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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分局总结(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1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车辆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车辆购置税分局总结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车辆购置税分局总结

【第1篇】车辆购置税分局总结

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包括:1.购买使用行为。包括购买使用国产应税车辆和购买使用进口应税车辆。2.进口使用行为。指直接进口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3.受赠使用行为。4.自产自用行为。5.获奖使用行为。6.拍卖、抵债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关键字“

二、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10%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注意】:1.随车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应作为购车价款并入计税依据征税。2.车辆装饰费作为价外费用并入计税依据征税。3.代收款项看票: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实际是卖车方)票据收取款项的,视为价外费用,并入计税依据征税,否则不并入计税依据征税。4.支付的控购费(行政性收费),不并入计税依据征税。5.收取的各种费用一并在一张发票上难以划分的,作为价外收入计算征税。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

1.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一般以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2.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凡纳税人无法出具有效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四)最低计税价格

1.底盘发生更换,其计税依据按最新核发的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2.减税、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

应纳税额=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税率

3.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按同类新车最低计税价格。

三、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5.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6.农业三轮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7.(新增)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四、退税制度

1.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3)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2.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高频考点】车船税法

一、征税范围:车辆、船舶,是指:

(1)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二、税目和计税单位

税目

计税单位

备注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每辆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商用车

客车

每辆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货车

整备质量每吨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

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其他车辆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每吨

不包括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

摩托车

每辆

船舶

机动船舶

净吨位每吨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游艇

艇身长度每米

【注意】1.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2.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税额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可以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月份=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3.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4.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四、税收优惠

(一)法定减免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法应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5.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均应符合规定的标准。

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二)特定减免

1.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

2.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

3.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5年内免征。

【高频考点】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和税目

【重要考点】

一、纳税义务人

1.立合同人:是指合同(包括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的当事人,不包括担保人、证人、鉴定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他与纳税人负有同能的税收法律义务和责任。

2.立据人: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

3.立账簿人:是指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4.领受人:是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注意:对于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纳税人。

二、税目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体税目有10个。

(1)购销合同(0.3‰):①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应税凭证。②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的购售电合同属于购销合同,电网与用户之间的供用电合同不征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0.5‰):注意修理、修缮、印刷广告、测试、测绘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5)财产租赁合同(1‰,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签订的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0.5‰)

(7)仓储保管合同(1‰)

(8)借款合同(0.05‰):融资租赁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1‰):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0.3‰):包括技术咨询、转让、服务合同。其中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不包括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花。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和专利实施许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营业账簿:资金账簿(“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和其他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第2篇】车辆购置税免征图册

化妆品广告不得宣传有医疗作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助力企业担保融资!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动产和权利担保在全国实行统一登记。原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和人民银行承担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以及存款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等登记,改由人民银行统一承担,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此前已作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的,不需要重新登记。对新登记的,由当事人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和你我生活有关的这些信息,要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制定或者修订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要重点推进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

零关税!涉及抗癌药、罕见病药品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关于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对第二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以及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

新变化!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月份暂不预扣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公告》主要优化了两类纳税人的预扣预缴方法,提醒注意相关适用条件。

这些车辆免征购置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此外,《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是指采用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等方式固定安装专用设备或者器具,不以载运人员或者货物为主要目的,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专项作业的车辆。

打击执业药师“挂证”,信用“黑名单”警告!

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通知》提出,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过渡期内,加强对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和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其注册证书并坚决予以曝光;还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我国将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生态环境部停止受理和审批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申请。

休养生息!这些水域10年禁捕

农业农村部制订《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确保自2023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即“一江、两湖、七河”)等重点水域实行10年禁捕,巩固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成果。

全面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

住建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共服务平台及微信小程序向社会公众提供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信息公开查询以及二维码扫描验证服务,并向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时共享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信息,实现施工许可电子证照跨地区的互联互通

来源:中国政府网

【第3篇】车辆购置税如何退税

导读:企业购置车辆,在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且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如果车辆因为质量等关系退回,那么可以申请退回车辆购置税。如何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手续?

