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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二十税》为您解答
个人本身是不具备开票资格的,所以只能到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这就是所谓的自然人代开,但是平常也不需要代开发票,主要是一些个人平时会跟一些企业进行合作,产生业务来往,在获取报酬之后,需要提供成本发票给到公司,那么个人就需要去代开发票。
如果一些金额比较小,几百几千元的,公司没有要求,直接以现金或者微信支付宝就支付的,但是现在有一些业务可能达到几百万,上千万,那么个人就需要去代开发票,按照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来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40%,税负压力是比较大的。
但是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就有自然人代开政策,个人选择到优惠园区享受优惠政策,按照个人经营所得进行纳税, 把20%-40%的个人劳务报酬所得核定为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为0.5%-1.7%。
全程也不需要自然人亲自到场的,只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即可,也是在税务大厅进行代开,每张发票也都会有税务局出示的完税证明,也不会进入综合汇算清缴,一年可以代开500万,三个工作日左右就能出票,但是个人需要保证业务的真实性,有三流合一,能大幅度的减轻个人的税负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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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一、增值税起征点适用范围
增值税起征点,仅适用于个人。个人具体包括: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并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二、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具体规定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一是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二是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三是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同时应该注意到,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缴纳增值税。
举例1:某熟食店个体户,如果每月的销售额20000元,则根据增值税起征点的相关规定,每个月是不用缴纳增值税的。但是如果每月的销售额为30000元的时候,就要按照30000元,全额征收增值税了(我们暂时不考虑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
增值税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各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
三、个人增值税注意事项
个人范围中的,其他个人不能成为一般纳税人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一般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连续12个月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可以选择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也就是说并不是所得有个人都是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大家注意,个人≠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
举例2:承接例1,某熟食店个体户,如果每月的销售额为30000元的时候,已经超过20000元的起征点了,理论上说,要全额征收增值税了。但是如果该熟食店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依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新年元旦献上大礼包,发票填开疑惑一次清!
一、发票填开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票填开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纸质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如果开具纸质专用发票,应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填开不规范的发票能否作为合法凭证使用?
填开不规范的发票,不得作为抵扣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同时,对于填开不规范的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纳税人进行相应处罚。
三、“购买方”栏次填写要求是什么?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销售方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将购买方的四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其中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不一致,填写注册地址。电话为税务登记时留存的电话号码。
2.增值税普通发票
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在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销售方在填开发票时,购买方“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四、“销售方”信息填写要求是什么?
“销售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户”均为必填项,由销售方据实填写。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销售方”的“名称”栏填写代开税务局名称;“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代开发票税务局代码;“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栏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字轨及号码(免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填写)。
五、“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要求是什么?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销售方填开发票时,“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名称应与实际保持一致,并准确选择税收分类编码。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其它特定情形:
1.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变更为“项目名称”。
2.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
六、“金额”和“价税合计”栏填写要求是什么?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金额”栏应填写不含税金额。如不能准确换算不含税金额,可选择“含税金额”选项填入收取的含税收入,开票系统自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价税合计”栏为系统自动算出,不能人工修改,应等于含税收入。
七、“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填写要求是什么?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根据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其中:
填开稀土专用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公斤”或“吨”,“数量”栏按照折氧化物计量填写。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xt”字样。
开具成品油发票时,除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外,“数量”和“单位”还有特殊要求:
1.成品油经销企业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可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从量计征,为便于计算成品油发票上载明的成品油数量对应的消费税税额,成品油发票的“数量”栏统一为“吨”或“升”,以其他计量单位销售的成品油开具发票时,应按规定的换算率换算为“吨”或“升”。
八、发票填开的其他要求有哪些?
“收款人”、“复核”栏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开票人”栏为必填项,“销售方(章)”栏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九、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填开要求是什么?
增值税发票版面“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信息最多可以填写8行。超过8行时,需要填开《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因类型、数量较多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开具稀土专用发票不得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填开功能。
十、为什么我公司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法勾选抵扣?
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须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纳税人识别号”栏内打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如购买方需抵扣增值税,该栏必须填写,否则无法勾选;其他情况可为空。
十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由谁来开具?
视具体业务类型,分别由以下主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包括:
1.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
2.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代购代销的经纪业务需要开具发票的。
(二)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的经销企业,包括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
(三)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司。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自2023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十二、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收回全部联次原件吗?
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无法收回原发票的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因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开具红字发票。
十三、增值税发票丢失后应该如何处置?
