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税务知识
栏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交没交(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19 20:37:01 热度:3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营业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营业税金及附加交没交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营业税金及附加交没交

【第1篇】营业税金及附加交没交

我们偶尔都会有缺记性的时候,那么忘记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该怎么办呢?忘记了也不用太着急,只是会相对而言麻烦一些,请看下文。

忘记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怎么办?

案例:申报的金额,都是正确的,只是帐套中的计提错误了。5月计提了4月的营业税金及附加,6月多计提了一次4月份的营业税金及附加,7月没有计提怎么办?都已经结账了,在八月份来计提吗?现在该怎么做呢?可以把前面计提错误的以及没有计提的加起来看看和正确的计提金额相差多少,在八月份再补提可以吗?

答:建议就是在8月补提吧,因为报表都报出去了,你如果修改7月的数据,反而引起报表(主要是利润表)衔接上的错误。

【相关问题】:

我上个月忘记计提营业税及附加,这个月应该如何弥补呀?

答:补提计提时,你可以在你发现的月份进行账务处理的。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上缴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1月份忘记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值税已经申报,我该怎么缴纳上个月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答:正常申报,等着扣款,未计提的下月补做凭证就行了,企业所得税也是季度预缴,没关系的。

以上就是关于忘记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解决方法,经过这次的失误,小伙伴们一定要吸取教训哦,不要再忘记了,当月事当月算,就不会那么盲目焦急了,希望上文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内容尽在1992373858会计学堂。

【第2篇】2023营业税金及附加

所得税费用

关注确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2.计算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3.确定所得税费用。

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就是将来收回资产时可以抵税的金额。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

2.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就是将来支付时不能抵税的金额。

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将导致在销售或使用资产或偿付负债的未来期间内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

可抵扣暂性差异:将导致在销售或使用资产或偿付负债的未来期间内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期间费用

下列各项中,属于期间费用的有:

a .管理费用

b .销售费用

c .主营业务成本

d .其他业务成本

e .财务费用

【答案】abe

【例题】

下列项目中,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的有:

a.融资租赁的初始直接费用

b.行政管理部门的职工薪酬

c.购买股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证券交易印花税

d.企业应交的房产税

e.依据法院判决应承担的因对外提供担保而涉及诉讼的诉讼费

【答案】bde

【解析】选项a,承租人计入租赁资产的入帐价值,出租人计入应收债权的入帐价值;选项c,应该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第3篇】营业税金及附加内容

1:全面营改增后,税金及附加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这个“等相关税费”有没有一些说法?还是仅仅只是兜

底的条款?

答:《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

5403营业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

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相关税费。

与最终确认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相关的税费,在“固定资产清理”、“无

形资产”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包括以下内容:

[2009]3 号)第叁条、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

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

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

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

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

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

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叁)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

费、探亲假路费等。

依据上述规定, 法规条款若正列举后加等,表示等前不等后。若未正列举

加等或等等,表示等后。

如:相关的税费中的费用正列举包括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

不包括残保金。

2:残保金是放在管理费用中核算,还是在税金及附加列示?具体政策是如

何规定的?

答:《财政部关于编审 1997年度国有工业企业年度决算及有关财务问题的通

知》(财工字[1997]441号)第五条规定,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和因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计入企业管理费用。

据此,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计入企业管理费用并税前扣

除。

3:我公司为外资企业,现在股东想进行分红,但支付红利时遭到银行的拒

绝,理由是我公司未提取盈余公积。请问:是否有文件或政策明确要求必须

先提盈余公积才能分红?

答:《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

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

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叁十

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煺还公司。

据此,企业未按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

规定分配的利润煺还公司。

正达老师回答:

1:我单位有工会组织,镇工会给了 500 元的补贴,奖励给个人的,但是这

500元汇到了工会账户,请问这 500元怎么给个人合适呢?

答:付出去,写个支出凭单不就可以了。个人免个人所得税,有个支出凭单

就可以。

群内互动回答:(群内老师的解答,不代表正达的意见,仅供参考)

1:网站设计及开发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答:要。

2:过年带薪休假是叁天还是七天啊?

答:七天。

3:请问专管员怎么查询?

