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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印花税谁承担(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4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股权转让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股权转让印花税谁承担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股权转让印花税谁承担

【第1篇】股权转让印花税谁承担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应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果股权转让方将其应缴纳的税费转嫁给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取得的股权转让价款与应税收入存在不一致,应将股权转让价款转换为应税收入并计算其应纳税费。

2023年7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甲公司将持有的丙公司(非上市公司)10%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协议签订后立即生效,随后于2023年8月办妥股权变更手续。《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甲公司应向受让方乙公司收取股权转让价款600万元,甲公司应缴纳的税费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丙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居民企业,且该股权转让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甲公司持有的丙公司10%股权的取得成本为400万元,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甲公司2023年度未包含该股权转让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350万元,且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为0,适用25%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乙公司购买该股权后,对该股权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税收处理

(一)应税收入的确定过程

从案例可知,转让方甲公司转让股权应缴纳的税费由受让方乙公司承担,假设股权转让应税收入为a万元。

1.印花税

甲公司转让股权应缴纳的印花税,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照股权转让应税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则:

印花税应纳税额=a×0.05%=0.0005a(万元)

2.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因此:

股权转让所得=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a—0.0005a—400=(0.9995a—400)(万元)

甲公司2023年度未包含该股权转让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350万元,且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为0,上述股权转让所得没有2023年度经营亏损和以前年度可弥补亏损予以抵减,应按照适用税率2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0.9995a—400)×25%=(0.249875a—100)(万元)

3.应税收入

股权转让价格600万元是转让方甲公司实收金额,其转让股权应缴纳的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均由受让方承担,因此:

股权转让应税收入—印花税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价款a—0.0005a-(0.249875a—100)=600

a=500÷0.749625=667.0002万元

综上,股权转让应税收入为667.0002万元。

(二)转让方甲公司的税收处理

甲公司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在计算应缴纳的税费时,不能以收到的股权转让价款600万元作为计税依据,应计算出应税收入667.0002万元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其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乙公司承担这些税费。

(三)受让方乙公司的税收处理

1.购买该股权的计税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因此乙公司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为600万元。乙公司承担转让方甲公司应缴纳的税费,其纳税人为甲公司,不是乙公司,不能计入该投资的计税基础,形成了税会差异。

2.转让或者处置该股权投资时,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处置投资的计税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因此乙公司以后在转让或者处置该长期股权投资时,税前扣除的投资成本为600万元,与会计核算的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税会差异”;而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入扣除投资成本为处置收益,因此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对处置收益进行纳税调整。

二、股权转让双方的会计处理

(一)转让方甲公司的会计处理

甲公司对持有的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转让该股权时,按照实际收到的股权转让款600万元扣除股权取得成本400万元后的余额200万元,计算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二)受让方乙公司的会计处理

1.购买该股权的入账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第六条第(一)项规定,“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因此,乙公司购买该股权的入账价值包括股权转让价款及相关税费、承担转让方甲公司的税费等。

①乙公司签订转让股权协议应缴纳的印花税,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照股权转让应税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则:

印花税应纳税额=

667.0002×0.05%=0.3335(万元)

②乙公司承担转让方甲公司的税费

乙公司承担转让方甲公司的税费=印花税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0.0005a+(0.249875a—100)=67.0002(万元)

③乙公司购买该股权的入账价值

该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股权转让价款+印花税应纳税额+乙公司承担转让方甲公司的税费=600+0.3335+67.0002=667.3337(万元)

2.转让或者处置该股权投资时,会计核算的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

乙公司对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其账面价值为667.3337万元;以后在转让或者处置该长期股权投资时,会计核算的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为667.3337万元。

三、股权转让需注意的财税事项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涉税条款

本案例中,《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应缴纳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该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有效条款。

(二)股权转让的应税收入

本案例中,股权转让价款600万元为转让方税后转让收入,应转换为税前转让收入即应税收入,作为计算纳税依据。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于2023年7月生效,而办妥股权变更手续时间为2023年8月,甲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收入时,应于哪个时点确认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甲公司应于2023年8月确认股权转让收入。

