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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我市第一张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在市产品质量标准计量研究院成功开出。
据了解,市财政局于今年10月启动市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市财政局票据负责人介绍,财政电子票据与传统纸质票据相比,票据使用管理和财务管理更加规范,缴费人可以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票据信息及时掌握缴费情况,也减少了纸质票据的打印、传递、整理、保管、核销等冗长环节,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让缴费人线上缴费后,足不出户即可获取电子票据。
下一步,市县财政部门将逐步在各个领域全面推广财政电子票据,让纸质发票与电子发票实现无缝衔接,明年年底前电子票据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让更多群众享受到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带来的便利。
来源: 德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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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首张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在红山区财政局开出,这标志着赤峰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全面进入电子化时代。
随着全市第一张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的“诞生”,我市全面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进程已然开启,财政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将逐步告别纸质化。
全面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是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有利于财政部门及时发现票据开具违规或不规范等问题;降低执收单位纸质票据遗失损毁风险;更让缴费人切实感受到“放管服”的便利、实惠。
红山区财政局将继续在全区范围内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强化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着力构建起适应新时代下财政制度要求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机制,提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和财政非税收入票据监管效能。
缴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企业也是一样的,企业有哪些需要缴纳的税呢?最主要的是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两种;其中25%的企业所得税是最主要的,有什么合规的政策避免吗?当然有,今天和大家聊下科技企业的两免三减半政策;
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是指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第1条规定,依据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按照25%的法定税务减免,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企业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软件企业认定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开发及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以及企业主营业务中拥有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4、企业拥有的《软件产品登记证》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与用户签订的信息技术服务合同等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6、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上一年度和当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收入、企业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收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欢迎大家关注私信我,为大家讲解更多企业服务知识。
甘肃经济日报灵台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通讯员景富强 叶蕾 孙文英)灵台县税务局联合县财政局、水利局、人防办等单位统筹规划,开展四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交接和征缴工作。截至目前,共入库水土保持补偿费2.86万元。
为确保四项非税收入划转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灵台县税务局梳理出四项非税收入划转项目业务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答复口径,对办税厅窗口人员针对办税流程、申报操作、问题解答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针对缴费人关切的难点问题,非税收入划转专项小组利用税企交流群等多渠道开展宣传,为缴费人提供线上业务辅导和政策解答。还组织专项小组深入企业,讲解申报等程序和系统操作,确保企业切实做到政策内容全知晓、真掌握、会操作。并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工作开展摸底调研,建立了费源清册和工作交接台账,为划转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提升非税收入工作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以实打实的举措统筹推进非税收入工作跨越式提升,为提高服务能力、增强征管质效,真正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办好事,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奠定基础。
以业务培训提升非税收入服务能力。集中梳理非税各项最新政策资料,制作台账并下发至各旗市区税务局,确保全市非税业务管理部门对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各项政策把握精准、执行到位;充分发挥税费征管问题协同工作机制作用,建立市局对接各基层局的实时线上业务解答辅导工作机制,确保基层局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沟通、随时解决,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区开展的各项非税收入专题学习培训和测试,以测试为契机摸底全市非税收入人员政策知识掌握情况,总结不足、改进提升,确保业务培训与工作实际深度融合;引导非税收入人员利用各类学习资源,包括学习兴税平台、线上总局政策法规库、线下非税收入政策集等多元化方式学习非税业务知识,熟练掌握非税政策规定、费额计算、数据分析等业务知识,确保学习“无死角”。
以风险防控提高非税收入征管质效。根据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落实上级审计、督察整改要求,积极排查降费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降费数据是否真实完整。督促各旗市区税务局持续做好非税收入疑点数据核查整改工作,对异常情况及时跟进处理,坚决落实好降费优惠政策。牢固树立“税费同征”理念,依托金三系统和呼伦贝尔市非税收入数据管理平台,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非税收入数据智能化监控,切实做到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管理齐抓。
以协同共管夯实非税收入征管基础。依托税费征管问题协同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内部协作,强化非税收入与收入核算、征收管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结合呼伦贝尔征收管理实际,做好前期调查研究、细分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做好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强化与外部的协同配合,在现在工作基础上,持续加强与市财政、残联、自然资源和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完善部门间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积极融入地方政务服务部门“服务大格局”。
来源: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拉萨经开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多措并举,持续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税费征收工作,探索创新非税收入征管方式。
拉萨经开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该局主要从三方面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税费征收工作。一是抓好政策业务培训。该局组织办税服务大厅和征管科全体人员进行培训,重点研究学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非税收入政策,解决新问题和新难点,通过以学促用的方式确保税务人员知政策、能宣传、会操作。为下一步打造优质高效的税务征收新格局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广泛展开宣传辅导。该局通过网站专栏、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两微一端”、手机 短信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向缴费单位推送相关政策,确保宣传范围全覆盖,畅通业务问答途径,确保缴费人明政策、懂操作、会申报。三是持续优化缴费服务。该局通过办税大厅、电子税务局等方式实现线上线下缴费,合理配置窗口等为缴费人提供多元化缴费方式,提升缴费服务水平。
