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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驻外使馆人员回国(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5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车辆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车辆购置税驻外使馆人员回国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车辆购置税驻外使馆人员回国

【第1篇】车辆购置税驻外使馆人员回国

自2023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新购置税法”)将取代实施了18年之久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正式施行,税率为10%。

此前备受关注的问题,购买新能源车要交购置税么?今天有权威回应来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刚刚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对留学回国人员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购置新能源汽车均免征车辆购置税等6种情况,继续执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继续执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情形包括:

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有关规定执行。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172号)有关规定执行。

4、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69号)有关规定执行。

5、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6、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7、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立思辰留学360指出,早在1992年10月,为具体落实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方针,七部委(海关总署、国家计委、国务院经贸办公室、财政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和进修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其免税限量和从境外带进的外汇额度内,可用现汇购买国产免税汽车一辆,以鼓励在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自此国产合资汽车生产企业响应国家号召,陆续开始面向回国留学生群体开展免税优惠购车业务。

——何类人群为留学回国人员

以学习和进修为目的(无论公派或自费);

在国外(及港澳地区)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求学;

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

1. 留学一学年以上;

2. 完成学业或进修结束后两年内回国定居工作;

3. 毕业或进修结束后首次入境未超过一年;

4. 有免税指标(学习期间内连续在外180天可计为一个免税指标)*

*截算学习期间内的任意时间段符合停留条件(180天)即可,并且只要这段时间段内中途回国停留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按30天计)可连续计算。

*如果在回国入境时携带了需申报的免税物品(每件物品占用一免税指标)并填报了旅客行李申报单,应在申请购车同时出示

注:如有调整,以国家相关规定政策为准。

留学回国人员购车享受的优惠政策

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留学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可享受以下的税收优惠:

1. 减、免进口零配件海关关税

2. 免征车辆购置税(约为车辆市场指价格的10%)

所需材料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原件)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联(白色,本人留存)、二联(粉色,申报时交海关)。

*回国前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组(处)开具)

2. 《毕业证书》(攻读学位的学生提供) 或《学习证明》(访问学者提供)

3. 身份证(军官证)

4. 户口本 (卡、页)

5. 护照(记录学习期间全部出入境记录内容)

6.《自用物品申请表》(申报前在主管地海关领取)

7.《代理服务委托书》(申报前与我公司签订)

8. 印件及所需其他材料*

*《暂住证》等当地海关及其他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购免税车以人民币付款

——委托服务须先签订委托书,持委托书再到海关申请办理关封(委托书要封入关封内)

——免税指标申请须在学业结束之后的首次入境一年之内在户籍地海关办理。

【第2篇】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特点:属于直接税;纳税环节为最终消费环节;从价计征; 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一、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 150 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购置是指:

1.购买取得并自用(包括购买自用国产、进口应税车辆)

2.进口取得并自用(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应税车辆)

2. 自产取得并自用

4. 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二、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为列举的车辆,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 150 毫升的摩托车。

区分应税、免税、非应税车辆。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 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 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充实自己,才能望得更远。

下列人员中,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应税车辆的出口者

b.应税车辆的捐赠者

c.应税车辆的获奖者

d.应税车辆的销售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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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是

1.(单选题)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说法错误的是( )。

a.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b.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年申报缴纳

c.环境保护税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d.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2.(单选题)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 )。

a.5%

b.10%

c.15%

d.20%

3.(多选题)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b.纳税人应当按月申报缴纳

c.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d.纳税人应当向企业注册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人的有( )。

a.购进农用运输车自用的个体工商户

b.进口高档小汽车自用的外贸企业

c.获奖取得汽车自用的运动员

d.购买汽车自用的外商投资企业

5、(判断题)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国务院备案。( )

以下为答案解析:

1. 正确答案:b

考点: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解析: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

2. 正确答案:b

考点: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率、计税依据

解析:车辆购置税采用10%的比例税率。

3. 正确答案:ac

考点: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解析:选项b,纳税人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选项d,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 正确答案:abcd

考点: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率、计税依据

解析:以上四项均属于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5. 正确答案:错误

考点: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

解析: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4篇】如何查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好消息!好消息!

