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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税务附送资料(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05 09:25:02 热度:6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注销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注销税务附送资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注销税务附送资料

【第1篇】注销税务附送资料

(一)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清税注销。具体包括:

因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

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督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未办理过涉税事项的;

办理过涉税事项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费(滞纳金)及罚款的。

【办理时限】

1.纳税人办理时限

(1)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前申报办理清税注销;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清税注销。

(2)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应当自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

2.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一般情形:限时办结。

——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其中,涉及税务检查的,检查时间不在此时限内。若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办理注销事宜,办理时限继续计算:

(1)发生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的;

(2)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

(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注销办理时限中止情形。

优化服务:即时办结。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3)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5)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办理结果】

纳税人领取《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温馨提示事项】

1.纳税人处于非正常户状态时办理税务清税注销前要先办理非正常户解除。

2.存在未办结纳税评估事项、未结案税务稽查事项、未办结风险任务的纳税人不能办理税务清税注销。

3.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的同时应申请注销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请注销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前,应清缴社保欠费及其滞纳金并办理减员手续。

4.已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需注意以下事项: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结清退(免)税款后办理。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办理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事项时,如果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放弃未申报或已申报但尚未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并按规定申报免税的,视同已结清出口退税款。

(3)因合并、分立、改制重组等原因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无误后,视同已结清出口退(免)税款:

①企业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未结清退(免)税确认书;

②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企业决议、章程及相关部门批件;

③承继撤回备案企业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在撤回备案企业所在地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撤回备案事项办结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撤回备案企业的应退税款退还至承继企业账户,如发生需要追缴多退税款的,向承继企业追缴。

(4)委托代办退税生产企业办理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事项的,应按规定先办理撤回委托代办退税备案事项。委托代办退税生产企业办理撤回委托代办退税备案事项的,应在综服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向综服企业结清该生产企业的代办退税款后办理。

5.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的,与纳税人相关联的资格类信息,可不做自动失效或取消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务行政许可、税收优惠资格、税务认定资格等)。

6.简易注销情形。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过发票、没有欠税和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以及在公告期届满之日前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同意其简易注销。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公告后发现存在未结清税款等事项的,只要在公告期届满前,在税务部门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税务机关即不提异议。对于公告期届满仍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机关将在公告期届满次日向市场监管机关提出异议。企业如无其他异议内容,即可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市场。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退(免)税事中事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5号)

《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

附:

本文来源:广东税务。

【第2篇】地税税务注销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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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务注销规定

办理税务登记注销需提供的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

(3)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一份。(指的是与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跟其他情况,依照法律终止纳税的义务的证明文件跟资料;例如:法院的判决、工商局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证明文件与资料等)

(4)取消税务资格认定资料;

(5)取消减免税资格的审批资料。

纳税人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前,需办结如下事项:

1、完成各税种的纳税申报和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事项;

2、缴销发票和发票领购簿;

3、接受税务违法违章处理;

4、申请退还多缴税款;

5、比如总机构在申请注销税务登记证的,其辖下的分支机构应先注销税务登记;

6、配合稽查局办结稽查案件和发票受托协查事项。

怎么注销税务

公司税务注销的进行程序是:

1.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前往主管区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3.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注销税务稽查;

4.纳税人到主管区局办理注销核准手续;

5.收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12369注册了自然人怎么注销

一、自然人公司怎么注销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去银行注销银行账户即可。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5、等待工商局通知,或者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结束公司营业即可。

二、清算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如果需要注销公司,这个时候应该到国税部门去办理相应的手续,之前如果还涉及到没

如何注销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不能注销,只能在开票系统中做冲红处理,详细操作步骤如下:

1、打开税务极速开票软件

2、进入已开发票查询菜单

3、通过设置查询条件查找需要冲红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查看原票

4、点击最下方负数开具按键

5、进入冲红确认界面,输入需要冲红发票代码和号码,输入两遍,点击下一步

6、核实信息无误,系统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具负数,点击确定

7、进入负数发票填开界面,点击开具,完成冲红操作

开票系统注销流程?