答:据说去大厅查。

4:请问我这个明明抄报完了,重复抄好多次了,但国税还是告诉我没抄报,

这系统会延迟吗?

答:我这个是小规模的抄报自动成功后截图,供你参考。

这个是状态查询,你自己查询下看看吧。

5:我司要聘用一个学生做兼职设计师,签订一年以上兼职劳动合同,但是

不给上社保,工资 3000,在账务上是否有风险?

答:账务中作为 管理费用—劳务费支出核算

6:问下税务带开的发票是个税还是?

答:增值税发票

【第4篇】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税金及附加

答:可以税前扣除的税金,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金及附加。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税金单独扣除。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故不在扣除之列。

税前扣除的确认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二)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三)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四)确定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五)合理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小编提示: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 ‰范围内,可据实扣除。以上的内容就是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税金及附加相关知识,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关于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具体内容,就请关注我们的会计学堂,海量的知识内容为您解答疑难。

【第5篇】财政部营业税金及附加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wind资讯提供数据,将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等数据缺损的上市公司剔除掉,得到可做同期比较的3151家上市公司资料。

这3151家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后,2023年承担约9173亿元营业税金及附加、8115亿元所得税,税费负担共计约1.7万亿。相较2023年1.9万亿,减少了约2500亿元。

财政部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近16万亿元,上市公司税费贡献占比约11%。因为增值税没有在利润表中体现,本报记者无法提取相关年度流量数据。因此1.7万亿的规模存在低估,上市公司税收贡献占比亦存在低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发现,2023年这3151家上市公司税费负担有所下降。剔除掉缺损数据,这3151家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同比分别增长9%、9%、6%。

2023年上市公司利润总额6%的增长,部分得益于减税降负政策。数据显示,企业税收负担在下降,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同比分别下降17%和2%。作为企业经营成本中的一项,营业税金及附加占当年营业总成本比重为3%,相较2023年的4%,下降约1个百分点;上市公司所得税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也从2023年的23%,下降到2023年的21%。

【第6篇】增值税是不是营业税金及附加

问题ⅰ

@学员: 老师,那些属于营业税金及附加,哪些属于管理费用,基础第五章内容?补充一下国家规定的税种?

@会答曹绮雯老师:管理费用: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还有一个矿产资源补偿费是计入管理费用的。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学员:好的,谢谢!

@会答曹绮雯老师:目前,中国的税收制度共设有25种税,按照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八类: 1. 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3种税。这些税种通常是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中,按照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征收的。 2. 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适用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各类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种税。这些税种是按照生产、经营者取得的利润或者个人取得的收入征收的。 3. 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种税。这些税种是对从事资源开发或者使用城镇土地者征收的,可以体现国有资源的有偿使用,并对纳税人取得的资源级差收入进行调节。 4. 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土地增值税4种税。这些税种是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对特定对象进行调节而设置的。 5. 财产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遗产税(尚未立法开征)3种税。 6. 行为税类。包括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证券交易税(尚未立法开征)、屠宰税和筵席税7种税。这些税种是对特定的行为征收的。 7. 农业税类。包括农业税(含农业特产农业税)和牧业税2种税。这些税种是对取得农业收入或者牧业收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征收的。 8. 关税。这种税是对进出中国国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

如果你现在是学习会计基础而已,我就建议你需要知道那些税费计入管理费用就差不多了。

@学员:好的。【满意】谢谢!

问题ⅱ

@学员:老师 ,学校里是不是只交个人所得税

@会答郭景勤老师:同学您好!您的问题好模糊 学校只交个税 当然不是啦?

@学员:那要交些什么税?

@会答郭景勤老师:您在学校做会计吗?还是去面试呢?

