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三期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金税三期报税操作流程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纳税人应当向哪个税务机关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税觉觉财税专家:负责受理纳税人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主要分为三种情形:
一是年度汇算期内,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
1)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2)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是年度汇算期内,由任职受雇单位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则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是年度汇算结束后,为便于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二、金税四期与金税三期相比有哪些区别?企业应当如何应对?
税觉觉财税专家:金税四期最大的功能是聚焦于税务风险的提前防控。金税四期是金税三期征管软件的升级,实际上是智慧税务构建的一部分。智慧税务规划到2025年完成,配合全电子发票,背后体现出的是严征管趋势。
例如,金税四期会实现个人年度综合所得的数据自动获取与计算,解放了很多人工工作与复杂查询的成本。此外,它把个人的综合所得类型范围进行了统计,但对于当下的多种形式的个人“雇佣性服务所得”,没有进行有效的预警统计与管理。
还有个税系统也实现了经营所得的汇总,但它更多地是以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为主体后申报的经营所得的汇总清算清缴补退税,对个人主体其他经营类的所得,还有定期定额纳税的个体户形式尚未实现税局惠及。
企业需要关注合规意识与规划,与时俱进,提高企业的财务、税务合规能力。
三、个体工商户怎么记账报税?
税觉觉财税专家:一直以来,很多个体工商户业主认为可以不记账,根本不需要记账报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除了需要按规定记账外,还需要在征期结束前进行纳税申报,否则交的罚款可能比税金还要多。
因此,如果个体工商户独立记账报税存在困难的,也可以选择专业的代理记账公司进行代账,规避财务、税务风险。
四、小规模纳税人开票超过500万需要补税吗?
税觉觉财税专家:不需要补税。小规模企业年收入不应超过500万,一旦超过了,将自动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但在转登记之前的开票额还是根据小规模纳税人来进行核算的,因此增值税率依然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税率。
五、个体工商户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税觉觉财税专家: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二者对比如下:
项目
个体工商户
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上限
无限责任
按注册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所得税缴纳
缴纳个人生产经营个税
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缴纳投资个税
所有人
个人或以家庭为单位
一般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包括法人
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核定征收
查账征收
六、申请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税觉觉财税专家:主要需要以下条件:
1)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个投资者,且为中国籍的自然人;
2)公司的名字要与公司的义务方式和运营主题内容相一致,可是里边不可以带有公司、企业等字眼,能够设定“管理中心”、“厂”、“店”、“个人工作室”等;
3)个人独资企业的要有和公司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对的从业者。
七、公司没有经营需要报税吗?
税觉觉财税专家: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从公司成立30个工作日起,公司必须每月向税局申报公司经营情况,所有的公司不管是否盈利、有没有业务发生,哪怕没有收入也要做零申报,并且根据公司税务及运营情况建立公司的记账凭证。
八、一个人可以申请两个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吗?
税觉觉财税专家:不可以,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个人或家庭为单位,因此对于注册是存在上限管制的。
九、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注册时如何选择?
税觉觉财税专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最直观的区别在于二者的增值税计算逻辑不同。一般纳税人的计税逻辑为增值税销项减去进项计算,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应税收入乘以征收率计算。
在选择的时候,需要计算企业处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下的税负平衡点。简单理解,增值税是流转税,与企业的毛利相关。不考虑其他抵扣项,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金额等于毛利乘以税率。
简单测算,当企业的毛利率处于10%以上时,选择一般纳税人更有利,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更有利。
十、企业注销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税觉觉财税专家:企业注销前需要清理的事项清单:
1)违法违章信息;2)出口退(免)税清算;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4)缴销防伪税控设备;5)《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的核销;6)《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7)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清理;8)纳税人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的清理;9)纳税人欠缴社保费的清理;10)发票缴销;11)缴纳社保费单位缴费人减员(减剩法定代表人)清理;12)纳税人存在未结报的税收票证;13)纳税人存在其他应结未结事项;14)注销前最后一期(包括注销当月)各税种期税的申报;15)注销前财务报表报送;16)注销前企业所得税清算。
近几年,娱乐圈众多明星大腕、带货网红、纷纷因偷税漏税而塌房,被处以巨额罚款,全面封杀以儆效尤。2023年正式全面铺开的金税四期,正是隐藏在背后擒鳄利器,保税先锋。
何为金税四期?简单的说就是将银行、海关、甚至包括个人社交软件、手机号等等云端数据全面联通,通过背后的算法,精准的锁定实际收入与个税申报不符的高危人群,推送给税务部门。这也就是我们在银行取现时为何会询问你用途的原因,毕竟,现金上没有定位装置,无法监测现金的来龙去脉。金税四期充分的弥补了金税三期以票治税的致命漏洞——阴阳合同,而这恰恰正是众多明星网红们偷漏个税的不二法门。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群只有一亿左右,个税占税收比例只有百分之八,而国外发达国家个税占比为百分之三十到四十。主要纳税人群是刚刚吃饱肚子的工薪阶级。显而易见,个税的收缴存在巨大漏洞。
目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财政压力较大,特别是近两年房地产市场低迷,土地财政也捉襟见肘,试点多年的房地产税也因此迟迟无法全面开征。
房地产税迟早要收,但不是现在,房地产税一旦开征,房地产市场泡沫立马破给你看,鱼死网破。但现实是地方政府没钱了,怎么办?