(四)未收到股权转让款,是否可以推迟纳税

假定本案例中,甲方股权转让价款600万元于2023年2月收到,甲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收入时,能否于2023年2月确认收入呢?答案是否定的,甲公司股权转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转让款项实际收到时点无关,不能因为2023年8月尚未收到股权转让款为由,推迟到2023年2月确认股权转让收入。

(五)股权转让价格应公允

本案例中,甲公司股权转让应税收入667.0002万元,应为公允的转让价格,若存在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等情形,则面临被主管税务机关纳税调整的涉税风险。

(六)股权投资损失税前扣除

本案例中,甲公司转让该股权收入高于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产生股权转让所得,并入当年度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股权转让方转让股权收入低于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则形成股权转让损失,该损失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转让财产损失”,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七)股权转让与土地增值税

如果本案例中的被投资单位丙公司有土地房产,乙公司购买该股权以转让房地产为盈利目的,则该股权转让可能存在被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涉税风险。

(八)股权转让与增值税

本案例中的被投资单位丙公司为非上市公司,甲公司转让该股权,无须缴纳增值税。如果丙公司为上市公司,则甲公司转让该股权,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因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增值税税率;若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适用3%征收率。

作者:林溪发;单位: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来源:现代营销(经营版)。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第2篇】股权转让印花税免税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下称“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下称“社保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在运用社保基金投资过程中,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对社保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权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基金收益,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三、对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应缴纳的印花税。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通知发布前发生的社保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符合本通知规定且未缴纳相关税款的,按本通知执行;已缴纳的相关税款,不再退还。

【第3篇】认缴股权转让印花税吗

例:甲、乙分别认缴70万元和30万元设立a公司,分别占股70%和30%。甲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实缴了70万元,乙未实缴。

2023年6月,公司净资产为80万元,在征得甲同意后,乙将30%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丙,并约定丙在受让股权后三个月内实缴30万元。股权变更登记后,税务机关认为乙应纳个人所得税4.8万元,乙认为不应纳税。由此产生税务争议。

2023年3月1日《公司法》修订实施后,注册资本实缴制转变为认缴制,如何进行税务处理,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发布)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对于股东未实缴出资或少出资情形下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问题,实务中一直存在不同观点。

根据税法,上例中a公司的净资产为80万元,乙持有的30%股权对应净资产为24万元,以0元的价格转让,属于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以对应净资产份额24万元核定其转让收入,实际初始投资成本0元,应纳税额=(24-0)*20%=4.8万元,税务机关的核算于法有据。

但,根据公司法,按实缴出资分红是基本原则,在对股东投资权益没有特别约定情况下,乙未实缴出资,其在年底不享有利润分配权,丙在年底受让时,亦不享有分红权。根据税收合理性原则,对乙按30%对应的账面净资产核定其股权转让收入,存在不合理性。

根据税法关于“正当理由”的规定,乙可以提供未实缴、转让方与受让方均于此时无法取得分红而予以0元转让的正当性。实际上,甲一个人取得全部利润分配并以全部利润为基数缴纳个人所税,且丙于三个月后充实资本金,国家总体税收没有减少亦未延迟。

现假设:甲、乙分别认缴70万元和30万元设立a公司,分别占股70%和30%。甲实缴70万元,乙只实缴了10万元,现公司净资产80万元。在征得甲同意后,乙将10%股权以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并约定丙在受让股权后三个月内实缴20万元。此时,10%股权对应的实际原始投资成本=10*10%/30%=3.33万元,对应净资产份额=80*10%=8万元,转让收入不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和初始投资成本,不属于转让收入明显偏低情形。应纳税额=(8-3.33)*20%=0.93万元(以上扣减均不考虑印花税、登记费等相关税费)。

【第4篇】认缴制股权转让如何缴纳印花税

注册资本从实缴制到认缴制,很多人叫好,资金压力小了很多,认缴年限随便20年起步,最高不超过60年即可,但是也有一类人觉得此举带来了交易弊端,你知道指的是什么吗?

