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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全面升级中!对于纳税人企业来讲需要重视,特别是有关增值税发票的业务要知道其中的涉税风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金税四期下,应该需要注意这150个涉税风险点,请企业财务人员对照自查!
150个涉税风险点:一般纳税人80个+小规模70个
一,一般纳税人80个涉税风险点:
1.增值税方面17个涉税风险点:
⑴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⑵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⑶既有适用简易计税的业务,同时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但未分开核算,计税方法混淆不清。
⑷增值税申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⑸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⑹发票开具金额大于申报金额。
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或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税率异常。
⑻《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填报负数且无正当理由。
⑼《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分次预缴税款栏次填报数据大于实际预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填报数据与实际不符。
⑽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⑾当期填报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⑿纳税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⒀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但未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⒁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后15日内,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
⒂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后,在次年申报期截止之日前仍未收汇。
⒃外贸型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与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或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不相符。
⒄ 生产型出口企业申报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与出口发票的离岸价(fob)金额不相符(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
2.企业所得税方面13个涉税风险点:
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规定范围、确认原则和列支限额等,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或者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列支限额未作纳税调整。
⑵更正电报以前年度增值税,未调整对应年度企所得税电报。
⑶错误申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导致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⑷申报时,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 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⑸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⑹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⑺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⑻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⑼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⑽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做纳税调增,
⑾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⑿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电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⒀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3.个人所得税方面9个涉税风险点:
⑴发放非任职于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报酬,未按“劳务报酬”所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⑵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⑷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⑸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⑹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
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⑻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⑼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4.房产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⑵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⑶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电报缴税。
⑷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⑸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⑹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⑺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5.土地增值税方面9个涉税风险点:
⑴申请注销前未按十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十地增值税。
⑵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⑶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未视同销售申报纳土地增值税。
⑷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⑸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⑹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⑺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电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⑻转让国有十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十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⑼在转让十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目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6.契税方面4个涉税风险点:
⑴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⑵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十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⑶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⑷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7.印花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金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⑵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⑶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⑷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⑸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⑹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⑺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8.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6个涉税风险点:
⑴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申报城镇十地使用税。
⑵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⑶企业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⑷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⑸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⑹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9.城市维护建设税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⑵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10.车船税方面3个涉税风险点:
⑴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⑵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⑶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11.资源税方面1个涉税风险点:
⑴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1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残疾人就业保险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⑵个人所得税由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保障金由报信息不匹配。
二,小规模纳税人70个涉税风险点:
1.增值税方面10个涉税风险点:
⑴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但在超过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未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者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⑵《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预缴税额栏次填列的预缴税额大于实际预缴税额。
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不实。
⑷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⑸同一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⑹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⑺申报的销售(服务)额小于对应属期开具发票销售额与未开票销售额之和。
⑻增值税年度累计销售(服务)额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⑼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⑽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⑵城市维护建设税电报缴税税目税率未按所在地区话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 用税率进行纳税电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3.企业所得税方面11个涉税风险点:
⑴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录入有误导致应享未享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⑵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⑶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⑷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⑸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⑹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⑺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⑻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
部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做纳税调增
⑼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到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⑽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⑾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4.个人所得税方面9个涉税风险点:
⑴支付工资薪金但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未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⑵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⑶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⑷专项附加扣除应享受未享受 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⑸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⑹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⑻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⑼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5.房产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
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⑵房犀租金收入未由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⑶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⑷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⑸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⑹申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⑺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6.土地增值税方面8个涉税风险点:
⑴申请注销前未按一地增佰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 并计管缴纳十地增佰税
⑵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⑶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⑷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⑸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⑺转让国有十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⑻在转让十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目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7.契税方面4个涉税风险点:
⑴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⑵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⑶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⑷按规定支付的十地出让金、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8.印花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句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⑵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⑶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⑷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⑸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⑹税率税目话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⑺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6个涉税风险点:
⑴取得一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电报城镇十地使用税。
⑵电报的城镇一地使用税面积少干一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十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⑶企业房产,十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十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⑷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⑸申请享受城镇十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⑹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10.车船税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⑵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11.资源税方面1个涉税风险点:
⑴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12.车辆购置税方面1个涉税风险点:
⑴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13.残疾人保障金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⑵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以上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50个涉税风险点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公司财务人员在今后的财税处理工作中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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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王军局长:金税四期年底基本完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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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搭建个人所得税信息云平台,将来自不同部门的纳税人身份、单位、家庭、个人收入等数据一体融合,建成全国个人纳税人“一人式档案”。实现了从“人找数”填报到“数找人”确认的转变。
3.改变以往税收征管领域业务部门“各自为战”的状态,坚持“多兵种合成作战”,提升税收征管效率!
