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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公告(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7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车辆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关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公告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关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公告

【第1篇】关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公告

》(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规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二、《车辆购置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的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是指原车辆所有人购置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应税车辆时载明价格的凭证。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参照同类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计税价格。

原车辆所有人为车辆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未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车辆生产或者销售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无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三、购置应税车辆的纳税人,应当到下列地点申报纳税: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所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进口之日,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三)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

五、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六、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减税时,除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当根据不同的免税、减税情形,分别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车辆,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的相关文件。

(四)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自用国产小汽车,提供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五)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或者a类和b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七、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其他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申报材料。

八、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向原征收机关申请退税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并区别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提供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二)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税的,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相关资料。

九、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征收税款。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税务机关应当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十、本公告要求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税务机关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等手段获取相关资料信息的,纳税人不再提交。

十一、税务机关应当在税款足额入库或者办理免税手续后,将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及时传送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税款足额入库包括以下情形:纳税人到银行缴纳车辆购置税税款(转账或者现金),由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的,国库已传回《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联次;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电子方式缴纳税款的,税款划缴已成功;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以现金方式缴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已收取税款。

十二、纳税人名称、车辆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证件号码等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的,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更正,但是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

(二)完税或者免税信息更正影响到车辆购置税税款。

(三)纳税人名称和证件号码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

税务机关核实后,办理更正手续,重新生成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并且及时传送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十三、《车辆购置税法》第九条所称“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是指列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的车辆。

纳税人在办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申报时,除按照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当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办理免税手续。

十四、本公告所称车辆合格证明,是指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见附件3)。

本公告所称车辆相关价格凭证是指:境内购置车辆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其他有效凭证;进口自用车辆为《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属于应征消费税车辆的还包括《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本公告所称纳税人身份证明是指:单位纳税人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个人纳税人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或者入境的身份证件。

十五、《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样式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自行印制,纳税人也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下载、提交。

十六、纳税人2023年6月30日(含)前购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车辆,在2023年7月1日前未申报纳税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申报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十七、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车辆购置税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目录》(见附件4)同日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2.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

3.车辆电子信息单

4.车辆购置税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6月21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部署,税务总局制发《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共十七条,明确了车购税“一车一申报”制度,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地点,申报纳税、退税申报所附资料,计税价格核定,完税信息更正,过渡期安排等事项,最大限度方便广大纳税人。

一、减轻纳税人负担

依据《车辆购置税法》取消最低计税价格的要求,《公告》全面废止了有关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改按发票价格征税,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二、便利纳税人办税

落实《车辆购置税法》实现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信息电子化,全面废止有关纸质完税证明的规定。税务机关和公安交管部门之间实现电子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信息传输,减少了认证手续,方便了纳税人。

三、精简办税资料

取消最低计税价格之后,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免于向税务机关报送用于生成最低计税价格的相关信息。同时,精简各类申报资料36份,明确税务机关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资料信息的,纳税人不再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2篇】车辆购置税条例第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2023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八条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第九条 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第十一条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第十四条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第十五条 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第十六条 税务机关和公安、商务、海关、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建立应税车辆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及时交换应税车辆和纳税信息资料。

第十七条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3篇】国税车辆购置税预申报

6月起单位和个人购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仅在新政实行的5天内累计减征税款334.87万元。

有用车需求的老板抓紧时间享受新政红利,目前政策提到的截止日期是到今年年底,哪些情况可以减征?如何办理申报?

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消费者购买汽车时缴纳的税收,税率为汽车售价(不含税)的10%。

计税依据

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的单车价格不超过30万元。享受优惠的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

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可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不含税价栏次查看。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收过购置税的车辆不重复征收。

>>>>减半征收

9座及2.0l以下,不含增值税<30万

如果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固定比例税率

按照本次减半征收的政策优惠,购买一辆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可减免车辆购置税达15000元。

tips

除购买外,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都能享受政策优惠。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办理申报。购置应税车辆当日就产生纳税义务,60天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通过电子税务局、“天津税务”app等线上方式,也可在全市车购税授权代办网点、驻车管所窗口等线下办理。

“天津税务”app

自然人纳税人推荐下载安装点击“车辆购置税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填写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自动带出发票代码填写发票号码,填写不含税价格,点击下一步并确认最新优惠政策享受确认页面,符合条件,选择“是”确定数据无误即可申报,显示申报成功缴纳税款,并可进行完税证明查询

