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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退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车辆购置税退税需要提供的资料
1、车购税退税申请表原件两份: 单位需盖公章。(退税申请表一般国税局有)
2、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完税发票。
4、原购车发票复印件一份,原车辆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5、需要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由销售商(4s店) 开具的负数发票报税联原件一份。
车辆购置税退税要求:
(依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第十六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以下简称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按下列情况分别提供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第十八条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减)税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和《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以下简称免税申报表),除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分别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四)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九条 车辆购置税条例第九条“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列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的车辆。
第二十条 纳税人在办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申报时,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据免税图册对车辆固定装置进行核实无误后,办理免税手续。
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定期编列免税图册。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完税证明管理,不得交由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核发。主管税务机关在税款足额入库后发放完税证明。
车辆购置税退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统一发票)报税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其他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车主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3.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4.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车辆购置税车辆价格证明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车辆购置税车辆合格证明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
2.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原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将撤销。本月25日起,原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重庆路办税厅正式关闭,赋权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前湾保税港区和高新区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管职能。
本月27日起,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前湾保税港区、高新区税务局部分办税服务厅开设车辆购置税业务办理窗口,专门受理车辆购置税相关业务,纳税人可在福州路办税服务厅、山东路北办税服务厅、永平路办税服务厅、北京路办税服务厅、智力岛路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据了解,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和减免税申报已经纳入同城办税业务范围,纳税人可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合理选择有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的办税服务厅办理上述业务。(半岛记者)
今天是2023年7月30日,星期二。亲爱的小伙伴们,早上好!一起来,每天分享一个知识点!坚持100天,你定会不同!
问:刚买了一辆新车,应当去哪儿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单车不含税价格不超过30万、排量不超过2.0升的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这里的乘用车指的是不超过9个座的客车,不包含货车。最终以《出厂合格证》,进口的机动车以《车辆电子信息单》所载定的排量、额定载客人数确定。
解读:这个公告就是为了促进汽车消费,拉动汽车产业而定制的,对那些买车换车还很犹豫的同学绝对是一种推动,配合不少地方政府的购车补贴,大部分都会在年底前下手,今天股市汽车整车板块大涨就是对这个政策在资本市场上的兑现。假如小明买了一辆符合减征要求不含税价30万的车,那么他将节省的购置税为30万×10%×50%=1.5万,够一年保险和保养的费用了,确实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
感谢政府的购车刺激政策,让想要买车的和想要换车的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政府为了拉动内需和打通全国内循环也是拼了!
3月19日上午,石家庄市长安区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大厅迁址揭牌。新的车辆购置税征收大厅迁至建华北大街与北二环交叉口南行100米路西,劲驰汽车修理厂院内。
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大厅原址业务量在省会占比一直较大,但受场地和环境的影响,工作人员满负荷工作仍不能满足车购税征收工作的需要,每天只能限制叫号。为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长安区国税局对其进行了迁址。迁址后,新的车购税大厅紧邻北二环汽车园区和机动车注册服务站,纳税人可以就近享受买车、缴纳车购税、验车、登记注册上牌等一条龙服务。
新的车购税大厅从4个征收窗口增加到6个,还增设了2台自助办税终端,并且在遇到销售旺季或政策调整导致购车量剧增时,周六日全部不休息,能切实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税。
(燕赵都市报 吕彦华)
今年6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
这项新举措改变了过去消费者在买车上牌过程中先到税务局缴税,取得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才能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的办理模式。新政策实施后,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实现了完税信息共享,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消费者 李蓬勃
现在买完车之后,4s店的销售人员就可以帮我在店里实现缴税,我就不用再去税务大厅排队了,缴完税之后呢,带着我去车管所直接办理牌照,节省了很多的时间。
为了保证该项税收新举措能够顺利实施,我省公安机关和税务部门早在一年多之前就搭建了专网专线,确保税收的电子数据及时准确传送。同时,税务部门在全省统筹实施了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马上办、自助办等多项举措。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副处长 王一然
我们也为纳税人提供了多元化的办税渠道,比如说纳税人可以登录我们的电子税务局,可以去我们的办税服务厅,也可以在4s店缴纳税款。
辽宁省公安厅车辆和驾驶人监督管理处 处长 董晓刚
主要解决让老百姓少跑腿的问题,让科技技术多跑路。
据了解,这项新举措每年将惠及全省超过60万的纳税人。
记者:丛力、吴田予
北斗新闻融媒体编辑:周默
车辆购置税如何做会计分录在会计工作中是常见问题,购买汽车或者摩托车等均需缴纳车辆购置税,它能起到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本文就针对车辆购置税如何做会计分录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
购买车辆所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上交车辆购置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贷:银行存款
车辆购置税去哪里交纳?
