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税务知识
栏目

出口退税申报平台(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08 17:09:01 热度:3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出口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出口退税申报平台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出口退税申报平台

【第1篇】出口退税申报平台

出口企业申报2020及以前年度出口数据,请认真阅读下面的内容,并进行操作:

以下四种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税时,必须同时在电子税务局在线版或离线版录入收汇或不能收汇明细进行申报:

(1)退税管理类别为四类的企业;

(2)向税务机关提供的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3)向税务机关申报的不能收汇原因是虚假的;

(4)超期申报出口退税业务的(即在次年4月份申报期截止后再申报以前年度业务的出口退税)

以上四类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的同时要填写收汇明细一并进行申报。如果不能收汇的,对于符合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公告附件3所列的9种不能收汇情况的,需同时填写不能收汇明细进行申报。

以上企业的收汇或不能收汇申报数据跟出口退税明细数据一并生成申报数据进行自检和正式申报。

#出口退税# 微信:wangjunkuaiji

【第2篇】进料加工出口退税政策

全球疫情反复,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再起,优化出口退税政策和服务是助企纾困、稳住外贸基本盘的重要抓手。最近,税务总局、公安部、财政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为外贸企业撑腰打气解难题。

针对出口退税环节中的“堵点”和难点,出口退税新政策如何“对症下药”?外贸企业将迎来哪些重大利好?今天的《税务一点通》节目,邀请湖北省税务局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局副局长刘新法走进湖北之声,为您拉直“小问号”。

出口坏账是外贸企业的噩梦。在全球疫情反复的背景下,眼下出口企业普遍面临实际的收汇风险。我们知道,收汇是获取退税的重要凭证,一般来说,收不到外汇就办不了出口退税,企业资金链就会受影响。万一碰到出口坏账怎么办?“信用保险理赔视同收汇”新政,帮你走出坏账梦魇,重获生机!

“我们强化了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退税政策的衔接,从6月21号起,企业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险赔款的,将视同收汇,可以办理出口退税。那么在过去,即使企业取得了出口信用保险赔款,如果不收汇,也办理不了出口退税。”

接下来要@进料加工企业:困扰你们很久的历史挂账,这回国家出手帮你来平账!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有哪些新变化?听听“税小二”怎么说——

“对进料加工企业,过去出口产品征税率和退税率不一致,征税率和退税率统一后,之前一部分企业的进项税额一直无法得到抵扣,处于挂账的状态。这一次我们完善了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从5月1号开始允许企业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将挂账金额转入进项税额予以抵扣,相当于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解决了历史遗留的问题。”

资金“活水”回流越快,外贸企业的回旋余地就越大,“逆风翻盘”的信心会更足。出口退税是扶持出口的经济杠杆,为了让这根杠杆发挥更大的撬动作用,“税小二”这次还推出了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容缺办”。这贴药方的功效有多神?它能帮你快速“回血”、恢复元气,用得上的,赶紧安排起来吧!

“6月21号开始,纳税人首次申报的出口退(免)税,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如果没有发现涉嫌骗税等等疑点或者已经排除涉嫌骗税疑点的,将按照‘容缺办理’的原则先办理退(免)税,后续再进行实地核查,这样企业可以更快拿到退税款。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在纳税人累计申报的应退(免)税额超过限额后,超过限额的部分需要等税务部门实地核查通过之后再办理退(免)税。外贸企业累计申报应退(免)税额超过100万元、生产企业超过200万元、代办退税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超过100万元,就需要先核查再退税。”

今天的《税务一点通》就到这里,感谢您的关注。

(湖北之声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出处,侵权必究)

【第3篇】出口退税资格备案

【1】

问:我公司是生产企业,现想开展出口业务,已办理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等相关资质,现在想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如何办理呢?

