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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微讯 今年4月以来,甘肃省国税局在全省范围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税收票证专项检查,通过自查、抽查、重点检查三个阶段全面完成2023年以来税收票证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确保了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和税收资金的安全。
此次检查细化了15个方面41项具体检查内容,将营改增实施以来收入分配比例调整、延期缴纳税款、退税、混库等列为检查的重点项目。各市县先行自查,省局把各地区自查情况作为重点检查的重要内容,形成了自上而下、纵向到底、层层检查、全面覆盖的检查格局。省局组成7 个专项检查组对11个市(州)局、22个县(区)局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面达57%,对被抽查市级国税局所辖县级国税局的抽查面达到46%,实现了近三年来省局对市(州、区)的检查面100%的目标。
重点检查过程中,采取听汇报、看账簿、查凭证、盘库存、提数据等方法,突出重点制度、重点环节、重点位置的检查。先后召开座谈会22次,征求对票证管理的意见和建议25条,提出整改建议6条,以税票的流向为主线,有针对性抽取金三系统数据50多万条。检查过程做到工作留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行现场纠正辅导,立查立改,实现了以查促管、提质增效的作用。
通过此次检查,督促各级国税机关建立了“四审六查一通报”制度。“四审”即:持票人员每次结报缴销票证前进行自审;票管人员每次收回已用票证时进行汇审;分局负责人按月对票证使用情况进行抽审;县局票管人员按月对票证填开、结报缴销情况逐份进行复审。“六查”即:开票人自查、内勤复查、部门抽查、县(区)局票证主管人员全面核查、市(州)局检查、省局抽查。“一通报”即:县级税务机关按月通报征收单位票证管理情况。把票证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层层签订票证管理责任书,建立严格的票证审核检查和票证作废制度,实行按月检查、按季考核,开展信息化监控,按日提取税票电子信息,对征收品目、行业、预算科目、预算级次等项目由专人进行监控,对疑点信息及时核对整改。各级国税机关围绕票证管理,全面开展全员学习和有针对性的重点学习,全省国税系统票证填开质量逐年提高,差错率大幅下降,票证开具使用及税款入库质量显著提升。
个人名义如何开发票税率最低?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老板是以个人名义与公司开展业务,当公司支付款项给个人时,就需要个人先提供发票,而个人要开发票一般情况会选择去地方税务大厅代开发票,开了发票就需要交税,而去税务大厅代开的发票,一般都会视为劳务报酬所得,需按照20%—40%税率缴纳个税,最高40%的税率,开100万发票就需要缴纳40万的税,如此高额的税率很多人都不能接受,那么个人该如何开发票税率才低?
1:以个人名义在税收园区代开发票,在税收园区代开发票,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1%税率左右核定个税,增值税1%,综合总税率2%左右,代开100万发票,只需要缴纳2万左右的税,在发票开出后,会有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因此不用担心后期汇算清缴再补缴个税。
税收园区代开发票,不需要本人到场,每位自然人年代开发票限额500万,且开票品目基本不限制,服务票丶运输票丶工程款丶材料票,租赁费,居间费等品目都可代开。
2:个人如长期需要开发票,可以考虑在税收园区注册个体户,用个体户去签订业务合同,用个体户的账户收款,用个体户开发票给付款方。个体户注册在税收园区,同样是享受核定征收,年开票500万以内,最低0.5%税率核定个税,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总税率1.56%左右。
例如:以个体户开票500万为例,0.5%税率核定个税,需要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4.95万*6%≈0.29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1*0.5%≈2.47万
总纳税:7.71万
个体户享受核定征收,不需要有进项成本发票,不过年开票不能超过500万,超过500万就会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再享受核定征收。另外企业注册在税收园区,不需要实地办公,注册也不需要本人到场,税收园区,税收政策,以及更多税筹疑难问题,详情关注了解。
现行有效
三原则:真实、合法、关联
真实性=经济业务真实+支出已经实际发生。
合法性=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关联性=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有证明力。
相关资料备查
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
会计计档案保管期限永久、定期。定期,一般10年和30年,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两个概念
“税前扣除凭证”“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这是,常见的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违约金而出具的裁判文书等等。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不属于税前扣除凭证,但属于与企业经营活动直接相关且能够证明税前扣除凭证真实性的资料。一般情况下,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是起补充作用的,但企业在无法取得有效税前扣除凭证的极端情况下,这时候,“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按第十四的严格规定的条件可转化为“税前扣除凭证“进行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凭证
按照来源,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则
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以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
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则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
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起征点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 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非现金非现金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国税发[2009]31号文第32条
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a房地产开发企业,1亿元的建造施工合同因故只取得了6000万元发票,则年度结转完工成本时应预提多少万元建筑安装成本呢?
