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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注销是公司注销十分十分的1个步骤,也是公司注销中十分繁琐和麻烦的1个步骤。针对企业家而言,公司注销太麻烦,不如交给代理公司去注销。许多人觉得,实际上税务注销非常简单,不就是填几个表就可以的事了么?其实不是,即使针对代理公司而言,税务注销也是十分头痛的一件事情。那么税务注销到底应该怎么办理呢?
企业税务注销的问题:
税务注销仅仅填几个表这么简单吗?
准备材料太多太多!
1、办理过的都明白,几乎就还没有一遍搞下来的!如今这社会的出行成本和沟通成本多高啊,每天跑税务,脑袋都要炸!
2、工作流程太多太多!
什么股东会决议、工商、社保、地税、国税、发票缴销,还没有一样是容易搞的,许多企业半年了也不会死掉!
3、补税那是应该的!
企业都要死了,税务一定会要对企业注销在之前来进行一番彻查,到底了解这一个企业死的是否干净!
企业税务注销中的人生之道:
1、增值税来进行转出
尤其是一般纳税人,往常你们都已经把采购的物资作了增值税进项抵扣,那你们企业注销了,一定会要把在之前抵扣的那些税款作进项转出。当下许多的时候,税务都能让您作进项转出!
2、库存量咱办啊!
这一个也是大伙儿注销前都是这般困惑的问题。
大伙儿试想一下一下下:采购进来的货品,你要不销售、要不投资、分配、赠送。
通过物资和发票流向,大伙儿可能就知道了:残余库存量,一定会要视同销售啊,交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3、白条入库
这也是许多企业存有的问题,是因为在之前不同不规则,许多费用成本还没有发票。明白难受了吧,这时候税务会从严查验你们账本,把还没有发票的,都给我统统补税!
4、真正库存量低于账面数额!
这一个也是普遍存在,许多的时候,企业有了销售,并且还没有开发票就还没有身边的营收,另外成本也不会转出,这时候的弄虚作假的库存量,要不走进项税转出,要不视同销售解决,税肯定是要补缴的。
往常税务规则,注销才可顺顺利利!
现如今,每天都有企业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同时也有企业在成立。由此,我们清晰的认识到了一个企业的发展和生存要具备强硬的能力,还要具有对经济环境变化时的快速应变能力。企业应能准确的察觉是否处在风险之中,并衡量风险的大小,怎么样的去应对,这些就是所有企业都要面对的风险管理问题。
一、企业所存在的税务风险解析
企业的税务风险是指在我国现有的税收制度下,企业的税务行为与纳税的相关规定不符合。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就会有可能过多或过少的纳税[1]。企业的税务风险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的五个方面:首先,企业的税务风险通常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其次,企业的税务风险都是无形的,只是在企业运营中体现;再次,企业的税务风险都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此风险在每个企业中都可能出现;另外,企业的税务风险都有客观性,不会以个人或企业的意志为转移;最后,企业的税务风险都具有变化性,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随着时间变化。
二、企业税务风险的分类
(一)企业内部的税务风险。(1)企业的管理阶层往往会把关注点都放在关于企业制定的发展战略方面,对出现的风险和可能出现的风险认识不到位或者不及时处理,当企业在进行市场交易时,风险就会爆发开来,有可能会增加税务成本,使企业的利益遭受到损失。(2)企业内部关于税务风险的控制机制没有或者不健全,这就会造成执行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纰漏和领导人员对其把关不够严格,致使当风险出现时,不能及时的控制风险或者所控制的风险不够明确。有一些企业建立起了有关税务风险的管理机制,但是由于这种体制是由财务部单独构建的,而其他的部门未参与其中,属于自我监督模式,此种模式极其容易触发税务风险。(3)一些企业的税务信息根本就不透明,这也是会产生税务风险的诱因。在目前来看,许多企业不会独立的进行税务工作,而是通过多种途径,让自身企业的税务系统不会在有关的税务单位备案,税务单位就无法把握真实的企业运营状况,从而使企业达到少纳税的目的[2]。在此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税务风险。
(二)企业外部的税务风险。(1)就我国目前的税务体制来说,其相对还是比较落后的,还是金字塔式的结构,大部分的人员和机构在底层工作,由少部分的人员和管理机构在塔尖进行管理。整个税收的体制,在运转过程中效率低下,管理层无法对执行层进行有效、直接的监管,同时也无法实现监管标准的规范化,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效率也会随之降低,关于税务信息和会计信息的失真风险就会出现。(2)我国税务政策长期处于变化之中,稳定性很差。税务政策的变化,使企业的运营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影响,同时也会使企业对政策反映出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即使税务政策会随着实际情况变化而变化,还是会存在一些政策缺乏准确的规定,导致企业不确定政策所针对的目标,这就会给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增加了许多的不确定性,导致了企业就算执行了某些政策也不会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任何帮助。一些企业的业务相对多元化,在税务这方面涉及到的问题会更加复杂,时常出现的新问题,按照税务政策并不能有效且快速的解决。(3)企业税务人员的素质,对税务风险来说也有着关键性的决定作用。就目前的情况下来看,很多的税务人员工作中效率低下,还不具备一定的风险意识,当风险出现时留给企业的反应时间就不会太多,使企业不能及时的处理出现的税务风险,给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些税务人员要加强专业的税收能力,并树立税务风险意识。
三、分析企业形成税务风险的原因
(一)企业内部存在的原因。(1)企业的管理层在进行决策时缺乏科学依据。目前来看,我国现有企业的管理层都有较强的市场竞争意识,但是未能同时建立相应的风险意识,然而缺乏相关的税务风险意识就很容易会作出不正确的决定或决策,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2)企业涉及到的税务人员对税务风险没有树立一个正确的认知。对税务的风险管理是税务人员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职责,然而在工作中,他们对专业的税务技能掌握不足,对税务风险的意识淡薄,有些税务人员还会在管理层的授意下,帮助企业偷税漏税。(3)对一些企业来说,许多部门之间仍然存在管理不到位、权利责任不明确的现象,这样一定会使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受到影响,还会影响经济利益分配的公平性,造成部门间对税务方面的重视程度不同。
(二)企业外部存在的原因。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变化是企业在外部产生税务风险的主要原因,相关政策的规定不确定也是原因之一。当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产生变化时,这种变化会因企业的规模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效应,对于大型企业来说会形成放大效应。对企业来说,这种变化是很难察觉到的,也是很难去迅速应对的。当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产生变化时,就会影响企业的税务风险,在应对税务风险时会对应对的效率、效果产生影响。虽然我国对税务的认知在逐渐加强,但是在逐渐加强的过程中带有试验的性质,关于税务政策的准确性和企业对税务政策的适应性,都会在加强的过程中整改,这样的话就会对企业的税务方面造成一定影响,还可能导致企业的税务风险在这个过程中加剧。
四、对企业税务的风险管理进行控制的重点
(一)企业内部的管理重点。(1)分层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对于企业来说,税务风险出现的位置不尽相同,因此要准确的寻找到风险点,然后再按照所出现的位置进行分层管理。比如:企业的管理层主要任务是对税务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而各个部门要按照流程来进行税务风险的集中管控;执行人员要严格的按照管理措施来进行风险的处理。(2)增强整个企业税务人员的识别风险水平。关于对税务风险识别的这项工作主要是来用于预警,在风险出现前就开始控制。要想实现这一点,就必须要构建一个预警系统,这个系统能够对税务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一旦识别的税务风险水平靠近临界值时,这个系统就会发出警报,对税务人员进行提醒。
(二)企业外部的管理重点。(1)企业要构建起一个对税务风险进行评定的一种机制,这种机制还要确保能够长期的运行。这种机制主要功效为:当企业的外部环境或者内部组织产生变化时,对税务风险进行及时的评估;对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审计。(2)对我国税务有关部门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行提升。主要体现在对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实用化和专业化的培训,使其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一旦企业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税务风险时,工作人员要为企业避免或者处理风险提供科学的意见和建议。
结束语:如今的经济形势在日新月异的变化,企业可能遇到或者已经发生的的税务风险也空前的严峻,这些税务风险来自于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所以,企业对于税务风险的管控工作显得格外重要,有效的预防和管控企业的税务风险也显得十分有意义。本文主要对企业所存在的税务风险进行研究,希望能够有效降低税务风险,增加相关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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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策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正值7月征期,不少小型微利企业正在申报享受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在此,提醒大家要注意申报要求和相关规定。
申报要求
1.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免政策。
