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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计算方法(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08 11:01:02 热度:4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出口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出口退税计算方法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第1篇】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出口退税(export rebates)

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货物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简介

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我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

2023年最新出口退税流程

1、网上申领核销单,顺序登录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

2、领取纸质核销单,顺序凭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出口企业核销单介绍信”前往外汇管理局领取;

3、进行制止核销单备案,顺序是登录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出口收汇——选择口岸备案;

4、办理报关手续;

① 找货代,告诉货代本次出口的目的港、货物的重量、出船时间。货代据此联系船公司,并给出报价。(报价包括:陆运费+海运费+订舱费+thc+文件费+报关费+ebs(出口东南亚)+电放费+保险(fob形式买家出、cif形式买家出)。

② 将本次出口货物编制托书加盖公章传给货代。

③ 与货代做好装箱及出船时间的确认。

④ 将本次出口货物的报关资料正本(装箱单、形式发票、已备案的核销单、报关单、报关委托书)、申报要素寄给货代。

⑤ 货代报关。

⑥ 在预定的时间装箱,填装箱单。

⑦ 正常在装箱2——3天后出船。

⑧ 出船后2——3天货代传给公司船公司出的海运提单。

⑨ 报关后40天后货代寄给公司海关报关后的报关资料(核销单、报关单三联、场运收据)。

5. 填出口商品专用发票(至国税局领出口专用发票)

6. 征免申报(出口退税退免税申报软件上进行数据录入,打印两份。外汇局、出口单位各一份)

7. 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企业交单

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2023年最新出口退税流程

8. 进入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系统进行申报,并打印出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

9. 工行出口收汇核销(收汇日期、核销金额)

10. 外汇局办核销(核销单、报关单、工行盖章的核销单、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电子口岸ic卡)。

11. 进入国税系统输入报表及纳税申报表

12. 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里的免税数据上传至国税网站

13.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成功后另存入u盘)

14. 准备出口退税纸质材料(具体见出口退税资料封底)并带u盘到国税局申报

15. 等国税局电话通知拿退税批复

16. 等国税局电话通知,去国税局办理退税申请手续(带退税批复、公司公章及印鉴章)

17. 一般办理过退税手续一周内银行从国家金库里拨入账款至公司帐户

出口退税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一般情况下,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免)税的货物,必须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但是,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中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外商投资企业经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收购出口的货物除外。

出口退税登记

1、出口企业应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工商营业执照、海关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于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填写《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生产企业填写一式三份,退税机关、基层退税部门、企业各一份),申请办理退税登记证;

出口企业办理注销出口退税税务登记时,应提交的资料包括:

1)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外商投资企业

应报送政府部门的批复和董事会决议;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注销登记的证件或吊销执照决定书;

3)原退税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原件);

4)结清税款、罚款、滞纳金的缴款书复印件;

5)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2、未办理出口退税税务登记证的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免)税,对逾期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企业除令其限期纠正外,处以1000元罚款。

3、出口退税税务登记证实行年审和定期换证制度,时间由市局统一制定。

出口退税范围

(一)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

l、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

(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

(9)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

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上述“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出口的货物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

(二)一般退免税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报关离境,对出口到出口加工区货物也视同报关离境;

3、必须在财务上做销售;

4、必须收汇并已核销。

(四)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管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退税:

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4、外贸企业自非生产企业、非市县外贸企业、非农业产品收购单位、非基层供销社和非成机电设备供应公司收购出口的货物。

(五)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承包结算制的援外出口货物;

2、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电解铜除外)白金等;

3、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出口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

(六)贸易方式与出口退(免)税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现已取消),对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易货贸易与补偿贸易与一般贸易计算方式一致;来料加工免税。

出口退税的4个时限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特别注意申报程序,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 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 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一、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二、计算方法

1、一般贸易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举例说明:

例1、某鞋厂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方法计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

计算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人民币牌=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49834137.60×13%=6478437.89(元)。

国家关于出口退税的最新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钢材、医药、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出口退税,总数达406种。

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中国上一次对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是2023年6月,当时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对出口带来的严重挑战,中国对部分商品实行最高达17%出口退税率,对应产品涉及优势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技术含量产品和深加工产品共计2600多个10位税号商品,据预计可增加退税资金达252亿元。

