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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车辆购置税分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努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该局不断深化车辆购置税征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对免税、退税等业务规程进行梳理规范,做到手续简化,速度提升,固定装置车辆免税等多项业务在1日内即可办理完结。
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 多项税种可在1日内办完
据悉,车辆购购置税分局为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推动“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推进税务部门职能转变,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据介绍,该局严格实施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在各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均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开各项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特别是对免税、退税等业务规程进行梳理规范,尽量做到简化手续,方便快捷。
“比如以前办理设有固定装置的车辆免税业务时,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受理初审后需报送分局审核,至少需要2-3天,现在简化手续后只要符合免税条件,手续齐全,可在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当场可以办结完,大大节约了办理时间。” 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启用金税三期优化版系统 强化业务节点复核监督
据了解,车辆购购置税分局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特殊业务的信息比对复核,强化重要业务节点复核监督,进一步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
“以前偏重于直接征收,对事中事后的复核监督手段方法较少,去年10月正式启用了金税三期优化版系统,征收数据完全集中。” 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对平行进口车、机动车生产厂家内销车辆以及其他特殊计税的车辆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这个业务节点进行重点复核检查,有效防止国家税收流失。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据介绍,为减少纳税人等候时间,避免纳税人“多次跑”,车辆购购置税分局深入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据了解,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年初就开始在各地税务部门推广的举措,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方便纳税人办税,更好地服务纳税人。车辆购购置税分局从2023年起就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提出了办税服务厅窗口首问责任制、办税服务厅领导带班制、午间办税制、导税岗服务等制度,并将此项任务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不断增加新的内容。
“比如批量业务集中办理、延时服务等服务措施,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其中延时服务是指只要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无论是中午还是下午遇到下班时间到了,都必须办结完业务,以免纳税人再多跑一趟等。”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除此之外,车辆购购置税分局还通过专门设立开票缴税绿色通道等措施,积极为纳税人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被社会各界视作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一直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重庆市委市政府也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强调要努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转变管理方式,在实践中优化和再造业务流程,切实解决群众办事环节多、材料多、跑路多等问题。
作为国家级开发开放新区,两江新区正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推进各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争做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先行军。
(记者 王丹)
跟大家献上车辆购置税计算公式:
不含增值税车款✖️10%=车辆购置税
就是车辆购置税的完税凭证啦。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2.0排量且不超过30万元价款的乘用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了。
也就是能优惠价款的5%,个人购买相当于购车价又打了95折。实惠满满,感谢利好政策。快快买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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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2023年第20号公告——《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其中规定了满足以下条件的乘用车,可以享受购置税减半的税收优惠:
裸车开票价(不包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
购车发票的时间显示,纳税人的购车时间在6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
车辆的排量不能超过2000ml。
此外,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的优惠政策仍正常实行中。
了解了新政策之后,我们一起来熟悉一下车辆购置税的其他知识点吧!
车辆购置税基本内容
车辆购置税指的是纳税人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之后,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都需要缴纳的一种税。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都在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内。
在计算车辆购置税时,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如果纳税人购买车辆自用,那么车辆的计税价格应该是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购买进口车辆自用的纳税人,在计算车辆计税价格时应加上关税和消费税;纳税人自产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应该按照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进行确定,如果该车辆没有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可参考,那就以车辆各组成的销售价格来确定车辆的计税价格;通过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车辆,在计算计税价格时,应按照车辆不包含增值税的相关凭证上的价格来确认。
价内税和价外税
从6月1日起,纳税人在购入符合条件的车型时,就可以少缴一半的车辆购置税了。车辆购置税分为两种,一种是价内税,一种是价外税。价内税一般指的是13%的增值税,指已经包含在车辆价格里的,不需要单独征缴的税费。
除了价内税外,车辆购置税还包括价外税。纳税人在缴纳价外税时,需要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凭4s店开具的发票单独缴纳。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购置税。
关于车辆购置税的新政策,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车辆购置税也是一种常见的税种,不管对于我们个人还是企业,都是会缴纳相应税费的,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车辆已经走进千家万户了,但是有关购买车辆要缴纳税费的相关政策和优惠是需要我们每个人都了解的,尤其是从事汽车4s店里的会计人员,对于车辆购置的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以及相应税费的计算和会计处理,一定要清楚。新上手的会计小伙伴,还有些疑问的话,来这里瞅瞅车辆购置税精讲内容吧,觉得实用的可以收藏在工作中备用哟!
