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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改名字(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19 13:57:01 热度:5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车辆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车辆购置税改名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车辆购置税改名字

【第1篇】车辆购置税改名字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间2023年只剩下19天了,而在19天后的2023年1月1日,汽车行业将迎来车辆购置税的全新政策。是的!只有19天的时间了!表示很捉急!到底是什么样的新政策?

自2023年起排量1.6l以下的车辆购置税减半的全民活动即将结束了!据小编了解,现就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通知下: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难道,想买欧系车的梦想就这样破灭了!?

在这新政策即将来临的危急时刻,汕头粤通汽车站了出来!借着1212的契机,汕头粤通汽车带着全新欧系车---东风雪铁龙、标致全系厂家直销钜惠,开着购置税优惠的末班车,不禁让人高喊:“老司机,带带我!”

雪铁龙天逸c5 aircross 纯正suv血统

论设计还是服法国人,天逸c5让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其夸张的外观,继承了法系与众不同的设计风格。尤其是前脸分体式的大灯,配上圆角矩形的装饰,整个外观看起来个性十足。而且它的四轮尽可能的贴近了四角,也为这台紧凑型suv增添了运动感。

在动力方面,天逸c5将搭载1.6t/1.8t两款发动机,二者的最大功率分别为167马力和204马力,传动系统匹配的是6速手自一体变速箱。1.8t车型还会采用电子挡把,科技效果更好。

东风标致4008 高端智能欧系

一提起标致,首先印入我脑海还是十几年前的206,小巧、活泼、好玩,它很好地印证了“法国人会造小车”、“法国人会调底盘”这些说法。但是,曾经顽皮的小狮子终有长大的一天,虽然它有着极具未来感的外观内饰,但骨子里已经变得越来越温柔,或者说是成熟了,完全以舒适性为重。

说到这款车的内饰,真的让人有些小激动,中控台整体以驾驶者为中心,仪表、中控屏、按键区域错落有致,富有层次感,厂家称之为“i-cockpit唯我座舱”,这样的名字让这辆车的科技感增强了不少。

这款车的科技元素也不仅仅在于内饰,车辆行驶系统才是科技真正的体现,自动泊车辅助(平行+垂直)、主动盲区监测(带方向纠正功能)、180°/360°可视泊车辅助、智能远近光灯调节等一系列的黑科技都能在这车上找到,开着它就像开着一辆未来之车一样!

汕头市粤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经神龙汽车公司授权粤东地区标致与雪铁龙品牌4s店,作为东风标致与雪铁龙全新网点,是粤东首家家专营店。它秉承了整体网络建设的理念,将东风标致与雪铁龙人性化的品牌关怀理念溶入其中,实现了功能学 和美学的完美融合。

欧系车正在逐渐的改变着自己,让自己更加的强大、更加的有市场竞争力,而汕头粤通汽车,能在购置税新政策来临之前让你搭上末班车,以最优惠的价格拥有一辆梦寐以求的欧系车!

【第2篇】车辆购置税按照发票

重点说明:低开购车发票曾经属于行业“灰色手段”,是汽车销售商避税也是汽车消费者节省购车开支的方式。这种方式在2023年之前属于违规不过也被默认了的行业行为,但是从2019.7.1日之后起则属于违法行为;因为《车辆购置税法》立法并正式实施,自此低开购车发票的行为已经不是单纯的违反某条例了,性质要严重很多。

汽车销售商为何热衷低开购车发票呢?