严征管!业务全面监控!金税三期,实现了对国税、地税数据的合并及统一,其功能是对税务系统业务流程的全监控。
而金税四期,不仅仅是税务方面,还会纳入“非税”业务,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
同时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
笔者认为:
在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万物互联的时代,我们任何个人和家庭的财产信息在国家面前,都是透明的,你有多少股票基金和理财产品、你有多少股权、有多少存款、有多少不动产、你有多少借贷负债,有多少信用额度,在国家面前,都是有渠道可查询的。
在大数据时代,在税务机关“多兵种合成作战”的高效率征管体系里,企业私卡收款逃税信息,税务机关全知道,任何巧妙的蓄意伪装都无法遁形,在大数据网络执法痕迹办案时代,任何关系背景都发挥不了作用,因为没有人愿意因为你的那点感谢,而丢掉全家人赖以生存的铁饭碗。
打个比方说,某富豪的家族财富净值(资产减去负债)有1个亿,但按照国家税法规定计算,这位富豪家族企业多年来累积的逃税金额,已超过了3千万,如果家族企业或企业掌舵人在未来的日子里,依然对国家规矩无动于衷、我行我素,税收遵从度很差,那这个企业集团及掌舵之人出事被查的概率就非常的大,一旦出事被查的事情摆平不了,到时极有可能扯出萝卜带出泥,被执法人把以前的事情通通地挖出来,那么,补税罚款滞纳金,三项数字加起来,就有可能把富豪的家底彻底刨光!同时还伴随着相关法律责任的追究问题,从而把自己置于非常危险与被动的局面!
如果一个家族或个人的气运在走下坡路,在其外表风光亮丽之下,可能隐藏着很多不易觉察的致命隐患,如果企业当家人或家族企业,在新形势下,依然不遵守国家规矩,继续大肆偷逃骗税,财务极不规范,合规问题很大,那这个企业集团出事被查,就是早晚的大概率事情。
实施财务规范,推行合规管理,家族基业长青!
01
什么情况可以进行零申报?
1.什么是零申报
零申报指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当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真实申报数据全部为0,可以进行零申报。
2.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零申报?
零申报并不仅仅指收入为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收入为0就可以零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当期没有销项税额,且没有进项税额,才可以零申报;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当期未经营,收入、成本都为0才能零申报
3.何为长期零申报?
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认定半年以上为长期,当然具体时限还是以各省、市税务机关认定的时间为准。
02
如何正确进行零申报?
今天,小编汇总了7种常见的零申报案例,教你如何正确进行零申报!
案例1:取得免税收入只需零申报?
不久前,某企业的会计来到办税服务厅,咨询零申报的问题。问:“我们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按规定办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蔬菜收入10万元,全部符合免税条件,可以零申报吗?”
已经进行减免税备案的企业可以零申报么?不少纳税人会有这样的疑问。
答:这种情况是不可以零申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增值税减免备案的纳税人应纳税额为零,但并不代表该纳税人可以零申报,而是应该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将当期免税收入10万元填入增值税申报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完成当期申报。
案例2:当期未取得收入只需零申报?
“我们公司刚刚开业,这个月购买设备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5份,进项税额8500元,已经做了认证,但是没有取得收入,请问可以零申报吗?”
答:虽然没有取得销售收入,但是存在进项税额,如果该纳税人因未发生销售办理零申报,未抵扣进项税额会造成逾期抵扣而不能抵扣。正确方式是在对应的销售额栏次填写0,把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8500元填入申报表的进项税额栏次中,产生期末留抵税额在下期继续抵扣。
案例3:企业长期亏损,企业所得税可零申报?
“我们公司长期亏损,没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企业所得税可以零申报吗?”
答:企业的亏损是可以向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的,如果做了零申报,则第二年盈利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了,会造成企业损失。如果当年做了企业所得税零申报,却将亏损延长到以后年度扣除,是违反税法规定的,所以亏损企业要慎重零申报。
案例4:已预缴税款只需零申报?
前不久,某企业的张会计给办税服务厅打来咨询电话说:“我们平时给客户提供建筑服务,也销售一些建材,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这个季度我们提供建筑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5万元,已经到办税服务厅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1500元税款,是不是就可以做零申报了?”
答:虽然代开发票已经缴纳了税款,依然不能简单地做零申报处理。应该在规定栏目填写销售收入,系统会自动生成已经缴纳的税款,进行冲抵。
案例5:取得未开票收入只需零申报?
某企业是一家新成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100万元(未开票收入),销项税额17万元,当期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0份,进项税额17万元,未认证。最近,公司刘会计打电话到办税服务厅咨询是否可以因当期未认证增值税进项发票而进行零申报。
答:如果纳税人违规进行零申报,不仅要补缴当期税款还要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正确方式是该纳税人应将当期收入100万元填入未开票收入中,按规定缴纳当期税款。
案例6:筹建期可做零申报?
“我们是筹建期的新办工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2月仍在筹建中,当期未发生销售,也未认证增值税进项发票,可以进行增值税零申报吗?”
答:筹建期的纳税人2023年1月申报增值税时可以办理零申报。如果当期该纳税人有增值税进项发票,且已在当期进行认证,则不能进行零申报,需按规定填写当期进项税额。
小编提醒:免税、无应纳税款与零申报,虽然最后结果都是应纳税额为零,但是区别很大,纳税人要正确进行零申报。违规零申报会造成企业利润损失,更会影响企业信用,增加税收风险。
03
违规零申报后果很严重
会计和法人切记!
