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未开票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未开票收入后期开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不管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你要明确这些内容。
1、你是按照纳税义务时间来申报增值税,开票并不是唯一标准,如果达到纳税义务时间,就算没有开票也要申报,这就是我们说的未开票收入申报。
2、进行未开票收入申报后,纳税人需要做好未开票申报的明细台账,这个是非常必要的,后期补开了多少发票直接从台账中减除,这样未开票的收入申报就非常清晰,不至于自己把自己搞混,在应对税务检查时候也能说的清楚。
3、未开票收入申报其实就是个时间差,不管怎么操作,税只能申报一次,绝对不可能重复申报,当期如果申报了,后期开票了就不可能再申报一次,肯定要想办法减除出来,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如果后期不再开票,那后期也不用再申报了。
一般纳税人
方法1
发生未开票收入时候通过未开具发票栏申报,后期开票再通过未开票发票栏负数申报。
比如一般纳税人,当期取得100的未开票不含税收入,税率13%。开专票收入还有200(不含税),税额26。那么填表如下,当期的未开票收入和税额填写到附表一的5、6列。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当期开票金额200<当期申报销售额300
当期开票税额26<当期申报税额 39
可以通过申报的比对,顺利解锁税控盘。
后期补开了发票,需要填写两个地方。
在开票发票相应栏次填写开票数据同时在未开票发票栏次填写其对应负数金额。
比如,上述113的未开票申报,次月又开具了发票。同时次月还有200的不含税开票收入。那么申报表填表如下: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
当期开票金额300>当期申报销售额200「不满足比对」
当期开票税额39>当期申报税额26「不满足比对」
我们在申报时候会提示无法通过申报,强行申报的话,会无法解锁金税盘,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所以,这种情况,纳税人肯定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后解除异常。
方法2
发生未开票收入时候通过未开具发票栏申报,后期开票再通过抵减开票栏销售额方式申报。
比如一般纳税人,当期取得100的未开票不含税收入,税率13%。开票收入还有200(不含税),税额26。那么填表如下,当期的未开票收入填写到附表一的5、6列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当期开票金额200<当期申报销售额300
当期开票税额26<当期申报税额 39
可以通过比对,顺利清卡
对未开票收入在日后开具发票,则对开具发票期间,申报增值税不在“未开票收入”填列负数,而在开票销售额中减去已经申报的未开票收入,将差值填列到“开票收入”的相应栏次。
说的简单点,就是不填写补开票的数据。
比如,上述113的未开票申报,次月又开具了专用发票。同时当期还有200的不含税开票收入,申报表第1、2列只填写当期200的数据。其实这200有个过程,相当于200(开票金额)+100(补票金额)-100(未开票收入金额)=200.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
当期开票金额300>当期申报销售额200
当期开票税额39>当期申报税额26
所以,这种方法也会提示无法通过比对,同样强行申报会异常,进而锁死无法解锁。
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所以,这种情况,纳税人肯定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后解除异常。
以上两种方式是目前各地在对未开票收入申报后期补开发票后如何冲减的主要两种方式。
这两种方式在后期补票申报时候都会出现比对不符情况,都需要提请税务局审核后申报,这主要是为了避免纳税人随意冲减开票额申报而做的申报比对。
两种方法都有运用,实践中,纳税人以主管税务局规定的方式来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
比如你有40万的未开票收入,那么你就都填写在第一栏,第2、3栏是其中项,没有开票就不用填写。
比对规则:
1.当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2.当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第2栏+第3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
开票金额0<申报销售额40万
第一栏40万>2+3栏次 0
所以,能顺利通过申报比对。
如果次月40万元均补开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申报表不需要再重复申报这个40万。
1.当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2.当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第2栏+第3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
开票金额40万>申报销售额0万
1栏0万<2+3栏=40万
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
所以,这种方法也会提示无法通过比对,同样强行申报会异常,进而锁死无法解锁。
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所以,我们看出未开票收入后期发生了补票,我们都需要从补票当期把这块从申报表剔除,如果不剔除,就会发生重复报税的情况,那么剔除一块不申报这个行为会受到限制,比对会出现异常,这种情况就需要去大厅处理。
我们一定要做好未开票收入台账,未开票收入有哪些?哪些已经补开发票,哪些尚未补开,有了这个明细,不管是自己申报核对还是税务局比对时候要求提供资料,都能说得清了。
如果后期不开票了,那当然就不需要做任何申报处理了。
未开票收入,说白了就是没有开具发票的收益。在现实销售中,有些销售金额较小,且是对普通合伙人销售的,许多都不怎么开具发票(例如买一袋盐)。
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怎样才能申报税务?后面补票又如何申报?今天就一起来学习吧!
什么叫未开票收入?
必须要申报吗?
一部分小规模纳税人觉得申报税务只填写开税票收益,实际上这类理解是不正确的!
首先来看一下,什么叫未开票收入?