据了解,截至目前,拉萨经开区税务局已受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55户,共入库439.5万元。(西藏商报记者 王静)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加强非税收入规范征缴,不断提升非税收入征管精细化、科学化水平。2023年1月-9月累计组织非税收入80457.65万元。
一是强管理,着力非税征缴。开展关于各项非税收入的普法宣讲,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定期开展对账工作,强化收入收缴数据分析,保证数据准确性;推动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牵头带动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2023年新划转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2173.16万元,人防办行政事业型收费收入1994.74万元,排污权出让收入101.29万元,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42.49万元,总计5311.68万元。
二是重落实,着力降费政策。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公布相关政策,提高企业对惠民政策知晓率,按规定办理符合政策的企业退付申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实体经济发展,2023年1-9月份,该市共计减免各项非税收入10718.04万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使企业“轻装上阵”。
三是盯票据,着力源头管控。健全财政票据管理制度,严把票据发放、使用、核销等关口,开展票据清理清查工作,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不规范行为;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提高票据使用便捷度,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
四是抓监督,着力各项检查。将非税收入征管、减税降费政策执行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中,并及时开展自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跟踪,持续不断规范非税收入。
王莹
不容错过!这些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筹划是在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合理降低企业税负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税收筹划对于企业在减轻税收压力、获得资金得时间价值、实现涉税零风险、追求经济效益得最大化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合法的节税。
有限公司财政返还税收优惠政策
有限公司财政返还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税务局先按规定税率征税再由当地财政以奖励的方式返还给企业的税收政策。返税一般是地方政府采取的一种吸引企业到当地投资的地方性政策,鼓励企业到当地发展带动经济。针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留存金额的50-80%的比例进行奖励返还,纳税越多返还比例越高。
下面给大家举个例子:
某公司是北京一家贸易企业,销项收入为5000万,购货进项3000万元,进销项不含税。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附加税6%,企业所得税25%,该公司应交税为:
增值税:2000*13%=260万
附加税:260*6%=15.6万
企业所得税:2000*25%=500万元
有限公司返税:
增值税:260*50%(地方留存)*80%=104万
企业所得税:500*40%(地方留存)*80%=160万
最高返还可达264万元,安全合法节省税金。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优惠政策
个独核定征收政策,就是把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查账征收方式,转为核定征收,不管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一般新注册的都是以查账征收的方式,查账征收的话就要求有成本发票,收入减成本等于利润,再用利润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选择核定征收,以销售额乘以一定比例作为企业利润,一般为10%,核定后税率一般在0.5-2.1%,也不需要提供成本票,所以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比一般企业优势大很多,既可以帮企业降低综合税负,也可以帮企业解决成本票缺乏的问题。这种核定征收政策一般在特定的税收优惠园区出现,选择稳定合适的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安全的降低企业综合税负解决更多问题。
版权声明:文章转自《锦鲤税税》公众号,更多税务筹划请移步
来源:大连日报
日前,随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沈阳顺利完成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40.6万元缴费入库,大连市实现首笔划转非税收入异地征收工作。这标志着大连税务部门非税收入征缴效率再上新台阶,大力拓展了“非接触式”缴费服务空间。
据了解,本次缴纳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由中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在甘井子区建设货运站产生,企业应于项目所在地甘井子区缴纳该笔费款。但由于企业登记注册地在沈阳,人员均在沈阳办公,所以计划采取跨区缴费的方式缴纳该笔费用。
为做好跨区缴费对接工作,大连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方案,解决跨区登记、异地实名认证、重签税库银三方协议等问题。其中,“重新签署税库银三方协议”是一个重要环节。大连市税务局与大连市人防办、市人民银行等多次沟通,建立起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即缴费通知单转换为电子数据留存税务部门备查,税务部门缴款记录实时告知人防办,人防办、税务、人民银行三方及时对账,最终形成“申报-缴费-入库”全流程闭环。
划转非税收入实现异地申报缴费,极大地降低了异地缴费人的缴费成本,切实增进了缴费人对非税收入划转改革的认同感,也为税费服务全国通办提供了可行性操作的具体实践经验。
为打好、打赢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主攻战”,确保非税收入划转在党建工作引领下有序推进,近日,义县税务局以“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为思路,积极采取多种举措,有效保障了全县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平稳落地。
义县税务局结合职责划转项目内容,压实改革工作各项任务和责任,并细化到单位、个人,构建了“班子成员牵头组织、负责人协同推进、业务股长全程抓落实”的工作模式。在整个非税收入划转工作中,要求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设置党员先锋岗,率先垂范、以点带面,形成党员干部的服务聚合效应。其间,为发现并解决非税收入划转相关问题,义县税务局工作人员抽出大量时间沉入到基层进行深入的调研,并与财政等相关部门建立紧密联系,保持各项工作的无缝对接,确保非税收入顺利划转。建立联络机制后,按非税收入种类分工的不同,税务工作人员分别与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确定“一对一”联络方式,就政策宣传、数据交流互通有无。今年以来,已先后对义县地区土地出让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公路路产赔(补)偿费进行了调研,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
来源:锦州税务
11月24日,安仁县召开全县非税收入电子缴款书业务培训会,就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改革有关业务进行现场演示。进一步扎实高效推进非税收入电子缴款书运行工作。
非税收入电子缴款书是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真正做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缴款人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支付方式完成非税收入缴费,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缴款书,并支持在线查验、下载和打印,既节约社会资源和成本,也让群众感受到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带来的便捷和高效。
10月19日,安仁县启动电子缴款书试运行工作,率先在县公安局和城管局进行试点。财政部门通过持续深入推进非税收入电子缴款书改革,加强与执收单位和代理银行的沟通协调,优化缴款流程,提高缴款效率,培训当天,成功开出第一笔电子缴款书。
据悉,安仁县将在12月 31 日前全面覆盖电子缴款书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实现企业群众办事缴费“一网、一门、一次”,实现全过程无纸化、电子化、便民化。
来源:魅力安仁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办税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需要注意的是,您的办税事项如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资料不完整的,则不适用“最多跑一次”。目前,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有194项,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渠道办理相关业务,实现“一次不用跑”。纳税人到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办理相关业务,各地税务机关将积极引导和辅导您优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区”办理有关业务。今天来为大家介绍辽宁省税务局 “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办事系列(二十三)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一、申请条件
