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缴纳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缴纳印花税会计分录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印花税是对书立、领受购销合同等凭证行为征收的税款,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交纳方法。由于企业交纳的印花税,是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以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方法交纳的税款。印花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写?你会吗?
(1)按合同自贴花:
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待发生应税行为时,再根据凭证的性质和规定的比例税率或者按件计算应纳税额,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划销,办理完税手续。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时税款的情祝,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的问题。企业交纳的印花税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汇总缴纳: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印花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3)企业按照核定征收计算缴纳印花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印花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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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为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国税局策划发行了一套2021版中国印花税票《中国***领导下的税收事业发展》。
这套印花税票共9枚,面值从1角到100元不等。每套图都用心设计,展现了新中国税收事业的发展历程。
不过,华创君提醒,别为了用上这套税票,所有合同都缴纳印花税。
关于印花税的误解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签订合同,就要缴纳印花税。
而事实上,并不是所有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也不止有合同这类凭证,需要缴纳印花税。只有规定内所列举的凭证,需要按税率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来看,只对这些凭证征收印花税:
●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 产权转移书据。
● 营业账簿。
● 权利、许可证照。
●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如融资租赁合同、证券交易)。
在此征收范围之外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税目,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有哪些情形无需缴纳印花税
还有一些情况,我们可能认为要缴印花税,但实际上,根据国税局的相关解释,是不征收印花税的。如以下15种情况:
1、养老基金证券账户之间的划拨过户
根据 财税〔2018〕95号 通知,养老基金持有的证券,在养老基金证券账户之间的划拨过户,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印花税。
2、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
根据 财税〔2015〕144号 通知,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3、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继承、赠与内地基金份额
根据 财税〔2015〕125号 通知,对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继承、赠与内地基金份额,按照内地现行税制规定,暂不征收印花税。
4、成品油配置计划表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 公告,中国海油集团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之间,中国海油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中国海油集团的各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互供石油和石油制品所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或其他名称的表、证、单、书),暂不征收印花税。
5、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根据 国税函〔2009〕9号 通知,一些企业集团内部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时使用的各种形式的凭证(表、证、单、书、卡等),既有作为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又有代替合同使用的。
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6、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
根据 财税〔2006〕162号 通知,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7、电网与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 财税〔2006〕162号 通知,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8、信托合同与委托管理合同
根据 财税[2006]5号 通知,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起机构(指通过设立特定目的信托项目[以下简称信托项目]转让信贷资产的金融机构)将实施资产证券化的信贷资产信托予受托机构(指因承诺信托而负责管理信托项目财产并发售资产支持证券的机构)时,双方签订的信托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
受托机构委托贷款服务机构(指接受受托机构的委托,负责管理贷款的机构)管理信贷资产时,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
9、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改组改制而发生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
根据 国税函〔2004〕941号 通知,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改组改制而发生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不属于上述情况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10、财政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 国税发〔1991〕155号 通知,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
11、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
根据 国税发〔1991〕155号 通知,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12、银行同业拆借合同
根据 国税发〔1991〕155号 通知,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说的“银行同业拆借”,是指按国家信贷制度规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13、出版合同
根据 国税发〔1991〕155号 通知,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14、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账簿
根据 国税发〔1991〕155号 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经理国库业务及委托各专业银行各级机构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账簿,不是核算银行本身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印花。
15、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委托代理合同
根据 国税发〔1991〕155号 通知,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随着印花税的颁布实施,不少人都很纳闷,公司按次申报印花税,8月申报7月的,都是按照一贯流程申报操作的,为什么还会有滞纳金呢?
而在之前,在电子税务局按次申报以前月份的印花税系统是没有滞纳金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印花税应该什么时候算?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也就是说,合同签了,就有纳税义务了,就该算税了。
而关于缴税,新版印花税中取消按月申报,实行按次申报,按季度申报、按年申报。纳税期限也发生了变化,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纳税期限的规定并不明确,《印花税法》颁布后才明确了印花税的纳税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3年7月1日正式施行后,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选择了按次申报,就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超过了纳税期限,就会产生滞纳金。
比如公司是2023年8月10日申报税款所属周期为2023年7月10日的印花税,按照新版印花税规定,公司应当是在7月25日前申报,所以到8月10日申报时,就会有滞纳金了!
