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应交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应交税费科目如何设置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应交税费—增值税相关的明细科目设置,浅显易懂,清晰明了
有关应交税费-增值税的明细科目设置,在实操中,按照如下方法设置应交税费-增值税的明细科目,更加浅显易懂,清晰明了。这里分别讲述包括和不包括出口退税的应交税费-增值税的设置。首先,应交税费-增值税相关的明细科目设置如下:
本期购进入库且认证相符时,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本期销售出库时,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售税额
本期有不可抵扣的进项已经认证了的,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本期缴纳的增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已交税金
本期有可以抵减增值税的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抵减增值税
本期转出未交增值税 (建议年末再做,平时不做)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本期购进入库,未认证的发票,借:应交税费-代抵扣进项税额
本期认证本期之前已经入库做账的发票,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有外贸出口退税时,应交税费-增值税 明细科目设置如下
本期购进出口货物,本期认证相符时,借:应交税费(外销)-进项税额
本期出口退税申报时,不可退税部分,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本期出口申报,可以退税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外销)-出口退税。
接下来讲述如何看懂科目余额表中的应交税费-增值税的各个数据,以及如何核对纳税申报表和账务的数据是否账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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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里的'应交税费'按账户余额填写.一般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个税、所得税、附加税等,是随着日常经营积累的数据,不是月底计算的.
资产负债表为会计、商业会计或簿记实务上的财务报表之一,与购销损益帐、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并列企业四大常用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交易科目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在经过分录、转帐、分类帐、试算、调整等等会计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浓缩成一张报表.其报表功用除了企业内部除错、经营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让所有阅读者于最短时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期末余额如何填列?
根据财政局2023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解读: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期末余额就不能按'应交税费'总账余额直接填列,要根据其明细账户分析填列.'应交税费'所属的明细账户借方余额(一般都是增值税相关的明细账户)不能放在'应交税费'项目列示,而应放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看其期限长短).'应交税费'所属的明细账户贷方余额才在'应交税费'项目列示.这样处理的理由是'应交税费'所属的明细账户借方余额表示多交的增值税或待抵扣或待认证的进项税额,属资产性质,而'应交税费'所属的明细账户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税额,属负债性质,资产和负债要单独列示,不能相互抵销.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作为一般纳税人在会计核算时,首先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
当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需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待认证进项税额)”。待用途认证后才能进项抵扣,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当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要在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的,应该先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税额)”,待到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度终了时,一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时,产生的月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进行结转。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记“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交税时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当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时,产生的月终多负担的增值税,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除满足条件可执行增量留抵税额退税政策的,均不得退回多负担增值税,直接形成“留抵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故,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而产生的月终多负担的增值税,不需要进项账务处理,即不需要通过“转出多交增值税”进项核算。
我作为一名工作二十多年的财务工作者,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一直以来没有一个系统的认识和总结,为了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在花时间对这一块的知识进行了梳理,以便于自己以后使用时备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对进项税抵扣,首要的条件是取得有效的抵扣凭证。结合自己的纳税申报工作,现总结约10类有效的进项税抵扣凭证、抵扣方式和申报表填写栏次总结如下: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这种方式是最基本的凭证,抵扣方式为凭发票勾选认证确认,勾选过程如下:通过增值税发票勾选平台(各个省市的网址不一样)进行网上勾选择,第一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份核对进行勾选统计(按我的工作经验来说,勾选发票尽量和财务帐簿系统入帐资料数据一致,不然会导致增值税申报系统留抵税额和申报表不一致,导致不必要的麻烦),第二步进行勾选确认,勾选确认后再行下载打印出来装订存档,只有勾选确认成功的发票,才能在申报表中进行抵扣。
要提醒大家一下的是,有些企业存在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按税法要求,用于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进行进项抵扣,财务人员在做账时,先按正常流程计入“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科目,月底时进行清理,将用于免税项目用途的进项税额清理出来,“借:资产成本或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四”其它“项下35栏次填列,对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列。
对于用于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进行进项抵扣,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二”进项税额转出额“项下14栏次填列不得进行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中免税进项额中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比如伙食团用)和个人消费(比如餐饮进项)的,要单列,在15栏次填列。
二、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方式为计算抵扣,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6行次填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列。不知道大家明不明白计算抵扣是什么意思哈,这里普及一个,农产品的计算抵扣是怎么回事儿哈:法律依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四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
