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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与银行联网了吗(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1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三期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金税三期与银行联网了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金税三期与银行联网了吗

【第1篇】金税三期与银行联网了吗

近期经常有人问,也看到很多自媒体都在写,说,金税四期来了,银行跟税务联网了,税务机关可以实时监控纳税人的银行账户信息,你进了多少钱,出了多少钱,还剩多少钱,都一清二楚!

还有一种说法更为「专业」一些,设置了一些金额标准,比如现金存取5万元以上,个人账户境外汇款20万元境内汇款50万以上,对公账户对外汇款200万元以上,会被税务机关监控!

笔者可以负责任的告诉您,这两种说法都是毫无根据的,是彻头彻尾的谣言,先来驳斥第一种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条规定,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见,国家为了保护个人储蓄存款和单位存款信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商业银行的保密责任,并赋予其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的权利。那有人说,看你这意思,税务机关想看纳税人的银行账户还看不了了吗?

当然不是这样,上述两条法律都有但书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查询,如果有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予以配合;对单位存款查询如果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予以配合。两相对比,国家对个人的存款信息保护力度更大,必须有法律作为依据才可以被查询,而对单位存款的查询依据,可以放宽到行政法规层级。

我们再来看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可见,按照征管法的规定,经履行一定程序后,税务机关是可以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存款账户,以及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水到渠成的结论:一般情况下,单位和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存款信息受到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查询;特定情形下,比如你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你是某涉税案件涉嫌人员,有权税务机关履行一定程序以后,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我相信这个证明一定也是有有效期限的)可以到你的开户行查询有关信息。

再看第二种说法,所谓的5万元、20万元、50万元、200万元,这些金额标准看起来煞有介事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可以告诉大家,这几个金额标准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来源人民银行的一个文件,即《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年第3号),该文第五条第一款是这样说的,金融机构应当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请注意,2023年3号令的发布主体是人民银行,与税务部门风马牛不相及,这几个限额标准的意思是,当商业银行碰到这几种情况时,应当向人行反洗钱部门报告大额交易信息。

当然,不排除有些地区人民银行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税务部门根据人行提供的相关大额交易信息,作为线索对疑点纳税人进行税收检查,但是,这种做法,不具备普遍性,而且也不能得出税务与银行「联网」的结论。

最后再次重复我的观点,税务与银行没有像您想象的那样「联网」,只要您的经营活动是合法的,经济业务是真实的,发生应税行为都已按时足额纳税,您的资金收付方式本身不会给您带来任何税收风险。

我今天引用的法条和规章,都已经发布很长时间了,有的已经有近二十年,即是说这些事情的处理规则也已经固化了很多年,这与金税四期何干???

远离造谣者,远离不良自媒体(题目经常有多个感叹号的要小心),关注我,既有深度,又有高度,中国人不骗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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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何广涛 何博士说税

【第2篇】稽查金税三期上线

鑫通财务导读:

近期,全国各地的税务局恐怕都在忙着同一件事,金税三期系统全面升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起上线金税三期(并库版),实现原国税、地税两套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全面升级后的金税三期系统对于企业将会产生哪些影响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金税三期并库期间系统暂停服务

为确保系统顺利切换上线,全国各地税务局纷纷发布金税三期系统并库升级暂停服务的通告,通告中对于暂停服务的具体时间,暂停的服务项目进行了详细说明。因各地区差异,暂停时间和服务项目略有不同,具体请查看地方税务局网站通知。

北京市税务局通知

“金三并库”是将金税三期原国税系统和原地税系统两个数据库合并成一个数据库,同时对征管流程和岗责体系进行梳理和配置,实现岗位设置、工作流程以及参数配置等统一。

也就是说,以大数据著称的金税三期,将实现覆盖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各级机关以及与其他政府部门的网络互联,逐步建成基于互联网的纳税服务平台。

对纳税人而言,“金三并库”后,将大大缩短办税时间,提升办税体验。

对企业来说,合并后的信息将更加全面、精准、透明,也会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如果您的账目有问题,需要提高警惕了。

“常年亏损企业”成重点稽查对象

金税三期再次升级之后,联合合并后的国地税,将快速对所有纳税人信息进行整合。

1.增强金税三期、加大税收电子信息系统征管功能,强化对纳税人全面涉税业务监控功能,是首要任务。

2.提高应对纳税人偷漏税等税收违法问题的技术手段。

3.让纳税违法分子税收违法成本进一步增加(加大处罚力度和法律责任追究)。

4.通过媒体公开违法者信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随着国地税合并,统一行动展开。“失信者寸步难行”成为现实。

稽查合并后的大数据储存信息将更加全面,透明。日常监管纳税评估及纳税人财务数字分析抓取比对,也会更加的精准和便捷。所有数字分析随着国地税稽查合并,体现出更加的全面性和更强的针对性。

下面请“常年亏损企业”的企业注意了!企业常年亏损和微利,一直就是税务稽查关注的要点,此次国地税合并后,将进一步追查亏损真假。

别担心,主要针对长亏不倒的企业。这里的“常亏不倒”,指的是企业常年亏损,但是还在茁壮成长,而且不差钱。

做“亏损”常见方法有以下几种:

普通做法:

将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按照比例分解到内外两个账上。外账常年亏损,内账财源滚滚。自以为做的手段高超,即便“掘坟”排查也无法看出蛛丝马迹。

厉害的做法:

减少股东税后分配20%个人所得税,股东们拿钱购买发票进行报销。将本该税收分红的资金提前抽走,财务账面显示利润常年亏损。

企业这些数据将会被稽查!!!

