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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可直接扣除的税费(3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3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应纳税所得额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应纳税所得额可直接扣除的税费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应纳税所得额可直接扣除的税费

【第1篇】应纳税所得额可直接扣除的税费

综合所得(适用3%至45%超额七级累进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年度收入额-60000-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年表换算为月计算应纳税额

经营所得(适用5%至35%超额五级累进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扣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比例税率20%)【提示】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税率征税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费用扣除金额-减免税收入因为项目不同,费用扣除金额不同,需要按不同的应税项目分项计算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稿酬折上折56%)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额-费用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年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据实扣除)+劳务报酬所得 x(1-20%)+稿酬所得 x(1-20%)x7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x(1-20%)

专项扣除(社保+住房公积金)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子女教育:满3岁学前教育+学历教育,每个子女1000元/月【提示】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继续教育:学历教育,400元/月x48个月;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父母可选择一方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年

大病医疗:15000以下个人负担,限额80000元/年,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子女由父母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本人或配偶+首套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月最长20年,可选择夫妻一方或各50%扣除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1500元/月,其他城市人口100万以上,1100元/月,人口100万以下,800元/月

赡养老人:以家庭为单位,2000元/月

其他扣除: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费用800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 x(1-20%)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x20%

利息、股息、红利和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x20%

其他费用扣除标准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构个人捐赠的扣除规定限额扣除:公益性捐赠30%全额扣除:捐赠给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教育事业【记忆:老少爷们搞学习干公益】

其他扣除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限额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

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费用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6万=5000元/月)-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其他扣除

2023年7月1日起,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劳务报酬所得(三级预扣预缴适用)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800)x20%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x(1-20%)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折上折56%)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800)x70%x20%(预扣率)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x(1-20%)x70%x20%(预扣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800)x20%(预扣率)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x(1-20%)x20%(预扣率)

自2023年7月1日起,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及以前年度亏损)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x20%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限额800-800)x20%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限额800)x(1-20%)x20%

个人取得房屋转租的收入(财产租赁所得)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x20%

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额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x20%

【第2篇】所得税费用与应纳税所得额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长得很像”的税收名词,例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那么它们有啥区别?今天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税务报丨综合编辑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3篇】所得税费用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吗

其实就是税法上和会计上的差异,对于一项业务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一致,导致出现了差别,比如比如所得税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等。

案例:

2023年末,a公司从b公司处因某交易收到100万元,截止2023年末,a公司并未向b公司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

一: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a公司对此100万元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确认为合同负债;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合同负债 100

注意:此处的关键是上述处理------没有影响2023年a公司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

二: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a公司对于该项预收的款项,收到即应纳入当期(2023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在2023年度就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有直接法和间接法,直接法不方便运用,一般运用间接法,间接法呢,就是以会计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为基础,对会计和企业所得税法存在差异的地方----进行调增或调减,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四: 假定2023年度a公司会计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由于a公司的会计利润总额1000万元不包含上述预收款项100万(前面已说不影响利润表),和税法规定出现了不一致,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遵循税法优先,做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来,交税则按照税法规定来,因此,要纳税调增

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1000 + 纳税调增的预收款项100 = 110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 = 1100×25% = 27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2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75

五: 由于在2023年度,a公司对该预收款项100万元已经交纳企业所得税,未来期间就不用再缴纳企业所得税了,a公司在未来年度(比如2023年)向b公司提供服务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合同负债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影响2023年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

----由于对上述收入无需交税,因此,但2023年利润总额中包含了上述100万,并且采用间接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因此需要纳税调减,假定2023年a公司会计利润总额为1234万元,

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1234 - 纳税调减的预收款项100 = 1134万元

----翔析:上述步骤是站在2023年末在脑海中想象出来的会计分录,在2023年末并未发生;

六: 由于d、e的存在,即a公司可以在未来纳税年度(2023年或其他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时,可以纳税调减,说白了就是可以少交税等同于可以减少经济利益的流出实质上就是经济利益的流入,是一项资产,说官方会计语言,就是a公司2023年末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会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25%

贷:所得税费用 25

-----综上所述,2023年度甲公司利润表上的净利润 = 1000 - 275 + 25 = 750万元

-----注意事项

1、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收入----所指的商品,范围很大:既包括有形商品,也包括提供劳务,还包括提供服务;

2、根据现行收入准则的规定,销售方先收钱,还没有交付商品,或者说合同履约义务的控制权没有转移到购买方,销售方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先收到的钱确认为合同负债;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销售方预收的所有款项,并非均与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一致,也就是说:

a: 有些情况下,规定是一致的,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不影响利润表),税法上也不计入收到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自然也不存在什么纳税调整行为;

b: 有些情况下,税法强调收到就征税,才不管你会计上是否确认收入呢,此种情况下,就要将会计上对应的合同负债转入实际收到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4、提问者问“合同负债为什么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显然就是存在税会规定存在差异的时候;

5、对于预收款项业务,到底哪些税会一致到底哪些税会不一致,请去参考企业所得税法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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