1.如果当期有收入无应纳税款办理零申报,属于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需承担不利后果。
2.如果当期有收入有应纳税款办理零申报,则属于偷税,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现行《征管法》有关规定追征税款,并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无收入无应纳税款,但有进项税额,如果办理零申报,则当期进项税额不能再申报抵扣。
4.违规零申报还要降低你的信用级别等。
一、影响信用等级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5号)的规定:
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5号)的规定:
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以该情形在税务管理系统中的记录日期确定判d级的年度,同时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调整其以前年度信用记录。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第二十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其中第六条指的就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二、如果当期有收入及应纳税款却办理零申报,属于偷税,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按照本办法公布的纳税人,除判定为d级外,还会:
(一)对欠缴查补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限制其出境。
(二)税务机关将会将当事人信息提供给参与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
8月底,我省税务全面完成金税三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推广培训工作。9月1日起,全省全面应用扣缴客户端申报缴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既是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基础工具,也是扣缴单位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有力抓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安排,我省税务部门经过周密筹划,从各市州选调业务骨干,组成省级师资团队,深入基层市、县(区)、分局进行软件推广和培训。
扣缴客户端的全面应用,将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扣缴,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提升个人所得税数据质量的基础上,通过优化纳税服务、精简涉税事项,为扣缴义务人提供更加简单便捷的办税体验。客户端全面应用以来,各地代扣代缴业务开展顺利,办税秩序良好,客户端运行平稳。(甘肃日报记者沈丽莉 杜雪琴)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及新旧系统切换的通告
2023年第1号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优化缴费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将于2023年4月1日上线运行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并定于2023年3月20日0时--2023年3月31日24时期间进行新旧系统切换。现就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时间安排
自2023年3月20日0时起,税务部门暂停办理我省所有线上线下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办理涉及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业务。各社会保险费委托代征金融机构停止缴费服务。
二、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及时间安排
(一)自2023年4月1日8时起,税务部门启用新系统并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同步恢复办理相关业务。
(二)新系统上线后,用人单位主要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缴纳社会保险费,原线上、线下渠道保持不变。
(三)新系统上线后,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原提供的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种缴费方式可继续正常使用,缴费人可自行选择。
三、注意事项
(一)新系统上线初期,请广大缴费人尽量通过线上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业务,如确需到税务部门线下办税服务厅办理的,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约后错峰办理。
(二)新系统上线期间,税务部门将及时告知缴费人业务办理差异、办理须知、系统暂停服务等相关事宜,请缴费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及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公告等渠道发布的信息。
(三)为保障缴费人权益不受影响,请按当地政府、税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公布的缴费政策和方式,及时办理缴费业务。缴费人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及社会保险费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省各级税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减少系统上线对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影响,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或拨打12366、12333服务热线,全省各级税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
来源:河南税务
某公司财务总监协助公司偷逃个税,被判刑责!我们在此提醒大家:个税不能乱筹划!
01
协助公司筹划个税
财务总监补税620万+拘役
近日,粮饷君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案例:
公司的财务总监协助公司利用第三方平台代发员工奖金和销售提成,同时还虚开发票逃避个税,并最终受到处罚。
具体案情如下:
在被判罚后,财务总监康某自行向税务机关补缴了公司漏缴的个人所得税人民币6,165,956.18元。因此,法院从轻处罚康某,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以人民币20,000元罚金。
这个案例启示我们工资个税不能乱筹划,这6种避税方法,不能用!
1、现金方式发放工资,违法!
有些公司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而不使用银行代发。
随着支付管理制度的发展,国家大力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设想一下:公司基本户有,员工也不少,公司又不在偏远山区,用现金发放工资正常吗?
2、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违法!
很多劳务派遣公司、建筑企业等,将劳务工、临时工、第三方员工,按照工资薪金申报!特别是社保移交税局征收,建筑工人实名制后,这类企业薪资合规性尤为重要!
3、补贴不申报个税,违法!
公司没有把发放的节日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生日礼金合并生成工资进行个税申报。
企业和职工在不避税的情况下个税最高可达45%。因此很多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而采用违法发放工资的手法。
4、大量员工零申报
自从个税免征额由3500上调至5000后,很多企业就将员工工资零申报了,但...一个公司大量零申报,正常吗?和地区行业一比较,明显偏低,等待企业的将是税务稽查。
5、虚开发票抵扣
这是目前很多企业常用的避税手法,不仅违规而且违法。企业将员工工资分解成基本工资、年终奖、过节费、各类补贴等进行发放,再让员工每个月找发票来冲抵,以报销的形式达到工资避税的目的。但如果长期大额处理的话,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引起税务局关注和稽查。
6、冒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
之前企业冒用他人身份来虚列工资,税务局或许很难稽查到;但实行新个税汇算清缴以后,一人一税号,企业再想冒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可要小心了!
02
税局怎么查工资?
一般从这4个方面入手!