电子税务局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车购税申报。

a.纳税申报功能,可选择手工录入,也可选择扫描发票、申报表等

b.需要先进行设备参数设置,安装扫描、打印控件并测试

手工录入需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车架号码。

符合最新政策减半享受车辆购置税,选择“是”。根据提示操作,核实信息进行税款核定,核实无误后点击“纳税申报”按钮。

影像采集

完成纳税申报,进入资料上传界面,选择对应种类模块,选择图片上传,系统根据业务类型自动跳转至对应界面。

新能源免税车辆上传图片后可进行完税证明打印,业务完结。

税款缴纳

使用“二维码缴款”等方式通过银行app和云闪付进行付款。

缴款验证完成后,可依次打印“电子缴款凭证”和“完税证明”,征税业务办结。

【第4篇】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1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第5篇】车辆购置税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依据】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

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可以私信:

1、高管、企业股东、高薪员工、销售提成、年终奖金的个税优化;

2、公户提现、无票支出多,缺进项票导致利润虚高缴税多需要合法节税;

3、因为社保入税,导致企业替员工缴纳的部分过高,用工成本高、人力成本高;

4、企业外部劳务人员、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群演、顾问、专家、网红、主播等)、临时员工的薪资发放,需要获得合法票据;

5、返佣费过高、居间费过高,需要获得合法票据;

6、自然人代开,个体户核定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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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由什么决定

车辆购置税的概念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且自用的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考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a.受赠使用应税车辆

b.进口使用应税车辆

c.经销商经销应税车辆

d.债务人以应税车辆抵债

【正确答案】ab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产品(商品)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农用三轮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例题•计算题】某人2023年1月份购买一辆小汽车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购车款项117000元,另支付给销售厂商代收临时牌照费550元、代收保险费1000元(使用委托方的票据),支付购买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2000元,车辆装饰费340元,请计算应纳车辆购置税。

【正确答案】计税依据=(117000+2000+340)÷(1+17%)=102000(元)

应纳车购税=102000×10%=10200(元)

【第7篇】内蒙车辆购置税查询

进入六月份以来,随着车辆购置税新政的实施,我市的多家汽车销售企业汽车交易量明显增加,车辆购置税减半政策让购车市民享受到了实惠。

在我市一家4s店展厅,左先生在新车前驻足,细细打量着看中的车辆,咨询车辆相关信息,对车辆购置税减半政策带来的优惠很是期待。

【同期声】顾客 左广亮:我包括在抖音上或者是各个新闻平台都看见过购置税减半,包括朋友跟我说。购置税减半的话之前购置税得交个应该是一万两千多,现在购置减半都交了六千多,还是不错挺划算的这个政策。

据了解,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发的《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4s店的销售顾问向记者介绍说,车辆购置税减半政策刚落地就有很多顾客到店咨询,自6月1日以来,店内汽车交易量明显增加,特别是30万元以内的乘用车车型。

【同期声】铜川奥捷通别克4s店销售顾问赵玲:自咱们实施了这个购置税减半政策,咱们牡丹江群众购买乘用车的需求日益增加,咱们已往较去年六月份比起来的话我们的销量整体增加20%以上,而且的话现在还在陆续的持续攀升中,购车的热情被大大的激发,主价位的话其实咱们客户主要的需求价位基本在十万到二十万之间,这个价位的话很多的乘用车均符合购置税政策。

车辆购置税减半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车市回暖。记者从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了解到,新政实施以来,全市共办理减征车辆超900台,减税超500万元。车主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线上方式,也可在全市车购税委托代征单位(北汽委托代征、通达委托代征、中信委托代征、亿丰委托代征)、牡丹江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等线下办理。

【第8篇】公司车辆购置税申报

今天是2023年7月31日,星期三。亲爱的小伙伴们,早上好!一起来,每天分享一个知识点!坚持100天,你定会不同!

问:公司购置的车辆,按规定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需要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吗?