(文末有整套车辆购置税资料包领取方式)
目录
一、车辆购置税概念和特点
1、车辆购置税概念
2、车辆购置税特点
车辆购置税作为一种特殊税除具有税收的共同特点外,还有其自身特点,主要包括4点。
二、车辆购置税的税收要素
1、纳税义务人
2、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对象)
3、车辆购置的计税依据
在此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下面的内容。
对应的计算公式
4、车辆购置税的税率税额
5、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6、车辆购置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7、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
8、车辆购置税申报流程
税务大厅申报流程
提示:需要提供的资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网上申报车辆购置税的流程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处理
三、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四、车辆购置税实务案例解析
……
以上有关车辆购置税精讲的分享就到这里了,由于文章篇幅有限,需要学习全套车辆购置税知识的,可以按照以下领取方式进行免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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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规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二、《车辆购置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的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是指原车辆所有人购置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应税车辆时载明价格的凭证。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参照同类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计税价格。
原车辆所有人为车辆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未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车辆生产或者销售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无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三、购置应税车辆的纳税人,应当到下列地点申报纳税: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所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进口之日,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三)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
五、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六、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减税时,除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当根据不同的免税、减税情形,分别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车辆,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的相关文件。
(四)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自用国产小汽车,提供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五)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或者a类和b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七、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其他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申报材料。
八、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向原征收机关申请退税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并区别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提供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二)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税的,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相关资料。
九、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征收税款。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税务机关应当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十、本公告要求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税务机关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等手段获取相关资料信息的,纳税人不再提交。
十一、税务机关应当在税款足额入库或者办理免税手续后,将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及时传送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税款足额入库包括以下情形:纳税人到银行缴纳车辆购置税税款(转账或者现金),由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的,国库已传回《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联次;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电子方式缴纳税款的,税款划缴已成功;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以现金方式缴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已收取税款。
十二、纳税人名称、车辆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证件号码等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的,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更正,但是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
(二)完税或者免税信息更正影响到车辆购置税税款。
(三)纳税人名称和证件号码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
税务机关核实后,办理更正手续,重新生成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并且及时传送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十三、《车辆购置税法》第九条所称“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是指列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的车辆。
纳税人在办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申报时,除按照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当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办理免税手续。
十四、本公告所称车辆合格证明,是指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见附件3)。
本公告所称车辆相关价格凭证是指:境内购置车辆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其他有效凭证;进口自用车辆为《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属于应征消费税车辆的还包括《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本公告所称纳税人身份证明是指:单位纳税人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个人纳税人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或者入境的身份证件。
十五、《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样式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自行印制,纳税人也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下载、提交。
十六、纳税人2023年6月30日(含)前购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车辆,在2023年7月1日前未申报纳税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申报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十七、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车辆购置税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目录》(见附件4)同日生效。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6月21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部署,税务总局制发《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共十七条,明确了车购税“一车一申报”制度,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地点,申报纳税、退税申报所附资料,计税价格核定,完税信息更正,过渡期安排等事项,最大限度方便广大纳税人。
一、减轻纳税人负担
依据《车辆购置税法》取消最低计税价格的要求,《公告》全面废止了有关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改按发票价格征税,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二、便利纳税人办税
落实《车辆购置税法》实现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信息电子化,全面废止有关纸质完税证明的规定。税务机关和公安交管部门之间实现电子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信息传输,减少了认证手续,方便了纳税人。
三、精简办税资料
取消最低计税价格之后,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免于向税务机关报送用于生成最低计税价格的相关信息。同时,精简各类申报资料36份,明确税务机关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资料信息的,纳税人不再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顺义区融媒体中心消息 新能源汽车广受消费者青睐,那么,今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还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吗?享受税收优惠需满足什么条件?记者为您整理了以下热点问题。
一、2023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还能免征车辆购置税吗?
答: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7号),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购买新能源汽车,购置日期怎样确定?
答:新能源汽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三、2023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免征车辆购置税?
答: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目前,工信部官网已公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二批),梅赛德斯-奔驰、宝马、东风汽车、比亚迪、上汽通用汽车、吉利、零跑汽车、福特汽车、广汽、长安等在列。
四、怎么样才能知道自己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
答: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汽车企业)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附:一图读懂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税办理流程。
内容综合中国税务报、北京税务微信号
谁也不能百分百保证,你买到的新车就一定没有任何问题。可是如果非常不幸地,你真的买到了问题车,你想不想退掉车,重新给自己一次选择的机会呢?