01、瑕疵股权是否可以转让

公司在这么长的认缴期限内,很容易发生股权变动!这就是一大风险点,为什么这么说呢?

举个例子

假设宋江和林冲、李逵一起创业成立了梁山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设为300万,三人各认缴100万,约定20年之内交齐认缴资金。

但是发展到第8年的时候,尚未交齐认缴资金的宋江觉得这个公司前景有限,想退出出资,但是林冲和李逵都表示自己目前没有钱购买他的股权,宋江只好另谋出路。

后来宋江找到了自己的朋友武松,对方表示愿意购买他的股权。基于信任交易流程十分迅速,武松并未对其出资进行调查。就这样武松和林冲、李逵一起成为了梁山有限责任公司的三大股东。

提问,这里的转让合法吗?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股东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等,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可以是对内转让,也可以是对外转让。

其次,没有出资完成的股权也可以转让吗?

当然可以,没有出资完成的股权属于瑕疵股权,这也是可以转让的,只要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受让人就可以取得股权。

但是没过多久,武松听到林冲提醒自己还有30万出资额没有交齐,傻眼了!当初宋江在转让股权的时候,并没有明确告诉自己尚未完成出资,也就是说宋江转让给自己的股权是瑕疵出资的股权!

那12年以后,认缴出资年限到达时,彼时的宋江和梁山有限责任公司早已无关联,武松则需要自行补齐出资!

注意

这里要给大家提个醒,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时候就要在合同当中约定,如果转让的股权是出资瑕疵的股权,受让人可以享有单方解除权。

如果受让方不想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可以要求可以让原股东承担法律责任,对其进行追缴,股东也可以代表公司对其进行追缴。

由于合同未明确标注,所以武松只能选择让宋江补齐出资额。虽然能追回出资额,但是这番波折也十分闹心。

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财小花再次提醒各位读者朋友,在进行股权交易的时候,一定要在合同上明确瑕疵出资的股权该如何处理。

除此之外,在股权转让之前,尽量安排专业的人员对股权的现状,以及股权是否有共有人等问题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排除因为过失导致的风险问题。股权转让协议中也要明确出资瑕疵的责任以及后果,发生情况之后要及时地采取补救措施。

02、个人股权转让涉税问题

1、个人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

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2、个人股权转让,谁来缴税?

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以上上述案例为例,应该宋江出钱,武松扣缴。倘若武松未履行扣缴义务,宋江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申报。

印花税,双方都需要缴纳。

3、个人股权转让,什么时间缴税?

个人所得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股权转让协议已签约生效的;

受让方已经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其他股权转移行为已完成的;

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立应税凭证(合同签订)当日。

4、个人股权转让,税款怎么计算?

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

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

注:合理费用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如印花税、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印花税,产权转让书据

印花税=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比例税率=股权转让书据*0.5‰

5、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

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5篇】股权转让交印花税

案例

甲公司是一家自然人控股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为认缴出资,其中股东张三占股60%认缴出资资本60万元,李四占股40%认缴出资资本40万元。现李四将其持有甲公司40%的股权认缴资本40万元,以1万元出让给王五(转让价格公允)。请问股权转让印花税纳税人是谁?纳税人如何缴纳印花税?