1.企业的收入

如果你的企业少记了销售收入或是隐匿了一部分销售收入,那么,金税三期可通过你的成本和费用来比对你的利润是否为负数,或是比对你开具出去的发票,收到的货款数额以及卖出的商品,或者进一步通过大数据,查询与你交易的下游企业的相关账本数据,比对出异常。

2.企业的成本费用

如果你的企业长期购进原材料或商品时暂估入库;如果你的企业购进原材料或商品为了价格低一点而不索要发票;如果你的企业计提了费用而迟迟没有费用发票……

3.企业的利润

如果你的企业的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不一致;如果你想'财不露白',将利润少报一部分……

金税三期大数据是可以得到你所有的收入信息和成本信息的,而利润就是收入减去成本,算出你的利润不会是什么难事,所以若你的利润不一致或是少报了,都会被轻易查出来。

4.企业的库存

一般来说,企业都会有库存,包括原材料库存和成品或半成品库存。而且库存量一般都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值附近呈周期性波动。

如果你的企业只有销售数据、而没有购买数据或购买量少,金税三期大数据会判断出你的库存一直处于递减状态,并进一步形成电子底账来比对你的库存,然后判断出异常。

如果你的企业只有购买数据、而没有销售数据或销售量少,金税三期大数据会判断出你的库存一直处于递增状态,并进一步形成电子底账来比对你的库存,然后判断出异常。

以前确实会有很多企业多多少少这样做,因为这样就可以少缴一些税,可是现在有了金税三期的大数据系统,它可以比对你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的数据,加上判断出你的库存一直递增,几乎就可以判定你报的数据是有问题的。

5.企业的银行账户

如果你的企业销售了一批货物 ,货款也已进入到银行账户,收到的货款却迟迟没记入账中;如果你的企业取得了一些虚开的发票,而账户里面的资金却没有减少或减少额不匹配。

对于这些情况,以前只要账本调整的好,是很难识别出来的,可现在对于上述包括以下情形,金税三期系统都会进行分析并识别出异常:

企业当期新增应收账款大于收入80%、应收账款长期为负数;

当期新增应付账款大于收入80%;

预收账款减少但未记入收入、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20%以上;

当期新增其他应收款大于销售收入80%。

6.企业的应缴纳税额

如果你的企业增值税额与企业毛利不匹配;如果你的企业期末存货与留底税金不匹配;如果你的企业缴纳了地税附加税费,但与国税增值税比对不一致;如果你的企业实收资本增资了,而印花税却为0;如果你的企业增值税额偏低;如果你的企业所得税贡献率长期偏低;如果你的企业应纳税额变动太大……

以上问题,金税三期都会识别出来的。前四个维度都能识别出异常,而应纳税额就是有以上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出来的,所以金税三期通过比对你的收入、成本、利润、库存、资产资本、国地税数据、往期税收数据等来判定出企业应纳税额的异常。

当然,无论政策、制度、系统怎么变化,对于那些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来说都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如果您的企业在账面、发票、账簿上有问题,就需要特别注意了!金税三期并库后,企业将会面临又一轮大清查,切勿心存侥幸!

来源:网络资料

如有侵权,请原作者与小编联系。

【第3篇】金税三期版本怎么升级

11月16日,国务院就税费支持政策落实、严查狠打涉税违法行为等情况举行吹风会。落实和强调很多春风便民的政策,不仅是要解决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市场冲击所存在的困难,同时也要加大税务的监察力度。

在疫情发生的这三年,各行各业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企业经营问题确实受到了很大影响,疫情的实际情况是没有办法一步到位,阻止它对企业的影响,国家税务总局总的政策是帮助企业减轻负担,都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来扶持企业,同时也对税务所发生违法行为严查不殆。

企业如何升级管理自己

现在有一些企业在夸张和过度解读“金税四期”,有些人听了看了就会无形之中形成了很大压力,比如;就好比我们平时工作状态好好的,突然给个莫名其妙的工作压力,反而事情工作做不好,造成一些原本不会出现的失误。服务企业多的应该是耐心和引导,或者是把客户的事情办理好,不要出现异常即可。其次是要提升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的技能,把一些可能会范的错误提前避开,这才是解决企业税务问题最好的办法。而不是一再强调狼来了,而不去做预防工作。

企业财务服务管理的目的

做财务企业要做的就是将自己的技术能力,传达给企业的负责人,在不应该发生或者是不能做的问题上给予建议,企业宣传自己技术能力时,尽量不要给予太多修饰色彩。积极的沟通和协作才是应有的企业责任,不断是让企业陷入惊慌的境地可能是一种伤害,维护正确的企业责任才是财务服务公司基本义务。

