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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那家国税(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6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车辆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车辆购置税那家国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车辆购置税那家国税

【第1篇】车辆购置税那家国税

新车上牌购置税

【导读】新车上牌有很多手续,其中一种就是要缴纳车辆购置税。那么2023年新车上牌购置税税率是多少?购置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新车交购置税有哪些流程?

新车上牌购置税:

在上正式牌前,需要先缴纳购置税或者叫附加费用,这个费用是在上牌当地的国税局或者当地行政办事中心缴费处上交并且拿到车辆完税证明后也就结束这个步骤。

牌照是当地车管所发给机动车的行车凭证,旧时也指发给某些特种营业的执照。牌照就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没有牌照的车辆是不允许上路的。购置税是由税务机关征收的购置税制设置范围内相关财物的行为和财产征收的税收。如车辆购置税等。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购置税在哪上交?

新车上户购置税去当地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岗位,或者单独设立的车辆购置税征收办公室缴纳。带上购车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发票报税联原件,发票联原件、复印件,合格证、一致性证书原件、复印件,银行卡。

购置税计算方法:

财政部公布的《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里明确规定: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说,从今年开始,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将由7.5%恢复至10%。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 。

计税价格=增值税的税前金额,而增值税税率17%

具体公式: 新车购置税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17%)*10%。

举例:8万元新车购置税=10%*80000/(1+17%)=6837.6元。(简单来说就是用车辆的发票价格除以1.17,再乘以10%。)

【第2篇】最新车辆购置税申报

5月27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获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证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的统一要求,我省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届时,在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核查完税或免税电子信息,核查一致后予以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实现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上牌全流程的电子化、无纸化。

为了确保车主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相关业务,自6月1日起,车主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车主在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不需要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6月1日起,如果车主需要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也可以自行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多元化办税平台查询、打印。

自7月1日起,车主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补税、完税证明换证或者更正等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来源:山西晚报

【第3篇】退车辆购置税流程

谁也不能百分百保证,你买到的新车就一定没有任何问题。可是如果非常不幸地,你真的买到了问题车,你想不想退掉车,重新给自己一次选择的机会呢?

什么?4s店不给退咋整?来来来,小编顺带普及一下汽车三包知识。

前三种情况是,涉及安全问题、涉及动力问题、涉及车身和底盘问题,修2次仍有问题,直接退车。

第四种情况是,在三包期内,累计修理超过35天或超过5次的,可以更换。但是既没有同品牌同型号、又没有不低于原车配置的车可供更换的,可以退车。

那么问题来了,费尽周折好不容易搞定4s店把车退掉了,别忘了你交的车辆购置税还得退呢!important things must be repeated again and again and again!!!

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退税:

一是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

二是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

申请办理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在办税服务大厅索取),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二)完税证明正、副本;

(三)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

退税额的计算

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

对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退还全部已缴税款。

重要提示:除了退车,没有退税的可能!不要相信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可以办理退税的言论!

最后,还是希望小伙伴们都能买到中意的爱车!

【第4篇】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最近,新政策出台,新能源汽车在2023年继续免征购置税,这也是我国第三次对这项政策进行延期,有购车需求的朋友不妨考虑一下。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900万辆,同比增长35%。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长春市某汽车4s店零售经理 许秋野:

国家是又延展了一年的一个政策,购车日期的话,是以2023年年初到2023年年底截止,以发票日期为准,可以享受咱们新能源政策国家政策补贴,免购置税、免保险的车船使用税,双税都是减免的。

在长春市朝阳区的一家汽车4s店,销售人员介绍,他们目前拥有多款新能源车型,在售新能源汽车大致分为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两种,去年以纯电动汽车销售为主,平均全年单店销量在60台左右,混动车型销量全年则在30台左右,这一公告的出台也将再次带动新能源汽车的消费。那么在利好政策下,市民购买新能源车型究竟享受到多少实惠呢?

长春市某汽车4s店零售经理 许秋野:

以一台车20万为基准的话,是首付6万,正常我们加购置税、加保险什么的,全下来的话就得核到将近8.5万到9万左右的一个首付预算,但是现在新能源车型也好、id系列纯电系也好,你只需要拿出6万的一个购车预算就可以了,它大大降低了首付的预算成本。

专业人士分析,随着长春市政府换电站的建设和各大商超陆续推出充电服务,可以预见新能源汽车仍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未来五年它将会走进更多的家庭,在市民低碳出行的同时也会享受更多便利。

【第5篇】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多少钱

喜欢看我文章的朋友们,麻烦关注下,谢谢各位支持!