处理一:
如果按总合同金额预提10%,预提了1000万,
则税前扣除为6000万+1000万=7000万
完全符合税法的规定。
处理二:
按总合同金额未取得发票预提4000万,不符合税法的规定。
税前扣除为1000万,纳税调增3000万。
凭证取得期限
当年汇算清缴期结束前
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未调整,汇算清缴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如60日内未取得,不得追补(惩罚性)
警惕!营改增后虚开发票后果严重
——浅析施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性质及后果
作者:徐赟琪 阚蓉 萧亮
一、施工企业虚开发票之现象
营改增前,施工行业中已经存在着虚开发票行为,比如:
其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可能会以要求施工企业虚开营业税发票等形式来做高房地产开发成本,减轻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负,而个别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或内部承包人等也因各种原因而予以配合。
其二,在内部承包等形式下,个别项目承包人因提取自身承接工程利润的需要,可能会以直接购买发票、要求其材料供应商、劳务分包等虚开发票甚至提供虚假发票的方式获取发票,并将这些发票提供给施工企业。
二、营改增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性质分析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了下列情形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必须做到“三流合一”,即“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现金流”、“发票流”相符,否则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的不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将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前述行为的性质分析
基于减轻税负、追求利益的需求,营改增后,个别施工企业(项目承包人)可能会惯性操作,为房地产企业或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第一种行为,施工企业向房地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不实,与工程实际成本金额不相符,属于施工企业为他人,即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第二种行为,施工企业的项目承包人让材料供应商、劳务分包等向施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事实上这些供应商等并未向施工企业提供货物、劳务或服务,或者发票金额与实际成本不符,这也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如果是提供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能构成购买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后果
相比于原来仅就发票金额与企业申报金额匹配性监管的宽松环境,营改增后,税务机关实行闭环管理,对企业所有经营行为都进行监管,税务机关不仅审查票面金额,还会审查票面服务内容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也因此更易被发觉,一旦税务机关发现疑点对企业重点监控甚至稽查,企业将可能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对于虚开发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施工企业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被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相较于其他发票,实践中,税务机关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往往从严、从重处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4]536号】的精神,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除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各地税务机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税款的,各地税务机关必须至少对其三年内的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检查发现问题的,还要依法追溯到以前年度,经调查取证认定为故意接受虚开发票的,依法从重处罚。
另外,如果是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方不得进行进项税抵扣,已经抵扣的仍会被追缴。
(二)刑事责任
相比于虚开普通发票的行为,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的刑罚更为严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追诉标准低、法定刑罚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应的刑事责任如下:
责任人
定罪及量刑情节(情形之一或其他)
刑罚
虚开的税款数额
国家税款被骗数额
自由刑
并处罚金
自然人
1万元以上
5000元以上
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
2万元以上20万元
10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上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
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50万元以上的
30万元以上
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
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单位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定罪或量刑情节处以自由刑
而50万元的虚开数额,其相对应的材料款只有300余万元,而该数额在建筑领域显得相当低,非常容易触及到。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认识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严重性,予以充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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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建筑房地产法律评论(jlcdlaw)
近期小编发现,很多刚入涉税行业的小达人们,很多都分不清“发票”和“税票”,有时候都说不清自己是需要发票还是需要税票,两者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大家可千万别搞混了,捋不清可是会闹出很多笑话的哦,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详细的解答,大家一定要认真查看哦!