2.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3.在预缴申报时,企业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下的明细行次填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事项,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版)》(b100000)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
在年度申报时,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之《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版)》(b100000)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
4.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小型微利企业,申报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申报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纳税人确认即可。
相关规定
1.小型微利企业不区分征收方式,查账征税、核定征税企业均可享受减免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3.企业预缴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但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详细政策内容请查看以下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23号)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
新设企业要不要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分三种情况,分别说明如下:
第一种情况,多证合一企业,不需要。
多证合一企业,开业登记时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所谓“多证合一”就是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统一在一本证件上的登记制度。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下简称“一照一码”),作为企业唯一合法身份证明。质监、税务、社保、公安部门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刻制公章准许证明。
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并审核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向企业发放“一照一码”,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随后将其信息就共享至信息交换平台。
新设立登记的企业领取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加 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企业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税务机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享的登记信息制作《“多证合 一”登记信息确认表》,提醒纳税人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对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
在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后,企业凭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企业产生纳税义务之前,还需要在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其他基础信息的补录工作、税库银三方协议的签订、相关资料报备、办理税种核实、发票票种核定、领取发票、申报纳税以及相关资格认定等事宜。
第二种情况,参照多证合一管理的纳税人,也不需要办理开业登记,不用领取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与民政部门之间能够建立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数据接口并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可以参照企业“多证合一”的做法,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纳税人进行“多证合一”登记模式改革试点,由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只发放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br/>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功能,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第三种情况,必须办理税务登记并领取税务登记证(一)需要办证的纳税人1.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2.因经营地址变更等原因,注销后恢复开业的;3.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4.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 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6.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收到居民身份认定书的;7.对依法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在申请办理代开发票等涉税业务,或者税务机关依职权对其发起稽查、法制等涉税业务的;8.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二)需要提交的资料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报告表》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三)发放的证件发放《税务登记证》(正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 正本)和《临时税务登记证》(副本)、《扣缴税款登记证》等证件。
初创公司在建立之初对于报税这边的流程是比较模糊的,很多小规模纳税人都不清楚如何报税,报税的流程又是什么,下面主要为大家整理的就是有关这两点的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报税
1、增值税按季度进行申报,主要申报的报表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附列资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企业所得税按季度进行申报,每年年底进行汇算清缴,可以形式核定征收,这样可以减少报送的报表,仅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
3、国税及地税申报,通过数字证书可以全程网上申报,但是国税和地税网上申报需要用专门的软件,且软件不同;
4、增值税报送申报资料,主要有财务报表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报送后等待受理审核,通过后即可当场办结;
5、所得税报送申报资料,主要有财务报表以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外商投资及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后等待受理审核,通过后即可当场办结。
小规模纳税人报税流程如下: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 国税
说明:可填写项为销售额、减免税额,其他数据为自动计算,或取自征管基础数据,不允许修改。确认申报,将增值税申报报表填写并保存成功后,点击“我的权限”----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增值税确认申报,点击此功能项后,系统自动审核校验,凡填写报表有不符合要求的,均提示出相应信息,用户需根据提示信息修改相应申报表,保存成功后可再次上传申报数据。页面中看到申报成功字样可表示本次申报成功。
2、企业所得税
按季度申报,年底汇算清缴。所得税征收方核定征收,只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国税
3、营业税
网上申报要在你的电脑上装上地税网上申报的数字证书,插上地税报税钥匙,进入地网网站,找到本公司报税界面,然后把应报营业税的数据输入报税系统提交申报就可以了。
近期有网友询问关于同市的跨区域迁移厂址,同时迁移的时候想要减少股东和增加一些资本需要怎么办理,是要先办理工商上的还是税务上的?
公司变更
遇到这一情况,一般先办理工商变更,然后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在“税务登记”中的“跨区迁移企业税务事项报告”模块填写跨区迁移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即可在线办理。
首先税务部门审核以下“六要素”,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终止流程,不同意迁移:1.税务登记状态为清算、非正常、非正常注销;2.涉及特别纳税调整、税务稽查、纳税评估、抵扣凭证审核检查、信访举报未结案的;3.企业依申请事项未办结的;4.存在未申报记录以及税款未结清(含出口退税流程未办结);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尚未完成汇算清缴申报的; 6.企业申报的迁入地同工商部门推送的住所变更信息不一致的。
所以建议可以先办理工商变更再办理公司迁移税务,前者直接按照公司需要办理的变更到工商局办理即可。后者直接在网上税务厅即可申请,审核通过之后再到税务局办理税务迁入。
税务登记
一、需要准备的核税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2、公章、法人章、发票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部分需盖法人章)
7、税控盘
8、空白发票及发票购买簿
二、办理流程
1、前往各区指定迁入办理地取号
2、办理清票清盘
3、发行并购买发票
以上就是公司跨区域迁移同时涉及到工商和税务问题相关处理注意事项了。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
纳税人刚注册一家新企业,应该如何在税务机关开户、申领发票、申报缴税……别慌!纳税人只要按照正确的步骤进入电子税务局,就能找到新办企业的综合办税套餐!