税务局查工资,一般通过数据分析交差比对,检查企业工资是否异常。
根据企业情况,稽查人员针对企业账务上的工资支出,会从这4个方面入手稽查:
1、审核工资凭证
检查企业记录的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明细账和工资条等,以审查发放工资与银行代发工资的数据是否一致。
2、检查企业职工人数、薪酬标准
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规模来判断企业人数和薪酬标准是否合理,同时审查分析企业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
3、审查账实差异
检查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与实际工资总额是否一致,核对各种津贴、补助和奖金的发放是否正常。
4、结合第三方信息系统分析企业数据
利用金税四期系统和社保系统等,核查工资表中个人与企业交社保人员是否一致,以及企业缴纳个税和收入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给大家提个醒:工资发放的形式和金额,最起码要符合常识和常理。
03
如何规划“工资薪金”
合理节税
实务中大家非常关心如何规划“工资薪金”以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
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实用方法思路:
方法一: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
这些福利不针对特定对象,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 免费提供宿舍或交通工具,下午茶等。
这些福利费难以对应到每个职工头上,属于集体福利,不缴纳个税。
方法二:凡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项目,在工资表中单独列示。
常用的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
方法三:利用股息红利、工资、福利费的个人所得税的临界点法,降低个税负担。
1、将部分工资转变为集体福利费
例如:某人每月工资是17500元(不考虑附加扣除项目)
此时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7500-5000)*20%-1410=1090元。
如果将员工的工资调整为17000元,剩余的500元作为免个人所得税的集体福利费形式发放。
此时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7000-5000)*10%-210=990元。
2、将工资薪金转为股息股利等——股利红利缴纳20%个人所得税。
高收入的人群税收主要分为两个板块:工资和股息红利。
股东红利不能等到年终分红的时候才开始税务筹划,必须得提前安排,合规的进行税务筹划。
股东,高管等高净值、高收入人群,如果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可能高达45%的个税税率,而相较股息红利仅20%的个税税率。
因此,股东、高管等高收入、高净值人群需要提前测算、合理规划,是按照工资薪金取得收入,还是股息红利。
3、利用股票期权递延纳税
根据财税[2016]101号规定: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
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通过以上方法,我们可以合规地进行税务筹划,实现合理节税的目的。
但是,请注意:任何的减税或避税方法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实施,不能违规操作。
温馨提示
粮饷君整理了《190+企业税务筹划案例》,需要联系,免费领取。
记得我在上一家公司工作的时候,偶尔会听到老板抱怨说金税三期直接他头痛,不仅公司内外的账务数据在税局面前一览无余,就连自己的家底也不能幸免。
后来,老板带着我们几个财务人员去参加一个财税培训学习,老板才发现自己的小聪明在金税三期面前根本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据说在全国不少地方都开始试运行金税四期了,几乎可以实现对企业整个财务数据实时监控,功能比金税三期还要强大,企业财务在它面前就像没有穿衣服一样。
所以说金税三期还算好的。总的来说,我觉得形势只会越来越严峻,中大型企业整改完以后,估计就到小微企业了,所以我们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心存侥幸心理,务实求真,创新发展才是硬道理。各种小九九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再复返,人的思想总是跟不上形势的脚步。
金税三期的上线无疑给企业安上了监控的电子眼
为什么这样讲呢?
下面由聚恩财税小编给大家普及一下:
金税三期是指金税工程一期二期三期。
金税三期工程作为全国税务信息化重点工程最终目标是“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类系统。
请看下图:
通过互联网把工商、税务、国统、海关、公安、社保、质监等所有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全部整合,行政监管,一站式连控。
利用网络的“爬虫技术”去搜索每一家企业的信息,依靠大数据的外部信息支持可以把你企业报给所有政府部门的信息全部无缝集中到一起,通过人工智能把税务稽核专家的判断思维和判断标准编写成代码植入金税三期系统。
可以这么说,未来每一家企业在政府部门面前都是透明的。
结合“金税三期”大数据系统的强大功能,税务部门开始撸胳膊挽袖子对税务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因为这个系统,早已经对你的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银行账户和应纳税额全部都了如指掌。
在之前的三轮税务稽查行动后,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对外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4606件,触碰政策红线的企业纷纷将在劫难逃!
在金税三期的监控下,监管部门对企业的一举一动都记录在案,
所以看到这篇文章的企业主应该从源头上加强发票管理,重视程序的合规等,并且进行适当的税务筹划,以确保企业的合规性合法性。
“金税三期”会对企业的涉税方面会有哪些影响?
什么是金税工程?
