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印花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印花税需要申报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虽然印花税是个小税种,但是其蕴藏的涉税风险可不小。在这里,有必要提醒大家注意:营业账簿印花税年报1月16日前,需要完成申报,大家可别忙忘了。
根据印花税法等相关规定,营业账簿的税率是万分之2.5,一般而言,应税的营业账簿可以按次申报,也可以按年申报,其中按年申报的,需要在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完成申报。
根据税总办征科函〔2022〕245号,2023年1月因为15日是星期日,所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023年1月16日截止。
所以,根据规定,2023年度的营业账簿要在2023年1月16日之前进行相关申报。今天我们就跟大家详细说一下营业账簿按年申报如何操作的具体事宜(以江苏为例),供大家参考。
1、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需要有税种认定,在电子税务局税种认定信息中就可以看到项目为营业账簿按年申报的相关信息。
大家需要做的第一步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的待办里,点击印花税,找到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选择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申报表,并点击右边的申报按钮。
2、进行税源采集,点击新增税源信息,会自动跳出营业账簿的税目,根据要求填写相关的数量、日期、计税金额等信息,然后系统会自动算出税额。
3、完成采集后,记得点击保存,然后返回勾选申报表并点击税源信息同步。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如果符合条件,记得进行选择。
4、完成同步后,点击申报。记得检查一下申报状态,如果显示申报成功,就证明完成申报了。
如果是没有税种认定,需要按次申报,按次申报是应税业务发生15日内完成申报。其相关的申报操作流程差不太多,只不过在申报进入页面和税源采集方面有些许差别,大家登录电子税务局一看就懂,在这里就不赘言了。
如果是营业账簿按年申报,记得提前完成申报奥,后边别因为一忙把这事儿给忘了,每年因为印花税申报问题被查被罚的企业,也有不少奥。另外,文章的最后,给大家说一下印花税申报相关的几个常见的,问的比较多的问题。
1、按季申报印花税,但是当期没有签订应税合同,是不是可以不用申报了?
需要申报。按季申报,即便当期没有应税的凭证,也需要进行零申报。如果公司业务比较少,一年签不了多少应税合同,建议可以考虑按次申报。
2、在进行税源采集的时候,只能采集到一个税目,怎么解决?
税种认定就是认定到税目的,没有做认定的税目无法进行采集。如果需要增加税目,需要进行相关税目的认定。
3、公司合同比较多,并且都是属于同一税目,怎么操作比较省劲?
合同多,又是同一税目,建议合并汇总填写税源明细表。
4、在签合同的时候,合同金额没有确定,这个还需要申报印花税吗?
在签订相关合同的首个申报期,需要先进行相关申报,然后在实际结算的下一个申报期,按实际金额交税。也就是,申报和交税分开了。
5、所有合同都需要交印花税吗?还有,是不是不签合同就不用交印花税了?
这个主要看应税凭证的规定,以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为准,即上面有的就需要交税,上面没有的就不需要交税。
另外,书面合同并不特指是纸质合同,电子文件也属于书面合同。同时,对于买卖合同而言,只要是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也需要交税。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大家学习和参考所用,不作为大家工作操作的依据。
印花税法,7月1日起执行。算起来,还有10天的时间,现行的印花税暂行条例就要退出历史舞台。虽然之前,我们给大家做过一些讲解,但是有些人还是存在一些疑问。结合之前的文章,以及大家问得比较多的问题,我们今天给大家系统地讲一下印花税。
拿印花税法和印花税暂行条例进行详细的对比,两者至少有11个变化点,这些我们不再赘述,具体可看:印花税,变了!7月1日起新规正式执行,别交错了税!
大家比较关注的印花税税率问题,以及最新的税率记忆口诀,大家可以参见:新印花税,来了!7月1日起,这是最新最全的税率表和记忆口诀!
然后我们进入本篇文章的正题,我们将从税种定义、纳税义务人、税目和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免税优惠、纳税地点、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征方式等方面给大家全面讲解印花税。
1、什么是印花税?
2、哪些人(行为)需要交印花税?
至于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境内有代理人的,代理人就是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纳税人自行申报,证券交易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扣缴义务人。
3、税目和税率都具体有哪些?
