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进项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进项税票怎么认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小伙伴们有福了,刚好赶上申报期,这里给小伙伴们讲下一般纳税人怎么认证进项发票!有的小伙伴们就在想,我们为什么要认证进项呢,进项发票是我们采购原材料等收到别的公司开给我们的专票,我们把他认证抵扣后,就可以抵扣我们开出发票要缴的税金喔,现在给大家实例演示认证进项的流程哈。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以办税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都行(以开票人登录一般没有报税权限哈)
第二步:点我要办税,红色箭头有标示,点税务数字账户,也是红色箭头指的地方。
第三步:进入税务数字账户,点发票勾选确认,红色箭头有指示哈。
第四步:进入勾选界面,点抵扣类勾选,也是红色箭头指示的地方
第五步:进入抵扣类勾选后,一般把红色箭头的地方都选一下自个需要的类型,点查询,我们要抵扣的发票就会显示出来了。
第六步:我们点红色箭头指的地方,选择我们需要抵扣的发票(如果是纸质专票一般是收到发票后大伙再抵扣哈)
第七步:我们选好需要抵扣的发票后,我们点下面红色箭头指的地儿提交勾选。
第八步:我们提交勾选后,会跳出下面的对话框,我们点确定就可以了。
第九步:我们确认勾选后,点红色箭头指的地方进行确认统计。
第十步:我们进入确认统计界面后点下面红色箭头指的地方申请统计。
第十一步:我们进入申请统计后,就进入了下面的界面,下面有点打印可以打印统计的明细,如果还有没统计的发票可以点撤消,如果确认该认证的发票都勾选完了,我们点确认统计,认证就完成了,我们就可以去申报增值税啦!
说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现在叫勾选确认),对财税人员来说司空见惯了,但是,你真的了解什么是认证吗?了解为什么要认证吗?认证通过以后怎样做?且听笔者细细道来:
1、什么是认证?
这得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功能来说,销售方通过该系统开具的发票直接上传到税局服务器,采购方从销售方取得的进项税发票通过网上认证系统将发票数据同样上传到税局服务器,系统自动对上传的进项税发票数据和销售方的销售发票数据进行比对,如果发票数据相符,则认证通过;如果不相符,则不通过,退回查明原因。简单的说,认证其实就是个数据比对过程,将销售方发票数据和采购方发票数据进行核对。
2、为什么要认证呢?
在笔者看来,认证目的有以下三个方面:
(1)确定发票的真伪
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说,从空白发票到已开具发票,目前都纳入税控系统的监控之下。首先,如果没有领购发票,就没法通过税控系统开具发票,即使通过别的途径开具发票,同样也不能通过认证系统的比对,所以假发票是进不了税控系统的。
(2)确定发票的领购方是否是发票上的销售方
这种情况实际上就是“借票”。在领购发票的环节,领购方的名称和税号已经与领购发票的号码进行了关联,如果第三方借用领购方的专用发票,以第三方的名义即使发票开具成功,同样也不能通过认证系统的比对。
(3)确定发票的内容是否一致
这种情况的前提:发票是真实的,也是发票领购方开具的,但是发票各联内容不一致。这里的内容主要指金额,即销售方的记账联和采购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金额不一致,一般情况下,记账联的金额小于发票联和抵扣联金额。在这种情况下,认证系统的比对结果数据不符,认证不能通过。
3、认证通过以后怎样做?