纳税人不慎丢失增值税发票,视不同情形和用途目的采取相应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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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名下没有企业,没有市场经营主体,个人是不具备开具发票的资格的,个人就只能去税务大厅临时申请开票纳税。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自然人代开。
自然人代开就是因为有的自由职业者会与企业之间发生业务往来,个人就在其中获取相关的报酬。当个人获取了相关的报酬之后,超过了个人免征范围之内,个人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而企业也会要求个人提供相应的成本发票,这时,个人就需要去当地税务大厅申请纳税开票。
有的报酬只有几百或者几千块,有的单位就直接私下转账了;但有的报酬几十万甚至到达了上百万。这时,个人就需要开票纳税。个人临时去税务大厅申请代开,是按照跟劳务报酬所得税的税率进行征收的,税率为20%—40%。个人的税负压力是比较大的。
但是个人可以享受一些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就可以享受自然人代开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在税收优惠园区申请代开,综合税率为1.73%—2.65%。个人代开100万,根据开票品目以及园区的不同需要缴纳1.73万—2.65万即可完税。
在园区申请代开,不需要自然人到场,只需要提供相应的基本资料即可,同样是在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园区内的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因此税率才这么低。代开出的发票还带有相应的完税证明,还不用担心年底的汇算清缴的问题。提供相应的基本资料,一般1—3个工作日就可开出所需品目的发票。
申请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想奔波跑税务局排队?现在一台手机就能解决问题啦!微信“移动办税”手机申请,教你快速简便搞定全流程!
注意事项:为确保个人信息安全,企业用户的办税人员和自然人用户登录移动电子税务局系统需要先进行实名认证,方可使用系统。
以广西为例:(1)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关注后进入公众号,依次选择【办一办】->【移动办税】点击进入移动办税系统。
(2)屏幕最下方选择“办税”,进入“发票使用”界面,选择“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
(3)依项填写代开发票信息,*为必填项。
(4)点击 “保存申请”进入“确认发票信息”,核对税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5)申请成功。可以点击“查询申请单”进行查询,点击“新建申请单”进行申请,点击“代开缴款”进行缴款。
未在该平台进行缴款可以到自助机进行缴款并开票,已在该平台进行缴款,也可以在自助机进行开票。办理相关业务请携带身份证。
个人能开增值税专票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先明确一点,能开!但必须去税局代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暂行办法》(财税〔2016〕16号)第十一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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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编从网上看到这样一个问题,个人能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解答一下吧!
问:我是自然人,将商业房出租了,租金10.5万元,客户要求我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能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 :可以的。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暂行办法》(财税〔2016〕16号)第十一条
此外,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因此,个人能去税务局代开专票,在日常生活中,要按照对应的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哦!
来源: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
公司与个人发生的业务往来,该怎么收取增值税发票?
当公司支付给个人项目款后,个人如何提供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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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与个人发生业务往来后,正常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给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那么公司实际有这部分的支出,却没有增值税发票抵扣,就会造成公司账上利润虚高,所缴纳的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增多。
少部分的业务支出公司还可以承担,一旦金额过大,那么公司所缴纳的税费可是很大的,不仅仅是13%的增值税,还有25%的企业所得税。那么,针对个人与企业之间的无票支出业务,公司该怎么做,个人又应该怎么做。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个人出发。个人可以凭借业务合同以及企业的开票信息,在税务局代开发票,并缴纳个税,按照20-40%的比例缴纳,可能有的人就会说,这个和公司自己交税也差不多啊。因此,我们可以选择在一些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由当地税务局代开发票。
个人委托第三方,在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并完成纳税行为,个人所承担的税负整体在3.5%左右,出具个人的完税凭证,并且,公司与个人都不用再另外的申报个税,转账资金可直接正常使用。一人一年可以累计代开500万的额度。
除了上述的这种方法,还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来对接业务,我们可以在一些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内,在当地设立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个税,核定个税在0.5-1%,企业可以开票450万的增值税发票。
因此,我们需要根据业务确定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欢迎各位看官老爷在评论区留言。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加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欢迎您的留言与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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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的政策,从出台政策开始,经过了几次延缓,2023年出台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第7号将政策延续到了12月31日。
也就是说,到今年12月31日截止,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1%开票,请牢记,开1%,按1%交税。
在我们的印象中,企业按1%缴税,是属于帮助企业减少税费了,那为什么有些客户反而不愿意要1%的发票,非要3%的发票呢?