1、农业生产者为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可以自行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0%的普通发票(代开发票应遵照《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从这部分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其自产初级农产品取得这类普通发票,可凭发票上的金额及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发票上的金额*9%
2、农业生产者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取得其按0%税率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按发票上的金额和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发票上的金额*9%
如果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凭发票勾选认证抵扣了。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从种粮农民手中收购初级农产品的,也可由收购方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凭自行开具的收购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金额*9%
4、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方法核定:
(1)、投入产出法: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行业公认标准和行业平均耗用值)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以下称农产品单耗数量)。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下同)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以下简称“扣除率”)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和平均购买单价时,应依据合理的方法归集和分配。
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期末平均买价计算公式:
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
(2)、成本法:依据试点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计算确定耗用农产品的外购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以下称农产品耗用率)。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以及扣除率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农产品外购金额(含税)不包括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购进农产品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以及核定农产品耗用率时,试点纳税人应依据合理的方法进行归集和分配。
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年度终了,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试点纳税人本年实际对当年已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纳税调整,重新核定当年的农产品耗用率,并作为下一年度的农产品耗用率。
现在重庆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初级农产品进行加工的,已经由成本法改为投入产出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三、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抵扣方式:勾选抵扣,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四”其它“项下35栏次填列,对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列。
四、过桥及闸通行费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政策规定,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抵扣方式为计算抵扣,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8b行次填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列。举例说明一下:某个一般纳税人某个月取得2000元的过路过桥费发票(手板心这么大张那种),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如果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小伙伴们看明白没有哟。
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8b行次填列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列。
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方式:勾选确认
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5行次填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写。
六、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采取填列申报方式,
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7行次填列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写。
七、旅客运输服务发票: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勾选确认,填列栏次同上,如果是其它 票证,则计算抵扣。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10行次填列旅客运输服务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写。
八、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凭经审核的“凭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进行填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11行次填列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份数、金额、税额。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中的相关税费指什么?
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上述“相关税费”,是指企业在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必要的税费支出。
比如:
1.企业接受捐赠汽车(新车),在上户前需要按规定缴纳的汽车购置税,应作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2.企业接受捐赠的房屋,在办理房屋过户时缴纳的印花税、契税等,也应做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3.企业接受的机器设备,但是不能直接使用,需要安装和调试后才能使用的,发生的安装费用等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导读: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与借方余额分别代表的含义是什么呢,对此,本篇文章从两者的会计分录来分析这一问题,以便您可以更好的理解。同时,关于一般纳税人月末结转增值税的分录小编在本文也给你提及到了,感兴趣的朋友欢迎您参考如下内容。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与借方余额分别代表什么?
答:“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发生额是由“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结转过来的,一般都是贷方余额,表示本期应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出现借方余额的时候比较少,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交增值税,一般多出现在增加购票额时预缴增值税。
简单点来说,借方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若是借方余额为多交的增值税,(就是所说的倒挂或留抵税额)。
月末《应缴税费 -- 应缴增值税》科目余额是正数(余额在贷方)则:
借:应缴税费 -- 应缴增值税 -- 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缴税费 -- 未交增值税
月末《应缴税费 -- 应缴增值税》科目余额是负数(余额在借方)则:
借:应缴税费 -- 未交增值税
贷:应缴税费 -- 应缴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月末结转增值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小编认为,对于一般纳税人月末结转增值税,可以这样操作:
1、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企业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这个会计科目大家应该都不陌生,税收是有强制性的,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必须要做的,是企业必须要遵守的,如果你对这部分知识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今天我们来说说,应交税费如果是负数要怎么调整?