1、车购税退税申请表原件两份: 单位需盖公章。(退税申请表一般国税局有)

2、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完税发票。

4、原购车发票复印件一份,原车辆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5、需要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由销售商(4s店) 开具的负数发票报税联原件一份。

车辆购置税退税要求:

(依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第十六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以下简称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按下列情况分别提供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第十八条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减)税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和《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以下简称免税申报表),除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分别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四)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九条 车辆购置税条例第九条“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列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的车辆。

第二十条 纳税人在办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申报时,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据免税图册对车辆固定装置进行核实无误后,办理免税手续。

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定期编列免税图册。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完税证明管理,不得交由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核发。主管税务机关在税款足额入库后发放完税证明。

如何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手续?准备上述所说的资料,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以下简称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第4篇】2023年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

政策沿革

1、1985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布〈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的通知》(国发〔1985〕50号),决定从1985年5月1日开征车辆购置附加费;

2、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

3、2023年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公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4、202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购税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5、2023年4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公告2023年第18号)发布,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试点地区范围扩大到全国,同时决定在2023年7月1日起,按照《车购税法》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6、2023年5月23日,《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1号)发布,明确了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7、2023年6月28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5号)明确了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

一)纳税人、税率和征收机关

二)应纳税额和应退税额

三)计税价格

四)税收优惠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

新旧主要变化点

一)应税车辆范围调整

《车购税法》规定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注意:《车购税法》并非取消农用运输车的纳税义务,而是不再使用“农用运输车”称谓,与汽车管理相衔接,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2004版)中,三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三轮汽车,四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低速货车。

二)取消了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

1.《车购税法》取消了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2.《车购税法》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不再按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征收。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车购税法》规定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再由主管税务机关按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车购税法》规定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再按照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三)计税价格不再包括价外费用

《车购税法》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与《暂行条例》相比计税价格不包括价外费用。

四)规定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购税法》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而《暂行条例》只规定了税款缴纳时间。

五)免税范围扩大

《车购税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增加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两项免税项目。

六)吸收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有关内容

《车购税法》规定:

1.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2.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七)新增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

《车购税法》规定税务机关和公安、商务、海关、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建立应税车辆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及时交换应税车辆和纳税信息资料。

八)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

《车购税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第5篇】车辆购置税怎么代缴

在4s店购车,还有很多项费用的支付,除了车价,保险,贷款,手续费等。还有一项费用,虽然不是4s店收取的,但是很多时候是由4s店代为缴纳的,那就是车辆的购置税。既然是4s店代缴的,那么很多粉丝朋友就问到了,这个车辆的购置税如何计算,这个费用4s店代缴会不会是个坑,到底这个车辆购税的费用是多少呢?接下来,跟随小皮车爸一起来看看。

其实车辆购置税是在购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费用支出,费用的金额还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先说明一下,目前新能源车车型,在政策指定的目录里面的,是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免征日期是到2023年的12月31日。也就是说,购买指定目录内的新能源车型的,就不用操心这个车辆购置税了,直接忽略就可以了。

那么,目前还是占大多数的传统家用车型,车辆购置税什么时候缴纳,是怎么计算的,又是在哪里缴纳呢?

车辆购置税是按照《车辆购置税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来计算。车辆购置税属于国税的征收范围,在国家税务局缴纳的。

车辆购置税有固定的计算公式的,不过有很多种算法,按照小皮车爸的惯例,简单的计算公式就是:车辆购置税金额=购车发票上的价税合计金额÷1.13x10%,再通俗一点就是:车辆购置税金额=裸车价÷1.13x0.1。为什么除以1.13,因为车价已经包含了13%的增值税,看一下购车发票上面的详细税费就明白了,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是车价的10%,这个车价是不包含增值税的,所以要把增值税除掉,不然就是重复征税了。

举个例子吧,裸车价119800元的车,应缴的购置税=119800÷1.13x0.1=10601.77元,车辆购置税就是这么来计算的。其实吧,我们自己是不用去计算的,国家税务局有全国联网的计税系统,在车辆出厂时就已经记录了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金额。只需要提供车辆合格证的二维码扫描,直接就缴纳对应的车辆购置税的,压根就不需要根据发票金额去计算的。

车辆购置税什么时候缴纳呢?根据相关规定,在车辆办理登记注册之前,就需要缴纳车购置税,也就是在车辆上牌之前,就需要先把购置税交了。现在很少有车主自己去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吧,一般都是交由4s店办理的,那么这10万块的车,1万多的购置税交给4s店办理,这其中有没有像网传的那么多坑呢?