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 部分钢材;

2. 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

3. 银粉;

4. 酒精、玉米淀粉;

5. 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

6. 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查询出口退税的网站

http://www.qgtong.com/szcktxlb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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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跨境电商出口退税

合理运用出口退税,能够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商品毛利。一般情况下,跨境电商的退税率都在11%-13%之间,这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数字。

但是,跨境卖家在考量做出口退税方案的时候,要根据店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项成本,一定要计算好,不要到最后退税比成本还要多,得不偿失,因为并不是做了出口退税就一定会节省成本。

在跨境电商企业中,大多数企业并没申请过出口退税,这个原因总结一下大致有以下几点:

行业限制,只有跨境电商b2b和一些传统贸易才能做出口退税;

出货太多,出单量高,sku多;

供应商的发票取货过程麻烦,没有办法去做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的操作复杂,很多企业压根不会。

其实,拥有如下资质的跨境电商卖家都可以做出口退税。

首先,出口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其次,公司要具备进出口权并且在税局进行出口退税备案。第三,企业最好有专业的财务人员,因为出口退税的技术操作难度要高于一般会计业务,专业的财务会计人员才能准确操作。

而商品享受出口退(或免税)的要求简单来说有四个:第一产品是出口,第二收外汇,第三是适用商品,第四必须是出口企业。

而跨境电商通过做出口退税如何获得收益?小编给大家打个比方,同一个产品在内销和出口时的区别,更利于大家理解出口退税这个概念。

如某卖家在京东上销售的产品价格为135.6元,倒算出不含税价是120元,税款是15.6元,那么采购不含税金额是93元,价税合计可能是105.09元,这个价格中间,它其实有12.09是进项税额,在内销过程中含税销售时,它的含税价格是135.6,15.6的消项税额,国内京东销售所要缴纳的税款,销项税额15.6减去进项税额的12.09,最后得出要交3.51的税款。同样93元的不含税采购价格,在亚马逊平台销售价格假设是300rmb左右,因为产品在出口环节是免税的,还是销项0-进项12.09那么整个税款是-12.09,也就是说能享受退税12.09元。这是同一产品在内销和出口的区别。

接着,我们来看跨境电商的出口退税和传统企业的出口退税的区别在哪里?从企业要求、随附单证,通关系统、物流、查验和海关监管方式上,都要先满足这三个条件:采购环节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环节要报关,要有外汇汇入境内公司。当资金流、货物流、单证流、票据流等都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时,跨境企业即可享受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所带来的红利收益,也为企业的合规经营及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第3篇】2002年出口退税解释

增值税出口退税是国际贸易中经常采用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退还或免征间接税的税收措施。由于这项制度比较公平合理,因此已经成为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那么增值税出口退税如何处理,增值税出口退税如何计算?下面一起来看看!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二、增值税出口退税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中: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三、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实例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5%。2002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为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7%-15%)=2(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0×(17%-15%)-2=2(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2)-6=-21(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5%=15(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5%-15=15(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即该企业应退税额=15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5-15=0(万元)

(8)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21-15)万元。

【第4篇】出口退税后算收入吗

出口退税哪家专业?那么必定首选北京中算。中算咨询是中算集团的根基业务,拥有专业化精英团队为企业财税合规赋能,从国家的政策趋势解读,到财税法规最新动态的掌握,指导企业以最具效益的方法,规划在国内外的投资和运营,通过一系列完善的财务、税务商业问题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合规经营,防范风险,降本增效,高质发展。

出口退税哪家专业?有那么好处?

为什么要找出口退税机构?

1.专业退税团队控制退税流程,帮助您提供退税信息。节省企业劳动力成本至少35%;

2.专人跟踪指导各退税流程及注意事项,提前控制退税风险;

3.可代垫退税,最早3天即可获得退税,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

4.外汇到账0延误,由企业自行操作,可随时结款。

出口企业自身退税往往会遇到以下问题:

1.企业自身退税流程复杂麻烦,请专业外账财务退税成本高;

2.出口报关环节没有专业人士的指导,出口数据出现小错误会导致退税失败;

3.出口退税操作时间过长,存在退税失败的风险;

4.退税时间长导致退税延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好处有哪些?