进项税发票认证通过以后,就可以申报抵扣进项税了,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发票的用途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进项税抵扣要求。简单的说,进项税要想抵扣必须认证通过,认证通过了不一定能抵扣,即认证是抵扣的先决条件。
那如果不认证,会产生什么后果呢?不认证,就会形成滞留票,如果时间过长,金额过大,税务局会进行核查,多生一事不如无事。
因此,在这里提醒大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及时认证,及时抵扣进项税,即使以后用途发生改变,大不了进项税转出,一定要尽量提前享受进项税抵扣的好处,这相当于一笔无息贷款,何乐而不为呢。
2018进项发票认证期限是180天还是360天呢,对于这一问题,现在还有不少会计新手表示疑惑。对此,本篇文章将会给您解答,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就有明确的规定说明了这一问题,详情如下。
进项发票认证期限是180天还是360及相关政策说明
答:会计学堂了解到,2018进项发票认证期限是360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会计学堂提醒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个自然日而不是360个工作日,所以节假日不能顺延。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个自然日而不是360个工作日,希望您可以记住这一点。更多税票知识,欢迎您持续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
点击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
电子税务局
在登录页面选择登录方式,输入账号密码,拖动滑块通过验证后,点击【登录】,选择需要办理业务的企业,点击【企业进入】,进入电子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
登录成功后,依次打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点击即可实现直接跳转,跳转后就进入了我们熟悉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纳税人在可取得税控设备的情况下,应优先使用税控设备直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确认。从电子税务局跳转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操作的话,是不需要插入税控设备。
点击上方菜单栏中的“抵扣勾选”,选择相应的模块进行发票抵扣勾选并提交。
提交后,再次点击“抵扣勾选”,选择“抵扣勾选统计——申请统计”后,可生成相应的统计报表。
统计完成后,点击右上方“确认”按钮,可将当前统计报表作为申报的依据。
《芳芳说税》专注于园区招商、企业税务筹划,合理合规助力企业节税!
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票不够怎么办?成本票不足怎么办?总要不少企业老板、财务存在这方面的困扰,确实对于企业而言,进项成本欠缺早已成为企业的通病,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的两大税种。
对于企业而言,成本票欠缺就会导致企业账面利润虚高,税前抵扣不足,企业所得税就会多缴纳,而企业进项欠缺就会导致企业多缴纳增值税,这两大税种也是企业不可避免的,不少企业都因为企业税负重苦不堪言。
现在大多数服务类企业,比如设计企业、广告企业、信息技术服务类型的企业都存在成本进项欠缺的税务问题,这也是企业的一大痛点,其实无论是服务类企业还是贸易类企业税负压力重的问题,都建议通过合理的业务拆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合理的降低税负压力。
像一些地方性都会有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税负重的企业能够享受奖励扶持,能减轻企业的税收成本,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或是在一些能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
企业扶持奖励政策——有限公司
对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行奖励扶持补贴,在地方留存的基础上进行奖励扶持,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
增值税:在地方留存的基础上奖励企业70%-90%,
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留存的基础上奖励企业70%-90%,
企业当月纳税,奖励扶持补贴次月到账
个独、个体核定个人所得税
操作模式就主要是“业务拆分”、“业务分流”,用新成立的个独、个体对外承接业务,做到银行流水、合同、发票三流一致。核定个人所得税税率在0.3%-0.6%,综合税率1.6%左右,企业不需要缴纳分红税和企业所得税,完税后账户上的签可以自由支配。
除此外像企业和个人发生的一些业务往来,个人是没有办法开具发票的,就可以办理税务临时登记,到税务大厅代开发票,综合税率2.5%左右,1-3个工作日出票,基本上全类名都能代开,出具完税凭证。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芳芳说税》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及税务知识,可关注《芳芳说税》了解~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先认证,然后才能抵扣;不认证,不可能抵扣。
所以,如果未认证,肯定未抵扣。如果已认证,可以抵扣,也可以不抵扣。
如果没有认证账务处理是:
借:库存商品(或者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不是则为“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者银行存款等)
认证当月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当月已经认证的进项税发票未入账怎么处理?
