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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征求意见(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2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车辆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车辆购置税征求意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车辆购置税征求意见

【第1篇】车辆购置税征求意见

车辆购置税实施10多年来,税制要素基本合理,征管效率较高。从实际执行情况看,不需要进行大的调整,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实现车辆购置税平转立法。

此外,为减少纳税人负担和征纳矛盾,《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

8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稿)》。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采取税制平移的方式将此前国务院有关条例上升为法律,同时对少数征税事项进行合理调整

“两部门就制定车辆购置税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举措。”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说,制定车辆购置税法有利于完善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增强其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更好保护纳税人权利。

车辆购置税制度对于组织财政收入、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引导汽车产业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我国自2001年1月起对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10%。截至2023年底,全国累计征收车辆购置税22933亿元,年均增长17%。其中,2023年征收车辆购置税2674亿元。

车辆购置税实施10多年来,税制要素基本合理,征管效率较高。两部门表示,从实际执行情况看,不需要进行大的调整,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实现车辆购置税平转立法。因此,《征求意见稿》延续了现行规定,车辆购置税税率仍为10%,确保了税法平稳实施。

同时,根据情况发展变化和税收征管实际,《征求意见稿》对应税车辆分类、计税价格核定方法等少数事项进行调整,使税制更加科学合理。

《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对此,两部门表示,目前车辆销售市场集中度高、价格公开透明、发票管理严格,纳税人虚假申报计税价格的可能性较小,车辆购置税征管风险可控。为避免税务机关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与纳税人实际购车价格出现差异而增加纳税人负担,减少征纳矛盾,不再设定最低计税价格。

注:文章来源湖北省财政厅,评价中心综合整理编辑。

【第2篇】2008车辆购置税

房产税优惠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期限

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1986〕财税地字第8号

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征免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1987)财税地字第21号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9〕264号

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42号

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97号

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125号

7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0号

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3〕149号

9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36号

1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39号

1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营业税房产税的通知》

财税〔2004〕123号

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4〕839号

1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6〕17号

1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86号

1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

1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62号

17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企业和单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90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产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94号

19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30号

2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8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客机和大型客机发动机整机设计制造企业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33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7号

23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20号

2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1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2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6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4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7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6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38号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供暖结束

29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0

《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通知》

陕财税〔2019〕5号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期限

备注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72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69号

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04〕66号

自2004年10月1日起

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01〕39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

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自2023年7月1日起。

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10〕78号

7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06〕176号

8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车辆移交地方管理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63号

9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车船税优惠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

文件号

期限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19号

2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74号

3

《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车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8号

【第3篇】车辆购置税缴纳时间限制

汽车产业一直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面临全球经济放缓情况,我国为有效让利与民,刺激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近期出台了对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的惠民政策,对近期有计划买家用燃油车的朋友来说非常利好。具体减征政策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减征幅度

减征50%

就是说在原来燃油车按照购车发票金额10%税率计算车购税的基础上减征一半,广大购车人只用缴纳原来一半的购置税。

例:小李购买一辆不含增值税10万元的家用轿车,原来需要缴:10万乘以10%=1万元;现在只用缴:10万乘以10%除以2=0.5万。

优惠车辆范围

单车价格不超过30万元,且排量在2.0升及以下的排量的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政策执行时间

车辆购置时间在2023年6月1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日期以购车发票或进口时关税缴款书开具时间为准。

最近有计划购车的朋友,可要注意政策执行时间及范围哟,不要忙碌中忘记这购车一利好,毕竟对于我们普通百姓来说确实省下来一笔不小的费用。

【第4篇】车辆购置税按发票

今年7月1日,车辆购置税法开始实施,请注意,这是法律,不是以前的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的税收立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有人说虽然改成了法律,但是新瓶装旧酒,本质上并没有变化,这么说有一定道理,政策得讲究个稳定性,变化太大也让人难以适应啊,但是笔者认真研读了车辆购置税法,感觉还是有所变化的

买过车的都晓得,有的时候我们为了少交点税,往往会让车商把发票上的价格开的低一点,因为车辆购置税就是车辆价格的10%,但这种办法,你能想得到,国家岂能不知道?因此,国家设置了一个最低计税依据,也就是国家指导价,当你的购车发票价格超过国家指导价格时,以发票上价格为准,当发票价格小于国家指导价格时,以国家指导价格为准,这就降低了你的避税空间