操作实务中存在,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向顾客(尤其是个人)销售货物或是生产加工、维修机电维修劳务公司,销售、隐形资产,收账款后,顾客并没有索要专用发票,按照规定增值税纳税法律义务已经产生,应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未开票收入”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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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票合规① | 销售方拒开发票,能否直接起诉?中,我们探讨了发票的证据地位,能否单独诉请开票方开具交付发票,本篇我们继续发票合规话题,探讨若销货方拒绝开具发票,购买方能否以此为由拒付货款?开票方因未及时开具发票导致受票方丧失抵扣权益的,能否主张赔偿?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时限的税法规定沿革
随着金税系统不断建设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从开具发票之日起90日--180日--360日,到最终取消对申报抵扣期限的限制。根据最新规定,自2023年3月1日期起,纳税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发票,对受票方来讲,无论何时取得,都可以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不再受到申报期限的限制。故,开、受票方在2023年3月1日以后,因发票开具、交付产生的纠纷,主要集中在诉请开票方交付发票,在此之前,则存在开票方未在抵扣期限内及时交付发票导致受票方无法抵扣相应进项税额造成损失的情形。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期限的规定沿革
二、未及时交付发票的税金损失可以起诉赔偿,但应对实际损失发生承担证明责任
在最高院(2014)民申字第1975号案例中,云程公司作为受票方诉请开票方建发公司赔偿其因未及时取得发票造成的税金损失。最高院经再审,支持云程公司要求支付税金损失的请求,具体裁判观点如下:
关于未开增值税发票的货款数额及税金损失数额问题。根据双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第五条约定,双方货款结算方式实行一票结算、一列一清,由建发公司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由于建发公司作为销售方未按约定为买受人云程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造成云程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无法抵扣销项税而产生相应损失,该损失应由建发公司承担,二审法院按照双方无争议的未开票货款数额3359846.59元作为计算税金损失的依据并无不当。
云程公司与他人之间的交易与建发公司并无关联,即便云程公司从他人处因虚假交易获得增值税发票,并用该发票抵扣了销项税,该行为亦应由行政机关进行认定处理,不能因此产生抵销建发公司按约、依法向云程公司足额开具增值税发票义务的效果,因而建发公司该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税收政策,增值税发票对销项税的抵扣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建发公司与云程公司的交易在2023年底就已经结束,至今已超过三年多未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再具备抵扣条件;且据云程公司称,该公司目前已经不再经营煤炭业务,即便现在建发公司为其补开了增值税发票,也不具有抵扣的可能性。因而,云程公司的税金损失是现实存在的,建发公司的诉讼主张不能成立。
综合各地对涉及主张税款损失的案例来看,受票方起诉要求赔偿税金损失的,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对涉及到的税款损失,一方面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损失,因开具增值税票是销售方的法定义务,如未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则无法凭票抵扣进项税额的数据是直观可以确定的,税款损失也是现实发生的,故对主张未能抵扣增值税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后予以认可。另一方面,增值税发票往往也是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但由于企业所得税采用年度汇算清缴的计算方式,故主张企业所得税税款损失由于在时间和数额上无法直接举证证明,故相关诉求无法得到支持。但,发票并非唯一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凭借相关判决书、合同、银行转账支付款项的证明材料,可以主张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三、未开具发票不能作为拒绝付款的抗辩理由,但可以诉请交付发票
我们在发票合规① | 销售方拒开发票,能否直接起诉?中,已经分析发票开具属于从给付义务,而销售方交付货物、提供劳务或服务,采购方支付货款或服务价款属于主合同义务。即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先票后款”,开具发票义务与支付合同款的主要义务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义务,不具有对等关系,故不能以未开具发票为由拒绝履行支付合同款。
在最高人民法院 (2013)民申字第538号案例中,关于购买方是否有权以销售方未交付发票为由行使不安抗辩权问题:不安抗辩权是指互负债务的当事人在异时履行的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案中,根据《合作协议》,作为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其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及临邑金宇公司要求,实际供货价值4701631.05元,但是临沂金宇公司作为付款方迟迟没有付完全款并拖欠至今,其不享有不安抗辩权。开具发票虽然是收款方的法定义务但只是附随义务,是否开具并交付发票不属于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定情形。……二审判决认定临邑金宇公司以对方未交付发票为由行使不安抗辩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是正确的。
在发票合规②| 税案:自然资源局应在企业交付安置房前出具等值土地出让金票据中,法院认为,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在被告已 经履行合同主给付义务的情形下,原告应当履行相应的对等给付义务,即使因履行出让合同需要产生了附 随义务,原告亦只能要求被告履行相应的附随义务,不得以被告未履行合同附随义务为由作为不履行合同主给付义务的抗辩。同时结合交易惯例,判令自然资源局在企业移交配建房之前,向企业开具等值的由政府财政部门监制的合规票据。
有朋友留言问我,未开票收入怎么做账?