金税四期来了,先从明星大腕身上开刀,毕竟一个某冰可以抵千万穷头百姓。巨大的影响力也可以做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同时,明星们也普遍文化程度不高,防范意识不强,对付他们要比对付那些商场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油条容易的多。从高到底,从易到难,从大肥猪到小鸡仔,金税四期会逐步把个税的漏洞补齐。
如果金税四期运行顺利,高收入群体主动纳税,税收得以显著增加,房地产税估计还能延缓几年,以换取房地产泡沫的逐步消解。一但达不到预期的效果,那么,房地产税全面铺开将是最后的选择。
编者按: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是我国税务监管发展改革的目标。要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优化个人办税服务。《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23年—2023年)》(税总发〔2018〕199号)也提出要健全自然人税收监管系统。近期,多地税务机关已着手升级自然人税收管控系统,且在“金税四期”即将完工的背景之下,自然人如何做好税务合规,规避税务风险,本文即对此进行简要分析,以供读者参考。
自然人税收监管系统升级?健全监管是大势所趋
(一)多地招标自然人税收监管平台建设
2023年10月31日,某地税务局公示了“2023年自然人监控平台升级”采购合同,目标瞄准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的税收监管。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某市税务局在其官方网站上短暂地公布了一则招标公告。公告显示,该市以“健全以高收入高净值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为目的,需要对已有的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三期)进行升级建设。该公告一经发出,就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不过,目前我们也注意到该公告信息已经从该税务局官方网站上被删去。
实际上,该市的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三期)去年9月才中标开始建设,迄今刚过一年多。根据去年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三期)的招标文件显示,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主要功能集中在汇算清缴、专项扣除、退税疑点审核等方面,不难想见,自从新《个人所得会税》全面推开自然人个税年度汇算清缴以来,广大的自然人纳税人给税务机关也带来了不小的审核压力与成本。今年以来,深圳等多地也接连公布自然人未依法按时完成汇算清缴被追缴追款、滞纳金的案例。
此外,根据一些网络上披露的信息显示,此次“四期”建设将把重心放在个人股权转让的个税申报审核、线索核实等问题上。我们认为,相关信息不宜过度解读,在信息化、电子化、数据化告诉发展的今天,通过互联网、手机软件优化纳税申报,乃至全电子化申报、送达都是有可能的,所谓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更多是出于优化纳税申报等目的。
(二)健全“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的目标逐步实现
对于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的健全、完善,一直是我国税务改革的目标之一。这一目标由《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23年—2023年)》(税总发〔2018〕199号)文件提出。《工作方案》提出从服务方式和征管方式两方面下手逐步完善监管体系。
从服务方面来说,要建立“实名认证+办税提醒+信息推送+申诉咨询”的服务方式、体系。这也主要是解决过去税务机关在个人税务服务上有所欠缺的问题,随着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依托互联网和手机软件构建的信息化个人所得税办税平台、办税方式更便捷、更舒适,也有利于提高自然人的纳税意识。
从征管方面来说,要建立“一人式档案+风险共治+信用引导+分类分级管”的征管体系。这种一人式档案、分类分级的征管模式,在企业所得税监管的领域中已经屡见不鲜,只是在个人所得税领域适用和发展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尤其是由于广大自然人数量太多,除非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否则仅依靠税务工作人员压力太大。因此,可以展望“金税四期”在个税监管中的作用。
(三)个税监管逐步健全,偷漏税行为风险高
网络文娱、直播带货、拒不履行汇算清缴……去年以来,在个税领域公布了大量典型税案,表明了国家推动税收监管的健全和完善的决心。随着我国税收法定化的不断加强,“以税治税”步伐的不断加快,每一位纳税人都应当树立起依法纳税的意识,避免陷入到涉税风险之中。其中,部分高收入、高净值人群更应当做好自身的税务合规。
大数据治理税收监管加强,哪些人群需要特别重视税务合规?
(一)银行账户监管加强,零售行业个体户注重合规
今年以来,税务、银行的联动不在少数。主要基于预防电信诈骗、洗钱等原因,银行尤其加强了对个人一类账户的监管。个体工商户本身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运营,资金收付使用的是自己个人的银行账户。如果资金流水太多或者异常,就可能触发银行的监管预警,甚至可能冻结个人账户。典型的例如经营废旧物资回收,进行大批量的货物贸易、长途跑货运等业务。尤其是废旧物资回收与部分贸易行业,属于典型的“薄利多销”、“以量取胜”,短期内个人账户快进快出大笔资金,有的一个月内甚至可能走账500万元以上,就可能面临银行卡被冻结的风险。
随着税务和银行之间线索的共享、互通,这些巨量的资金流水也会给个人带来涉税风险。个体工商户因其不设置账簿,所以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但是核定征收通常只考虑个人的收入。那么,在资金快进快出,流水巨大,但是实际的利润又非常微薄的时候,只根据账户的收入核定收入,将远远超过应当承担的税负,这一点值得广大从事零售、贸易等行业的自然人纳税人提高注意。
(二)高收入人群注重税务合规,依法申报纳税
除了从事零售行业的个人,还有一些高收入群体,也是税务合规的重点人群。例如,企业高管、网络直播、明星等。随着个人收入的提高,其所得税的税率也在逐阶提高,因此,一些变换名目、拆分收入的行为就出现了。例如,随着“个税app”的推行,不少人发现自己莫名其妙成为了某些企业的员工,每个月居然还有工资。这种行为都会随着大数据、信息化的发展,被逐步治理。
此外,国家也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清理违规税收核定与财政返还政策,这使得过去一些利用税收洼地享受核定政策的条件不复存在,因此,及时完成自己的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合法合规纳税,才能避免卷入偷漏税的风险之中。
(三)股权投资确认收益,申报缴纳个税不能忘
随着各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利用合伙企业、公司、信托进行投资的现象已经非常常见。不过,在投资结束后拆除基金架构,需要注重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由于股权变动与工商登记有关,因此在拆除投资架构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是必不可少的。随着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的数据联动、信息共享,税务机关可以早发现、早介入到股权变更交易之中。今年以来,新闻就多次报道多地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平台发现股权变更的线索,提前介入交易确保税款完整入库。也可见大数据确能在发现、汇总涉税风险线索中起到关键作用。
(四)普通自然人也应做好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过去,我国针对自然人的税务监管还不太健全,广大个人的纳税意识比较淡薄,因此对于缴纳个税的问题,一来有一些抵触情绪,二来确实弄不懂、不清楚怎么做。为此,税务总局也多次推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行税收政策的普及。此外,总局还针对自然人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不及时等问题,制定了“首违不罚”等的政策。只要纳税人能够在税务机关的劝导下及时完税入库,就可以免去行政处罚,避免了一定的风险。
自然人如何远离涉税风险?提高合规意识是关键
(一)跟进税收政策,完成汇算清缴,享受税收优惠
