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组织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组织收入涉税风险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中国商务新闻网 为加强民营企业涉法、涉税风险管理,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4月4日下午,衡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县工商业联合会组织召开县民营企业涉法、涉税风险防范专题培训会。
培训会上,专家分别以《民营企业涉税风险控制,企业上市前辅导》《防范法律风险,助推企业发展》为课题,用通俗的语言、真实的案例,阐释了法律思维在处理税务争议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剖析民营企业税务风险点,生动展示了企业应该如何防范和规避在日常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潜在法律风险,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和企业涉税管理规划意见。
这次培训将进一步优化县营商环境,帮助民营企业在经营中更好地知法懂法,及时了解国家相关涉企政策,有效防范企业经营涉法、涉税风险。参加培训的学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强,有助于建立更为全面的法治思维、合规理念、风险防控意识,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规范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会上还以调查摸底问卷的形式对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进行了调研。(王立异 陈祥)
导读:目前仍然还有不少的新手朋友不太清楚地税其他收入会计分录怎么做?那么今天就来统一为你们解答这个问题,希望以下内容对你们在学习会计中能有所帮助。
地税其他收入会计分录
地税免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地税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应当免征;如果你缴纳了,下次要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时抵缴,也可以申请退税。现在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
计提时
1、如果是自用房产与土地
借:管理费用-房产税
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贷:应交税金-房产税
应交税金-土地使用税
2、如果是出租房产和土地
借:其他业务支出-税金
贷:应交税金-房产税
应交税金-土地使用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房产税
应交税金-土地使用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霍尔果斯口岸地税局全力抓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
霍尔果斯口岸地税局全力做好最后两个月的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以实际行动全力完成伊犁州党组、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
一是全面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召开组织税收收入专题工作会议,全面研究当前工作中存在的有利因素和实际困难,因势利导发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优势,克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管难度大、小税种管理难等困难。调动干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各税种台账,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建立各科室联动工作机制,把握重点,明确目标,为全力完成年底追加任务而努力。
二是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召开由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及其相关人的座谈会,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学习霍尔果斯市委、市政府对税收的相关政策,要求企业增强对税法的了解和掌握,对霍尔果斯成立市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学习,及“营改增”后相关税收政策的学习,加强法制意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纳税义务。
三是加强税源管理。要求税源管理部门加强责任分解,把年底税收任务分解到每个税源管理工作人员身上,建立健全各税种台账,按照时间进度,紧紧掌握税收收入完成进度,及时掌握个税种在征收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及时清缴欠税,对故意拖延税款、抗税纳税人,采用查封账户措施,发挥《征管法》震慑作用。
四是做好国地税信息共享。与当地国税加强合作,及时掌握税源管理动态,密切关注入驻企业的税源变化,做好国地税管户的清理检查,分析企业落地情况、税收优惠情况,对股权转让企业加大管理力度,对重点税源企业加大巡查力度,对外地企业及时跟进管理。
五是做好税收分析。要求计征科税收分析人员,按收入进度每天向领导汇报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各税收收入入库情况,入库各税种的变化情况,及时分析各税种的变化,用实际入库数测算收入进度。(徐小艾)
来源:霍尔果斯口岸地税局供稿
记者近日从市地税局获悉,截至目前,市地税局稽查局直接查补收入并组织入库1619.18万元,其中,市本级入库1369.9万元,占市地税局下达任务的136.99%,提前超额完成了2023年市本级组织收入目标任务。
市地税局稽查局认真研究落实促收措施,将市地税局下达收入任务层层分解,找准收入突破口。局领导带队分组深入企业,狠抓组织入库。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纳税辅导和纳税约谈,统一规范自查流程,明确自查时限和措施,提升企业自查质量和效果,并及时督促税款入库。
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有哪些?这4条政策都给你讲全了!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那么具体哪些收入可作为免税收入呢?且看如下政策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第八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
四、2008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
一、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目前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4类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定免税收入,可以免除相应的纳税义务。需要强调的是,税法对于上述4类免税收入的适用范围以及适用对象等均有严格的限定,具体应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3月1日起,最严纳税申报对比开始实行!