税务应该注意哪些

金税四期它是一套综合全方位的税务监查系统,主要是为了营造公平税收环境。

如果企业运营出现税务异常,一般要查以下几项。

1、合同。相互合作的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上的交易内容是否和企业的需求相关,服务或者产品是否都是在企业经营范围之内。

2、发票。企业开具的发票就很好理解了,也是根据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对标企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开具的发票,不相符或者不相关的发票是不行的。有部分的企业财务就提出要求,发票要开具的项目指定,这种如果不在企业经营范围的,是无法开具发票的。

3、上下游。账簿,交易双方对同一笔交易入账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一致;

4、查资金流。以结算方式为基础,查询银行卡及现金的流向是否存在无真实资金流,或者资金流异常回流,以及双方的资金流不一致的情况。这里特别提醒,整个的交易过程,一定保证合同,发票、业务、资金都一致,提供一条完整真实的证据链,否则还是有可能会被认定存在问题。

什么情况下会被查

一般情况下税务稽查会提前预警,也有可能上门检查,这都是随机事件。

类似近期影师明星吴**就偷逃税一事火爆全网,当然,这种算是属于重大偷逃税的案例,普通企业也会少见,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说明,不论是谁,促范了税务法律规定,都会面临严重的处罚。

有以下十种情况,会被查,慎重提醒

1.发票重复入账抵税

2.隐瞒收入明细

3.虚列成本

4.买发票抵税

5.对开、环开发票

6.现金/个人卡发工资

7.现金收支货款

8.到处找发票抵税

9.大量员工个税零申报

10.代缴社保

以上十种情况,之前已经有重复具体说明,如果需要查看请翻阅往期记录。

【—今年以来已累计挽回税款损失334亿余元】该数据来自税务总局

国家扶持企业的优惠政策-

一是落实税费支持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

二是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

三是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四是落实出口退税政策,着力支持外贸发展

五是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营造法治公平税收环境。

超3.7万亿元!各项税费支持政策积极作用不断显现今年增值税留抵退税额超过前三年总和;从政策效应看,留抵退税是“真金白银”,发挥了为企业“输血”“活血”的积极作用。

因此,“金税四期”和严查偷税漏税是长期的过程,企业仅需做好内功,至于其它都不用过于担心,

【第4篇】金税三期个税申报成功未扣款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升级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后,会计注意这8个问题

1、人员信息报送登记后,身份验证状态一直是“验证中”,会不会影响申报?

不影响,人员信息只要报送成功后,即可操作后续的申报功能。验证状态为“验证中”的,表示尚未获取税务局端系统验证结果。扣缴单位可以忽略该结果,正常进行后续操作。

2、人员信息采集中的报送登记功能,是否可以重复报送?

修改信息的情况允许重新报送,且无次数限制。但是信息未修改不允许重复报送,会提示:系统未检测到有待报送的人员需要提交。

3、人员信息报送后,如果卸载重装了软件,重新登记人员信息,是否需要全部重新报送一次?

需要。录入或导入人员信息后需要重新报送,否则无法发送申报。

4、已采集人员信息没有进行过申报,报送登记后就无法删除了吗?

已报送的人员信息不允许删除,如果发现已报送人员信息中身份证号码错误或该人员离职,请进入人员信息修改页面,在“人员状态”处选择“非正常”。

5、同一个会计负责申报多个外出经营机构的个税,可以在一个客户端中注册吗?

如果外出经营机构所使用的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证号)是同一个,则不能在同一个客户端进行注册。如果需要在一台电脑申报,需要复制多个根目录文件夹进行注册并申报。

6、零申报户显示申报成功后,不用点击扣款吗?

申报成功后,零申报户不需要进行缴款操作。

7、企业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后,更换电脑怎么办?

由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数据是保存在本地,扣缴义务人更换电脑后系统不能自动将原电脑上的数据库自动带到新电脑的客户端。因此,扣缴义务人在更换电脑时应将原电脑中的备份文件拷出,在新电脑客户端通过【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恢复设置】导入备份文件,点击“恢复”,按系统提示确认后关闭软件再重新登录,系统将自动进行数据恢复操作,并提示“数据库还原成功”。

8、人员报送登记,反馈提示“经办人姓名包含非法字符或长度超过150”,怎么处理?

说明该单位在金税三期系统中经办人姓名不符合要求(姓名为特殊符号或数字等),扣缴义务人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做变更税务登记,修改办税人姓名,客户端重新获取企业信息,重新报送登记即可 。

仅供学习,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第5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案例

看到一个案例,才生动体会金税三和金税四期到底是咋回事。尽管这几年税务打电话关心企业经营的力度轻了,但这是总局要求将权力关笼子的结果。

看看下面广东金税系统检索了一家“中奖”公司的开票系统、进货来源,然后穿透对比了一下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来源和停留时间,就可以判定是虚开发票。这个方法对建筑企业、金融企业、互联网企业和房地产拿地过程中大量虚开发票增加成本的公司来说,不啻是一个巨震。只要总局想查,任你百般变化,抵不过人家能看你的银行流水啊。

广州税稽处[2022]**3号 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我局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对你单位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你单位虚开发票。