@学员:面试

@会答郭景勤老师:营业税按营业收入3%缴纳;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学员:好的,谢谢老师!【满意】

恒企六大会计神器护航

1、智能考试系统 ;2、大数据学习系统

3、会答app系统; 4、线上直播平台

5、平台实训系统; 6、报税实训系统

恒企最新课程免费试听申请方式:

微信shhengqi回复“我要试听+姓名+电话+地区”即可

你可以先测试下你适不适合从事会计工作

http://m.hengqijy.com/test.html?hqtg_gyh-mt_hqtg

【第7篇】营业税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主要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有价证券是指在公开的交易市场可以进行交易的股票和债券。

一、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适用增值税的税目“销售服务——金融服务——金融商品转让”,金融商品转让: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不需要扣除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举例:假设某一般纳税人公司,其金融商品转让取得含税收入3000元,该项金融商品的含税买入价是2000元,无其他结转,则处置该金融资产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3000-2000)÷(1+6%)×6%=56.60元

金融商品转让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对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另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规定: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以及经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本币市场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银行间本币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以及衍生品市场。另外,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

应注意:1、金融商品转让可以多种产品合并计算,以最后的收益正负来确认是否缴纳增值税。2、不同金融商品转让的收益和亏损只能在一个年度内互抵,不得跨年抵减。3、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4、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二、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的会计处理。金融商品转让应交增值税单独在应交税费下设二级科目———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该科目仅适用金融商品转让所产生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均适用该科目。

1、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具体的计税方法:应缴增值税=(卖出价-买入价)/1.03*0.03

发生交易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等

投资收益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等

实际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若到了年末,“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仍有借方余额,不得结转下年抵扣税额,需要转为损益: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具体的计税方法:应缴增值税=(卖出价-买入价)/1.06*0.06

发生交易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不是实际缴纳增值税税款,因此应将该金额转到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假设转让产生了损失,按损失额/1.06*6%,计算可结转下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若到了年末,“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仍有借方余额,不得结转下年抵扣税额,需要转为损益: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第8篇】营业税金及附加费率

之前我们留了个尾巴,让大家试试抓取tnt的燃油附加费,有些小伙伴试了多次不成功,也不知道原因,那我们今天这次就来分享下如何获取tnt的燃油附加费。

前面我们已经讲过dhl,ups,fedex的燃油附加费的实时获取,基本方法都差不多,只不过fedex燃油附加费的获取需要注意在页中页的网址,其他都一样。

那我们今天就来讲一讲tnt的获取方式,tnt的方式和之前的都不一样,那我们一步一步来讲解。

首先我们找到对应的fedex官网公布的燃油费界面,需要获取的就是这些信息。

https://www.tnt.com/express/zh_cn/site/how-to/understand-fuel-surcharges-east-asia-middle-east-africa-greater-china.html

第一步:导入网址。

第二步:输入tnt燃油附加费对应的网址。

此时我们发现并没有找到table的信息,只有一个document表格,但是里面包含了table(是不是因为页中页的原因呢?实际上并不是)

我们点击进入编辑页面

第三步:整理数据

编辑解析函数——>转换成表——>筛选——>分列日期数据——>上传加载

进入到编辑页面后我们点击源,可以看到公示栏里面有一行公式,以web.page开头的公式(这个函数公式我们可以理解主要是用于解析有格式数据的网址)

因为网页不包含规范的表格格式,因为此时的这个费率是以文本显示的,所以我们要使用另外一个函数代替web.page,我们可以用lines.frombinary这个函数(主要用于解析二进制转换成文本)

可以看到,我们获得了一个网页代码列表,我们把列表转换成表进一步进行筛选我们所需要的内容。

我们可以看最终需要获取信息的特征点来进行筛选

我们通过关键特征“——”进行筛选。

到了这一步我们所需要的信息已经整理出来了,接下里就是格式的整理,这个和之前的几个差不多。

最终我们获得的展示效果:

【第9篇】企业所得税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

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比例

答: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例题

某企业为居民纳税人,所得税税率为25%,2023年度该企业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6800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20万元

(2)全年产品销售成本3680万元

(3)全年营业税金及附加129.9万元,其中,上缴消费税8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23万元,消费税附加14.67万元

(4)全年产品销售费用1300万元(其中广告宣传费用1150万元)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23年利润总额

(2)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税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解答:

(1)利润总额=6800+120-3680-129.9-1300-1280-90-36=404.1万元

(2)需要调整的项目如下:

1、国债利息收入不交纳企业所得税,所以调减120万元;

2、广告宣传费的扣除限额=6800*15%=1020万元,小于本期发生额1150,所以调增130万元,这130万元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3、业务招待费:84*60%=50.4万元,6800*0.5%=34万元,因为34<50.4,所以本期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34万元,应调增84-34=50万元;