答:

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第三条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申报退(免)税。

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 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要求,

“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停止报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准备资料:

1.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其中“退税开户银行账号”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

2.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应提前准备好上述要求的办理资料,通过申报软件采集备案信息,生成退(免)税备案的电子申报数据,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和电子申报数据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办理。

软件操作

出口退(免)税备案的软件操作可以用总局离线版或者电子税务局中的在线申报功能操作。

离线版申报软件

首先,需要下载最新版本的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登录出口退税咨询网,点击产品服务——下载中心,下载企业类型对应的申报软件,首次下载安装选择“安装包下载”。

【2】

【3】

【4】

进入离线版申报软件,登录默认用户名“sa”,登录密码为空,点击“确认”按钮。

然后配置“海关企业代码”、“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和“企业名称”的信息(注意不要填写错误),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系统。

【5】

第一步,点击“备案申请向导”,选择第一步的“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出口退(免)税备案申请表”。

【6】

第二步,点击“增加”按钮,进行企业相关数据的录入。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7】

第三步,点击备案申请向导中的第二步“生成退(免)税备案申报”—“生成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数据”,进行数据的生成。

【8】

【9】

第四步,选择备案申请向导中的第三步“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表”。

【10】

【11】

注意,生成的数据包格式为xml。

【12】

二、电子税务局在线申报功能

首先,要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出口退税管理模块,进入后,选择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极个别地区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在线申报模块布局可能略有不同,但功能模块相同)。

【13】

进入后,在第一个出口退(免)税备案业务中,选择后面的在线申报,就可以进入到备案信息的采集界面,进行信息的采集与申报了。

【14】

【15】

具体填写的注意事项如下:

【16】

【第4篇】骗取出口退税的手段

【案情】

湖南甲公司具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为获取出口退税,甲公司与李某等人商定,由李某等人充当中间人,用广东商家的香肠等农产品为甲公司“配货”,冒用甲公司的名义出口至香港,货物出口后,甲公司持报检、报关等单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甲公司申报出口退税报关单688份,金额共4.02亿元,获取出口退税款51962395.49元,甲公司与李某等人按约定比例分配退税款。

【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甲公司伙同他人以假报出口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甲公司将他人生产的农产品假冒成自产货物出口,虽有违法违规行为,但其有真实的货物出口,香肠等农产品在国内虽未实际缴税,但应当视为已税货物,已税货物出口后国家依法应当退税,甲公司没有假报出口,国家税收没有损失,甲公司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评析】

笔者赞成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刑法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1)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2)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3)虚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4)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的行为。据此,所谓“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包含了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个方面,实质要件就是刑法所称的“假报出口”以及司法解释所指的“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两者表述不同而含义相同,司法解释的表述更为明确,形式要件则是司法解释所指的四种情形。所谓“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又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虚构货物出口事实;二是虚构货物已税事实。这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出口退税的两个实质条件对应,一是货物实际出口,二是出口货物在国内流通过程中已经缴纳税款。本案中,甲公司有真实货物出口,根据相关规定,出口食用农产品视同其在国内已经交了税,所以甲公司的行为不符合“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这一实质要件。虽然本案存在真实货主与名义货主不一致等情形,与司法解释规定的形式要件类似,但因与司法解释规定的实质要件不符,不能认定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此外,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本质是诈骗犯罪,诈骗犯罪的客观不法构成要件要素包括:犯罪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被害人处分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损失。诈骗犯罪的主观不法构成要件包括:非法占有目的以及诈骗故意。本案中,甲公司不具备诈骗犯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首先,甲公司在客观上不存在诈骗行为。甲公司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证实货物已经出口,税务机关根据货物已经出口的事实办理退税,货物已经出口的事实是客观真实的,税务机关没有陷入错误认识,并非因为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甲公司在本案中确实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但这些行为并未使国家机关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不属于诈骗犯罪所规定的行为。其次,甲公司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出口退税制度是一项国际惯例,除少数特殊产品外,产品出口后,其在国内已交的增值税国家予以退还,而农产品在国内是免交增值税的,国家将出口农产品视为已税货物予以退税。至于该税款是退还给真实的货主还是名义的货主,对于国家来说并没有区别,甲公司按照其与真实货主的约定,从真实货主那里获取一部分退税款,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也没有损害真实货主的利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韩小平、曾仁平,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5篇】出口退税增值税申报表