一不小心你的企业将无法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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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财为国,服务为民(图片来源于网络)
(黄晨光)近期,南充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充经开区”)地税局按照全市地税系统“分级分类精准施策、苦干实干强力攻坚”的指导思想,组织召开组织收入攻坚动员会,对组织收入工作进行全员动员,分进度督导目标任务,形成了又一轮组织收入攻坚态势。
据了解,该局面对“营改增”税基变窄、房地产形势持续低迷和重点项目开工不足的局面,不等不靠,主动作为,面向全体税务干部通报了总体收入状况,以及各税源管理所收入进度排名和同比降幅。同时,分欠税、耕占税、债权置换建安税等项目,对5个税源管理所的任务进行调增,并现场说明了调增依据。此外,安排监察室牵头成立任务督察组,对前期已安排的工作进行总结回顾,按照“摸清、收尽、清欠、挖潜、严责”的十字工作思路,开展清单督办,倒排工期,强力推动收入进度。
收入确认一直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中的重点问题,为了便于纳税人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近日,小编对企业所得税中免征企业所得税情形进行了归纳汇总,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1、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本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即: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二、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三、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内地居民企业持有符合规定要求的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9号)第二条规定:
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园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五、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清洁基金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cdm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
2、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
3、基金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4、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
六、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23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八、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
2、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以及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中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
3、接受捐赠收入;
4、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行、中央企业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
6、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
九、北京冬奥组委、残奥委相关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北京冬奥组委免征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第二条第六项规定:
对中国残奥委会根据《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今天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我国税收运行的总体情况。
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税务部门组织税费收入31.7万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6.1万亿元(未扣除出口退税),社保费收入7.4万亿元,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大重要来源,也是国家繁荣富强的体现!
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以下是提高收入的方法:
一、提高自身能力: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技能,提高自身价值,从而获得更高的工资和职位。
学习新知识:不断学习新知识可以拓宽您的思维和视野,让您更加了解行业和领域的最新发展趋势。
培养技能:掌握特定技能或专业领域的技能可以提高您在该领域的竞争力,并使您更有可能获得更好的职业机会。
持之以恒地实践:在学习新知识和技能的同时,需要持之以恒地进行实践,这可以巩固您的学习成果并增强您的信心。
参与项目、活动或志愿者工作:这些经历可以让您接触到不同类型的人员和情境,并提高您的沟通、领导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寻求反馈和指导:寻求他人的反馈和指导可以让您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并提供改进和成长的方向。
注意身心健康:身心健康对于提高个人能力至关重要,可以通过锻炼身体、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调整睡眠时间、减少压力等方式来维护身心健康。
以上是一些通用的提高个人能力的方法,您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目标,制定具体的计划并持之以恒地实施。
二、创业创新:开展自己的企业或者创新产品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回报。
发现问题:找到一个有市场需求但尚未得到充分满足的问题,这个问题可能存在于您所在行业、社区或生活中。
创造解决方案: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一种全新的解决方案,可以是一项产品、服务或技术等,要切实解决该问题并有显著的市场竞争力。
建立商业模式:根据解决方案的特点和优势,设计适合自己的商业模式,包括产品定价、渠道选择、销售策略等。