答: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9篇】车辆购置税申报网站

近日,拉萨市民尼玛拉珍通过手机移动办税app“车购税申报”功能,为自己新买的爱车成功支付了车辆购置税税款26707.97元,成为我区首个掌上申报车辆购置税的车主,这也标志着我区正式实现车辆购置税掌上申报。

据了解,为持续落实“非接触式”办税服务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西藏税务业务、技术、纳服部门三方联动,深入开展手机移动办税app“车购税申报”可行性分析,积极推进功能开发,于11月1日正式上线手机移动办税app“车购税申报”功能,标志着西藏车辆购置税自助申报形成了“自助终端+网页版+客户端+手机app”多样化办理模式。

“在税务工作人员的辅导下,不到5分钟我就完成了申报、缴税、取证。不仅如此,这边刚交完税,车管所那边立马就收到了缴税信息,再也不用税务、车管所两头跑了,真是太方便了。”作为第一个尝鲜掌上申报的车主,尼玛拉珍不禁感叹道。

记者了解到,目前,西藏税务车辆购置税掌上申报功能可对区内开具机动车发票的车辆完成申报缴税,纳税人只需通过登录西藏税务手机移动办税app,再按照系统提示选择车辆上牌地和个人信息,核对系统自动带出的车架号、发票及申报表信息后,就可完成车辆购置税的申报并可通过第三方扫码支付(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完成缴税。缴税成功后,纳税人可通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查询相关信息,同时,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会实时同步至公安部门,真正做到全程掌上办理,足不出户就能完成车辆购置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李建群表示,一直以来,西藏税务始终在拓展线上办税方式,创新办税服务,提升办税效率,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赋能添力。此次西藏税务手机移动办税app“车购税申报”功能的成功上线运行,将满足纳税人随时随地办理车购税业务的需求,也为纳税人节省了原先需要排队等候的时间,节约了办税成本,进一步提升了纳税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下一步,西藏税务将加强掌上车辆购置税申报方式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扩大使用覆盖面,让更多纳税人享受到便利。(西藏商报记者 娄梦琳 实习记者 谭瑞华)

【第10篇】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专用进口车辆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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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六批)的公告》的解读

现就《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六批)的公告》(以下简称本公告)相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

此前,税务部门落实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主要参照交通部门以往的管理模式,即相关企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信息采集系统提交申请,将车型列入《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工信部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税务总局,由税务总局负责审核并编列发布《免税图册》,纳税人依据《免税图册》申请免税。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要求,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更好地维护纳税人权益,提升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管理的精准性、便捷性和及时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制发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0号),进一步优化专用车辆购置税免税管理机制,由税务部门审核转变为委托专业机构审核,由依据《免税图册》比对享受转变为依据《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自动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如下:

一是车辆生产企业、进口车辆经销商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要求通过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材料;二是税务总局、工信部委托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三是装备中心按照《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依规开展技术审查;四是装备中心将通过审查的车型提交后,由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目录》。

二、本批《目录》基本情况

本批《目录》为2023年第二次发布,累计为第六批,共涉及197家企业的477个车型。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未通过技术审查如何处理?

未通过技术审查是指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相关资料,由于不符合《技术要求》、材料提交不全或者填写有误等原因,装备中心给予“不通过”结论的情形。举例说明:

例1.甲公司申请将xxx型通讯车列入《目录》,该车辆额定装载质量(生产厂家为车辆设定的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小于1000kg,但企业提供的专用装置在车厢地板上的投影面积小于车厢地板面积的50%,不属于专用车辆。

例2.乙公司申请将xxx压缩式垃圾车列入《目录》,该车辆装备有液压机和填塞器,为垃圾自行压实装入、转运和卸料的专用自卸运输车,以载运垃圾为主要目的,不属于专用车辆。

例3.丙公司申请将xxx型宣传消防车列入《目录》,该车辆为装备有影像、音响和发电设备,用于消防知识宣传的厢式专用作业汽车;但其专用装置多为可移动的装置及设备,未被固定在车体上,不属于专用车辆。

对于未通过技术审查的情况,若申请人不认可装备中心技术审查结论,可以通过申报系统随时重新申报;在重新申报时,可对装备中心技术审查结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装备中心重新给予技术审查结论。若申请人仍不认可装备中心技术重新审查结论,可以通过工信部12381公共服务电话平台咨询、建议、投诉,或者以信函的形式向工信部反映相关问题,工信部将按照程序予以办理。

(二)《目录》发布前已出厂销售的专用车辆如何办理免税?

依据现行规定,《目录》发布前已出厂销售的专用车辆,申请人可在所销售车辆的车型列入《目录》后,在所销售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重新上传。纳税人可以凭免税标识等车辆电子信息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

举例说明:a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销售给b纳税人一台未列入第六批《目录》的车辆,a公司上传车辆电子信息时未标注免税标识;随后税务总局、工信部发布的第六批《目录》包含了上述销售车辆的车型,a公司在第六批《目录》发布后,可以修改b纳税人所购车辆的电子信息,标注免税标识并重新上传。b纳税人可凭借免税标识等依法享受免税政策。

(三)纳税人缴纳车购税后专用车辆纳入《目录》如何处理?