答案是,只要我们注意索要相关凭证,车辆购置税没有什么坑的。前面说了车辆购置税的金额是有全国联网的国税计税系统的,扫描合格证缴纳,不存在金额的变动。并且购置税的缴纳,一直以来仅支持刷卡,现金是不支持的,交易都会有记录。再有,车辆购置税缴纳之后,会有电子版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同时会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的。金额无变动,有记录,有发票,国税局刷卡,不存在什么坑的。当然了,至于说不提供发票的,那你就懂了。

说在最后,车辆的购置税是需要在车辆上牌之前去缴纳的,具体计算按照裸车价÷1.13x0.1公式来计算。不要想着低开发票,可以少交购置税,购税金额是国家税务局全国系统联网计税,不是靠发票来计算的。车辆购置税缴纳之后,我们注意索要相关完税证明及发票,车辆购置税就这么简单。关于车辆购置税你还有什么疑问呢?赶紧评论、留言,或者私信@小皮车爸,会及时回复的。

【第6篇】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为

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指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车辆购置税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并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

(一)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相关链接1:

所称购置,指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资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相关链接2:

所称单位,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

相关链接3:

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既包括中国公民又包括外国公民。

(二)、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三)、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税率

车辆购置税采用10%的比例税率

2.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购买的应税自用车辆包括购买自用的国产应税车辆和购买自用的进口应税车辆,如从国内汽车市场、汽车贸易公司购买自用的进口应税车辆。

(3)价外费用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违约金、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销售方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入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4)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

3.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相关链接4:

最低计税价格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4.其他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5.应纳税额的计算

(1)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3)纳税人自产自用、受赠使用、获奖使用、以及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凡不能取得该车型车辆的购置价格。或者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应征收的车辆购置税:

应纳税额=最低计税价格*税率

(四)、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重点)

法定减免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自2023年1月1起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5)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6)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7)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其他情形,按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a.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讯、联络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

b.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c.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五)、征收管理

1.纳税申报

(1)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税款应当一次缴清。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2)纳税人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资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3)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2.纳税环节

(1)车辆购置税的征税环节为使用环节,即最终的消费环节。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2)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买已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3.纳税地点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主管部门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避税制度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3)车辆退回企业或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缴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考点一: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1.购买使用行为。2.进口使用行为。3.受赠使用行为。4.自产自用行为。5.获奖使用行为。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

a.销售应税车辆的行为

b.购买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d.获奖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正确答案』a

考点二: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典型例题】

【例题1·单选题】下列不符合车辆购置税规定的是( )

a.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产自用行为

b.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外国公民

c.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

d.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包括农用运输车

『正确答案』b

【例题2·多选题】单位或个人购置下列车辆应按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有( )。

a.大客车 b.摩托车

c.有轨电车 d.机场客用车

e.三轮农用运输车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三轮农用运输车免税

考点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典型例题】

【例题1·单选题】某汽车制造厂2007年9月将自产轿车l0辆向某汽车租赁公司进行投资,双方协议投资作价120000元/辆,将自产轿车3辆转作本企业固定资产,将自产轿车4辆奖励给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该企业生产的上述轿车售价为180000元/辆(不含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对同类轿车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50000元/辆。该汽车制造厂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

a.45000 b.54000

c.252000 d.306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该汽车制造厂只对转作本企业固定资产的3辆轿车纳车购税180000×3×10%=54000(元)

【例题2·单选题】张某购买轿车一辆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l75500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2340元,车辆装饰费4000元,支付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等5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销售公司开具统一发票。张某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

a.15000 b.15200

c.15969.23 d.1868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按销售公司统一开具发票上的金额计税。(175500+2340+4000+5000)/(1+17%)×10%=15969.23(元)