经济生活日新月异,税收政策也日新月异。因此,及时学习与自身关系比较紧密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是非常必要的。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先前刚针对个人养老金、置换房出台了专门的税收政策;又例如对于一些特定事由可以享受专项扣除。这些政策都需要个人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或者由任职的扣缴义务人代为申报。
(二)杜绝阴阳合同,虚假申报风险高
“阴阳合同”即实际的交易是一种合同,但用于纳税申报的交易是另一份合同。用于纳税申报的合同约定的收益低乃至于没有,但私底下约定的收入很高。通过阴阳合同隐匿收入是广为人们所知的一种偷税方法,不过这种方法的风险很高。一方面,如果合同的两方因为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诉诸法院裁决,法院会宣告表面的“阳”合同无效,确认“阴”合同的效力。此时,判决一下,税务机关就可以拿着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上门追缴税款。另一方面,合同交易做不到“天衣无缝”,实践中有一些虚假申报的线索是举报人提供给税务机关的。
(三)隐匿收入“不申报”,不代表没有风险
一些大宗交易,无论如何隐藏都会存在痕迹和线索,例如股权交易、房地产买卖、账外经营私户收款等。一方面,只要涉及到完税的变更登记,例如股权、房产等,现在都需要完税证明。如果完税的价格偏低或者干脆亏本转让,那么很有可能触发税务机关的大数据监管系统,从而面临被稽查的风险。另一方面,现在银行、工信、税务、工商、海关等多部门已经形成了初步的信息共享机制,如果偷漏税的线索被其他行政机关掌握,也会推送给主管税务机关,可谓是“天网恢恢”。
(四)高管业务提成和奖金违规发放
实践中,多发企业以报销费用或者借款的方式,给高管或者业务骨干发放提成和奖金。实际上,这属于转变收入性质,风险很高。除了转变收入性质逃避纳税,实践还有通过虚开发票冲减收入的方法。虚开发票的风险较之偷税要更大,更重,刑事风险更高,因此应当警惕。
(五)股权转让强监管,及时代扣代缴
按照《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因此,受让方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应当意识到自己的扣缴义务。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如果扣缴义务没有履行扣缴义务,将会面临行政处罚;如果扣缴义务人已扣已收税款但是没有履行解缴义务的,将构成偷税。由于扣缴义务人不适用“首犯不刑”的政策,因此无论行政还是刑事的风险都很高。此外,在实践中涉及到股权转让的问题的风险操作,还有如通过阴阳合同隐瞒实际股权转让收入;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降低股权转让收入等做法,这些做法的税务风险极大。
(六)妥善应对爆发的稽查程序
无论是个人有意还是无意,都可能因少缴税款被税务机关检查。此时,纳税人不能惊慌,也不能抗拒检查,而是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如果确实有漏税等问题,及时补缴税款,可以规避行政处罚乃至后续的刑事风险。此外,如果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处理不适当,也应当积极行使自身的权利,及时申诉,或完税后提起复议、诉讼等救济措施。
小结
近些年以来,国家对自然人个人所得税的监管一直在逐步完善。不但完善了汇算清缴制度,明确了个税的扣除项目和标准,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二次分配的调节能力,而且对于部分自然人偷税、漏税的行为,也开始公示、披露,同时对于股权转让、股权投资、网络文娱等行业,予以专项监管,堵塞过去监管中的不足和漏洞,清理地方政府设立的财政返还或税收核定政策,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着税务监管的不断健全,个人所得税合规建设也并不遥远,只有甩掉了税务风险的包袱,才能更好地开展自己的事业,享受人生的繁华。
金税四期是中国税务部门推出的一种新的税务管理软件,旨在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提高税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自2023年起,金税四期已经开始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使用。在推广和使用的过程中,金税四期对企业和个人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其中,税务部门在稽查纳税人时,会重点关注8个方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金税四期的8个稽查方向。
企业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金税四期可以实时记录企业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从而可以更加准确地核算企业的所得税。在稽查企业时,税务部门会重点关注企业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以此来核对企业纳税的准确性。
企业的进项税额金税四期可以记录企业的进项税额,税务部门会通过对进项税额的稽查来查看企业是否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况。
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金税四期可以记录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税务部门会通过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分析,来判断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纳税情况是否存在问题。
企业的税务申报和缴纳情况金税四期可以记录企业的税务申报和缴纳情况,税务部门会通过对企业的申报和缴纳情况的稽查,来判断企业是否存在漏报、少报、迟报、虚报等情况。
企业的跨区域经营情况金税四期可以记录企业的跨区域经营情况,税务部门会通过对跨区域经营的稽查,来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利用不同地区税收政策进行逃税的情况。
企业的不动产和土地情况金税四期可以记录企业的不动产和土地情况,税务部门会通过对企业的不动产和土地情况的稽查,来判断企业是否存在资产隐瞒和偷逃税款的情况。
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账务情况金税四期可以记录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账务情况,税务部门会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账务情况的稽查,来判断企业的纳税情况是否真实和准确。
3月1日,万宁市税务局正式上线启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并库版,实现原国税、地税两套金税三期系统并库。截至1日下午4点,通过金税三期(并库版)办理的各类业务共3385笔,其中登记类业务25笔,车购税业务146笔,社保类业务195笔,申报类业务2651户(含网上申报),其他类业务368笔,上线首日运行情况平稳畅通。
记者看到,当天上午8点,因经过四天的停机测试,环市三西路办税服务厅里早已挤满了纳税人,在税务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大家排队取号、填写报表或阅读宣传资料,整个现场井然有序。新系统重要网络安全节点设备工作正常、网络畅通,基础环境运行状态良好,核心征管数据库和防伪税控系统运行平稳,网上办税服务厅系统运转正常。
据万宁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金三并库”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将“金税三期”原国税系统和原地税系统两个数据库合并成一个数据库,是推进税务系统机构改革的最后一步,也是关键一步,为做好此项工作,万宁市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统筹部署,多方推进,分别制定了专门工作方案及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扎实做好管户对照、数据清理、“大双轨”数据测试验证、人海压力测试及上线前预约纳税人办理验证等多项工作。
据了解,“金三并库”将较好地解决两个系统切换、操作流程不一致、涉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对进一步提高我市信息管税能力和纳税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自由贸易区(港)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金税四期全面升级中!对于纳税人企业来讲需要重视,特别是有关增值税发票的业务要知道其中的涉税风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金税四期下,应该需要注意这150个涉税风险点,请企业财务人员对照自查!