筹集资金:为了让创业项目落地,需要寻找合适的资金支持,可以通过投资人、风险投资基金、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
执行计划:执行计划是创业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步,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严格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持续创新:创业并不仅仅是一个初期的过程,成功的创业者需要不断地进行创新和改进,以满足市场需求并保持竞争力。
此外,对于创业者而言,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管理能力、市场洞察力和风险控制意识等。创业创新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切实地付出努力并接受不断的挑战和改进。
三、投资理财:投资股票、债券、房地产等资产可以增加被动收入。
设定目标:明确理财目标,包括投资期限、风险承受能力和预期收益等。
计划预算:制定个人预算,合理分配收入和支出,避免过度消费和债务负担。
了解投资品种:研究各类投资品种的特点、风险和收益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组合。
分散投资:将资金分散投资在多个品种和领域中,降低整体风险。
坚持长期投资:坚持长期投资,不盲目追求短期高收益,稳健持有。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投资组合的表现和市场状况,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组合结构。
总之,理性投资,分散风险,长期持有,是投资理财的基本原则。
四、副业兼职:在业余时间进行副业兼职可以增加额外收入。
技能和兴趣:选择自己擅长或感兴趣的领域作为副业,可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更容易获得成功。
市场需求:选择市场需求相对较大的领域作为副业,可以保证项目的稳定性和收益。
时间安排: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时间安排,选择合适的副业,避免因副业时间过长而导致主要工作受到影响。
投资成本:考虑副业的投资成本,包括时间、金钱和精力等方面,选择符合自己经济能力的副业项目。
法律风险: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合法合规的副业项目,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选择副业需要考虑自身技能和兴趣、市场需求、时间安排、投资成本以及法律风险等方面。可以通过搜索网络信息、参加线下活动等方式获取信息,做出正确的选择。
五、交际扩展人脉:通过社交活动、参加会议等方式扩大人脉,有可能为自己的事业带来机会。
参加社交活动:参加各种社交活动,如聚餐、派对、分享会等,与不同领域的人士建立联系。
利用社交媒体: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如linkedin、facebook等,了解业内信息和拓展人脉圈。
加入团体组织:加入相关团体组织,如行业协会、商会等,参加各类活动,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
参加培训课程:参加各类培训课程,结交具有相同兴趣爱好或职业背景的人士。
主动联系他人:主动联系自己关注的人士,并互相交流,建立信任关系。
发送问候邮件:发送简短的问候邮件或者节日祝福邮件,保持联系并增进感情。
帮助他人:帮助他人解决问题或提供帮助,积极回馈社会,建立良好口碑,扩大交际圈子。
总之,扩展人脉需要勇于主动,积极参与各类社交活动,利用各种渠道寻找机会,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同时也要注意保持真诚、信任和尊重的态度。
六、调整生活方式:减少无谓开销,精打细算,将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投资或者还债。
制定预算计划:制定一个明确的每月预算计划,包括必要开支和娱乐支出,以便更好地控制消费。
消费清单:在购物前先列出需要购买的物品清单,并坚持按照清单购买,避免冲动消费。
减少娱乐支出:降低娱乐支出,例如减少去餐厅、电影院等地方的次数,选择更经济实惠的娱乐方式,如户外活动或看电影等。
节约用水用电:关灯、节约用水等日常行为能够使得日常生活费用更少。
避免负债:尽量避免使用信用卡、分期付款等贷款方式进行消费,避免产生高额利息和负债。
建立紧急基金:建立一个紧急基金,用于应付意外支出,不必因临时开支而打乱消费计划。
七、寻求加薪或者跳槽:如果自己的当前职位不能满足期望的薪酬,可以考虑向上级申请加薪或寻找更高薪水的职位。
确定自己的价值:了解行业标准薪资和自身的市场价值,以便更好地谈判或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
总结个人成就:列出自己在现公司取得的成就和贡献,准备证明自己应该得到加薪或换工作的理由。
收集信息:收集关于行业薪资、招聘信息和公司文化方面的相关资料,为自己做出决策提供参考。
加薪:
准备好理由和数据:根据自己的表现和市场情况,向雇主呈现需要加薪的理由和数据。
调整自身能力:通过增加技能或改进表现来提高自己的绩效,从而为自己争取更好的薪资待遇。
调整工作环境:与上级沟通,协商可能的福利待遇调整,如弹性工作时间、加班补助等。
跳槽:
准备好简历和面试技巧:更新简历,寻找合适的工作机会,并提高面试表现来获得新工作机会。
了解新公司:对新公司的文化、业务和福利待遇有足够了解,以便做出更好的决策。
考虑长期发展:不仅考虑眼前薪资待遇,还要考虑长期发展与个人与公司之间的契合程度。
一、办理事项
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二、受理方式及时间
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以下简称省级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提供本指引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递交免税资格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接到企业提交的免税资格申请后应按照要求及时受理,并向省税务局逐级传递纳税人申请资料,由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进行认定。
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包括2023年底免税资格期满申请复审)受理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 30 日。
三、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
(四)《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
四、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规定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如下: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五、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六、报送材料