你单位2023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广州市**混凝土有限公司虚开127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合计760万,税额合计8万元,价税合计768万元。所开具发票的货物名称:*非金属矿石*细砂、*非金属矿石*石子等。经查询广东省税务局大数据应用系统,没有发现你单位有相应购进货物或劳务发票。

2.资金结算异常

金税三期征管系统显示,你单位登记银行存款账户信息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支行,账号:5**8。检查人员查询该存款账户银行,发现存在两大疑点:一是大宗交易未结算。银行流水明细清册显示,未收到广州市**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的货款。二是资金短暂停留。你单位在2023年1-12月期间,共计收取货款1293800元,但上述款项在你单位账户上仅作短暂停留,款项达账当日或次日即被全部或绝大部分转至张**(账号:*)的账户中。

3发票存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情况

受票方广州市**混凝土有限公司直接与砂石供应商臧**个人签订河砂、碎石购销合同,并自2023年1月、2023年4月起分别陆续收到臧**供应的河砂和碎石,收到的货物均已被生产领用。检查人员已无法联系臧**,经查询你单位个税扣缴情况,查无臧**此人。你单位没有与广州市**混凝土有限公司发生经营业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规定,你单位属虚开发票行为。

(三)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照片;2.询问笔录、购销合同、企业记账凭证等外调资料;3.银行账户资料;4.你单位领用发票明细表及开票明细表;5.你单位申报表;6.电话记录登记表、广东省税务局大数据应用系统截图等。

【第6篇】金税三期重新更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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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逐渐上线,金税四期是金税三期的升级版,一定程度上能使相应的税务上的事宜更加的规范、严格化。

一些企业肯定会按照原来的一些方式来进行相应的操作,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引起税务的异常,所以相关企业一定要按照新的要求来规范的相关事宜。但不管如何,企业按照相应的要求处理,就不会有什么太大的税务问题!

在税收洼地园区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的企业同样如此,享受核定征收是地方政府给到的优惠政策,企业按照其行业利润率进行征收,金税四期下同样如此。但其在园区内的企业同其他企业一样的,要规范相应的操作,避免相应的税务异常。

税收洼地园区核定征收政策,一般来讲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这类型企业没有完整的账目以及相应的凭证,在一定的情况下税务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进行征收。同时在园区内把核定征收行业利润率进行降低,以此来达到减轻这类企业税负压力!

山东、采取重庆等地的核定征收政策,核定其个人所得税,核定税率在1%,能极大程度上减轻所得税上的税负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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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金税三期数据连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渭南地税工作的关心、理解与大力支持。

根据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全国金税三期数据治理工作安排,现就有关涉税事项提醒如下:

一、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在国税部门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后,均应在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等相关税费;增值税享受减征、免征优惠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亦享受减征、免征优惠,但纳税人必须办理纳税申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对不履行纳税申报义务且根据注册的生产经营地址查无下落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在办税服务厅张贴税务文书进行公告送达。对按照业务规程认定的非正常户,税务机关在办税服务厅进行非正常户认定公告。

全面应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后,国税、地税税收信息互联互通,纳税人必须在国税、地税同时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因逃避纳税义务被国税、地税任何一方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不能办理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事项,其法定代表人在国税、地税均不能再次办理税务登记,同时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渭南市地方税务局提醒全市广大纳税人,依法、正确、全面履行纳税义务,做守法诚信纳税人。

如果您有任何税务咨询事项,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渭南市地方税务局

2023年11月22日

【第8篇】金税三期税款所属月份是什么

相信大家对金税三期并不陌生,因为它是切身关系到企业的利益,且在金税三期的监管下,少缴税款、虚开发票等行为也是越来越少。而随着金税四期的到来,不少企业倍感压力!那么,究竟什么是金税四期,具体包含什么内容?以及金税四期与金税三期的区别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金税四期是金税三期的升级版,金税工程是得到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电子政务工程,同时是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而金税四期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是搭建了人民银行、各部委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相关人员手机号码、纳税状态三大功能。既然是升级版,那金税四期与金税三期的区别有哪些?

金税四期开启透明化时代

下面就一起来了解金税四期与金税三期的区别有哪些:

金税四期与金税三期的区别有哪些之一是:增加了“云化”打通——全流程智能办税。

金税四期与金税三期的区别有哪些之二是:增加了信息核查——企业相关人手机号、纳税状态、登记注册信息。

金税四期与金税三期的区别有哪些之三是:增加了信息共享——建立各部委、人民银行及银行等参与机构的通道。

金税四期与金税三期的区别有哪些之四是:增加了“非税”业务——业务更全面的监控。

金税四期与金税三期的区别

以上则是金税四期与金税三期的区别有哪些相关介绍。可以看出金税四期是大大增强了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其决策指挥端之指挥台的三项主体功能:重要日程、重大事项、视频指挥台,以及三项配套功能:扩展接口、会议室预定、多人音视频沟通,也预示着金税四期的强大性。

不管金税四期与金税三期区别有哪些,只要金税四期上线便意味着企业更多的数据将被透明化,同时拥有更加立体化、全方位的智慧监控,若还想在税务方面动“歪脑筋”可是行不通了。想合法合理节税,建议找专业税务筹划机构。

【第9篇】金税三期无法连接税局

答:是网络问题或者税务更新系统.