发票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常见的主要为:增值税发票。
税票
税票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证明,完税凭证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向纳税人收取税款时使用的专用凭证。常见的主要为:税收完税证明。
以日常生活中举例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双方交易完成后,销售方开具合法效力收款凭证给付款方,该凭证通常就是发票。
企业、个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也会开具证明凭证,表示完税情况,该证明就是税收完税证明,俗称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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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2月23日
核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一,现在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已经被不少企业老板所熟知,基本都知道大部分情况都是在不要求进项成本的情况下,直接核定其开票额的10%作为利润,然后再对照个体户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的,因此其经营所得税税率在0.5%-2.19%之间。
二,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增值税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为1%(疫情期间),附加税减半征收后为增值税的6%,因此其综合税负就在3%左右就可以完税,然后投资人的经营所得就可以自由支配到个人账户了。
三,现在个人独资的核定征收一般是在一些招商引资的园区或开发区。小编所在的招商平台,全国很多园区都可以申请到核定征收的政策比如:山东,江苏,江西,重庆等地。
四,个人独资企业不一定要最低的税率,个人独资企业核定政策的申请关键要看地方税务局对于核定征收的态度。 还要看政策是不是稳定。
这些园区除了个人独资可以核定以外,针对有限公司也有高额的财政奖励返还政策,具体的政策为:
1,增值税奖励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 : 50%-85%
2,企业所得税奖励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 : 50%-85%
3,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后综合税率:3%-5%
4,财政奖励按月兑现,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次月扶持到账,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不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外省市,外区域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享受。
这几天有点忙,因为我提交了辞职报告,在忙着整理移交的资料,文章断更了二天,接下来我接着分享报完国税后如何打印完税凭证,谢谢大家的观看,你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
国税报税完税凭证打印:
网站:https://etax.hunan.chinatax.gov.cn/wsbs/
1、点“我要办税”、点登陆
2、开“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
3、选择日期、点查询、点打印,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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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时节,很多财务朋友们入账报销工作也多了起来,那么收到增值税发票,要如何网上查验发票真伪呢?申税小微带大家来看看增值税发票查验识别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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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在线查验。
温馨提醒:目前,数字化电子发票也可在该平台进行查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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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纳税人可以根据手中拿到的发票,填列相关查询信息。(*为必填项)
财务小刘:我已经填好了相关信息,为什么却一直提示网络异常打不开验证码?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
说明您是首次使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纳税人,此时您应该先点击网页左侧跳转到安装页面。
选择【自动安装】—【下载 一键安装】,根据网页教程成功安装完成,再重启浏览器即可。
现在,您就可以正常查验发票了。注意:验证码需要您正确并完整地填写之后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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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方式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查验路径有两条:
路径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
1.【单张查验】—【手工查验】
选择“发票来源”和“发票日期”,输入“全电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点击【查验】按钮即可。
2.【单张查验】—【上传查验】
点击选择文件,选择pdf、ofd、xml格式或含有发票二维码的图片。点击【查验】即可。
3.【批量查验】
选择“发票来源”,根据发票来源选择下载“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发票批量查验模版”或者“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票批量查验模版”。在批量模板中填写发票信息,单次查验上限500条。
点击“查验”后,查验结果会显示在下方结果查询区,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用途标签”来查看抵扣状态或者批量导出查验结果。
路径二:【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
【全量发票查询】可以查询所有类型的发票。
纳税人可以选择发票的类型、来源、票种、状态、开票日期等筛选条件,选择好后点击“查询”。发票情况会自动显示在下方显示区,纳税人可以点开详情来查看发票的具体状态。
tips:如果是当天开具的发票在全量查询里找不到,纳税人可以尝试在近24小时发票查询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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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12月13日
陕西省企业一证通数字证书国税业务开通啦!经过1个多月的试点运行,高新、曲江国税试点取得圆满成功,为下一步全面推广国税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已经开通国税业务的企业们,快来看看
12366电子税务局操作步骤
说明:
1、首先安装“陕西省企业数字证书一证通客户端”,最新版本:1.2.907
2、打开一证通客户端,点击右边“12366电子税务局”图标。若未安装,提示安装;若已安装,直接启动12366电子税务局。
3、陕西ca登录。登录方式:ca方式,ca类型:陕西ca。如图:
4、进入12366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12366电子税务局将国税常见业务中的6类20多项业务全部实现网络办理,包括:申报、缴税、发票(领用、代开),涉税文书受理、优惠事项备案、资格登记、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证明的开具及核销等。如图:
5、生成报表后,点击“执行签章”,点击“确定”签章自动完成。
注:ca用户无需上门提交纸质资料,可在“申报查询”中下载、打印回执。
1.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等。
比如消费付款后商户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款凭证就是发票。
2.税票是指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法规征收税款、费等各项收入的过程中开具的收款、退款和缴库凭证,也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或者收取退还税款的法定证明。
比如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后,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就是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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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问题是会计人员每天都要面对的问题,职场小白对于财务费用的如何管理,如何算可能还有不是很了解,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都是利润表里比较简单的科目,做起审计来也不用花费很大的功夫。今天悦报销小编就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财务费用是什么
账务处理中的财务费用,通常包括3部分:
1、利息支出。通常是银行贷款、其他贷款、借款的利息支出;
2、利息收入。通常是银行活期利息、定期利息、出借款项利息的收入(银行理财产品利息通常记入投资收益),以负数入科目的借方;
3、手续费。各类银行业务相关的手续费,比如网银服务费、转账手续费、银行函证费用等。
具体项目有: 利息净支出(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差额)、汇兑净损失(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的差额)、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有了概念之后,我们发现,财务费用为负数的情况还真的比较多,在日常审计中确实经常看到客户的报表记录财务费用为负数,比较典型的就是,当期的存款利息多于贷款利息,当期的汇兑收益多于汇兑损失。
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由什么区别
花费有两类:
第一类不能直接计入成本,叫做期间费用。
包括三个,分别是销售费用(以前叫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其中销售费用主要指的是为了销售而产生的费用,比如展览费、广告费、运输费。
管理费用主要指的工资、办公费这些。
财务费用常见的是银行那边产生的手续费。
其中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有时候没有什么明确标准,非要区分就是说销售费用有一种为了赚到这笔钱而付出的意思,比如运费吧,不运过去,这买卖成不了,那就算销售费用。
第二类能直接计入成本,叫做营业成本。
包括不仅限于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项叫做期间费用。此三项是在利润表中直接列示的。而制造费用每月结转到生产成本,然后进步一加工结转到产品中去的。在没有产品没有卖出去之前,制造费用的是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里的。等到产品卖出去结转成本了,构成成本其中一部分的制造费用,此时才结转到利润表中。
通俗理解,也就是虽然都是花的一笔钱,因为会计上给他们带的帽子不同,他们在分岔路口分别走向不同的方向,有的走向资产负债表,有的直接走向利润表,但是最终都落叶归根走向了利润表,只是你来的迟,她来的早而已。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的财务费用的解释,关于什么是财务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的区别也给大家做了简单的介绍,如果大家对于财务费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给小编留言,更多财务干货关注悦报销网站(www.yuebaoxiao.com)等你来学习!(原文链接:https://www.yuebaoxiao.com/newsinfo/172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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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上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安排,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将按照先挂牌再“三定”、先把省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局及县局改革、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划转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顺序推进。据悉,此次省级新税务局挂牌后,在7月底前,市、县级税务局将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等改革事项。
在北京市和四川省,都有媒体现场直击了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税务局合并挂牌的全过程,并做出了详细报道。
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的挂牌现场,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都亲临现场,共同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揭牌,其规格不可谓不高。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已经实现了联合党委组建到位、综合部门集中办公到位、一厅通办先行到位、履行职责统一到位。下一步,北京市各区税务机构也将逐步分级挂牌。
而在四川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的揭牌现场,有关负责人则向记者详细解释了这次国税、地税合并之后的办事流程。据介绍,原本按原规定需要向原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分别报送资料的,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挂牌成立后,只需向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提供一套资料即可。而按原规定需要在原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分别办理的事项,只需向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申请一次。由此可以推知,其他各地的国税局与地税局合并之后,办事流程也会有大体相似的简化。
事实上,今天正式启动的国税局、地税局合并工作,是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作出部署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国务院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当时,据国务委员王勇介绍,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对此,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教授陈宪接表示,财税改革是我国改革的一个关键问题,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各方面改革的推进,以及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的飞速发展,之前阻碍国税地税合并的一些因素已克服,国地税合并将更加有利于我国的财税改革走向深化,而这也意味着,财税改革,这一未来一段时间内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难点,大幕已经拉开。