印花税征收是采取列举制,如果在列举范围内没有的,则就不用缴纳印花税。但也因此,印花税税目和税率很是繁多,而且较之前有了很多变化,需要大家注意,别到时候交错了税。具体如下:
印花税法有17个明细税目,原来的权利、许可证照,营业账簿中其他账簿等税目被删除了,意味着7月1日以后,房产证、营业执照、专利证等不用交印花税了。
4、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相较之前,计税依据进一步明确了,尤其关于增值税税款这块,再也不用纠结了。实务中建议大家在合同中分开列明金额和所涉增值税税款。
5、应纳税额怎么计算?
6、哪些情形可以免征印花税?
另外,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也免征印花税,上图中漏掉了,特此标注。另外这里明确了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这也意味着电子订单被明确属于应税凭证,非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电子订单,则需要缴纳印花税。
7、纳税地点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吗?
8、纳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的当日为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最后,印花税虽然是个小税种,但是涉税风险却一点也不小。纵观每年税务局公布的税案里,总有那么几个是因为印花税出了问题,被查、被罚的。
常见的印花税涉税风险事项,诸如忘记申报印花税,不申报印花税,没有按规定税目税率申报印花税,申报印花税的金额不对等等,都是一些考验人的细心和耐心的东西。
一般大家多注意一些,就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的。但就怕不当回事,涉税事宜处理得又不规范,税务局通过印花税的疑点牵扯出了其它涉税问题,到时候就得不偿失了。
财会人员必须确立认识自己所服务项目的公司应当交纳的税收及其征收率,那样在交税阶段上不容易出現难题,有利于公司大力支持行政机关的规定,积极主动缴税,不应当存有偷漏税的难题。现阶段依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分析餐饮行业将会涉及的税金新项目超过四十六种,还是有必须复杂性的。下边关键掌握5种关键的税收及其其征收率状况,小编给大家好好讲讲餐饮行业如何纳税?
增值税,现阶段改成所得税
以前增值税的征收率是5%,在改革创新以后,将增值税改成所得税之后。关键分二种状况来交税,针对一般纳税人的餐饮业,征收率在3%,而且依照简单做账方法来开展税额的测算。针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这部分的征收率是6%,但针对反复缴税的一部分能够 开展消除,关键是能够 开展进项抵税,总的来说征收率都是减少的。
城建税
城建税都是餐饮行业所必须交纳的,它的全名是城市规划建设维护费用,这都是餐饮行业在发展趋势全过程中必须承担交纳的,它的征收率要依据本地行政机关的要求。这是在餐饮行业所得税税额的基本上征缴的。
教育附加费及其其他额外
教育附加费此项税金的征缴确实所得税税额的3%的基本上开展征缴的,其他额外的详细情况及其实际的征收率都是依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开展交纳,现阶段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一样,收费标准的规范也是差别。
个人所得税
在这一品类中包含所得税及其公司代收代缴的个税。针对所得税,通常征收率在25%,小型微利企业征收率在20%,实际要依据饮食业的经营规模等来开展征收率的测算。在餐馆会计记账软件中也会反映出去。
合同印花税
餐饮行业在运营全过程时会应用到各种各样住宅资产租赁协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书,购销合同,也要开展帐本的设定,许可证照的申请办理等,这种必须征缴合同印花税的,有关这些的征收率状况也必须多掌握。餐饮行业如何纳税就讲到这里,大家学会了么?更多知识请找我们来学习哟!
在营改增政策执行之后,餐饮行业有许多降税的机遇能够运用,在餐饮行业用心改善自身财会人员的工作能力,健全这一设定的一起,餐馆会计记账软件也可以较为技术专业地开展各种各样账簿的备案,包含纳税申报申税等工作中也可以有很好的进行。
文 | 陈松祥
税法规定,自然人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转让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但是,如果股东出资设立企业时,注册资本金并未实缴,即取得股权初始投资成本为0, 那么这些未实缴出资的股东,在经营一段时间之后,是否可以将自己的股权0元转让呢? 0元转让股权,从民法角度来说,只要不是为了逃避债务,都是合法的。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为了逃避债务⽽0元转让股权,转让⾏为可能会被撤销。那么0元转让股权,税务局会不会认可呢?
