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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欢迎来到会计实操课堂。今天我们来介绍一下“五证合一”制度。我们借此机会,说明三个问题:
一、税务登记证哪儿去了?
二、什么是“五证合一”?
三、“五证合一”之后,还存在“税务登记”这回事吗?
一、税务登记证哪儿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也就是说,企业在办公营业执照之后,应在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然而,2023年10月1日以后,随着国务院简称放权、“三证合一”新政的施行,税务登记证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也就是说,在2023年10月1日以后,就无需再单独办理税务登记证了。虽然这个举措和征管法有矛盾之处,但对企业来说,少办一个证终归是件好事。
二、什么是“五证合一”?
在实行“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之前,一般的企业都需要单独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等证照。以上证照,合称“五证”。
所谓的“五证合一”,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5个证照合而为一,企业只需办理一个“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加载18位编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上述5个部门共享登记信息。实际上,税务登记证分国税和地税,过去是分别发证的,所以五证合一实质上是“六证合一”。
你们可能要说我有点混乱,一会儿“三证合一”,一会儿“五证合一”,最后又弄出个“六证合一”。在此我要分辩一下,不是我混乱,是政策本身也就这样。2023年10月1日起实行“三证合一”,统一的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这3个证;2023年10月1日起实行“五证合一”,统一了前面的三证和统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至于“六证合一”,相信我已经说清楚了。
对了,现在五证合一措施又整合了人民银行发的“信用代码证”,综合在一起,说是“七证合一”也是可以的。哈哈。
三、“五证合一”之后,还存在“税务登记”这回事吗?
那么,“五证合一”之后,是否还存在“税务登记”这回事呢?
1.从形式上来说,已经不存在“税务登记证”这么一个证件。
2.从法律上来说,“税务登记”仍然是法律所要求的,也就是说,法律上还存在“税务登记”这么一回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在宽松的创业政策以及活跃的创业思想潮流的影响下,不少人都加入其中,在这之间,还有许多选择了餐饮行业。我们都知道,开店是需要有营业执照的,如何代办餐饮行业的营业执照呢?
在这之前,我们需要了解的营业执照的办理有前置和后置的办理模式,需要我们分别进行了解。
一、前制式营业执照,就是在餐厅开业前通过卫生、消防、环评部分检修合格后,到工商局申请,待审批合格后,工商局发放正式营业执照。
办理前制式营业执照主要有如下步骤:
(一)名称预登记
1、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
2、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根据2023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6月1日起正式启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三)环境评估
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
(四)消防电检
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验收。
(五)工商局审批
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
(六)税务登记证办理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
二、后制式营业执照,就是在正式营业执照没有办理下来,而餐厅已装修完毕,设备、大货、职员已预备齐全,只差营业执照未办的情况下,为了顺利开业,办理的临时性营业执照,有效期为6个月。在这6个月内,你必需把所有手续补齐,把正式营业执照办好,否则,如消防、卫生、环评有一个部分不批准,营业执照批不下来,就不能营业。
办理后制式营业执照的主要步骤:
(一)、名称预登记
(二)、营业执照审批
名称核准后交当地工商局授理,需要的材料有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名称登记申批表,法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无业证实、未办照证实(需到户口据地工商局办理)房产证实及户主本人签字(按手印)、房屋租赁合同,7个工作日后取执照,有效期6个月。
(三)、后制式营业执照的后期工作
在6个月之内把所有的手续补齐,程序和前制申批程序是相同的。
以上就是西格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您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欢迎到西格集团咨询。
一、刻章备案
领取营业执照之后,需要进行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的备案刻制(也可以把发票章、合同专用章放在一起刻)。当然现在有些地区的工商大厅可以免费刻章,具体以当地工商大厅规定为准。
二、资质许可办理
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那么需要办理相关的资质许可。比如:开餐馆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做物流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做进出口业务需要办理进出口权等等。
拥有了相关的资质,才可以正常地经营相关业务;否则就属于违法经营,一旦查出,不仅有罚款,严重的还会吊销营业执照。
三、银行
选择银行开立基本户,公司资金往来,购销业务、员工工资都需要通过基本户办理。具体在哪个银行开立对公账户可以自主决定。
银行一般会通过电话联系法人,或者实地上门方式进行排查!主要会核实公司名称、税号、注册地址、主营业务、法人、主营业务等,因此建议企业老板熟悉下公司登记信息,注意及时接听电话,避免因回复不及时,被认定为联系不上,从而导致无法开户、账户冻结。
四、税务登记
新设立企业完成工商登记后,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如果离所在区税务局不远,可以去线下办理税务登记,但是需要法人、财务到场。当然距离远也可以在线上办理。
登记通过后,登录电子税务局,线上税务登记的还需要登录上去进行法人、财务、办税人的实名认证。一定要记得财务制度也需要进行备案,在我要办税窗口处可以进行备案。
税务办理业务
1、税种核定
这一步决定了公司可以开哪些类目抬头的发票给客户,比如服务业、贸易业。
2、申请税控盘
就是开票的小机器,插在电脑上开票用的。
3、领取空白发票。
有了空白发票、打票机和电脑,这样就能开发票了。报到时需提供一位财务会计的信息(包含名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3、税务实名认证。
由于税务局的大部分业务都需要实名认证才能办理,所以每个企业一注册就需要实名认证。
4、核定税种。