我愣了一下。
之前写过未开票收入的申报,确实没写过未开票收入入账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其实和税务关系不大,所以没怎么写。
现在既然有朋友问起,就简单分析一下。
01#
未开票收入,这个名词其实我们用的较多的就是在增值税申报上,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有个专门栏次未开具发票栏次。
也就是按照增值税的规定,你一项销售行为达到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就算你不开票,比如你零售给个人,个人不需要发票,你也需要申报纳税。
这个时候你就填写在申报表未开票栏次申报就行了(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没有专门的未开票栏次,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各个不同的栏次申报)。
纳税义务时间附图如下:
简单的说就是按照增值税规定,你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就应该做未开票收入申报,不管你会计该不该做收入账。
02#
未开票收入做账的问题,那自然是会计核算的问题。
我们自然又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来处理。
新旧收入准则关于收入确认时点的最大区别,是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这样就改变了原先旧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对于不同收入确认适用不同准则的情况。新收入准则将“控制权转移”的判断分为五个步骤:
一是识别客户合同;
二是识别履约义务;
三是确定交易价格;
四是分摊交易价格;
五是确认收入。
这个“五步法”属于通用标准,这个方法下确认会计收入自然和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有差异的。
所以最终如何做账,我们要根据准则来判断,是确认会计收入,还是说计入合同负债还是计入其他科目,不能一概而论。
比如,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下,如果企业钱已经收到,但货物还没有发出,或者发出了但还在运输途中,客户还没有收到,在会计上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增值税此时应该确认纳税义务(应该做申报纳税处理)。
这个时候就不能确认收入,只需要确认增值税和合同负债就行了。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或简易计税
日常税务稽查过程中,有些纳税人就存在这种问题,账上挂了一大堆预收账款或者合同负债,但是实际上可能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了,只是会计核算上还未达到确认标准,纳税人也没做增值税申报,那么极有可能税务局会就此做出纳税调整处理。
这种情况其实给纳税人也造成核算成本的困扰,纳税人可能要做一堆台账来记录会计收入和纳税申报的差异,所以考虑到实务中,这个发出到收到如果时间一般间隔很短,企业可以在基于对当地税收征管实际评估的基础上,看是否可以和会计确认收入时点一致去处理?也就是保持会计收入和纳税申报的时间的统一。
但是日常我们很多零售企业,比如酒店、餐饮,这些企业的未开票收入其实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达到时候,会计收入也基本是同步可以确认的,就基本不会产生这个时间差,服务完成收到款项纳税义务产生,会计收入也同时达到确认条件了。
所以在做未开票收入申报的时候,自然也就直接确认会计收入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义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或简易计税
后期如果补了发票,也不需要重复做账了,可以直接把发票附在之前的凭证后面也可以。
03#
有些未开票收入申报,永远不会做会计收入,比如视同销售行为。
二哥税税念公司买了些充电宝作为礼物送给了一些客户,假设购进充电宝不含税金额100,税额13,这也就是市场的公允价值了。
这个业务二哥税税念公司的会计是这样处理的。
购进时候
借:库存商品 1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贷:银行存款 113
送的时候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113
贷:库存商品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开票,我们也做未开票收入申报,但是实际上会计上是计入销售费用了。
所以,未开票收入如何做账的问题,情况还是有很大不同的,业务也特殊的,这种差异越大,比如二哥前面说的视同销售,还有二哥没有详细说的建筑企业分时段确认收入,又按照收款来做增值税申报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存在很大的做账差异。
当然业务越简单的差异越小,比如前面说的餐饮服务,服务完成纳税义务产生,收入确认达到时间,都是一致的。
我们日常在核算时候要结合会计准则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以及自己企业义务特定,综合分析一下自己企业的情况,然后确保企业核算的准确性和保证纳税遵从,当然在权衡下各方风险情况下能够简化核算、减少核算成本那是更好的。
税猫:税前测、税平安、安心税
导读:无票收入对企业来说是正常的,同时也是需要抵扣相应的进项税的,会计学堂小编来为大家详细解答无票收入下个月开票如何抵扣,具体内容请阅读全文。
无票收入下个月开票如何抵扣?
所谓抵扣,就是你的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差额,如果这个月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那你就需要缴纳税金,如果本月你的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你就不用交税。
结合你的实际情况,你本月因为没有进项税,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所以你要缴纳税金。如果你下个月进项税额大,则不用交税,就相当于抵扣了上个月的税款。
抵扣问题,其实道理也简单,比如你下月还会产生收入,有收入就要交税,那之前你多交的就可以在这里抵扣了,这就是我刚才说的下个月少交或者不交。
申报表中的未开票收入次月怎么冲?