1、税费做调整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月末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另外,在年末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别忘了此笔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因为以前年度少计了税金支出
首先要查清楚出现负数的原因,究竟是多交税了,税金少计提了,还是当期增值税有留抵税额,是什么税种出现负数,然后才能处理
1、若是增值税有留抵税额是正常的,不用处理
2、若是多交税了可向税局提出申请,用来冲抵以后月份的税金
3、若是少计提了税金,则要补计提,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是正数,那么表示企业有应该缴纳但尚未缴纳的税费
如果应交税费是负数,那么会有几种原因,要么是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多了,或者是缴纳的税款多了,又或者是代缴的个税还没收回来,在实际的工作中还要分析明细账中的税种。
以上就是有关应交税费为负数的一些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 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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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介绍
出口退税管理
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
备案业务数据采集
备案申报流程
......
由于篇幅有限,这份出口退税申报流程今天就分享到这里啦,余下部分就不展示了,资料已经打包好了,有需要的朋友们可直接抱走哦!
本文以建筑业企业为例进行分析,其他行业依然可以参考。
a建筑公司2023年11月10日收到一笔工程进度款1090万,该工程是跨省工程(一般计税),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为表述方便,不考虑其他税费),当日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扣除的分包发票含税金额545万元(票面税率9%),a公司的做法是由项目上自行办理预缴税额手续,财务部门收到预缴增值税完税凭证后开始记账核算:
收到预缴完税凭证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1090−545)/1.09×2%
贷:银行存款 10
月底结转预交增值税到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这里边省去了计提预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对结果似乎没有影响,但是,如果项目上没有及时预缴,财务见不到完税凭证,也就不能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月末怎么结转“预交增值税”到“未交增值税”呢?又怎么去监督和发现项目上该预缴的增值税没有交呢?
因此,正确的会计处理应该是这样,
先计提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收到完税凭证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如果月末“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有贷方余额,说明该预缴的增值税没有交,财务及时督促项目上去预缴,这样会计处理也能起到监督作用,也不会出现预缴增值税的账务数据与申报数据不一致的问题。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与贷方余额相抵,实现了预缴增值税抵减应纳税额,抵减不完的可以无限期向以后抵减。
我们再分析一下不计提预缴增值税的税务风险
不计提预缴增值税,如果项目上及时缴纳了预缴增值税并且月底前将完税凭证及时传递给了财务且财务也记账了,基本没什么风险。但是,如果项目上没有及时预缴,或预缴了没有及时把完税凭证传递给财务,或者财务忘记记账了,就会出现账载数据错误的情况。依据这样的账务处理申报自然是错的。就算是申报可以通过制作计算表格的形式单独核算税金,也不能确保没有失误甚至计算的表格损坏丢失等异常情况出现,最后可能导致申报错了都没法查找原因。
所以,账务处理一定要按照会计规范操作,不要图省事自创规则,会计是研究税法的基础,这个基础如果本身数据不可靠,还怎么去研究税法呢?
来源:桃子讲税
一、增值税会计核算
二、取得资产、接受劳务的会计核算
1.从境外购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2.购进免税农产品
借:材料采购等(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买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提示:购进农产品时,应按照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待生产领用时,如果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加抵1%。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材料采购等(加抵的1%进项税额对应的金额)
三、销售等业务的会计处理
1.视同销售——委托他人代销商品时(委托方)
(1)确认代销商品同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支付手续费时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2.视同销售——销售代销商品(受托方)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取得代销手续费收入:
借: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视同销售——将自产、委托加工、购进的货物对外无偿赠送(或用于市场推广等、交际应酬)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示:此种情形下,会计上不确认收入,按照账面成本结转库存商品,会产生税会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4.提供建筑服务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间早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
5.销售不动产
(1)需要向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申报,计提销项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商业企业的会计核算
基本原则:“库存商品”科目按照零售价格记载,零售价(含增值税)与不含增值税的购进价格之间的差额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
【典例研习·5-11】
某零售商店采用零售价金额核算,2023年9月5日购进b商品一批,进价10 000元,支付的进项税额为1 300元,同时支付运费109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该批商品的含税零售价为14 000元;9月20日,该批商品全部售出,并收到货款,增值税税率为13%。假设9月无期初同类商品的存货,则该零售商店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购进商品支付款项时:
借:物资采购 10 000
销售费用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309
贷:银行存款 11 409
(2)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14 000
贷:物资采购 10 000
商品进销差价 4 000
(3)商品售出收到销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 000
贷:库存商品 14 000
(4)月末,按规定的方法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用销项税额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不含税销售额=14 000÷(1+13%)=12 389.38(元)