所以,提醒各位公司,印花税按次申报一定要在纳税期限内进行申报,否则会有滞纳金。
关于印花税如果大家还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随时咨询广源信得~
我们也会继续为大家提供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最新政策的解读,让大家及时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助力大家做好相关工作~
导读:代理进口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之前先要确定需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会计学堂小编查阅了相关的资料,得出的结论是代理费不属于印花税纳税凭证的列举范围,所以是不需要教案印花税的,具体的内容请看下文!
代理进口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你公司收取代理费不属于列举范围,所以不用缴纳印花税.
外贸代理合同如何缴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代理进口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怎么处理的,关于这个内容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委托贷款合同,到底要不要缴纳印花税?
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外的非金融企业、自然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进行资金拆借,双方为了业务合规、资金安全,会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居中管理,会形成委托贷款模式。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发[2018]2号)的规定,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模式下,会存在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三方,若是担保合同,还会有担保方。商业银行与委托人、借款人就委托贷款事项达成一致后,三方应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问题来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是否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是的话,谁是纳税人?
委托贷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实务中一直争议不断。
第一种观点:三方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对于需缴纳印花税的借款合同规定是:“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委托贷款三方合同中,金融机构收取的是代理手续费而非利息,不属于借款合同;而委托人与借款人,实质双方签订的是借款合同,但由于通常情况下,委托人非金融机构,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不满足《印花税暂行条例》借款合同的范围。
因此,实务中普遍认为委托贷款合同,三分均不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第二种观点:受托人与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委托贷款业务模式产生具有特殊性,拥有资金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没有贷款资格,需要通过银行的名义进行提供贷款。银行作为特殊的中介服务,一般的借款业务是低息支付存款利息、高息获得贷款利息收入,利率差额差额为银行的收入。委托贷款模式下,银行看起来是直接赚取管理费用,资金做代收代付,银行由赚取利率差额变为赚取管理费收入,但实质还是相同的。因此,在委托贷款模式下,还是应由银行与实际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委托人不缴纳印花税。
第二种观点被部分财税专业人士认可,但是由于需要追溯到银行借贷的本质,实务中又与印花税规定的纳税人为合同的当事人不符,该观点未能被广泛认可。
但在印花税法实施在即,出台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
《印花税法》中借款合同的定义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及金融组织与借款人(不包含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基本是延续了之前《印花税实施条例》的定义。
从22号公告的规定来看,是采纳了第二种观点,即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不讨论是否合理,但是既然文件已出台,纳税人需按照文件严格执行。
需要明确的是,《印花税法》、22号公告都是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2023年7月1日及以后签订的委托借款合同,受托人和借款人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申报缴纳印花税。
很多纳税人关心的问题来了!2023年6月30日及以前签订的委托借款合同,是否也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申报印花税呢?
编者认为,印花税作为行为税,在22号公告正式开始实施之前签订的合同。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一般原则是不溯及既往,但是不排除特殊规定。
而在税法中,存在大量的溯及既往的情形,例如2023年3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其中规定“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新税法实施之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前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按本通知规定处理。”。文件执行中,为考虑税法的安定性,不利的法不溯及既往是税法适用的一般原则。22号公告中有关委托贷款合同,对受托人和借款人属于不利的法,在文件未明确追溯的前提下,不能依据22号公告要求纳税就委托贷款合同补交印花税。
来源:财税聚焦 作者:石羽茜
这个委托贷款合同要交印花税么
委托贷款合同一般有三个合同主体委托人、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人,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借贷、代理等),关于委托贷款合同是否应交印花税,目前税收征管及理论界的主流观点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均应按“借款合同”贴花。笔者结合亲身经历的一个案例,阐述一下个人的观点。
一、案例背景
a公司(非金融企业)、b银行、c公司(非金融企业)签订了一份委托贷款合同,约定a公司作为委托人及资金提供方,b银行作为受托人,c公司作为借款人,b银行根据a公司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b银行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二、税局要求补税
主管税局在对c公司进行纳税评估时,认定c公司应就该委托贷款合同按“借款合同”补缴印花税,依据的政策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六、对财政部门的拨款改贷款业务中所签订的合同是否贴花?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主管税局认为上文中明文规定“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由于b银行为金融单位,c公司为委托贷款合同主体,理应缴纳印花税。
三、企业抗辩意见
1、税局忽略了前提
国税发〔1991〕155号文第六款有大前提“财政部门”,不能断章取义,“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前面是个分号,从语文及立法技术的角度来讲,财政部门仍旧是大前提,本条款并不直接适用于其他主体如企业。那么税局可否基于此条款进行类推从而适用企业?公权力秉持的是法无明文不可行的理念,公权力天生有扩张的冲动,所以需要立法将其“束手束脚”,税法在赋予税务机关权力的同时也明确了税务机关的行为边界,禁止对纳税人不利的类推理应被接受与坚持,因此国税发〔1991〕155号文不能成为税局据以征税的依据。
2、b、c是否构成借贷关系?