汽车销售环节作为经营者要承担增值税,其征税标准是按照车辆的开票价决定。比如车辆成交价为10万元,经营者需要承担1.3万元的税费;但如果车辆成交价是10万而开票价只是8万元的话,那么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则为1.04万元,节省的成分则高达2.6k。对于汽车销售商而言这是非常可观的,因为普通的品牌4s每月也会售出十几或几十台汽车,如果每台都能节省几千元甚至数万元,仅此一项“盈利”也就很夸张了。

汽车销售环节有很大的弹性,比如某台车的厂商指导价为20万元,其备案价则可能是优惠3~5万。也就是说正常车辆的开票价格最低可以低至15~18万,按照最低标准开具购车发票车辆是能按照程序办理程序的。但是这种操作等于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虽然低开购车也能是事实减少消费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不过实际是非常有限的。因为购置税环节的系统内只是按照最低指导价备案数据,开票价低于最低标准也只是按照系统最低指导价计税,减少的部分实际很有限。

低开发票对于汽车用户而言会有哪些损失呢?

1:如上所述,汽车指导价与备案价会有很大的悬殊,面对不同的消费者车辆的实际成交价也会有很大悬殊。那么汽车的二手车评估价格也就会比较混乱,简而言之是按照车辆的最低成交价计算,亦或者按照最低备案价计算(等同于低开发票的最低限值)。二手车的价格评估本就缺少科学系统的评估体系,且主流的燃油动力汽车在“陆续退场”;届时评估车辆的价值则会参照实际车况与开票最低价分析,车辆的实际价值会低于评估价值。

2:低价发票要承担的主要风险是车损险的赔付——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后的赔付。车损险承保的范围很宽,首选有保险事故车损的维修费用,其次为自然气象造成的车损维修赔付,再次为前两种情况造成车辆报废的费用评估赔付。而车辆的评估标准是按照二手车的平均评估价值定义,那么车辆报废评估在二手车环节自然会大大亏损;比如5年车龄的车辆报废,开票价8万实际成交价10万,按照40%的保值率本应该得到4万元的赔偿,但参考开票价只能获赔3.2万元了。

3:低开购车发票遇到问题车会非常麻烦。《汽车三包政策》明确规定了多种符合退换车辆的情况,比如制动系统失灵、车身断裂、燃油泄露、核心总成连续维修两次仍无法正常使用,或同一故障点连续维修市场超35个工作日等等情况。满足这些条件后用户可以选择退换车,但是低开发票就要面对亏损了;因为“回购价格”只会按照发票价评估,届时销售商会不会认可实际成交价与开票价的差价呢?

总结:在购车时选择低开发票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丢西瓜捡芝麻”,后期用车过程中车辆不能出现问题,否则后悔也来不及了。而且车辆购置税立法后如果差价过大的话,车辆被认定为存在逃税行为可能要面对的还有处罚。

编辑:天和auto-汽车科学岛

责编:天和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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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如何看车辆购置税

据说颜值高的人

都点击上方蓝色字关注了!

买一辆车,从裸车到落地需要交的费用的就不少,除了本车所需要的费用之外,车主还需要交其他额外的费用,其中的就包括车辆购置税?但是也有一分部分人根本不知道车辆购置税是什么?下面我们详细的了解一些车辆购置税吧!

车辆购置税是购买汽车时所要交纳的税,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税率为10%。其中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车辆购置税的基本运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 。

自用车税率计算:价外费用×10% 其中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进口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计税价格×10%;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公式为:新车购置税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7×10%。

不同排量的汽车购置税不同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手车不需要交购置税

汽车只需要缴纳一次购置税,一般就是在新车购买的时候缴纳。换言之,二手车是不需要缴纳购置税的。但是如果新车购买时没有缴纳购置税,交易二手车后,新车主需要补齐购置税部分。

汽车购置税要到哪里去交?

从购车之日起的60天内,缴纳方法是携带车主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到当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现在,有很多城市都已经推出了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缴纳系统,车主们购车后可以直接在网上申报预约,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去税务机关缴纳,不用排队等候。

车辆购置税缴纳完毕后,税务机关会给纳税人一本《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主们要妥善保管。其实很多汽车4s店也提供了购置税的代缴服务,让车主拿到车之后就可以立即上路,无需担心任何的车辆手续问题。

新能源汽车要交车辆购置税吗?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而且符合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条件有: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文章配图来源网络,如有侵权立删)