作为浙江省应用试点之一

2023年11月份起

在湖州

市民购买了新车

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

可直接前往车管部门

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无需向车管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以前,市民在购买车辆后,先到税务部门缴纳车辆购置税,然后拿着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到车管部门进行上牌登记。

11月1日起,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自动比对税务部门传输的车辆购置税完税或免税电子信息。相应完税或免税信息在六合一系统登记录入页面处自动展现,市民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再也不需要向车管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车辆购置税纳税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登记业务便利化,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决定在部分省市试点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

温馨提示

纳税人如需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亦可自行通过本省(市)电子税务局等官方互联网平台查询、打印。

注意事项

2023年10月31日以前(含10月31日)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的,仍要凭借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业务。

【第5篇】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根据珠海市税务局优化征管改革的统一部署,从2023年5月1日起,珠海市车辆购置税征收实现全市办税厅通办,各位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更方便啦!

让小编带大家一起快速了解车辆购置税的申报方法及相关操作吧!

01 途径一 网上办税

登录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一)办理范围

一般征税车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新能源车辆及挂车申报业务、退税申报业务、新能源车辆。

除上述业务以外的其他免税业务、特殊计税车辆业务需前往办税厅办理。

(二)操作步骤

1.纳税人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点击【其他申报】,在申报表列表中选择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点击【填写申报表】;

3.点击【获取发票信息】系统可自动获取企业取得的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信息,可选择发票进行申报。如没有获取到要申报的发票,可通过手工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获取发票信息;

4.点击【下一步】选择车辆登记注册地,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登记注册地和税务机关。(注意:注册登记地指车辆上牌所在地);

5.登记注册地选择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申报表,申报表内自动带出车辆信息和发票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计税】按钮,系统获取计税数据,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

6.清缴税款——可点击申报结果回执页的【缴税】按钮,跳转到清缴税款页面缴款,也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清缴税款】进入缴款页面缴纳;

7.系统提供多种缴款方式,包括三方协议缴款、银联缴款、微信、支付宝、聚合支付等。缴税成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将自动生成并传输至公安交管部门,缴税失败可再次进行缴款。缴税完成后,可通过【公众服务】-【公众查询】-【车辆购置税查询】,查询并下载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02 途径二 移动办税

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税通、粤省事,或下载广东税务app

或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电子局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扫描右方的二维码即可下载。

(一)办理范围

一般征税车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新能源车辆及挂车申报业务。

除上述业务以外的其他免税业务、特殊计税车辆业务需前往办税厅办理。

(二)粤税通操作步骤

1.车主本人微信搜索【粤税通】小程序,进入并登陆验证。登陆名称下方,将城市切换到【珠海市】;

2.滑到“我的车辆”点击【车辆购置税申报】,确认同意后,进入申报界面;

3.核对车辆信息。小程序会自动显示纳税人名下未申报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机动车发票信息,车主核对无误后勾选该发票信息并选择【车辆登记地】以及【受理机关】,可选择是否【同时申报车船税】。

(再次提醒:车辆登记地是指车辆要上牌的地方,切不可选错!)

4.核对纳税人信息及车辆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计算税费】,计税税费后生成应缴税额,点击【确认申报】后选择【去缴款】,进行支付,完成缴费;

5.查询车辆购置税电子版完税证明。在【我的车辆】-选择【更多】,点击【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输入机动车车辆识别代码,可查询车辆购置税电子版完税证明。

微信小程序“粤省事”操作相近,小编更推荐大家使用“粤税通”小程序哦!

(三)广东税务app操作步骤

1.登录完成实名认证

下载安装了app后,点击【主页】纳税人信息菜单或者点击【我的】点击登录/注册。

注册完成后,即可使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app,同时也完成了注册账号与注册手机号的一对一绑定关系。

登录app后,系统会自动检测当前用户是否已实名,如未实名,系统会弹出实名认证提示,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实名认证流程后,便可进行车辆购置税申报啦!

实名认证注意事项:

(1)非居民身份证证件类型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2)照片支持jpg、jpeg类型,照片大小<1m,一般500k以内,每个用户且每个身份证件号码每天只能验证10次)。

2.操作方法:

(1)打开app,点击【登录】,弹出身份选择页面,选中需要办理业务的【个人】或【企业进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办税】——【申报缴税】——【车购税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2)点击【车购税申报】,阅读同意申报声明后进入申页面,点击【获取发票】,可查询纳税人3个月内机动车发票。选择发票后,自动带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车辆识别代号,纳税人也可以手动填写。

(3)进入申报填写页面,核定带出的数据,填写必录项目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计税页面;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4)申报成功后,点击【我要缴款】,进行车购税税款缴纳;

