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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介绍
去年,某公司由于办公室被盗,导致一份价税合计23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同被盗,时至今日,案情终于落地,被盗财产也被追回,但是当公司财务人员拿到这份购货发票的时候,傻了,因为已经超过了认证期限180天,这份专票开票日期为2023年5月18日,那个时候还是180天的认证期限,怎么办呢?
后在今年初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会计人员及时依法办理手续,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这份涉及增值税30多万元的扣税凭证,终于获得了抵扣,为公司避免了30多万元的税款流失!
政策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注意事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非规定客观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2、上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之前是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进行认证并稽核比对,2023年之后是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
客观原因包括?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办理逾期抵扣应报送的资料?
1)《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
2)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纳税人应详细说明未能按期办理认证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原因,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中,对客观原因不涉及第三方的,纳税人应说明的情况具体为: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自然灾害或者社会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等;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办理搬迁时间、注销旧户和注册新户的时间、搬出及搬入地点等;企业办税人员擅自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纳税人应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办税人员姓名、离职时间等,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及企业内部相关处理决定。
3)客观原因涉及第三方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或说明。具体为:企业办税人员伤亡或者突发危重疾病的,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医院证明;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导致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的,应提供相关司法、行政机关证明;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的,应提供公安机关证明;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应提供卖方出具的情况说明;邮寄丢失或者误递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应提供邮政单位出具的说明。
4)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
5)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整洁、清晰,在凭证备注栏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必须裁剪成与原票大小一致)。
点击电子税务局,点击【登录】
电子税务局
在登录页面选择登录方式,输入账号密码,拖动滑块通过验证后,点击【登录】,选择需要办理业务的企业,点击【企业进入】,进入电子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
登录成功后,依次打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点击即可实现直接跳转,跳转后就进入了我们熟悉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纳税人在可取得税控设备的情况下,应优先使用税控设备直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确认。从电子税务局跳转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操作的话,是不需要插入税控设备。
点击上方菜单栏中的“抵扣勾选”,选择相应的模块进行发票抵扣勾选并提交。
提交后,再次点击“抵扣勾选”,选择“抵扣勾选统计——申请统计”后,可生成相应的统计报表。
统计完成后,点击右上方“确认”按钮,可将当前统计报表作为申报的依据。
非常感谢你劳累的一天还能打开小编的文章阅读,希望能给你带来快乐和放松,欢迎各位朋友们来吐槽,小编真是不胜荣幸,小编将努力分享更好的文章给你,您的支持是我前进的动力,动动手指给点意见吧,小编会虚心接受好好改进 。
在会计实务中,我们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票据的丢失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丢失是一种比较常见且比较严重的行为,毕竟我们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管是比较严格的,而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丢失直接关系着你的进项税款能否抵扣。
首先我们来看看法规:
根据(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通过法规我们基本可以看出解决方法,增值税发票总共有3联,当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时只要其中一联的复印件和销售方开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就可以进行税款的抵扣。但是随着大数据的发展,现在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方式还有网上勾选认证这个方法,这个方法是以纳税人识别号为依托,只要是开在你家税号名下的发票都可以在网上查到并通过勾选的方式来认证抵扣增值税,这种认证方式的前提是纳税人信用为b级及以上。在这种认证方式的前提下,在询问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后可直接进行税款抵扣。
在2023年7月1日之前开的发票抵扣期限是180天,在之后开的发票抵扣期限则是360天。
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超出抵扣期限的,则不可以通过认证。因此需要到主管税务局咨询,是否可以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发票声明,将原发票作废/冲红后,再重新开具新的发票。当然那样做是有部分罚款的。
2018进项发票认证期限是180天还是360天呢,对于这一问题,现在还有不少会计新手表示疑惑。对此,本篇文章将会给您解答,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就有明确的规定说明了这一问题,详情如下。
进项发票认证期限是180天还是360及相关政策说明
答:会计学堂了解到,2018进项发票认证期限是360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
会计学堂提醒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个自然日而不是360个工作日,所以节假日不能顺延。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个自然日而不是360个工作日,希望您可以记住这一点。更多税票知识,欢迎您持续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
增值税即征即退是什么?哪些范围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税优惠政策呢?退税比例是多少呢?不要担心,与其独自思考,不如跟着网校来学习,只要3分钟,教您如何看懂增值税退税相关程序。
一、增值税即征即退定义
指税务机关对按规定缴纳的税款,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范围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二)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三)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五)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六)水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七)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八)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三、退税比例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财税﹝2016﹞52号)文件的规定,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规定。假设重庆2016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人/月,可退税标准为1500*4=6000元,全年为6000*12=72000元,大于2023年前规定的35000人/年残疾人退税标准37000人/年。
ps: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该纳税人信用级别为b级(含b级)以上。
(二)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缴纳增值税,税负超过3%部分可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假如x企业当月销售xx系统500万,进项税额20万,应退税额是多少呢?