金税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电子政务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十二金”工程之
一,是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自 1994 年开始,历经金税一期、金税二期建设,为
我国税收工作取得巨大成就和不断进步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金太郎财务-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首选
金太郎财务-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首选
金税三期系统是国家税务总局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税收管理实际,自
2005 年开始历时 10 年打造的旨在统一国、地税核心征管应用系统,构建覆盖所有税种、覆
盖税收工作的主要工作环节、 覆盖各级国地税机关, 并与有关部门联网的全国税收管理信息
化系统。相比现有税收征管系统,金税三期系统具备功能更强大、 运行更稳定、办税更顺畅
等诸多优势和特点。
金太郎财务-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首选
金太郎财务-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首选
“金税三期”对企业的影响
根据“金三”建设的战略目标,金税三期工程进行了业务和管理服务创新,主要有 9
大亮点:
●运用先进税收管理理念和信息技术做好总体规划
从管理角度来看:建立基于信息管税的税收管理模式,以纳税人关系管理为核心,把
纳税人价值获取作为建设和发展方向。
从技术角度来看:遵循顶层设计、业务导向、架构驱动的建设模式,紧紧围绕税务业
务发展方向,从全局角度审视、设计工程体系框架。
●统一全国征管数据标准和口径
通过对税收元数据和代码集的属性定义和标准规范, 实现税收征管数据的 “法言法语” ,
保证数据项标准、口径的唯一性。
金太郎财务-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首选
金太郎财务-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首选
●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大集中
采用“应用省级集中,生产数据在省局落地,然后集中至总局”的模式,并建立第三
方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完整、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和税务机构、人员情况。
●统一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版本
按照标准化操作界面、标准化流程管理、统一权限管理、统一服务管理、统一数据模
型、统一外部渠道等要求,面向税收业务、行政管理、外部交换和决策支持四类应用,设计
并搭建一体化技术和应用环境, 实现全国国税局、 地税局征管应用系统的版本统一, 为消除
国地税业务办理间的障碍奠定了基础。
●统一规范外部信息交换和纳税服务系统
构建全国统一的外部信息管理系统和交换通道,形成以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应用
为主线的管理体系,为风险管理提供外部信息保障。规范国家税务总局、省局的纳税服务渠道、功能,形成涵盖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
纳税服务热线、 自助终端、 短信系统和企业端的一体化纳税服务平台, 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
提供统一、规范的信息服务、办税服务、征纳互动服务。
金太郎财务-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首选
金太郎财务-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首选
●实行遵从风险管理
引入先进管理理念,将提高纳税遵从度作为税收管理的战略目标。一是构建分类分级
管理和技术框架, 对纳税人实行分类、 分级管理。二是建立可持续改进的遵从风险管理平台。
按风险分析、排序、应对、评价的流程建立国、地税一体化遵从风险管理平台。
●加强管理决策
根据业务特点和实际需要,实现税收数据的查询、监控以及深层次、多方位的分析和
挖掘,督促、检查、监控税务人员服务、管理和执法全过程,为各级税务机关税收决策提供
依据。
金太郎财务-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首选
金太郎财务-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首选
●支持 个人税收 管理
建立承担纳税(费)义务的自然人信息库,覆盖个人所得税及社保费的核心业务,涵
盖基础信息、收入信息等,实现全员建档、数据全国集中和信息共享。
●强化数据质量管理
全面贯彻数据治理理念,通过事前审核监控、事后纠错调整和补偿业务等方式,及时
更正数据差错,确保数据质量。
非常感谢你劳累的一天还能打开小编的文章阅读,希望能给你带来快乐和放松,欢迎各位朋友们来吐槽,小编真是不胜荣幸,小编将努力分享更好的文章给你,您的支持是我前进的动力,动动手指给点意见吧,小编会虚心接受好好改进 。
在上一讲中,小胖刘带大家了解了什么是金税三期系统,大体了解了金税三期是如何通过分析过往数据以及第三方接口来分析企业行为,这其实就是大数据在税收中的运用。
既然知道了什么是金税三期,那接下来就了解一下如何通过合理的方式应对金税三期,规避税收风险。
1、梳理薄弱环节:
从源头上防范税务风险,保证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顺畅,确保在对外部不同政府部门提供信息时的一致性。
2、完善发票管理:
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监管,将增值税发票的申领、保管、开具、抵扣纳入规范管理。发票作废20%将会预警。
3、重视程序的合规:
遵守相关法规中的登记、备案、申报、变更等程序的要求。特殊情况要及时与税务局进行沟通。
4、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再市面上购进发票用于抵扣。(接受虚开)
接受虚开发票的三种情况:
①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接受乙方开具的发票。(接受第三方开票)
②购买甲商品,开具乙商品的发票。(改变名称开票)
③没有购物,直接购买发票。(完全虚开)
5、增值税收入与所得税收入不一致会导致系统预警
增值税申报的收入与所得税申报的收入基本应该要一致,若差异≥10%就会预警。
在大致了解了金税三期下税务稽查的突破口以后,下一讲小胖刘会用大量的实战案例来为大家详细讲解如何应对金税三期。
尚未扣款,做作废申报;已经扣款,做申报更正.
金税三期的个税在申报时将姓名填错,但已经申报成功且已经扣款成功,在人员处修改人员信息之后,申报不会作废的.做一下更正申报试试,看是否可以重新申报.
公司全体员工个人所得税未申报
发现个税未申报,需要及时进行补申报.个人所得税补申报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或者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税服务厅补申报,操作如下:
(1)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填写申报内容后,需修改'申报模式'.
(2)进入'系统设置'-'申报模式设置',选择'介质申报'后保存.
(3)将申报数据导入到u盘,至办税服务厅补申报.
(4)补报完成后,一定要把'申报模式'改回网络申报,否则下月就无法正常网上报送.
温馨提醒:前往办税服务厅记得带u盘哦!
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应税收入有误、遗漏
发现过去的申报数据错误和部分员工未申报的情况,需进行更正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完成修改更正.更正申报需全员全额申报,差额扣款.申报错误更正后,如涉及补缴税款,按规定加收滞纳金.需提供收入凭证等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或者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流程.
网上办税服务厅更正申报流程:点击个税软件左侧的【申报更正】,选中需要更正的该条记录,最右侧,点击【更正】以发起更正请求;此时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报表填写】界面,修改报表数据后重新发送.