当下,国税地税的合并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而今天这一幕,自然会令人想起24年前的分税改革。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我国政府在1992年着手设计、1993年准备并颁布、1994年实施的一项财税体制改革,对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分配制度及税收结构进行的一次较大规模的调整,标志着中国的财政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明确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而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看来:作为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国地税机构分设对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提高“两个比重”,保证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运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但机构分设带来的问题也不少,其中最突出的是纳税人为了履行纳税义务所需要支出的成本,我们称为“奉行成本”或“遵从成本”也大大上升。
比如,一个企业缴纳增值税需要到国家税务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就要到地方税务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国地税的信息系统不兼容以及沟通协调不畅等问题,纳税人需要向国税、地税重复报送涉税资料,接受两个机构的税务检查等,遵从成本比较高。
从税制改革的角度看,近年来,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推进,营业税作为主要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地方主体税种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国税与地税的征管范围和征管职责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为国地税合并创造了条件。
从未来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来看,未来我们要推动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需要以自然人纳税人为征管对象。由于自然人在全国流动,也会有跨区域的收入来源,这将对全国统一的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征管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出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国地税合并对于提高征管效率的意义也更为重要。
资料来源: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观察者网、侠客岛等
编撰 / 杨鑫宇 编辑 / 苍 南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一种发票,这种发票无购买方信息、无开票日期、金额固定,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对应的金额即可。这种发票就是定额发票,俗称手撕发票。
定额发票自营改增之前就已经开始使用,并一直沿用至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规范定额发票的供应。对不在税控收款机推行范围内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又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可提供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供票数量根据纳税人经营额、纳税额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01
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规格为175mm×70mm。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发票监制章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的规定:“新版发票监制章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新版发票监制章自公告之日起启用。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普通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上海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新版发票监制章印模如下。
02
发票核定
登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模块,选择“发票使用”,然后点击“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
在票种核定变更申请表中点击“增加”,发票种类名称的下拉菜单内选择所需的上海通用定额发票。
核定定额发票时无需填写每月最高领票数量,每次最高购票数量,每月最高持票量。只需要在申请表下方填写“定额发票月累计购票金额”即可。
03
发票信息查询
对需要查询上海通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上海税务局官网,点击“我要查询”,选择“发票信息网上查询”,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即可查到发票信息。
在通用定额发票正面用清水涂抹后会显现隐形图案。
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通过电商购买物品,或者到电信公司交费、到加油站加油后索要发票,对方只给提供电子发票,需要纸质发票还得自己去打印。市民对此感到不解,这个规定是这些公司自己制定的,还是有相关的规定,希望热线给予解答。就此,记者联系到了市国税局办公室的相关工作人员,据介绍,电子发票的推行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可节约社会资源
据了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为节约社会资源,满足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需求,从2023年1月1日起在我市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重点做好开票量较大的如电商、邮政、电信、快递、公用事业、商超、加油站、保险等行业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
可有效防控发票类犯罪
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是税务机关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实现“互联网+税务”的重要举措,也是国税部门强化税收征管的重要抓手。增值税电子发票形式可规范财务核验流程,帮助报销单位实现发票的数据化管理,也能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发票管理、降低征纳成本,防控发票类犯罪。与传统纸质发票相比,电子发票开具更快捷、查询更方便,也会有效堵绝假发票等。
效力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购买方向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当场索取纸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打印服务。对于拒绝提供免费打印服务或者纸质发票的,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记者 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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