如果纳税人购买了专用车辆并缴纳了车辆购置税,之后专用车辆列入了《目录》,申请人可在所销售车辆的车型列入《目录》后,在所销售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中标注免税标识,重新上传。纳税人可以凭免税标识等车辆电子信息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依法退还纳税人已缴税款。

举例说明:a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销售给b纳税人一台未列入第六批《目录》的车辆,b纳税人购车后缴纳了车购税,随后税务总局、工信部发布的第六批《目录》包含了上述销售车辆的车型,a公司在第六批《目录》发布后,可以修改b纳税人所购车辆的电子信息,标注免税标识并重新上传。b纳税人可凭借免税标识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11篇】税务局车辆购置税

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便纳税人实现购车、缴税“一站式”办理,6月17日上午,鸡西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与鸡西辖区内6家汽车经销企业举行车辆购置税代征协议签约仪式。鸡西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林江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鸡西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孙士军主持签约仪式。

第二税务分局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着力打通办税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不断推动营商环境向更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心,树立“人人皆是营商环境”的主人翁意识,统筹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提升纳税人办税满意度。二是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空间,在全市6家汽车经销企业设立车辆购置税代征点,方便群众购车后直接缴税上牌,努力实现从办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三是聚焦纳税人需求,打造便利化纳税缴费格局,并大力推进自助办、预约办、网上办、容缺办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为民办实事的指向性和精准性。

下一步,鸡西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将继续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在政策落实上再精准,在优化服务上再加力,在纳税人满意度上再提升,让税惠春风吹暖千家万户,为鸡西市营商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吕静哲

摄像:程弘

【第12篇】车辆购置税抵扣增值税

跟大家献上车辆购置税计算公式:

不含增值税车款✖️10%=车辆购置税

就是车辆购置税的完税凭证啦。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2.0排量且不超过30万元价款的乘用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了。

也就是能优惠价款的5%,个人购买相当于购车价又打了95折。实惠满满,感谢利好政策。快快买车吧。

再偷偷告诉您,公司买车还可以一次性记入成本,抵减25%企业所得税 。相当于打了7折!快去4s店选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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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外交人员自用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法定减免):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3、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5、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6、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 1 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 1 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7、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车辆。

8、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9、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

10、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

11、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1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例1:依据车辆购置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是(abcd)。

a.国家机关购买车辆正常缴纳车辆购置税

b.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 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免车辆购置税

c.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 1 辆自用小汽车免车辆购置税

d.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购买的自用小汽车免车辆购置税

例2: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是(abcd)。

a.地铁不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车辆

b.挖掘机不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车辆

c.载货客车正常缴纳车辆购置税

d.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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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批

【ev视界报道】12月19日,工信部公告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一批)。目录显示,纯电动汽车的乘用车部分,共有57款产品在列,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共有33款产品在其中。

纯电新车中值得关注的车型有续航超过1000km的极氪001(搭载140kwh宁德时代麒麟电池)、最高续航646km的奔驰eqe suv、续航545km的别克electra e5、最高580km续航的smart精灵#3等。此外,捷尼赛思gv70纯电版一款进口车型也在其中。具体可以参阅下表:

而在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方面,进口雷克萨斯rx450h+、理想l7等车型在列。具体可以参阅下表:

【第15篇】车辆购置税信息查询

购车有哪些税,查询了很多信息,还是没完全明白,购置税?

看到一个评测suv的,3.0t排量,想起来之前查询购车税,税率和排量有关系,3.0以上要按缴纳40%缴纳。

购车涉及到的税主要包括,购置税,车船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增值税属于流通环节税种,开票价已包含17%;消费税属于价内税,与排量有关,越大越高,3.0排量以上25%,4.0排量以上40%,1.5-2.0排量按5%,2.0-2.5按12%。关税属于进口类的,已包含在价格内。

那就剩下购置税和车船税了,查询得知,购置税统一10%,以前小批量有优惠,现在没有了,车船税和排量有关系,一般来说,1.0l-1.6l排量车型,每年税额在300元;1.6l-2.0l排量车型,每年税额在360元;2.0l-2.5l排量车型,每年税额在720元,不同省份可能会略有不同。此次只涉及到油车。

所以30w的车,出厂价24w,加25%消费税后30w。我这样计算对吗?

《关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公告(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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