但是,新的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后,我惊奇的发现,国家指导价格不复存在,

车辆购置税第六条规定的计税价格如下: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规定了具体的操作办法: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上面这段文字可以说取消了国家的指导价格,相信纳税人,同时也还责于纳税人,毕竟发票上面的价格太低,税务局还是有办法的,因为我们还有一部税收征管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 第九条也明确规定: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征收税款。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税务机关应当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最后,虽然国家取消了国家指导价格,但是我们最为诚信的纳税人,还是要遵守税法的,毕竟发家致富不是靠偷漏税得来的

最好说的其他的,农用运输车要缴纳车辆购置税法 ,按照现行规定,要交

【第5篇】怎么退车辆购置税

一台车,要交很多的税,像消费税,这是对厂家收的,但这笔钱最终也要折进成本,算在车价里。此外还有购置税,这个就是咱们个人收的,大约为车价的10%,这个税也是必须要交的,没这个证明,也就无法上牌,这样车子买来也没用,上不了路。但购置税也是很大的一笔费用,对咱们买车,也会造成一定的压力。交通部:购置税7月调整!买这些车不交购置税,购置税还能轻松退!

打开百度app,查看更多高清图片为了减缓大家的压力,交通部决定对购置税进行调整。首先,从六月起,全国各地就已经开始推行购置税的电子证明。大家知道,在后期上牌,或者是遇到查税的时候,咱们必须出示购置税的证明,以往都是纸质版的,咱们上牌后随手一丢,再用时都不知放哪了,再去补办也很麻烦,要走各种流程,很耽误时间,如今有了电子版,就再也不用怕会整丢了。

其次,根据新的政策,购置税的比例虽还是10%,但计算的方式与以往也有些变动。大家知道,以往的购置税,都是根据官网的指导价定的,有时咱们趁着促销,以更低的价格买来车子,譬如说用8万的价格,买来一台原本9万的车,交税却还按9万来交,无疑很亏。但按照现在的计算方式,就是照着成交价来交。若是买一般的车子而言,购置税也会相应减少,其实还是蛮贴心的。

此外,一些特殊用车,像是公共汽车、消防用车、急救用车等,买这些车不交购置税,这一点也是比较贴心的。当然,这些车子虽跟咱们有一定的影响,但并非那么“切身”。目前针对个人免税的车子也有电摩、新能源驱车。但有一点也应注意,根据之前的规定,新能源车的免税期限只到2023年12月31日,也就是过了明年底,很可能也要交购置税了,因此有打算的人出手也要及时,可以省下很多的钱。

在退车的时候,购置税还能轻松退,假如车子出现故障,需要退车的时候,可以要求厂家将购置税一并返还。当然了,根据目前的三包政策,想退一台车并不很容易,车主维权也比较困难,相关的法规,也还有一些不足的地方,相信有部门也已经注意到这一点,能够不断推出新的政策,降低咱们买车难度的同时,也让咱们更加省心。

【第6篇】车辆购置税退税制度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第7篇】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1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第8篇】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1.车辆购置税: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2. 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3. 计税依据:应税车辆的价格,不含增值税款。 10%

4.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因代办牌照收取的车辆牌照费、因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因代办缴税收取的车辆购置税税款不计入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21年6月王某从汽车4s店购置了一辆排气量为1.8升的乘用车,支付购车款(含增值税)226000元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支付代收保险费5000元并取得保险公司开具的票据,支付购买工具件价款(含增值税)1000元并取得汽车4s店开具的普通发票。王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

(226000+1000)/1.13*0.1=20088.5

某汽车贸易公司2023年6月进口20辆小汽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12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40万元;3辆企业自用,5辆用于投资,投资合同约定每辆含税价格为45万元。该汽车贸易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小轿车关税税率 30%、 消费税税率 12%)

25*0.3=7.5 关税

25+7.5)/0.88=36.93

36.93*3*0.1=11.08

5.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6.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7.接受投资入股的车辆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应该由接受投资方一方缴纳车辆购置税

8.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9.减免税条件消失的: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

10.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

11. 纳税人购置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购置自用的应税车辆,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第9篇】车辆购置税发票没有

‍‍各位纳税人,你们在申报车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残保金、车辆购置税等税源时,遇到过什么问题呢?有没有遇到过这些问题呢?比如,车船税税源信息采集不了,提示“车辆识别号不能重复”,无法采集?打开残保金,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存在逾期未申报记录”?车辆购置税申报时无法获取发票数据?申报工会经费时找不到工会经费申报模块?系统菜单没有显示财务报表?