b、c是否构成借贷关系才是本案的核心。毋庸置疑c公司借入了一笔钱,那么是谁借给它的呢?显然对于这笔借款,有且只有一个借出主体。如果b银行是借出主体,这个结论会显得十分荒谬,因为根据合同b银行不能自主决定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关键要素,只收取手续费不收取利息,且上述手续费费率显著低于正常利率,最终要的是b银行连贷款风险都不承担,只是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换言之贷款收不收得回来b银行其实都无所谓。如果这样还认为b银行是借出主体,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打死我也不信。再退一步说,如果b银行是借出主体,那么b银行借出的钱应该先要从a公司手中借入,显然a、b之间只是委托代理关系,b银行作为一个代理人如何可以将委托人a公司的款项以自己的名义(本案显然不符合隐名代理的形式要件)借出去呢?
综上b公司并非c公司贷款的贷款人,因此b与c之间不存在借贷法律关系,那么c就不应该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3、b到底是个什么角色?
b银行只是充当了一个通道角色,负责款项收发,不承担贷款风险,因此自身风险有限,对应的收益(手续费)自然也比利息低了一大截。
四、案件结果
主管税局税政部门接受了纳税人的申辩意见,未要求补缴上述委托贷款合同印花税。
五、题外话
是不是所有委托贷款合同都不缴纳印花税呢?不可一概而论,要结合合同的法律关系判断,如果受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质上充当了借入后借出的角色,那么应缴纳印花税。
图文编辑:沐林财讯
关于印花税,小编也说过不少相关的内容,包括采用哪种方式才可以减少公司缴纳印花税税费的知识点在之前的文章也有提到过,所以印花税相应的知识点也说过很多遍了,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总会发生特殊情况,这个时候我们往往会因为经验的不足而出现错误,所以我们自己一定要对那些税收知识进行了解。
本次小编要为大家解析的知识点就是有关印花税的缴纳问题,也是一位客户亲身经历的问题,通过这篇文章小编分享给大家。
这位客户名下有一家建筑公司,经常对外租赁公司里的建筑工具,但是因为前来租赁的都是老客户,而且也都是小物品,所以双方一直都没有签订什么合同。因为没有签订租赁合同,于是这位客户也就没有缴纳印花税,但是过了一段时间这位客户就被税务局发出警告了,说这位客户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这位客户感到非常疑惑,因为都说只要签订了合同就需要缴纳印花税,但是自己都没有和合作方签订合同,怎么还要缴纳印花税啊?
这种情况也算是比较常见的印花税问题,在我们以往的认知中公司与合作方签订了合同就需要缴纳印花税了,所以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只有签订了合同才需要缴纳印花税,但现在却又说没有签订合同也需要缴纳印花税,那到底该怎么缴纳印花税呢?
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在这种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需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案就是虽然没有签订相关的租赁合同,但是双方发生租赁交易的事实是存在的,所以应该要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大家也都知道印花税的计征依据是根据应税合同上的所列金额决定的,那么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合同的话,那么缴纳印花税的计征依据要依靠什么来决定呢?