这里3%的发票,应该指的是专票3%,因为专票可以抵扣,客户想要多抵扣进项税,就会出现索要3%专票的情况,而很多普票不存在抵扣。
很简单的道理,比如同样你收100块钱。如果以前你开3%,客户能抵扣2.91的进项税,现在你开1%,客户只能抵扣0.99的税,也就是说在价格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当然是开3%对客户划算。
那可以开3%的专票不?
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逐笔选择是否适用减免增值税政策,给予小规模纳税人充分的自由选择权,以灵活应对市场需要。具体到发票开具上,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征免税政策和购买方要求,自行选择开具3%或1%征收率以及征收率栏标注为“免税”的发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就该笔业务按照发票上对应的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未开具专用发票且符合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应减免税政策。
国家政策没有规定不能开3%,因为3%减按1%的政策,本身就是限期优惠政策,如果对方实在要你开3%专票,那你只有放弃优惠了,开了3%的发票,就要按3%纳税。不过,从销售方来考虑的话,还是建议大家,能不开尽量不开。
开了3%专票,是不是意味着放弃1%,所有其他业务都需要开3%?
比如我a客户索要了3%专票,但是b客户并不在意这个,我还可以按1%开吗,还可以享受1%吗?
可以享受1%政策,而且不影响你其他业务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为了更好地服务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总局在官方答疑中体现了允许小规模纳税人根据不同销售对象的需求分别选择适用疫情期间减免或放弃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放弃减免的,不影响其他业务免税的享受,也不需要书面申明和报税务机关备案。
通俗地说就是你开3%就按3%纳税,开1%就按1%纳税。
相关热点问题
小规模增值税的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或5%。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各省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由于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方法,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小规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取得普通发票的作用一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2023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请转成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件。
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分析就到这里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如果觉得这篇文章不错的话,可以点点你的拇指,分享给更多的人。如果你的企业,正面临缺成本票、无票支出、企业所得税税负高、股东分红个税高等相关问题,都可以来找我,将会有专门的人员一对一为您服务,保证帮您解决企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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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经营过程只要企业有业务往来,企业盈利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但也会存在企业税负压力过高,综合成本上升,盈利空间狭窄。 例如企业进销项不匹配,其中可能是供应商的问题,导致企业无法取得相应的成本发票,利润虚高,企业一旦利润虚高就会导致企业所得税税负偏高,其中还会涉及分红税、企业高管员工工资等,这些都是企业必须缴纳的税费。以前在税务系统还没有联网的时候,英航税务也不是互通的,很多企业都是通过买卖发票来解决企业成本票欠缺,进行不足等问题,但是金税四期也即将上线了企业这样的行为就不要有了,在税法上是违法的,一旦税务稽查到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不只是进行汇算清缴那么简单。现在员工社保和员工薪资不匹配等,企业大额公转私,都会受到大数据的监管,那么企业又该如何节税呢?
企业如可以利用税收洼地合理合法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的效果,企业成本票欠缺的问题可以利用税收洼地的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来享受,节税的效果高达90%, 核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也就是因为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最开始这是对于企业的一种惩罚方式,后来逐渐演变成为企业的一种节税方式,相信很多企业对个人独资企业都了解。
企业一般有两种核定征收方式,一是定期定额核定,就是直接核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为1.5%,综合税率为2.56%,二是定期定率,是根据企业的开票量直接通过核定行业利润率10%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五级累进制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税率在0.5%-2.1%之间,企业综合税率不超过3.16%,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进行抵扣。个人独资企业一般以服务业为主,多以咨询、策划、技术服务管理、营销策划等为主,将企业成本发票不足的企业,通过利润转移的形式到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接受核定征收,企业完税后,资金可以自由支配。
当然,企业进行税务筹划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一定要顺应企业的发展趋势而定的,企业长久的发展才是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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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供了点咨询服务,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普通发票「自然人除特定业务只能代开普通发票」,开票金额10000元。
需不需要交增值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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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23年36号文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是越看越喜欢,总觉得自己能免税,为什么呢?36号文起征点个人有个2万标准,13号文还有规定不超过10万每月,不交增值税。
这就给人一种感觉,免税定了。
结果呢?