答:买车之后缴纳购置应税车辆的,可以去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对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去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交纳税款。
办理车辆购置税要提供什么证明?
答:办理车辆购置税需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缴纳车辆购置税需要注意什么?
1.注意车辆购置税缴纳期限,自买车开票之日算起,60日内必须缴纳车辆购置税。如果发生逾期,则每天会收取购置税额的万分之五滞纳金。
2.注意妥善保管《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如果不小心丢失,则需重新办理。
3.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价格(不包含增值税税款)×税率。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2023年02月14日04:1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2023年12月29日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八条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第九条 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第十一条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第十四条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第十五条 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第十六条 税务机关和公安、商务、海关、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建立应税车辆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及时交换应税车辆和纳税信息资料。
第十七条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8号)第十五条规定:“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1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指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车辆购置税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并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
(一)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相关链接1:
所称购置,指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资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相关链接2:
所称单位,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
相关链接3:
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既包括中国公民又包括外国公民。
(二)、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三)、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税率
车辆购置税采用10%的比例税率
2.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购买的应税自用车辆包括购买自用的国产应税车辆和购买自用的进口应税车辆,如从国内汽车市场、汽车贸易公司购买自用的进口应税车辆。
(3)价外费用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违约金、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销售方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入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4)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
3.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相关链接4:
最低计税价格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4.其他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5.应纳税额的计算
(1)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3)纳税人自产自用、受赠使用、获奖使用、以及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凡不能取得该车型车辆的购置价格。或者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应征收的车辆购置税:
应纳税额=最低计税价格*税率
(四)、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重点)
法定减免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自2023年1月1起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5)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6)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7)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其他情形,按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a.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讯、联络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
b.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c.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五)、征收管理
1.纳税申报
(1)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税款应当一次缴清。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2)纳税人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资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3)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2.纳税环节
(1)车辆购置税的征税环节为使用环节,即最终的消费环节。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2)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买已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3.纳税地点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主管部门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避税制度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3)车辆退回企业或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缴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考点一: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1.购买使用行为。2.进口使用行为。3.受赠使用行为。4.自产自用行为。5.获奖使用行为。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
a.销售应税车辆的行为
b.购买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d.获奖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正确答案』a
考点二: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典型例题】
【例题1·单选题】下列不符合车辆购置税规定的是( )
a.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产自用行为
b.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外国公民
c.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
d.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包括农用运输车
『正确答案』b
【例题2·多选题】单位或个人购置下列车辆应按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有( )。
a.大客车 b.摩托车
c.有轨电车 d.机场客用车
e.三轮农用运输车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三轮农用运输车免税
考点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典型例题】
【例题1·单选题】某汽车制造厂2007年9月将自产轿车l0辆向某汽车租赁公司进行投资,双方协议投资作价120000元/辆,将自产轿车3辆转作本企业固定资产,将自产轿车4辆奖励给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该企业生产的上述轿车售价为180000元/辆(不含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对同类轿车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50000元/辆。该汽车制造厂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
a.45000 b.54000
c.252000 d.306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该汽车制造厂只对转作本企业固定资产的3辆轿车纳车购税180000×3×10%=54000(元)
【例题2·单选题】张某购买轿车一辆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l75500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2340元,车辆装饰费4000元,支付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等5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销售公司开具统一发票。张某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
a.15000 b.15200
c.15969.23 d.1868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按销售公司统一开具发票上的金额计税。(175500+2340+4000+5000)/(1+17%)×10%=15969.23(元)
【例题3·单选题】某医院于2006年6月购置一辆救护车,支付含增值税价款150000元,该车使用年限为10年。2008年6月该医院将该救护车改为9座小客车,同类型小客车最低计税价格为140000元。该医院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