1.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退税可以增加出口收入,有时出口商品的大部分利润是出口退税收入;其次,由于国家退税,一些企业可以以成本价格出口商品,大大提高了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最后,很容易有大量的市场份额来占据价格优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2.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出口退税是为了鼓励企业出口。国家将退还国内出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使国内货物进入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最终形成大量的出口外汇。

3.资本周转率加快出口退税将加快出口企业的资本周转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最需要资金。有两个原因:昂贵的原材料和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两点对基金的需求都很高,退税基金可以确保它们在生产和出口中没有中断,生产-出口-获得生产基金-生产。

4.促进贸易增长,调整产业结构。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量很大,增长速度很快。因此,对外贸易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为了改革企业本身,提高生产效率,避免被市场淘汰,中国一直在调整出口退税率。

毕竟,市场是适者生存的制度。出口退税政策给出口企业带来了优惠的政策支持。这将降低企业的出口成本,降低成本将形成价格优势。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扩大生产规模,产生规模效益,提高国际竞争力,将在国外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注意:文中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北京中算老师为准!

【第5篇】关于出口业务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一国或地区对申报出境的出口货物,退还税务机关向出口企业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的税制。它是一种鼓励出口、增加外汇、吸引投资和促进就业的手段。接下来,我们来介绍一下出口退税的一些常识。让我们来看看。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提交有关文件以供查阅和领取登记表。

企业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公司登记证书后,应当在2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申报验收。

企业收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填写《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及相关要求,加盖企业公章和相关人员印章,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等证明材料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审核后受理登记。

3.填写并签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收到企业的正式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转发至《出口退税登记证》。

4.变更或者注销出口退税登记。

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者部分退税政策发生变化时,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者注销退税登记。

出口退税所附材料

1.海关申报单。

报关单是进出口企业在货物进出口时向海关办理的,供海关在本次查验的基础上填报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

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采购商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写的文件。

它是外商进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业务会计部门以此为依据计算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采购发票。

提供采购发票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出口产品的供应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和数量,是否为生产企业的销售价

格,从而划分和计算采购成本等。

4.结汇回单或收汇通知书。

5.自制产品直接出口或受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以c「到岸价结算的,还应附上出口货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从事进口物资和转口产品加工业务的企业,还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物资和零部件的合同号和日期、进口物资的名称和数量、转口产品的名称、进口物资的成本金额、应缴纳的各项税额等。

7.产品税证明。

8.出口收汇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以上是对出口退税常识的介绍。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外贸的知识,欢迎您继续关注。

【第6篇】出口退税申报软件

1.首次登录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后发现企业名称填写错误如何修改?

点击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信息,点击“修改”按钮,可直接进行企业信息的修改,修改后企业信息会自动更新成修改后的企业信息(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或者海关代码填写错误均可按此方法修改)。

2.无纸化企业在哪里配置无纸化税盘密码?

新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里面取消启用数字签名-无纸化设备密码的填写,无纸化企业生成申报数据时无需插税盘,可直接生成申报数据。

3.生成的申报数据在哪里找?

新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的申报数据一般默认储存路径为c盘下以海关代码+申报年月命名的文件夹中,如果调整过申报路径,需到调整后的储存路径下查看。(如:生产企业生成路径:c盘/2102888888_201801_scsb)。

4.生成申报数据时提示“路径不存在,是否创建路径?

首次生成申报数据时,系统会出现该提示,因为路径是首次创建,可点击“确认”按钮,继续生成,不影响申报。

5.打印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表时,出现的是出口退(免)税备案表?

新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备案变更表打印表单做了调整,生成的表单样式与出口退(免)税备案表样式相同,变更内容会调整为变更后内容。

6.企业自检申报后提示疑点:商品码缺少商品码调整对应表?

企业在申报端填写商品代码时录入的商品代码是10位且为失效的商品代码。建议企业撤销申报数据,将10位商品代码修改为8位有效商品代码即可。

7.企业自检申报后提示疑点:申报的商品代码(xxx)不是财税【2014】98号文中所列商品代码,不予受理?