注销盘流程

1.客户首先需自行处理的事:

a) 在开票软件作废所有空白发票(或到前台发票发售岗进行手工退票),再验旧

b) 准备好以下资料:

i. 在开票软件中的“报税处理→资料传出”导出3个文件到u盘

ii. 汇总表

iii. 国税证副本、公章

c) 在石湾税局咨询台拿一份“税控盘注销表”,带准备好的资料到前台抄非征期(前台签名),找1楼信息中心注销盘(发行岗)

2.客户到当地百望办事处,出示“税控盘注销表”,缴收旧的税控盘(开“收缴证明”给客户)

3.客户带“收缴证明”到税局完成剩下的手续。

【第3篇】个体税务注销要几天

这是一篇有关清税证明一般多久能拿的会计实务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清税证明一般多久能拿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相信能解决您关于清税证明一般多久能拿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清税证明一般多久能拿

一般需要2-3个月的时间,工商和税务的流程可以同时进行,首先工商局需要先过去备案注销,然后登报,45天后才能提交正式的注销资料过去,审批需要一周的时间。

税务的话如果没有国税可以直接注销地税,时间也要15-20天的样子,如果有国税的话先要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公司所得税清算处理的具体内容:公司的全部资产(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并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的所得;所得税;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在税务局开完税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一、向银行提供单位证明,让其调阅支付、代扣明细汇总打印;

二、要拿银行代扣凭证、带上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付本、申请书分别去国税、地税开具纳税证明;

三、《境外公司所得税完税证明》、《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单》办理

办理单位:当地主管国税局

办理程序:纳税人到国税局各办税服务大厅全程服务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

1、 外国企业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各种形式劳务,需开具境外公司所得税完税证明的:

(1)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应说明:a、境外公司名称;b、支付金额;c、与境外公司结算情况)

(2)《外商承包工程作业税收认定表》或《外国企业提供劳务税收认定表》复印件

(3)已完税凭证复印件(通用缴款书应附申报表复印件)

2、从我国境内取得租金、利息、专利权使用费等费用的外国企业,需开具境外公司所得税完税证明的:

(1)《代扣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税收认定表》复印件

(2)已完税凭证和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3、

在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将税后利润分给境外投资者,需开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单》的:

(1)企业申请报告(应说明:a、注册资本;b、外方投资企业名称;c、投资比率;d、开业时间;e、获利年度)

(2)完税凭证复印件

(3)分利所属年度汇算清缴通知单复印件

清税证明一般多久能拿?会计发展日新月异,每年都有大批会计从业者进入行业,所以会计人要不断学习才会不被淘汰,会计职业进阶才会更快更远,财务经理,财务总监,上市公司cfo都是我们奋斗的目标。

【第4篇】注销税务登记要钱吗

在注销营业执照之前,企业需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首先,企业要清理好账目,把所有应纳税款都缴纳上去。其次,企业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企业章程等等。

一、营业执照的作用

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资格的证明,是企业合法开展经营活动的必备条件,是进行经济活动的凭证。营业执照自成立之日起5年内有效。

二、注销营业执照应注意的问题

在企业注销营业执照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提交的材料齐全。注销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注销申请书》、《企业注销确认书》。

2、办理税务注销手续。企业在注销营业执照之前,需要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3、领取注销证书。在办理完上述手续之后,企业还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注销证书。

三、清理企业银行帐户及相关资料

在企业注销前,企业要做好银行账户清理工作,并办理好相关资料,包括:

1、银行开户许可证;

2、银行结算账户的销户证明;

3、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

4、企业的纳税申报表;

5、企业的经营情况说明;

6、企业销售的产品证明;

7、企业的资产证明。

四、完成后怎样办理结束手续

首先,您必须办理好相关的手续,包括清算企业的财务状况、处理企业的债务问题,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注销营业执照。其次,请您和您的企业一起办理结束手续,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等相关证件交给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最后,请办理完结手续后,您可以通过邮寄或者亲自将结束手续办理完成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交给主管部门。谢谢!