公司注册成功后,应当在30日内向公司辖区税务局申报核实税种(已缴税种、税率、纳税申报时间、公司税务管理员)。申请注册时,需要提供财务会计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公司成立一个月以来,按税务机关批准的税额按月记账,并向税务局申报纳税。
五、按时申报纳税
拿到营业执照后按规定要在15日内设置账簿,并按时记账报税。
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的信息页面查询需要申报的税种。每个公司所核税种会有所不同,一定要以自己公司核定下来的税种为准。接下来就是按照自己公司的真实业务,进行做账申报纳税。
公司不按时记账报税,将面临严厉的惩罚:
1、公司可能会被纳入异常,进入工商局黑名单,需要缴纳违期罚款。
2、作为公司的法人、股东,可能会上工商局的黑名单,一定时间内不能再以自己的名义注册公司,个人信誉更是严重受损,银行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会保持七年,同时还会产生罚款,银行征信系统对此也会记录在案,对本人以后银行贷款、出国等都会有所影响。
注:
新公司暂时不经营,没有业务,也需要按时报税。否则,同样会面临工商和税务的双重处罚!
另外,个体工商户也需要按时做账报税,以免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六、其它业务办理
1、办理社保
立即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办理社会保障账户。处理完毕后,每月社会保障费用将从银行基本账户中扣除。
2、注册商标
在商品种类日益丰富、产品质量日益趋同的背景下,品牌已成为企业重要资产之一。
3、企业年报
只要公司成立一年,就必须在规定内提交上一年度企业年报,否则企业会异常。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3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 根据
2023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第三条 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第四条 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包括扣缴税款登记证及其副本。 第五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发放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第六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协商解决。 第七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执行统一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照纳税人识别号代码行业标准联合编制,统一下发各地执行。 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共15位,由纳税人登记所在地6位行政区划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以业主身份证件为有效身份证明的组织,即未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 纳税人识别号具有唯一性。 第八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应定期相互通报税务登记情况,相互及时提供纳税人的登记信息,加强税务登记管理。 第九条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领购发票。 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
第二章 设立登记
第十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务登记地点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发生争议的,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四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住所、经营地点;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产经营方式; (六)生产经营范围; (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八)生产经营期限; (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第十六条 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 第十七条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第三章 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第四章 停业、复业登记
第二十三条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到税务机关办理延长停业登记,并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
第五章 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三十条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第六章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第三十三条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二)《外管证》。 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第七章 证照管理
第三十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采取实地调查、上门验证等方法,或者结合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之间,以及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的信息交换比对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 税务登记证式样改变,需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到主管税务机关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第八章 非正常户处理
第四十条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第四十六条 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违反本办法规定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相关手续,或者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调离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涉及的标识、戳记和文书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一、代理税务记账的具体步骤?