当月未入账,那你的帐、表肯定不相符了。
第一,如果你尚未报税,那就把已认证未入账的发票补入进去。
第二,如已报税,那就只能去税务局作废报表,然后再重新补入发票,正确结账后再申报。
第一步登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所在城市)
第二步选择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就可输入发票号码或销方税号查询认证发票
a.同一家进项发票如果只有一张,就输入发票号码查询,如果两张 以上就输入纳税识别号进行查询;进行发票是很简单的。
b.如果输入发票号码或者纳税识别号无法查到发票分两种情况:
1、如果纳税识别号是正确的有可能是对方开票系统的数据还没 上传,隔一两天再看。
2、就是供应商开错了纳税识别号,只能退给供应商重开
第三步选择抵扣勾选-抵扣勾选统计,点击统计查询然后确认签名(实际签名就是输入登陆密码),发票就认证完成可以抵扣统计到了。
说明:
1)收到负数发票,是不用在认证平台认证的,需要在申报增值税时进行
进项税转出。
2)小汽车、货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是可以认证抵扣的。
3)开具的高速过路费发票也是可以抵扣认证。
(图片源自网络)
在报税之前,我们需要把上月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认证平台上进行认证抵扣,操作方法流程大图呈现
确认税控盘处于联网状态,打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在此,因为各省平台的网址不同,因此根据需要进入各自管辖地认证平台,操作的步骤都是一样的。确认后进入操作
输入数字证书的密码。如果是首次使用,需要下载驱动程序后,重新打开页面。
在抵扣勾选模块选择“发票抵扣勾选”功能
检查税款所属期是否正确,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可显示您要勾选发票,也可以输入开票日期,点击查询按钮,会显示所选日期时间段内本公司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缴款书。选择需要勾选的发票,提交
显示本次勾选的发票汇总信息,确认后提交
勾选认证工作到此并没有结束,在抵扣勾选模块选择“抵扣勾选统计”,在页面右方选择“申请统计”按钮
系统出具抵扣发票统计表,再次确认抵扣的数量、金额、税额是否正确,如有错误,点击“撤销统计”按钮,返回抵扣勾选模块的“发票抵扣勾选”功能可重新选择认证发票。如无误,点击确认按钮,出现提示信息,确认后当前统计报表将作为纳税申报的依据。
确认后,打印抵扣发票统计表,与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联叠放在一起。抵扣发票统计表是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的填写依据,是填报前的重要准备工作。
事情介绍
去年,某公司由于办公室被盗,导致一份价税合计23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同被盗,时至今日,案情终于落地,被盗财产也被追回,但是当公司财务人员拿到这份购货发票的时候,傻了,因为已经超过了认证期限180天,这份专票开票日期为2023年5月18日,那个时候还是180天的认证期限,怎么办呢?
后在今年初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会计人员及时依法办理手续,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这份涉及增值税30多万元的扣税凭证,终于获得了抵扣,为公司避免了30多万元的税款流失!
政策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注意事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非规定客观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2、上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之前是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进行认证并稽核比对,2023年之后是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
客观原因包括?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办理逾期抵扣应报送的资料?
1)《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2)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纳税人应详细说明未能按期办理认证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原因,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对客观原因不涉及第三方的,纳税人应说明的情况具体为: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者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等;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办理搬迁时间、注销旧户和注册新户的时间、搬出及搬入地点等;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
3)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具体为:企业办税人员伤亡或者突发危重疾病的,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医院证明;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导致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的,应提供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证明;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的,应提供公安机关证明;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应提供卖方出具的情况说明;邮寄丢失或者误递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应提供邮政单位出具的说明。
4)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
5)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整洁、清晰,在凭证备注栏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必须裁剪成与原票大小一致)。
现行的最新税率表是多少?进项税如何正确抵扣?
今天起,这是最新的知识点!翅儿都给你罗列好了~
01
6%→免税,3%→免税!
全了!2023年增值税优惠!
1、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注: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以下7种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4、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5、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3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6、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
重点:
其中,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7.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缓缴
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发布2023年第17号公告,宣布自2023年9月1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注意!!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3年11月、12月,2023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3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由于所属期为2023年10月和2023年1月的税费缓缴期限已到期,纳税人按规定应在2023年8月缴纳入库,不适用本《公告》。
所属期为2023年8月(或按季缴纳的第三季度)及以后期间发生的税费,按规定正常申报缴纳。