第一步:补充办税信息
新办企业在电子税务局的信息往往是不全的,纳税人需要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右上角自行登录,可以选择账号密码登录或者扫脸登录两种方式。如果是第一次登录,那么账号就是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件的后六位数字。
登录后,就可以在左侧功能区里看到“新办企业综合套餐”了,点击后会弹出修改密码的界面,纳税人可以按需修改。进入“新办企业综合套餐”后,按照以下步骤依次进行:
选择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表进行填写,注意标注*为必填项;
核对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信息;
对企业的注册资本投资总额进行核对;
如果企业存在总分机构,如实填写信息即可;没有总分机构的可以跳过。
第二步:备案企业银行账户和财务制度
在电子税务局的“银行账号和财务制度备案页”,关闭弹开的开户银行页面框后,企业根据实际已开户的银行账户信息填写即可。
第三步:选择增值税纳税人类型
增值税纳税人一般有两种: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
第四步:发票资格和开票限额
接下来,企业就该选择发票票种和联次了,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一般来说,每家企业每月最高开10万元的增值税专票和10万元的增值税普票;就份数而言,增值税专票领用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票领用量不超过50份。
第五步:申请税控开票设备
新办企业在网上选择线下申请税控设备后,显示“您的申请正在审核中,请等待”是正常情况。
关于新办企业的初始税务流程,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注销前办理事项: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应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其中:(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2)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3)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税务注销流程:
第一步,税务大厅注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缴销增值税发票,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注销登记表》;
第二步,申报注销当期的所有税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季度和年度)、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残保金等。可以在税务大厅进行现场申报,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上自行申报;
第三步,在注销业务的窗口提交《清税申报表》;
第四步,企业专管员审查账务,不同的税务机关要求会有所不同,具体按照自己的企业专管员所需资料提供即可;
第五步,在大厅提交经专管员以及分管所所长的签字盖章后的《清税申报表》,取得《清税证明》和《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事项完结。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政策和服务措施解读
主讲:刘宜,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副司长
时间:2023年05月3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今年6月1日起,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将全面实施。这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今年税务总局开展的“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一项具体措施。
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涉及税种多、影响面广,纳税人可能对这项新措施有许多疑问。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合并申报,实实在在享受便利,下面,我将对大家关心的10个问题逐一进行讲解。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
财产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申报多个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要实行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
2023年,税务总局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税务总局决定扩大合并申报范围,实行10个税种合并申报。合并申报对纳税人来讲有三点好处:
一是可以优化办税流程。纳税人申报次数减少了。合并申报整体改造了10税种申报流程,实行“归口”管理,实现“统一入口、统一表单、统一流程”,纳税人一次登录、一填到底,有效避免了多头找表,办税效率将会大幅提高。
二是可以减轻办税负担。纳税人填报的表单和数据减少了。合并申报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整合,尽可能精简表单和数据项。合并申报后,表单数量减少约三分之二,数据项减少约三分之一。新申报表充分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管环节数据,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切实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
三是可以提高办税质效。纳税人填报的信息更准确了。合并申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这为纳税人提供了申报缴税一体管理的新模式,可有效避免漏报、错报,确保申报质量,还有利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第三个问题:怎样进行合并申报?
税务总局已经向社会发布了《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
纳税人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反映纳税情况,包括各税种税款所属期、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缴税款、应补退税款等;附表反映减免税情况,分类详细展示纳税人享受的每项优惠政策,方便纳税人详细了解减免税情况。
申报前,纳税人需要填报《税源明细表》维护纳税申报的基本信息。这是后续管理的基础数据来源,也是生成纳税申报表的主要依据。
为减轻填报负担,确保税源信息和纳税申报信息逻辑一致,征管系统将根据各税种《税源明细表》自动生成《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审核确认后即可完成申报。以电子税务局操作为例,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财产行为税申报模块后,系统显示纳税人本期应申报的税种。点击税种名称,进入该税种税源信息表进行数据维护。完成全部税种信息采集后,即可一表提交申报。
第四个问题:怎样提供税源信息?
刚刚提到,申报前,纳税人通过填写《税源明细表》提供纳税申报的基本信息。
每个税种的税源明细表根据该税种的税制特点设计。首次填报后,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更新维护数据后再进行申报。例如,7月份,某企业要申报2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6月份购销合同印花税,以及当年的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税源信息在以前年度已经采集而且没有变化,那么,在7月份,该企业只采集印花税税源信息即可。
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既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
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例如,某企业按季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8月15日购入厂房,假设当季申报期为10月1日至10月20日,则企业可在8月15日至10月20日之间的任意时刻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然后申报,只要厂房不发生转让、损毁等变化情况,此后就可以一直使用该税源明细表。
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例如,某企业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分别在8月5日、10日、15日、20日签订应税合同,则可在当天立即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9月纳税申报期内,一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
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时,可以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例如,纳税人填写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后来发现遗漏了一份应税合同信息,则可直接修改已填写的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补充相应合同信息,然后继续申报或更正申报。
第五个问题: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是否能合并申报?
有纳税人咨询,各税种纳税期限不同,有的按次,有的按月,有的按季,能同时申报吗?
答案是肯定的,不同纳税期限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首先,按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则在7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2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6月份印花税。
其次,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6月20日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则在7月纳税申报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2季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6月20日的耕地占用税。需要注意的是,按次申报的税种要符合税法关于纳税期限的规定,本例中,耕地占用税的申报应符合税法30日纳税期限的规定。
第六个问题:各税种是否必须一次性申报完毕?
有纳税人担心,合并申报后,如果漏报了税种怎么办,是不是要作废申报。这点,大家可以放心。
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当期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各税种。例如,某企业7月应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7月5日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这3个税种,遗漏了资源税,那么,该企业可以在纳税期限结束前单独申报资源税,不用更正或作废此前的申报。
第七个问题:合并申报后老申报表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
刚才讲,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可以同时申报多个税种,有纳税人问,我只申报缴纳一个税种,还要用老申报表吗?
这点在设计新申报表时进行了充分考虑。纳税人可以通过新申报表申报一个或多个税种,大家不必担心单税种无法申报的问题。同时,新申报表是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的全面整合,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因此,6月1日后,10税种原有的申报表将停止使用。
第八个问题:合并申报多个税种后只更正申报一个税种怎么办?
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纳税人更正申报一个或部分税种,不影响其他已申报税种。例如,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随后发现资源税申报错误,则可以仅就资源税进行更正申报。更正时,修改资源税税源明细表再单独更正申报即可,无需调整其他已申报税种。
第九个问题:合并申报对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是否有影响?
目前,纳税人申报房地产交易税收时,一般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税的综合申报表一并申报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税种,具体包括增量房交易申报表、存量房交易申报表和土地交易申报表。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后,这些申报表单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第十个问题:合并申报对于各个税种的完税证明的开具是否有影响?
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不影响各税种完税证明的开具。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合并申报,也可在办税服务厅申报窗口办理业务,申报纳税后,按照现行规定申请开具完税证明。
以上就是本次视频讲解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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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税务自查?