新产品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50%:150*50%=75万元,应调减75万元;

综上,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04.1-120+130+50-75+5+10.8+8=412.9

当年企业所得税税额=412.9*25%=103.225≈103.23万元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哪些支出不得扣除

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⑻各种赞助支出。

⑼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以上详细介绍了企业所得税税金及附加比例,也介绍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哪些支出不得扣除。作为一名企业的会计人员,特别是税务会计,一定要明白,企业的所得税税金应该如何计算。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第10篇】营改增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改增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有哪些内容?营改增之前和营改增之后,关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内容没有什么变化,基本还是一样的,我们一起来看下文具体详情!

营改增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有哪些内容?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二、具体的账务处理是: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资源税

—— 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

—— 土地使用税

—— 车船使用税

—— 印花税等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资源税

—— 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

—— 土地使用税

—— 车船使用税

—— 印花税等

贷:银行存款

好了,上述“营改增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有哪些内容”已经解答完了,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的会计业务没有处理完的,可以向我们的老会计答疑咨询提问,我们将会整理你的问题来为你们解答!

【第11篇】营业外收入的税金计入

案例:

上海青山公司销售设备给北京绿水公司,含税货款113万元,由于北京绿水公司违约,迟迟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货款,按照合同约定,依法收取了北京绿水公司违约金1.13万元。

那么请问:

1.收取的违约金收入是否计入“营业外收入”?

2.是否需要开票?

3.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答复:

1、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13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违约金 1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13万元

2、需要开具发票,税目和税收分类编码应跟价款一致。

参考一: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三)同时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参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版) 规定: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注意:

2023年11月,《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后,对增值税销售额的定义进行了重新明确,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删除了“向购买方收取”这一资金来源限制。

关注小编不迷路~~哦

【第12篇】营业税金和所得税

增值税:

1、投资者输入“税项”或“税率”搜索,可以在财报中找到公司涉及的主要税种和税率。

2、增值税是价外税,即价税分离。

茅台出厂价819元,但只有700元是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按17%交增值税,也就是700*17%=119元

3、增值税在报表中并未体现成一个科目。

营业税:

1、可以通过税判断出厂单价:

销量=消费税/税率;单价=销售收入/销量

所得税:

1、三种税的区别

增值税:有“增”才交,没“增”不交

营业税:有“营”就得交

所得税:有“赚”必交,没赚不交

2、所得税本质:国家优先的25%现金分红权,没有盈利就不用分红。

3、注意高所得税率公司投资机会

子公司a亏损750万,不交所得税。子公司b赚1000万,所得税250万。合并报表,工总司赚250万,所得税250万,税率100%。一旦剥离亏损的a公司,不可限量。

3、子公司已交所得税,再分回上市公司,进“投资收益”,则上市公司不会再交税。

【第13篇】营业税金及附加怎么交

到底是“税金及附加”还是“营业税金及附加”?它核算的税费范围是哪些?

一、“税金及附加”和“营业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属于费用要素的会计科目,用以汇总反映企业主营业务中应该予以费用化的各项税费,如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原为“营业税金及附加”。根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仍使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其含义和核算内容与税金及附加科目相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

税金及附加在“利润表”中根据对应的总账科目本年借方累计数单独列示。

那么,到底应该使用“税金及附加”还是“营业税金及附加”呢?看了以上内容,到底是“税金及附加”还是“营业税金及附加”,想必您已经有答案了。

二、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税种、费种

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主营业务中应该予以费用化的各项税费。增值税等价外税不纳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所得税单独使用“所得税费用”科目进行核算。个人所得税对企业而言为代扣代缴税种,不能进行费用化。另外,应予资本化的税费如关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也不纳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范围。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俗称的“四小税”,原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2023年5月1日之后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综上所述,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税费种类是:消费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印花税、船舶吨税、环境保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会计分录

1.计提相关税费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

2.期末(月末)结转税金及附加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温馨提示

如果你喜欢本文,请分享到朋友圈,想要获得更多信息,请关注我。

【第14篇】营业税金及附加2023

所得税费用

关注确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2.计算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3.确定所得税费用。