(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余材料一式一份)
(一)申请表(见附件1)。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章程或宗教院校的管理制度(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骑缝盖有登记管理部门的章程核准章)复印件(注:登记核准的章程规定中必须有申请条件第四、五、六条的相关内容)。
(三)非营利组织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正反面)。
(四)上一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例如:申请2019-2023年度免税资格的提供2023年的情况)。
公益性活动是指《慈善法》第三条规定的下列活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
非营利性活动是指非营利组织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非营利性活动。
(五)上一年度的工资薪金情况专项报告,包括薪酬制度、工作人员整体平均工资薪金水平、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例、重要人员工资薪金信息(至少包括工资薪金水平排名前10的人员)。
(六)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原件,具体样式见附件2)
审计报告最后需附有中介机构执业证书复印件和审计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影印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的所在单位必须是出具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
(七)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上一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事业发展情况或非营利活动的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登记证书、章程、年检报告需交验原件)
(八)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其他事项
(一)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5年。非营利组织应按规定在期满后申请复审,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复审,按照初次申请免税资格的规定办理。
(二)非营利组织免税的法律责任以及取消免税资格的规定按财税[2018]13号文第五、六项执行,请有关非营利组织知悉和遵守有关规定。
附件:
1.广东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表及申请报告;
2.广东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审计(鉴证)报告(范本)
申报指引和相关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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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农业保险正在从单一赔付向全流程农业风险管理转变,将风险关口前移,变事后赔付为事前预防,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参与,降低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程度。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提高自然灾害抵御能力、保障广大农民收益、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内在需求。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乡村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具有重要作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这就要求农业保险提供更全面的保险保障,更有效地化解风险,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乡村宜居宜业以及农民富裕富足。
第一,充分发挥农业保险风险保障功能,服务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价格波动等风险加剧,给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带来了隐忧。在我国粮食供求长期保持紧平衡的形势下,农业保险可分散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确保主要农产品稳定供给。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逐步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可以提升保障程度,提高对粮食种植的风险保障能力,保障种粮农民收益,提高种粮积极性。除了主粮保供,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出“树立大食物观”,这要求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建立多元化的农业产业保障体系。
第二,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保障收入稳定功能,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农业保险具有保障农民收入稳定的机制性作用,有助于降低脱贫人群的脆弱性,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23年平安产险累计为1129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2523亿元,保费资金放大效果达到44.1倍,累计赔款支出36.6亿元,帮助253万户村民出险后快速恢复生产生活,充分发挥保险杠杆作用稳定农户收入。平安将持续开展农产品消费帮扶工作,以“土特产”为切入,探索“乡村振兴+协销+网红”新模式,围绕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项目、100个名特优新农产品、100个乡村振兴网红、100个乡村振兴优秀县长、100场助农协销直播,打造平安乡村振兴“五个一百”行动,通过消费帮扶带动农民增收。另外,平安产险将推动脱贫地区与发达地区深化经济交流合作,将脱贫地区的资源禀赋、要素优势同发达地区的市场资源、管理经验有机结合,助力脱贫地区增强发展意识、拓宽发展思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第三,实现“小农险”向“大农险”的跨越,服务农村新业态,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成为建设农业强国的时代课题。