也可点击【办税】——【申报缴税】——【网上缴款】进入申报页面;进入缴款页面,勾选需要缴款的记录,点击“缴款”进行税款缴纳;

(5)车辆购置税查询及完税证明下载

进入车辆购置税查询页面后,可以查询当前企业、个人或者公众的车辆完税信息;点击【当前企业车购税查询】,页面直接展示该企业的车辆完税信息;

若车辆已申报没有完税,申报状态为:车购税申报完成。则不能打印完税证明,只显示申报信息;

若车辆已完税,申报状态为:完税证明发放。点击“获取完税证明”,即可进入完税证明下载页面。

03 途径三 自助办税:自助办税终端机

(一)办理范围

除减免税车辆、外省(含深圳市)开具的机动车发票、逾期申报、特殊计税车辆以外的一般征税车辆申报业务。

(二)车辆购置税自助终端分布

1.珠海市新港机动车检测站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蓝盾路39号

2.西部(高栏)交警车驾管服中心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珠海大道8009,即鸡啼门大桥旁。

3.珠海宝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金鼎金峰北路200号

4.珠海市美满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珠海大道6698号。

(三)操作步骤

1.点击选择车辆类型【国产车或进口车】;

2.扫描合格证;

3.核对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并按pos机提示开始缴款;

4.核对pos机收款信息,刷卡完毕,点击【完成缴税】。

小编提醒:上述这三种办税方式均实行无纸化申报,无需向税务机关提交纸质资料。

04 途径四 人工办税:全市各实体办税厅

(一)办理范围

所有车辆购置税申报业务,包括减税车辆、免税车辆、特殊计税车辆申报及退税申报业务等。

(二)申报资料

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2.车辆合格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

3. 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4. 其他依据法律法规需提交的资料

(三)各办税厅地址

1.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珠海市九洲大道西1888号

咨询电话:0756-8131101

2.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357号30幢

咨询电话:0756-2283017

3.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南方软件园a3栋一楼

咨询电话:0756-6348928

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珠澳跨境工业区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坪岚路7号

咨询电话:0756-8821074

5.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江湾办税服务厅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三路税务综合大楼附楼

咨询电话:0756-5151778

6.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三灶办税服务厅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帆路1008号

咨询电话:0756-6159999

7.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珠海市南水镇南港路39号

咨询电话:0756-7227801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香洲区局

【第6篇】车辆购置税抵扣增值税

跟大家献上车辆购置税计算公式:

不含增值税车款✖️10%=车辆购置税

就是车辆购置税的完税凭证啦。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2.0排量且不超过30万元价款的乘用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了。

也就是能优惠价款的5%,个人购买相当于购车价又打了95折。实惠满满,感谢利好政策。快快买车吧。

再偷偷告诉您,公司买车还可以一次性记入成本,抵减25%企业所得税 。相当于打了7折!快去4s店选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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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2023摩托车车辆购置税

一直以来,小包车(轻便电摩)是电动车行业争执不休的车型,t12专家组针对小包车(轻便电摩)的技术决议好几次。众多的条款、严苛的管理让行业看不到小包车(轻便电摩的未来)!

在老国标时代,电摩叫超标电动车,而新国标时代,电摩(包括轻便电摩)划为摩托车,也就是机动车一类。除了企业要有资质、工信部目录、3c认证外,用户要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购置税等条件,大幅上涨的成本让很多计划买电摩的消费者望而却步。

按照目前车辆购置税的相关法律政策,对机动车收取10%的税率,如果一辆售价3000元的电摩,光交税就要300元,不仅让厂家和经销商的利润空间得到压缩,也增加了消费者的购车成本。某种意义上看,会导致消费者流失。近日,南宁某税务局一份盖着大红公章的《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说明》,让电动车行业彻底沸腾了——

这份官方出局的说明中,明确了”最高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的电动摩托车,不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不需要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根据电摩产品的分类,最高车速高于50公里/小时属于电摩,低于这个速度属于轻便电摩。那么说,轻便电摩不需要缴纳10%的购置税,成本降低300元/辆左右。

从目前市场看,轻便电摩与普通电摩的价格差距更明显,会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也会让厂家在轻便电摩领域加大研发、宣传的投入,因此电动车观察员认为,轻便电摩(小包车)将会迎来最好的发展机遇