同样是出口,生产企业要走免抵退流程,而外贸企业则相对简单一些,一般是出口环节免销项税并且退还进项税;也有只免不退的,比如没有进项税额的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本身产品是免税;还有不免不退的,就是那些禁止出口的产品。

今天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外贸企业增值税免退税具体是如何申报的。

内容

一、申报期限及程序

外贸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免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外贸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逾期”是指超过次年4月30日前最后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二、申报资料

出口企业进行免退税申报,需在申报系统内生成电子数据,需打印的资料打印,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无纸化申报的企业,纸质资料按规定留存备查)。具体资料要求包括:

(一)申报系统内采集并生成资料:

1.《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3.《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电子数据

(二)下列原始凭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免)税专用,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

(1)2023年5月1日(以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以后,仅申报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货物提供纸出口货物报关单:2023年4月10日(含)以后,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不再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

(2)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4.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申报数据的调整

外贸企业如果有前期申报错误,可在当期进行调整,需要按申报关联号将错误数据对应的关联号下的全部业务申报冲减,再重新全额申报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2023年5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或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除下款规定以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且上述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免)税。

如属同一货物的多种零部件需要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名称的,企业应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申报退(免)税。

(二)根据《国家务总局关于増值税发票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用于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

纳税人应当按照发票用途确认结果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纳税人已经申报抵扣的发票,如改用于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并调整用途。纳税人已经确认用途为申请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发票,如改用于申报抵扣,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该发票尚未申报出口退税,并将发票电子信息回退后,由纳税人调整用途。

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退税凭证。

税人丢失已开具増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退税凭证。

案例/解析

外贸出口退税的会计账务处理

1.采购货物时(有专票)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出口货物收入,根据fob价核算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出口免销项税,不计提销项税。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出口货物存在征收和退税的税率差,这部分是需要转到成本去。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计提出口退税款,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增设“应收出口退税款”一级科目,核算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及实际收到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替代原来的“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6.收到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来源:中税答疑新媒体知识库

【第6篇】出口退税会计处理

小保曰:各位会计,是所有的出口货物都能退税吗?显然,不是酱紫的。

 出口国家限制出口的货物不免不退或只免不退;

 两个一资(700多个编目);

 珍稀、濒危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稀有金属及其产品等;

 小规模企业出口货物只免不退;

 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只免不退;

 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专用缴款书) 或发票未认证通过的货物不退税;

 不符合出口退税货物认定条件的不予退税。

实操案例精析

某企业出口液压缸一批,与国外客户所签订的贸易合同以fob价交易,货值折合人民币100万元,运输过程中发生海运费10万元,保险费8万元。当月发生了50万的国内销售。

货物已报关离境,财务帐上记为主营业务收入,货款将于45天内收回。

当月美元对人民币记帐汇率为6.50。

假设2、该企业为生产型企业,该批液压缸的钢管60万元以一般贸易进口,进口时缴纳关税3万,增值税8.5万;其他零部件在国内采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载明进项税金7万。本月经营过程中取得水电、运输、场地租赁、午餐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载明进项税5万元。

假设液压缸出口商品编码为84122100 退税率为17%

计算该企业出口该批液压缸能向税务局申请多少的退税款、退税方式是什么?

使用什么申报软件?

申报退税后帐务处理怎么做?

解答:

免抵退税额=100*17%=17

进项税留抵=8.5+7+5-50*17%=12

免抵退应退税额=12

免抵额=17-12=5

退税方式:免抵退税

使用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系统

帐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1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7.00

结语:欢迎大家随时留言交流;喜欢我 就“关注”我、“转发”我、“收藏”我!