出现该提示原因是企业填写了申报商品代码字段。企业申报的商品代码本身就不在财税〔2014〕98号范围内,才会出现此疑点。如果不是申报财税〔2014〕98号商品,企业不用填申报商品代码。建议企业撤销申报数据,在明细采集中将申报商品代码字段清空不填写即可。

8.修改报关单申请在哪里填写?证明申请向导-证明申报数据录入-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中采集录入

9.自检疑点提示”该报关单的监管方式(4600)存在退税或者是不退税的情况,请确认后处理?

此疑点属于警告类疑点,需要税局进行加强审核,无需企业端进行数据修改,可以进行申报退税。

10.横琴平潭地区企业购进水电气退税业务,业务类型代码如何填写?

新增横琴平潭地区企业购进水电气退税业务,业务类型代码:gjsdq。

【第7篇】出口退税企业风险管理体制

生产企业硬要求,自制生产要保留。

生产资质要备全,后期核查就不难。

出口退税享优惠,政策实行免抵退。

申报时间别错过,每月机会就一个。

单一窗口已上线,申报简化易实现。

生产企业环节少,出口退税风险小。

出口退税企业特点(生产企业)

【第8篇】机械出口退税收汇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贵公司出口后,一笔贷款无法收汇,如果属于出口货物因下列原因导致不能收汇的,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即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15日前,遇假日顺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提供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1)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的,提供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价资料。

(2)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的,提供进口商的检验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

(3)因动物及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商检证明的,提供进口商有关函件、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

(5)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

(6)因进口国货币汇率变动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或外汇局公布的汇率资料。

(7)因溢短装的,提供提单或其他正式货运单证等商业单证。

(8)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以后的,提供出口合同。原因代码:08。

(9)因其他原因的,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有效凭证。

如果不属于上述原因出口未收汇,您公司该笔未收汇业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填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须在申报表上写免税销售额,填写在附表一免税项目“开具其他发票”处。企业出口免税不需要通过退税申报系统录入数据,不向税务机关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资料留存企业备查,应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

【第9篇】关于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很多朋友因为外贸业的高工资,选择了从事外贸企业的会计。

但是,别看这么多人做外贸,其实很多人对整个外贸账务流程和出口退税流程,都不太懂。

其实出口退税这块,是做外贸行业最为重视的,当然账务处理起来也是挺麻烦的,因为要涉及到很多税率问题的。

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下整理好的,外贸会计账务处理+退税申报流程,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外贸会计账务处理

出口申报系统申报流程

篇幅有限,就不一一展示了,今天就分享到这了~

【第10篇】自然人委托出口退税

当前,国际经济交流的渠道越来越频繁,能够接洽外贸业务的机会越来越多,在外贸出口业务的开展中必须要注意出口退税的主体资格的区别,否则即使是有货物出口也可能涉嫌出口骗税。那么骗取出口退税罪如何认定?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益清(北京)律师事务所王冠杰律师解析。

一、骗取出口退税罪如何认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2、逃税罪通常是纳税人在商品的国内生产、销售环节,实施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拒不申报纳税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逃避应缴纳的税款,骗取出口退税则是行为人在商品的出口环节,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款。

3、逃税罪是特殊主体,通常只能由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构成,并且突出表现在该纳税人必须对其所逃税款负有纳税的义务。

王冠杰律师补充:

二、骗取出口退税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有出口经营权的单位为了骗取出口退税,自己进行虚假申报等,骗取出口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单位为了获取代理费,明知其代理的单位或者个人所提供的各种凭证不实,仍与其共同进行骗取出口退税的活动;无出口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利用有出口经营权的单位进行骗取出口退税,应予立案。

2、直接非法占有国家的出口退税款,或者间接从国家的出口退税款中获取非法利益。

3、单位犯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口经营的规定,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依照刑法第204条第一款、第21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1篇】出口退税率为0要做出口申报

首次申报出口退税,请问如何录入出口明细数据呢?需要注意什么呢?

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根据出口报关单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出口明细数据,在具体录入时有如下几个地方需要注意。

1、出口报关单号

报关单号的填写规则为18位的海关编码+0+2位项号,项号代表了关单上商品的项号(具体可以看下方图片的示例)。

注意项号不要填写错误,很多时候自检提示没有信息,都是因为项号填写错误导致的。

常见错误有:

①不管报关单有几项数据,都按照报关单编号+0+01的方式填报;

②报关单上有某一项不申报,比如02项,在填写03项数据时,仍然按照自然顺序填写:报关单编号+0+02。

注意!上述两种做法都是错误的!