【第4篇】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

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现就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本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三、本公告所称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四、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五、乘用车排量、座位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电子信息所载的排量、额定载客(人)数确定。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5月31日

【第5篇】国家免购置税的车辆

工信部于10月10日发布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59批)》,这意味着等名单中的新车上市后,将免征车辆购置税。

该名单中,新能源车辆共有81款,其中包括宝马i7、新款特斯拉model s、新款特斯拉 model x、奥迪rs e-tron gt、理想l8等车型。81款新能源车型中,共有66款纯电动车型,15款插电式混动车型。

值得注意的是,特斯拉新车型model s和model x两款也赫然出现在名单中,这意味着特斯拉model s和model x或将在国内开启交付。而据此前消息,model s或将于明年3月在国内开启交付。而早在去年9月,特斯拉官方就发布了model s plaid版,并正式开启预定。model s plaid版起售价本来为99.999万元人民币,在经过新车价格上调之后,价格调整为105.999万元人民币。

新款model s的外观设计对比老款model s相差无几。近日,有爆料特斯拉新款model s的实车图,而通过曝光的图片看,新款model s的尾灯造型有略微调整。新款车的车尾部的装饰条颜色改为黑色,尾翼尺寸要稍大一些,并且plaid版本专属标志在右尾灯下方。

根据此次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59批)》可以得知,国家对于新能源车方面很看重,在未来,新能源车或许将成为主流车型。

【第6篇】如何查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好消息!好消息!

作为浙江省应用试点之一

2023年11月份起

在湖州

市民购买了新车

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

可直接前往车管部门

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无需向车管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以前,市民在购买车辆后,先到税务部门缴纳车辆购置税,然后拿着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到车管部门进行上牌登记。

11月1日起,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自动比对税务部门传输的车辆购置税完税或免税电子信息。相应完税或免税信息在六合一系统登记录入页面处自动展现,市民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再也不需要向车管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车辆购置税纳税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登记业务便利化,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决定在部分省市试点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

温馨提示

纳税人如需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亦可自行通过本省(市)电子税务局等官方互联网平台查询、打印。

注意事项

2023年10月31日以前(含10月31日)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的,仍要凭借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业务。

【第7篇】车辆购置税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依据】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

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可以私信:

1、高管、企业股东、高薪员工、销售提成、年终奖金的个税优化;

2、公户提现、无票支出多,缺进项票导致利润虚高缴税多需要合法节税;

3、因为社保入税,导致企业替员工缴纳的部分过高,用工成本高、人力成本高;

4、企业外部劳务人员、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群演、顾问、专家、网红、主播等)、临时员工的薪资发放,需要获得合法票据;

5、返佣费过高、居间费过高,需要获得合法票据;

6、自然人代开,个体户核定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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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6—8月份,全国约355.3万辆车享受了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累计减征车购税230.4亿元。

具体来看,6月份109.7万辆,减税71亿元;7月份116万辆,减税75.8亿元;8月份129.6万辆,减税83.6亿元。3个月以来,享受政策的车辆数、减征税额均呈现逐月增长态势,显示出减征政策逐步发力,受益面稳步扩大。特别是8月份减税额和享受优惠的车辆环比增幅均超10%,分别为10.3%、11.7%。

根据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购税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购税。

在包括减征政策在内的一系列激励政策助力下,我国汽车市场持续回暖,车购税申报数据显示,自6月份减征政策实施以来,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销量月均增幅高达17%,反映减征政策有效激发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消费动力,助力稳住汽车市场基本盘;1.6—2.0升排量的乘用车销量月均增幅提升为10%左右,反映减征政策有效刺激了乘用车换购消费,促进了汽车消费升级。(总台央视记者 田琪永)

来源:央视新闻

【第9篇】车辆购置税免征申报

据央视新闻3月1日报道,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促进经济回升向好,持续健康发展,主要还是靠消费,让消费尽快恢复成为经济增长的主拉动力。财政部门将全面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围绕更好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积极完善政策措施,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激发消费潜力,进一步支持促进消费市场回暖升级。