确认企业的网络是否正常,登录上海税务网,若不能登录,说明企业网络有问题,检查网络,退出防火墙、杀毒软件以及360安全卫士等,网络正常再操作.确认服务器问题,稍后再试.或者换个浏览器重新加载页面.

如果企业网络没有问题,电话联系一下税务局,要进行网上申报必须要税务将你们的资料转入系统才行,联系一下看是否资料没有转入系统.

查看税务局是否有更新系统,个税申报显示连接税务局受理服务器失败,可能是税务系统的问题,等会再试几次.如果还是不行,就隔天在多试几次即可.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怎么导出报税记录?

答:在查询统计--扣缴报告表查询-上边有打印及导出.

当月征期内:出现少报、漏报、错报均可作废(未扣款)或更正申报,允许网络申报和介质申报;当月征期外:整月忘记申报,可以填写数据后介质申报;

出现少报、漏报、错报均可作废(未扣款)或更正申报,但只能介质申报跨月后:所属期8月及以前整月忘记申报或出现少报、漏报、错报,只能去大厅手工申报;

所属期9月及以后,整月忘记申报,可以修改所得月份,填写数据后介质申报;所属期9月及以后,出现少报、漏报、错报,可以更正申报,然后介质申报注:当月数据申报错误,无论是否缴款,都可以进行申报更正;更正申报是全额申报,差额扣款;

更正和作废的前提必须是软件中有申报成功记录,且两者均没有次数限制;以上涉及征期外操作扣款的,请企业介质导出去税局申报时一起在大厅缴款.

【第10篇】金税三期涉税风险监测

金税四期全面升级中!对于纳税人企业来讲需要重视,特别是有关增值税发票的业务要知道其中的涉税风险!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金税四期下,应该需要注意这150个涉税风险点,请企业财务人员对照自查!

150个涉税风险点:一般纳税人80个+小规模70个

一,一般纳税人80个涉税风险点:

1.增值税方面17个涉税风险点:

⑴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⑵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⑶既有适用简易计税的业务,同时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但未分开核算,计税方法混淆不清。

⑷增值税申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⑸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⑹发票开具金额大于申报金额。

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或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税率异常。

⑻《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填报负数且无正当理由。

⑼《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分次预缴税款栏次填报数据大于实际预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填报数据与实际不符。

⑽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⑾当期填报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⑿纳税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⒀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但未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⒁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后15日内,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

⒂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后,在次年申报期截止之日前仍未收汇。

⒃外贸型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与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或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不相符。

⒄ 生产型出口企业申报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与出口发票的离岸价(fob)金额不相符(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

2.企业所得税方面13个涉税风险点:

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规定范围、确认原则和列支限额等,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或者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列支限额未作纳税调整。

⑵更正电报以前年度增值税,未调整对应年度企所得税电报。

⑶错误申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导致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⑷申报时,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 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⑸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⑹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⑺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⑻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⑼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⑽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做纳税调增,

⑾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⑿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电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⒀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3.个人所得税方面9个涉税风险点:

⑴发放非任职于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报酬,未按“劳务报酬”所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⑵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⑷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⑸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⑹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

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⑻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⑼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4.房产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⑵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⑶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电报缴税。

⑷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⑸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⑹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⑺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5.土地增值税方面9个涉税风险点:

⑴申请注销前未按十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十地增值税。

⑵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⑶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未视同销售申报纳土地增值税。

⑷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⑸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⑹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⑺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电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⑻转让国有十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十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⑼在转让十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目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6.契税方面4个涉税风险点:

⑴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⑵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十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⑶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⑷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7.印花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金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⑵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⑶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⑷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⑸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⑹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⑺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8.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6个涉税风险点:

⑴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申报城镇十地使用税。

⑵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⑶企业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⑷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⑸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⑹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9.城市维护建设税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⑵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10.车船税方面3个涉税风险点:

⑴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⑵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⑶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11.资源税方面1个涉税风险点:

⑴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1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残疾人就业保险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⑵个人所得税由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保障金由报信息不匹配。

二,小规模纳税人70个涉税风险点:

1.增值税方面10个涉税风险点:

⑴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但在超过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未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者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⑵《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预缴税额栏次填列的预缴税额大于实际预缴税额。

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不实。

⑷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⑸同一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⑹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⑺申报的销售(服务)额小于对应属期开具发票销售额与未开票销售额之和。

⑻增值税年度累计销售(服务)额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⑼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⑽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⑵城市维护建设税电报缴税税目税率未按所在地区话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 用税率进行纳税电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3.企业所得税方面11个涉税风险点:

⑴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录入有误导致应享未享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⑵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⑶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⑷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⑸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⑹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⑺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⑻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

部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做纳税调增

⑼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到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⑽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⑾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4.个人所得税方面9个涉税风险点:

⑴支付工资薪金但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未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⑵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⑶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⑷专项附加扣除应享受未享受 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⑸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⑹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⑺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⑻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⑼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5.房产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

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⑵房犀租金收入未由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⑶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⑷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⑸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⑹申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⑺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6.土地增值税方面8个涉税风险点:

⑴申请注销前未按一地增佰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 并计管缴纳十地增佰税

⑵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⑶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⑷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⑸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⑺转让国有十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⑻在转让十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目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十地增值税。

7.契税方面4个涉税风险点:

⑴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⑵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⑶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⑷按规定支付的十地出让金、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8.印花税方面7个涉税风险点:

⑴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句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⑵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⑶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⑷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⑸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⑹税率税目话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⑺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6个涉税风险点:

⑴取得一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电报城镇十地使用税。

⑵电报的城镇一地使用税面积少干一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十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⑶企业房产,十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十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⑷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⑸申请享受城镇十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⑹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10.车船税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⑵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11.资源税方面1个涉税风险点:

⑴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12.车辆购置税方面1个涉税风险点:

⑴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13.残疾人保障金方面2个涉税风险点:

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⑵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以上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50个涉税风险点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公司财务人员在今后的财税处理工作中注意。

专注于企业服务,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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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金税三期纳税人

(题外话,上一期文章,说了在“金税三期”下,“以票抵税”的税务风险,今天补充一下什么是“金税三期”,知道的再看一下,不知道的可以看看)

很多会计应该知道,2023年10月,我国税务发展的重头戏——金税三期工程将完成在全国范围内的上线运行。

对不少外行人来说,这个“金三”到底是什么?是金税三期工程的简称!这么简单吗?当然不是,以下才是重点:

1.为建立和完善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简称“金税工程”,以及为保持与税收信息化总体目标和原有金税二期工程以及其它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衔接,本期项目名称为金税三期工程。

2.从1994年上半年到2001年上半年,金税工程一期和二期建设阶段建成了“增值税发票防伪税控”、 “增值税交叉稽核”等关键业务系统,业务覆盖国税系统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

3. 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向国务院提出金税三期建设设想。2002年金税三期可以说正式拉开序幕,其中《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府建设指导意见》文件,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

4.“金三”建设8大原则: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5.“金三”建设历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又叫试点阶段:(时间段:2023年-2023年底)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全面启动金税三期工程第一阶段建设工作,包括应用软件的开发、测试,以及全国广域网及试点单位计算存储、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先后组织实施。

2023年2月,金税三期工程主要征管应用系统在重庆市国税局、地税局成功实现单轨运行。

2023年10月,金税三期工程核心征管系统、个人税收管理系统等应用在山西、山东全省国税局、地税局单轨上线运行。

2023年10月至年底,经过优化完善后的金税三期主要应用系统在广东、河南、内蒙古等国、地税正式上线运行。至此,金税三期第一阶段6个试点省、直辖市全部成功上线运行。

第二阶段,又叫全面推广阶段:(时间段:2023年-2023年底)

2023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金税三期主要应用系统在全国的推广工作,到年底,完成河北、宁夏、贵州、云南、广西、湖南、青海、海南、西藏、甘肃、安徽、新疆、四川、吉林等14省、自治区推广。

2023年7月上旬辽宁、江西、福建、上海、青岛、厦门6省市完成正式上线运行。

2023年8月和10月北京、天津、黑龙江、湖北、陕西、大连、江苏、浙江、宁波和深圳10省市将分两批完成正式上线运行。

2023年底金税三期第二阶段建设工作全面完成。

第三个阶段,又叫完善发展阶段,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提高申报质量,优化纳税服务,税务总局就制定了《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将于2023年3月1日起在各省市国税局开始施行。

6.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的整体目标:通过“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类系统”的建设,形成一个网络覆盖率100%,年事物处理量近100亿笔、税务机关内部用户超过60万人、纳税人及外部用户超过亿人(户)的全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

目前,金税三期增加了纳税评估系统,对企业诚信纳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系统会定期或不定期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分析,一方面对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少缴或补缴税款给予及时提醒,另一方面对故意少缴或者不缴税款的事实进行处罚,并纳入纳税人的诚信系统。同时,金税三期中的应用网络发票系统,可以杜绝虚开、代开、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的违法行为,帮助企业规避不法分子利用假票骗税所带来的财务风险,保护企业的合法经济利益。

【第12篇】金税三期的实名采集

金税四期增加了四项业务和功能:

第一项是增加我们分税业务的管控,尤其是社保入税,大家比较关心的,我们的社保入税,通过金税四期的工程进行了统一征管,以后很多企业会缴纳社保的临时工、季节工、农民工等都面临被社保处罚的风险,劳动用工密集型企业,尤其是建筑行业,日子会很难过。

第二项,增加了与人民银行的信息联网,进行了严格的资金管控。

第三项增加了相关人员身份信息以及信用的管控。那么这个信用,在我们这个时代。当然是最为宝贵的财富,以后难于找对象,不需要找人去到处打听,你只需要一个税务信息即可,一个身份证号码,你说有,一切都无数罪行,你是否名下有公司?是否名下有房产?信用是否良好,是否老赖?最了解的当属税务局,

第四项是云化服务,就是全流程智能化服务。也就是我们说的ai税务,利用大数据进行税务稽查。

【第13篇】金税三期全面上线

9月22日金税四期已经官宣王军局长公开宣布金税四期将在今年年底正式完成开发、也就是说在2023年金税四期就可以上线实现运营、四期上线后对我们到底会产生哪些影响、相对于金税三期来说都哪些改变和升级、税四期到底有多厉害