【例题3·单选题】某医院于2006年6月购置一辆救护车,支付含增值税价款150000元,该车使用年限为10年。2008年6月该医院将该救护车改为9座小客车,同类型小客车最低计税价格为140000元。该医院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

a.10256.40 b.11200

c.14000 d.9572.6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4000*(1-2*10%)*10%=11200

【例题4·单选题】张某2023年9月购买一辆1.6升排量的小轿车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175500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1170元,车辆装饰费4000元以及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5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销售公司开具统一发票。张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元。

a.7500.00 b.7934.62

c.9283.50 d.15869.2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自2023年1月20日起,1.6升排量的小轿车的车辆购置税税率减半征收。

车辆购置税=(175500+1170+4000+5000)÷1.17×10%×50%=7934.62(元)

【例题5·单选题】某公司2023年10月接受捐赠小汽车10辆,该小汽车为1.8升排量,成本为100000元/辆,成本利润率为8%,市场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40000元/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30000元/辆。该公司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元。

a.108000 b.130000

c.140000 d.1638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该公司应缴纳车辆购置税=140000×10%×10=140000(元)

考点四:税收优惠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下列符合车辆购置税减免税规定的是( )

a.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自用车辆

b.中国人民解放军自用的车辆

c.设有固定装置的运输车辆

d.农用运输车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三轮农业运输车免税。

考点五:申报与缴纳

【典型例题】

【例题1·单选题】下列关于车辆购置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纳税人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向车辆销售商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购置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购置自用的应税车辆,应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d.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自进口之日起90日内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应为纳税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选项c、d都应为60日

【例题2·单选题】下列税款缴纳方法中,不属于车辆购置税税款缴纳方法的是( )。

a.自报核缴 b.集中征收缴纳

c.代征、代扣、代收 d.查验征收

『正确答案』d

【例题3·多选题】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除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外,还应同时提供( )。

a.车主身份证明 b.车辆价格证明

c.保险缴纳证明 d.车辆合格证明

『正确答案』a

【第7篇】车辆过户后用重新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吗

不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应当持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没有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

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需要提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4号)、《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第15号)规定,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4.车辆价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6.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凡纳税人能出具有效证明的,计税依据为其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免税。

森林消防部门购买后只需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不需缴纳车辆购置税。但该办法第五条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8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核查共享

今(1)日,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从重庆市税务局获悉,即日起,纳税人在重庆市、浙江省(含宁波市)、广东省(含深圳市)、甘肃省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可在重庆市网上税务局缴纳车辆购置税,不用到税务部门办理。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不需向其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图片来源网络

车购税网上交

省时又省事

“网上办,比以前方便多了。”刚刚自行办理了车购税申报缴纳和车辆登记的任先生表示,2023年第一次买车的时候,他花了800块钱找人代办。2023年自己办理车辆上户,跑了办税大厅和车管所。因为很多数据信息需要手动录入,办理时间较长,而且需要部门间跑路排队,当时资料没带全还回去拿,所以前前后后花了近3天才办完。现在,车购税网上交,直接到车管所上牌,不仅节约了时间,还省了代办费。

具体办理流程是,车购税纳税人登录重庆市网上税务局,通过“特殊申报业务”菜单快捷进入车购税申报界面,勾选车辆登记地和发票代码,输入8位发票号码,后续流程全部由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核对无误后可直接进行缴税。未注册重庆市网上税务局的纳税人,可以在网上税务局首页直接点击“车购税快捷申报”按钮,无需注册登录,填写并提交购车人主要信息及发票号码后,快捷进入后续申报缴纳流程。

前台办事压力减小

一天能多办30辆车

重庆市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一分所(巴山车管所)里,民警们对车购税电子信息交换感觉很方便。民警段敏表示,车辆上户需要核对车辆合格证、保险、发票、车购税完税凭证等资料。以前,车购税相关数据都需要手工录入,17位字母加数字的车辆识别代号错一位,系统就会进入‘嫌疑车辆调查’,要一天时间来解决。现在自动带出所有车购税相关数据,自动核查,工作人员办理时间减少,市民等待时间少,发票真伪也有保障,很实用。

“市交巡警总队为此次试点购买了新服务器和电脑,保障数据交换储存和前台服务更便捷。以前审核纸质凭证易错,人工辨识也存在较大风险,现在录入车辆识别代号,1秒钟全部带出,减轻了前台办事压力,按我们的业务量,节省出来的时间,一天能多办30辆车。”重庆市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科信科科长李春雨说。