近年来,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呈现出农业多功能性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趋势,需要农业保险由一产向二产、三产拓展,逐步由单一产品模式向能够保障农业生产经营全流程产业链和价值链风险的产品及模式发展,助力农产品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为农产品物流畅通提供保障,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可持续发展。农业保险可拓宽保障范围,拓展保险责任,聚焦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现代乡村服务业、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县域富民产业,为其提供保险保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另外,可延伸保险服务,构建覆盖链条不同环节、不同参与主体的风险共担保障机制,助力增强农业产业链韧性和抗冲击能力。在产业振兴方面,平安产险持续深化“保险+全产业链升级”的“振兴保”产业帮扶模式,开展农担贷、贴息贷、产学研结合、“保险+期货”、智慧养殖、协销、溯源等多种“保险+”探索,为产业提供“融资金、提效益、增保障”的新模式和新路径,助力产业振兴,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第四,发展绿色保险,服务农村绿色低碳转型和乡村生态文明。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当前,我国农业农村正在加快向“生态优先、绿色低碳”转型,在种养环节更加强调降低单位产量的碳排放强度,在林草环节更加重视固碳增汇能力,在农村生活领域更加关注居住环境的综合治理。农业保险可运用经济机制,创新产品,为农村绿色低碳转型提供风险保障,助力碳排放量减少。保险业可发展森林保险、林业碳汇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的养殖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业务,推动农业产业向集约型绿色发展转变,促进生态农业、智慧农业、低碳农业发展,支持农村环境有效治理。近年来,平安产险发挥专业优势,助力绿色生态建设。开发碳汇遥感指数产品,在河北、广东等16个省市落地,首次实现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四大领域全覆盖,落实国家“双碳”目标。创新开发古树名木保护救治保险,将绿色保险与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机结合,助力生态保护。
第五,依托科技创新风险减量管理,服务农业防灾减灾。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目前,农业保险正在从单一赔付向全流程农业风险管理转变,将风险关口前移,变事后赔付为事前预防,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参与,降低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程度。可将保险纳入地方防灾减灾规划,通过购置病虫害防治药物和器械、气象减损预警服务、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联合三农信息服务平台推送生产、销售、气象信息等方式,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预防激励机制,提高农户防灾减灾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从产品端提高对投保主体防灾减灾费用的补偿力度,将保险灾后补偿功能转变为以降低标的风险为目标的正向激励。积极探索保险与农业物联网的协同防灾机制,为农业提供精准、前置的生产行为指导。
企业所得税之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时间确认
①企业投资国债从国务院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应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会计与税法可能会有时间差、例如到期一次性付息)。
②应在国债转让收入确认时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
(2)国债利息收入计算
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
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国债金额”,按国债发行面值或发行价格确定;
“适用年利率”按国债票面年利率或折合年收益率确定;
如企业不同时间多次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持有天数”可按平均持有天数计算确定。
(3)国债利息收入免税问题
①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②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第(2)项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4)国债转让收入时间确认
①企业转让国债应在转让国债合同、协议生效的日期,或者国债移交时确认转让收入的实现。
②企业投资购买国债,到期兑付的,应在国债发行时约定的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国债转让收入的实现。
(5)国债转让收益(损失)计算。
企业转让或到期兑付国债取得的价款,减除其购买国债成本,并扣除其持有期间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以及交易过程中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企业转让国债收益(损失)。
企业转让国债,应作为转让财产,其取得的收益(损失)应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国债,以买入价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国债,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企业在不同时间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其转让时的成本计算方法,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
【举例】某企业2023年5月初购买了一份3年期国债10万元,约定的年利率为3.65%,三年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2023年底按会计核算规定确定了相应的利息收入,因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是三年后,故在税法上,2023年不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应做纳税调减;