个人所得税申报时自然人信息有误
在核对申报信息时发现自然人信息错误,如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国籍等,目前可以通过自然人多证同用并档来操作.并档需前往办税务厅进行处理,处理前需先采集《个人年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自然人存在不止一处个税申报记录
自然人在查询过往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时,若发现存在同一时间段内不同单位分别以工资薪金的品目为其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需进行合并申报.不同单位分别为其申报工资薪金,会存在重复扣除减除费用3500元的情况.因此纳税人需携带收入证明等凭证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需填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如涉及补缴税款,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渭南地税工作的关心、理解与大力支持。
根据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全国金税三期数据治理工作安排,现就有关涉税事项提醒如下:
一、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在国税部门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后,均应在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等相关税费;增值税享受减征、免征优惠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亦享受减征、免征优惠,但纳税人必须办理纳税申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对不履行纳税申报义务且根据注册的生产经营地址查无下落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在办税服务厅张贴税务文书进行公告送达。对按照业务规程认定的非正常户,税务机关在办税服务厅进行非正常户认定公告。
全面应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国税、地税税收信息互联互通,纳税人必须在国税、地税同时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因逃避纳税义务被国税、地税任何一方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不能办理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事项,其法定代表人在国税、地税均不能再次办理税务登记,同时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渭南市地方税务局提醒全市广大纳税人,依法、正确、全面履行纳税义务,做守法诚信纳税人。
如果您有任何税务咨询事项,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渭南市地方税务局
2023年11月22日
老板跑路了?
王老板去年被查出来,海鲜自助连锁店过去两年偷税漏税500万,最后因为补税、滞纳金、罚款等等最终居然被罚了800多万。倾家荡产的王老板苦不堪言“那些海鲜要是按要求交税根本就没有利润啊”。
李老板被查出来,个人账户收入1000万,原因不明。按要求补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滞纳金、罚金等等,然后700万就没了。
据说上海1万富豪携资480亿美元跑路,人均3400万人民币。
据说因为跑路新加坡的老板太多,新加坡移民的门槛都从1500万提高到近1个亿了。
老板为啥这么惨?为啥还要跑路呢?很多人说,因为金税四期要来了。各种钻空子,偷税漏税发家的老板们即将被请匴。
真的吗?那就要来盘一盘让老板们闻风丧胆的金税四到底是什么了。
金税四期是什么?
先看下什么是金税。金税工程其实就是国家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一个政务工程。之前一期、二期、三期都已经上线了。2023年即将上线四期。
四期是什么?还是先看一下官方的表述。
金税四期建设的顶层设计已完成,形成了征管方式从“收税”到“报税”再到“算税”、征管流程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征管效能从“经验管税”到“以票管税”再到“以数治税”的智慧税务蓝图!
简言之,就是以前基于发票进行税务管理,将来会基于上云的全网信息进行税务管理。要知道现在我们国家信息化已经非常充分了。我们有多少钱,银行卡进账、出账,老婆有多少钱,甚至是公司库存有多少、小三有几个都在国家的数据库里面。将来,最了解你的人不是你的枕边人,而是金税工程。
再对比着金税三期来看下。金税三期是在“以票控税”的指导思想下,覆盖国家和地方各级税种、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的全国税收信息系统。实现了国地税数据的合并和统一,还通过互联网将工商、税务、社保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打通,是对税务系统业务流程的全面监控。而金税四期,不仅仅是税务方面,还会纳入“非税”业务,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再加上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这也说明,金税四期的推进将会使得现在的现代化税收征管系统更加强大,实现“税费”全数据、全业务、全流程的“云化”打通,为智能办税、智慧监管提供条件和基础。
简而言之,企业数据信息的透明化程度更深,监控更加全面,同样也意味着,税务稽查将会更严、更精准,更全方位。
稽查重点是什么?
金税四期稽查的是谁?
第一波查的是资本性所得;
第二波查的是网红、娱乐明星;
第三波查的就是老板。
老板从对公账户往个人账户转款,超过20万都算大额。因此公转私转需谨慎,因为一旦你转到老板个人账户上,会默认为你的股息分红,让你补缴相应的个税,甚至算为企业收入还要先收增值税。
后续稽查的推测应该是高净值人群了。目前民间机构对于高净值人群的定义是可投资资产(抛去自主住房之外)在1000万以上。其实在很多小地方300万就已经算高净值了。
稽查的事项是哪些?
1. 企业发票问题
“三流一致”,就是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相统一,有的会加上货物流,也就是四流一致。
2. 税负率异常
不论是过高还是过低的税负率(增值税/营收)都有被税务局约谈和稽查的风险。
3. 企业社保缴纳问题
税务、工商、社保等非税业务都系统中,试用期不入社保、最低工资标准交社保或代缴社保等行为都是行不通的。
4.虚假开户企业
银行、非银行等机构可以核实企业人员手机实名信息、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等重要信息,多维度地核查企业真实性,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识别企业是否有开户资格。
5.企业的利润
报送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有出入;利润表里的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有出入;企业常年亏损,却屹立不倒;同行业利润偏低等。
企业经营合规自查清单
老板们,躲不过的,赶紧自查吧。
金税四什么时候来?
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在《意见》中指出了未来税收征管的新趋势。
一、2023年:三全&三性(基本已经实现)
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同时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
二、2023年:三转变&三自动
1. 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规有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
2. 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
3. 基本建成以”双随即、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
除此之外,2023年基本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纳税人缴费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
三、2025年:三全&四个一
2025年,将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实现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同时,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
被金税四期抓到会怎样?