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就是将来收回资产时可以抵税的金额。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

2.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就是将来支付时不能抵税的金额。

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将导致在销售或使用资产或偿付负债的未来期间内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

可抵扣暂性差异:将导致在销售或使用资产或偿付负债的未来期间内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期间费用

下列各项中,属于期间费用的有:

a .管理费用

b .销售费用

c .主营业务成本

d .其他业务成本

e .财务费用

【答案】abe

【例题】

下列项目中,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的有:

a.融资租赁的初始直接费用

b.行政管理部门的职工薪酬

c.购买股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证券交易印花税

d.企业应交的房产税

e.依据法院判决应承担的因对外提供担保而涉及诉讼的诉讼费

【答案】bde

【解析】选项a,承租人计入租赁资产的入帐价值,出租人计入应收债权的入帐价值;选项c,应该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第15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营业税金及附加

一、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

(一)所属行业代码错误。企业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105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填写代码)” 与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行业不符,若行业错误,有可能导致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如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产生问题或疑点。由于所属行业无法在申报表中直接修改,如发现有误,纳税人需要到前台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二)“106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填报有误。从事行业如果为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则“106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应填“否”,否则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三)资产总额单位误按元填列,导致虚增资产,无法享受小微优惠。注意,“103资产总额(万元)”填报季度平均数,而非“月度或年度平均”,单位为万元,而非“元”。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四)误报从业人数。在“104从业人数”的填报中,为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而非仅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

二、 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一)第1-13行参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填写,一般情况下应与财务报表中的对应数据一致。本部分未设“研发费用”、“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对于已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23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纳税人,在《利润表》中归集的“研发费用”通过《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第19行“十九、研究费用”的管理费用相应列次填报;在《利润表》中归集的“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则无需填报,同时第10行“二、营业利润”不执行“第10行=第1-2-3-4-5-6-7+8+9行”的表内关系,按照《利润表》“营业利润”项目直接填报。特别要注意,不要将会计报表其他收益填报到纳税申报表投资收益等项目、会计报表资产处置收益填报到纳税申报表其他不相关项目。

(二)“税金及附加”重复填报。核算的是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原来在管理费用中核算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需要并入“税金及附加”填报,不得重复填报。

三、 a101010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一)收入为负数。常见于“其他业务收入”,多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将财务报表上的“其他业务利润”直接填入年度申报表的“其他业务收入”,虽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但会减少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基数。同样,“营业外收入”也有填为负数的,甚至发现个别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也出现此类情况。

(二)政府补助填报错误。取得财政补贴应当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第20行“政府补助利得”栏次进行填写。实务中,出现企业将政府补助填入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第26行“其他”。由于“其他”中还包含别的收入,因此系统无法判断“其他”中是否包含政府补助。如该项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将会出现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8行“不征税收入”第4列“调减金额”大于零,而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第20行“政府补助利得”为零的异常情况,进而导致企业存在少计收入的嫌疑。另外,还出现将政府补助填入其他业务收入,甚至主营业务收入,这样填报会加大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基数,产生风险。

(三)表中三项“非货币性资产”项目的区分

“销售商品收入”下的“非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以主营产品对外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新《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以存货换入其他非货币资产的业务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范的内容,属于交易价格中的非现金对价,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核算。

“其他业务收入”下的“非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以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换入其他非货币性资产取得的收入。

“营业外收入”下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是指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换入其他非货币性资产取得的净收益。

(四)让渡资产使用权与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区分

如果企业的主营业务为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投资性房地产等,则其相关收入在“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中核算;

‚如果企业的主营业务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建筑合同等,则发生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等相关收入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发生的出租包装物和商品收入,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填入26行营业外收入的“其他”行次,不在表a101010表第14行填报。

四、 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

(一)企业支付银行手续费误填在第6行“六、佣金和手续费”,实际应当填在第21行“二十一、利息收支”。

(二)研究费用归集不完整,导致本表中的研究费用与a10701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的研究费用相当悬殊。

五、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一)未调增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只要有发生,必然存在调增事项。常见情况: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业务招待费有发生额,但本表未填列相关数据。