软件销售增值税额=500/(1+17%)*17%-20=52.64万
软件销售即征即退增值税额=52.64-500/(1+17%)*3%=39.81万。
ps:
享受退税的软件销售,软件需至税务局备案,备案所需材料如下:
1.《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产品证书》
2.软件测试报告
(三)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已进行资格备案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纳税人应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
(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政策的规定,资源综合利用设置的四档退税比例分别为100%、70%、50%、30%,如以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废油;利用废渣资源生产的微晶玻璃、u型玻璃等,详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项目》。
ps:
1.公司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为非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3.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为非“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4.如果做的是危险废物利用,必须取得省级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验许可证》,而该危险废物的利用在许可经验范围内;
5.资料必须齐全。
6.不符合规定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不满足了,从次月起就不能再享受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7.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算起,三年内不等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8.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五)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六)水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ps:优惠政策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七)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八)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四、虚假退税需要承担的后果
(一)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二)纳税人享受核准类或备案类减免税的,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材料有留存备查的义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不得继续享受税收减免,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在纳税人首次减免税备案或者变更减免税备案后,应及时开展后续管理工作,对纳税人减免税政策适用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政策适用错误的告知纳税人变更备案,对不应当享受减免税的,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采用伪造或重复使用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等手段骗取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优惠的,应将纳税人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纳税期内按本通知已享受到的退税全额追缴入库,并自发现当月起36个月内停止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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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的进项税账务处理
答:进项税留抵:作为一般纳税人,当月购进货物多,进项税也就多,库存商品也就多。如果当期进项大于销项,就会出现留抵税金,同时也会有相应多的库存商品。留抵计算公式: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 - 当期进项税
具体操作:本月进项有留抵,账务不必作多交增值税处理,仅是账务的处理的话.则不用处理进项税。留抵税金是累计的,可以用以后月份的销项税额进行抵扣,没有时间的限制。已认证的进项税没发生销项税,是可以留抵到下个月用销项税减去前一个月的进项税合计。
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小规模纳税人支付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转出及支付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关于留抵的进项税账务处理和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小编已经给你详细的整理出来了,阅读后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大家看完后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前往会计学堂咨询专业的会计老师为你在线答疑!
进项发票认证抵扣不再设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确认等,已经超期的,也可以自2023年3月1日后,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导读:上月的进项税票没抵扣完怎么记帐?关于进项税我们最近都有更新大量的相关资讯,这不,今天又来了! 金老师 在本文针对上个月进项税票没抵扣完这一情况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分析,教一教大家如何记账.
上月的进项税票没抵扣完怎么记帐?
你只能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
按增值税的规定,当月认证的进项税额,当月必须抵扣,不得结转抵扣(辅导期纳税人除外)
你的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相关案例分析:
问一:上个月的凭证是:
借:办公管理费 600
贷:库存现金:600
这个月抵扣要不要冲红上月的凭证?
怎么记账比较好?
答:这个月抵扣要不要冲红上月的凭证?
是的,需要用红字处理.因为管理费用等损益类科目,贷方特定为结转本年利润时使用,而错账更正要用红字.
怎么记账比较好?
进项税未抵扣怎么能计入费用科目呢.增值税都是价外税,单独核算,不参与企业利润的计算.你这么处理,等于变成'价内税'了.
借:办公管理费 -6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600
问二:发票本月没有认证,但是款项忆经支付了,该怎么记账?
答;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有认证期内,当月没有认证的话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该专用发票可以有效期内认证的.
当月未认证的发票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发票在下个月认证了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认证税金
问三:增值税进项税上月已认证未抵扣本月怎么做账?
答:'因此我们专用发票先认证,再在每月申报时,把已经认证的发票转为不抵扣发票' ----认证通过,应先将税额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时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借记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费用,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因政策规定不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个人建议不要认证,直接按价税合计数借记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费用.
第一步登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所在城市)
第二步选择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就可输入发票号码或销方税号查询认证发票
a.同一家进项发票如果只有一张,就输入发票号码查询,如果两张 以上就输入纳税识别号进行查询;进行发票是很简单的。
b.如果输入发票号码或者纳税识别号无法查到发票分两种情况:
1、如果纳税识别号是正确的有可能是对方开票系统的数据还没 上传,隔一两天再看。
2、就是供应商开错了纳税识别号,只能退给供应商重开
第三步选择抵扣勾选-抵扣勾选统计,点击统计查询然后确认签名(实际签名就是输入登陆密码),发票就认证完成可以抵扣统计到了。
说明:
1)收到负数发票,是不用在认证平台认证的,需要在申报增值税时进行
进项税转出。
2)小汽车、货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是可以认证抵扣的。
3)开具的高速过路费发票也是可以抵扣认证。
(图片源自网络)
说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现在叫勾选确认),对财税人员来说司空见惯了,但是,你真的了解什么是认证吗?了解为什么要认证吗?认证通过以后怎样做?且听笔者细细道来:
1、什么是认证?