前一段,网上广为传播的明星、网红被罚就是示例了。“直播界一姐”薇娅、“娱乐圈小花”郑爽、王思聪前女友雪梨、还有某冰冰等,他们的偷税漏税行为都是被大数据查出来的,罚款也是大数据。
查出来后,严格补交;增值税、企业经营税、个人所得税都来了;还得缴纳罚款和滞纳金。
你可能会说,社会上这么多人都这么干,它抓得过来吗?
没问题!
根据最新消息公告显示,2023年度我国公务员考试总共计划招录3.71万人,其中仅税务部门就占了约2.4万人,占比高达64.6%以上。
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明年国家招收的公务员,每3个人之中就有2个是税务部门的。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不是税务部门第一次扩招了。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
2023年国税系统总计招录6046人;
2023年便直接翻了一倍多,达到了惊人的14894人;
2023年的时候也招录了14942人;
2023年的时候更是上升到20010人;
明年继续招2.4万人,等装备和人马都一一到位,那才是动真格的时候。
届时的税务系统就是全行业闭环,上下游四流合一,你的账不仅要经得起原监管部门的检查,还必须得经得起银行、工商、公安、劳动部门等多方机构的共同验证。
只要有地方不对,那你就跑不掉。
据在税务局工作的朋友透露,他们每天忙得焦头烂额,金税系统持续地报区域内人员的各种税务问题,他们都需要挨个去处理。这是全国统一的,很多没有商量余地,他们都已经接受自己是工具人了。
金税四期的好处
当然,还是要明确一点,金税四期对于合法纳税的企业和低收入人群几乎是没有影响的,主要打击的就是那些偷税漏税的违法企业和个人。
具体来讲,金税四期的好处是巨大的:
有利于共同富裕,减少贫富差距;
有利于增进地方收入,减轻地方财政压力,这点真的很重要;
有利于规范市场,好的、合规的企业会更受欢迎,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会得到遏制。
总的来说,金税四期是规范企业和规范个人的福音,是不规范的老板、偷税漏税人群的噩梦。
最后我想告诫大家一句:那些擦边的、灰色的、无中生有的账目,能不碰就不要碰了,规规矩矩挣钱,老老实实依法纳税。
提到金税四期,网上传的说法那是五花八门,很多人因为形形色色的说法惶恐不安,那金税四期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小编今天就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其实金税四期是在金税三期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个升级和提升,那到底升级、提升了哪些内容呢?它其实是增加了一些非税和其他监管部门的信息,同时又将原来的分析对比方法和后台监控的手段,由传统的互联网+信息化系统提升为人工智能和云处理的状态。然后呢又加上了人工智能,让机器人进行分析,能把人工未识别的风险及时推送出来。
那金税四期对个人和企业会有什么影响呢?
金税四期上线以后, 企业更多更全面的信息会被税务局掌控,监控也会呈现全方位、立体化,国家要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精准监管就意味着对资金的监控会更加严格,特别是个人卡交易!
所以面对金税四期的上线,在可见的未来中,我们的资产、税务信息都是透明化的,是毫无隐私可言的。企业们应当抓紧自查和加强自我管理,积极应对金税四期带来的影响。
首先要尽快排查公司存在的潜在风险(两套账,有没有收入隐瞒、有没有虚开发票、有没有成本虚提、有没有税款少报等),对于遗留问题和风险拿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不要再拖延。
然后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业务模式,搭建适合自己的纳税管理的标准、目标和实施方案,就是未来我们在合规的大背景下,该怎么做?要把希望寄托在系统上,而不是寄托在某一个人身上,要搭建合规的纳税管理模式。
更重要的是一定要做好财务团队的建设,提升现有的财务团队人员的素质,做好梯队建设,确保团队能够把前纳税管理做好;如需要的话,要引入外部的专家,尤其是在遗留问题的解决和体系的建设这两方面。外部专家的引入看起来是花成本的,其实是成本最低的,可以降低企业的试错成本,同时能够帮助企业在最短的时间里面打造最好的效果,把遗留问题的风险降到最低。
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都是以利润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作为最终目标。就利润而言,缴税越多利润越少,缴税越少利润越多,所以企业需要在合法足额纳税的基础上减轻企业的税负。
以企业合法足额纳税为界线,超过它或低于它对企业来说都是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的,超过它企业就承担了不必要的税务负担;低于它企业又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甚至是刑罚的风险。
另外,由于税收政策在变动,以及企业老板、高管、财务人员对相应税规理解程度的有限性,也使得企业合法足额纳税这条基本线在不断变动。
即使如此,企业要想在竞争激烈残酷的市场中谋求立足之地的话,还是要尽量的规避税务风险,那企业究竟应该从哪些层面、如何规避税务风险呢?
1、发生退换货,原开具发票一定要作废
很多企业收到退货或者换货要求后,为免麻烦,只要金额能对上,原来的发票就不管了,这是要冒很大风险的。你想,退货时如果那些发票该作废却没作废,别人拿去“滥竽充数”了,最后被查到,你能逃得了干系吗?