车购税网上办理相关提醒

“车辆购置税缴纳方式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今年4月,重庆税务部门遵循‘机构改革 服务先行’理念,开发‘易申报’车购税网上申报缴纳系统,车购税网上可以缴纳,但因为车辆上户仍需纸质完税凭证,纳税人还是需要到税务局打印。这次电子凭证改革,纳税人缴纳车购税完全不用到税务部门了。”重庆市税务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副处长包刚表示。

另外,重庆市税务局提醒,纳税人在今年10月31日以前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的,仍要凭借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业务。如需在今日以后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换证、补证业务,税务机关仍然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试点期间内在重庆市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的纳税人,可凭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到非试点地区税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同时,在进行车购税网上申报时,购销发票如果为外地发票,需要录入相关发票信息,代办单位需事先经税务机关授方可办理申报。在网上缴纳税款时,由于个人银行卡每日单笔支付限额不同,如果车辆购置税数额超过限额,可能导致扣款失败,纳税人可提前与银行沟通。

重庆晚报慢新闻全国爆料热线:(023)966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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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范圣卿

【第9篇】车辆购置税驻外使馆人员回国

自2023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新购置税法”)将取代实施了18年之久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正式施行,税率为10%。

此前备受关注的问题,购买新能源车要交购置税么?今天有权威回应来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刚刚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对留学回国人员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购置新能源汽车均免征车辆购置税等6种情况,继续执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继续执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情形包括:

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有关规定执行。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172号)有关规定执行。

4、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69号)有关规定执行。

5、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6、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7、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立思辰留学360指出,早在1992年10月,为具体落实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方针,七部委(海关总署、国家计委、国务院经贸办公室、财政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和进修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其免税限量和从境外带进的外汇额度内,可用现汇购买国产免税汽车一辆,以鼓励在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自此国产合资汽车生产企业响应国家号召,陆续开始面向回国留学生群体开展免税优惠购车业务。

——何类人群为留学回国人员

以学习和进修为目的(无论公派或自费);

在国外(及港澳地区)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求学;

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

1. 留学一学年以上;

2. 完成学业或进修结束后两年内回国定居工作;

3. 毕业或进修结束后首次入境未超过一年;

4. 有免税指标(学习期间内连续在外180天可计为一个免税指标)*

*截算学习期间内的任意时间段符合停留条件(180天)即可,并且只要这段时间段内中途回国停留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按30天计)可连续计算。

*如果在回国入境时携带了需申报的免税物品(每件物品占用一免税指标)并填报了旅客行李申报单,应在申请购车同时出示

注:如有调整,以国家相关规定政策为准。

留学回国人员购车享受的优惠政策

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留学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可享受以下的税收优惠:

1. 减、免进口零配件海关关税

2. 免征车辆购置税(约为车辆市场指价格的10%)

所需材料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原件)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联(白色,本人留存)、二联(粉色,申报时交海关)。

*回国前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组(处)开具)

2. 《毕业证书》(攻读学位的学生提供) 或《学习证明》(访问学者提供)

3. 身份证(军官证)

4. 户口本 (卡、页)

5. 护照(记录学习期间全部出入境记录内容)

6.《自用物品申请表》(申报前在主管地海关领取)

7.《代理服务委托书》(申报前与我公司签订)

8. 印件及所需其他材料*

*《暂住证》等当地海关及其他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购免税车以人民币付款

——委托服务须先签订委托书,持委托书再到海关申请办理关封(委托书要封入关封内)

——免税指标申请须在学业结束之后的首次入境一年之内在户籍地海关办理。

【第10篇】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传真有效吗

今天中公会计实操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会计实务热点内容——关于车辆购置税那些事儿~

1、车辆购置税的购置是指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2、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怎么计算?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例:李群购买一辆小轿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为22.6万元,“不含税价格”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本例中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为20万元,应纳车购税为20×10%=2万元。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例:某企业从境外购买一辆自用的小汽车,报关进口时缴纳关税7.5万元,缴纳消费税12.5万元,《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关税完税价格为30万元。该企业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该进口车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关税(7.5万元)+消费税(12.5万元)=50万元,应纳车辆购置税为50万元×10%=5万元。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3、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有变化吗?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2023年7月1日《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前后都没有变化,不会导致购车成本的上升。