1.如果上月会计将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未开票收入,做了销售凭证,建议先用红字凭证冲出上月未开票收入,再做蓝字凭证,确认对未开票收入实际金额的调整;
2.申报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栏:填负数,并写申报说明,最好与税局专管员打好招呼,能有专管员签字最妥当。
全文为大家介绍了无票收入下个月开票如何抵扣,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
未开票收入,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开发票的收入。在实际销售中,有的销售金额很小,且是对自然人销售的,很多都不开发票(比如买包盐)。但是这部分收入也是经营者的应税收入,需要依法申报纳税的。
未开票收入日常账务处理:
1、销售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未开票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释:也就是说,即使没有开票,也要缴纳税款的)
2、业务发生后,有需要开具发票时的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未开票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xx有限公司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主要核算纳税人(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会计收入确认基于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待转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a公司将一处闲置办公楼对外出租,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24万,合同约定每年12月31日支付上一年的租金,2023年租金与到期日收取,取得租金时开具发票。
会计账务处理上,a公司需要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每月确认租金收入为2万(24÷12=2),而增值税方面,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证的当天,即2023年租金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销项税额应先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a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
纳税人房屋租赁增值税税率:
1、一般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税率11%;
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023年1月—12月每月确认收入分录为:
借:应收款项 2.22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金收入 2万元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0.22万元
2023年12月31日纳税义务发生时,结转待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2.64(0.22×12)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4 万元
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未开票收入是依据会计收入确认原则已可确认收入,同时也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
待转销项税额是依据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可以确认收入,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三)财税[2013]106号文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第四十一条规定应税服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导读:纳税申报未开票收入下月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涉及到的细节问题有很多,新手朋友们需要特别注意分析。会计学堂的小编搜集了一部分相关的资料,大家可以作为参考进行阅读。
纳税申报未开票收入下月怎么处理?
1.7月份申报表填写。 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中填写176923.08,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中填写30076.92, 第37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中填写30076.92,即可。
2.8月份将补交的部份开具发票。附表一中销项1栏填写包含补票部分的总数据,4栏未开具发票栏填写补票部分负数金额。
季度纳税申报表里面营业收入包括哪些?
没有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并不影响你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类)季度报表,三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营业外收入照实填写就行了,全部计入营业收入:营业收入:你的账户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视同销售收入】。利润总额:你的财务会计报表(损益表或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或—应纳税调整的增加或减少】。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1,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季度累加)
2,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季度累加)
3,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季度累加)
大家都知道凡是与“高级”沾边的,肯定就不是轻而易举拿下的,所以,想要获得中级会计证,就要懂得把握机遇,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纳税申报未开票收入下月怎么处理的全部内容了。
对外销售产品之后,我们应该是可以获得相应的收入.这个收入我们是需要进行确认的,并且还需要开具相应的发票凭证.那确认了收入但是未开票要交增值税吗?对于确认了收入但是未开票的情况,我们也是需要去缴纳相应增值税的,具体说明如下.
确认了收入但是未开票要交增值税吗?
未开票收入跟开具发票一样的要缴纳增值税.可以做未开具发票收入处理,账务处理跟开具发票一样的,只是凭证附件少了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对于一项业务是否交纳增值税,与是否开具发票没有直接的关系,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只要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即使没有开具发票,就应该交纳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未开票收入应如何做账?
未开票收入跟开具发票一样的要缴纳增值税.可以做未开具发票收入处理,账务处理跟开具发票一样的,只是凭证附件少了增值税发票记账联.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等.
申报的时候,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栏次.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确认了收入但是未开票要交增值税吗?'这一问题的具体回答.如果你们在日常工作当中,遇到了确认了收入但是未开票的情况,记得其增值税也是需要申报缴纳的.此外,我们还介绍了未开票收入的做账处理.
1.如果上月会计将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未开票收入,做了销售凭证,建议先用红字凭证冲出上月未开票收入,再做蓝字凭证,确认对未开票收入实际金额的调整;
2.申报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栏:填负数,并写申报说明,最好与税局专管员打好招呼,能有专管员签字最妥当.
举例说明:
单位在四月份在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中第4行申报了未开具发票额144723.91元,这其中还包含部分未开发票单位领用的样品.单位5月6月都没有销售,所以申报期报的都是空表.单位7月份的时候开具了488200.95元的增值税发票,但是属于国税专管员让我们4月份申报的未开发票中的只有250978.70元,所以我按如下报的表:在表一中第3栏,份数54份,销售额488200.95元,同时在表一中第4栏填具:销售额-250978.70元,表一自动在小计中生成第5栏:销售额237222.23元,这样同时自动在第7栏生成销售额237222.23元这样,你在增值税申报主表中你直接在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填具:237222.25元,这样,你的主表和附表就勾稽上了.
上月未开发票的销项税,已经申报缴税,在本月开了票,应该如何填报?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填写相对简单.当月发生的未开发票收入和开具发票收入,都直接填写在第一行本期数中.同时对照自身的经营范围,分别填在:'货物及劳务栏'、'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小规模纳税人上月未开发票收入已经申报缴纳税款,次月这部分收入虽开具发票,但不需要缴纳税款,在申报表上直接冲减销售收入.
例如:小规模纳税人从事批发零售业,按月申报,2023年1月份取得销售收入10万元,其中开具发票收入9万元,未开具发票收入1万元.在申报1月份增值税的时候,在申报表第一行'货物及劳务'本期数内填写10万元,需缴纳税款10万元*3%=3000元.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规定:'(四)本表第1项'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栏数据,填写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含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征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
所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未开具发票收入应填入表第1项'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栏次,申报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增值税新的比对办法,一度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增值税申报比对,稍有不慎,税控设备会锁死,将造成无法开票!