举个例子
2023年,张总与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成立了天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利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缴资本0元,张总占股25%。2023年底,所有者权益1000万元(即净资产1000万元),2023年4月8日,该公司股东张总与刘女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张总将其持有该公司25%股权以人民币0元转让给刘女士。
张总:本次股权收入为0元,股权成本为0元,无转让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机关:对于张总本次股权转让,应核定其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那么我们来分析一下到底要不要交税?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7 号)(以下简称“税总67号公告”),对个人转让股权的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做了相应规定。
根据(税总67号公告)第四条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应交个税=(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税费)×20%。
问题是:这种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如何确定股权转让收入和股权的原值呢?
根据(税总67号公告)第十一条的规定,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那么如何界定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税总67号公告第十二条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认缴制下,股东并未向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即取得了一定的股权份额,股权原值为0,但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生产经营累计,股东权益不再为0,此时股东再转让自己所持股权,股权的价值就不再为0,如果股东为了避税而0元进行股权转让,则会面临被税务机关核定的风险。根据税总67号公告第十四条,税务机关核定转让股权转让收入时,首选按照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进行核定。
天利公司的净资产为1000万元,张总持股比例为25%即对应的净资产份额为250万元,而张总以0元转让,显然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属于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证据证明其属于税总67号公告第十三条所列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根据税总67号公告第十四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张总的股权转让收入是其对应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即250万元。算出了股权转让收入,我们还要算出股权的原值,就是成本,才能确定股权转让所得。
根据税总67号公告第十五条,个人转让股权,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因张总认缴出资为3000×25%=750万元,但其实缴出资为0元,即取得股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为0元,假设其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为0元,那么,张总取得该股权的原值为0元,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税费=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让股权收入为=1000×25%=250万元
需要缴纳的印花税为250×0.05%=0.125万
应纳税所得额=250-0-0.125=249.875万元
应缴个人所得税=249.875×20%=49.975万元
“第一问”
问:印花税怎么申报?
答:请您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选择【税源采集】,打开印花税税源采集,先点击【按次申报】,再点击【新增按次申报税源】(如果明细很多,也可以下载导入模板)。税源采集完成后点击【跳转申报】—勾选印花税—点击最下方的【申报】,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
“第二问”
问:请问新增合同组织临时登记从哪里进?
答:请您在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组织临时登记】办理。
“第三问”
问: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怎么办理?
答:请您在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2019】办理。
印花税又“变”呢!赶紧收藏最新优惠政策!
2023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正式施行。与印花税暂行条例相比,新印花税法对降低税率进行了明确规定。
税率变化有哪些?带你快速掌握一下!
1、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3、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4、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5、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6、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7、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8、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计算简单,但实务中,除了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单位,大多企业的计税依据不直接来源于账面财务数据,给财务人员纳税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并且印花税在征管中属于“小税重罚”,因此企业应加强对印花税的管理。
其实,国家税务总局在印花税的管理上是出台过政策的,下面小编带大家学习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7号),供大家在印花税管理上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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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源管理
1.建立《登记簿》
纳税人应当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以下简称“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
《登记簿》的内容包括:应纳税凭证种类、应纳税凭证编号、凭证书立各方(或领受人)名称、书立(领受)时间、应纳税凭证金额、件数等。
2. 应纳税凭证保管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建议企业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及《登记簿》保存至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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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款计缴
1.纳税人书立、领受或者使用《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应纳税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时,即发生纳税义务,应当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印花税暂行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对应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