这个系统厉害到什么程度呢、可以精确到你在哪里上班、每月领多少工资家里有几个孩子、孩子上的哪家幼儿园家里有几个老人需要赡养、房子几套甚至是外面有几个情人你自己直接或者是间接控股了几家公司;公司每年的分红有多少这些钱有没有纳税、在他的眼里都是门清、所以最近在网上非常流行一句话、往后余生最了解你的不一定是你的对象、也不一定是你的父母、也不是你自己、而是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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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和金税三期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大数据、以前金税三期的时候是通过以票控税、目前会转向以数字管税的模式进行转变、以前以开具发票的数量、和发票的使用来监督管理、而未来会直接用大数据直接搜索出税务异常通过这些税务异常而对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所以我们企业要自查以下的税务异常情况

1:企业长期存在增值税留底的异常现象

2:企业税负异常偏低

3:公司自开业以来长期没有收入进行零申报

4:公司存在大量的现金交易、而不是用企业的对公基本户进行账户交易

5:企业的往来账户挂账过大

6:企业的存货过大

7:企业盈利但是确常年不分红

8:开票项目与实际经营范围不相符

9:公司的进销项常年不匹配

10:公司发票异常增量

11:新成立的公司短期内开票金额过大

12:工资薪金的个人所有的税人均税负偏低

13:个人多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而未合并申报

14:大量的农产品抵扣进项异常

15:公司没有车但是却有大量的加油票入账

16:从外地取得的票据过多

17:公司的管理费异常高

18:企业职工人数多缴纳社保的人少

【第14篇】金税三期对业务影响

金税三期有什么功能,从企业的角度看金税三期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金税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电子政务工程,是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工程的总称。自1994年开始,历经金税一期、金税二期、金税三期工程建设。

金税三期系统特点:实现业务规范统一化,覆盖全业务,简化涉税事项,加强纳税遵从风险管理,实现信息共享和外部涉税信息管理,实现了跨税种、跨纳税环节的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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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的影响:

1、销项发票开出都要在公司的实际经营范围之内。

2、商贸流通企业进项发票的品名必须与销项发票的品名匹配起来,包括数量,单位,货物名称。

3、对于之前已经认证的进项发票,如果不符合规定也将受到核查,一旦查出,会要求进项转出补交全部税款。

4、购货合同、销货合同、送货单、入库单、发票、银行转账单等交易凭据要准备齐全备查

5、税务系统内有数据勾稽、预警分析,企业应该规范自己的账务处理

金税三期的强大,不可忽视! 现在会计行业已成为高危行业。国税金三系统监测专用发票系统的大概流程:现在只要你开完一张发票,你的开票数据就已经被开票系统上传到国税的临管系统,国税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你的开票内容,包括你的供应商卖了哪些品名的货物给你,对应你的公司能卖哪些产品,如果供应商开给你的发票他自己没有对应的进项发票,那么这张发票就属于非正常发票!自己公司开票也要注意,不能超出自己经营范围,所开出的发票要确保有对应的进项(或自己购买的材料能生产出来销售的产品),以免造成自己和客户不必要的麻烦。以后考察供应商,不仅仅看他的经营范围,还需要确定对方有没有你购买的这些产品的进项商品,特别要注意供应商是贸易公司的。

例如:供应商购进的进项是塑胶原料,开给你的发票是五金制品或其他,这样,这张发票也属于异常,会被国税查。所有查到的公司都要做进项转出处理并补交全额税款(对应要有购销合同,送货单,银行付款回单,全部要齐全。如果销售合同注明货物是自取的还要运输发票。做销售合同要留意各流程手续齐备。)若类似进项发票没有,而销项发票又无中生有的开出来,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金三采用的:“网络爬虫”

“网络爬虫”也称“网页蜘蛛”,是一个自动提取网页的程序,运用“网络爬虫”技术设定程序,可以根据既定的目标更加精准选择抓取相关的网页信息,有助于在互联网海量信息中快捷获取有用的涉税信息。涉税信息监控平台具有三个突出的特点:分类抓取、实时监控和智能比对。

国税用“网络爬虫”抓取上市公司交易信息,开展纳税评估自主研发了互联网涉税信息监控平台,进入系统后,先连接互联网的风控中心电脑,通过“网络爬虫”程序定向抓取各网站上发布的上市公司公告信息,并且将这些信息转化成可识别的文本。在当天股市收盘后,扫描程序开始启动,扫描“网络爬虫”抓取的公告内容。

如果扫描中出现了国税局管理的企业名称或者是其他有效信息,监控平台会自动将公告与国税局管理企业建立起关联,并且以不同颜色的字体和高亮方式显示在电脑屏幕上。风控中心人员可以实时看到关联信息。

2023年5月,风控中心监控到一家上市公司减持股票,涉及金额1亿多元。税务干部马上赶到,向企业提示税收风险,企业当即缴纳1000多万元税 款。另外国税局已抓取和分类储存上市公司信息257万条。通过对监控平台抓取的信息,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找出存在风险的纳税人,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评估。