税务自查是指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企业自己进行涉税检查,而后回报税务机关的一种检查方式,根据企业的自查结果进行相应的补税处理。
税务自查是督导纳税人自查自纠税收违法行为的有效方式,通过组织纳税人自查,督促、引导纳税人自查纠正已经发生的税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改过”机会,可以让纳税人感觉到税务机关对其基本权利的尊重,鼓励纳税人认真开展自查并积极缴纳税款。
企业自查阶段发现了涉税问题,企业根据税务机关审核的补税表去缴纳税款及滞纳金,通常不涉及罚款。故税务自查要弱于税务检查,更弱与税务稽查。
目前,我国税务自查制度尚没有法律层面的规范依据。这一制度散见于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一些省市税务机关制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中。
企业税务风险自查自纠,是企业对自我的税务风险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工作。首先要确定自查工作组领导和专业实施人员,然后制定自查提纲,撰写税务自查报告,整改自查出来的问题。
企业在自查过程,要按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自查,自查工作要涵盖企业涉及的全部税种。主要税种自查提纲如下:
主要税种自查提纲
一、增值税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一致、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是否一致;
2、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输业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是否已经在备注栏不标明:货物的品种、数量、送达地、发出地;
3、是否有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所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
4、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6、发生退货或取得销售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7、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8、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是否将应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9、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赠送及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
10、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11、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是否按规定纳税;
12、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
13、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14、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15、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二、企业所得税
1、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问题;
3、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
4、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5、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6、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8、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9、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10、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返利'行为,如接受本企业以外的经销单位发票报销进行货币形式的返利并在成本中列支等;
11、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应由其他纳税人负担的费用;
12、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13、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范围、是否符合合理性原则、是否在申报扣除年度实际发放;
14、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15、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为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由基建工程、专项工程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未予资本化;是否存在只提不缴纳、多提少缴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16、是否存在随便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17、是否存在未按税法规定年限计提折旧;随意变更固定资产净残值和折旧年限;不按税法规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等问题;
18、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进行纳税调整等问题;
19、是否存在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违规加计扣除等问题;
20、是否存在扣除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金等支出;
21、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关联方利息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22、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
23、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扣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将回扣、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收取对象是否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及个人;税前扣除比例是否超过税法规定;
24、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
25、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26、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改变用途后,是否进行纳税调整;
27、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股东分配股利,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1、检查以各种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2、为职工发放的年金、绩效奖金;
3、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4、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5、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6、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
7、车改、通信补贴;
8、为职工个人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
9、股票期权收入。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0、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11、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12、赠送给其他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3、是否按规定履行全员、全额代扣代缴义务;
四、房产税
1、土地价值是否计入房产价值缴纳房产税;
2、是否存在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未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3、未竣工验收但已实际使用的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
4、无租使用房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5、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自查报告格式
税收自查报告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要简单的介绍一下企业基本情况,说明需要自查的问题。税收自查报告格式主要有三大部分,具体如下:
'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第二行列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自查的相关问题,针对问题做简要解释说明,报告然后右下角写公司名称、日期、加盖公章。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涉税情况。要求自查期间收入、税金、税负。如:税负的原因被要求自查: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1、行业特点;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低的原因。
如何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第三部分:自查补税情况。
案例:企业20xx年税务自查报告
按照贵局于20xx年7月4日下发的《税务稽查查前告知书》(国税稽告字[20pc]001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于20xx年7月5日至7月30日,对我公司20pc年1月1日至20pc年12月31日所属期间涉及到的相关涉税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xx公司成立于20xx年7月,注册资金1300万元整。由于公司股东从事过矿产资源的开发的相关工作,成立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x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进行投资开发,并同时承接部分通信电缆工程业务。
xxxx公司成立以后,主要是从事了对xxx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成立了xxxx公司xx分公司,相继对xx县可能存在矿产资源的xx矿点、xxx矿点进行前期的办证、勘查、找矿等工作。
同时,为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在xx县政府的要求下,投资成立了xxxx有限公司。
由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期工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加上国家的政策的不断变化,xxxx公司虽然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该工作难度较大,过程复杂,至今虽已开展了五年多的工作,但尚未形成具有开发条件和价值的矿点。同时,由于资金需求量大,公司资金有限,前期开发工作时断时停,公司股东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寻找具有资金实力的合作开发者上,为此xxxx公司除欠银行货款外,尚欠大量的私人借款。
二、企业涉税情况
xxxx公司到目前为止,在对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上,未有收入体现,应不存在相关的税收问题。
xxxx公司近年来除开展以上工作外,另外的业务主要是承接了xx市当地在电站开发工作中的配套通信电缆施工工程业务。其中,20x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已缴纳增值税7364.82元。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964744.37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34513.92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20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其中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开具通信工程款发票1319050.35元,已全部缴纳营业税,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469615.35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85412.95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年预缴所得税为2321.04元。
三、本次税收自查情况
接到贵局通知以后,按照贵局通知后附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安排有关人员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相关涉税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主要的检查内容分为以下部分进行:
1、增值税相关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由于涉及的流转税业务主要是通信工程施工,在20xx年度取得收入245494元时,开具了普通销售发票,按3%的比例缴纳了增值税7364.82元。20xx年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应缴纳增值税,由于我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143071.30×0.03÷1.03=4167.13元。
2、对与收入相关的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20pc年取得收入245494元,20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在对我公司业务及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后,特别是对公司的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分析,对预收账款、其它应付款各明细的形成原因、核算过程及相应原始凭证进行了落实,自查中发现20xx年度已挂账的预收账款-xxx电站540000万元,由于当时核算时该款项属该电站上一级单位付款,后期一直未能处理,属已收款未确认收入项目,因此在此次检查中应确认该收入540000万元。
3、对与成本费用相关事项进行了检查
经对我公司成本费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1)产品销售成本及结转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我公司20x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98450元;20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225994元。
经对我公司财务人员及业务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核对,公司财务人员在核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是按一定的毛利率计算而得出。20xx年的成本已取得相关发票,20xx公司在开展通信工程施工过程中,大量的施工费用及工程配套材料费用款项由当地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工程款已实际付出,相关费用挂账于其它应收款上,由于工期较长,加上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发生工伤事故(目前法院尚正式判决),公司未及时取得相关发票。在此次自查中,我公司按收入的50%确认销售毛利,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225994-1462122.25×50%=494932.87元。
(2)期间费用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对我公司20xx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房屋装修及设备款共87481.37元未采取摊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②购入固定资产(电脑、办公家具等)57200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未采取折旧方式进行摊销;
③个人电话费用合计9751.72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④会务费、汽车超速罚款共3380元计入管理费用-其它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⑤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1760.40元未纳税调整;
⑥支付的工程款80130元应计入施工成本科目;
在对我公司20xx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个人电话费用合计3276.05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②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6000元未纳税调整;
4、对相关涉税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在对20xx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资产类调整项目固定资产折旧62792.37元会计折旧和税法规定折旧一致,纳税调增金额62792.37元属编报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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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政策,这个政策就是地方税务对入驻的企业进行核定,核定后的个税直接低至0.75%,并且普票还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公转私也不需要二次纳税某企业也没有所得税,这对于不想面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分红税的老板来说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政策。政策二自然人代开政策,
一些企业缺少成本发票有一部分原因的收款方不愿意代开发票,那么这种情况一般是个人和企业合作,不需缴纳20%-40%的个税导致的,那么在园区代开的话就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只需通过园区的税务局大厅代开发票,税率就可以低至3%,并且发票是有完税证明的,也不需要本人到场就可以代开。移步公众号《优税乐》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详情
浅谈埃塞俄比亚税务风险防范对策及税务筹划
税海之星2022-10-03 00:04发表于北京
以下文章来源于埃塞财税大讲堂 ,作者不羁的牛儿
埃塞财税大讲堂.