只有做好了这些准备工作,企业才能顺利注销营业执照。如果不注意这些细节,很容易造成税务问题。所以,企业在注销营业执照之前,一定要和税务机关密切沟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企的宝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营业执照注销前怎么清税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企的宝财税。

【第5篇】企业税务注销

企业想要退出市场主体,千万不要将您的企业置之不理,一定要尽快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以免影响您的其他经济行为和社会生活。

现在注销税务登记越来越方便啦,在线受理、套餐服务、分级分类、流程简化、缩短时限……

下面,申税小微带您了解一下电子税务局的注销税务登记业务~

业务前提:

1.监控纳税人状态,不能是非正常、注销或者非正常户注销;

2.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中至少有一人完成实名认证。

注意事项:

1.打开注销税务登记套餐后,系统会生成应申报记录;

2.对计划办理迁移注销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如误操作该模块,系统会生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申报记录,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清除应申报记录。

操 作 步 骤

一、登录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左侧“套餐业务”中的“注销税务登记套餐”,进入办理页面。

2、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后首页最上方搜索框中输入“注销税务登记”,点击“搜索”,通过搜索找到注销税务登记套餐,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二、填写表单

选择注销原因、经办人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经办人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经办人姓名。

三、注销指标检验

1.点击下一步,系统将自动进行指标校验,对于不符合税总发〔2018〕149号文承诺制即办注销的纳税人,需按照一般注销流程进行办理注销。但仍可在电子税务局注销套餐中办理部分未结事项。(点击下一步后,系统将对纳税人所有的指标进行校验,数据量较大,需要耐心等待3-5分钟,才能显示指标结果;请不要频繁点击“下一步”

2.点击“确定”后,可以选择打印未结事项告知书,按照未结事项告知书要求准备材料至线下办理。

3.指标校验后,对于符合税总发〔2018〕149号文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的纳税人,可在注销套餐中下载打印注销承诺书(请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协同财务负责人,请当天携带承诺书和相应注销登记所需材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隔天承诺书自动作废,需重新在电子税务局注销套餐业务中打印承诺书)

4.指标校验后,对于符合税总发〔2018〕149号文当场办结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可以在注销套餐中直接将企业进行注销,并打印下载清税证明

清税证明样例如下:

四、部分未结事项网上办理

1.指标校验后,可以通过页签切换的方式,详细查看“即办资格验证结果”、“即办条件验证结果”、“其他条件验证结果”三大类指标中校验不通过的指标。

2.查看具体校验未通过的指标,对于可在网上办理的事项,则在监控项目最后办理列显示“网上办理”,点击即可跳转办理。

对于仅支持线下办理的指标,则不显示“网上办理”,监控项目最后办理列仅显示“大厅办理”,点击“查看”,可查看指标详情。

3.点击能够网上办理的对应事项,进入办理页面,填写表单、上传附列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使用ca证书签名,提交。请按具体事项界面引导进行办理,范例如下:

4.部分事项需要税务受理、办理,纳税人可至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事项查询进行查询。也可至我的待办中进行详情查询。

5.事项办理通过后,系统不会自动重新校验指标。可在原先指标校验页面,点击最下方“重新验证”,可以重新进行指标校验。

6.自动进入申请页面,点击“下一步”,自动重新验证指标。

7.按照系统提示,逐项办结注销前未办结事项,待所有事项办结后,即可直接完成注销税务登记。

【第6篇】广州税务注销

破产案件线上查、文书资料线上传

债权申报线上办、债权人会议线上开

“智破”再升级

广州破产涉税事务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破产涉税事务线上办理工作的通知》,广州智慧破产审理系统(以下简称智破系统)正式启用破产涉税事务线上办理功能,标志着广州在推进破产涉税事务便利化改革、提升办理破产质效上迈上新台阶。