税盘锁死情形一
未开票收入栏填写负数,税控盘将被锁死!
以往不法分子利用“未开票收入”栏任意填写负数,从而产生“暴力虚开”的违法行为,因此税总发〔2017〕124号文件对这一缺陷进行了相应修正。本条比对规则实施后,未开票收入如填报负数,将造成比对异常,税控设备锁死后,纳税人须前往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专设申报异常处理岗对异常比对结果进行核实,核实无问题后才能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税盘锁死情形二
进项税额转出栏金额为负数,税控盘将被锁死!
以往纳税人用进项税额“负数”转出来增加进项,调减或少交税款,本次新规出台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如小于零,将造成比对异常,税控设备锁死,纳税人须前往税务机关接受核实,经核实无问题后才能解锁,否则无法开具发票。
税盘锁死情形三
申报免税销售额或者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未备案,税控盘将被锁死!
除了小微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外,享受其他增值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如“未备案,先申报享受”,将造成比对异常,税控设备锁死后,纳税人须前往税务机关,尽管对于此类比对异常信息,税务机关会直接进行解锁,但往返税务机关和税控锁死导致无法开票会给纳税人经营带来不便,建议纳税人在申报免税之前先办理备案手续。
提 醒
①下一步对会计人员做账要求与报税要求将会越来越细化,提醒财务人员慎重报税,仔细填表!
②未来的会计不仅仅要讲究做账技巧,更是税务大数据全面来临的时代!
③5月1日之后,大数据比对的时代终于全面到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为了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简化企业纳税申报资料报送,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现就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二、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有关资产损失证据资料、会计核算资料、纳税资料等相关资料报送的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4月10日
近日,某税局对“未开票收入”为负数的企业重点检查,并定性为偷税!到底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吧!
01
未开票收入栏填负数
被税务机关重点监控
处罚事由:
(一)疑点排查情况 德州昭宇商贸有限公司为省局留抵退税第二批案源,案源疑点为2023年1月份增值税申报表中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栏次累计为负,金额为-77000元。经过调查,该负数金额产生的原因是德州昭宇商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未开票收入会进行暂估入账。待实际开票时对未开票收入作负数冲减。截止2023年底,德州昭宇商贸有限公司共暂估入账77000元。2023年1月,德州昭宇商贸有限公司向德州琛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销售砂浆约7吨,合并开具发票金额为78761.06元,冲减前期未开票收入77000元。
(二)其他涉税问题 经查看企业账簿,发现该企业于2023年12月出库矿粉一批2154.65吨,未做收入未申报相关税收。涉及金额390885.29元。以上事实有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出库单等单据为证。
处罚结果:
定性为偷税,并处应补缴税额一倍的罚款64144.28元。
尽管上述案件中,该企业并非由于未开票收入处理问题被罚,但也是以此为引,被税务机关重点监控。
那企业的未开票收入应该如何处理?怎样才能降低风险呢?
02
即日起,未开票收入都这样处理!
税局上门查,也不用怕!
一、不开票一定会被罚款吗?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具体规定如下:
1.发票开具要求
2.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处罚
二、未开票收入可以不申报吗?
不可以!
按照相关规定,增值税申报收入包括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纳税评估收入、稽查查补收入等,因此只申报开票收入既不合规,也不合法!
三、未开票收入如何入账?
当存在没开票的收入时,入账方式如下:
03
未开票申报操作宝典
一、申报注意事项
根据税法规定取得收入应按照纳税义务时间来申报增值税,当达到纳税义务时间,就算没有开票也应申报纳税。未开票收入的申报,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在《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新规的最新温馨提示》第五条对一般纳税人申报未开票收入时需要注意事项如下:
1、发生未开票纳税义务期间:申报增值税仍然在“未开票收入”栏填列正数销售额即可,但需要保留有关的证据,如合同、收款记录等,以备日后查证
2、如果对未开票收入在日后开具发票,则对开具发票期间,申报增值税在“未开票收入”填列负数冲减,系统会启动异常比对处理程序,需要到大厅接受审核,并提交前期取得未开票收入的记账凭证、当期开具的发票等作为证明,申请正常申报和解锁税控设备。
二、具体通过案例,我们给您来演示如何填报!
在粉丝留言中,发现部分人认为申报增值税只填报开票收入,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这是为啥呢?我们先来看看申报表!
(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
案例一:
某一般纳税人a从事餐饮行业,因客人大部分是散客,就餐后一般没有索要发票,6月取得的60万元不含税销售收入中,有40万元未开具发票,那么a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这40万元应该如何处理呢?
《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销售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a企业收取餐费的当天就应当承担纳税义务,虽然客户没有索取发票,但是这部分收入属于a企业的正常营业收入,所以应当申报40万元的未开票收入。
申报表应这样填!
案例二:
某纳税人b,将自产的食品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公司员工,未开具发票,成本为50万元,对外销售的不含税价值为100万元,那么,b企业又应该如何申报呢?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b企业的行为: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符合视同销售货物情形,即使没有开具发票,也应当申报100万元的未开票收入。申报表应这样填!