正确的方式应为:

①按照报关单上的项号填写,报关单编号+0+01,报关单编号+0+02......

②如果02项不申报退税,则在录入01和03项商品时,填报报关单编号+0+01,报关单编号+0+03。

2、出口日期

出口日期根据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填写就可以。填写时需要注意,出口日期不等于申报日期,如果报关单上没有体现,可以到电子口岸的出口退税联网稽查系统中查询结关报关单,然后查看出口日期。

3、离岸价

出口明细录入时需要录入fob价。不过有时候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成交方式并不是fob价,而是其他成交方式,比如常见的cif,这种情况就需要我们计算出对应的fob价然后再进行填报。

fob=cif-运费-保险费

当一张报关单上有多条数据时,我们可以用下方公式计算每一项的fob价。

各自的fob价=总fob/总cif*各自的cif价

总fob=总cif-运费-保费

4、代理出口证明号

若是代理出口的,需要填写代理证明的编号,出口报关单号无需填写。具体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编号(18位)+两位项号(01、02…)填写,项号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所列顺序编写。

若是自营出口的,则代理证明编号无需填写,正常填写出口报关单号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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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出口退税会计处理

小保曰:各位会计,是所有的出口货物都能退税吗?显然,不是酱紫的。

 出口国家限制出口的货物不免不退或只免不退;

 两个一资(700多个编目);

 珍稀、濒危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稀有金属及其产品等;

 小规模企业出口货物只免不退;

 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只免不退;

 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专用缴款书) 或发票未认证通过的货物不退税;

 不符合出口退税货物认定条件的不予退税。

实操案例精析

某企业出口液压缸一批,与国外客户所签订的贸易合同以fob价交易,货值折合人民币100万元,运输过程中发生海运费10万元,保险费8万元。当月发生了50万的国内销售。

货物已报关离境,财务帐上记为主营业务收入,货款将于45天内收回。

当月美元对人民币记帐汇率为6.50。

假设2、该企业为生产型企业,该批液压缸的钢管60万元以一般贸易进口,进口时缴纳关税3万,增值税8.5万;其他零部件在国内采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载明进项税金7万。本月经营过程中取得水电、运输、场地租赁、午餐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载明进项税5万元。

假设液压缸出口商品编码为84122100 退税率为17%

计算该企业出口该批液压缸能向税务局申请多少的退税款、退税方式是什么?

使用什么申报软件?

申报退税后帐务处理怎么做?

解答:

免抵退税额=100*17%=17

进项税留抵=8.5+7+5-50*17%=12

免抵退应退税额=12

免抵额=17-12=5

退税方式:免抵退税

使用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系统

帐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1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7.00

结语:欢迎大家随时留言交流;喜欢我 就“关注”我、“转发”我、“收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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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出口企业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出口退税会计应该知道的几个知识。

第一个问题:出口退税企业如何理解和计算“免、抵、退”税?

我们知道“免、抵、退”税是税收的一种形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这里大家要注意的是,“免、抵、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使用的退税方法,而“免、退”税是指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使用的退税方法,简单理解就是:生产型出口企业,增值税计算实行“免、抵、退”制度,对应的申报系统是“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而外贸型出口企业,增值税计算实行“免、退”制度,对应的申报系统是“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这两者税收征管对象和计算方式上具有明显区别,不能混淆了哦。

那么,如何理解“免、抵、退”税三个字的含义呢?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注意如果是内销的产品,就要按不含税销售额*17%计算增值税销项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免”税和“退”税比较容易理解,而“抵”税的过程相对比较复杂一点,这也是在政策概念困扰大家的地方,那么,“抵”税到底是怎么“抵”的?