本人历经埃塞十余次税务审计,常驻非洲多个国别,熟悉国内、国际工程财税管理,积累了丰富的实操经验。本号的目的在于普及埃塞及其他国别国际工程财务、税务、资金、外汇等知识,发布最新资讯,专注于税务风险规避、税务实操和纳税筹划。
【摘要】:本文以埃塞俄比亚国别为例,以埃塞涉税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在该国别税务工作的经验,重点阐述了埃塞的税务风险和应对措施。考虑埃塞苛刻的税收征管环境,首先,税务风险的防范、规避尤为重要。其次,企业才考虑税务筹划。唯有如此,才能降低税务成本,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关键词】:埃塞俄比亚,税务风险,税务筹划,应对,注意事项
一、研究背景
埃塞俄比亚是非洲东北部的内陆国家,位于非洲之角的中心,是众多国际组织的成员,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吸引外国投资。埃塞俄比亚是非洲第二大人口国,拥有丰富的水资源、矿藏资源,廉价的劳动力,吸引着许多外资企业纷纷到埃塞开展投资、贸易和承包业务。埃塞俄比亚经济保持快速增长,是非洲最具经济活力的国家之一。据世界银行统计,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前的14年间,埃塞俄比亚经济保持高速增长,年均增长率近10%,长期位居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10个国家之列。2023年gdp达到1,112.7亿美元。中埃两国关系稳定健康发展,政治互信,中国已成为埃塞最大的贸易伙伴,最大工程承包商和最主要投资来源国。
然而,埃塞外汇短缺、电力供应不稳定、信贷渠道不足、原材料供应链薄弱、熟练劳动力短缺、贸易物流低效、出口疲弱、债务高企、间歇性的地区冲突阻碍了经济发展。近年来受新冠疫情、蝗灾、提格雷内战和恶劣的营商环境影响,更是导致埃塞经济衰退,gdp增速放缓。埃塞政府对双边银行主权违约,迫切需要增加财政收入,外资企业,尤其是中资企业成为了埃塞政府征收税款的重点对象,税务稽查、税务审计重复、频繁。为了调提高征管水平,埃塞收入部更是通过升级电子化征管系统,加大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国际间反避税合作等一系列手段来提高财政收入。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 年营商环境报告》,埃塞营商环境便利度在 190 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 159 名。因此,“走出去”企业对埃塞税务风险的防范、规避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通过简述埃塞税制、税收概况、税务风险及应对、税务筹划,以给“走出去”企业借鉴和思考。
二、埃塞税制简介
埃塞实行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分税制度,各州将按一定比例的税收上缴联邦政府,联邦政府根据各地区人口、经济状况及上缴税收情况向各州拨款。埃塞收入部是税收主管部门。埃塞税收法律体系由公告(proclamation)、条例(regulation)和指令(directive)构成。与税收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为《联邦所得税公告》(979/2016号)、《税收征管公告》(983/2016号)、《增值税公告》(285/2002号)和(609/2008号)、《消费税公告》(1186/2020号)、《营业税公告》(308/2002号)、《关税公告》(859/2014号)、《关税修正公告》(1160/2019号)等以及上述公告的各种修正公告,条例和指令。其中《税收征管公告》是埃塞首次对税收征管制度进行的统一立法。
埃塞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预提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和进口货物附加税、印花税等。
三、埃塞税收增长概况、税务风险及应对
(一)埃塞gpd增长率与税收收入增长率对比
根据世界银行统计的数据,从上图可见,从2004年到2023年,埃塞gdp基本每年维持在10%左右的增长,从2023年之后,gdp逐年下降。总的来说,从2004年到2023年,gdp的平均增速为9.8%。
根据世界银行统计的数据,从上图可见,从2004年到2023年,埃塞税收收入增长是不均衡的,但基本上每年都高于gdp的增长,从2004年到2023年税收平均增速为22.9%,远高于gdp的平均增速。况且,受新冠疫情、提格雷内战和蝗灾的影响,从2023年到2023年gdp增速下降,税收收入却增长,并且平均增速是gdp的3倍以上,这明显不合理,也从侧面印证了埃塞税收征管环境的严苛性。
三、税务风险及应对
埃塞税务审计、税务稽查频繁、重复,除了收入部主管分局对企业进行常规年度审计(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预提税)、专项审计(单个税种或纳税事项的审计)、关税审计外,还有州税务分局对个人所得税、社保的审计以及收入总部对纳税人的稽查或审计。为论述方便,下文将收入部主管分局或收入总部统称为收入部。如此苛刻的税收征管环境,导致许多企业被补交税款、罚金和利息,甚至企业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有的企业甚至被迫撤离、关停,给企业的经营和声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因此,“走出去”企业务必要防范、规避税务风险。在埃塞税务审计、稽查中,收入部经常关注的审计事项或风险点,具体如下:
(一)epc合同拆分的税务风险及应对
epc(engineer、procurement、construction)合同拆分是税务筹划中经常使用的方式。epc拆分的操作模式一般是签约方或签约方设立的离岸公司负责跟业主签订设备的采购合同,签约方在东道国设立的驻外机构,如项目部、分公司、子公司、项目办公室等跟业主方签订施工合同。《联邦所得税公告》(979/2016号)第八部分78条“收入分拆”和80条“反避税条款”里已经明确了合同拆分是避税的行为。实务中,许多中资企业进行合同拆分后,被收入部补缴巨额税款、罚金和利息。
税务稽查或审计中,收入部经常给业主写函调查纳税人的合同、收入情况,出于审慎原则考虑,笔者不建议企业轻易进行epc合同的拆分,确实要进行epc合同的拆分的,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首先满足融资需求,epc合同的拆分不影响企业或业主的融资;二是当埃塞的企业所得税率(30%)高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率(25%);或埃塞针对采购和设计部分扣除的预提税率除以埃塞所得税率后得出的利润率低于项目实际利润率;三是业主方同意epc合同的拆分,而且合同、发票、结算账单、资金支付都要分开;四是当地c部分的签约主体必须与母公司或关联方没有明显或重大的关联关系,至少从字面上识别不出来。
(二)关联交易和转让定价的风险及应对
企业在埃塞执行项目,一般是签约方或签约方设立的离岸公司出口设备物资到埃塞,驻外机构以自己或业主名义进口设备物资,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时,针对埃塞政府或国企主导的电力、铁路、公路、供水等项目,驻外机构进口永久性设备物资是免税的。企业为了降低税务成本或跟业主结算的需要,将进口设备物资的货值等于甚至高于跟业主签订的主合同的boq清单的价格,此举构成转让定价。根据《联邦所得税公告》(979/2016号)第八部分78条“转让定价”,可对转让定价按公平交易原则进行调整。实务中,企业经常被收入部按照进口货值乘以10%到30%的利润率进行纳税调增,从而加重了企业的税负。
企业一定要准备翔实的工程量清单项目预计成本表、预计收入表、发票、合同等资料,积极举证、据理力争。同时,向收入部说明采购部分母公司或关联方是提供了技术、管理等支持服务的,有一部分利润是离岸创造的,以尽可能降低采购部分所核定的利润率,力争将纳税调增的影响降到最低,以降低税务成本。
(三)取得不合规发票的风险及应对
企业取得不合规的发票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取得的发票不满足收入部的规定,如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错误,存在漏写、简写、错写的情况;或发票、附件不齐全的。二是取得对方开具的虚假的发票,埃塞虚假发票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用未经注册的税控机开具的虚假发票,另一类是企业开具的没有交易支撑的虚假发票,三是虽然对方开具了真实的增值税发票,但对方的没有进行增值税的申报。值得注意的是,埃塞虚开发票的现象非常严重,收入部每年都会定期在官网上公布虚开发票或未报税的企业名单,每次都高达几百家。四是对方年度营业额超过了100万比尔,按照规定应开具增值税发票,但对方仍然开具营业税发票。五是由于业务人员的疏忽或懈怠,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超过了时效,即按照埃塞历法,当月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下月底前必须申报抵扣,但发票已过期,或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未能提供发票记账。上述五种情形将导致企业被纳税调增,同时已经抵扣的增值税将无法抵扣或退税。
因此,企业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应对:一是应尽量取得用税控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并严格按照收入部的规定逐笔审核。二是建立可靠的供应商、分包商名录,分包商、供应商必须在当地注册,企业应尽量避免跟挂靠其他企业的分包商
、供应商或个人合作。基于品牌、市场营销、项目执行的需要,集团内的成员企业或集团外供应商、分包商不得不以企业名义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企业应跟对方约定要求其提供等同于合同金额的发票,单独建立发票台账,并对其提供的发票等原始凭证进行编号。三是随时留意收入部官网发布的开具虚假发票或未报税的企业名单,如对发票真伪有异议的,应及时跟收入部沟通确认真伪。同时,企业应跟收入部建立沟通和合作机制,每月向其递交增值税申报明细表,确认发票真伪以及对方是否报税。四是在合同中约定“若对方提供虚假或不合规的发票导致企业被收入部征收税款、罚金和利息的,对方必须赔偿企业全部损失,企业保留解除合同或提起诉讼的权利”。五是必须要求对方提供最新的完税证明、纳税申报表(按月或按季提供)、更新过的营业执照、商业注册证、房屋或车辆的产权证明(如租赁房屋或车辆)、经办人和法人的id、电话号码、办公地址、经营地址,重大交易应拍照,以防止对方提供虚假的发票。
(四)外文账基础资料不完整或缺失的风险及应对
企业在税务审计或稽查中,有时候会遇到发票、结算单、预提税收据、预扣增值税收据、清关单据、缴税收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社保、个人所得税)等凭证资料缺失,甚至出现收入部审计人员故意丢弃企业的凭证资料的情况。资料缺失会产生以下风险:一是已经计入外文账的成本、费用会被收入部纳税调增,同时已经抵扣的增值税将无法抵扣或退税;二是若epc合同拆分被收入部否定,设备物资的清关单据应该计入外文账,清关单据的缺失会导致企业被补交增值税款、企业所得税款、罚金和利息。三是海关经常对企业进口时已缴纳的关税、增值税、预提税和附加税进行稽查,会要求企业提供已纳税的证明。清关单据,尤其是缴税收据的缺失将使企业无法证明已纳税从而使企业承担重复缴税、罚金和利息的风险。四是若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保、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单据丢失,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有欠税,企业在进行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面临补交税款、罚金和利息的风险。
因此,企业应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当企业被收入部审计时,企业一定要跟收入部做好交接,要详细记录交接的凭证编号、凭证数量和名称。重要的单据,如跟业主、分包商结算单、清关单据、合同、预提税收据、预扣增值税收据等必须登记台账、扫描、复印,财务部保留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相关部门再保留一份原件(如有)、复印件。如果出现单据原件丢失的情况,跟警察局备案并出具丢失证明。
(五)无法或不能及时取得完税证明的风险及应对
企业无法或不能及时取得完税证明会影响设备物资清关、投标、营业执照年检、设备、车辆过户、工作许可、id更新等,给企业经营造成损失。
因此,企业必须依法合规申报纳税,积极应对税务审计、稽查,履行纳税义务,及时更新完税证明。