诸如此类问题,不仅困扰着一般纳税人,也困扰着小规模纳税人,接下来,小金会对以上问题以及一些可能会遇见的问题进行解答,有迷惑的小伙伴,请接着往下看吧!

1. 打开文化事业建设申报表,提示:异常原因: 1010330006000013:该缴纳义务人未进行文化事业建设费信息登记。

答:纳税人没有进行文化事业建设费信息登记。文化事业建设费,除了做税费种认定外,还需要做文化事业建设费信息报告登记,不然无法申报。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进行登记,或在大厅登记处理。

2. 打开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提示:“异常原因:上期末申报:征收项目:文化事业建设费品目: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未申报。”

答:需要先把上期未申报问题处理,再申报当期申报。

3. 车辆购置税申报界面无法获取发票数据?

答:点击查询、获取发票信息后,仍未带出对应发票信息的情况下,请核实发票状态是否是正常填开状态,发票票面信息是否输入正确。发票是否上传成功。

4. 自然人登录申报车船税,点击申报报错提示“调用系统服务出错,异常所在server名huhd_gxsw_svr006,所属应用:核心征管后端,异常原因:1010010097000045:未查询到管理机关对应的核算机关配置信息,请到dm_qx_znjgdzb表中配置,管理机关代码为:14501000000”。

答:因对应核算机关配置信息不全造成,需及时联系当地税务部门解决。

5. 车船税税源信息采集不了提示“车辆识别号不能重复”,无法采集?

答:该车辆税源信息已经被其他企业采集过,不能再电税重复采集,需要联系所属税局处理。

6. 纳税人有残保金的税费种认定信息,但是系统菜单没有带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报报表。

答:请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看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什么时候开始认定有效。如果是完整年度的,需要点击我的信息—同步注册信息—保存即可(税费种认定中需要认定有完整的年度,系统才会带出相应菜单)

7. 纳税人打开残保金,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存在逾期未申报记录”。

答:系统中存在未申报记录造成。确实已经申报,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8. 为什么在系统菜单栏没有显示有财务报表?

答:您好,请核实以下情况:财务制度备案是按季报,仅在1、4、7. 10月季报期及年报期显示财务报表,非季报期无需进行财务报表报送;财务制度备案是按年申报,仅在年度申报期显示财务报表申报模块。

9. 会计制度备案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模块选择不了资料报送小类,提示:您没有季度或月度财务会计报表备案信息,请及时办理备案,路径:【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答:用户是有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但备案的财务报表没有认定信息按月或按季报,因此不能选择季度或月度,请重新备案。

10. 财务报表的年初余额、上年金额不对,可以手工修改吗?

答:您好,系统上财务报表年初余额可以修改。请您在财务报表上方【修改年初余额】前面打钩,打钩后在报表对应行次双击就可以手工修改。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你们在申报这些税源时还遇到过什么问题呢?欢迎评论区留言,大家探讨探讨!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私信或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

来源:网络资料,由金岛商务整理发布,引用或转载,请注明转自金岛商务。如有侵权,联系,予以修正致歉。

【第10篇】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解读

车辆购置税法

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是指:(掌握)

1.购买使用行为;

2.进口使用行为;

3.受赠使用行为;

4.自产自用行为;

5.获奖使用行为;

6.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

a.购买使用行为

b.进口使用行为

c.受赠使用行为

d.获奖使用行为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以上选项全部正确。

(二)征税范围

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由国务院决定,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扩大或缩小。

知识点:税率与计税依据

(一)税率

统一比例税率10%

(二)计税依据

应税车辆的价格

知识点:税收优惠

(一)减免税规定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下列情形,按照规定免税或减税

(1)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

(2)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5.农用三轮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6.(新增)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了解办理减免税手续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退税

纳税人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但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需要办理退还车辆购置税的,由纳税人申请,征收机构审查后办理退还车辆购置税手续。

知识点: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1.纳税地点

(1)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一车一申报

3.纳税期限——60日内申报纳税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

自购买之日(即购车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日期)起60日内申报纳税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

自进口之日(报关进口的当天)起60日内申报纳税

(3)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

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4)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

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

(二)纳税环节——使用环节,即最终消费环节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即最终消费环节缴纳。