到税务局后,办税服务厅的人员告知,这种劳务报酬属于临时代开行为,不得享受这个免税政策。
只能比照每次(日)销售额500元不足起征点免税规定,不能享受月销售额2万元不足起征税的免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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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也就是说,你是个人,自然人,不能按期纳税的,只能按次纳税,按次每次开票500以下才免税。
如果要享受优惠政策,应先去办理税务登记。
真是不公平啊,个体户10万都免税,个人就1万都要交税?那你给我开20张吧,每次不超过500行不行?
不行,你是一个合同,一项业务,只能算一次,还有按成都市规定你一年开票次数不得超过3次。
毫无办法,开票交税吧。
后面又咨询了很多其他省份的朋友,自然人代开发票在次数、金额方面都有不同的限制。
但是总的来说,自然人去代开发票,想按期享受免税政策,那是没什么可能的哈。要想免税,可以,去注册个个体户或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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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结束后,又反转过来思考一下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28号文中的扣除凭证的问题。
28号文规定,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那么这里的起征点又是按次还是按期?
按照目前个人代开发票的政策,支付给个人的应税业务款项金额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标准是不是也应该按次来衡量了呢?
毕竟你去代开发票,超过500都要交增值税,如果这里又可以按期不用发票,用内部自制凭证就能合法列支,那是否和代开发票的实践产生了冲突?
如果有这种争议存在,在日常经营中按期来操作它就会存在被纳税调增的风险。
虽然,个人觉得既然小微企业标准都拉的那么高了,自然人零星开点发票就参照按期免税得了,多好,但是毕竟实践中确实它就是这样。
这里面究竟税务局如何考量的?是不是因为个人代开发票较为容易,如果放开,会有大量用不同人身份证去开虚开免税发票用于企业列支可能性的考量?这个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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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总结两点
1、个人代开发票,除了特殊情况(比如个人出租不动产),实践中只能按次享受起征点免增值税政策,也就是300-500每次。
2、28号文对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的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实践中建议谨慎操作,也就是按次来看比较稳妥。「这里还有个点可以参考,那就是很多省份对于按次500以下的都不予代开发票了」
◆ 以上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结论的得出也是结合现有了解的政策和实操,可能存在不同的操作案例或者观点,仅供参考。
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法定的扣税凭证,一般纳税人可以凭票抵扣。所以在管理上,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比普通发票严格的多。
个人能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要看具体情况。
在税法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他个人就是自然人。
个体工商户当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能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个人,也就是自然人,一般情况下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以下四种情况可以到税局申请代开:
一是销售取得的不动产;
二是出租不动产;
三是保险公司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申请代开;
四是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可让支付方企业申请代开。
这里有两个要点:一个是只能到税局申请代开,不能自己开。另一个是受票方只能是企业,不能是其他个人。
我是大牛财税,敬业、专业是我们不懈的追求。
具体案例:请问个人将非住房出租给企业用于办公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回答:一般情况按5%计算征收。
根据规定,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5%计算应纳税额。
然而,其他个人如果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 1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同时,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综上,个人出租非住房一般情况下需要按照5%缴纳增值税,但是如果满足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且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 1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如果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去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提醒:个人出租不动产,除了涉及上述的增值税及其附加,还将涉及个税、印花税、房产税等多个税种的税费。
参考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问:个人到税务局代开车辆租赁费发票,需要缴纳那些税费?代开发票的收入所得,是否会并入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汇总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涉及税费主要包括:
(一)增值税: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按照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因此,目前实质上是免税的。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税率为1%。
若增值税免税,应交城建税也为零。
(三)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的3%计算缴纳。
若增值税免税,应交教育费附加也为零。
(四)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的2%计算缴纳。
若增值税免税,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也为零。
(五)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财产租赁所得不作为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也就是,只在支付环节代扣代缴。
(六)印花税: 租赁合同,税率为租金的千分之一。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 10号公告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七)关于水利建设基金。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的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有些省份有免税规定,比如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陕财办综﹝2021﹞9号)规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减免流转税的,水利建设基金同时减免。
增值税到底怎么征收?专票和普票收的税费一样多吗?
减半征收的税种有哪些?