销项税额=12 389.38×13%=1 610.62(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1 610.6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610.62
(5)月末结转商品进销差价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借:商品进销差价 4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 000
按照企业经营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等标准,增值税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通常,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2018至2023年连续三年出台政策,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本文举例说明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区分不同情形处理。
一、“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内容
“待抵扣进项税额”是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印发),该科目用于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其定义上不难看出,该科目是一个过渡科目,待符合增值税政策规定准予抵扣时,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即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改变了此前要求转登记纳税人对其未抵扣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方式。
二、“待抵扣进项税额”长期挂账的处理
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了“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余额的处理方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政策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18号公告相关规定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余额,分两种情形处理,一是能准确划分待抵扣进项税额形成原因的,在2023年度可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存货等相关科目,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此前已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不再调整;二是对无法划分的部分,在2023年度可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例1:某小型商贸公司2023年6月按规定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时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80万元,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该笔税额一直挂账,未发生调整业务。目前,该公司仍为小规模纳税人,已无法区分构成原因。
按照6号公告规定,该小型商贸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余额80万元,因无法区分构成原因,可在2023年度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例2:某家电经销企业2023年按照相关规定,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当期因购入商铺产生的78万元进项税额尚未抵扣,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该笔税额一直挂账,未发生调整业务。目前,该公司仍为小规模纳税人。
按照6号公告规定,鉴于该企业在转登记时,其“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余额78万元能够准确区分,全部属于购置商铺所形成的进项税额。在2023年度将“待抵扣进项税额”78万元余额全部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增加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在剩余折旧年限内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折旧扣除。注意这里是在“剩余折旧年限内”处理,6号公告明确规定对此前已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不再调整。
三、转登记前业务调整“待抵扣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余额,可能随着转登记纳税人对转登记前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业务进行调整,未抵扣进项税额将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数据。
转登记前调整业务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转登记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二是因税务稽查、纳税评估、补充申报等涉及一般纳税人期间涉税数据调整的。发生上述情形,应调整转登记日当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通过“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进行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调整,并非是重新核算纳税人转登记前最后一期的涉税数据并调整其最后一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而是根据发生的销售折让等业务,对一般纳税人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调整后,与原申报结果相比较,产生的多缴或少缴税款,并入销售折让、中止或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处理,并在当期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中填列。根据“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和“转登记日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两者的大小,具体处理区分两种情形:若前者小于后者,形成的多缴税款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抵减;若不足抵减的,则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若前者大于后者,形成的少缴税款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抵减;抵减后仍有余额的,计入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一并申报缴纳。转登记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变动情况,关注并防范相关涉税风险。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能否申请留抵退税
首先明确一点,申请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纳税人转小后,因经营规模变化或会计核算情况变化,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的余额是否可以转回“进项税额”,能否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呢?