金税三期中对于财务报表数据预警的五种情况

一、突然增加的费用将会导致系统预警

二、预收账款过大将会导致系统预警

1、计算公式:评估期预收账款余额/评估期全部销售收入。

2、问题指向:预收账款比例偏大,可能存在未及时确认销售收入行为。

3、预警:20%;

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率异常将会导致系统预警

1、计算公式:

指标值=(收入成本率-全市行业收入成本率)/全市行业收入成本率;

收入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一般而言,企业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以及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主营业务成本都会呈现增长的趋势,所以成本变动率一般为正值。

2、如果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主营业务收入成本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应判断为异常,需查明纳税人有无多转成本或虚增成本

3、预警值:

工业企业-20%——20%,商业企业-10%——10%

四、账面存货率过高将会导致系统预警

1、账面存货率=期末存货/年度销售成本*100%

2、预警值:一般应该为20-30%,否则为异常!

3、存在虚假购进、延迟销售、发出货物未做收入等现象。

五、纳税人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变动异常将会导致系统预警

1、计算公式:指标值=(本期综合折旧率-基期综合折旧率) 基期综合折旧率 100%。

综合折旧率=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原值。

2、问题指向:固定资产综合折旧变动率在20%以上的,应判断为异常,需查明纳税人有无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多提折旧。

3、预警值:20%。

因此提醒财务人员:

每月你网上报送的数据,成为税务评估、稽查案源的来源!

每月报表报送之前应本着符合业务真实性的原则进行适当合法、合规的加工、修饰并使之合理、使之平衡! 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金税三期带来的税务预警风险!

金税三期上线之后,已经发挥他强大的实时监控的能力了,最近很多企业被约谈了!

很多企业的被约谈或者自查的原因最多的情况是无非以下两种:

1、你们公司的供应商因为目前属于失联状态,你们公司买它的增值税发票需要进项税转出请你们公司先自查,然后提交报告!

2、通过纳税评估发现,你们公司近三年的税负太低,远低于同行业的税负,请自查!

出现以上两种的情况,第一种,什么也别说了,抓紧补税和滞纳金就好,没有什么解释。估计为什么你的供应商失联,你自己最清楚,票贩子卖你票之后他肯定失联啊!

第二种情况,企业要好好分析和解释了!因为有时候税负低,真不是偷漏税,是因为经营有特殊性或者有问题!

跟税务打交道,对财务和老板都是很大的挑战!纳税人接到税务局的电话,或是直接被请到税务机关,就增值税税负偏低进行评估约谈,让你解释为什么你的税负偏低,是什么原因造成你的税负比同行业比同行业其他企业都低,甚至直接让你补税,达到平均税负水平,否则可能就会移送税务稽查。

很多企业都是被国税总局风险评估后识别出企业抵扣的进项税发票有问题,要求企业自查后跑去税务局进行增值税进项转出的。大数据上线后,被税务局预警后评估稽查的企业,结果是交回抵扣的税款,并受到漏缴税款0.5倍--5倍的罚款,还有每天万分之五的税收滞纳金!

现在金税三期大数据上线,税务局系统升级后只要动态数据比对不对,税负率偏低,系统会自动预警,税务局评估科的人员会马上打电话让拿三年的账交过去进行查账,后续的麻烦就不是当初抵扣的那点税款可以解决的

这三种情形下的发票风险最大,切记!

1、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者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 方开具的发票;(接受第三方开票);

2、购买甲商品,开具乙商品的发票;(改变商品名称开票);

3、没有购物,直接买发票。(完全虚开发票)。

大数据犹如一股强劲的风,吹皱企业税务管理一池春水。企业应尽早规划、及早准备,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和日益严格的税收监管环境,完善税务职能 的转型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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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金税三期一次性奖金

导读:关于公司发放奖金怎么做到金税三期内,具体会计堂小编已经为大家一一整理清楚了,详细内容请大家阅读全文,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欢迎大家点击窗口的答疑老师进行咨询。

公司发放奖金怎么做到金税三期内?

1、公司在2023年的2月份申报2014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可以的,税法并没有强制性规定。

2、在2023年的2月份申报2023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归属期由公司决定。如果在公司2023年已经计提并进入了相应的成本费用,到2023年2月才发放,就应该归属于2023年;如果在2023年才计提并发放,那自然就是属于2023年了。

3、2023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果已经在2023年进入了成本费用,那么最迟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前发放并进行相应申报,否则必须进行调整。如果进入了2023年的成本费用,那么应该可以到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前发放并进行相应申报,否则必须进行调整。

4、以上第3关于归属期的问题,各地税务机关可能会有所不同,最好先找当地主管的税务机关咨询清楚,以免日后麻烦。

个人所得税怎样入账?

个人所得税的帐户处理应该放在“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中进行。

一、当月发放工资代扣时

借 : 应付工资

贷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 : 现金(银行存款)

二、下月初实际交纳时

借 :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 : 银行存款(现金)

三、代扣代缴时

借: 应付工资(或现金)

贷: 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缴税时

借: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五、月末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

六、交税后:

借: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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