2.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将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3.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申报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方式的,一年内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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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务机关把控
1.税务机关应分行业对纳税人历年印花税的纳税情况、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应税合同的签订情况等进行统计、测算,评估各行业印花税纳税状况及税负水平,确定本地区不同行业应纳税凭证的核定标准。
2.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印花税基础资料库,内容包括分行业印花税纳税情况、分户纳税资料等,并确定科学的印花税评估方法或模型,据此及时、合理地做好印花税征收管理工作。
3.税务机关根据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需要,本着既加强源泉控管,又方便纳税人的原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以下简称《委托代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可委托银行、保险、工商、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代征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权利许可证照、产权转移书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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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
1.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风险管理的总体要求以及财产行为税风险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开展印花税风险管理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区的印花税风险管理指标,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对印花税管理的风险点进行识别、预警、监控,做好风险应对工作。
2.税务机关通过将掌握的涉税信息与纳税人申报(报告)的征收信息、减免税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查找印花税风险点。
1)将纳税人分税目已缴纳印花税的信息与其对应的营业账簿、权利和许可证照、应税合同的应纳税款进行比对,防范少征该类账簿、证照、合同印花税的风险;
2)将纳税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核定的应纳税额进行比对,防范纳税人少缴核定征收印花税的风险。
3.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税收征管系统中已有信息、第三方信息等资源,不断加强和完善印花税管理,提高印花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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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建议
1.建议纳税人按照本文“一、税源管理”的要求做好应税凭证的管理工作,以便核对企业的印花税是否缴纳正确。
印花税所列举的应税合同及其他应税项目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如果企业财务部门未对应税合同实施规范化管理,就无法准确、及时的计算并缴纳印花税。
企业财务部门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建议要求业务部门将签订的所有合同在财务进行备案或抄送。财务部门按照与业务部门相同的合同编号管理合同填制《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一旦出现缺号,财务部门可及时发现并向业务部门索要。同时按印花税的税目合理划分应税合同和非应税合同,将应税合同及时贴花并划销。如果应税合同量很少,建议要求各部门将已经签订的合同按财务部门提出的要求分类归集、装订成册。便于财务部门定期对应税合同进行检查,保证印花税的及时准确缴纳。
建议企业定期归集、计算、申报和缴纳印花税,如每月、每季或每半年,如果是随机选取时间申报和缴纳则较易造成漏缴。建议企业年末对印花税缴纳情况进行自查,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一方面防范风险,另一方面需判断是否有多缴的情况发生。
2.按照本文“二、税款计缴”的要求选择适合企业的缴纳方式,及时计算缴纳印花税税款。
3.仔细阅读“三、税务机关把控”、“四、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了解税务机关的把控原则及检查的风险点,并更好的对企业印花税进行管理,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7号适用于除证券交易外的印花税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减免税和退税管理、风险管理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3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就申报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01
印花税部分税目名称和税率发生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3年7月1日正式施行。如果税款所属期是2023年7月1日以后,请按照新印花税法中的税目税率进行申报缴纳。
印花税税目及税率新旧对比表如下:
01
02
印花税纳税期限重大调整!
一、取消按月申报,之前按月申报的统一调整为按季。
按照新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不再有按月的计征方式啦!现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系统自动统一调整按季申报,营业账簿将自动转换为按年申报,无需另行申请。调整为按季申报后,纳税人第一次按季申报所属期是7-9月,申报期是2023年10月。
大家可以登录进电子税务局自行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路径为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
二、没有印花税核定信息的,发生应税行为时,可按次认定。
印花税按次申报不需要做税种认定,直接登录申报即可。
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财产和行为税”,点击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就可以看到“印花税”申报选项啦。如果按次申报印花税,记得在“税款属期”栏目下选择“按次申报”哦。
三、按次申报的纳税人可申请调整为按季申报。
按次申报可能会遗漏忘记申报,那我们就可以调整为按季申报。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
(一)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可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纳税期限,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如果有需要调整的,可以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期限的选择哦!
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调整”,点击进入“资格信息报告—我要调整经营内容(税种调整)”界面。
在下方“变更税种的具体事项”中填写需要增加的按季或按年申报的印花税税种信息并提交。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添加完毕就可以啦。
四、按年申报一般适用于营业账簿。
五、按次申报、按季申报如何选择?