案例三:
某纳税人c是一家房产租赁企业,2023年与客户签订一份不含税总金额为280万元的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采用预收款方式支付,且年底集中开票。2023年1月,c企业收到第一笔预收款140万元,7月,收到第二笔预收款140万元,对于这两笔未开票的预收款收入,c企业应该如何申报呢?
对于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c企业在1月、7月收到两笔款项,则应当在此时间计算应缴税款,并在收款次月分别申报这两笔收款,若没有开票就做未开票收入申报。
申报表应这样填!
案例四:
某纳税人d在接受税务局检查时,查补去年未申报的一笔不含税20万元销售收入,面对这笔纳税检查调整收入,d企业应该申报吗?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d企业除了申报开票收入外,还应申报稽查查补收入、纳税评估收入等各项收入,并缴纳相应增值税,才能规避风险,持续健康地发展。申报表应这样填!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筹学堂整理发布
未开票收入不会报税?那是你方法不对!来看看正确的方式吧!
一、未开票收入是什么?
顾名思意义,未开票收入就是没有开具发票的收入。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取得未开票收入是因为销售金额很小且是对自然人的销售,开发票没有实际意义。例如餐饮业的一般纳税人,客人大部分是散客,就餐后一般不会索要发票。这时取得的收入就是未开票收入。
二、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
对一般纳税人而言:
假设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1月销售货物取得开票不含税收入20万,取得未开票不含税收入1万元(税率为16%)。该企业1月收入应当如何申报?
该企业应填写1月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栏次申报。
因此,该企业取得未开票收入的1月申报表填写如下:
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
假设某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3月销售货物取得未开票不含税收入为10万。该企业第一季度收入应当如何申报?
由于企业3月取得未开票收入,属于第一季度取得的收入,因此第一季度申报增值税时应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次申报。
因此,该企业第一季度申报表填写如下:
即只将取得的未开票收入金额填写在第1栏次,第2、3栏次不填写金额。
在申报期遇到未开票收入怎么办?后期补票又该如何申报?本篇文章给大家详细讲解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期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教教大家如何处理:
不管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你要明确这些内容。
1、你是按照纳税义务时间来申报增值税,开票并不是唯一标准,如果达到纳税义务时间,就算没有开票也要申报,这就是我们说的未开票收入申报。
2、进行未开票收入申报后,纳税人需要做好未开票申报的明细台账,这个是非常必要的,后期补开了多少发票直接从台账中减除,这样未开票的收入申报就非常清晰,不至于自己把自己搞混,在应对税务检查时候也能说的清楚。
3、未开票收入申报其实就是个时间差,不管怎么操作,税只能申报一次,绝对不可能重复申报,当期如果申报了,后期开票了就不可能再申报一次,肯定要想办法减除出来,就是这个道理。
一般纳税人
【方法1】
发生未开票收入时候通过未开具发票栏申报,后期开票再通过未开票发票栏负数申报。
比如一般纳税人,当期取得100的未开票不含税收入,税率13%。开专票收入还有200(不含税),税额26。那么填表如下,当期的未开票收入和税额填写到附表一的5、6列。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当期开票金额200<当期申报销售额300
当期开票税额26<当期申报税额 39
可以通过申报的比对,顺利解锁税控盘。
后期补开了发票,需要填写两个地方。
在开票发票相应栏次填写开票数据同时在未开票发票栏次填写其对应负数金额。
比如,上述113的未开票申报,次月又开具了发票。同时次月还有200的不含税开票收入。那么申报表填表如下: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
当期开票金额300>当期申报销售额200「不满足比对」
当期开票税额39>当期申报税额26「不满足比对」
我们在申报时候会提示无法通过申报,强行申报的话,会无法解锁金税盘,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所以,这种情况,纳税人肯定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后解除异常。
【方法2】
发生未开票收入时候通过未开具发票栏申报,后期开票再通过抵减开票栏销售额方式申报。
比如一般纳税人,当期取得100的未开票不含税收入,税率13%。开票收入还有200(不含税),税额26。那么填表如下,当期的未开票收入填写到附表一的5、6列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当期开票金额200<当期申报销售额300
当期开票税额26<当期申报税额 39
可以通过比对,顺利清卡
对未开票收入在日后开具发票,则对开具发票期间,申报增值税不在“未开票收入”填列负数,而在开票销售额中减去已经申报的未开票收入,将差值填列到“开票收入”的相应栏次。
说的简单点,就是不填写补开票的数据。
比如,上述113的未开票申报,次月又开具了专用发票。同时当期还有200的不含税开票收入,申报表第1、2列只填写当期200的数据。其实这200有个过程,相当于200(开票金额)+100(补票金额)-100(未开票收入金额)=200.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
当期开票金额300>当期申报销售额200
当期开票税额39>当期申报税额26
所以,这种方法也会提示无法通过比对,同样强行申报会异常,进而锁死无法解锁。
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所以,这种情况,纳税人肯定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后解除异常。
以上两种方式是目前各地在对未开票收入申报后期补开发票后如何冲减的主要两种方式。
这两种方式在后期补票申报时候都会出现比对不符情况,都需要提请税务局审核后申报,这主要是为了避免纳税人随意冲减开票额申报而做的申报比对。
两种方法都有运用,实践中,纳税人以主管税务局规定的方式来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
比如你有40万的未开票收入,那么你就都填写在第一栏,第2、3栏是其中项,没有开票就不用填写。
比对规则:
1.当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2.当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第2栏+第3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
开票金额0<申报销售额40万
第一栏40万>2+3栏次 0
所以,能顺利通过申报比对。
如果次月40万元均补开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申报表不需要再重复申报这个40万。
1.当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2.当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第2栏+第3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
开票金额40万>申报销售额0万
1栏0万<2+3栏=40万
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
所以,这种方法也会提示无法通过比对,同样强行申报会异常,进而锁死无法解锁。
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所以,我们看出未开票收入后期发生了补票,我们都需要从补票当期把这块从申报表剔除,如果不剔除,就会发生重复报税的情况,那么剔除一块不申报这个行为会受到限制,比对会出现异常,这种情况就需要去大厅处理。
我们一定要做好未开票收入台账,未开票收入有哪些?哪些已经补开发票,哪些尚未补开,有了这个明细,不管是自己申报核对还是税务局比对时候要求提供资料,都能说得清了。
如果后期不开票了,那当然就不需要做任何申报处理了。
你做过未开票收入申报和补票申报吗?