150个涉税风险点:一般纳税人80个+小规模70个
一,一般纳税人80个涉税风险点:
1.增值税方面17个涉税风险点:
⑴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⑵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⑶既有适用简易计税的业务,同时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但未分开核算,计税方法混淆不清。
⑷增值税申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⑸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⑹发票开具金额大于申报金额。
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或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税率异常。
⑻《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填报负数且无正当理由。
⑼《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分次预缴税款栏次填报数据大于实际预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填报数据与实际不符。
⑽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⑾当期填报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⑿纳税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⒀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但未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⒁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后15日内,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
⒂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后,在次年申报期截止之日前仍未收汇。
⒃外贸型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与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或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不相符。
⒄ 生产型出口企业申报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与出口发票的离岸价(fob)金额不相符(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
2.企业所得税方面13个涉税风险点:
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规定范围、确认原则和列支限额等,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或者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列支限额未作纳税调整。
⑵更正电报以前年度增值税,未调整对应年度企所得税电报。
⑶错误申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导致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⑷申报时,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 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⑸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⑹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⑺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⑻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⑼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⑽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做纳税调增,
⑾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⑿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电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⒀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3.个人所得税方面9个涉税风险点:
⑴发放非任职于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报酬,未按“劳务报酬”所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⑵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⑷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⑸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⑹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
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⑻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⑼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4.房产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⑵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⑶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电报缴税。
⑷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⑸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⑹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⑺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5.土地增值税方面9个涉税风险点:
⑴申请注销前未按十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十地增值税。
⑵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⑶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未视同销售申报纳土地增值税。
⑷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⑸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⑹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⑺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电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⑻转让国有十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十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⑼在转让十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目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6.契税方面4个涉税风险点:
⑴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⑵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十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⑶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⑷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7.印花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金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⑵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⑶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⑷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⑸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⑹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⑺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8.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6个涉税风险点:
⑴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申报城镇十地使用税。
⑵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⑶企业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⑷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⑸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⑹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9.城市维护建设税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⑵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10.车船税方面3个涉税风险点:
⑴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⑵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⑶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11.资源税方面1个涉税风险点:
⑴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1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残疾人就业保险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⑵个人所得税由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保障金由报信息不匹配。
二,小规模纳税人70个涉税风险点:
1.增值税方面10个涉税风险点:
⑴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但在超过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未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者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⑵《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预缴税额栏次填列的预缴税额大于实际预缴税额。
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不实。
⑷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⑸同一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⑹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⑺申报的销售(服务)额小于对应属期开具发票销售额与未开票销售额之和。
⑻增值税年度累计销售(服务)额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⑼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⑽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⑵城市维护建设税电报缴税税目税率未按所在地区话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 用税率进行纳税电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3.企业所得税方面11个涉税风险点:
⑴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录入有误导致应享未享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⑵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⑶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⑷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⑸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⑹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⑺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⑻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
部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做纳税调增
⑼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到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⑽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⑾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4.个人所得税方面9个涉税风险点:
⑴支付工资薪金但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未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⑵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⑶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⑷专项附加扣除应享受未享受 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⑸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⑹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⑻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⑼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5.房产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
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⑵房犀租金收入未由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⑶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⑷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⑸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⑹申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⑺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6.土地增值税方面8个涉税风险点:
⑴申请注销前未按一地增佰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 并计管缴纳十地增佰税
⑵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⑶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⑷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⑸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⑺转让国有十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⑻在转让十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目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7.契税方面4个涉税风险点:
⑴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⑵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⑶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⑷按规定支付的十地出让金、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8.印花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句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⑵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⑶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⑷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⑸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⑹税率税目话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⑺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6个涉税风险点:
⑴取得一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电报城镇十地使用税。
⑵电报的城镇一地使用税面积少干一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十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⑶企业房产,十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十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⑷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⑸申请享受城镇十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⑹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10.车船税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⑵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11.资源税方面1个涉税风险点:
⑴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12.车辆购置税方面1个涉税风险点:
⑴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13.残疾人保障金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⑵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以上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50个涉税风险点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公司财务人员在今后的财税处理工作中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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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是很多财务人员都会关注的问题!金税四期是从全方位来对企业的税收工作进行监管!因此,对于企业税负的监管也要注意!金税四期企业如何减少税负呢!金税四期15类功能财务人员都有了解吗,今天在这里跟给财务人员分享一下金税四期下企业减少税负的相关做法以及金税四期各项功能的说明及涉及到的涉税风险规避。有兴趣就一起看看吧。
一、金税四期企业如何减少税负
二、金税四期上线的各项功能说明及风险规避
……
三、企业被税务稽查的20个原因
四、全自动税负监控系统
……受到篇幅限制,有关金税四期的相关财税知识,就先到这里了。除此之外还跟各位财务人员分享了一下有关税负监控的一个工具表格,希望对财务人员监控日常税负情况有帮助。
对税务比较了解的小伙伴们对“金税三期”一定不陌生,2023年开始“金税三期”实现了国地税的合并,也实现了社保入税,并且基本实现全国各地区企业电子申报的功能,达到了税务系统的初步全面监控。
而作为“金税三期’的升级版,“金税四期”也日益临近,一定还是有很多的经营者和财务对“金税四期”的功能作用尚未了解,作为专业机构,我们根据目前已知的资料和信息先给大家整理下相关内容和指标并做了相关应对之策,以便大家更好的了解“金税四期”。
金税四期的功能主要有哪些,企业又如何进行应对呢?
一、金税四期的功能和作用
金税四期已经基本完成,应该说金税三期是把税务系统业务流程的全监控,而金税四期依靠”大数据”、“数据共享”、“数据链”对企业和相关人员达到信息全面共享、信息全面核查。金税四期是金税三期的全面升级,搭建了各大相关部门包括银行、工商、税务等。
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的全面数据将被税局掌控,税务局全方位、全范围、多维度的监控企业情况。之前的“以票管税”将会向“以数据察税”深度和广度都会远远超过“金税三期”,未来企业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面前经营情况和资金流向都是透明的,除了合理合法合规纳税外,别无他法。
由于金税四期涉及到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对企业是全方位渗透式的监控,对于企业来说有何需要值得重视。
一、企业发票问题
企业发票的开具在“金税三期”已经是属于重点核查,而到了“金税四期”,这是重中之重的,因为不仅仅是开票,还涉及到了四流一致的问题,如果四流有偏差,金税系统可能比企业更清楚,偏差大可能就会有预警,提醒税务局。
而四流一致其实就是四流一致指的是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统一相对应。发票流是指交易情况与发票开具情况一致,资金流是指发票开具情况与收付款情况一致,合同流就是交易情况与合同签订情况一致,货物流就是货物运输情况与交易情况一致。
开票开具后全票面上传,所有的信息都会被大数据获取,企业库存将会非常清楚,企业进了多少货,出了多少,剩余多少,进的是a,出的b 等等,都会被税务局了解。
所以这个开票问题一定要引起企业和财务的重视,特别是贸易公司和生产企业。
二、企业纳税申报
对于税务局来说,大税种一直是监控重点。
增值税相关的预警指标可能包括:
1)、长年进项税一直远大于销项税;
2)、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率异常偏低或者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率异常偏高;
3)、异地进项或者销项税比例严重过高,特别是中小企业;
4)、增值税发票用量异常变动,而且幅度异常;
5)、存在大量抵扣,农产品、飞机票、火车票等情况。
企业所得税异常
1)、企业三年以上盈利,却不分红;
2)、企业所得税申报中的利润数据和报送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不一致,
3)、企业存在大量业务招待费、个人为抬头的发票或者公司名下无车辆,却有大量加油发票的情况;
4)、收入与成本、费用长期不配比,有大量的工资支出和购买新设备等,收入却大量萎缩;
5)、总分支机构异常,或者总公司与子公司收入异常,例如子公司建立在税收洼地无人员无办公场地无社保,客户与母公司一致(详情可以参考 关于霍尔果斯公司的收入被调整之思考 链接)。
个人所得税异常
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人均税款偏低;
2)、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有申报,但是社保确无申报;
3)、企业存在大量个人劳务费用,却没有劳务发票开具;
“金税三期“的纳税申报已经有数据比对,并且对于金税盘对于其他数据来源都有一定联系的,但是到了”金税四期“大数据的共享,上下游数据将在智能化的系统中一清二楚,而作为几个大税种,也一定是处于重点地位。这些异常数据很有可能触发税务局的预警。所以作为纳税申报,自己一定要做到先自查,能有合理合法的理由。
三、社保异常
1)、存在大量社保缴纳基数偏低异常,试用期不入社保,工资基数远超于社保基数;
2)、存在大量代缴社保情况或者不缴纳社保。
金税三期实现了社保入税,而金税四期运用大数据,无论是税务还是工商、社保等非税企业都在系统中,试用期不入社保、社保挂靠、或者代缴社保、社保违规等都会被查。
那对于个人来说呢,特别是企业高管来说呢
四、特别关注
1)、企业存在大量现金交易或者或者对私打款交易;
2)、法人户籍非本地,并且年龄偏低或者偏高,集中开设,且对企业情况也一无所知;
3)、私户转账金额较大(50万元);
4)、银行账户现金交易超过五万元。
以上这样的交易,由于税局和银行数据共享,很有可能人工智能会对该个人账户预警,如果又是相关企业的法人、股东、高管,普通员工,很有可能引起税务局的注意。认为有可能涉及到股东分红或者个税问题。
以上可以看出,金税四期的强大监控功能,基本实现了对企业和个人的经营全方位覆盖。企业应该如何来面对呢?