按次还是按季申报,大家可以根据上面区别进行选择,如果你目前没有税种认定,你也不想麻烦去认定,那你就按次申报。
如果你合同较多,难以在每次签订后申报的,可以选择去核定税种按季申报缴纳,一旦核定,那每个季度都要申报,没有发生也要做零申报处理,否则就有逾期不申报信息,影响信用分。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二哥税税念、湖北税务、梅松讲税
今天资本市场最大的新闻就是:香港特区政府上调股票印花税,由现时买卖双方按交易金额各付0.1%,提高至0.13%。增加印花税对资本市场毫无疑问是巨大利空。老股民应该对2007年530半夜鸡叫事件记忆深刻,2007年5月,a股市场已经有传言会上调印花税,但财政部出面澄清,然后就在30日凌晨,财政部突然宣布上调印花税从千分之一上调至千分之三,于是投资者就用脚投票,导致股市在短短一周内从4300点一路狂泄至3400点。
很多人以为是港交所提高印花税,其实港交所哪有这么大的权力提高税率。对于香港准备加印花税,港交所官方表示:对提高股票交易印花税决定感到失望。因为对于交易所而言,提高税率会影响自己的业绩,让自己少赚钱,于是在港交所上市的香港交易所,放量大跌8.8%,南向资金流出200亿。所以你说港交所会不会傻到自己去提高税率,开赌场肯定希望来玩的人越多越好。
…………
上证指数大跌2%,创业板跌3.3%,还是白马被砸盘了,所以我又吃面了。长假就盼着开门,开门就一直吃面吃到现在,tmd不科学。今天谁亏钱的,可以想一下我,我一直为大家护盘,大家是不是好过一点了^_^。
昨天文章说现在是卖点,没有买点,今天就直接大跌,很给面子。而且今天这一跌速度很快,主跌的时候最好不要去抄底。好的买点是在二次探底降速形成的背离。不过大家也不要慌,反弹要来了。
…………
1、热搜第一,女员工实名举报:中国人寿造假。
2、选股要看看管理层有没有维护股价的决心。前面有上市公司自己撬开跌停板,但是像中石油这种,任你股价跌,管理层稳坐钓鱼台,就应该直接排除在选股池外。昨天家电茅——美的集团抛出了a股最大的140亿回购计划。从2023年,美的每天都有几十亿的回购,这种公司还真难得。从前两年的时间来看都是2月下旬出回购计划,照这个时间,明年2月份会不会……。
…………
没操作,仓位70,继续为大家护盘。
小规模企业印花税计算方式:印花税计算,根据所交印花税税种来确定。一般是万分之三、万分之五等。个别按数量计算。
1、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是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是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益辉(国家金融师、财经评论员)
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资源税实行代扣代缴;
消费税、车船税代收代缴、交强险税保险代理赔;
税务部门委托代征(1、委托交通部门海上事部门代征船舶车船税、2、委托证券交易所、证券结算所代征证券交易印花税;3、委托邮政部门代征税款;4、委托代征人征收农贸市场税、委托代征人代征车船购置税等)
金牌答疑老师解答
甘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回答数:24099个,好评数:23785个
您好
“回退税款所属期”:升级后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在纳税人端新增“回退”按钮,征期内纳税人误点“已申报”选项后,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点击按钮后即可回退至当期税款所属期,重新勾选确认:
(一)系统判断跳转后的下期没有进行勾选确认发票操作;
(二)系统判断当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三)系统日志存在点击“已申报”操作记录;
(四)回退功能在征期内有效。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能给予回退,并提示不能回退原因。
2019-05-20,17:45:55
8*c | 会计达人
追问:当前税款所属期: 2023年5月
回退后税款所属期: 2023年4月
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此操作涉及您抵扣税款所属期的变更,请谨慎操作!
敢不敢点提交申请?
2019-05-20,18:23:53
甘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请问您申报了么 需要另外确认勾选么
2019-05-20,18:25:08
8*c | 会计达人
追问:老师您好,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上4月份显示已申报,但是现在5月份的我还没有勾选确认。不清楚咋回事,我是一般纳税人,今天去税务局问半天问不出什么意思。
2019-05-20,18:29:08
甘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如果您上个月已经申报无误 这个提示可以忽略
2019-05-20,18:35:48
8*c | 会计达人
追问:老师您好,可以加q或v信吗 我是新手,以后遇到不懂的希望您帮忙
2019-05-20,18:39:50
甘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实在抱歉 学堂不允许老师跟学员私下联系 您可以在这里提问
2019-05-20,18:40:41
8*c | 会计达人
追问:18392025786 我的**,麻烦您了老师
2019-05-20,18:42:18
8*c | 会计达人
追问:那好的,我有问题就通过这里平台提问您了哦 谢谢老师。 4月份我已经申报了,5月份的就是下面这张图片,不需理会对吗
2019-05-20,18:45:24
甘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真的实在抱歉 不方便加
2019-05-20,18:46:43
甘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您把您邮箱留下 需要资料我可以给您发邮箱
2019-05-20,18:47:33
8*c | 会计达人
追问:3086725766@**.com
2019-05-20,18:49:54
甘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嗯嗯 有事的话 可以给我发邮件
2019-05-20,18:52:48
8*c | 会计达人
追问:好的老师,我是扣扣的邮箱,还没收到您的资料。以后不懂的还很多请多多指教哈。非常感谢
2019-05-20,18:57:24
甘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我知道 您想要什么方面的资料
2019-05-20,18:58:25
8*c | 会计达人
追问:税收方面的,报税流程 除了增值税还要什么印花税城建之类的 谢谢拉
2019-05-20,19:07:31
甘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报税的话 您可以在我们学堂的系统里面选择您当地的学习下 邮箱我给您发了汇算清缴的跟增值税填写的
http://bs2.acc5.com/error/permissions.php?username=bamboo&url=https://baoshui.kuaizhang.com/
2019-05-20,19:12:03
8*c | 会计达人
追问:好的。谢谢老师,非常满意您的回答!。有问题就发邮给您。
2019-05-20,19:34:42
甘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嗯嗯 可以的 我回头看了给您回复
2019-05-20,19:35:46
我们都知道,纳税人签订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可是,合同作废是否还需要缴纳印花税了呢?