a.10256.40 b.11200
c.14000 d.9572.6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4000*(1-2*10%)*10%=11200
【例题4·单选题】张某2023年9月购买一辆1.6升排量的小轿车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175500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1170元,车辆装饰费4000元以及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5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销售公司开具统一发票。张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元。
a.7500.00 b.7934.62
c.9283.50 d.15869.2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自2023年1月20日起,1.6升排量的小轿车的车辆购置税税率减半征收。
车辆购置税=(175500+1170+4000+5000)÷1.17×10%×50%=7934.62(元)
【例题5·单选题】某公司2023年10月接受捐赠小汽车10辆,该小汽车为1.8升排量,成本为100000元/辆,成本利润率为8%,市场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40000元/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30000元/辆。该公司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元。
a.108000 b.130000
c.140000 d.1638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该公司应缴纳车辆购置税=140000×10%×10=140000(元)
考点四:税收优惠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下列符合车辆购置税减免税规定的是( )
a.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自用车辆
b.中国人民解放军自用的车辆
c.设有固定装置的运输车辆
d.农用运输车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三轮农业运输车免税。
考点五:申报与缴纳
【典型例题】
【例题1·单选题】下列关于车辆购置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纳税人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向车辆销售商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购置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购置自用的应税车辆,应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d.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自进口之日起90日内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应为纳税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选项c、d都应为60日
【例题2·单选题】下列税款缴纳方法中,不属于车辆购置税税款缴纳方法的是( )。
a.自报核缴 b.集中征收缴纳
c.代征、代扣、代收 d.查验征收
『正确答案』d
【例题3·多选题】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除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外,还应同时提供( )。
a.车主身份证明 b.车辆价格证明
c.保险缴纳证明 d.车辆合格证明
『正确答案』a
自2023年6月1日起,纳税人新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在办理完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纳税人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完税证明啦。
那么,如果需要
“车购税完税证明信息”
要怎么获取呢?
so easy
网上办!掌上办 !
看你怎么选咯~
01.网上办
企业车主
1、进入电子税务局后,选择“企业登录”,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登录。
2、点击“我要查询”进入“证明信息查询”后,点击“车辆购置税证明查询”,输入“纳税人名称”、“车架号”等信息,点击查询。
3、纳税人可根据需要选择下载或打印“税收完税证明”。
个人车主
1、进入电子税务局后,选择“自然人登录”,输入相关信息,点击登录(提醒:首次登录需在线注册)。
2、选择“我要查询”,点击“车购税票证查验”后,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查询”模块,输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车架号等信息,点击“查询”即可。
3、纳税人可根据需要选择下载或打印“税收完税证明”。
02.掌上办
企业车主
1、登陆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点击“企业入口”,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办税大厅密码后登录,选择实名办税人员并进行人脸识别验证,点击“刷脸登录”。
2、进入企业主页,选择“车辆购置税”,点击“完税证明查询”。
3、输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车架号等信息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
个人车主
1、登陆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点击“自然人入口”,输入证件号码及自然人密码后(首次登陆需注册),点击“登录”。
2、进入自然人主页界面,选择“车辆购置税”,点击“完税证明查询”。
3、输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车架号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导读:车辆购置,必须开具税务机关同意印制的发票。机动车发票是缴纳车辆购置税等税费的依据,如果丢失发票,是不是不用缴纳税款呢?如何补办二手车辆完税证?
如何补办二手车辆完税证明
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完税证明(含免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应到所在地车辆购置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完税证明。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
办理材料:
(一)《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一式二份);
(二)纳税人(车主)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述证件上的发证机关为非车辆登记注册地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需同时提供车辆登记注册地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或者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3.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三)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以及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报送);
(四)《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报送)。
车辆购置税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第六条规定,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
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规定,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在申请补办完税证明前应在《中国税务报》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补证申请表)。
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纳税人提供的车购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购税缴税凭证留存联,车辆合格证明,遗失声明予以补办。
第二十二条规定,车主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车主向原发证税务机关申请换、补,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车主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遗失声明核发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由财政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稿)》今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采取税制平移的方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征求意见稿》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仍为10%,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
2000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10%。2001年至2023年,全国累计征收车辆购置税22933亿元,年均增长17%,其中2023年征收车辆购置税2674亿元。车辆购置税制度对于组织财政收入、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引导汽车产业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自颁布施行以来,运行比较平稳规范,在其基础上制定法律的条件已经成熟。
《征求意见稿》规定,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与《条例》相比,《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主要理由是目前车辆销售市场集中度高、价格公开透明、发票管理严格,纳税人虚假申报计税价格的可能性较小,车辆购置税征管风险可控。为避免税务机关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与纳税人实际购车价格出现差异而增加纳税人负担,减少征纳矛盾,不再设定最低计税价格。
此外,《征求意见稿》将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由之前的5类改为汽车、摩托车、挂车和有轨电车等4类。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目前,减征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此外,纳入工信部、国税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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