回复

根据印花税法规定第一条【征税范围及纳税人】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因此在股权转让行为中的纳税人就是产权转移书据的书立人,即股权转让人与股权受让人。

对于股权转让行为根据印花税法规定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股权转让书据”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文规定: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因此对于股权转让行为计算印花税的计税基础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转让价款。

所以,案例中对于李四在认缴出资情形下,以一万元将其持有甲公司40%的股份转让给王五,李四和王五应分别缴纳印花税5元(10000*0.05%=5)。根据印花税法中规定,纳税人李四、王五为个人,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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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税率

摘要:股权转让,一般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股权转让应当按照股权转让书据所载金额的0.5‰计征。我国现行的公司注册制度为认缴制,不是以前的实缴制,对于认缴制下的股权转让如何计征印花税,还是有许多财务人员混淆,今天由我来简单探讨一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公告规定:第三点(四)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

在人们的通常理解下,股权转让应当不分已实缴和已认缴未实缴,都是股权转让的一部分。这与印花税法或是之前的印花税暂行条例的阐述均有冲突。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印花税法下的股权转让仅指已实缴出资的股权,已认缴但尚未出资的股权转让不属于股权转让书据的计税依据,不征收印花税。究其根本,已认缴但尚未出资的股权转让,其实质是股东出资义务的转让,不属于公告中所阐述的印花税征税范围。故不征收印花税。

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是印花税法规定的税目之一,按照0.5‰的税率计征。按照公告的规定理解,已认缴但尚未出资的股权转让不符合产权转移的特征,明确指出在计算印花税时需要予以扣除。所以财务人员在计算的时候不应当将这部分也作为计税依据进行计算。

以下用几个例子来做说明:

例1:a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协议会约定,a出售持有的50%股份,对应的注册资本认缴金额为2000万元,实缴金额为零元,与b商定的转让价为零元,b需要履行标的股权中认缴但未实缴2000万元的出资义务。这里应当理解为a与b的股权转让属于已认缴但尚未出资的股权转让,不用计征印花税。

例2:a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协议会约定,a出售持有的50%股份,对应的注册资本认缴金额为2000万元,实缴金额为零元,与b商定的转让价为2400万元,b需要履行标的股权中认缴但未实缴2000万元的出资义务。按照公告的规定,在计算计税依据的时候应当用转让价格2400万元减去已认缴但尚未出资的2000万元,即按照400万元计征印花税。

例3:a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协议会约定,a出售持有的50%股份,对应的注册资本认缴金额为2000万元,实缴金额为800万元,与b商定的转让价为1000万元,b需要履行标的股权中认缴但未实缴1200万元的出资义务。在计算计税依据的时候应当直接用转让价格1000万元计征印花税。

例4:a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协议会约定,a出售持有的50%股份,对应的注册资本认缴金额为2000万元,实缴金额为800万元,与b商定的转让价为2200万元,其中1000万元由b支付给a,另外b需要履行标的股权中认缴但未实缴1200万元的出资义务。在计算计税依据的时候应当依旧为1000万元。与例3相比只是换了一下表述方式而已。

希望大家能够准确理解公告精神,依照股权协议的定价条款进行相关税费的核算,避免增加不必要的财税负担。

会计无非柴米油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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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股权转让交的印花税如何记账

导读:次月印花税扣除怎么记账?印花税虽然是小税种,但是也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税,像买房子的时候,印花税就会缴纳,因此大家还是需要知道这个是如何缴纳的呢?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印花税的相关内容!

次月印花税扣除怎么记账?

房地产印花税是指因房地产买卖、房地产产权变动、转移等而对书立的或领受的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赋.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京财税[1996]645号 )文件规定:《细则》中规定允许扣除的印花税,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其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已相应予以扣除.其他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

印花税属于小税种,是每个企业都会涉及到,并且金额一般都不大,因此往往不被重视,或许有些还不清楚印花税什么时候交以及印花税怎么交.下面会计学堂小编关于印花税什么时候交的问题做了一个简单分析与介绍.