这得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功能来说,销售方通过该系统开具的发票直接上传到税局服务器,采购方从销售方取得的进项税发票通过网上认证系统将发票数据同样上传到税局服务器,系统自动对上传的进项税发票数据和销售方的销售发票数据进行比对,如果发票数据相符,则认证通过;如果不相符,则不通过,退回查明原因。简单的说,认证其实就是个数据比对过程,将销售方发票数据和采购方发票数据进行核对。
2、为什么要认证呢?
在笔者看来,认证目的有以下三个方面:
(1)确定发票的真伪
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说,从空白发票到已开具发票,目前都纳入税控系统的监控之下。首先,如果没有领购发票,就没法通过税控系统开具发票,即使通过别的途径开具发票,同样也不能通过认证系统的比对,所以假发票是进不了税控系统的。
(2)确定发票的领购方是否是发票上的销售方
这种情况实际上就是“借票”。在领购发票的环节,领购方的名称和税号已经与领购发票的号码进行了关联,如果第三方借用领购方的专用发票,以第三方的名义即使发票开具成功,同样也不能通过认证系统的比对。
(3)确定发票的内容是否一致
这种情况的前提:发票是真实的,也是发票领购方开具的,但是发票各联内容不一致。这里的内容主要指金额,即销售方的记账联和采购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金额不一致,一般情况下,记账联的金额小于发票联和抵扣联金额。在这种情况下,认证系统的比对结果数据不符,认证不能通过。
3、认证通过以后怎样做?
进项税发票认证通过以后,就可以申报抵扣进项税了,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发票的用途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进项税抵扣要求。简单的说,进项税要想抵扣必须认证通过,认证通过了不一定能抵扣,即认证是抵扣的先决条件。
那如果不认证,会产生什么后果呢?不认证,就会形成滞留票,如果时间过长,金额过大,税务局会进行核查,多生一事不如无事。
因此,在这里提醒大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及时认证,及时抵扣进项税,即使以后用途发生改变,大不了进项税转出,一定要尽量提前享受进项税抵扣的好处,这相当于一笔无息贷款,何乐而不为呢。
以前到了月末都要拿着很多进项发票去税务局排队认证,很浪费时间。后来有了扫描仪,很多公司用扫描仪自己来认证。现在只需要登录网址就可以进行进项发票认证了,节省了纳税人大量的宝贵时间,下面来看一下具体的操作步骤吧:
1.首先插上金税盘在电脑上,保证金税盘在闪光;
2.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输入税控盘证书密码;
3.登录进来以后就点发票勾选,开票日期可以自己选择的,选择好日期之后就点击查询,就会出现你未认证的发票;
4.然后就开始勾选发票,确认你当期要认证的发票,选择完后就点击保存。
上面步骤结束后就点击确认勾选,然后点已勾选未确认按钮,然后点确定按钮。确认完后可以打印出来,而且可以查看认证的明细。
认证完后,过一段时间就能查到申报抵扣发票统计表了。一个月可以进行多次认证的,最后会统计起来。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注意事项
1.可以进行勾选操作的发票为来源于电子底账系统且状态为正常、金额为正数的发票。
2.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进行查询,并在“发票勾选”功能中对需要抵扣(或退税)的发票进行勾选处理,在“确认勾选”之前可以多次勾选或者撤销勾选。取得增值税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3.当期可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包括纳税人已确认勾选和扫描认证的发票。
4.请纳税人一定注意:进行勾选确认或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在认证相符或勾选确认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5.2023年5月24日,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升级了,现行版本v2.0.00。升级取消了系统自动确认,纳税人一定要手工确认,一旦没有确认就进行申报,则没有进项税额。纳税人每期可多次确认,在申报前一定要打出已确认数据,认真核对正确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先认证,然后才能抵扣;不认证,不可能抵扣。
所以,如果未认证,肯定未抵扣。如果已认证,可以抵扣,也可以不抵扣。
如果没有认证账务处理是:
借:库存商品(或者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不是则为“待摊费用-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者银行存款等)
认证当月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当月已经认证的进项税发票未入账怎么处理?