二、 金税四期的应对
首先是自查,先来谈谈如何自查。
一、自查
1、记住“四流合一”原则
资金流、合同流、物流、发票流,四流一定要统一。交易要真实合规,减少对私交易。在金税四期,对私交易是受到严格监控的。
2、税务申报要及时准确
申报数据内部逻辑要一致。大税种要缴纳,小税种也要及时缴纳,不可遗漏。
3、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缴纳要真实
社保入税,基数趋同,合规缴纳是监控重点,一定要提前准备。
4、各项财务指标要合理
不真实会预警,不合理也会预警。各项财务数据所反映的经营情况需要保持基本的合理性,或者至少有合理解释。
5、建立一个正规的财务建账制度,特殊涉税科目一定要管理好,收入、成本、原材料、应付工资、应交税金等。不能马虎。
二、建立健全的财务和税务制度
1、有财务监督检查机制,对于上下游的企业一定要了解,不能使用空壳公司或者开票公司。
2、内部的重要部门一定要自己把好关,特别是领导和第一线的采购销售人员,不做超越底线的事情。
3、资金流向一定要清楚,特别是大额资金必须要合法合规。
4、税务机关来检查,也要做好沟通工作,不要慌更不能拒绝配合。
5、有条件的打造智能税务管理系统,提升自身的税务合规能力。
三、专业机构的协助
税务筹划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预则立,不预则废”。企业需要的是一个合法合规合理的系统解决方案,不单单是一个税或者几个税,而是整个的管理机构,组织框架,甚至是经营模式的改变。可能是从股东到供应商到客户的全方位的改动,所以需要的是个靠谱专业精通税务并有着整合能力的中介机构。
中诚税科,作为一家专业服务机构,在财税筹划领域深耕多年以上,具备丰富的投资顾问、法律架构、财务、税务、政府关系等复合经验。能够处理政策性税收优化,税务合规管理体系搭建,税务争议解决(税务稽查处理、税务检查应对)等多项专业业务。专业的事情找专业的机构做。在财税领域,我们就是专业的。
中诚税科(上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隶属于顺利创科技集团,是一家专业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财税解决方案的服务商,主营业务为税务优化、税务合规化设计、税务争议解决。
目前,公司有三十多位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律师、退休税务老师、各行业财务总监组成的资深专家团队,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和实践创新,逐步总结出一套基于企业业务、财务、税务、法务为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实现业务流程、财务流程、税务管理流程的有机结合,使企业的财务数据、税务处理和业务操作融为一体,并集成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自研发智能业财税共享saas服务平台,为客户将账务处理、财务披露、税务风险管理与合同签订、节点控制、凭证获取等环节的无缝衔接,同时形成包括合同文本、财务资料、完税凭证等在内的完整电子证据链,使企业在合法经营的基础上,全面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原创发布,禁止抄袭!
技术服务费
q:金税盘技术服务费全额抵扣会计分录?
a: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管理费用
进项抵扣
q:滴滴出行的开了电子普通发票的,但是抬头是公司名称可以进项抵扣吗?
a:抬头是公司名称、劳务服务类别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可以认证抵扣。
零申报时间
q:企业最长可以三个月零申报。后面就不行了吗?
a:税法上没有明确规定,这只是建议时间。
信息采集
q:请问会计信息采集是根据证在那里去那里采集还是根据工作地点在那里采集的?
a:工作地。
错账更正
q:去年把椅子入错了进了固定资产,本该费用化,现在才发现,应该怎么补救呢?
a:如果已经折旧了,就把折旧冲回来,然后把固定资产转出来做一次性费用。
发票类别
q:请问增值税发票开具时,是同一种商品,上游跟下游的类别和名称都相同,但开的规格型号不一样(因为下游合同的型号跟上游不一样),可以吗?
a:工业企业可以,商业企业不可以。
发票查验
q:国家税局查说:无此发票信息,在电子税局查说:税务机关未采集您所输入的发票信息,用手机扫发票的二维码,又会出现开票信息,请问是怎么回事呢?这些票是否能入帐?
a:可以。
无票申报
q:3月份所属期申报的无票收入,4月份开具了发票,这个月申报需要在无票收入明细里录入负数进行冲减,在无票视同销售里录入负数金额对吧?