【第8篇】车辆购置税由哪收

区别一: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而车船税是每年都要征收一次。

说人话就是,车辆购置税就是购买税,车船税就是使用税。

区别二:

并且车辆购置税是从价计征的税款,也即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而车船税是从量计征的税款,是按照汽车发动机汽缸容量大小每辆计征。

比如,一辆小汽车(乘用车)的汽缸容量为1.6升到2.0升之间,那么这两小汽车每年的车船税为360元到660元之间。

区别三:

很多有车一族都不清楚车船税这种税种的存在,因为根据<车船税法>第六条规定,车船税的缴纳义务人是交强险的保险公司。

也就是,你每年给你的爱车上交强险的时候就必须缴纳车船税,如果未缴纳车船税并取得相应发票,交管部门是不给你的爱车过年审的。

而车辆购置税缴纳之后,可以拿着发票去办理车辆牌照。

总而言之,车船税跟你的爱车年审息息相关,而车辆购置税跟你能不能上牌照有关。

区别四: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新能源电动汽车是免交车辆购置税的。

而对于纯电动汽车,也一样免交车船税(因为车船税与车辆汽缸容量有关,纯电动不存在汽缸容量)。(仅指乘用车,其他车不予讨论)

【第9篇】2023年车辆购置税取消

又派红包,有利于购车补贴平稳退出,减少对电动车行业的冲击。

赶在元旦前,科技部给车主发了一个大红包。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购置税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

2023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三)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最近,“2023年新能源车补贴将提前退坡”的消息甚嚣尘上,使得年底新能源汽车出现抢购潮。新政策对市场维稳有很大作用。如果有利于明年补贴部分退出后,减少对电动车行业的冲击。

释放继续支持新能源车信号

表明了国家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的态度。不过,哪些新能源车型属于免征购置税范围?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免征购置税外,还提出其他促进新能源车市健康发展。对已销售产品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责令立即改正、暂停或者取消免征车辆购置税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

有助新能源车市维稳

11月我国的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7。 5万辆,环比增长15.3%,连续10个月环比连续上涨,同比增长131.4%。

新能源车市的高速发展,与国家政策的支持密不可分,免购置税政策便是其中之一。

而为了督促厂家积极开拓市场,国家对新能源的补贴采用逐步退坡的方式。根据已经发布的补贴政策,新能源汽车补贴2023年-2023年在2023年基础上退坡20%,2023年-2023年补贴标准在2023年基础上下降40%。但最近有消息称,2023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可能提前退坡,幅度有说达20%,有称达40%。受此影响,为了享受更多的补贴,有些车企在年底加快新能源车的产销工作,车主也赶趟购车。

汽车流通行业分析师李颜伟提到,这对新能源汽车行业是利好,有利于明年补贴部分退出后,减少对电动车行业的冲击。

当然,由于这是对2023年政策的延续,因此实施之后也难以形成抢购高潮。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在采访中提到,这个政策对明年新能源车市有促进作用,但最近六年新能源车市都有免购置税优惠,市场已经习惯了。

分析指出,今年新能源汽车的逐步走强,得益于消费者对国家政策和环保减排事业的支持。“虽新能源汽车产品较之传统燃油车的劣势有所弱化,但是消费心态更多的是感性化支撑,后续还需政府、消费者、企业共同努力,促进中国新能源车产业持续走强,继而推动中国汽车工业由大变强。”

【第10篇】代理办理车辆购置税

2023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开始实施,针对纳税人关心关注的问题,税务总局日前作出解答。

车辆购置税

1.购置哪些车辆应当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

答: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上述应税车辆的都应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

2.小张于2023年7月1日购置一辆排气量为125毫升的摩托车,还需要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吗?

答:不需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按照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排气量在一百五十毫升(含)以下的摩托车,不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用缴纳车辆购置税。

3.哪些人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4.小明在某市4s店买了一辆原装进口车,属于进口自用车辆吗?

答:不属于。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是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5.小李在二手车市场购买了一辆已完税的应税车辆,还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吗?

答:不需要。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过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6.某公司购置的车辆,按规定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需要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吗?

答: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7.张强刚买了一辆新车,应当去哪儿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8.小张在2023年7月1日购置一辆小汽车,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办理申报纳税?

答: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后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本例中小张应在2023年8月29日前申报缴税。

9.小明购买新车后没有及时纳税,逾期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是否加收滞纳金?