想做会计大咖提升财务技能,看这里!

【第7篇】出口退税开票税率

“这场战‘疫’,国内市场打上半场,国外市场打下半场,外贸企业打全场……”

“疫情刚开始时,国外客户追着我们问能否发货。而现在,很多国外订单延迟或取消了,我们追着客户问能不能收货。”

“我在外贸企业工作,刚复工不久,因为没有订单又被迫停工。”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世界范围内蔓延,外贸企业经营压力普遍骤增。压力之下,现金流成为摆在他们面前的头等难题!

企业缺钱怎么办?好消息是,出口退税政策作出调整了!

出口产品零税率

3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3年3月20日起,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提高这146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同时,出口退税速度全面提升。国家税务总局对于正常退税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要求再提速20%,也就是从2023年的10个工作日压缩到8个工作日以内。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王道树说:“这样,除‘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外,所有出口产品的退税率均与征税率一样,实现了出口产品零税率。出口退税率的提高,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提振出口企业信心。”

与此同时,4月1日起,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正式启动。今年宣传月的时间由传统的一个月延长到50天,在4月1日至5月20日持续开展宣传活动,这也将进一步促进包括出口退税在内的系列政策更好落实和服务优化。

企业成本真能降吗?

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到底能为企业解决哪些问题?

税务部门说——

记者从山东省税务局了解到,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将惠及山东出口企业5574户,预计增加退税19.1亿元人民币。

据广东省税务局测算,按2023年出口情况来计算,本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将惠及广东地区61.7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全年预计为1.2万户企业注入出口退(免)税资金13.1亿元人民币。

外贸企业说——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光伏电站配套产品主要出口到澳大利亚、日本和东南亚等国家或地区。他们的产品在此次提高退税率的产品清单之中。清源科技财务总监估算了一下:“以碳钢产品为例,原来的出口退税率是9%,现在到了13%,预计能让公司一年少缴四五百万元的税款。”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总出口量98%的产品都能从此次出口退税率提高中获益。据该公司主管出口业务的财务人员介绍,这些产品退税率从10%提高到13%,这3个百分点预计今年可为企业增加退税额1140万元,能帮助他们购进新设备,提升产品竞争力,争取更多海外订单。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系列除草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远销上百个国家和地区。“退税率从6%提高到9%,今年预计公司能多退税1025万元,大大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

及时到位才能解“近渴”

“缺钱”是不少外贸企业的“燃眉之急”,出口退税会不会是“远水解不了近渴”?不少企业的答案是:能解“近渴”。

河北来利翼腾塑胶制造有限公司申报了两笔出口退税总计108万元,只一天时间退税款就打入了企业账户。他们马上新招录了23名本地工人,开足马力加快生产。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说,“我们在网上提交了退税申报,没想到3个半小时后,725.06万元退税款就打入企业账号。”

为啥能加快?“非接触式”是重要原因。

2月10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出口退税事项全流程“非接触式”办理,包括“非接触式”的申报、审核和反馈。

在疫情期间,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以及相关的申报,无需再提供纸质资料。税务机关仅审核电子数据,审核无问题的,就可办理相关退(免)税事项。办结后及时通过网络把办理的结果告知出口企业。如果企业需要开具纸质证明,税务机关还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各地的“个性化”方法也不少——

江西:

取消出口退税事项办理期限的相关规定。因疫情影响,出口企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税、办理收汇及申请开具相关证明的,可在收齐退税凭证、办理收汇后,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或申请开具相关证明。

江苏:

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化措施,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河南:

继续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推行“非接触式”审核和“非接触式”调查评估,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深圳:

推出“掌上退税”“容缺退税”“极速退税”3大“套餐式”服务,深受外贸企业欢迎。还利用“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出口退税“云教学、云答疑”,深化打造“互联网+政策宣讲”。