什么?4s店不给退咋整?来来来,小编顺带普及一下汽车三包知识。
前三种情况是,涉及安全问题、涉及动力问题、涉及车身和底盘问题,修2次仍有问题,直接退车。
第四种情况是,在三包期内,累计修理超过35天或超过5次的,可以更换。但是既没有同品牌同型号、又没有不低于原车配置的车可供更换的,可以退车。
那么问题来了,费尽周折好不容易搞定4s店把车退掉了,别忘了你交的车辆购置税还得退呢!important things must be repeated again and again and again!!!
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退税:
一是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
二是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
申请办理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在办税服务大厅索取),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二)完税证明正、副本;
(三)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
退税额的计算
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
对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退还全部已缴税款。
重要提示:除了退车,没有退税的可能!不要相信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可以办理退税的言论!
最后,还是希望小伙伴们都能买到中意的爱车!
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国务院近日印发了稳经济一揽子措施。而买车人也需要注意啦,这类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将减半征收。那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2022是怎样规定的?具体有哪些车辆减征购置税?已购买的可以退税吗?
一、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半!
2023年5月31日,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目的是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现就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1.2022车辆购置税减免实施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购买的车辆。
2.2022车辆购置税减免车辆:指乘用车,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3.2022车辆购置税凭证: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二、2022有哪些车辆减征购置税?
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购置税,当然也包括2.0升排量的乘用车。像哈弗f7、长安cs75plus、三菱劲炫asx、现代ix35这几款车都是2.0升动力,价格在14万元左右。
三、已购买的车辆可以退税吗?
2022车辆减征购置税已购买的不可以退税。因为根据通告来看,优惠时间是从2023年6月1日开始,所以在六月一号之前买的乘用车都不能享受减征购置税政策。就算你是五月底买的,也不能享受该政策。
总之,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2022是指财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而减征购置税车辆主要指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而在政策实施前已经购买的,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1.(单选题)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说法错误的是( )。
a.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b.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年申报缴纳
c.环境保护税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d.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2.(单选题)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 )。
a.5%
b.10%
c.15%
d.20%
3.(多选题)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b.纳税人应当按月申报缴纳
c.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d.纳税人应当向企业注册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人的有( )。
a.购进农用运输车自用的个体工商户
b.进口高档小汽车自用的外贸企业
c.获奖取得汽车自用的运动员
d.购买汽车自用的外商投资企业
5、(判断题)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国务院备案。( )
以下为答案解析:
1. 正确答案:b
考点: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解析: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
2. 正确答案:b
考点: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率、计税依据
解析:车辆购置税采用10%的比例税率。
3. 正确答案:ac
考点: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解析:选项b,纳税人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选项d,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4. 正确答案:abcd
考点: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率、计税依据
解析:以上四项均属于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5. 正确答案:错误
考点: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
解析: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单车不含税价格不超过30万、排量不超过2.0升的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这里的乘用车指的是不超过9个座的客车,不包含货车。最终以《出厂合格证》,进口的机动车以《车辆电子信息单》所载定的排量、额定载客人数确定。
解读:这个公告就是为了促进汽车消费,拉动汽车产业而定制的,对那些买车换车还很犹豫的同学绝对是一种推动,配合不少地方政府的购车补贴,大部分都会在年底前下手,今天股市汽车整车板块大涨就是对这个政策在资本市场上的兑现。假如小明买了一辆符合减征要求不含税价30万的车,那么他将节省的购置税为30万×10%×50%=1.5万,够一年保险和保养的费用了,确实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
感谢政府的购车刺激政策,让想要买车的和想要换车的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政府为了拉动内需和打通全国内循环也是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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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飞速发展,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增长均超90%。而速度的“狂飙”,离不开免征购置税政策的有力支撑。日前,工信部发布了新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从目录来看,此次入选车型包括了74款纯电车型以及32款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例如比亚迪海鸥、五菱缤果、理想l8、哪吒e、宝马i4 edrive35进口车型等。
目录中可以看到,比亚迪旗下新车海鸥(“海豚 q”,“海豚 mini”)提供两种续航版本,cltc工况下续航里程分为305km和405km,分别配备30.08kwh和38.88kwh电池。据此前消息,新车将会在4月份正式推出,售价6.58万起,对于一款四门四座、续航不错、标配快充的小电动车来说,这个价格还是很有竞争力的。
与此同时,目录中也出现五菱缤果的身影,该车共三个版本,提供203km和333km两种续航,分别配备17.3kwh和31.9kwh电池。作为一款定位高于宏光miniev的纯电代步车,五菱缤果实力不容小觑,新车预计会在今年3月份上市。
另外,理想l7、理想l8也被选入了免征车辆购置税名单中,动力上均搭载1.5t发动机+两台电动机的组合,且续航一致,纯电续航210km,cltc综合续航1315km。目前理想的销量非常乐观,这两款车或许值得考虑。