(二)将没有取得合规票据的业务招待费,填在第15行“(三)业务招待费支出”,实际应当填在第30行“(十七)其他”。

(三)将从银行贷款支付的利息支出填入第18行“(六)利息支出”。实际上,第18行“(六)利息支出”是填报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从银行贷款支付的利息不需要填报纳税调整。

(四)将违约金误填入第19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栏。第19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损失的金额,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五)将逾期缴纳社保费发生社保滞纳金填入第20行“(八)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不能税前扣除的滞纳金仅限于税收滞纳金,企业支付的社保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社保滞纳金不属于税收滞纳金,不需要填报纳税调整表。

(六)不区分具体纳税调整事项,滥用“其他”。实务中发现,有些企业将超标的职工福利费填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9行“其他”第3列“调增金额”,而不填入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第3行“职工福利费”第5列“纳税调整金额”。

(七)未对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进行纳税调整。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资产减值准备金,如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其折旧仍应按税法确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

(八)第8行“(七)不征税收入”有发生额且不征税收入已支出,未同时在第24行“(十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填报数据。

(九)将赞助支出混入公益性捐赠、广告支出。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不具有有偿性;广告支出,是企业为了推销或提高产品或服务的知名度和认可度为目的,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企业发生的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可按照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标准税前扣除,填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而赞助支出(非广告性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无关,只要有发生,必然存在调增事项。实务中,企业常将赞助支出(非广告性质)与公益性捐赠、广告支出相混淆,申报时未进行纳税调整。

六、a105010 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

(一)视同销售的纳税调整处理。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企业发生视同销售情形的,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举例:a公司以自产的200箱牛奶用于广告宣传,已知牛奶的成本价为50元/箱,市场价格为70元/箱。会计上确认了1万元的广告宣传费,但未做视同销售处理。那么,根据现行政策,在企业所得税上,a公司应确认视同销售收入:70×200=14000(元),视同销售成本:50×200=10000(元),并需要按照牛奶的公允价值确认14000元的广告宣传费。也就是说,该笔交易会在视同销售调整项中,新增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应在原来会计确认的10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增补4000元销售费用,同步抵减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

对应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纳税人应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第3行“(二)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视同销售收入”行次“税收金额”列填报14000、“纳税调整金额”列填报14000,同时,在该表第13行“(二)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视同销售成本”行次“税收金额”列填报10000、“纳税调整金额”列填报10000。与此同时,广告宣传费上4000元的税会差异,应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表内第30行“(十七)其他”行次中进行调整,其中第1列“账载金额”填写10000,第2列“税收金额”填写14000,第4列“调减金额”填写4000。

(二)房地产销售未完工产品收入的确认,是以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在未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前所取得的诚意金、定金、认筹金等不作为房地产销售未完工产品收入的确认。

(三)已完工未交付开发产品的申报问题(跨年度):企业如果在该年度销售已完工产品但在次年或以后年度才交房的,由于企业还未交房,在会计上还未确认收入,可在销售的年度申报时将销售收到的金额填写在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四、其他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调增栏”,将相关的成本填写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二、扣除类调整项目....(十七)其他-调增栏”;在企业交房时再按相同的栏次调减。

七、 a105020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

政府补助填报错误。对于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政府补助需要在收到的当期纳税。本期收到已记到其他收益的,已经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不需要纳税调整;本期收到记到递延收益的,需要在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处填报,全额纳税。实务中,不少企业未按规定在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内填报,而是在以后期间确认其他收益时才纳税,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

八、 a105030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一)未对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进行纳税调整。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税收上不需要确认,个别企业直接按照投资收益金额确认税收金额,多缴纳或少缴纳所得税。

(二)取得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收益都在《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中填报。实际上,《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反映纳税人发生投资收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情况。如无差异,不需要填报。

①会计上规定: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税务上规定: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对比以上规定,会计和税法对投资收益确认的时间基本相同,一般不存在税会差异,因此汇算清缴无需填报《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由于税法对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给予免税待遇,因此只需要填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申报表。

九、 a105040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一)混淆应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将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政府补助填入本表。

(二)将未在申报年度“会计已经确认了收入或支出”的不征税收入进行纳税调整。注意:对于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在纳税调整时,一定是在申报年度“会计已经确认了收入或支出”的财政性资金。