(六)汇率风险及应对
埃塞俄比亚比尔为埃塞的法定货币。埃塞实行外汇管制,是不自由的浮动汇率。美元对比尔的汇率,从2007年1月1日1:8.77到2023年6月30日1:52.15,比尔累计贬值494%。为了促进出口,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推动下,2023年10月份比尔大幅度贬值15%,全年贬值超过22%。2023年比尔大幅度贬值23%,2023年比尔大幅度贬值24%。埃塞目前对双边银行主权违约,外汇匮乏。比尔贬值和外汇匮乏带来以下税务风险:一是若企业增值税退税滞后,由于退税款是比尔,企业面临比尔贬值、甚至无法消化而滞留埃塞的风险。二是根据《联邦所得税公告》(979/2016号)第七部分第二章77条“货币转换”,比尔贬值会产生汇兑收益从而加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三是埃塞一些项目,如公路、机场项目,业主在招标时就锁定了外币对比尔的汇率,由于比尔贬值,企业不仅要按照账单批复日外币对比尔的汇率补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还要缴纳罚金和利息,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面对比尔贬值的风险,一是企业必须及时进行增值税退税,或在税务审计时用增值税退税款抵消补交的企业所得税款、罚金和利息。二是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对已完工、停工的项目,成立应收账款清理小组,建立奖惩机制,收回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减少汇兑收益,降低所得税税负。三是出于审慎原则考虑,企业尽量避免承接此类业务,除非企业测算后,项目的利润能涵盖这部分税务损失。
(七)处置车辆、工程机械的风险及应对
企业处置车辆、工程机械等固定资产时,由于处置时需要取得收入部开具的完税证明,在开具完税证明前,收入部需要交通局(负责车辆)和建设工程监管局(负责工程机械)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一般远远大于合同价格,从而加重企业和买方的税负。因此,企业在销售车辆和工程机械时,在合同里约定因评估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而发生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预提税、印花税等税费全部由买方负担。
(八)临时进口商品的风险及应对
基于业务推广、科技转让、旅游和文化交流、建筑施工、咨询服务的需要,企业往往进口商品,到期后再出口。注意的是,配件和消耗品不允许临时进口。企业即使按规定的期限将临时进口的商品出口,仍然按照规定的折旧率计提折旧并缴纳关税,除此之外,还要支付运费、清关服务费等。实务中,临时进口商品发生严重损毁、丢失、偷盗的,或到期后没有出口的,或转让的,海关仍然要求企业按照最新汇率补交全额关税、增值税、附加税、预提税、罚金和利息。
因此,如果企业长期扎根埃塞,建议企业不要临时进口,直接缴纳关税、增值税(可抵扣或退税)、附加税、预提税(可抵扣或退税)后,永久性进口。如果商品金额确实很大且通用性很低,很难或无法在埃塞获得,企业一定要建立临时进口商品的台账,保管好所有资料,按照项目协议,到期之前一定取得业主支持函,向海关申请延期;或在取得业主和海关批准后转到下一个项目(如有)。否则,企业必须及时出口,如果商品出现破损的,一定要进行适当修复一下以应付海关检查。
(九)聘用税务代理或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
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总承包、贸易业务,一般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或当地人负责外文账的记账、审计(仅适用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纳税申报、税务咨询、甚至应对税务稽查等。由于税务代理、会计师事务所派驻的会计或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跟对方合作之前,一定要做好尽职调查,并对其派驻的人员进行面试。实务中,笔者发现对方人员经常出错,如账务处理错误,报税漏报、错报,账实不符,账表不符等。企业若不仔细审核,势必会给企业造成损失。
因此,企业财务人员必须勤勉尽责,必须对对方完成的工作成果进行复核,其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记账凭证、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等。除此之外,企业可在合同中约定,若因对方人员账务处理错误、漏报、错报等原因导致企业补交税款、罚金、利息的,对方应赔偿企业的全部损失。
(十)其他常见的税务审计事项的税务风险及应对
1.“甲供材”的税务风险及应对
“甲供材”属于视同销售业务,甲方应给乙方开具销售材料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应按照已完成的全部工作量进行结算并给甲方开具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发票。实务中,甲方不给乙方开具销售材料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按照扣除所用材料后的净额给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是错误的税务处理。虽然对于甲乙双方来说,上述两种处理方式并不会导致甲乙双方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有差异,但是税务审计的滞后性以及税务申报的时效性、合规性决定了甲乙双方都要补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罚金和利息。
2.“三流不一致”的税务风险及应对
企业必须保持合同、发票、资金三流一致,如果不一致,企业会被纳税调增,补交企业所得税、罚金和利息。实务中,企业经常跟其他企业或个人合作,其他企业或个人由于没有注册或没有资质,挂靠别的企业,企业跟挂靠企业签订合同并取得发票,但付款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的,企业会被纳税调增。所以企业一定要严禁此类行为,找有实力的企业合作,建立可靠的供应商、分包商名录,收款方必须跟合同、发票都保持一致,以免给企业造成损失。
3.分包、租赁结算不及时的税务风险及应对
企业分包工程、租赁设备或车辆的,应及时结算,尤其是不能跨年结算。年底前,企业必须完成跟分包商、出租方的结算并开具完发票,否则企业在下一年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不能在当年税前列支。
4.存货的税务风险及应对
企业应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货成本,并建立存货台账,做好入库、出库和盘点工作。实务中,企业开展承包业务,为了节省人力成本,不配备存货会计,财务人员图省事,没建立外文账的存货台账,结果,企业在年底采购的材料,被纳税调增,补交企业所得税、罚金和利息。
企业应注意的事项还很多,如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完工百分比核算收入、成本,确认的收入不能低于企业跟业主结算的金额;企业跟业主跨年结算,但归属期间属于当年的,收入部参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也会将其计入当年的结算额。除此之外,总部管理费、总部垫资、企业之间借款、机票等,企业也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四、埃塞税务管理的举措
鉴于上述税务风险, 企业应加强税务管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
(一)持续收集埃塞的税收法规,加大财税的培训力度
考虑到埃塞严苛的税收征管环境,企业需持续收集税收公告、条例和指令,并及时组织学习,由于税务指令是用阿姆哈拉语编写,企业一定找有实力的翻译公司合作,保证翻译准确。企业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商务人员、设备物资采购人员和主要负责人参加税务培训。企业应经常跟埃塞中国商会的会员单位沟通,交流财税心得。对于一些重大、共性的问题,埃塞中国商会可成立财税小组,组织专人对接埃塞收入部、海关、埃塞财政部、埃塞投资局等部门推动解决。
(二)编写国别税收指南、税务筹划报告,制定税务管理办法
企业除了遵循集团公司、本公司制定的税务管理制度、办法外,应结合埃塞实际,制定详细的适应埃塞的税务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尤其是集团内几个成员企业共用一个税号的,企业应约定税务牵头方、责任分担、风险处置、争议解决办法、费用分摊、税款分配、考核奖惩等机制。同时,企业应编写国别税收指南并持续更新,国别税收指南应对埃塞外汇制度、税收体系、税种、常见的税务风险及如何防范、税务筹划等进行具体阐述。企业进行投融资运作、组织架构设计、商务洽谈、合同签订评审、资金管理等应要求财务人员参与、评审。在项目开工前,企业必须编写完成项目的税务筹划报告,测算项目的税负,将税务执行纳入绩效考核并严格执行。
(三)坚决抵制税务腐败,依法申诉
实务中,许多中资企业低估了埃塞的税务风险,税务工作做的不到位,甚至开具虚假发票冲抵成本,被收入部补征巨额税款、罚金和利息,甚至企业负责人被限制出境、追究刑事责任。本着降低税务成本和业绩考核的需要,许多中资企业选择跟税务人员公关和解。企业看似当时降低了税负,实际上由于收入部经常对外资企业抽查审计和专项审计,企业遭遇频繁、重复审计,还会被翻旧账,企业要么继续公关,要么补交税款、罚金和利息。企业无论选择公关还是交税,实际上税负都没有降低。而且,税务审计人员的“胃口”越来越大,滥用、曲解税法、任意执法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甚至对中资企业恐吓、敲诈勒索,中资企业成为了税务人员眼中的“香饽饽”。面对巨额处罚,企业首先自身要做到税务合规遵从,严禁开具虚假发票冲抵成本,坚决抵制税务腐败,有确切证据的,要敢于向收入部和警察局举报。其次,聘请专业的律师和税务代理向收入部提起税务复核、申诉,失败后,继续向法院逐级上诉。同时,根据《中埃税收协定》,通过国内主管税务局向国家税务总局发起相互协商程序。
三、埃塞税务筹划
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前提下,企业可适当进行税务筹划,具体如下:
(一)充分利用埃塞的税收优惠政策
充分利用、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可利用税收公告、条例、指令中针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预提税、个人所得税、社保、关税的免税或优惠条款,积极开展税务筹划。如利用个人所得税针对交通补贴、每日津贴、艰苦补助的优惠条款;利用增值税出租不动产、动产的免税条款;利用《中埃税收协定》中针对常设机构、营业利润、利息(7%)、股息(5%)、消除双重征税的条款;利用投资法中针对资本性货物以及配件的免税条款以及投资目录项目中免予缴纳所得税的条款;利用新冠疫情期间财政部发布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二)汇回利润和股息的纳税筹划
根据《联邦所得税公告》(979/2016号)第五部分附表d第55条“埃塞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在埃塞通过常设机构分别取得的股息,税率都是10%”,第61条“一个实体的未分配利润未用于再投资的,按照未分配利润金额的10%纳税”,第62条“非居民纳税人通过埃塞的常设机构开展业务汇回利润的,按照汇回利润金额的10%纳税”。《中埃税收协定》第十条第一款“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可以在缔约国另一方征税”,《中埃税收协定》第十条第五款“作为缔约国一方居民的公司从缔约国另一方取得利润或所得, 该缔约国另一方不得对该公司支付的股息征税,也不得对该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征税,即使支付的股息或未分配利润全部或部分是发生于缔约国另一方的利润或所得。但是,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股息或者据以支付股息的股份与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有实际联系的除外”。