关于智破系统涉税事务线上办理

智破系统是市法院2023年推出的全国首个地方破产审判管理系统,并在使用中持续优化和迭代升级。此次通过在智破系统启用破产涉税事务线上办理功能,实现了破产企业涉税信息查询、税务文书送达、税收债权申报等全流程业务的线上归集办理,让数据“线上跑”完全代替人工“线下跑”,大大提升破产案件涉税事务办理的效率,进一步降低破产企业案件办理成本与税收征管成本,强化了法院、税务机关、破产管理人三方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机制。同时,税务机关通过第一时间获取法院审理的破产企业信息,可以尽早办结破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等未结事项,提升税收征管水平。

智破系统涉税事务线上办主要功能

1

---破产案件线上查

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智破系统查看市法院审理的破产企业名称、管理人身份、案件进展情况等信息,及时处理涉税事务。

2

---文书资料线上传

管理人和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智破系统进行在线沟通交流,传送涉税咨询文件和其他破产涉税资料。

3

---债权申报线上办

管理人可以通过智破系统向破产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发送申报债权通知,接收税务机关反馈的债权申报,回复债权审核结果。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智破系统接收管理人的申报债权通知,进行债权申报,变更申报或补交材料和依据,接收管理人债权审核结果。

4

---债权人会议线上开

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智破系统参加管理人召开的在线债权人会议,并进行表决。

破产涉税事务线上办理感受如何

据广州破产法庭副庭长年亚介绍,每个破产企业退出市场或挽救重整,都会有许多涉税事务要处理。市法院通过智破系统,为法院、税务机关、管理人打造一个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为三方提供便利化智能化服务,可以整体提升破产涉税事务的办理效率,充分发挥破产制度资源配置的最大价值。

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作为智破系统涉税事务线上办理的试点单位,已通过智破系统完成了多个破产企业的破产信息查询、税务文书送达、税收债权申报、资料提交、参加债权人会议等涉税事务的线上办理。据该局税务人员介绍,随着破产企业的增加,税务机关在税收债权申请、参加债权人会议、税务事项咨询等方面投入的人力也越来越多,现在通过线上办理,可以减少文件流转、免去参会奔波,对税务机关也是实实在在的便利措施。

使用过智破系统涉税事务线上办理的颜律师表示,以前管理人主要是通过现场办理或者寄送快递等方式与税务局沟通,办理债权申报通知和审核、税收政策咨询等各类事项,办理时间长、管理成本高。有了智破系统线上办理功能,以往“跑来跑去”“邮来邮去”的事项都可以线上一键办理,非常便捷,节省了大量时间和成本。

针对破产事务综合性强的特征,市法院一直注重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提升办理破产质效。就破产涉税事务方面,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共同印发《关于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解决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文件,全面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管理人身份认同、税务信息查询、税收债权申报的通知与审核、税控设备的处理、破产期间新生税款的缴纳、税务注销、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等问题。

智破系统推出涉税事务线上办理,则是在上述文件基础上,对事务办理方式的进一步优化,通过在法院、税务机关、管理人之间建立信息交流平台,使涉税事务办理完成从“省心”到“省力”的升级,对构建更有效率的破产服务体系、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5月20日下午,市法院联合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举办“破产法大讲堂”,邀请市税务局和系统开发人员为广州破产法庭审判人员、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和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员授课,讲解破产涉税事项线上办理的具体操作并解答涉税事务办理的疑难问题。本次课程共263人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

来源 | 广州市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素 材 | 广州破产法庭

摄 影 | 苏仁智

通讯员 | 苏喜平

责 编 | 张雅慧

编 辑 | 汤楚茵

【第7篇】如何注销税务登记证

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税务注销流程在这,快收下!