(三)对于企业以前年度取得财政性资金且已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未按规定计入本年应税收入的金额。

十、 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一) 认为不存在调整事项即不填报本表,或在相关栏次填报“零”。由此出现工资为零等异常情形。

(二) 简单以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薪金支出”作为税前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未准确填报在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以实际发放的金额为依据,实际发生额数据的确认往往来自于“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上年计提的工资,于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实际发放的可以税前扣除,否则只能在发放年度扣除。如果会计核算不规范,将影响实际发生额的确认。

(三) 以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薪金支出”作为限额扣除计算的基数。限额扣除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扣除限额的计算,是以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作为计算的基数,而并非以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作为计算基数。

(四) 填错行次。例如企业将职工福利费支出(第3行)错填入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第4行),导致勾稽关系出错,原因多为串行。

(五) 基本医疗保险误填入补充医疗保险。经核实发现,企业误将基本医疗保险填入补充医疗保险行次,导致出现“补充医疗保险”超标未调整。企业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应填入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第8行“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补充医疗保险填入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1行“补充医疗保险”。

(六) 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按照计提金额作为实际发生额。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应当按实际支出额作为发生额,按照政策计提但未支出的需要纳税调增。

(七) 混淆按比例扣除和可全额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将“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误填为“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可能造成应调整未调整,少缴税款。

十一、 a105070 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一) 将非公益性捐赠混入公益性捐赠内。应注意公益性捐赠支出范围的界定、税前扣除的条件以及扣除限额、资产用作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情形的处理。同时,要审核选择的税前扣除金额是否正确,对于实际扣除额小于等于“限额”的,按“实际”;“实际”大于“限额”的,按“限额”。

(二) 混淆可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和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2023年度汇算清缴涉及的可全额扣除的捐赠如下: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3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8号)

1.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2.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9号)-注:财税2023年7号公告延长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9号)—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2023年18号公告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十二、 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一)未对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资产对应的折旧、摊销额进行纳税调增。对于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额不得税前扣除。

(二)错误地对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的折旧进行纳税调减。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除税法另有规定外,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

(三)对“其中: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一次性扣除政策的资产加速折旧额大于一般折旧额的部分”中涉及一次性扣除的行次的“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填报错误。对于享受一次性扣除的资产,“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直接填报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1个月的折旧、摊销金额即可。

例:2023年6月,c公司购入一台价值300万元的仪器用于研发,会计上按10年计提折旧,2023年计提折旧额:300÷10÷12×6=15(万元);企业所得税上,选择适用加速折旧政策,即在2023年度一次性扣除300万元。

c公司应先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第4行“(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行次第2列“账载金额—本年折旧、摊销额”填写纳税人会计核算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150000,第5列“税收金额—税收折旧、摊销额”填写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允许税前扣除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3000000,第9列“纳税调整金额”填写-2850000。同时,应当在第11行“(四)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第2列“账载金额—本年折旧、摊销额”填写纳税人会计核算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150000,第5列“税收金额—税收折旧、摊销额”填写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允许税前扣除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3000000,第6列“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按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额”填写直接填报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1个月的折旧、摊销金额25000,第7列“加速折旧、摊销统计额”填写用于统计纳税人享受各类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优惠金额-2975000。另外,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第16行“(三)折旧费用”中填写3000000。

(四)对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文物、艺术品计提折旧摊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的规定,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十三、 a10509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一) 未按规定选填本表。本表适用于发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及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只要有发生,无论是否有纳税调整均需要填报。

(二) 填报不全面,漏填现象较为普遍。对资产损失的范畴应当有全面的认识,不仅包括流动资产的损失,还涉及非流动资产的损失,重在无遗漏和填报准确。

十四、 a105110 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

(一)未按规定选填本表。此表的填报是在企业发生政策性搬迁时,在完成搬迁年度及以后进行损失分期扣除的年度填报。并非企业取得政策性搬迁收入的年度,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