1、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2、根据书立、领受应纳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别称为合同的立合同人、产权转移书据的立据人、营业帐簿的立帐簿人、权利许可证照的领受人,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

3、印花税由纳税义务人在应税凭证的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即合同在签订时、产权转移书据在立据时、营业帐簿在启用时、权利许可证照在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4、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印花税票应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严禁揭下重用,已经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补贴印花,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次月印花税扣除怎么记账?上文小编介绍了印花税一般是当场缴纳的,企业中是一年缴纳一次,没有缴纳将会有滞纳金,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第8篇】0元股权转让交印花税吗

案例

王总有个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注册资金100万元,全部属于认缴,也就是实收资本0元。

经过2年经营,截止目前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也就是净资产1000万元。

现在要股权转让给刘总,股东决议中标明的转让价格0元。

提醒

自然人股权0元转让,并不代表0元个税!

分析:股权转让价格0元是否明显偏低?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第十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净资产核定法

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2、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000万元*100%=1000万元

3、因此核定股权转让收入=1000万元

股权转让个税?

股权转让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时的原值和合理费用)*20%=(1000-0)*20%=200万元

股权转让印花税?

转让人和受让人分别缴纳股权转让的印花税=1000*0.05%=5000元

【第9篇】股权转让印花税多少

公司股权转让税费:个人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有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有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第十条解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

【第10篇】2023年股权转让印花税

如果你是第一次产生股权转让或受让的念头,你肯定最先想到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法律问题,转让的流程和工商局需要的材料这些问题。

这些固然重要,但还有一点更重要,且往往都是“事到临头”才想到的就是股权转让的税收问题

没错,股权转让也要纳税,还不止一种,共涉及4种:

印花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下面小快就跟大伙一一叨咕叨咕股权转让的这4种税。

在这之前,来看看两个概念先,持股主体和股权主体。

持股主体

即股权在谁手里。

股权转让转让方是持股主体

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是持股主体

如果转让方只转让了自己持有的部分股权给受让方,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都是持股主体。

持股主体主要有4类:

个人

个体工商户

公司制企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司

非公司制企业,即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股权主体

即被投资的企业。

例如:

a企业的股份分为三个部分,b企业持有51%,b个人持有20%,c个人持有29%。

a企业就是股权主体,bcd就是持股主体。

股权主体主要有3类:

上市公司

非上市公司

合伙企业

搞清楚这两个概念后,我们单刀直入吧!

印花税

上文说到,股权转让要签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而法规规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的。

印花税是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征收的,双方都需要缴印花税

需要注意的是:

被投资企业不用缴印花税,也没有代扣代缴的义务,由股权转受双方自己完成。

税率:万分之五

计算公式:应纳印花税额=合同所载金额总额*5/10000

小快小栗子:

某合伙企业由3人合伙,现a要退出,将股权全转让给b,合同载明转让价款为10万。那么a和b都需要缴纳印花税额多少?

印花税额=10万*5/10000=50元

印花税可以按次申报也可以就按时间段汇总后统一申报

一般个人或个体工商户都是按次申报,即签完一份合同后,带着合同去主管地税局办理。

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增值税申报周期申报印花税,即若你是一个月申报一次增值税,那也一个月申报一次印花税,若你是一个季度申报一次增值税,那也一个季度申报一次印花税。

增值税

实务中,最常见的股权转让是个人或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自己持有的未上市企业(公司与合伙企业)的股权,而这几种情况都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如下图圈红)。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只有企业转让上市公司的股权才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缴纳相应增值税。

而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

注:由于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话题较大,暂且不多论述。

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的税收中,增值税针对上市公司,印花税是小头,占大头的也是大家最关心的是所得税。

所得税是针对股权转让方的,至于到底是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就要看转让方是企业还是个人了。

股权转让双方,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持股主体是企业,转让给个人

持股主体是企业,转让给企业

持股主体是个人,转让给个人

持股主体是个人,转让给企业

以上1、2种情况持股主体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25%

小快小贴士:

由于政策税收优惠,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0%

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计算公式:企业应纳所得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5%

小快小栗子:

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5000万,a公司在该公司占股40%,现要将其中20%以2000万的总价款转让给b,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忽略不计,那么a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额多少?