你用的什么方式进行处理的?
你所在省份是否可以直接申报,不用去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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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人觉得没有开票就不需要申报纳税,其实这是误区,是否开票并非纳税的唯一标准,按照增值税规定,只要你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就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对于一些下游是个人消费者的商家,个人很多时候不需要发票,商家主动纳税的意识不高,国家以前通过推出有奖方法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以此反向来监督商家纳税,当然税务局也会通过稽查,核查商家及相关关联人的银行、支付宝、微信流水来判断商家是否有隐匿收入的行为。
未开票收入也就是你没有开具发票,也需要主动进行纳税申报,以此达到税收遵从,减少不必要的纳税风险。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其申报表专门有一栏表格用于未开票收入的填写和调整。
但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其申报表并没有专门给出一个栏次填未开票收入。
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在发生未开票收入的时候,我们要分析后分别填写相应的栏次,以达到申报未开票收入的目的。
01#
在小规模新政之前,也就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之前,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
情况1、销售额超过45万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3年1季度有收款50.5万,均未开票,2023年一季度增值税征收率为1%,所以公司增值税销售额为50万,没有其他收入,公司在申报表时候如何填写申报表?
先总后分原则分析,总的来看,公司1季度销售额50万,超过45万,不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应该缴纳增值税,分项来看,公司1季度收入均为未开票。
所以最终申报表填写如下:
大家看到,在这种情况下,未开票的收入直接填写到3%的征收栏次,实现交税,因为没有开票,所以征收栏次的其中项开普通和开专票的金额是不需要填写的,直接填汇总项目就行了。
情况2、销售额不超过45万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3年1季度有收款30.3万,均未开票,2023年一季度增值税征收率为1%,所以公司增值税销售额为30万,没有其他收入,公司在申报表时候如何填写申报表?
先总后分原则分析,总的来看,公司1季度销售额30万,不超过45万,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增值税,分项来看,公司1季度收入均为未开票。
所以最终申报表填写如下:
小微免税,未开票收入直接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栏次即可,不需要填写到征收栏次去。
02#
在小规模新政之后,也就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之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
情况1、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3年2季度有收款30.9万,均未开票,2023年2季度增值税征收率为3%且直接免征,所以公司增值税销售额为30.9万,没有其他收入,公司在申报表时候如何填写申报表?
先总后分原则分析,总的来看,公司2季度销售额30.9万,不论是否超过45万,按新政策,均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增值税,分项来看,公司2季度收入均为未开票。
按照申报表填写规定,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小微免税栏次。
所以,申报表填写如下:
情况2、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
二哥税税念公司2023年2季度有收款51.5万,均未开票,2023年2季度增值税征收率为3%且免征,所以公司增值税销售额为51.5万,没有其他收入,公司在申报表时候如何填写申报表?
先总后分原则分析,总的来看,公司2季度销售额51.5万,不论是否超过45万,按新政策,均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免征增值税,分项来看,公司2季度收入均为未开票。
按照申报表填写规定,销售额超过45万,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其他免税栏次,并需要填写减免税明细表。
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未开票收入怎么填,你大概知道了吧?
如果后期客户不需要发票了,那就不需要再调整后期申报表了,如果后期客户补开了发票,那么就需要在补开发票的当期做一个调整。
这个调整原理也很简单,就是为了避免重复填写销售额和重复纳税,你本身未开票收入申报时候已经申报过销售额和税额了,如果补开发票时候再申报一次是不是就重复了?