浙江武义:

组建“项目管家”,主动对企业“一对一”电话走访,逐户询问困难情况。

……

正如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付树林所说:“目前海外疫情还在持续蔓延,这对于我国外贸出口带来很大影响。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以开展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运行形势和外贸企业的诉求,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出口退税等合规的外贸政策工具,稳住外贸的基本盘。”

来源:经济日报微信公众号(id:jjrbwx)

【第8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答: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的确定: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不论是何种运输方式(海、陆、空、邮),均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出口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

2、外贸公司出口退税(增值税)核算: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金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

(1)购进出口货物时:

借:库存出口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货物出口后,根据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计算征退税差额及应收出口退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征退税差额)

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

3、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消费税)核算:外贸公司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应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纳消费税.

(1)货物出口后计算应退税款:

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

(2)收到退回的消费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代理出口货品退(免)税规则

代理出口货品退(免)税的核算,根据退税税款归属准则,应在代理出口货品的托付方进行。1、托付方是出产企业的退(免)税规则:若托付方是出产企业(不管出产企业是否具有进出口运营权),其托付代理出口货品对比出产企业的自营出口货品,别离不同状况按“先征撤退”或“免、抵、退”方法核算退(免)税款。若托付方归于小规模纳税人,其托付代理出口的货品,一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2、托付方是有出口运营权的其他企业的退税规则:根据现行政策规则,托付方是有出口运营权的其他企业,如外贸企业、工贸企业等,代理出口货品的应退税款,应根据该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和相关退税率核算断定。

【第9篇】出口退税账务处理实例

身边的朋友都知道我在外贸企业做会计工资高,也都以为我每天很忙很累,只有我自己知道有多轻松!

其实刚入行的时候确实是挺累的,什么也不懂,什么都是需要一点一点摸索,那时候带我的师傅不愿意教我,我也能理解,所以大部分业务都是靠自己摸索会的。

在外贸企业工作的这6年里,我整理出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外贸企业账务处理,还有一些常用的表格,这也是我现在工作轻松的原因。

因为整理出来的这些资料,工资也翻了好几番,所以现在把这些资料分享给你们,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外贸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一、查询相符发票信息

二、出口退税申报

其他

所需资料

出口退税、收汇核销操作流

......

外贸出口企业账务处理

外贸进出口年终分析表

外贸进出口年中分析报告

外贸行业商品明细数据图表

常用出口产品退税率登记表

......

......

文章篇幅有限,今天就先给大家分享到这里了~~~

【第10篇】出口退税账务处理流程

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一般分为两种: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一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

北京中算:出口退税账务处理解析

增值税出口退税会计的处理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中: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出口退税如何做会计处理

1.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额fob*征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3.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额)

4.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注意:文中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北京中算老师为准!

【第11篇】怎样查询产品出口退税率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现就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公告自2023年3月20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点击文末“了解更多”下载附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3月17日

【第12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分录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免抵退的相关优惠政策了,下面具体为大家介绍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及账务处理,欢迎大家阅读!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

(一)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四)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会计分录:

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额fob×征退税率-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额)

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为了便于大家更好理解,下面为大家列举一些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典型例题:

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 15%,假设不设计信息问题。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货:银行存款 585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24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

货: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 ×(17%-15%)=4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48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 5-48)=9(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元。

(6)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9

货:银行存款 9

(7)计算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6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

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1)-(6)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货:银行存款 585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24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

货: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 ×(17%-15%)=4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48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 5-48)=9(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元。

(6)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 5-2400×(17%-15%)]=51-97=-46(万元)

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

(7)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4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14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

(8)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

贷:应收出口退税 46

例三:引用例一的资料,如本期外购货物进项税为460万,其他资料不变账务处理如下:

(1) 外购货物

借:原材料 460÷0.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60

贷:银行存款 460+460÷0.17

(2)外销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0

(3)内销

借:银行存款 351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4)月末 ,计算当月出口不得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 =2400×(17%-15%)=48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4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

(5)计算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 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460+5-48)=-366万

期末留抵税额为366万

(6)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36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360万

借:应收出口退税 36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

本期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税额=366-360=6万

例四:引用例一的资料,如本期进口免税材料100万,其他资料不变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货:银行存款 585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24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

货: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4)进口材料

借:原材料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5)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7%-15%)=2万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400 ×(17%-15%)-2=46万

借:产品销售成本 46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6

(6)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 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6)=7(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7元。

(7)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7

货:银行存款 7

(8)计算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6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

【第13篇】2023玻璃出口退税率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25日电 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其中提出取消豆粕出口退税。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来源:财政部网站

财政部表示,为进一步简化税制、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将相纸胶卷、塑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编织品、钢化安全玻璃、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将润滑剂、航空器用轮胎、碳纤维、部分金属制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部分农产品、砖、瓦、玻璃纤维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

二、取消豆粕出口退税。

豆粕是指产品编码为23040010、23040090的产品。

三、除本通知第一、二条所涉产品外,其余出口产品,原出口退税率为1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税率为9%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税率为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6%。(中新经纬app)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第14篇】跨境电商怎么出口退税

首先,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跨境电商与传统出口企业的区别,简单来说:传统外贸的特点就是频次低,订单量大,资料齐全,目前可以便捷的办理退税。而快速发展的b2c跨境电商,在退税问题上一直得不到很好地解决,使得出口产品不能享受退税优惠。

b2c跨境电商使得贸易碎片化,很多使用亚马逊、速卖通、ebay、wish等的跨境b2c平台的卖家都是小邮包出口,具有批次多、频率高、货值低、品种杂,无报关单的特点,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办理退税非常麻烦。为了支持跨境电商卖家退税,国家出台了9610政策,针对的就是b2c跨境电商直邮发货方式的出口退税。

跨境电商哪些情况可以做出口退税?

国家对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目前跨境电商卖家适合的情形可包括:

1. 海外仓头程(海运/空运/快递)发货;

2. fba头程(海运/空运/快递)发货;

3. 国际快递发货。

出口退税基本流程:

1. 办理备案:数据对接海关,口岸的系统;

2.信息上传系统进行三单比对(订单、支付、物流),清单核放;

3.报关,跨境电商企业定期汇总清单生成报关单申报,海关出具报关单退税证明;

4.跨境电商企业通过电子口岸系统申领的核销单到外管局办理结汇手续;

5.通过纳税申报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并带相关资料税务批复后,去税务办理退税申请手续,从而退税。

出口报关的核心:

(1)清单核放:即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将“三单信息”(商品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推送到单一窗口,海关对“清单”进行审核并办理货物放行手续,通关效率更快,通关成本更低。

(2)汇总申报:指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定期汇总清单形成报关单进行申报,海关为企业出具报关单退税证明,解决企业出口退税难题。

q1

退税能退几个点?

产品的退税率由国家规定,将产品按照海关编码(hscode)进行合规的归类,退税率与之对应。卖家可在www.hsbianma.com查询参考,但最终的产品归类,以有关监管部门认定为准。

q2

退税什么时候给我?打到我的个人账户吗?

满足所需条件和单据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税的结算,由平台提前垫付并向供应工厂结算相应的货款。对于能否打到个人账户,则不需要也是无法另行支付到个人账户的。

q3

我之前没做过传统外贸,怎样计算跨境退税

是否划算或者能降低成本?

需要咨询您的供应商工厂,确认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否需要额外加钱?加几个点?之后查询并确定您主要产品的hs编码,根据上述hs编码,查询产品退税率。如果退税率比额外加点高,即具有初步的可行性,卖家可以进一步咨询。

q4

我的生意规模还比较小,可以做跨境退税吗?