2023年因故提前转让该国债,取得转让收入10.5万元,持有天数确认为300天;则:国债利息收入=10×(3.65%÷365)×300=3000(元)(免税);国债转让收益=10.5-10-0.3=0.2(万元)(纳税)。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a公司直接出资投资于b公司,取得的税后股息分配)。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第2、第3项所称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6)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
a.国债转让收入
b.小微企业季度收入低于9万元
c.非营利组织按规定收取的会费
d.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国债转让收入不免税;选项b,注意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规定进行区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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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日报讯(记者 文 举) 去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存在、政策性减税、组织收入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安定区地税局牢记“为国减税、为民收税”宗旨,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努力提升征管质效,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全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
该局以《征管法》等各项税收法律为抓手,强化依法治税手段。“营改增”前全面启动了房地产、建安行业专项检查工作,同时,加大以票控税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用足用活用好法律和政策,做到颗粒归仓。同时严征细管,堵塞税收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应免尽免。制定出台《安定区地税局关于个人房屋出租税收征收管理的实施方案》,规范个人房屋出租税收管理,全面推行资源税改革,强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和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严格税务稽查,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此外,还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收入攻坚,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
吕朝:非营利并不是意味着没有收入。一个组织不管是营性组织或非营利组织其都可以有收入。非营利实际上它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例如,我们假设一个非营利组织经营了一年盈余了一百万,但是它并不能将其盈余进行分红。但如果是企业,其股东就会将其盈余进行分红,股东为了赚得更多,就会要求经营机构不断地强化它的盈利能力。
金锦萍:民法典第87条,对非营利法人有一个非常清晰的界定。
第一,举办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以公益或其他非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中的成员不允许从组织中获得利润分配。所以组织本身是可以按照一定的运营机制去经营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大量民非也在经营并且有收入。其区别在于创始人设立组织有明确的目标,之所以没有选择公司,而选择民非是因为其并不希望通过组织进行资本的增值。
第三,即使作为创始人都不能从已经设立的组织的收益中进行分红。
在国家层面会大量倡导一些社会事业的服务提供商选择非营利模式,不允许资本过度的逐利化。比如,有段时间如果要上市的话,会要求把幼儿园、养老院中资产全部从上市资产里面剥离。
这是因为如果不把它剥离资本的实际控制,他们之间又存在产权关系,实际上就意味着一个非营利性的机构就出现在上市公司资产中。尽管它恪守了利益分配规则,但是其内部还会有大量的契约安排,还是可以有大量的利益输送。
如果我们现在选择社会事业领域创业,我们可以作为一个服务提供商。比如,专门为养老院、幼儿园或者教育机构去提供一些基础服务、科技服务都没问题,但是属于在商业领域。但是我们一旦直接向社会提供社会服务,比如教育、医疗、公共卫生等,可能在以后的政策变化时,政府会倾向于让我们选择非营利模式。
像教育、医疗,包括比如个人求助等,如果一旦我们在这些领域创业时用的是商业逻辑,我们考虑的是商业目标的实现,我们会发现我们与这个事业本身要达到的价值理性之间出现了极大的偏差,这个偏差最后将会给我们带来极大反噬。
事实上我们并不是纯反商业论,我认为一个非营利组织要发展需要懂得商业机制。但是在根本的逻辑上,并不是任何领域的事业都可以采用商业模式,这也是我想提醒各位社会创新者的一点。
选取自文章《如何划分公益与商业的边界?》,作者吕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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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告一段落了。在对非营利组织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时发现,有不少纳税人对非营利组织免税政策理解上存在一定误解,今天小编就来详细讲讲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那些常见误区。
误区一:登记为非营利组织就可以申请免税资格了?
答:不一定。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八个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才可以申请免税资格认定: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误区二:申请免税资格后就不用缴税了?
答:不一定,非营利组织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免税收入仅限于以下范围: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误区三:免税资格每年都需要申请吗?
答: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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