一是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让老百姓有钱消费。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依靠劳动创造收入。加大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提高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能力,同时完善税费优惠政策,激发社会消费潜能。

二是支持增加适销对路商品供给,让老百姓乐于消费。通过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国内供给质量水平,激活市场需求潜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现有的资金渠道对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予以支持。对于购置期在2023年的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降低部分优质消费品进口关税,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促进居民消费。

三是促进销售渠道和物流畅通,让老百姓方便消费。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促进县域消费扩容提质。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扩大农产品的消费市场。支持一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建设,推动物流降本提效。

【第10篇】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最近,新政策出台,新能源汽车在2023年继续免征购置税,这也是我国第三次对这项政策进行延期,有购车需求的朋友不妨考虑一下。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900万辆,同比增长35%。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长春市某汽车4s店零售经理 许秋野:

国家是又延展了一年的一个政策,购车日期的话,是以2023年年初到2023年年底截止,以发票日期为准,可以享受咱们新能源政策国家政策补贴,免购置税、免保险的车船使用税,双税都是减免的。

在长春市朝阳区的一家汽车4s店,销售人员介绍,他们目前拥有多款新能源车型,在售新能源汽车大致分为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两种,去年以纯电动汽车销售为主,平均全年单店销量在60台左右,混动车型销量全年则在30台左右,这一公告的出台也将再次带动新能源汽车的消费。那么在利好政策下,市民购买新能源车型究竟享受到多少实惠呢?

长春市某汽车4s店零售经理 许秋野:

以一台车20万为基准的话,是首付6万,正常我们加购置税、加保险什么的,全下来的话就得核到将近8.5万到9万左右的一个首付预算,但是现在新能源车型也好、id系列纯电系也好,你只需要拿出6万的一个购车预算就可以了,它大大降低了首付的预算成本。

专业人士分析,随着长春市政府换电站的建设和各大商超陆续推出充电服务,可以预见新能源汽车仍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未来五年它将会走进更多的家庭,在市民低碳出行的同时也会享受更多便利。

【第11篇】市税务局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告中规定,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对购置日期在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6月1日11时9分,纳税人丁某到度假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申报车辆购税,窗口人员在金三系统内扫描车辆电子信息单、采集车辆价格、机动车销售发票号码后,系统自动判定该车辆符合减征政策是否减征车辆购置税,经窗口人员核实后确认丁某于2023年6月1日购买的该辆乘用车单车价格为197,964.60 元,排量为1332cc,符合减征政策,车购税应纳税额为19,796.46元,减半后实际缴纳税额9,898.23元,减免税额9,898.23元,丁某及时享受了政策红利。

期间,恰逢市局党委巡察“回头看”第一巡察组组长陈鹏莅临税务局开展巡察“回头看”专项检查,及时对水务局局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工作进行指导,并对税务局开出度假区税务局首张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税票表示肯定。

下一步,度假区税务局将及时更新政策,做好窗口人员培训和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确保纳税人能及时享受到国家的政策红利。

来源:度假区税务局

【第12篇】车辆购置税办理退税多久能退钱

随着现在国内经济的发展,现在有越来越多人加入到有车一族行列,而买车就意味着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这也是每位消费者的责任和义务,买车中税费占比较高的无疑就是购置税,它是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它的纳税比例是汽车售价的10%,一辆20万的汽车,购置税就需要2万,这个比例可谓不低。

有的车主买车之后对车不满意,可能会出现退车的情况,按照以前的标准,退车并不会退购置税,不过现在已经有了变化,购置税只要符合条件,也是允许退的,车主:前所未有的福利。

消费者只需要带着发票等完整材料,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机关进行受理、核实、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审批手续,就能退还给纳税人,一般在20个工作日就能处理完毕,具体的材料包括:1、居民身份证;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3、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5、《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2份。

但是需要退税也需要一定的原因,并不能想买就买,想退就退,一般要符合这两个情况,就能省去退税;