答:要加收滞纳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0.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有变化吗?

答: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202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前后都没有变化,不会导致购车成本的上升。

11.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怎么计算?

答: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例:李群购买一辆小轿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为22.6万元,“不含税价格”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本例中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为20万元,应纳车购税为20×10%=2万元。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例:某企业从境外购买一辆自用的小汽车,报关进口时缴纳关税7.5万元,缴纳消费税12.5万元,《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关税完税价格为30万元。该企业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该进口车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关税(7.5万元)+消费税(12.5万元)=50万元,应纳车辆购置税为50万元×10%=5万元。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12.小王2023年6月28日购置了一辆小汽车,打算7月3日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如何确定计税价格?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后,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取得发票上载明的价格确定。

13.我公司购买一台车,要申报车辆购置税,需要在《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吗?

答:需要。单位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在申报表“纳税人声明”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对申报表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在税务机关现场办理时,税务机关提供申报表免填服务,仍需要单位纳税人加盖公章。若纳税人不方便携带公章到现场加盖,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下载申报表,按要求自行填写申报内容并加盖公章后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

14.小张买了一辆小汽车,并做了装饰,装饰费要不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小张买的小汽车,其实际销售价格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此外做装饰花了5万元,这5万元的装饰费不是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的组成部分,不用缴纳车辆购置税。如果没有做装饰,4s店将20万元的实际销售价格分解为车辆价格15万元、装饰费5万元,分别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或者不开发票),这5万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装饰费,而是实际销售价格的组成部分,应予缴税。这种分解应税车辆实际销售价格分别开票或者不开票的行为,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违法行为。

15.申报时纳税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车辆合格证明为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境内购置车辆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其他有效凭证,进口自用车辆为《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属于应征消费税车辆的还包括《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这些凭证的目的是为了准确确定计税依据。

16.小明于2023年7月5日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吗?哪些车辆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

答:小明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如果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

(一)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

(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三)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

(四)“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

(五)北京冬奥组委新购车辆;

(六)新能源汽车;

(七)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

17.纳税人在办理免税、减税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减税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除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外,还应当根据不同的免税、减税情形,分别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车辆,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的相关文件。

(四)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自用国产小汽车,提供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五)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或者a类和b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六)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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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车辆购置税证明图片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关于试点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的规定:“一、自2023年11月1日起,纳税人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甘肃省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如需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见附件),亦可自行通过本省(市)电子税务局等官方互联网平台查询、打印。

二、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可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免税业务除外)的具体情形如下:纳税人到银行办理车辆购置税税款缴纳(转账或者现金)由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的,国库已传回《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联次;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电子方式缴纳税款的,税款划缴已成功;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以现金方式缴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已收取税款。”

【第12篇】如何申请车辆购置税退税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针对纳税人关注的网上办税重点问题,编制了《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税相关问题解答》。纳税人可依托各省电子税务局等各类“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渠道,办理各项主要涉税事宜。

17. 纳税人如何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综合信息报告”, 再选择“资格信息报告”,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填写并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完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业务办理。

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 “我的信息”,进入“纳税人信息”,查看已生效的资格信息。

18. 纳税人如何申请办理注销?

:纳税人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根据纳税人类型,分别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其他申报”、 “综合申报”、“财务报表报送”及“税费缴纳”等业务的办理, 其中“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仅针对除分支机构以外的已认定企业所得税税种的纳税人办理,其他类型纳税人无需办理。

19. 需注销的纳税人如何办理注销所属期应申报税(费)种的申报及税款缴纳?

:无未结欠税及罚款、无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可通过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办理当期[注销当月(季、年)的上一所属期,且注销申请日期在上期申报的征期内],以及注销所属期[注销当月(季、年)的所属期] 应申报税(费)种的申报及税款缴纳;同时,对已认定企业所得税税种的纳税人,除分支机构外, 还可完成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

20. 纳税人如需调整定期定额如何办理?

:纳税人如需调整定期定额,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填写并提交《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及相关附报资料。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审批结果信息, 并在电子税务局查看和打印受理结果。

21. 纳税人如何申请退税?

: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一般退(抵)税管理”, 填写并提交《退(抵)税申请表》。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审批结果信息。纳税人也可登录后通过选择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 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纳税人可申请的退税主要包括:误收多缴退抵税,入库减免退抵税,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车辆购置税退税,车船税退抵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及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等。

22. 纳税人如需开具涉税证明如何办理?