除了以上几款车型以外,在目录中还看到了哪吒e、零跑c11,还有梅赛德斯amg eqe 53、宝马i4 edrive35等进口车型,都是比较受关注的热门车型。
最后,据官方发布数据,2023年我国累计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879亿元,同步增长92.6%。不得不说,免缴购置税的政策刺激了新能源市场的发展,同时也减轻了消费者的购车成本的支出,成为不少人购买新能源车的一大因素。那么上述出现的新能源车,你会选择入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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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网站消息,由财政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征求意见稿)》今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采取税制平移的方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征求意见稿》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仍为10%,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
2000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10%。2001年至2023年,全国累计征收车辆购置税22933亿元,年均增长17%,其中2023年征收车辆购置税2674亿元。车辆购置税制度对于组织财政收入、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引导汽车产业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自颁布施行以来,运行比较平稳规范,在其基础上制定法律的条件已经成熟。
《征求意见稿》规定,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与《条例》相比,《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主要理由是目前车辆销售市场集中度高、价格公开透明、发票管理严格,纳税人虚假申报计税价格的可能性较小,车辆购置税征管风险可控。为避免税务机关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与纳税人实际购车价格出现差异而增加纳税人负担,减少征纳矛盾,不再设定最低计税价格。
此外,《征求意见稿》将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由之前的5类改为汽车、摩托车、挂车和有轨电车等4类。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目前,减征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此外,纳入工信部、国税总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截至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便纳税人实现购车、缴税“一站式”办理,6月17日上午,鸡西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与鸡西辖区内6家汽车经销企业举行车辆购置税代征协议签约仪式。鸡西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林江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鸡西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孙士军主持签约仪式。
第二税务分局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着力打通办税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不断推动营商环境向更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心,树立“人人皆是营商环境”的主人翁意识,统筹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提升纳税人办税满意度。二是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空间,在全市6家汽车经销企业设立车辆购置税代征点,方便群众购车后直接缴税上牌,努力实现从办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三是聚焦纳税人需求,打造便利化纳税缴费格局,并大力推进自助办、预约办、网上办、容缺办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为民办实事的指向性和精准性。
下一步,鸡西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将继续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在政策落实上再精准,在优化服务上再加力,在纳税人满意度上再提升,让税惠春风吹暖千家万户,为鸡西市营商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吕静哲
摄像:程弘
车辆购置税法
一 、车辆购置税一定是使用!使用!使用!才交,比如销售公司购买过来准备卖掉,那是不用交的。
二 、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 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核定。(注意:是按照最低计税价格计算)
三 、对已缴纳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底盘发生更换,其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70%计算!
四 、下面一个是高能!高能!之前讲的问题,这个有点冲突:
(1)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 10 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 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 10%;未满一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 格;使用年限 10 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 0.
但是我们书上又写了这个规定: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其最低计税价格的确定方法为: 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 到底是用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还是最低计税价格?
我们采用第一种,用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
【例题 9】某特殊人士购进车辆免税,于 2011 年 2 月购进,支付了含税价款及价外费用 30 万元;2015 年4 月将该车辆转让给我国普通公民使用,成交价 18 万元,税务机关认为这应当补交车辆购置税,请问计税基础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 10 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 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 1 年扣减 10%。
该车辆的计税价格=30÷(1+17%)×(1-4×10%)=15.38(万元)。
五 、关于价外费用的特别提示
(1)凡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票据收取的款项,应视作代收单位价外收费,应并入计税价格中一并征 税;
(2)凡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并收取代收手续费的款项,不并入计税价格征收车辆 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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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
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现就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二、本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三、本公告所称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四、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五、乘用车排量、座位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电子信息所载的排量、额定载客(人)数确定。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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