首先,若是质量问题退的车,必须得有经销商开的退货证明,根据这个证明才能去申请退税,因此在退车的时候,相关的手续一定要办理齐全,不然4s店万一不提醒,结果只能自认倒霉了。此外,若是一些“内部消化”的车子,直接从厂家那儿提的,则要找到厂家去开退货证明,具体流程跟与经销商那儿买车一致。

其次,若是一些享受免税政策的车子,像是电动车,若是买车时已经交了税,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去退的。

最后就是一些特殊情况,因为重大故障,车企发出召回,在这种状况下,咱们也能申请购置税退款。但有一些点也要了解,购置税并不一定都会全退的,而是跟退款的时间有关,其计算方法为,自交税之日其,每满一年就要扣10%,也就是少退10%。

按照这个算法,若是出于第二种情况,本身就不该交税,自然是可以全退的,相对第一种情况还是有点亏,因为新车出故障,4s店一般是只修不换,退就更难了,即便成功退掉,也要花不少时间,没满一年按一年算,也只能退90%,亏了不少钱。第三种情况也比较傲合理,根据时间而减少退费。

【第13篇】最新车辆购置税申报

5月27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获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证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的统一要求,我省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届时,在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核查完税或免税电子信息,核查一致后予以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实现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上牌全流程的电子化、无纸化。

为了确保车主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相关业务,自6月1日起,车主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车主在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不需要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6月1日起,如果车主需要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也可以自行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多元化办税平台查询、打印。

自7月1日起,车主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补税、完税证明换证或者更正等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来源:山西晚报

【第14篇】2023年2月1日车辆购置税

汽车已步入寻常百姓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之一。每逢节假日,很多人都出门自驾游,高速公路上车水马龙,好不热闹!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交通强国”的英明论断,让我这个搞了大半辈子交通工作的人感慨万千。回顾过去增添力量,展望未来满怀信心。若想预见我们“交通强国”的未来,就要看看它的历史和现状。

30多年前,正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公路面临“里程少、标准低、路况差、断头路多、卡脖子路多、破桥危桥多”的状况。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公路都处于“路难行,行路难”的状况。公路交通成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瓶颈”。当时,交通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出国访问,看到西方发达国家的高速公路四通八达时,感叹我们什么时候也能如此啊? !

30多年过去了,弹指一挥间。我国的公路通车里程超过470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超过13万公里,居世界第一。我国高速公路已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其成果令国人骄傲、令世人瞩目,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交通大国。

讲到交通大国,说点儿修路造桥的“小事儿”,其实更有趣。但本人从未干过造桥铺路的具体工作,恐怕没有足够能力讲清楚路桥建设中那些令人叹为观止的“世界第一”和让人肃然起敬的“大国工匠”的故事。咱们就说点儿宏观的“大事”吧!

从哪里说起呢?我想从30多年前说起。当时交通人提出了“要想富,先修路”的响亮口号,得到了各方响应,一时间成为媒体和社会公众使用频率最高的口头禅之一。口号提出容易,做来艰难。

要修路,钱从哪里来呢?

本人带着这问题,到交通运输部公路院查阅了1984年立项的《建立国家公路建设基金加快公路的技术改造和建设》的项目档案。该项目由当时的交通部立项,交通部公路所牵头,公路规划设计院和情报所参加。

项目研究报告怎么说的呢?

研究报告指出,公路是为全社会服务的基础设施。我国公路在解放以前十分落后。建国30多年来有了较大的发展。公路通车里程由8万公里增至91.5万公里,但仍存在等级低、路况差、里程不够的问题。建国初期,公路建设是由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央对干线投资11亿元,修建了川藏、青藏、滇黔、川黔、海南、福温、烟潍、沈丹等公路。1958年,公路全部下放地方负责管理,除国防公路外,中央在基本建设投资中不再列公路建设项目,公路的修建和养护主要靠养路费和民工建勤。公路投资严重不足,工程材料得不到保证,全国公路缺乏统一规划,发展极不平衡。