具体延长申报图示:
(1)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的,在延长9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4个月,合计延长13个月
(2)延缓缴纳2023年第一、二季度部分税费的,在延长6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4个月,合计延长10个月
02
2023年最新最全税率表
1、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9%,6%,0%,都适用于哪些项目?我们具体来看:
2、扣除率
扣除率是指增值税计征中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与产品课税金额之间的比例。
一般纳税人凭票抵扣进项税,但是对于购进农产品需要计算抵扣,扣除率有的是9%,有的是10%,我们具体来看:
①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②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③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率。
④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⑤ 农产品核定扣除时:
o 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o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最终货物税率为9%时扣除率为9%;最终货物税率为13%,扣除率为10%。
o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时,扣除率为9%。
3、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注意: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4、预征率
目前主要针对不动产和建筑行业采用预征办法,主要有5%、3%和2%的档次。
03
2022增值税进项抵扣手册
增值税政策层出不穷,进项税扣除凭证种类又非常繁杂,送你一份最新最全的抵扣攻略,从此进项税抵扣不求人
一、判断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上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只有一般纳税人会涉及到进项税的抵扣问题。
因为,一般纳税人根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增值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根据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计算增值税,不涉及进项税的问题。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
(1)一般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为了征管的要求,税局一般要求不得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以防止形成滞留票。但实务中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能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真的收到了,也没有必要一定退回重开,全部计入成本费用即可。
二、判断扣税凭证是否合法合规
1、抵扣凭证的类型应合法合规
发生增值税交易的我们会收到不同类型的凭证,但其中只有一部分是合法合规的抵扣凭证。
除了最常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最近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通行费等取得合法合规的凭证也可以抵扣进项税,具体的
发票类型包含以下几种:
这里有3个重点需要强调一下:
(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2)旅客运输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而纸质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3)现在乘火车多数情况下取得电子客票,报销抵扣需要打印纸质车票,且只能打印一次,一旦遗失,即使有复印件也不能抵扣进项税。
2、抵扣凭证的开具应该规范
抵扣凭证是否开具规范,主要检查以下4点:
(1)是否与真实的交易相符,没有涉及虚开发票;
(2)字迹清晰,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专用章齐全(目前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
(4)备注栏完整
关于发票的备注栏,实务中频频出现备注栏缺失导致大额进项税不允许抵扣的情况,会计收到6种发票要注意备注栏信息是否齐全。
到底是哪6种发票?一张导图说清楚。
注意,认证期限有新规定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啦,会计们再也不用担心发票过期了~
三、判断是用于可抵扣进项税的项目
会计收到发票,要思考一下它的用途是什么,因为税法中明确规定了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几种情形,只有不属于这些项目,才可以抵扣进项税。
不能抵扣进项税的所有情形下图全部涵盖了,一起学习一下吧~
对于以上项目,也要分三种情况考虑:
(1)在购入当期就不能抵扣,全部计入相应成本费用。
例如外购礼品用于员工福利取得普通发票的,在当期直接都计入费用。
(2)在购入当期就不能抵扣,但取得专用发票的,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例如外购礼品用于员工福利取得专用发票的,为了防止滞留票的产生,需要先认证抵扣,再做进项税转出。
(3)在购入当期进项税已抵扣,后期用于不允许抵扣的项目时,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四、抵扣实操
完成了前面3步,判断出一项支出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后,接下来就需要进行勾选确认、计算税额、纳税申报等抵扣实操。
1、不同凭证的抵扣方法。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了,机动车发票又有新变化
自7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比传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会自动打印“机动车”标识。
注意:销售机动车开具蓝字发票后,该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将自动流转并归属受票方,因此销售方对同一辆车不能同时开具多张蓝字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通行费发票
以下两种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指的是征税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注意:如果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
(2)桥、闸通行费发票
如何申报抵扣?
6、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
以下4类票据可以抵扣进项税
如何申报抵扣?
注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文规定,以上票据可以抵扣,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3年4月1日之后取得;
2)报销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或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为非雇员人员报销的不允许抵扣。
3)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国际的(包括港澳台)不可以;
4)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允许抵扣。
7、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1)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由收购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
如何申报抵扣?