:需要开具涉税证明的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 进入“证明开具”,申请开具涉税证明。

纳税人可开具的涉税证明主要包括: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转开印花税票销售凭证、转开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等。

23. 税务代理机构如何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和资料?

:税务代理机构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向税务机关报送机构、人员、委托协议等信息。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包括: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及终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变更及终止等。

24. 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与税务机关进行交互?

: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互动中心”,进入“在线交互”,同税务机关进行实时在线交互。

25. 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预约办税?

: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预约”,或登录后通过选择“互动中心”并进入“预约办税”,进行预约办税。具体分为线下预约及线上预约。线下预约用于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税,服务事项类型包括税政政策咨询、业务办理辅导、预约排号服务等,纳税人可根据预约事项选择预约地点、预约时间等;线上预约用于电子税务局预约办税,服务事项类型包括在线辅导、在线座谈、在线约谈、在线培训等。部分省电子税务局还可查看各办税服务厅实际排队情况。

26. 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获取税务机关的各类通知公告?

:纳税人无需注册登录,可通过选择“公众服务”,进入“通知公告”, 获取税务机关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

电子税务局提供的通知公告主要包括政策法规通知公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信用级别a 级纳税人公告以及欠税公告等。

27. 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查看税务机关发布的线上培训?

:纳税人无需注册登录,可通过选择“公众服务”,进入“咨询辅导”, 再选择“纳税人学堂”,查看税务机关发布的线上培训计划。纳税人可在此功能下设置开课提醒,及时参与线上培训。

28. 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查看涉税政策及解读文件?

:纳税人无需注册登录,可通过选择“公众服务”,进入“咨询辅导”, 再选择“税收政策及解读”,查看税务机关各类涉税政策及解读文件。

29.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中如找不到所需业务功能或不熟悉具体操作, 如何处理?

:纳税人无需注册登录,可通过选择“公众服务”,进入“咨询辅导”, 再选择“操作规程”,查看各省电子税务局所提供的各类具体业务功能及操作流程。

30. 如何查看疫情防控期间税务相关的热点问题?

:纳税人无需注册登录,可通过选择“公众服务”,进入“咨询辅导”, 再选择“热点问题”,查看当前税务相关的热点问题。部分省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提供全文模糊查询检索功能,可便捷获取想要了解的热点问题。

31. 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上传、下载、打印自身的各类电子资料?

: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的信息”,进入“电子资料”,随时查阅、下载、打印自身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产生的相关电子资料。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业务过程中,如需上传附报资料,电子税务局会智能关联纳税人过去已经提交或产生的电子资料,提示在电子资料库中已有的资料供纳税人选择;同时,对于需补充的电子资料,提供资料上传功能。

32. 纳税人不去办税服务厅如何查询所申请的涉税事项的办理进度?

: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进行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办税进度按状态分别显示为待提交、待受理、受理中、已退回、已作废、已完成等。其中,“待提交”表示涉税事项申请尚未提交或提交后撤回;“待受理”表示涉税事项申请已提交至税务机关,尚未受理;“受理中”表示涉税事项申请已被税务机关受理, 尚未终审;“已退回”表示涉税事项申请不满足办理条件,税务机关不予受理或者退回纳税人补正资料;“已作废”表示涉税事项申请由纳税人主动作废,或由于税务机关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办结作废;“已完成”表示涉税事项申请满足办理条件,已完成办理。

33. 纳税人不去办税服务厅如何查询发票信息?

: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发票信息查询”,选定开具日期起止、发票种类名称等条件,对已开具的发票信息进行查询,同时可对某一条或某几条发票信息进行导出或打印。

34. 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申报明细信息?

: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申报信息查询”,选择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日期、申报表类型等条件,查询相应时间的申报信息情况。同时,可进一步点击查看该张申报表及附列资料,并可进行打印或导出。

35. 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查看税费缴纳情况?