我们先看看国家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总结:纳税人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合同或凭证,都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下面举个案例为大家解析下:
前不久,一家民营企业a公司,与另外一家民营企业b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合同。但是,在签订合同后不久,原材料的价格却大幅上涨。在这种情况下,假如仍履行原合同,那么可能会对a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a公司就决定取消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废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b公司支付了违约金。a公司以为合同未履行就未申报缴纳印花税。税务局核查时发现了这一情况,要求a公司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所以,大家以后签订合同一定要慎重,不管是否执行,合同签订了就要缴纳印花税。
前几天一位朋友缴纳工程承包合同的印花税,让鲁老师给算一下该缴纳多少税金,结果过几天之后朋友和我说,我少算了几百元税费,我说不可能啊,他把完税凭证发给我,我一看: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他的合同总额是150万,合同签订时是价税分离签订,价格与增值税分列签订,所以鲁老师为其计算税费时在计算印花税时计税依据是按照不含增值税的金额计算,可是在税务局进行税费缴纳时,办税人员却必须要求按照含税金额作为印花是的计税依据,所以会多缴纳税金。
这个问题的症结在于到底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应该说这个问题就类似于付款之后对方不开票我可否去法院起诉一样,尽管最高院有回复,但是没有专门发文,所以各地方法院有的受理,有的不受理。
印花税的问题也是一样,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并没有类似于契税、房产那样进行明确说明,所以地方执行也就很随意,鲁老师也曾致电12366咨询,得到的答复只是把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关于计税依据读一遍而言。至于国家税务总局对于这方面的解释,类似于在营改增后国家税务总局在2023年4月25日视频会议有关营改增的政策口径:“第四,关于印花税计税依据问题 ,这次两部委下发的《通知》中没有提到印花税计税依据问题。主要是营改增之前,这一问题就已明确,没有变化。各地执行口径仍按照印花税条例规定,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定计税依据。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则直接不予采纳,所以对于印花税的筹划采用价税分离签订合同由于各地税务局执行口径的差异则显得苍白无力,经常被多征是常有的事。
但是随着新的《印花税法》的立法,这一争议彻底得到了明确,在新的《印花税法》中对于计税依据是否含增值税是这样规定的: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所以,到这里应该说再没有含税与否之争了,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合同时还是必须要做到价税分离签订,分别表述,这就是购销合同印花税的风险之处。
但是,可能细心的读者已经注意到了,新的《印花税法》是从2023年7月1日开始执行,那么对于执行之前的到底该怎么办?
鲁老师想说,新的《印花税法》只是进行了立法,对于现行的《印花税暂行条例》并没有内容上的太大改变,特别是计税依据这条,实际是一脉相承的,正如所得税司叶霖儿谈到的关于印花税计税依据问题 ,这次两部委下发的《通知》中没有提到印花税计税依据问题。主要是营改增之前,这一问题就已明确,没有变化。各地执行口径仍按照印花税条例规定,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定计税依据。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所以完全可以按照这条去执行,分开注明,很大几率我们是可以争取回来的。
【纳税实务】合同印花税的计税基础为不含税合同金额
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中,并未明确规定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到底为含税金额或者是不含税金额。一般认为,如果合同中分别约定了不含税金额和税额的,应该按照不含增值税金额作为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如果没有分别列示,应该按照价税合计数计算。
具体操作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部分税务机关对此问题做出过规定,比如: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八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按规定据实计算申报应纳税额。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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