因此,非居民企业在埃塞的常设机构针对未分配利润是不涉及预提税的。如果有利润汇回的,是要缴纳预提税的,适用《中埃塞税收协定》的优惠税率5%。实务中,需要向收入部提供《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非居民企业在埃塞设置的子公司,如果未将未分配利润用于再投资的以及分派股息的是要缴纳预提税的,适用《中埃塞税收协定》的优惠税率5%。实务中,企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股东的决议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并在工业和贸易部变更营业执照的,可不用缴纳股息预提税。企业也需要向收入部提供《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三)设计费、技术服务费的纳税筹划
根据《联邦所得税公告》(979/2016号)第五部分附表d第55条 “非居民纳税人(未在埃塞构成常设机构)来源于埃塞的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管理费、技术服务费、保险费,其中管理费、技术服务费的税率是15%。”因此,非居民纳税人(未在埃塞构成常设机构)在缴纳15%预提税和15%反向增值税(可退税或抵扣)后,提供收入部认可的协议、发票和其他支撑材料,公证认证后,可将一定金额的设计费、技术服务费、咨询费(一般不超过主合同金额的5%)计入外文账成本。根据《中埃税收协定》和财政部发布的指南,非居民纳税人(未在埃塞构成常设机构)可争取向财政部申请免除预提税。
五、结语
本文以埃塞国别为例,重点阐述了埃塞的税务风险及应对、税务筹划的措施。笔者认为“走出去”企业要在埃塞长期经营,必须要认识到合规遵从的重要性。企业只有深耕、扎根埃塞市场,持续收集并深入研究埃塞的税务公告、条例、指南,及时更新、宣贯相应的税务管理办法、制度、国别税收指南,加强财税人员的配备,加大财税培训力度,加强跟会计师事务所、收入部和其他企业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埃塞中国商会的引领、协调、指导作用,坚决抵制税务腐败,按照收入部规定的程序提起税务复核、申诉、上诉,才能防范、规避税务风险,才能开展税务筹划,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本文已发表在电力工程财务与审计 2023年第3期,限于论文篇幅限制,本文是未删减版。
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稽查局:
按照贵局于xx年xx月xx日下发的《税务稽查查前告知书》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于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我公司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所属期间涉及到的相关涉税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注册资金xx,法定代表人:xx,经营地址:xx,经营范围:xx。
二、企业涉税情况:
一般是包括自查涉及的所有税种,也有可能针对告知书的要求,仅对某个税种或事项进行自查说明。
三、本次税收自查情况:
1、各项风险指标异常说明
2、自查发现问题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及理由
以上情况,特此说明。
xx公司(盖上公司章)
xx年xx月xx日
举例:
二、企业涉税情况:
1、增值税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情况。
2、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不存在擅自改变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很多财务人员一碰到注销企业就头大:注销时税务局是不是要查账啊?账上还有资产,注销不了怎么办?还处于非正常状态,能注销吗?......。下面我们就看一下法律法规对注销时的各种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1、注销时一定会查3年账吗?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根据上述规定,注销不一定会查3年的账。而且现在很多企业在注销时选择了简易注销,被查账的情况更有所减少。
2、公司准备要注销,账上还有一部分原材料,注销前必须清理掉吗?是的。注销前要成立清算组,不仅要清理存货,还要清理其他资产,如固定资产、往来款等。
3、企业还有留抵税额如何处理?根据规定,企业注销后,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留抵税额,税务机关都是不再退还的。
4、注销时,公司对股东的欠款无力偿还,怎么办?在清算前,股东可以用自有流动资金对企业进行增资,公司收到增资款后偿还对股东的欠款,这样,企业的实收资本增加了,同时其他应付款偿还了。
5、公司处于非正常状态,能注销吗?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纳税申报手续。
6、企业注销了,后续还会被追征税款吗?《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所以企业即使已注销,也有被追征的可能。
税务登记的基本步骤:先由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然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最后由税务机关填发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的基本类型: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核查登记及注销登记。
税务登记的流程
一、【开业登记】
开业登记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义务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开业并发给营业执照后,在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也称注册登记。
办理开业登记的程序如下:
1.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3)公司章程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6)书面申请书;(7)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8)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9)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10)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填报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
续表
纳税人填写完相关内容后,在相关位置盖上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然后将《税务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材料送交税务登记窗口。
3.税务机关审核、发证
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二、【变更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原税务登记表上的内容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办理的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如: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个体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明的号码,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登记注册类型,隶属关系,行业,注册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账号,生产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及号码,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会计报表种类,低值易耗品摊销方式,折旧方式等。
1.办理变更登记的程序
(1)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资料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在发生变更后三十日内,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同时依照以下不同情形提交附送资料(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因工商登记发生变更而需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表及复印件;②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③《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非工商登记变更因素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的,需要提供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2)填写《税务变更登记表》
纳税人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
纳税人填写完相关内容后,在相关位置盖上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经办人章以及税务登记专用章,然后将《税务登记变更表》交至税务登记窗口。如果有涉及税种变更时,同时领取并填写《纳税人税种登记表》,纳税人根据填表要求填写表格,经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将表格交税务登记窗口。
(3)税务机关审核、发证
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窗口对纳税人填写的申请表格,审核是否符合要求,所提交的附列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给予受理,开具《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给纳税人。
纳税人按照《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注明的日期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变更结果,涉及登记证内容变更的,登记窗口要收缴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纳税人缴纳变更登记工本费后,领取新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变更表》。
2.注意事项
(1)纳税人改变单位名称的必须先缴销发票;
(2)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按照规定进行违章处罚;
(3)纳税人经营地址发生跨征收区域变更(指迁出原主管税务机关)的,必须按照迁移税务登记程序办理跨区迁移。
三、【注销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情形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告注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办理注销登记的程序
(1)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资料
纳税人在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前和营业执照被吊销或终止日起十五日内或迁出日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同时向税务登记窗口提供如下资料:①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②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③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税务登记表》等);④分支机构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涉外企业提供);⑤发票、发票购领证;⑥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如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及设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企业用金税卡、ic卡(指已纳入防伪税控的纳税人)。