企业所得税额=[2000万-(5000万*20%)]*25%=250万。

小快小贴士:

实务中,转让方股权转让所得的认定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要厘清股息、未分配利润等等,对此小快会在以后的文章中详述。

个人所得税

上述3、4种情况的持股主体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率:20%

计算公式:个人应纳所得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法规规定: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要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代扣扣缴义务人。

这跟增值税刚刚相反,增值税是卖方代扣代缴买方的增值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是买方代扣代缴卖方的所得税。

小快小栗子:

某合伙企业由3人合伙,a入伙时出资5万,现a要退出,将股权转让给b,合同载明转让价款为10万,转让过程中支付了中介服务费等5000。那么b需要代扣代缴的a的个人所得税额多少?

个人所得税额=(10万-5万-5000)*20%=9000元。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还有一个重要的点就是,纳税申报的时间。

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之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

然后持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实务中,部分省市,纳税申报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也可以同时进行。但难免工商局专员对完税凭证要求严格,所以建议还是先去税局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再去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

【第11篇】股权转让印花税征收中存在问题

股权转让涉税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分开来说,首先要区分是个人股权转让还是单位股权转让,其次要区分是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还是非上市股权。主要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所得税和印花税。

一、增值税

(一)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销售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企业转让所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任何一种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因此,任何主体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都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转让上市公司股权

1.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权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因此,上市公司股权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要按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

综上,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权需要缴纳增值税

2.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权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所以,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权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不管是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还是非上市公司股权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

1.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需要按照扣除股权取得成本后的差额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根据财税字〔1998〕61号文件规定,个人在二级市场(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情况:如果转让的是限售股,按财税〔2010〕70号文件规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印花税

1.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立据人应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股权转让环节的印花税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品目征收,计税依据为股权转让协议上标注的转让金额。

因此,不管是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还是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都要缴纳印花税。

【第12篇】个人股权转让需要缴印花税

关于公司的股权转让,在会计工作中总会遇到那么几次的。那么如何纳税,需要交哪些税就是我们会计所关注的焦点。近几年由于公司股权转让案例屡有被税务机关查处曝光,下面我们具体看一下股权转让到底是什么意思。首先看一下个人股权转让中的情形:

国税2023年第67号公告中《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股权转让是个人将股权转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看到这里,各位看官一定开始头大了,其实我们会计最常见的是公司股东变更为另一个股东,也就是第一种情况下怎么交税的问题。上面的七种情形的后面几种情形,大家看看即可,发生的概率不是太大。那么说到正题,股权转让到底如何纳税呢?交哪些税?

首先,股权转让应交纳印花税,关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是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交纳印花税,按照股权转让金额 * 万分之五计算应纳印花税。转让股权的转让双方都是纳税义务人。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税率另有规定。

如果转让的股权属于非上市公司,目前根据《财税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13号》规定还可以减半征收印花税。

第二 股权转让还应交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股权转让方交纳,股权受让方可以代扣代缴

国税2023年第67号公告中《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平价转让或溢价转让股权时取得的收入,那合理费用如何计算呢?《管理办法》第四条中规定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主要是指印花税,以及自然人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比如资产评估费、律师费等等 。

根据上述条款可知,个人之间转让股权时按”财产转让“交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

我们也可以适当延伸一下,如果是股权转让方是企业,除了交印花税,还应该交哪些税呢?有兴趣的小伙们可以思考一下,留言讨论

我们今天专谈个人在公司中的股权转让,那么企业股东按照以上规定交税之后,应该怎么做会计处理呢?

首先公司中股东股权转让,实收资本明细科目需要进行调整:

借:实收资本--转让方

贷:实收资本--受让方

转让股权的股东所交纳的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由于是股东个人所交纳,与公司无关,公司不做相关账务处理

【第13篇】股权转让合同印花税

公司股权转让的问题应该也是很多会计头疼的问题,股权转让时产生的印花税应该怎么办?怎么做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公司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上交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印花税” 科目

1、如果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2、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公司承担股东股权转让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帐务如何处理?