事项描述

一、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具体包括: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二、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成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报送资料

办理渠道

各区(地区)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限

一、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若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办理注销事宜,办理时限继续计算:

1.发生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的;

2.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

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注销办理时限中止情形。

二、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3.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办理结果

纳税人领取《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申请税务注销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1)纳税人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 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或者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 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

(2)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申请办理注销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3)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申请办理注销。

3. 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前申报办理税务注销;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4.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应当自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

5.已在税务机关进行社会保险费信息登记的,还应办理注销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

6.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办理注销的,与纳税人相关联的资格类信息,可不做自动失效或取消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务行政许可、税收优惠资格、税务认定资格等)。

7. 本事项适用容缺办理。即符合容缺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具体容缺条件是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 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 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 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8. 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的纳税人,若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9.办税服务厅地址、网上税务局网址,可在北京市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

4.《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

5.《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11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

【第8篇】税务简易注销的条件

经营个体事业看似非常的自由

但其实也存在着非常大的经济压力

个体户如果决定不继续经营了,一定要及时注销

现在个体户也可以办理简易注销了

快来看看你名下的个体户符合条件吗

个体户简易注销条件

一、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情形:

1、个体户变更经营者(更换业主);

2、个体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的;

3、因其他原因个体户营业执照被收缴的;

4、个体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为:

1.到辖区工商所填写并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

2.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办理注销手续。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单位终止经营活动,应当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参照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注销个体工商户的执照,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者的个人银行u盾

4、印章(没有可以忽略)

5、对公账户的全套资料(没有可以忽略)

四、简易注销办理方法

可以找第三方有专业注销公司的工商团队,比如小当家财税,全程代办,轻松解决注销公司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异常注销、资料不齐注销、冒名注销、法人失联注销、税务异常注销等,注销流程简单,办理快捷,在家坐等注销成功通知即可。

四、小当家财税提醒您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注销通常是不需要提供中介出具近三年注销清税报告的,但在实操中对个体工商户其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的则可能涉及要出具注销清税报告。

如果个体户营业执照丢失了,需要及马上办理遗失登记,谨防不法分子获得丢失的执照从事不法事务。

办理好遗失登记后,即可先注销个体税务,税务逾期补申报,无逾期直接注销税务,拿到回执后就可以去走工商的简易注销流程了,总体时间顺利注销大概只需要三到五个工作日。

再者很多认为反正也不做了,不注销无所谓。下面我们就来说说个体户营业执照不注销后果有哪些。

【第9篇】税务登记证注销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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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税技能会计必备,同时税务注销也不能落下,一起来涨涨知识吧~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

具体包括: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1. 《税务登记证》或《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非“三证合一”单位纳税人、非“两证合一”的个体户提供);

2. 投资人签章确认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或举办方签章确认注销的文件复印件 (加盖纳税人公章)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上海市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备案登记表》、《清算报告日财务会计报告》、《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4.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破产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工商执照的决定书复印件(吊销工商执照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

6.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7.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8.承诺书。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税务注销”专窗或专区)

2.网上办税服务厅(暂针对本市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下一步将逐步扩大范围)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自受理税务注销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涉及税务检查的,检查时间不在此时限内。

若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办理注销事宜,办理时限继续计算:

1.发生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的;

2.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

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注销办理时限中止情形。

办理结果

纳税人至办税服务厅“税务注销”专窗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证明》或《未结事项清册》。

纳税人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注销时,对部分事项可按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由前台告知纳税人事项依据、准予办理的标准和要求、所需提交材料、承诺时限和效力及违反承诺的后果。如纳税人自愿签署承诺的,“税务注销”专窗可先行处理。如纳税人不愿签署的,仍按照原规定报送材料,“税务注销”专窗仍按原规定办理。

3.纳税人申请税务注销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1)纳税人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或者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

(2)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申请办理注销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3)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申请办理注销。

4. 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注销事项时,下述豁免事项免于办理相关手续:

(1)对遗失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在其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不再要求其办理补领手续,由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网站发布;

(2)对遗失发票的纳税人,在其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不再要求办理登报申明手续,由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网站发布遗失信息。

5. 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前申报办理税务注销;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6.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迁移至外省市的,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7.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市局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

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1号)

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 )

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

收费标准

无收费

来源:黄浦税务

【第10篇】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最新税务注销规定

办理税务登记注销需提供的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

(3)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一份。(指的是与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跟其他情况,依照法律终止纳税义务的证明文件跟资料;例如:法院的判决、工商局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证明文件与资料等)