非税收入缴费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财政部驻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划转及省级划转非税收入项目。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
2份
三、办理渠道
1.辽宁省税务局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地点详见办税地图: 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2.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四、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文书表单可在辽宁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适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的首批财政部专员办划转非税收入项目包括: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电站水资源费、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核事故应急准备专项收入、国家留成油收入等中央级设立的非税收入项目。5.适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的省级划转非税收入项目主要包括:户外广告招标及拍卖收入、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市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省级设立的非税收入项目。6.缴费人采用自行申报方式办理非税收入申报缴纳等有关事项。相关电网企业按照现行规定进行非税收入代征,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7.自2023年7月1日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征收标准降低25%。8.自2023年7月1日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自2023年7月1日起,再降低25%。即,调整后的征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规定的征收标准×(1-25%)×(1-25%);自2023年7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执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降低50%的征收标准。9.自2023年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征收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以及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所属期为2023年度的上述项目费款,收缴及汇算清缴工作继续由原执收(监缴)部门负责完成。所属期为2023年度的上述项目费款,自2023年2月1日起,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10.缴费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无需额外提交资料。11.自2023年1月1日起,原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的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以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缴纳通知书》作为征收依据。开具《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缴纳通知书》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留存相应的《送达回证》(见附件)。取得河道采砂权的单位或个人,超过《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缴纳通知书》规定的期限缴纳费款的,须先到水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开具《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缴纳通知书》,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申报缴纳费款事宜。12.水土保持补偿费自2023年1月1日起,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按次缴纳的,应于项目开工前或建设活动开始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期缴纳的,在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自2023年2月1日起,由缴费人按月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申报缴纳期限按现行规定执行。已征收排污权出让收入的地区自2023年1月1日起,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其他地区有关排污权出让收入的征管事项,待国务院相关部门确定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方案后,由税务总局另行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自2023年1月1日起,由缴费人根据人防部门核定的收费金额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13.自2023年7月1日起,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期在2023年7月1日以后(含)、所属期为2023年7月1日以前的上述收入,收缴及汇算清缴工作继续由原执收(监缴)单位负责。
五、文件依据
1.《财政部关于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18〕147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
来源:辽宁税务
为贯全面彻落实财政部近日下发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政府非税收支行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赛罕区财政局从三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监管水平。
一是重视学习研究,迅速行动。通过采取原文通读与个别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认真研读,准确把握了《办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办法》分别对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总则、设立征收、票据管理、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内容作出全面规定,再次明确“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这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也是财政部门今后开展非税收入监管的重要依据。
二是重视内部控制,落实要求。制定操作规程,完善内部控制。非税收入监管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严格落实内控制度,通过梳理工作流程、明晰岗位职责、防范风险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结合本区非税工作实际,以《办法》为准则,切实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全面指导好各单位规范非税工作程序,规范非税收支行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三是重视票据使用,强化监管。《办法》对票据的使用、核销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赛罕区财政局以此为契机,严格票据管理。一是票据清理核销。整理已满5年的票据,逐一核查并加盖票据作废戳记,并全部登记装订成册,定期报送上级财政进行统一销毁。二是票据审验。利用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梳理清查使用的票据,确保审验数据准确。三是建立票据领用登记台账。对执收单位领用的非税收入票据建立登记台账,确保票据领用数量、用途有记录,全程监管。
最后,对照《办法》内容,认真梳理和健全本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制度流程,取消和废止与《办法》内容不符的相关规定,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北京联合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对坚决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确保划转工作平稳落地进行统筹布置安排。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程丽华,人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游钧,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司监察专员聂春雷,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金甫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军强调,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家治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改革,构建起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体制机制,将有利于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统筹层次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研究推进适时完善缴费比率和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奠定良好基础。各级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恪守“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把这一重任扛牢抓实、落细落地,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改革任务。