所以,后期在补开发票时候我们需要考虑,从当期中剔除之前相应的未开票收入的部分,所谓剔除就是在相应的栏次填写负数。
当然实际操作时候填写负数可能导致增值税申报表比对异常。
这里就要求小规模纳税人但凡在申报未开票收入时候一定要做好台账备查,记录好自己未开票收入的过程,因为在异常比对时候,税务局一般要求你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免你随意冲销销售额调节税款。
在文章的开头,高顿中级会计老师想向各位朋友提出一个问题,如果你的公司3月份发生这样一笔业务:废料收入2000元,税额260元,对方为个人表示不需要发票,因而未开票。
那么,4月份报税的时候,你会对这笔收入进行纳税申报吗?如果回答报税,那说明大家都是很专业的财会人员,如果是选择不报税的朋友,就要继续恶补一下自己的专业知识了。这笔收入确实要报税,而且要在未开票收入栏次申报 ,长期不申报未开票收入其实就是瞒报收入,是税务稽查的重点!
隐瞒收入不报,处罚2000多万!
此案例虽然未说明是未开票收入瞒报,还是已开发票瞒报的情况,但是会计朋友要知道瞒报收入的结果:补税,罚款,如果涉及金额大的还会给予刑事处理!
未开票收入是怎么产生的?
1、产生销售业务,而对方不需要发票。在实际生活中,除了前文所述的废料收入,对方不需要开票的例子。还有很多企业是做的线上电子平台销售业务,比如很多天猫旗舰店,在向消费者销售产品之后,不是所有的消费者会主动在后台申请开具发票,这也导致很多实际发生了业务的企业并没有完全开具发票,这种情况毫无疑问也是要做未开票收入申报纳税的。
2、另外很多未开票收入的产生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申报增值税是按照纳税义务时间来判定的。开票时间并不是判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唯一标准,如果达到纳税义务时间,就算没有开票也要申报,这就是我们说的未开票收入申报。
下图列示了税法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将自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这种情况为视同销售行为,需要交纳增值税,但是无需开具发票,通过未开票收入填列。
4、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原则上也是要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税务局不会索要发票(具体以当地税务局规定为准)填报方式通常是通过未开票收入申报。
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
以一般纳税人为例,假设abc有限公司3月份取得未开票收入100元,税额13元,报税时填在附表一第1行,第5、6列。当月正常开具发票的销售收入200,销项税额26正常填报在第1行,第1、2列。
后期补开了发票,怎么申报?
假设abc有限公司4月份原产生销售收入200元,销项税额26元,另补开销售收入发票100元,销项税额13元,
处理方式有2种:
① 在第1行第5、6列填上负数的销售收入100和负数销项税额13;在附表一第1行第1、2列填上当月所有的(含未开票收入补开数据)销售收入,销项税额。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当期开票金额300>当期申报销售额200「不满足比对」当期开票税额39>当期申报税额26「不满足比对」
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无法比对通过,强行申报会导致无法解锁金税盘,这种情况建议去税务大厅窗口处理。
② 不在未开票收入栏填报负数,本期原销售收入300元,其中当月补开发票100元,由于100元收入前期已申报,因此在第一行,第1、2列填报收入200元,税额26元。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当期开票金额300>当期申报销售额200「不满足比对」
当期开票税额39>当期申报税额26「不满足比对」
跟第1种报税处理的结果提示一样,都会出现比对异常,需要去税务局请求窗口工作人员解除异常,若无法解决的,需要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处理。
建议:虽然有2种操作方式可以选择,不同税务局口径不一,实务中建议结合税务局指定的方式填列。
未开票收入账务处理
【案例一】一般纳税人,a有限公司在2023年3月份取得未开票收入100元,税率13%,税额为13元,已经正常确认了收入,同时确认了增值税。借:银行存款 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13
本期补开发票,因企业上期在未开票收入增值税申报表已经确认了,会计上计提和缴纳了增值税,这个月开上个月未开票收入部分,不需要任何会计处理。
【案例二】一般纳税人,a有限公司将自产的产品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公司员工,成本为 100 万元,对外销售的不含税价值为300 万。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39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00万元
【案例三】一般纳税人,a有限公司某公司主要从事网上电商业务,销售智能手表,属于一般纳税人,2020 年12年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26万元,均为未开票收入。
借:银行存款 22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万元
【案例四】一般纳税人,a有限公司收到个税手续费返还2120元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借:银行存款 2120
贷:其他收益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0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借:银行存款 2120
贷:营业外收入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0
有条件开具发票而未开具发票有什么处罚?
很多消费者在餐饮店吃完饭,请求餐饮店工作人员开票的时候,经常会被告知开票机故障、财务人员刚好请假不在岗不便开发票,要求携带小票过几天再去开发票等等,很多商家各种找花式借口不开票,在后续报税的时候也就隐瞒了这部分的收入。这样的餐饮店有很多,可是税务局也不傻,时间久了、涉及的金额大了,总是会发现这些问题企业的。更何况法律有规定,有条件开具发票而未开具发票是要受罚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2023年第587号)
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实操君温馨提醒:实践中涉及未开票收入的案例还有很多,会计朋友们日常工作中千万不要忽略未开票收入的申报,养成良好的纳税习惯,才能远离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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