(2)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纳税人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2、进项税的申报
进项税抵扣的终极目的是落实到申报表上,数据主要填列在附表二的相关行次中。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缴款书等税额填列在规定的行次即可,铁路车票、通行费发票等计算得出的税额填写在“其他” 行次中,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税务经理人,税台整理发布
增值税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 开具发票时,系统会自动将发票上的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发票代码、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 等要素,经过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文显示在发票密码区。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务机关利用扫描仪采集发票上的密文和明文 图像,或由纳税人自行采集发票电子信息传送至税务机关,通过认证系统对密文解密还原,再与发票明文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 通过认证,可以作为进项抵扣,否则不能作为进项抵扣。
自2023年3月1日起,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 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 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一、网上认证
网上认证是直接在企业将发票扫描或输入税务局网站,并通过网上传送发票认证信息的方式。如某市网上认证,按以下步骤 进行操作:
(一)进入国家税务局办税大厅,点击“发票认证”再点击“入口二发票认证”,如图2-3-1所示:
(二)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进入扫描、手工录入界面,如图2-3-2所示:
(三)扫描或是手工直接录入进行认证,如图2-3-3所示:
扫描输入完成后,系统自动保存发票数据,完成点击“保存”按钮,最后点击“扫描输入并发送认证”。手工录入完成后检 查录入数据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点击“手工录入并发送认证”按钮。
二、柜台认证
柜台认证是指去税务局柜台手工输入进行认证的形式。发票在网上认证失败或者不能认证的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可以携带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前去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柜台认证。
三、勾选认证
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可以 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实务中,企业税务会计需要对收到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发票审核和保管。
(一)发票的审核
实务工作中,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对其联次、盖章、发票内容等进行审核,如图2-2-4所示:
审核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注意以下5点内容:
1、审核收到发票的联次是否为发票联和抵扣联两联;
2、审核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是否盖有销货方的发票专用章,印章信息与销货单位的企业名称、税号是否一致;
3、审核购货单位信息是否与本企业信息一致;
4、审核商品名称、数量及金额信息是否正确;
5、审核发票密码是否超出框外,如果超出框外,发票无法通过认证,应退回销货方重新开具。
(一)收到增值税发票的保管
实务中收到增值税发票的保管主要包括:
1、收到发票的保管;2、丢失发票的处理。
1、收到发票的保管
收到的发票,发票联应交给会计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统一装订;另要将认证相符的抵扣联、税务平台上打印的 《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次月统一装订成册。
2、丢失发票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货方凭销货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 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 丢失前未认证的,购货方凭销货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 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只丢失 其中一联的,购买方可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二)实务常见问题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话号码开错了能用吗?
答: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现电话号码开错时,可先进行认证,如果认证通过则可以用,如果不通过应寄回给供应商重新开 具一份。
2、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辨别真伪?
答:(1)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点击“查询区”下的“发票查询真伪”功能;(2)可到当地税务局柜台现场鉴别。
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不通过做丢失处理可以吗?
答:不可以。如果为当月开具,可以退给开票方让其直接作废重开。如果跨月,可以自己开具一份红字信息单,或是让开票 方开具红字信息单后,校验通过让其先开具一份红字发票,再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
课前小结:
一、发票认证分为两种: (一) 网上认证 (二) 柜台认证 (三) 勾选认证
在发票认证实务中,税务会计还应对收到的发票进行审核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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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实务中,我们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票据的丢失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丢失是一种比较常见且比较严重的行为,毕竟我们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管是比较严格的,而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丢失直接关系着你的进项税款能否抵扣。
首先我们来看看法规:
根据(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通过法规我们基本可以看出解决方法,增值税发票总共有3联,当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时只要其中一联的复印件和销售方开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就可以进行税款的抵扣。但是随着大数据的发展,现在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方式还有网上勾选认证这个方法,这个方法是以纳税人识别号为依托,只要是开在你家税号名下的发票都可以在网上查到并通过勾选的方式来认证抵扣增值税,这种认证方式的前提是纳税人信用为b级及以上。在这种认证方式的前提下,在询问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后可直接进行税款抵扣。
在2023年7月1日之前开的发票抵扣期限是180天,在之后开的发票抵扣期限则是360天。
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超出抵扣期限的,则不可以通过认证。因此需要到主管税务局咨询,是否可以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发票声明,将原发票作废/冲红后,再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当然那样做是有部分罚款的。
原创 安世强 安博士讲财税公众号
收录于合集#财税知识199个
一、问题背景:
某公司系一般纳税人,其业务特点导致公司进项税远大于销项税,公司又不符合留抵退税的条件,那么,是否可以进项税直接作为成本费用进行扣除?