王军指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涉及各级政府、多个部门和十多亿缴费人,情况复杂,任务重。在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前期工作推进得比较顺利。下一步,请各省政府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纳入本省机构改革“大盘子”中统筹考虑、统筹安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统筹推进机制以及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统筹指导相关部门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对表推进、到点验收。各级相关部门要以部委局合作为示范,全面加强合作,全程无缝对接,打造一个部门间深化合作推进改革的样板。划转前,要联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划转中,要联合确保顺利平稳如期交接;划转后,要联合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要积极探索部门间关联业务“一站式”联办服务,共同推进顺畅高效履职、便民利民惠民,充分彰显新体制的新优势。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王军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把按期圆满完成改革任务作为检验新税务机构战斗力的“试金石”,紧紧依靠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紧紧依靠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协作,尽职担当,主动作为,协力抓好划转交接、制度建设、信息系统搭建、征管服务改进等一系列工作,确保工作衔接到位、系统支撑到位、信息共享到位、规范运行到位,确保服务标准、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只升不降,以不断优化的缴费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程丽华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论证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范围和项目,根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周密安排资料交接、账户设置、信息传递、退付退库、清欠清缴等工作,特别是要抓紧与税务部门共同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互联互通的业务技术规范、数据标准及划转项目的征缴业务流程和规范,确保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平稳有序,促进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游钧强调,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担当,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的具体方案。要加强与税务等部门密切协作,通过联合集中办公、联合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交流解决职责划转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从方便群众办事和优化协同高效的角度出发,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好各自优势,确保顺利完成好改革任务。
聂春雷指出,有关省(区)卫生计生部门要认真梳理新农合缴费情况,做好数据汇总,做到底数准确,并加强与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建立相应工作联系机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尽快完成新农合缴费的征管业务交接工作。
陈金甫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要把握节奏、有序安排,制定好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征管职责交接工作方案,并加强对地市指导,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划转工作。在征管职责划转前,各级医保部门要按照现有职责认真履职尽责,确保群众参保和待遇不受影响。
于春生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各级相关部门要联合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特别是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共同做好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如期完成,让党中央、国务院放心,让广大缴费人和社会各界满意!
重庆市财政局、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前期准备工作及下步打算。
国务院口专项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同志,税务总局其他局领导和财政部、人社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市、县分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政府副秘书长,各级税务、财政、人社、卫生计生、医保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有关要求,水利建设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确保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及各项征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征收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以及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二、所属期为2023年度的上述项目费款,收缴及汇算清缴工作继续由原执收(监缴)部门负责完成。所属期为2023年度的上述项目费款,自2023年2月1日起,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三、税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征收上述项目,具体征收机关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确定。
四、上述项目的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以及收入分成和使用等政策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五、缴费人采用自行申报方式办理申报缴纳等有关事项。申报可以使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附件)。
六、符合非税收入减免政策的,缴费人自行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由缴费人留存备查,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七、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根据本公告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本公告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点击文末“了解更多”下载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月19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好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方便缴费人进行申报缴费,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划转的具体范围
一是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
二是原由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征收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以下简称“重大水利基金”)。
二、划转的相关背景
此前,一些地区的水利建设基金已经交由税务部门征收或者代征。自2023年1月1日起,14个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直接受益省份的重大水利基金,已经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本次划转后,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上述项目的缴费人“对一个部门、填一张表单、跑一个窗口”。
三、划转的时间安排
为了保持年度汇算清缴等工作的延续性,便于缴费人办理有关事宜,《公告》明确,所属期为2023年度的费款收缴及汇算清缴工作继续由原执收(监缴)部门负责完成。2023年1月份申报缴纳的费款所属期为2023年12月份,按前述规定仍由原执收(监缴)部门负责征收。2023年2月份开始申报缴纳的费款所属期为2023年,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四、申报的有关事宜
一是项目的申报可以使用《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实现“多费一表”,减轻缴费人填写表证单书的负担。
二是符合非税收入减免政策的,缴费人自行申报即可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方便缴费人及时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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