报告建议,今后全国公路应实行分级管理。国家对国家主干线公路的建设与技术改造应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对一些有重要政治、经济意义的公路,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老根据地和经济贫困地区公路的建设应给予资助。

报告还提出,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建议国家征收汽油消费税、柴油消费税和汽车购置税,用以建立公路建设基金,由中央掌管使用,使国家具有足够的财力来统筹安排全国干线公路系统的建设和改造。

1984年9月,交通部公路局所提“建议稿”,在征求有关业务局的意见后报送交通部领导。交通部又于1984年10月13日至15日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征求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会后起草了送国务院的汇报提纲。1984年12月,国务院召开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对加快公路建设作了专门研究。国务院决定适当提高养路费征收标准,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作为公路建设专用的资金来源。同时指出,目前国家对公路建设的投资少于国家从养路费征收的能源交通费,这种情况应当改变,如不能做到国家投资多于征收的能源交通费,至少也应当拉平。可以考虑调整公路建设的投资比例。

国务院的决定有何重大意义呢?这一决定结束了自1958年以来20多年间只把公路运输作为地方交通、国家对公路建设很少过问的局面,使公路的修建和养护获得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在我国公路交通建设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性转折。

1985年4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的通知(国发〔1985〕50号),并于当年5月1日起施行。通知指出,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对于加快公路建设,扭转交通运输紧张状况, 加速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使公路建设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决定对所有购置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家机关和军队,一律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

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宗旨,就是《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第一条的内容,“公路是为全社会服务的基础设施。为加快公路建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公路交通日益增长的需要,决定设置车辆购置附加费,作为公路建设专用的一项资金来源。”办法第八条规定,国内生产或组装的车辆,其车辆购置附加费由生产厂或组装厂代征,以车辆的实际销售价格为计费依据。组装自用的车辆向所在地交通部门缴纳车辆购置附加费,参照同类车辆的当地价格计费。国内生产和组装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费率均为百分之十。第九条规定,国外进口的车辆,其车辆购置附加费由海关代征,以计算增值税后的计费组合价格(即到岸价格+关税+增值税)为计费依据,费率为百分之十五。

自1985年至1993年,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征收方式是代征,其结果是相当一部分汽车制造企业欠缴车辆购置附加费,而且情况特别严重,其本身的代征额就不足,还不能及时上缴。代征的方式成了征收的“瓶颈”。其实,早在1986年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工作的通知中就指出了这个问题:有的放走了不少车;有的对已征的附加费拖欠不交;有的厂家甚至无视国家规定,议价车按平价收;免征口子没完全堵住,违背规定乱开减免等。从1993年开始,经国务院批准后,交通部成立了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同时专门组建了车辆购置附加费征稽队伍(有的地区与养路费征稽部门合署办公),集中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取消各环节代征,收费的环节则改在了车辆的购买使用阶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漏征。同时,将进口车的费率降到10%。

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后,从此修公路有钱了。开征当年就征收了约9亿元。从1985年到2000年的15年时间里,全国累计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约1600多亿元,为解决我国公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车辆购置附加费较好地发挥了调控与导向作用,充分调动了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形成了“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和吸引外资”的公路建设投融资机制 ;另一方面在优化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环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有限的资金实现了投资效益更大化的目的,使我国公路交通的结构和布局在较短时间内得到了明显改善。15年里,车辆购置附加费拉动了其他资金配套,累计投资建成公路超过41万公里,通车里程超过134万公里,新建桥梁(涵洞)和隧道都超过1万多座,高速公路超过1万公里,大大缩短了与发达国家间的差距,有效地促进和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车辆购置税又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们接下来就说说车辆购置税今天的故事。

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征车辆购置税。该新税种是在原交通部门收取的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基础上,通过“费改税”方式平移而来,征收环节为使用环节(最终消费环节),税率仍为10%。从此,车辆购置附加费由车辆购置税所取代,从法治的角度而言前进了一大步。