从商业可行性角度,有几个因素是需要卖家考虑的:首先是获得增值税发票的成本;其次是小批量货物单独报关和退税可能会有额外的每票200-300的成本;再者跨境退税需要提现外币,提现外币金额有一定的门槛;正规报关的货物,也应在一定时间内收汇并结算,否则不但无法退税,还会产生额外的销项税。基于以上几点,建议卖家在业务和资金稳定流转后,再考虑退税,并且一定要考虑通过退税来降低成本。

q5

我一次性采购,分批出货能退税吗?

根据税务部门规定,目前一般不支持多张报关单对应一张发票。如果卖家需要将多次出口报关货物一次性开票,请开成多张发票,使得其中每一张的各项内容都可以和报关单相对应。为保证发票和报关单的一致性,一般建议出货后(取得海关审结报关单信息),再开相应发票。

【第15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资料装订

maoebao.com告诉你作为一家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应办理哪些涉税事宜?

答:(一)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1、登记时限 出口企业必须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一个月内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附送的资料

(1) 进出口经营权批文及其复印件;

(2) 企业章程;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6)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7)银行开户证明。

(二)出口企业退税办税员培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第12条规定:出口企业应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以下简称办税员),经税务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办税员证》。没有《办税员证》的人员不得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企业更换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其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注销原《办税员证》。凡未及时通知的,原办税员在被更换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一切退税活动和责任仍由企业负责。

二、货物已报关出口,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5、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6、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三、货物已报关出口,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5、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6、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7、运保费单据(复印件);

8、如果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还需附送《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

四、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如何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答: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在申请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方开具并经主管其退税的税务机关签章后,由受托方交委托方。

(二)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委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报关出口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复印件。

(三)'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收汇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受托方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销售给外商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

(四)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五)'销售帐'。

五、如何办理代理出口证明?

答: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受托方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2、 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 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 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5、 代理销售明细帐;

6、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何时可进行申报退税工作?

答: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七、外贸企业申报办理退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资料?填表有何要求?

答:1、将有关退税资料,按帐上做销售的顺序,按月按同类产品归集填报'出口退税申报表'(一式四份)。

2、可将同一年度内不同月份的申报表按装订册归集填报审批表,每册一张。

3、根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专用缴款书的装订顺序,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4、根据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证明单、代理出口证明单等,依凭证装订顺序,填报'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登录表'(一式四份)。

5、根据消费税出口专用缴款书,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6、填写登录表时,应每笔一行。(一票多笔或一笔多票时都应分别填写)。若发生以前申报的有关项目错误可用正负数填报相关的登录表进行调整。

7、根据每次申报报送的资料汇总填报'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一式四份)。

8、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八、生产企业申报办理退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资料?填表有何要求?

答:必须填写《出口货物退税审批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或《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先征后退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

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九、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是否即可办理申报退税?

答: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必须先查询相关电子信息和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方可办理申报。出口企业每月(次)报送出口退税申报资料之前,应先将该月(次)申报出口退税货物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向税务机关申请认证。未经认证或认证不符及密文有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申报出口退税。

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贸易发展委员会《关于出口退税申报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厦国税〔2000〕84号)规定:为了提高企业退税单证审核通过率,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决定从2000年10月1日后,对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简称专用税票)实施'先查询、后申报'的办法,即出口企业先进行电脑查询相关电子信息,然后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具体要求:

1、对2000年9月1日后开具的专用税票及分割单,以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信息齐全、单证齐全的,单独造册申报;

2、对连续两个月查无专用税票及分割单或报关单或核销单信息的,单独申报,由退税部门按月向有关部门反馈。

十、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如何申报退税?

答: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申报退税除需符合一般出口退税的条件外,还需提供仓储企业的出口备案清单(复印件并加盖海关的证明章),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出口退税申报平台(15个范本).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最新加入范本

分类查询入口

相关范文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