a:是的。
看到一个案例,才生动体会金税三和金税四期到底是咋回事。尽管这几年税务打电话关心企业经营的力度轻了,但这是总局要求将权力关笼子的结果。
看看下面广东金税系统检索了一家“中奖”公司的开票系统、进货来源,然后穿透对比了一下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来源和停留时间,就可以判定是虚开发票。这个方法对建筑企业、金融企业、互联网企业和房地产拿地过程中大量虚开发票增加成本的公司来说,不啻是一个巨震。只要总局想查,任你百般变化,抵不过人家能看你的银行流水啊。
广州税稽处[2022]**3号 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我局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对你单位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你单位虚开发票。
你单位2023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广州市**混凝土有限公司虚开127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合计760万,税额合计8万元,价税合计768万元。所开具发票的货物名称:*非金属矿石*细砂、*非金属矿石*石子等。经查询广东省税务局大数据应用系统,没有发现你单位有相应购进货物或劳务发票。
2.资金结算异常
金税三期征管系统显示,你单位登记银行存款账户信息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支行,账号:5**8。检查人员查询该存款账户银行,发现存在两大疑点:一是大宗交易未结算。银行流水明细清册显示,未收到广州市**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的货款。二是资金短暂停留。你单位在2023年1-12月期间,共计收取货款1293800元,但上述款项在你单位账户上仅作短暂停留,款项达账当日或次日即被全部或绝大部分转至张**(账号:*)的账户中。
3发票存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情况
受票方广州市**混凝土有限公司直接与砂石供应商臧**个人签订河砂、碎石购销合同,并自2023年1月、2023年4月起分别陆续收到臧**供应的河砂和碎石,收到的货物均已被生产领用。检查人员已无法联系臧**,经查询你单位个税扣缴情况,查无臧**此人。你单位没有与广州市**混凝土有限公司发生经营业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规定,你单位属虚开发票行为。
(三)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照片;2.询问笔录、购销合同、企业记账凭证等外调资料;3.银行账户资料;4.你单位领用发票明细表及开票明细表;5.你单位申报表;6.电话记录登记表、广东省税务局大数据应用系统截图等。
企业注销最新流程来了!
今天起,不想被罚,企业注销必须按这个来!
大家一定要重视,已有多家企业被查被罚!
01突发!注销惨案!已有多家企业被查!
近日,福州税务接连发布了多个对失联企业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其中,多家企业居然已办理了税务注销登记手续!
这些被查企业中,有些是因为上游企业数据异常(如水电费发生额与收入不符)被顺藤摸瓜查到虚开发票;有些是因为金税三期系统对比异常被发现偷税漏税;还有贸易公司骗取出口退税……
公司都注销了怎么还会被税务稽查?
实际上,税务注销时,税务局除了会关注财报、开票情况之外,有些地方的税务还会利用大数据系统进行一次风险扫描,如果发现严重问题可能会直接推送给稽查部门!
所以,企业在注销时如果没把问题清理完,注销后又被税务局稽查就不足为奇了~
02公司经营不下去,到底要不要注销?
如果公司不经营了也不去注销,一旦被有关部门发现,会造成以下严重的后果:
03
公司注销前,这5大税务问题,一定要处理好!
要想不被查,先得会自查,税务注销前,这些容易“爆雷”的坑一定要妥善处理:
04企业注销时,一定会查三年账?
@正在注销路上奔波的小伙伴,小编总结了企业注销最常见的6个问题供参考:
05
2022最新注销流程!
不想被查,以后都要按这个来!
暂时经营不下去的企业:
1.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 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 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企业注销的基本流程:
1. 股东决议清算
成立清算小组之前公司全体股东要召开公司股东会议,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进行公司撤销并清算,需要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 成立清算小组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 工商部门注销备案
持公司营业执照,各种章,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清算组签字的《清算备案申请书》,《备案确认申请书》等资料去工商部门窗口办理注销备案(部分省份可以网上电子办理),每个地方规定略有不同,备案前要先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4. 注销公告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申请注销登记
5. 税务注销登记
根据企业情况不同,分以下3种情况:
注:实务操作中,很多税局不建议企业采用“即办注销”的方式,如果企业没有在限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关事项,纳税信用会受影响。
6. 注销工商登记
简易注销适用范围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如下企业:
1. 有限责任公司;
2. 非公司企业法人;
3. 个人独资企业;
4. 合伙企业。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裁定程序的裁定,可直接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无需进行简易注销公告。
7. 注销社保登记
注: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8. 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9. 注销印章
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暂时的离开并非结束,一个创业者总会经历生生死死。
一家公司停止运营,干净快速的注销掉,不留后患!
最后特别提醒:让公司自生自灭,公司和法人、股东就会有信用污点,后果好严重啊!
最最后还特别提醒:最后的银行户一定要注销掉,不然即使公司已经注销了,后期银行盘点起来也可能把你纳入异常状态。
金税三期现已上线,你到底了解多少?很多企业已经被查到倒闭,都是因为财务人对政策的不了解,所以再不学习下一个被查的就是你。
先来了解金税三期的前世今生
第一阶段:1994年,税务总局推行金税一期,包括增值税交叉稽核和增值税防伪税控两个子系统,在全国50个试点上线,通过人工采集纳税人的发票信息,再由计算机对比发现问题。但由于手工采集数据错误率太高,金税一期惨遭停用。
第二阶段:2001年,吸取一期教训,金税二期实现了发票数据的自动采集,于此同时增加税种,把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纳入管理,并将上述功能推广至全国使用。
第三阶段:在经历了金税一期、二期(地税未完全覆盖)后,2023年,“金三”终于来了!经过在广东、山东、河南、山西、内蒙古、重庆6个省(市)级国地税局试点后,终于在2023年完成全部推广工作后开始实施。

金三实现了国地税和其他部门的联网
金税三期的总体目标为建立“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一个平台指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技术基础平台。两级处理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三个覆盖指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所有工作环节,覆盖国地税并与相关部门联网。四个系统指通过业务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一个以征管业务系统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个应用系统软件。
金税三期的功能更加强大,运行更加顺畅,内容更加完备,流程更加合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实现国地税和其他部门的联网。简单来说,金税三期全国统一了税收征管及相关税务系统软件,不再是各省各自为政,减少数据利用的难度。

金税三期征收残保金,造假路子又少了一个
现在都在大谈减税降费,但是从16年起,残保金在很多地区悄然增加,而且幅度不小。
现在的企业造假已经习惯了,但是看重点:
以后的残保金完全交由地税局征收。这是所有改革中最可怕的,税务局的征管能力和对信息的掌握程度绝对不能和残疾人联合会比的。
可怕的还在于金税三期之后要全员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不用解释大家都明白了,公司这一年的职工薪酬税务局都有数据,全员申报个税后,员工人数也确定了。
看残保金计算公式: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100%。(这是北京的计算公式,其他地方有区别,区别就在工资的算法和比例,其他都一样)
【例】某单位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企业的年度平均工资为50000元,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023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0000元×(100人×1.7%)=85000

单位少缴或不缴残保金的后果
凡须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将被地税部门纳入稽查范围。地税部门如经过定期检查发现用人单位少缴或未缴残保金的,且经催缴后仍未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滞纳金,面临巨大的滞纳金惩罚风险。
“侠客税务”微创业及中小企业提供工商注册、代理记账、网站建设、商标注册、财税代理、法律咨询等一站式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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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一个覆盖各级国地税、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的全国性税收信息系统。依托于互联网,集合大数据评估、云计算功能的“智能税收系统” ,从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银行账户和应纳税额等几个纬度来判断企业的税务问题,简单说企业纳税人所有的经营行为都在税务机关的监控范围,涉税风险将大大提高,偷税漏税将无处藏身。
金税三期的“残暴”了解一下?