山东2023年各市车辆购置税

1-数据仅参考;

2-年份:2019;

3-来源:山东税局信息网;

4-单位:亿元;

5-排名前三名,分别为青岛、济南、临沂;

【第6篇】怎么查询车辆购置税

今年开始,购置车辆且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黑龙江省内纳税人,可通过“龙江税务app”办理申报、查询、缴税以及完成凭证下载、打印。目前,车购税申报宣传单以及税务掌上办理操作手册,已经投放至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和汽车经销企业。

各县(市)区征税业务已经全部进驻政务大厅,与公安部门窗口互应,实现了车辆缴税与登记一厅办理。此外,在车辆销售集中地与大型检测场所,均安放了自助终端机实现自助办税。

“掌上办”只需纳税人在手机上下载龙江税务app,对个人及车辆的相关信息进行校对确认,简单操作即可完成车购税的申报、缴纳。前后不到几分钟,一键打通4s店、办税服务厅、车管所,彻底解决了车辆缴税“多头跑”的堵点和痛点。

这种新的纳税方式,不仅为纳税人自助办税增加了一种新的体验,也标志着我市智慧税务的建设进一步完善。

稿件来源|《齐齐哈尔日报》

稿件作者|陈曦 丁宁

看齐编辑|陈莉

【第7篇】一般纳税人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

企业如果买了车辆作为公司用途的话,是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而车辆购置税也属于企业购车的成本之一,那具体的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明确车辆购置税属于直接税,一次性缴纳的,缴完了就没有了,但就算是购买二手车,小伙伴们也记得要提醒负责的同事要向车主索要完税证明。

要注意的是,企业不是购置什么车辆都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那具体车辆购置税是怎么计算的呢?我国对于征收车辆购置税是实行统一的征收标准的,就是10%,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支付的不含增值税价款*税率,如果购买的是进口车辆的话,还要考虑到一个关税的问题,也就是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这些比较容易理解,小编就不多说了。但又几种特殊情况要注意,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和国家规定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都有另外的算法,具体要去税务机关问清楚再做处理。

那搞懂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的条件范围和计算方法,就是怎么做会计分录的问题了,刚才也说了,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的,所以它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账户进行核算。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应该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保持学习到散场:

【第8篇】车辆购置税退税通知

2023年7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正式施行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

买车会更便宜吗

新能源车要不要交购置税

如果忘记缴纳车辆购置税

会产生什么后果

我执法 我普法

9月17日,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福州市司法局、先锋944福州新闻广播推出全媒体普法栏目《我执法•我普法》第二季第一期。

这期直播中,我们跟随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前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了解车辆购置税的征缴过程,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本次直播过程中,执法人员给我们带来了哪些普法干货?榕小豸带你一起看!

普法课堂

问:车辆购置税是什么?

车辆购置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车辆购置税为中央税,专用于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和支持地方道路建设。也就是说,缴纳车辆购置税,其实就是支持国家的道路交通建设的一种方式。

问:我们市民朋友肯定很关心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会导致购车成本上升吗?

不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202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前后都没有变化,不会导致购车成本的上升。

▲网上办税

问:如果忘记缴纳车辆购置税,会产生什么后果?

如果逾期未缴纳车辆购置税,那么需要缴纳滞纳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手机办税

问:车辆购置税有什哪些优惠政策?

现有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共有12项,其中能直接让老百姓广泛受益的有以下3项:

一、为促进运输发展,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纳税人购置挂车可以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为鼓励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九条规定,对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现场办税

问:哪些车辆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

(一)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 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 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2)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3)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4)“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5)北京冬奥组委新购车辆;(6)新能源汽车;(7)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

问:车辆购置税可以退税吗?具体情形有哪些?

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向原征收机关申请退税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并区别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提供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二)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税的,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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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回顾

直播现场精彩全过程

来源:法治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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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车辆购置税申请退税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第十五条规定:“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第10篇】车辆退购置税多少天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一般只要是购买了车辆就会涉及到缴纳车辆购置税的问题。那么纳税人在购买车辆后出于各种原因又将车辆退回的,已经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也能退回吗?下面就随小编来看看吧!

问: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退还已经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

问: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如何计算退还的车辆购置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1号)第八条的规定: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

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最后总结一下,车辆退回是可以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但应退税额会随着车辆使用年限的增加而减少。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私信【学习】即可免费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教程!