换货后如果还是将就用原来开的发票,分两种情况:若换的货物一样而且在同一个报税周期里可能还没大问题,若换的另外的货物,到时候很可能被查出与发票商品类型不一致,这也是大大的潜在风险啊。
总之,有退换货时一定要收回原发票。
2、尽量不要超限量领用专票
目前税局系统对发票增量2次以上、超限量25份以上的纳税人都会进行预警,显示发票领用异常。预警后,税局会先限制你继续超限量领用发票,然后需要你做出解释和证明,你想,这么一通下来,你企业的业务多少会受到影响吧。
所以如果你公司的业务确实很好,税局定的发票数量不够用,那么你可以去带相关资料和证明去税局申请修改每月的发票领用上限,这样以后发票就够用了,而不是总是去申请超限量领用发票。这样就能避免这部分的税务风险。
3、避免海关专用缴款书抵扣异常
海关专用缴款书抵扣异常包括比对结果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等。出现这些情况后,都是需要在一定期限内修订错误信息或者由税局进行核查的。要是情况复杂,在规定期限没搞定,那你这部分进项税额将不能抵扣。
比如,很多企业涉及海外业务走海关时都是请相应的进出口代理公司来处理,有些不专业的代理公司就会有坑,将你的海关专用缴款书做一份一模一样的假的给你,真的那份卖给人家抵扣了,等你去认证抵扣时就会显示重复。
所以一定要避免拿到假的,错的海关专用缴款书。
4、避免行业税负率过低
税局会根据当地每个行业里面的各个企业每年的增值税缴纳税负率,计算出这个行业的平均税负率。一般来说,该行业的企业都会在这个平均值附近,不会差的太多,一旦差的太多,金税三期系统就会预警。
所以如果你是因为逃税漏税而差的太多那肯定是逃不过的,可如果你是因为其他原因最好是提前向税局报备,说明缘由。
5、避免取得失控发票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企业老板走逃了,或者严重逾期未报税,那么它公司的发票,包括开具出去和还没有开具的全都会被定为“失控发票”。法规规定,只要是取得失控发票的企业一律先做进项税转出,不予以抵扣。
比如,前几日,云南雄楚市国税局就发出了今年首次《已证实虚开通知单》,缘由就是云南省楚雄市某空壳商贸企业在无任何资金流动迹象的情况下,于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3月20日期间,向它下游的两个企业累计开具了50多份发票,涉及金额460多万元。
在当地税务分局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后,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竟然走逃失联了。 于是这50多份发票就成了失控发票,鉴于此,当地税局规定这些发票都被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同时向该企业的下游企业所在地国税局发出了《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当地税局会通知这两家下游企业不能用这些发票进行进项税抵扣 。
你看,取得失控发票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哪怕你是从头到尾不知情的,也会被你的上游企业牵连。所以企业一定要避免取得失控发票,对合作伙伴要做到特别了解。
6、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要谨慎行事
现在金税三期已经搭建了企业和人员特征信息双比对预警模块,重点比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的各种信息。一旦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出现涉税异常信息,系统就会预警。
比如,有的老板同时是好几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而这几家企业一般来说都会有业务往来,老板或公司的财务人员心想反正都是“自家企业”,于是有的业务交易就没有按照正常交易走,没有开具发票。或许你是无心之举,但客观上讲确实是避了税,被金税三期大数据比对出来,你这几家企业肯定要被查个底儿掉,不光会被处罚,还会严重影响到日后企业的业务。
另外,如果你同时是几家公司的法人,其中一家出现问题要“关门”时一定要正常注销,不然会影响你在其他几家企业的法人资格,报税或汇算清缴时会受阻。
所以,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在平时的签字、盖章、合作等事宜中都要谨慎对待。
7、避免长期零申报
企业一旦成立,哪怕没有业务往来也要报税,俗称零申报,零申报不是不申报,而是申报时选择零申报选项,选择之后也不是什么都不用填写,只是需要填写的数据少一些。
零申报一般是存在于注册之后还未开展经营的公司,或者正在筹备清算注销的公司,也有少数特殊企业因初期准备周期较长(甚至有长达两三年的),在准备期只是购买机器、原材料而没有发生应税收入,这种企业也是需要零申报的,但是长期的话,需要得到特殊批准。
很多企业刚成立,老板没意识,财务没人员,哪会晓得没有业务也要报税,等受到处罚时才后悔莫及。
不过即使你知道要零申报,你以为就安枕无忧了吗?后面还有风险之坑陆续有来。除非你是上述所说的特殊企业,不然你连续零申报超过三个月, 或者虽然有间隔,但一年内有6个月都零申报,那么,你还是会被查账、被处罚的。
那长期零申报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税局会对你进行纳税评估,查出你零申报的原因,然后会要求你补缴税款、滞纳金,还要罚款。
你可能会问,他要是查我的账查不出什么异常原因,是不是就不用罚款了。
不可能!你别忘了金税三期大数据的存在,就算你做的面面俱到,甚至连一张发票都不往外开,全部账目走内账,所有资金走私人账户,金税三期还是可以通过你上下游企业的库存、账目、银行资金往来等查出你确实是有应税收入却与申报不符。
这时,就不光是补税了事了,处罚会更严重,甚至会被已送稽查处或公安局,甚或被吊销执照。
综上,企业没有应税收入一定要零申报,但是不要长期零申报,如果实在没办法需要长期,一定要办理相应的证明。
当然了,除了上述的这些点之外,企业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税务风险来源,比如金税三期会从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银行账户和应纳税额等维度来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监控”。
若想进一步降低企业税务风险,可以多了解一下,将企业税务风险尽量降到最低,从而增加企业的纯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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