(4)取消税务资格认定资料;

(5)取消减免税资格的审批资料。

纳税人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前,需办结如下事项:

1、完成各税种的纳税申报和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事项;

2、缴销发票和发票领购簿;

3、接受税务违法违章处理;

4、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5、比如总机构在申请注销税务登记证的,其辖下的分支机构应先注销税务登记;

6、配合稽查局办结稽查案件和发票受托协查事项。

注销税务登记最新规定

注销税务登记最新规定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人注销登记;在注销清算过程中未发现纳税人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行为的,在办结受理前的涉税事项的,应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工商执照已注销不办理国税注销有什么后果

既不注销,又不申报且欠税的,税务局要派员实地查找.如注册地无人且预留电话无法联系的,列为非正常企业。

如果该企业法人在当地注册其他企业的也将被列为查询、锁定对象,没有在当地注册其他企业的,3年内不得在当地注册企业。一经被查找到,要补税、加征滞纳金及罚款。涉税数额巨大的,移交经侦部门处理。

【第11篇】税务注销清算报告模板

3月21日一大早,湖北永翔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给第一税务分局送来一面锦旗,表达了对第一税务分局强化服务、优化注销的认可。

“没想到,我们代理的一家公司的注销清算,从业务受理、清算到拿到清税证明,只用了半个工作日。为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注销流程点赞!”该财务公司尹会计说。

一直以来,汉川市税务局坚持“急纳税人之所急、想纳税人之所想”的工作理念,坚持为民办实事,把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落实到每一件小事中,多次获得纳税人点赞。

汉川市税务局负责人表示,一面锦旗、一句点赞,是纳税人对汉川市税务局工作的最大肯定,也是我们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纳税服务质效的动力,只有心里装着纳税人、缴费人,用真诚、热情、细致的服务把群众的事办好,才能更好地树立税务蓝的形象,我们将秉承“服务永远在路上”的精神,把纳税服务工作做得更好。

来源:湖北日报客户端

【第12篇】个体户注销税务流程

根据相关的规定,个体户营业执照想要注销的,首先需要进行实名认证,没有实名认证是无法开始注销流程的。具体的注销流程如下:

1、进行税盘注销。需要携带税盘、身份证、公章等材料,去国税大厅进行税盘的注销。

2、携带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还有营业执照、公章等材料,并填写注销申请,向国税申请注销,交纳当月的增值税及地税附加。

3、在拿到国税注销的回单后,携带营业执照和公章去申请地税注销,交纳当月的增值税及地税附加。

4、拿到国税和地税注销的通知书,准备好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由经办人和法人代表一起去工商办理注销,填写注销申请等。

【第13篇】上海税务注销流程

吊销是指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后,由主管机关依法依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正常情况下,公司被吊销之后都会选择吊销转注销。但也有很多老板认为,公司都被吊销了为什么还要注销,注销那么麻烦,就那样放着呗。结果突然某天发现自己坐不了高铁、不能再新注册公司了,才意识到吊销的严重性。

哪些情况容易造成公司被吊销?

1.不参加年检公告,或者逾期之后仍然不做年检的。

2.公司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成立后无特殊原因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

3.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经营过程中超出登记经营范围。

4.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其中不参加年检公告以及逾期不做年检是比较常见的吊销营业执照情况。

什么叫做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注销常见的原因有哪些?

1.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2.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3.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4.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或者吊销转注销。

公司被吊销不注销有哪些影响

1.工商黑名单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税务方面会限制终身,税务不仅仅限制法人和负责人,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名下其他公司也不能正常报税,并且不能参与国有企业招投标。

3.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纳入征信系统。限制高消费,甚至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限制出行。

由此可见,并不是公司被吊销了就万事大吉了,被吊销之后转注销才是一劳永逸的方法。

公司被吊销执照之后还能恢复吗?

如果公司是工商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吊销的,那么就不能恢复。但是如果认为吊销营业执照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错误,是可以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如果行政行为撤销,那么营业执照就可以恢复。

如果您的名下有公司被吊销,也可以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公司执照被吊销了怎么办理注销呢?