【第11篇】2023年车辆购置税退税材料

车辆购置税退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车辆购置税退税需要提供的资料

1、车购税退税申请表原件两份: 单位需盖公章。(退税申请表一般国税局有)

2、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完税发票。

4、原购车发票复印件一份,原车辆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5、需要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由销售商(4s店) 开具的负数发票报税联原件一份。

车辆购置税退税要求:

(依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第十六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以下简称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按下列情况分别提供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第十八条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减)税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和《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以下简称免税申报表),除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分别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四)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九条 车辆购置税条例第九条“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列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的车辆。

第二十条 纳税人在办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申报时,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据免税图册对车辆固定装置进行核实无误后,办理免税手续。

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定期编列免税图册。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完税证明管理,不得交由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核发。主管税务机关在税款足额入库后发放完税证明。

车辆购置税退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第12篇】车辆购置税申报谁申报

什么是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厦门税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一共有207项业务,其中有越来越多的业务不仅实现了线下“最多跑一次”,还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线上办理的新模式,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今天让我们来看看车辆购置税申报享受税收减免具体要准备些什么吧!

一、 申请条件

符合申报享受车辆购置税税收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在首次申报享受时随申报表报送附列资料,或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减免税信息无需报送资料。

本事项仅描述需报送资料的情形。

二、 办理材料

(一)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性质代码:13129917,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第20号),2023年12月31日前(含)购置的车辆应报送: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二)留学人员购买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性质代码:13129912,政策依据:财税〔2001〕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5号),应报送: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三)其他减免证明材料(参照下图“二维码”内容)。

车辆购置税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指南

三、 办理渠道

(一)办税服务厅

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二)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推荐)

第一步: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第三步:点击【非按期申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进入车购税申报系统。

进入车购税申报界面后以“a纳税人自行办理车购税申报缴税”为例

第四步:点击【登记注册地】进行选择。

1.如您的车辆不需要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请选“否”,直接下一步,申报信息不体现注册地;

2.如需要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请选“是”,并选择登记地点,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点击【纳税人信息】确认证件名称、联系电话、地址后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选择发票。进行发票信息的输入。

第七步:点击【计税】,核对计税信息,并点击【确定】及【下一步】。

第八步:确认申报表信息无误,点击【确认申报及缴款】

第九步:缴税及完税证明发放

9.1 申报类型为:“免税”

点击【确认申报及缴款】,提示申报成功,点击确定。进入完税证明发放的界面。

9.2 申报类型为:“征税”或“减税”

点击【确认申报及缴款】,跳转到缴款界面进行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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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车辆购置税发票查验

网友“4105****”咨询:4s店代为缴纳的车辆购置税是否可以补打购置税发票?如果可以,请问什么时间、在哪里补打?

市税务局回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2023年第18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如需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亦可自行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电子税务局等官方互联网平台查询和打印。纳税人通过自助pos机缴纳车购税后,可以凭借车购税电子信息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不需要提供纸质完税证明,公安交管部门可自行查询。(记者 高咪 整理)

【第14篇】2023年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

政策沿革

1、1985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布〈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的通知》(国发〔1985〕50号),决定从1985年5月1日开征车辆购置附加费;

2、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

3、2023年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公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4、202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购税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5、2023年4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公告2023年第18号)发布,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试点地区范围扩大到全国,同时决定在2023年7月1日起,按照《车购税法》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6、2023年5月23日,《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1号)发布,明确了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7、2023年6月28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5号)明确了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

一)纳税人、税率和征收机关

二)应纳税额和应退税额

三)计税价格

四)税收优惠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

新旧主要变化点

一)应税车辆范围调整

《车购税法》规定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注意:《车购税法》并非取消农用运输车的纳税义务,而是不再使用“农用运输车”称谓,与汽车管理相衔接,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2004版)中,三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三轮汽车,四轮农用运输车更名为低速货车。

二)取消了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

1.《车购税法》取消了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2.《车购税法》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不再按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征收。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车购税法》规定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再由主管税务机关按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车购税法》规定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再按照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三)计税价格不再包括价外费用

《车购税法》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与《暂行条例》相比计税价格不包括价外费用。

四)规定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购税法》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而《暂行条例》只规定了税款缴纳时间。

五)免税范围扩大

《车购税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增加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两项免税项目。

六)吸收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有关内容

《车购税法》规定:

1.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2.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七)新增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

《车购税法》规定税务机关和公安、商务、海关、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建立应税车辆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及时交换应税车辆和纳税信息资料。

八)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

《车购税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第15篇】车辆购置税征管价格信息库

7月1日起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这样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八条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1号)

二、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七、已经办理免税、减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纳税额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发生转让行为的,受让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未发生转让行为的,车辆所有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辆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等情形发生之日。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已纳税额

应纳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

二、《车辆购置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的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是指原车辆所有人购置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应税车辆时载明价格的凭证。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参照同类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计税价格

原车辆所有人为车辆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未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车辆生产或者销售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无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九、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征收税款。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税务机关应当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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