法律规定不能承担的,实在不行就先计入管理费用--其他会计科目,或者是计入营业外支出

股东变更要交印花税和个税吗?

案例分析

原来是a股东50万,b股东50万,c股东50万,d股东150万,共注册资金是300,变更为:d股东150万分别转让给a、b、c三个股东各50万,变更后注册资金没有变

印花税需按“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纳税义务人是转让双方分别贴花,即a、b、c各在其转让股权合同上贴花,d需要在三份合同上贴花。

个税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纳税义务人是d,应纳税所得额=转让价格-(历史成本+与转让有关的费用) ,如果平价转让或低于历史成本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零不交税,但税务机关需要核实此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符合的话会要求当事人按照公允价格来计算转让价格进行纳税调整,调整后一般要补税。

印花税的税率

印花税的税率一般是在千分之0.3-千分之0.5之间,像最经常见到的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比较特殊的权利、许可证照,是按件贴花的金额为5元,印花税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按照购销金额或者是交易费用与税率的乘积相乘得出印花税。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缴纳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第14篇】1元股权转让印花税

案 例

王总有个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注册资金100万元,全部属于认缴,也就是实收资本0元。

经过2年经营,截止目前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也就是净资产1000万元。

现在要股权转让给刘总,股东决议中标明的转让价格0元。

提 醒

自然人股权0元转让,并不代表0元个税!

分析:股权转让价格0元是否明显偏低?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第十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净资产核定法

1.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2、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000万元*100%=1000万元

3、因此核定股权转让收入=1000万元

股权转让个税?

股权转让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时的原值和合理费用)*20%=(1000-0)*20%=200万元

股权转让印花税?

转让人和受让人分别缴纳股权转让的印花税=1000*0.05%=5000元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第15篇】股权转让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 财税星空

提示:针对零对价转让股权的印花税问题,近期河南省税务局在一则网上留言答复中作出了如下明确:

1.若合同所载金额为零元且有正当理由,则印花税为0;

2.若合同所载金额为零元但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对计税依据进行核定。

我们认为这一答复比较中肯,对于实务处理非常有指导意义,但是股权交易中的印花税问题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明确,比如对于股权的无偿划转行为,是否要征收印花税?如何确定计税依据?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也对部分地区税务机关的答复进行了整理,希望税务机关能够对这一争议问题进行明确。

一、零元转让股权印花税问题

问题内容:股东a转让标的公司b的股权,b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未实际到资。实收资本为0,b公司没有产生收入,未分配利润为负,净资产为负。请问:转让b公司股权是否可以按0元转让?如果按0元转让,印花税是否不用缴交?

答复机构: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10-15

答复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第十条,“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规定,第四条 核定征收印花税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您涉及股权转让业务,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

当股权转让合同所载金额为零时,若您有正当理由,则印花税为零;若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对计税依据进行核定。

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股权零元转让,税收政策未作限制。

二、股权无偿划转印花税问题

1.青海税务——应当核定后纳税

问:非上市公司之间无偿划转股权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答:非上市公司之间无偿划转股权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交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5‰贴花。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因此,非上市公司之间无偿划转股权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法进行核定后纳税。

2.内蒙古税务局——建议参考上市公司规定

留言时间:2020-08-06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348bd1977ba14ebab8fc4880cd66193a

问题内容:国资委无偿划转国有股权,股权划出方与划入方是否按产权转移交印花税?是不是可以免征印花税?

答复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941号)规定:“一、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改组改制而发生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不属于上述情况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建议参考上述文件规定。

3.厦门税务——按产权转移数据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0b04c7d58e454689bba9dd3346a816c2

非上市公司之间无偿划转股权,需要缴交印花税吗?若需缴交,以何为计税基数?(即b是a的全资子公司,a持有c公司10%的股权,a现将c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b公司)除印花税外,还涉及其他税种吗?若涉及,应以何为计税基础、所对应的税率是多少?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上市公司之间无偿划转股权,涉及如下税收: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由此,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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