(二)将一般性搬迁混同于政策性搬迁,享受政策性搬迁政策。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的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为政策性搬迁。企业由于下列需要之一,能够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料的搬迁,属于政策性搬迁:(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将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40号公告生效后签订搬迁协议的政策性搬迁项目重建或恢复生产过程中购置的资产支出作为搬迁支出从搬迁收入中扣除。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40号公告规定,对企业用搬迁补偿收入购置新资产,不得从搬迁补偿收入中扣除。

十五、 a10600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一)弥补亏损企业类型误填,造成可弥补亏损年限错误。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亏损结转年限不同,纳税人选择 “一般企业”是指亏损结转年限为5年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亏损结转年限为10年;“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 “电影行业企业”2023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二)随意填报合并、分立转入的亏损额,导致虚报亏损。只有企业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本年度才存在因合并或分立转入的亏损额。

(三)同一年度的亏损额在上下年度的申报表中不一致。正常情况下,同一年度的亏损额在确认后不会再变动,无论在哪一年的申报表中,都应当保持一致。前后年度的申报表比较,如出现不一致,即为异常。

十六、a10701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一)将国债、地方债的转让收入误填入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转让收入不免。

(二)滥用“其他”列享受税收优惠。“其他”用于填报纳税人享受的本表未列明的其他的税收优惠事项名称、减免税代码及金额,发生的概率极小,选填此类多为存在错误。实务中发现个别企业混淆免税所得与免税收入,将农林牧渔经营收入填在“免税收入-其他”,成本、费用却照样进行扣除,导致账面出现巨额亏损。

(十七)a107011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

(一)未正确填写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取得被投资方分红的为免税收入,有些企业未填写造成多缴税款;同时,也存在不属于免税的“分红收入”(如被投资企业根本不存在利润,未进行利润分配),误填到此列,造成少缴税款。特别注意有些企业没按会计规定进行核算,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没有计入损益,却在a107011 表按免税收入处理。

(二)混淆《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与《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将成本法核算的股权投资的分红完全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填列,直接在a105030进行了纳税调整,或者进行相反操作。注意,按照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是会计准则规定的核算方法,投资方未获得实际的经济利益流入,也缺乏缴纳税金的能力;按照成本法确认的被投资方宣告分配的股息红利是现实存在的收入,税法为避免双重征税和鼓励投资而免税,所以同样是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投资收益,两者还是有较大差异,填报也不一样。

十八、a10701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一)存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研发加计扣除项目数量为0,或者研发费用可扣除金额大于会计账目研发费用金额。常见于个别企业为满足高新计算企业要求,直接在申报表将营业成本调入研发费用。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填报错误,造成多享受或少享受税收优惠。2023年,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其他企业均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其中,除制造业外的企业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十九、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

(一)混淆应税项目与减免税项目,将不应减免税的项目填入本表享受优惠。

(二)未将期间费用在应税项目与减免税项目间进行合理分摊。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应当合理分摊期间费用,合理分摊比例可以按照投资额、销售收入、资产额、人员工资等参数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十、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一)未对“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进行调整。第29行“二十九、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纳税人同时享受优惠税率和所得项目减半情形下,在填报本表低税率优惠时,在本行填报所得项目按照优惠税率减半计算多享受优惠的部分。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及节能节水项目、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其他专项优惠等所得额应按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重点软件企业和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优惠税率政策,由于申报表填报顺序,按优惠税率减半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部分,应对该部分金额进行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a=需要进行叠加调整的减免所得税优惠金额

b=a×[(减半项目所得×50%)÷(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

本行填报a和b的孰小值。

其中,需要进行叠加调整的减免所得税优惠金额为本表中第1行到第28行的优惠金额,不包括免税行次和第21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有关规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鉴于减半项目所得减免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不可叠加享受,建议单独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大限度享受政策红利。

(二)“三十、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三十一、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直接按限额全额填列,未对已减征的增值税等进行扣除。实际应当填报企业纳税年度终了时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部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二十一、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一)无论高新技术企业是否享受优惠政策,只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均需填报该表。

(二)应注意数据完整性。实务中发现纳税人未完整填列科技人员数、本年职工总数等信息直接填0的情况,导致被认为“不满足高新企业条件而享受高新企业优惠”。

来源:福建税务 资料提供:省局所得税处

《营业税金及附加交没交(15个范本).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最新加入范本

分类查询入口

相关范文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