当月未入账,那你的帐、表肯定不相符了。
第一,如果你尚未报税,那就把已认证未入账的发票补入进去。
第二,如已报税,那就只能去税务局作废报表,然后再重新补入发票,正确结账后再申报。
在报税之前,我们需要把上月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认证平台上进行认证抵扣,操作方法流程大图呈现
确认税控盘处于联网状态,打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在此,因为各省平台的网址不同,因此根据需要进入各自管辖地认证平台,操作的步骤都是一样的。确认后进入操作
输入数字证书的密码。如果是首次使用,需要下载驱动程序后,重新打开页面。
在抵扣勾选模块选择“发票抵扣勾选”功能
检查税款所属期是否正确,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可显示您要勾选发票,也可以输入开票日期,点击查询按钮,会显示所选日期时间段内本公司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缴款书。选择需要勾选的发票,提交
显示本次勾选的发票汇总信息,确认后提交
勾选认证工作到此并没有结束,在抵扣勾选模块选择“抵扣勾选统计”,在页面右方选择“申请统计”按钮
系统出具抵扣发票统计表,再次确认抵扣的数量、金额、税额是否正确,如有错误,点击“撤销统计”按钮,返回抵扣勾选模块的“发票抵扣勾选”功能可重新选择认证发票。如无误,点击确认按钮,出现提示信息,确认后当前统计报表将作为纳税申报的依据。
确认后,打印抵扣发票统计表,与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联叠放在一起。抵扣发票统计表是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的填写依据,是填报前的重要准备工作。
目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主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缴款书、税收通用缴款书以及机动车专用发票,但是有些普通发票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有的是按照发票上面的税额来抵扣,有的是计算抵扣,也就是通过计算出进项税额,通过填报申报表中的对应项目来抵扣进项税。同时我们还需要考虑的是,这些发票的用途是否用于了税法中规定的不得抵扣的项目,如果不属于不得抵扣的范围内,那么我们就可以抵扣进项税。
下面就列举了8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普通发票。
第一种是征税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这是可以通过发票勾选平台进行抵扣,并且该通行费必须是收费的,那些免费的通行费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第二种是我们支付的桥、闸通行费
属于计算抵扣的方式,按照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来计算抵扣。
第三种是旅客运输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上面一定要是单位的抬头哦,直接按照发票上面的税额进行抵扣;按照目前的政策,公共交通运输可以免征增值税,那么这种情况下取得的免税发票就不可以抵扣啦。
第四种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属于计算抵扣的方式,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需要注意的是,旅客一定是本单位的员工,如果是为非单位的人员承担的飞机票是不能抵扣的,这种情况属于业务招待费了,在税法中是不得抵扣的项目。
第五种,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也是属于计算抵扣的方式,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第六种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属于计算抵扣方式,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同样的道理,第五种、第六种的旅客均为本单位员工才行。
第七种农产品销售发票
这种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按照税法的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也是免税的发票。如果企业取得这类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直接用发票金额乘9%,也是属于计算抵扣的方式。
第八种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这是非常特殊的发票,也是唯一的一种由购货方来开具的发票。 常见的就是带有收购字样的农产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企业取得这类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同样属于计算抵扣的方式。
上次给小伙伴们讲了如果认证进项发票,可是有的小伙伴们在问,如果勾选错了,可以取消勾选吗?别着急,方法我下面会有具体的实操案例给大伙介绍清楚。
第一步:进入电子税务局(有不知道进入电子税务局方法的爬楼哈,以前有好多文章都讲过),点我要办税,进入税务数字账户
第二步:进入税务数字账户后看红色箭头指示的地方,告诉我们要到什么日期前进行申报,说明我们是勾选认证过进项的,如果我们要取消勾选,我们还是点发票勾选确认就是红色箭头指的地方
第三步:在发票勾选确认里点抵扣类勾选。
第四步:注意啦!直接在抵扣类勾选里点统计确认(给大伙标示了红色箭头)
第五步:看到没,进行统计确认后,如果是认证过进项还没申报的,我们点下面红色箭头指的地方,进行撤销确认就好了(注意了,如果是已经申报了,还未缴款,如果还在申报期,我们可以先作废申报再撤消确认)。
第六步:我们撤销确认后再点撤消统计,这里有给大伙标示箭头。
第七步:我们返回到抵扣类勾选界面,下面的勾选状态注意了,是选已勾选的(红色箭头有标示哈),其他的按需选择。
第八步:我们按上图选好后点查询,就出现了我们之前认证过的发票,我们点要取消认证发票前面的小方框进行选定,地方小编用红色箭头有给大伙标示哈,最后我们点最下面那个大红箭头标的地方进行撤销勾选,我们就把之前认证过的发票勾选给撤消啦!是不是很简单呢,关注小编喔,小编会持续给大伙分享干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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