二、问题回复
最近有一个网友留言咨询这个问题,笔者看到问题后回复了恐怕不行。后边又收到该朋友的追问:可以增值税认证但不抵扣,是否可以如此操作。
由于本问题涉及到税控系统操作等特别细节的事情,笔者也不负责这些操作,但是本问题较为有趣,所以我也在网上搜索了一些答案,都是肯定的回复。笔者还是不太信服这些答案,接着咨询了目前在公司负责纳税申报的朋友。
并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可以勾选认证但不抵扣。但是不抵扣还需要写明原因,我们从这些原因中可以得知,这里的认证但不抵扣还是与传统的不符合抵扣要求的类型相一致,比如说福利费的相关支出进项税不得抵扣,认证后的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虽然不抵扣原因有其他项,但是显然其他项属于兜底条款,性质应该是与以上列举的类型类似,即属于一些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如前述的福利费相关。当然如果是本案例的背景,本身进项税属于可以抵扣的范围,只是因为销项太少,累计了较多进项税,则不适合勾选这里的不抵扣原因。勇气可嘉的公司可以做一下尝试,勾选其他项,可能税务局会询问具体的原因了。
说到底,这里可能还是税务局设计专票和普遍的思路和发票使用方法及作用不同,所以不希望企业将专票按照普票的方式来使用。进项税还是抵扣销项税,如果进项税较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退税。具体可以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四、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23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五、本公告所称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最后,如本案例公司所述,该公司并不符合退税的条件,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三、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可见,企业还是应该遵守税法规范,出现违法情况,信用等级低等情况将导致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导读:上月的进项税票没抵扣完怎么记帐?关于进项税我们最近都有更新大量的相关资讯,这不,今天又来了! 金老师 在本文针对上个月进项税票没抵扣完这一情况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分析,教一教大家如何记账.
上月的进项税票没抵扣完怎么记帐?
你只能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
按增值税的规定,当月认证的进项税额,当月必须抵扣,不得结转抵扣(辅导期纳税人除外)
你的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相关案例分析:
问一:上个月的凭证是:
借:办公管理费 600
贷:库存现金:600
这个月抵扣要不要冲红上月的凭证?
怎么记账比较好?
答:这个月抵扣要不要冲红上月的凭证?
是的,需要用红字处理.因为管理费用等损益类科目,贷方特定为结转本年利润时使用,而错账更正要用红字.
怎么记账比较好?
进项税未抵扣怎么能计入费用科目呢.增值税都是价外税,单独核算,不参与企业利润的计算.你这么处理,等于变成'价内税'了.
借:办公管理费 -6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600
问二:发票本月没有认证,但是款项忆经支付了,该怎么记账?
答;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有认证期内,当月没有认证的话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该专用发票可以有效期内认证的.
当月未认证的发票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发票在下个月认证了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认证税金
问三:增值税进项税上月已认证未抵扣本月怎么做账?
答:'因此我们专用发票先认证,再在每月申报时,把已经认证的发票转为不抵扣发票' ----认证通过,应先将税额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时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借记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费用,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因政策规定不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个人建议不要认证,直接按价税合计数借记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费用.
目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主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缴款书、税收通用缴款书以及机动车专用发票,但是有些普通发票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有的是按照发票上面的税额来抵扣,有的是计算抵扣,也就是通过计算出进项税额,通过填报申报表中的对应项目来抵扣进项税。同时我们还需要考虑的是,这些发票的用途是否用于了税法中规定的不得抵扣的项目,如果不属于不得抵扣的范围内,那么我们就可以抵扣进项税。
下面就列举了8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普通发票。
第一种是征税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这是可以通过发票勾选平台进行抵扣,并且该通行费必须是收费的,那些免费的通行费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第二种是我们支付的桥、闸通行费
属于计算抵扣的方式,按照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来计算抵扣。
第三种是旅客运输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上面一定要是单位的抬头哦,直接按照发票上面的税额进行抵扣;按照目前的政策,公共交通运输可以免征增值税,那么这种情况下取得的免税发票就不可以抵扣啦。
第四种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属于计算抵扣的方式,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需要注意的是,旅客一定是本单位的员工,如果是为非单位的人员承担的飞机票是不能抵扣的,这种情况属于业务招待费了,在税法中是不得抵扣的项目。
第五种,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也是属于计算抵扣的方式,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第六种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属于计算抵扣方式,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同样的道理,第五种、第六种的旅客均为本单位员工才行。
第七种农产品销售发票
这种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按照税法的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也是免税的发票。如果企业取得这类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直接用发票金额乘9%,也是属于计算抵扣的方式。
第八种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这是非常特殊的发票,也是唯一的一种由购货方来开具的发票。 常见的就是带有收购字样的农产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企业取得这类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同样属于计算抵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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