转登记纳税人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余额是否可以转回“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18号公告等现行增值税政策文件并未对此做出明确。
部分省份12366纳税服务平台有相关问题解答,但口径不一。
如北京、河南等地税务12366的回复为: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再次转为一般纳税人时,经过准确核算后的“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留抵税额可以继续抵扣。
而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对重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是否可以继续抵扣的回复是:暂时只能放待抵扣,主要原因是存在该留抵税额对应的货物或服务已在小规模期间按简易计税方法征税,而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进项税额是不允许抵扣的。
笔者倾向于允许“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在转登记纳税人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时继续抵扣。主要出于以下考虑:
一是“待抵扣进项税额”是一个过渡科目,待符合增值税政策规定准予抵扣时,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二是转登记日当期形成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只能用作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由于销售折让、中止、退回以及因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产生的税款调整,而不能抵减转登记纳税人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形成的应纳税额。
三是未抵扣进项税额是企业的权益,将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是对纳税人此项权益的维护。
转登记纳税人如能按照18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规定,准确核算“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的余额,而这部分进项税额并不参与转登记纳税人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简易计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为了更大程度地维护纳税人权益,在其再次转为一般纳税人时,应准予继续抵扣。
综合上述分析,转登记纳税人再次转为一般纳税人时,经过准确核算后的“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余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继续抵扣。如纳税人符合现行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规定,该部分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作者:秦燕。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导读】: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在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需要设置应交税费,应交税费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核算科目,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下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账务处理
答: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
①原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在这种方法下,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销项税额。在购进阶段,会计处理时实行价与税的分离,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商品的成本;属于增值税税额部分,按规定计入进项税额。
②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増值税”、“未交増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商品时应交纳的増值税额在“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
③不动产分期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④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在销售阶段,销售价格中不再含税,如果定价时含税,应还原为不含税价格作为销售收入,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作为销项税额。
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⑤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企业提供应税服务,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价款的,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
⑥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増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⑦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导致原已计入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将进项税额转出,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当期转出,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当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调整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并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计提折旧或者摊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完整分录
1、采购时:
借:原材料 / 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2、材料领用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3、计提工资
借:生产成本 / 制造费用 /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发生的水电费、机物料消耗等
借:制造费用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5、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车间用)
管理费用 (管理部门使用)
营业费用 (销售部门使用)
贷:累计折旧
6、月末,结转制造费用
借:生产成本-a产品
生产成本-b产品
贷:制造费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完整分录
7、月末,结转完工入库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8、销售收入
借: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月末,计提附加税(增值税不在本科目核算)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0、月末,结转本月销售商品成本和税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1、月末,结转本月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12、月末,结转本月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13、季末,计提预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14、期末结转增值税(进、销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应交税金)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以上详细介绍了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账务处理,也介绍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完整分录。作为一名一般纳税企业的会计人员,特别是主管税务的会计人员,一定要非常清楚应交税费会计分录应该如何做。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不少财务在做账的时候会遇到印花税,有的会计觉得交印花税,要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有的会计觉得不需要,那么,正确的方式是怎么样的呢?
中税网校告诉大家:印花税不用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2221应交税费”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因此印花税无需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在发生印花税时,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即可。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如下:
1、“年初末抵扣数”项目,反映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本项目以“-”号填列。
2、“销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庆收取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3、“出口退税”项目,反映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4、“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记录填列。
5、“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6、“进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7、“已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
8、“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记录填列。
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10、“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未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未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
什么是企业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是反映企业应交增值税详细情况的报表,是企业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我国1993年税制改革之后,增值税实行抵扣税制和价外计征的办法。相应地,会计核算上,企业(一般纳税人)也需要设立“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及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等方面的内容。
【导读】:资产负债表也是企业的财务报表中的一项,它对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如果资产负债表上应交税费为负数要调整吗?资产负债表年报年初数怎么填!对此,首先要弄清楚应交税费为负数的原因,看是税费多缴了还是少计提了,再进行相应的处理,具体的处理方法下文中进行了解答.
资产负债表年报年初数怎么填
2012-12-31资产负债表上的数就是2013-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两者要相符,承上启下的关系.所属日期是2012-01-01至2012-12-31,
资产负债表年报填写2023年的数:年初数为2012.01.01也就是2011.12.31的期末数,年末数为2012.12.31止的数.
资产负债表上应交税费为负数要调整吗
资产负债表上应交税费为负数的处理方法:
1、首先要查清楚出现负数的原因,究竟是多交税了,税金少计提了,还是当期增值税有留抵税额,是什么税种出现负数,然后才能处理.
(1)若是增值税有留抵税额是正常的,不用处理;
(2)若是多交税了可向税局提出申请,用来冲抵以后月份的税金;
(3)若是少计提了税金,则要补计提,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
2)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这样处理后,只调整了上年度未分配利润,不会影响到本年利润.
资产负债表怎么填?
(一)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各总账科目的余额直接填列.
有些项目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二)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应收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计算填列.
(三)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需要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
(四)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等项目.
应当根据'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固定资产'项目.
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无形资产'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五)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来分析填列.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分析汇总数.
资产负债表上应交税费为负数要调整吗?资产负债表年报年初数怎么填!对于这个问题,上述文章中小哥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进行了分析解答,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科目来进行.文章中还整理了资产负债表的填列规范,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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