“抵”税实际是一种抵顶制,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的销售都是既有出口,又有内销,所以当期出口产品所实际消耗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实际难以准确辨析,税收实践就采用了人为确定退税率,并且首先以计算出来的当期免抵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增值税的简易处理,实际是简化了增值税征纳环节的征税、退税过程。

但是抵顶过程可能存在两种情况:

一、不需抵扣,当计算的内销部分应纳税额小于零,这时实际上不需要抵顶,所以当期应退还全部出口应退税额,企业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正;

二、计算出的内销部分应纳税额为大于等于零,这时就先以出口应纳税额抵顶,抵顶的结果也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抵顶之后当期不需要再纳税,即抵顶有余,但是还有未抵顶完的应退税额,这时就将未抵顶完的应退税额退还企业,这部分应退税款在金额上等于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这种情况下抵顶金额等于名义应退税额(即免抵退税额)与实际退税额之间的差额,这种情况下期末无留抵税额;另一种情况是抵顶之后,还应该缴纳一定数额的增值税,即不足抵顶,这意味着当期应退税额已经全部抵顶应纳税额,而且还有未抵顶完的税额。

所以“财税〔2002〕7号”规定为:“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抵”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这其实可以理解为在实践中,“免、抵”两个环节是同步进行的,免抵之后再确定是否应退以及应退多少税额。

“免、抵、退”税应该如何计算呢?

(1)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①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这实际是一组当期实际应退税额的判断公式。采用的思路是: 当期应退税额=min[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即取二者中较小的一个)。

我们再来思考一个问题:出口企业的财务人员在申报出口退税时会遇到自己折算的fob价(也就是离岸价)与电子口岸中的不一致,这是咋回事呢?

我们知道,海关在统计进出口财税通货物金额时,是采用人民币和美元两种货币进行统计,如果有采用这两种货币之外的货币报关的,海关会根据适用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和美元进行统计。

根据规定,“进出口财税通货物的价格以其他外币计价的,应当分别按照海关征税适用的各种外币对人民币的计征汇率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月公布的各种外币对美元的折算率,折算成人民币值和美元值进行统计”。也就是说,不管采用什么币别报关的,海关在统计为人民币金额时是按进出口月份(出口以出口日期为准,进口以申报日期为准)固定日期的人民币汇率进行统计;在统计为美元金额时则是按进出口月份上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外汇局发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中的各币别折算美元的折算率来统计。

因此,电子口岸和税局端的美元离岸价是按出口月份上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汇率折算而来的。

而我们出口企业在处理出口报关单时,是以出口月份1号或第一个工作日人民银行发布的外汇牌价即中间价进行折算,这样就会因海关统计汇率与企业汇率不一致造成企业所申报的fob金额与税务局审核系统中的不一致。不过这个不一致大部分地区是允许的(除非超5%),如果遇到税局非要我们按税局的离岸价申报,则企业可以直接在电子口岸中查询“海关统计美元价”,以该金额进行退税申报。

当然了,电子口岸中的统计美元价并不总是准确的,有时候海关会统计错误,如果遇到因统计错误造成的则需要找海关重新传输准确的数据。

【第14篇】出口退税率提高2023

继8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后,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出实招,决定从2023年11月1日起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为外贸企业减负。本轮出口退税率上调按照结构调整原则,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现行货物出口退税率为15%的和部分13%的提至16%;9%的提至10%,其中部分提至13%;5%的提至6%,部分提至10%。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和面临去产能任务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维持不变。同时,进一步简化税制,退税率由原来的七档减为五档。

据南通市税务局统计,两轮出口退税率上调中,南通共有2348户出口企业受益,以2023年出口额为基数测算,两轮调整将让出口企业多获益出口退税2.5亿元。

南通富美服饰有限公司是一家20多年的外贸出口企业,出口产品中主要是帽子,本次退税率的上调,帽子的出口退税率从15%提高到16%,预计年增加近300万元的退税,增加了流动资金,提高了应对外部环境冲击的能力。(章 兵 刘 莎)

【第15篇】出口退税公式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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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下文仅供广大从事财税人员了解出口退税的原理及公式推导,如需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可根据现行税率进行计算。

本文意在让会计们更好的理解退税原理,而不用对于公式死记硬背。

首先,需要明白增值税的原理:

1、增值税是每一个流通环节都要征收的;

2、最终消费者是增值税的最终承担者;

3、如果是流通中的企业,可以通过拿到进货时的专用发票去抵扣本企业销售时缴纳的全部增值税,也就是企业只交本环节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之前环节的增值税,可以通过拿之前的进货发票来抵扣。

为什么要出口退税?