执照吊销后,办理注销的程序如下:1.成立清算组。公司被吊销后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注销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办理税务注销。公司被吊销之后应在十五日内,办理税务注销程序

4. 银行账户注销。携带税务注销回执单、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前往公司账户所在的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

5.公司公章注销。携带、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前往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章。

6.工商注销。在登报公告期满后,可办理工商注销程序。携带刊登公告的报纸、清算报告、税务注销回执单、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注销申请单,在工商部门审核通过之后,出具准予注销通知单,完成工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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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税务注销租房税不交办不了

来源:找法网

生活中,很多人会把暂不居住的房屋给租赁出去,但是,总有些人不肯交房屋租赁费。那么房租租赁税可以不交吗?不交有什么后果呢?以下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房屋租赁税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前来阅读和学习相关知识。

一、房屋租赁税不交有什么后果

(一)出租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出租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出租人故意隐匿房产和有租金收入不报或申报不实的,以偷税论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房屋租赁税谁来缴纳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房屋租赁税费缴纳如下:

(一)凡提供房屋出租行为的个人为房屋租赁业税收的纳税义务人。

(二)对产权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屋租赁业税收。

(三)对出租房屋的个人未按规定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有关税收法律规定的方式将《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告知书》送达承租人,由承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找到出租人并通知其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四)承租人不能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限期内找到出租方并缴纳税款的,视为出租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规定,由承租人或房产代管人、房产使用人代扣代缴房屋租赁业税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屋租赁税不交的后果以及房屋租赁税由谁缴纳的相关法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出租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除了需要补交税款外,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我们将为您答疑解惑。

【第15篇】税务注销费用

准备办理税务注销,

却担心程序复杂、资料繁琐?

还怕因为业务不熟来回跑?

不用担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最新下发的《税务注销业务优化实施方案(试行)》,让税务注销更便捷。

税务注销能有多快?快到你不敢相信。

不信?一起来看看吧!

01

税务注销不用跑税务局?

听说税务注销还能不用跑税务局,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

是的,但是要符合一定条件哦!详见下表。

对于已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工商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02

税务简易注销应用范围扩大了!

厦门市税务局还扩大了税务简易注销应用范围。

对于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纳入税务简易注销的范围,实行即时办结

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3.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5.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03

资料没带齐也能办理税务注销?

对税务注销业务不熟,总是担心资料没带齐怎么办?

完全不用担心,我们对于办理税务注销时携带资料不齐的纳税人,提供容缺受理服务。

“承诺制”容缺办理

对于办理税务注销时携带资料不齐的纳税人,提供容缺受理服务,允许纳税人在作出书面承诺之后,由税务机关即时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符合简易程序的,由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对于申请容缺受理的纳税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承诺人实行纳税信用黑名单管理

04

税务注销环节变少了?资料简化了?

是的,我们进一步压缩了办理环节,简并了报送资料。

厦门市税务局通过转变征管方式,推行专业化管理,将注销确认调整为集中办理事项,实行专窗受理、集中确认,有效压缩办税环节,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多头跑问题,确保简易注销即时办结、一般注销限时办结。

严格执行总局“简政减税降负”相关要求,进一步取消非必要的资料报送规定;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

05

还有更多配套服务哦!

厦门市税务局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增进办税便利、提高办税效率、优化办税体验。

1.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注销业务专门服务窗口,优先办理注销业务,调整优化排队叫号系统(含预约系统)设置,并根据情况及时增加专门服务窗口数量。

2.整合注销业务前置程序,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

3.强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执行落实,主动问清情况,分类出具事项告知书,做好沟通和辅导工作。

4.优化办税服务相关的内部流程和岗责分配,实现数据实时共享、跨部门业务联动、限时处理。

5. 及时制作专窗标识、一次性告知二维码、办税流程宣传资料、服务制度公示板等,并在办税服务厅醒目位置摆放。

《注销税务附送资料(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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