1. 在申报比对过程中,一旦比对结果不符,税局就会远程锁上该企业的金税盘或税控盘,导致企业财务无法正常运行,开不了发票!
2. 整个比对过程是由税局的金税三期系统和相应专业人员共同完成的,一旦发现异常,税局就会立即对企业采取惩罚!
3. 经营管理尚不成熟的企业,将进入“月月被比对出异常,次次被锁税控盘”的尴尬状态!
原本的金税三期可以说非常“残暴”,近期,多地税务局发布公告:金三系统要合并,业务暂停知时间!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起上线金税三期(并库版),实现原国税、地税两套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全面升级后的金税三期系统对于企业将会产生哪些影响呢?一起了解一下!
| 北京
| 广东
| 黑龙江
暂不一一举例!请大家多多留意一下当地税务局官网。
为确保系统顺利切换上线,全国各地税务局纷纷发布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升级暂停服务的通告,通告中对于暂停服务的具体时间,暂停的服务项目进行了详细说明。以北京为例:
2月申报期截止为22日,但为了保证大家顺利开展3月份申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通告称:
将于2月21日16点起,暂停办理代征税款、代开发票业务(包括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税款代征等),2月22日0点至2月22日24点期间,税库银系统停止服务,届时将无法通过税库银系统联网电子缴税,车辆购置税申报停止。
“金三并库”是将金税三期原国税系统和原地税系统两个数据库合并成一个数据库,同时对征管流程和岗责体系进行梳理和配置,实现岗位设置、工作流程以及参数配置等统一。
也就是说,以大数据著称的金税三期,将实现覆盖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各级机关以及与其他政府部门的网络互联,逐步建成基于互联网的纳税服务平台。
对纳税人而言,“金三并库”后,将大大缩短办税时间,提升办税体验。
对企业来说,合并后的信息将更加全面、精准、透明,也会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如果您的账目有问题,需要提高警惕。
“常年亏损企业”成重点稽查对象
金税三期再次升级之后,联合合并后的国地税,将快速对所有纳税人信息进行整合。
增强金税三期、加大税收电子信息系统征管功能,强化对纳税人全面涉税业务监控功能,是首要任务。
提高应对纳税人偷漏税等税收违法问题的技术手段。
让纳税违法分子税收违法成本进一步增加(加大处罚力度和法律责任追究)。
通过媒体公开违法者信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随着国地税合并,统一行动展开。“失信者寸步难行”成为现实。
稽查合并后的大数据储存信息将更加全面,透明。日常监管纳税评估及纳税人财务数字分析抓取比对,也会更加的精准和便捷。所有数字分析随着国地税稽查合并,体现出更加的全面性和更强的针对性。
下面请“常年亏损企业”的企业注意了!企业常年亏损和微利,一直就是税务稽查关注的要点,此次国地税合并后,将进一步追查亏损真假。
别担心,主要针对长亏不倒的企业。这里的“常亏不倒”,指的是企业常年亏损,但是还在茁壮成长,而且不差钱。
做“亏损”常见方法有以下几种:
1、普通做法:
将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按照比例分解到内外两个账上。外账常年亏损,内账财源滚滚。自以为做的手段高超,即便“掘坟”排查也无法看出蛛丝马迹。
2、厉害的做法:
减少股东税后分配20%个人所得税,股东们拿钱购买发票进行报销。将本该税收分红的资金提前抽走,财务账面显示利润常年亏损。
金三更新后,企业要注意!
企业这些数据将会被稽查!!!
1、企业的收入
如果你的企业少记了销售收入或是隐匿了一部分销售收入,那么,金税三期可通过你的成本和费用来比对你的利润是否为负数,或是比对你开具出去的发票,收到的货款数额以及卖出的商品,或者进一步通过大数据,查询与你交易的下游企业的相关账本数据,比对出异常。
2、企业的成本费用
如果你的企业长期购进原材料或商品时暂估入库;如果你的企业购进原材料或商品为了价格低一点而不索要发票;如果你的企业计提了费用而迟迟没有费用发票……
3、企业的利润
如果你的企业的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不一致;如果你想'财不露白',将利润少报一部分……
金税三期大数据是可以得到你所有的收入信息和成本信息的,而利润就是收入减去成本,算出你的利润不会是什么难事,所以若你的利润不一致或是少报了,都会被轻易查出来。
4、企业的库存
一般来说,企业都会有库存,包括原材料库存和成品或半成品库存。而且库存量一般都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值附近呈周期性波动。
如果你的企业只有销售数据、而没有购买数据或购买量少,金税三期大数据会判断出你的库存一直处于递减状态,并进一步形成电子底账来比对你的库存,然后判断出异常。
如果你的企业只有购买数据、而没有销售数据或销售量少,金税三期大数据会判断出你的库存一直处于递增状态,并进一步形成电子底账来比对你的库存,然后判断出异常。
以前确实会有很多企业多多少少这样做,因为这样就可以少缴一些税,可是现在有了金税三期的大数据系统,它可以比对你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的数据,加上判断出你的库存一直递增,几乎就可以判定你报的数据是有问题的。
5、企业的银行账户
如果你的企业销售了一批货物 ,货款也已进入到银行账户,收到的货款却迟迟没记入账中;如果你的企业取得了一些虚开的发票,而账户里面的资金却没有减少或减少额不匹配。
对于这些情况,以前只要账本调整的好,是很难识别出来的,可现在对于上述包括以下情形,金税三期系统都会进行分析并识别出异常:
企业当期新增应收账款大于收入80%、应收账款长期为负数;
当期新增应付账款大于收入80%;
预收账款减少但未记入收入、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20%以上;
当期新增其他应收款大于销售收入80%。
6、企业的应缴纳税额
如果你的企业增值税额与企业毛利不匹配;如果你的企业期末存货与留底税金不匹配;如果你的企业缴纳了地税附加税费,但与国税增值税比对不一致;如果你的企业实收资本增资了,而印花税却为0;如果你的企业增值税额偏低;如果你的企业所得税贡献率长期偏低;如果你的企业应纳税额变动太大……
以上问题,金税三期都会识别出来的。前四个维度都能识别出异常,而应纳税额就是有以上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出来的,所以金税三期通过比对你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资产资本、国地税数据、往期税收数据等来判定出企业应纳税额的异常。
当然,无论政策、制度、系统怎么变化,对于那些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来说都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如果您的企业在账面、发票、账簿上有问题,就需要特别注意!金税三期并库后,企业将会面临又一轮大清查,切勿心存侥幸!