(2)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填写完相关内容后,在相关位置盖上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经办人章,然后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交税务登记窗口。
(3)税务机关核准
纳税人正常注销的,必须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收缴证件、清缴发票、结清税款、有关资格注销等步骤,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领取《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注意事项
(1)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按照规定进行违章处罚;
(2)纳税人有在查案件的,必须办理结案后才能办理注销登记;
(3)纳税人注销手续办结前尚需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四、【停业、复业登记】
1.办理停业、复业登记的程序
(1)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经营期限内停业15天以上时(或停业后复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登记窗口提出停业(或复业)登记申请报告,连同如下资料交税务登记窗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停业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停业文件;主管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购领证》及未使用的发票。
(2)领取并填写《停业登记表》(或《复业单证领取表》)。
纳税人领取并填写《停业登记表》(或《复业单证领取表》)
停业登记表:
续表
纳税人在按税务机关要求如实填写《停业登记表》(或《复业单证领取表》)后,把表交税务登记窗口。
(3)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窗口确认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税款已结清,已清缴发票并收缴税务登记证件等涉税证件后,核准其停业申请,制发《核准停业通知书》和《复业单证领取表》给纳税人。
纳税人按期或提前复业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持《复业单证领取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复业手续,领回或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证》等,纳入正常营业纳税人管理。
2.注意事项
(1)对需延长停业时间的,纳税人应在停业期满5天前提出申请,报税务机关重新核批停业期限;
(2)对停业期满未申请延期复业的,税务机关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管理;
(3)纳税人提前复业的,按提前复业的日期作为复业日期。
五、【税务登记验证、换证】
《税务登记证》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一般每年验证一次,三年更换一次。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
1.税务登记验证、换证的程序
(1)申请并提供资料
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发布的验证、换证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年检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窗口,申请办理验证、换证或联合年检手续,需换证的纳税人,还应领取并填写相应类型的《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验证、换证或联合年检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全部银行账号证明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2)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验证(换证)登记表》
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验证(换证)登记表》,并按规定填写齐全后,盖章确认,交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窗口。
(3)税务机关审核
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窗口受理、审阅纳税人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所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给予受理,按规定收缴工本费。
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通知的时间领回有关证件及资料。不需重新发证的,在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上贴上验证贴花标识;需换证的,重新制发税务登记证件。
2.注意事项
(1)纳税人未按期验换证的,视作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违章处罚;
(2)纳税人有变更事项而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必须先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3)验证和换证必须提供原登记证件,换证的收缴证件,如有遗失的应先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声明作废后申请补发。
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1.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程序
(1)申请
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及书面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
(2)税务机关审核、发证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登记窗口提交《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制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加盖公章后交给纳税人。
纳税人到外埠销售货物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一般为三十日;到外埠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因工程需要延长的,应当向核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
(3)核销
外出经营纳税人在其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应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按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未使用完的发票。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十日内,纳税人应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核销手续,需延长经营期限的,必须先到主管税务机关核销后重新申请。
2.注意事项
(1)纳税人到外县(市)进行生产经营的,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未持有该证明的,经营地税务机关一律按6%的征收率征收税款,并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结清税款、清缴未使用的发票,在证明上加盖经营地税务机关印章。
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分别规定其计税办法和管理办法,并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认定制度。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新开业的符合以下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1)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
(2)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
①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50万元以上;②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3)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一般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的申请程序
(1)申请并提供资料
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在符合上面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后,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如下资料(适用于内资企业):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②工商企业发票管理员登记审批表;③申请报告;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⑥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⑦租房协议书;⑧会计证复印件;⑨代码证复印件;⑩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⑪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⑫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等相关表格
纳税人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如表1-6)、《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方式选择表》、《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保管责任书》。
(3)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的申请资料后,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到受理窗口领取《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并在纳税人持有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首页盖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用章,作为纳税人领取专用发票的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来源:百度百科、《税务会计实务》(梁伟样主编)(以上内容仅供学习交流和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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