免征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出租房屋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涉税行为,很多公司都会涉及从个人手中租用房屋的经营行为,并要求出租方个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专用发票,在办税服务厅经常遇到前来申请代开房屋出租发票的纳税人,很多纳税人前来咨询代开票需要交哪几种税以及税种的税率是多少,今天税小皖就带大家来梳理一下个人(不含个体户)出租住房、非住房(其他房屋)需要交纳几个点的税费,请各位包租婆、包租公认真学习呦~
出租住房
●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出租非住房
●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下面再问
大家详细介绍各个税种~
税种类别
01、增值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税率是9%,房屋属于不动产,但个人出租房屋的税率不适用9%并且另有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个人出租房屋的税率不仅根据房屋性质划分1.5%(住房)和5%(非住房)两个档次,还根据租金分摊是否超过10万元的标准来确定是否免征增值税(注意:如果要享受月租金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只有开具普票可以免征增值税,专票不免征)。
下图是在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房屋月租金4000元,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税率、税额栏次均为“***”。
下图是在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住房房屋月租金7万元也未超过10万元,但由于代开的是专票是不免征增值税,住房税率为1.5%。
应纳税额=70000÷(1+5%)×1.5%≈1000
壹
- 问答时间 -
近期由于疫情影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许多纳税人前来咨询房屋出租增值税能不能享受1%的减免?
答:根据财税〔2020〕13号、24号:自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由于个人出租房屋是5%的征收率,不是3%,因此不适用3%减按1%的优惠政策。
02、城建税和两附加
城建税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而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再乘以相应税率来依法计征(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如果增值税、消费税免征,那么城建税也免征。
教育的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大多数情况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再乘以相应税率依法计征(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但也存在缴纳了增值税也不收取两附加的特殊情况,比如房屋分摊后的月租金≤10万元并且要求开具专票,虽然增值税没有减免,但两附加仍然享受减免优惠。(财税〔2016〕12号)
03、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租计征的法定税率是12%。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但是非住房是不享受优惠的,比如厂房、办公、商铺的税率仍按12%征收。
房产税=不含增值税收入×税率
04、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财税〔2008〕24号)
对个人所有的自住房屋用地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有住房房屋用地,是指个人所有的自身生活住房用地部分,不包括出租或者用于生产经营占用的土地及院落用地。( 皖地税函〔2007〕632号)
那么非自住房屋就需要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按照单位土地面积税额计算,各地每平方米年税额略有差异。根据《安徽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每平方米年税额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05、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2008〕24号)
出租非住房签订的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按照租金收入的0.1%贴花,应纳税额超过1角但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印花税=租赁合同的总金额×0.001
特别提醒: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税法〔2019〕119号)
06、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用-800元)×税率
每次(月)收入4000元以上,减除20%的费用,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个人所得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用)×(1-20%)×税率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对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照20%税率征收。
备注:(1)修缮费用每月最高可扣除800元,不足800元的按实际修缮费用扣除,超过800元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统称准予扣除的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
(3)个人将承租住房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
案例分析
举个栗子
假设小六在市区出租个人住房取得月租金收入6000元(一次性收取),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实际应缴纳税分别是:
1、增值税=0,月租金不含税收入=6000÷(1+5%)=5714.29,小于10万元,免征增值税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增值税免征,这些也免征。
3、房产税=6000×4%×50%=120(元)
(根据财税〔2016〕43号文第五条: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4、个人所得税=(6000-120)×(1-20%)×10%=470.4(元)
假设小安在市区出租个人住房取得月租金收入12万元(一次性收取),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实际应缴纳税分别是:
1、月租金不含税收入=120000÷(1+5%)=114285.71,收入大于10万元,不享受免征政策,出租住房税率1.5%
增值税=114285.71×1.5%
=1714.29(元)
2、城建税=1714.29×7%×50%=60(元)
3、教育费附加=1714.29×3%×50%=25.71(元)
4、地方教育费附=1714.29×2%×50%=17.14(元)
5、房产税=(120000-1714.29)×4%×50%=2365.71(元)
6、个人所得税=(120000-1714.29-60-25.71-17.14-2365.71)×(1-20%)×10%=9265.37(元)
又举个栗子
还有个栗子
假设小徽在市区出租个人住房取得月租金收入6万元(一次性收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实际应缴纳税分别是:
1、出租住房税率1.5%,增值税=60000÷(1+5%)×1.5%=857.14(元)
2、城建税=857.14×7%×50%=30(元)
3、由于月分摊租金不超过1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4、房产税=(60000-857.14)×4%×50%=1182.86(元)
=1142.86(元)
5、个人所得税=(60000-857.14-1182.86-30)×(1-20%)×10% =4634.4(元)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由于三个案例纳税人出租的都是住房,根据上述政策,全部免征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注意哦
文中所称的自然人,
不含个体工商户!
14人
18人
30人
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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