集合大数据评估与云计算功能的“金税三期”,几乎成了所有会计人的噩梦,企业申报的会计票据和税额有任何问题,几乎都逃不过它的法眼。
“金税三期”上线起立案2.28万起,涉案金额5619.8亿元。
金税三期的上线,给企业安装了无形的监控与电子眼,企业账务风险、发票风险、预警风险越来越大,传统的税务稽查已经由“人查”、“账查”全面进入了大数据税务稽查时代。
结合“金税三期”大数据系统的强大功能,税务部门开始撸胳膊挽袖子对税务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在之前的三轮税务稽查行动后,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对外公布查处虚开企业11.54万户,触碰政策红线的企业纷纷在劫难逃!
大数据早已经对你的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银行账户和应纳税额全部都了如指掌。
需要注意的5件事
1、“虚开发票”
金三利用强大的大数据,纳税人的税号下,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的行业相关性、同一法人相关性、同一地址相关性、数量相关性、比率相关性统统在它的“掌控“之中,虚开发票查验指数100%。
2、“逃不掉的增值税”
通过增值税发票,企业的上下游交易环节完全被税局监控,商品的单价是多少?对外销售额是多少?一个环节出错,所有抵扣链条都将受影响?如果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被比对出来也是分分钟的事情,您的增值税还敢逃吗?
3、“库存账实是否一致”
从16年开始税务总局就一直在推动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终于在去年提上了最重要的日程,各地都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开票软件升级工作!
开票软件已经增加了商品编码,若再加上单位编码,大数据的快速和准确度会超出你想象,它会比你自己更了解你的库存状况,一旦有业务发生,库存状况尽收它的“法眼”。
4、“个税和社保”
国地税合并、社保移交税局后,你申报的员工收入和给员工购买的社保收入一比较,是否按照最低社保基数购买?甚至不买?这些行为都行不通了!
请谨慎对待你对外申报的每一个数据,报给统计局的,报给税务局的,报给社保局的,报给公积金中心的,“严征收”、“严处罚”的社保费用征收时代即将到来。
5、“避不开的企业所得税”
通过多部门实时共享涉税信息,税局对企业日常经营状况了如指掌。拿着当地平均预警税负率一比较,就能知道您的企业应该产生多少利润,企业所得税变得透明,“少做收入,多列费用”的时代可以画上句号了。
“金税三期”如何判断税款有无异常
1、企业收入
如果你的企业少记了销售收入或是隐匿了一部分销售收入。
“金税三期”可通过成本和费用来比对你的利润是否为负数,或是比对你开具出去的发票,收到的货款数额以及卖出的商品,或者进一步通过大数据,查询与你交易的下游企业的相关账本数据,比对出异常。
2、企业成本
如果你的企业长期购进原材料或商品时暂估入库,或是为了价格低一点而不索要发票,或是计提了费用而迟迟没有费用发票。
金税三期只要比对你的每一笔支出数额,相应的商品或服务以及对应的发票,三者应该是一一对应的,若少了任何一项,都会被判定为异常。
3、企业利润
如果你的企业的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不一致,或者将利润少报一部分。
金税三期大数据是可以得到你所有的收入信息和成本信息的,而利润就是收入减去成本,你说它算出你的利润会是什么难事吗?
4、企业库存
有的企业为了少缴一些税只有购买数据、而没有销售数据或销售量少。金税三期可以比对你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的数据,加上判断出你的库存一直递增,几乎就可以判定你报的数据是有问题的。
5、银行账户
企业销售了一批货物,货款也已进入到银行账户,收到的货款却迟迟没记入账中;或者企业取得了一些虚开的发票,而账户里面的资金却没有减少或减少额不匹配。对于这些情况,以前只要账本调整的好,是很难识别出来的。
可现在对于上述包括以下情形,金税三期系统都会进行分析并识别出异常:
企业当期新增应收账款大于收入80%、应收账款长期为负数;
当期新增应付账款大于收入80%;
预收账款减少但未记入收入、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20%以上;
当期新增其他应收款大于销售收入80%。
6、应纳税额
金税三期通过比对你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资产资本、国地税数据、往期税收数据等来判定出企业应纳税额的异常。以下这些情况金税三期都能够识别出来:
增值税额与企业毛利不匹配
期末存货与留底税金不匹配
地税附加税费与国税增值税比对不一致
实收资本增资了,而印花税却为0
增值税额偏低
所得税贡献率长期偏低
应纳税额变动太大
提醒
企业只要行的端坐的正,真实的、准确的、合法的经营、开具取得发票和做账并按时按规申报,即使是被金税三期查出所谓的异常也是不用担心的,毕竟它查出异常只是第一步,还会有专门的人员具体的来核实,不会那么草率就判定你申报的数据作假。
无论政策、制度、系统怎么变化,对于那些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来说都不会受到什么影响。
如果企业在账面、发票、账簿上有问题,需要特别注意了!金税三期并库后,企业将会面临又一轮大清查,切勿心存侥幸!
发票的问题,尽快进行增值税进项转出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账簿的问题,尽快两账合一,通过库存盘盈方式尽快补申报。
请谨慎对待你对外申报的每一个数据,报给统计局的,报给税务局的,报给社保局的,报给公积金中心的,因为每一个数据都不再孤单,他们可能相互印证,从而成为税务稽核的突破。
金税四期上线,企业信息透明化,对于企业私户收款,公转公、私转私等行为监控更加严格。因此财务人员更应该提前了解到金税四期对企业的税收影响,清晰地认识到税务稽查的重点,以及面对这些常见的财税风险,财务人员应该如何及时规避?除此之外,金税四期下发上的无票业务,企业财务人员如何做到税务筹划?像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财务人员清楚的,大家还心中存有疑问的,今天在这里就把金税四期下的内容分享给大家,请仔细阅读!
金税四期税务稽查七大重点及金税四期下涉税风险规避
(文末抱走)
一、金税四期税务稽查七大重点
二、金税四期下涉税风险规避及税务筹划
上述有关金税四期税务稽查七大重点及涉税风险规避,就先给各位同仁说到这里了。希望也可以让大家在日常财税处理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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