: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缴款信息查询”“欠税信息查询”,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到具体缴款情况或欠税情况。如有欠税情况,可通过系统提供的“欠税缴纳”链接,跳转到相应税(费)种缴纳功能模块缴纳欠税。

【第13篇】国家对车辆购置税

各位亲爱的小伙伴们,上午好呀。今日小编为大家带来一则喜讯,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车辆是我们日常通勤的必备工具,5月31日,财政部发布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听到这个消息,大家有没有感到很激动呢,不要走开,小编马上为大家带来具体消息。本文,小编将为大家具体介绍财政部的公告内容以及车辆购置税的相关知识,快来瞅一瞅呀。

一、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现就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第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二,本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第三,本公告所称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第四,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第五,乘用车排量、座位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电子信息所载的排量、额定载客(人)数确定。

看完这个公告,大家是不是感到很开心呢。但估计会有小伙伴感到疑惑,什么事车辆购置税呢?不要走开,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

二、车辆购置税的含义

经过小编的查询可知,在我们国家,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2023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在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对象中,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三、车辆购置税的作用

车辆购置税既然存在,那它就必然有它的作用,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合理筹集建设资金。国家通过开征车辆购置税参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可以更好地将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财政资金,为国家筹集更多的资金,以满足国家行使职能的需要。首先,车辆购置税是在消费环节征税,具有经常性的特点,只要纳税人发生了购置、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就要纳税,这就比对所得课税和商品课税具有及时性。其次,车辆购置税按统一比例税率课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最后,车辆购置税是依法征收的,具有强制性和固定性,因而其收入是可靠的。因此,车辆购置税更有利于依法合理地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从而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规范政府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有健全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以保证其快速协调发展和健康运行。首先,由于税与费之间的本质区别,以费改税,开征车辆购置税,有利于理顺税费关系,进一步完善财税制度,实现税制结构的不断优化。其次,“费改税”改革,不但能规范政府行为,遏制乱收费,同时对正确处理税费关系、深化和完善财税体制改革也能起到积极作用。

第三,调节收入差距。车辆购置税在消费环节对消费应税车辆的使用者征收,能更好地体现两条原则:其一,兼顾公平的原则。兼顾公平的原则,就是要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因此,开征车辆购置税可以对过高的消费支出进行调节。其二,纳税能力原则。即高收入者多负税,低收入者少负税,具有较高消费能力的人比一般消费能力的人要多负税。

第四,配合打击走私和维护国家权益。首先,车辆购置税对同一课税对象的应税车辆不论来源渠道如何,都按同一比例税率征收,具有同一应税车辆税负相同的特性,因此,它可以平衡进口车辆与国产车辆的税收负担,体现国民待遇原则。其次,车辆购置税在车辆上牌使用时征收,具有源泉控制的特点,它可以配合有关部门在打击走私、惩治犯罪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最后,对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含关税、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对进口应税车辆征收较高的税收,以限制其进口,有利于保护国内汽车工业的发展。

好了,本期关于车辆购置税的内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各位小伙伴们若有任何疑问或者其他想知道的金融知识,欢迎各位可爱的小伙伴们在下方评论区积极留言,热烈讨论,我们下期不见不散哦!

【第14篇】单位车辆购置税申报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王瑞欣 报道)城市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宽敞的道路、发达的路网,城市间穿行的汽车数量越来越多……谈及如今的青海西宁,很多人的印象发生了深刻改变,从夏利、桑塔纳到奔驰、宝马,从两车道到双向八车道,汽车的数量在增加,人民的幸福感也在增加。

根据青海省西宁市统计局数据,近十年来,西宁市汽车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2023年全市汽车保有量约12万辆,2023年则增长至71万辆,增长492%。同时,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了解到,十年来,西宁征税车辆数逐年增长,2023年西宁全年征收55000余台。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十年间,西宁累计减免车购税4.9亿元,其中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对1.6升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累计减征车辆购置税1.99亿元,惠及车主近4.45万人次。同时新能源汽车免税政策效应也十分显著,自2023年9月1日新能源汽车免税政策实施以来,西宁累计免征车辆购置税1.53亿元,惠及车主6600余人次。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单车不含增值税价格30万以内,且2.0升排量以下的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截至2023年9月,该政策已累计减征车辆购置税6676.68万元,惠及车主9100余人次。

2023年,西宁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在全市范围部署运行“车辆购置税信息化系统”,纳税人可在汽车经销企业、办税服务大厅、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等地任意选择办税地点,并通过自助终端机、智能pos、微信端申报实现线上、线下多元化申报缴税,实现24小时全天候自助办税。目前,车辆购置税线上申报率已占到90%,大大提升了车辆购置税申报工作质效和车辆购置税信息化建设水平。

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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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车辆购置税发票有用吗

财政部网站9月26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3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财政部网站

《车辆购置税驻外使馆人员回国(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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