答案就是那些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比如双方签订的协议、契约、合约,如果没有签订的话,也可以凭借交易的单据、确认书或者开具的发票都是可以作为印花税计征依据的。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无需缴纳印花税,待实际收到投入资本时再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账务处理:
实际收到资本注入时: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之前是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注册资金怎么缴纳印花税?
这5个常识,会计要弄明白
1、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怎么缴纳印花税?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无需缴纳印花税,待实际收到投入资本时再缴纳印花税。
2、税务机关对印花税进行核查时,纳税人应该怎么办?
印花税的检查,由税务机关执行,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纳税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税务人员查获违反条例法规的凭证,应按有关法规处理。如需将凭证带回的,应出具收据,交被检查人收执,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3、纳税凭证是国外货币的,怎么缴纳印花税?
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4、哪些凭证免征印花税?
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三)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自2023年5 月1 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5、同一种类纳税凭证需要频繁贴花的,该怎么缴纳印花税?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后,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那如果我们公司注册资金是1000万
如何缴纳印花税?
有朋友咨询新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是1000万元,印花税怎么计算缴纳?今日就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要怎么处理吧!
情 况 1
公司若是属于认缴的1000万元,由于实收资本为0,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情 况 2
公司若是属于实缴的1000万元,由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需要按照万分之2.5缴纳印花税。
政 策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的规定: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因此,应该按照实收资本的金额计算印花税。
政 策 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因此,应该按照实收资本的金额计算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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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问:我公司的货物运输业务未与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只有运费结算凭证,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缴纳货物运输合同的印花税?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确,货物运输合同由立合同人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173号)第一条规定,在货运业务中,凡是明确承、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鉴于目前各类货运业务使用的单据,不够规范统一,不便计税贴花,为了便于征管,现规定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货运的应税凭证。
由于你公司的货物运输业务没有签订运输合同,因此,应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计算运输合同印花税的凭证计算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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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点一
不仅仅是房屋租赁合同,包括机械设备、车辆等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印花税都是按照千分之一缴纳。
注意点二
房屋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印花税即要缴纳,比如我签订了20年的房租合同,每年租金500万元,合同总金额1亿元,则应一次性缴纳印花税=10万元。
注意点三
印花税一旦缴纳不得因为合同中止而退税,因此印花税属于一次性的,不存在反悔的情况。
注意点四
物业管理费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此签订房租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区分开来,比如:房租500万元,物业费100万元,合计600万元,这样就只是针对500万元的房租合同缴纳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注意点五
对于个人出租房屋是否缴纳印花税问题,需要区分住房还是商铺?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个人出租商铺写字楼等,是要征印花税的。
注意点六
对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只是规定了日租金是多少的,这类合同不需要按照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注意点七
合同印花税属于双向税、行为税,一经签订,双方都要缴纳印花税。
注意点八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有减半征收的优惠,一般纳税人不存在减半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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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三个朋友合伙开一家公司,有人出钱,有人出资源,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经营模式。不过,合伙公司需要注意的财税事项,你都了解了吗?今天印心来说说合伙公司印花税方面的问题,需要的朋友可以收藏!
合伙人的出资额
和一般企业比起来,合伙企业还是有些特殊的。比如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出资时,合伙企业是否应该缴纳印花税呢?很多第一次经手合伙企业财务事项的会计都拿不准该如何操作。
我们从印花税的缴纳范围说起。一般来说,企业的营业账簿是需要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来缴纳印花税的(税率为0.5‰)。而且除了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其他凭证是不需要征收印花税的。
也就是说,没有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收入,不征收资金账簿的印花税。所以合伙企业收到的合伙人出资额,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还有哪些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税?