因为出口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是外国人,外国人又不能拿着我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所以外国人是我国增值税的最终承担者。

所以国家为了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需要把国内的增值税都要退光。

出口企业卖给外国人的商品是不含国内增值税的,那外国人就不是增值税的最终承担者,而出口企业就成为了增值税的最终承担者,所以需要给出口企业退税。

例子:某产品,企业90元购进原材料,生产后100元出售。假设增值税税率和退税率都是11%。

产品国内增值额总额为100元,所以全部应退还的国内增值税为100×11%=11元。最多只能退11元。也就是退税的上限。

实际处理方法如下:首先生产企业出口免税,100×11%-90×11%=1.1元增值税不收了,免掉。在企业之前产生的增值税(也就是90×11%=9.9元的进项税,税法规定,用于免税收入所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需要做进项税转出),90×11%=9.9元,加上免掉的1.1,还是11元。

如果企业还有其他内销业务时,假设应纳税额为5元,那么国家可以选择企业交税5元,然后退给企业9.9元。太麻烦了,直接退给企业4.9元不就行了嘛,抵了5元应纳税款,退税4.9元。

所以,免税(1.1)+抵税(5元)+退税(4.9元)=免抵退税额=11=出口货物离岸价格(fob价格)×退税率。

上面描述的内容就是以下政策的实际操作过程。

生产企业自行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退税采用免抵退税的方式。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公式推导:

外销增值税税额=外销销售额×税率-外销进项税额

内销增值税税额=内销销售额×税率-内销进项税额

企业应纳税额=外销销售额×税率-外销进项税额+内销销售额×税率-内销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外销销售额×退税率

外销销售额×税率-外销进项税额=可免税的部分

内销销售额×税率-内销进项税额=可抵税的部分

外销销售额×退税率=免抵退税额,也就是退税限额,退税的上限。

企业应纳税额=可免税的部分+可抵税的部分-免抵退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当企业应纳税额>0,则需要交税。

可免税的部分+可抵税的部分-免抵退税额-上期留抵税额>0,即可免税的部分+可抵税的部分-免抵退税额>上期留抵税额,而上期留抵税额一定大于0。

也就是:可免税的部分+可抵税的部分-免抵退税额>0,即可免税的部分+可抵税的部分>免抵退税额,但最多只能退“免抵退税额”,也就是达到了退税上限,而且全部应退税额均用于免抵,免抵=理论退税额,剩下的就是需要交的税款,下期留抵为0。

当企业应纳税额<0,即:可免税的部分+可抵税的部分-免抵退税额-上期留抵税额<0。

假设把“上期留抵税额”也可以看作是可抵税的部分,则公式简化为:可免税的部分+本期可抵税的部分-免抵退税额<0,本期可抵税的部分=可抵税的部分-上期留抵税额。

所以,企业应纳税额=可免税的部分+本期可抵税的部分-免抵退税额

则分为两种情况:

1、可免税的部分+本期可抵税的部分-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0,也就是说,可免税的部分+本期可抵税的部分<0,退税额大于退税限额,但最大的退税限额只能是免抵退税额。因此,应退税额=退税限额=免抵退税额。

由于本期免税额+本期抵税额+本期退税额=免抵退税额,本期退税额=免抵退税额,所以本期免税额+本期抵税额=0,也就是免抵=0。

本期的可免和可抵部分留作下期再抵,留抵=可免税的部分+本期可抵税的部分。

2、-免抵退税额<可免税的部分+本期可抵税的部分-免抵退税额<0,也就是说,可免税的部分+本期可抵税的部分>0,退税额小于退税限额

因此,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可免税的部分+本期可抵税的部分),免抵=可免税的部分+本期可抵税的部分,免抵退税额已使用完,经历了先免,再抵,最后退税了,所以本期已结清,留抵=0。

与教科书上给定的公式和计算步骤是一致的。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第一步计算的数额-上期留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0,则交税,全部应退税额均已免抵,免抵=理论退税额,留抵=0。

当期应纳税额<0时,进入第三步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退税限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应纳绝对数=|当期应纳税额|

应退税额=min(应纳绝对数,退税限额)

如果应纳绝对数>退税限额,应退税额=退税限额,留抵=应纳绝对数-退税限额,免抵=0。

如果应纳绝对数<退税限额,应退税额=应纳绝对数,免抵=退税限额-应纳绝对数,留抵=0。

来源:知乎网友、会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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