一般情况下,二手车不缴车辆购置税: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须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2023年2月购进三辆轿车,其中两辆是未上牌照的新车,不含税成交价120000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同类型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10000元;另一辆是从某企业购入已使用3年的轿车,不含税成交价60000元。甲企业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

a.22000

b.24000

c.28000

d.30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纳车购税=120000×2×10%=24000(元)

(三)车辆购置税的缴税管理

缴税方法

(1)自报核缴;

(2)集中征收缴纳;

(3)代征、代扣、代收。

(四)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制度

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额全额退税;

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3.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例题·多选题】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有( )。

a.被盗的车辆

b.因自然灾害被毁的车辆

c.车辆退回经销商

d.车辆退回生产企业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时,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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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免征车辆购置税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2023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八条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第九条 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第十一条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第十四条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第十五条 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第十六条 税务机关和公安、商务、海关、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建立应税车辆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及时交换应税车辆和纳税信息资料。

第十七条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12篇】车辆过户后用重新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吗

不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应当持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没有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

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需要提供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4号)、《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第15号)规定,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4.车辆价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6.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凡纳税人能出具有效证明的,计税依据为其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免税。

森林消防部门购买后只需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不需缴纳车辆购置税。但该办法第五条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13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表样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第4号)规定:“纳税人到银行办理车辆购置税税款缴纳(转账或者现金)由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库传回的《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联次发放完税证明;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电子方式缴纳税款的,税款划缴成功后,主管税务机关即可发放完税证明;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以现金方式缴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收取税款后即可发放完税证明。”

【第14篇】车辆购置税需要什么

来源:找法网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也就是说,车辆购置税是一种财产税,主要针对购置规定车辆时征收,购置税一般只面向新车收取,那么车辆购置税怎么算,需要交多少钱一年呢?

一、车辆购置税怎么算,需要交多少钱一年

车辆购置税应该交百分之十,车辆购置税是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来计算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

例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如果消费者买的是进口私车,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二、车辆购置税计算规定有哪些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以上就是关于车辆购置税怎么算,需要交多少钱一年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

【第15篇】车辆购置税减免税

5月3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6月1日是公告实施的第一天,

哪些车辆符合购置税减半条件?

昆明市场反响如何?

公告显示,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记者走访了昆明西市区几家汽车4s店,由于是工作日,来店里咨询、选购的市民并不算多。在汽车交付区,车主周先生刚刚完成了付款开票,成为这家4s店第一位享受到车辆购置税减半政策的车主。

车主 周先生:“我感觉挺好的,实惠到我们每个买车人,我是5月31日知道的,开发票刚好遇上,车价是78900元,原来车辆购置税是6900元,现在实际加下来是3450元,刚好一半。”

汽车销售人员表示,5月31日政策刚公布,就陆续接到客户的咨询,其中一些客户已经有了购买的意向。

云南金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一汽大众4s店销售经理 杨彦平:“我统计了一下,6月1日早上有七个以前购车观望客户主动发微信来问,销售顾问已经告诉客户可以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半,如果从6月1日开发票购买车的话,可以享受国家车辆购置税减半的补贴,并且像我们品牌的车型,只有唯一一款2.5t的车不参加,其它车型全部可以享受国家车辆购置税减半政策。”

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杨建:“从我这边统计数据,自5月31日下午到6月1日早晨,可能有三十多位客户打电话来咨询车辆购置税减免的事情,其中至少有20位客户明确表示会到店咨询和选购。”

销售人员介绍,这款指导价为69900元的汽车,按原有方式需缴纳车辆购置税为5974元,减半后只需缴纳2987元。另一款指导价为178700的汽车,按原有方式需缴纳车辆购置税为15273元,减半后只需缴纳7636元。

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杨建:“我们的车价从7万多到20万左右,从购置税减免的情况看,消费者能享受到三千到八千元补贴的实惠。”

6月1日是新政策实施的第一天,销售人员预计,未来还将对市场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

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杨建:“我相信这个政策公布以后,对汽车行业来说会有拉动作用,对消费者来说也是非常实惠的好政策。”

云南金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一汽大众4s店销售经理 杨彦平:“车辆购置税减半可以有一部分的刺激,但是增加的数量具体有多少,得看后续销量数据出来才知道。”

记者:崔光瑞 鲁小侠

编辑:梅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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