印心顺便和大家说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都有哪些,大家了解过之后,也能更合理地规划企业税务成本。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共有20种:附有购销合同的订单,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股权投资协议,已到期的合同(仍在继续使用的),委托代理合同,货物运输代理专业发票(这项发票仅限于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托运行李、包裹的单据,供用电合同,会计、审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三方合同中的非合同当事人,无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商业票据贴现,仅限企业内部使用的凭证,书面金额比实际结算金额低的合同,培训合同,企业改制,土地租赁合同,承包经营合同,修理单以及其他无需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和凭证。
印花税作为企业经营最常见的税种之一,对它足够了解,我们才能做好财税工作。关于印花税,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或者还有其他解决不了的财税问题,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财务会计注意!不缴印花税:这些合同、文书等凭证无需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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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缴纳印花税的情况,以及印花税税率表,包括按次申报的印花税流程就全到这里了。刚多财税小知识关注我,财务工作不迷路哦。
导读:签订的贴息贷款合同要缴纳印花税吗?这个问题,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是有明确规定的,会计学堂小编本章就把相关的法律法规整理给大家,供大家学习参考,下面一起来看一下详细条款吧。
签订的贴息贷款合同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凭证免缴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公司向银行借的是贴息贷款,符合免税规定,因此不用缴纳印花税。
签订的合同哪些不需缴纳印花税
一、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
2023年2月20日,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暂行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婚姻法》规定,婚后约定一方的财产可以变为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是夫妻之间对财产关系作出的一个约定,并不代表产权的变更,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讲的普通的赠与关系。因此,按照现行规定,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二、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需缴印花税
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8.借款合同”中的列举的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无需视同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三、股权出资行为不征收印花税
根据财税[2010]7号文规定,投资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行出资而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四、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1989〕142号)规定:1.各类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以及音像制品的征订凭证(包括订购单、订数单等),应由持证双方按规定纳税。2.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3.征订凭证适用印花税“购销合同”税目,计税金额按订购数量及发行单位的进货价格计算。4.征订凭证发生次数频繁,为简化纳税手续,可由出版发行单位采取按期汇总方式,计算缴纳印花税。实行汇总缴纳以后,购销双方个别订立的协议均不再重复计税贴花。
五、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餐饮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规定,2023年11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餐饮业微型企业的标准。因此,其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目前免征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用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明确:这些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税!
1.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
2.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
3.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34号)
4.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142号)
5.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6.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7.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8.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9.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10.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企业和科研单位,与军队、武警总队、公安、国家安全部门,为研制和供应军火武器(包括指挥、侦察、通讯装备,下同)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系统内各单位之间,为研制军火武器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军火武器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200号)
11.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12.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13.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
14.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15.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
物业管理并未列入印花税征收列表,
所以不用贴;
但是如果涉及房屋出租的,那就需要贴印花税。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贴印花税?
1、贴花法。
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
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对已办理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印花税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适用于偶然发生且税务机关未核定税种进行的纳税申报)”中进行申报。
3、按期汇总缴纳法。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4、代扣代缴法。
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缴纳印花税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采用该种方法的,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选择印花税进行申报。
看过了物业管理合同怎么缴纳印花税后,在物业管理公司工作的会计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当月做账时记得不要将印花税给忘记了。更多印花税缴纳的合同范围跟实际的要求,通过会计学堂网深入了解。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个税种,和其他常见的税种“大哥”相比,印花税的税额确实相对较小,但却是与绝大部分经济行为“相依相随”而存在的一个重要税种哦!
随着复产复工后经济活动逐渐恢复,今天我们就梳理一些常见但是容易被忽略的应当缴纳印花税的情形,希望对您有帮助哦!
1.不是只针对“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还有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哦!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正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应纳税凭证有: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
——权利、许可证照;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划重点!!!
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2.只对纸质的应税凭证缴纳印花税?
随着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现在越来越多人采用电子合同、电子凭证等,那么请您注意了——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3.印花税不只是一方需要缴纳哦!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另有规定单边征收的除外)
划重点!!!
同一份合同由各方分别缴纳印花税时,容易产生一个误区——多方分摊缴纳税额。这是误解哦!
正解——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举个例子,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今年和小规模纳税人b公司签订了一份写字楼转让合同并各执一份,假设计税价格1000万,则按照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税额为5000元,则双方分别缴纳印花税:a公司缴纳5000元;b公司缴纳2500元。
知识扩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全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减按50%征收。
4.副本也有可能要缴纳印花税!
对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主要是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只是留备存查。
但是,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则需要缴纳印花税!
5.合同没有金额就不用缴纳印花税?
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怎么办?
比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缴印花税。
最后,给您附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可供查看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
14人
18人
30人
97人
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