“费改税”迄今已走过17个年头,征收的税额呈井喷式增长,近五年来车辆购置税约征收1.5万多亿元,2023年预算数为3580亿元。车辆购置税的征收,为推动公路建设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我国公路建设呈繁荣发展态势。

但是,钱有了,问题也跟着来了。浪费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曾经有一段时间,有的省的几任交通厅长因为腐败问题接连倒下。另外,由于该税种不具有法律刚性约束,有关部门时常改变征收税率,实在不严肃。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2023年到2023年两年间国家对车辆购置税实行了减征政策,2023年又恢复原征税率。2023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23年12月,财政部公布的《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中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随时决定减免,任性改变税率,显得很不严肃,似乎也有违法之嫌。

最后,我再说一说车辆购置税的明天。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改革将进一步深化,现代财政制度加快建立,国家财税法治进程加快步伐。2023年3月15日,“税收法定原则”正式载入立法法,我国财税立法驶入“快车道”。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需要准确把握税收法定原则与税收授权立法的关系,不仅要求增加立法的数量,更要保障立法和执法的质量,让税法在实践中得到尊重和奉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也可以廓清税收立法权的配置和归属,由此理顺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中央与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实现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国家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良性社会秩序状态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更能以此为切入点,由点及面、由面及体,逐渐延伸至改革全局,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车辆购置税将来的走向如何呢?

这里,我想起了《商君书》中的一句话,“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意思是说,各自顺应时势而建立法度。可以肯定地说,车辆购置税应当“税收法定”。税收关系到人民最基本的财产利益与经济自由,必须加以法律甚至是宪法的约束。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车辆购置税属于直接税的范畴,是在原交通部收取的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基础上,通过“费改税”方式平移而来的,基本保留了原来车辆购置附加费的特点,从立法角度看存在诸多瑕疵。为了更好地发挥车辆购置税税收的调节作用,强化车辆购置税的调控功能,很有必要把当前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尽快上升为法律。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车辆购置税法列入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大家期待的是,车辆购置税法不能简单地从条例平移为法律。立法应当深思熟虑,根据我国当前及未来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经济的特点,反映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原则,体现多用车多缴税、少用车少缴税、少污染保环境的原则。同时,应当重视税收效率原则。也就是说,国家征税一是要有经济效率,把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对经济所产生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建议考虑把燃油消费税与车辆购置税合并 ;二是要体现行政效率,以最小的行政成本获得最大的税收收益,建议考虑利用现在的行程记录和互联网技术征税。

制定车辆购置税法,体现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只是一个起点。在立法过程和内容中更多地体现公平、效率原则和时代的进步,以实现税收领域的“良法之治”,这才是立法的更高境界和追求。

(作者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第15篇】车辆购置税工作总结

车辆购置税法

一 、车辆购置税一定是使用!使用!使用!才交,比如销售公司购买过来准备卖掉,那是不用交的。

二 、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 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核定。(注意:是按照最低计税价格计算)

三 、对已缴纳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底盘发生更换,其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70%计算!

四 、下面一个是高能!高能!之前讲的问题,这个有点冲突:

(1)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 10 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 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 10%;未满一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 格;使用年限 10 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 0.

但是我们书上又写了这个规定: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其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方法为: 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到底是用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还是最低计税价格?

我们采用第一种,用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

【例题 9】某特殊人士购进车辆免税,于 2011 年 2 月购进,支付了含税价款及价外费用 30 万元;2015 年4 月将该车辆转让给我国普通公民使用,成交价 18 万元,税务机关认为这应当补交车辆购置税,请问计税基础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 10 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 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 1 年扣减 10%。

该车辆的计税价格=30÷(1+17%)×(1-4×10%)=15.38(万元)。

五 、关于价外费用的特别提示

(1)凡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的款项,应视作代收单位价外收费,应并入计税价格中一并征 税;

(2)凡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并收取代收手续费的款项,不并入计税价格征收车辆 购置税。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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