4、购置哪些车辆应当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上述应税车辆的都应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

5、车辆购置税申报时纳税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车辆合格证明为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境内购置车辆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其他有效凭证,进口自用车辆为《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属于应征消费税车辆的还包括《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这些凭证的目的是为了准确确定计税依据。

6、购置应税车辆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按不同的购置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进口之日,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三)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

7、车辆购置税之购买自用车辆计税价格新变化

2023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8、我公司购买一台车,要申报车辆购置税,需要在《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吗?

需要。单位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在申报表“纳税人声明”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对申报表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在税务机关现场办理时,税务机关提供申报表免填服务,仍需要单位纳税人加盖公章。若纳税人不方便携带公章到现场加盖,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下载申报表,按要求自行填写申报内容并加盖公章后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

9、买新车,车辆购置附加税怎么算?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

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如果消费者买的是进口私车,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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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车辆购置税是什么发票

新机制:缴纳车辆购置税按发票电子信息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应税车辆,自2023年2月1日起,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宁波市四个地区(试点地区)试点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应用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机制扩大到全国其他地区(其他地区)。

缴税:试点地区自2023年2月1日起、其他地区自2023年6月1日起,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以发票电子信息中的不含税价作为申报计税价格。纳税人依据相关规定提供其他有效价格凭证的情形除外。

退税:对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应税车辆,新机制实施前,税务机关以纳税人提供的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申报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的相关业务;新机制实施后,税务机关以金税三期系统中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申报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的相关业

新旧机制的区别:对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应税车辆,新机制实施前,税务机关以纳税人提供的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申报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的相关业务;新机制实施后,税务机关以金税三期系统中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申报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的相关业务。

【第12篇】车辆购置税纳入固定资产

新车辆购置税法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那么,车辆购置税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因此,车辆购置税应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今天,帅创会计小编罗列的这个5个问题带你认识新车辆增值税!

一、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怎么规定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二、以购买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车辆需要交车辆购置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三、车辆购置税如何征收?购买二手车需要交车辆购置税吗?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四、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是多少?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五、哪些车辆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六)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七)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八)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九)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十)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十一)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以上就是车辆购置税的一些内容知识,你都了解了吗?了解、学习更多会计知识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关注【帅创会计】网站。

【第13篇】购置税车辆计税价格

问: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怎么计算?

答: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例:李群购买一辆小轿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为22.6万元,“不含税价格”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本例中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为20万元,应纳车购税为20×10%=2万元。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例:某企业从境外购买一辆自用的小汽车,报关进口时缴纳关税7.5万元,缴纳消费税12.5万元,《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关税完税价格为30万元。该企业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该进口车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关税(7.5万元)+消费税(12.5万元)=50万元,应纳车辆购置税为50万元×10%=5万元。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第14篇】车辆购置税纳税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十一条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三、购置应税车辆的纳税人,应当到下列地点申报纳税: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15篇】税务局办车辆购置税

近日,本溪县税务局车辆购置税业务正式进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实现新车缴税、注册上牌只进“一个门”,能办“两家事”,办理新车业务的人员只需跑一趟车管所大厅即可享受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缴税、上牌等相关手续“一站式”服务,极大节约了办税办事成本,受到纳税人一致好评。

纳税人:以前我们办这个业务需要两边跑,税务办税厅那边还挺远的,现在都在一起了,给我们带来挺多方便,感觉这个挺好。

据了解,车辆购置税窗口成功进驻车管所大厅是县税务局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又一次跨部门合作,是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又一重要举措。截至目前,车辆购置税窗口已成功办理70多笔相关业务。

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 霍延瑞 :下一步,县税务局将继续秉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关纳税服务”的工作理念,结合县内实际,聚焦纳税人日常办税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规范办税服务厅前台受理工作,完善、落实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二维码”一次性告知等服务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改进纳税服务工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车辆购置税分局总结(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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