1。接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账合同,确定服务项目和费用。
2。取票(时间:每月20-30日)
(1)届时客户会将当月的会计账单送到公司,或由公司安排现场会计到客户指定的地点领取当月的会计账
单,并对账单进行初步整理。
(2)对于从未做过财务会计工作的新成立客户,我们会帮助他们:开立会计账户,建立会计制度;根据客户
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即购销发票、收款单据、提货单、付款汇款和进口收据等财务收支单据、相关经济合同
等)编制会计分录。);会计和结帐;准备会计报表。
3。会计(时间:每月25日-30日)
(1)记账会计进一步整理客户账单,及时与客户沟通账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和税款计
算。
(2)审计会计师对记账核算的结果进行审计,包括票据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账务处理的正确性、计税的合法
性、往来账目的核对等,准确评估客户会计问题的隐患。所有账目核对无误后填写纳税申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与客户沟通纳税情况。为客户记账,并办理税务登记、减免税手续、一般纳税人申请手续、发票审批手续等。
4。报税(时间:每月1-10日)
(1)现场会计师将审计会计师填写的税款缴款书提交客户银行,进行税款转账。
(2)现场会计师将向国内的国家和地方税务局报告。
(3)专人负责网上纳税申报和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申报。
本文为“入门级会计实操课程”的一部分。欢迎关注本号,更多干货等着你。
大家好,欢迎来到会计实操课堂。接着上一课,我们继续来说是税务登记事务。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所谓的税务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税务登记事项有下列四个类型: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登记事项。
一、开业登记
开业登记,也叫设立登记。根据征管法的规定,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后,应在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在“五证合一”之后,开业登记事项包括的内容为:
1.企业报到,向税务局提交相关纸质资料,一般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复印件、公示章程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股东身份证(机构股东登记证)复印件、企业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2.签订代扣税三方协议。所谓的“三方协议”,是指由企业、税务局和银行三方共同签署的协议,约定在发生纳税缴款义务的情况下,纳税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缴款申请后,银行根据缴款申请直接向税务机关支付税款,无需纳税人再次进行付款确认;
3.税务机关为企业进行税种核定,办理相关人员的实名认证,并开通网络申报、发放申报密码。
二、变更登记
1.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税务登记内容
根据征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办理变更登记。
那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税务登记内容是哪一些呢?简单说,企业的所以“登记事项”发生变更,都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而“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无需办理变更登记。具体如下表:
2.办理变更登记的方式和流程
企业在发生上述“登记事项”的变更之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列纸质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以及与变更事项对应的证照资料的复印件。其中,变更登记如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应重新签署“三方协议”。
3.税源监控
税务变更登记涉及股权变更的,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之前,应填制、提交“税源监控表”,对股权变更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进行汇算、清缴,之后才能继续办理税务变更登记。税源监控表如下图所示,需要填写相关股权变更的原值、转让价款等数据。其中,个人所得税按转让价款减除股权原值的差额,乘以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所得的税率(20%)计算;印花税按股权转让协议的转让价款,乘以印花税产权转移数据税目的税率(0.5‰)计算,购销双方均应计算缴纳。
另外,发生股权变更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一般会执行查账程序,也就是说,要先查账,完了之后才能办理变更登记。
4.税务变更登记如涉及跨主管税务
机关变更,则应在原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新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登记。跨主管税务机关,一般是指跨区、县一级的主管税务机关;区县以下的分局、税收管理员的变动,不属于跨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
三、注销登记
1.需要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两种情形
需要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企业注销,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之前,应办理税务注销登记;另一种如前面所述,企业在办理跨区县迁址变更的时候,需要在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到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登记。两种情况的注销登记方法和流程是一样的。
2.税务注销登记的流程
税务注销,在过去比较复杂,原因是税务分国税、地税,需要两头分别注销;另外,国税、地税都需要分别执行查账程序、加上一些人为的因素,整个注销流程下来,少则1个月,多则3-5个月,令不少企业头疼不已。
现在,随着国地税的合并,再加上税总发〔2018〕149号文件的颁布执行,从2023年10月1日起,税务注销的流程将大为简化、所需时日将大为缩短。
税务注销的流程是这样的:
1)向税务专管员提出口头申请,了解注销流程,领取注销表格;
2)向税务局发票管理部门缴销发票及发票领购簿;
3)执行查账流程。这个过程一般比较漫长,需要多次往返,向税务专管员递交各种资料、表格;
4)查账完毕,填写、报送查账表格、纳税申报表格,补申报各种税款,同时申报最后一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申报表;
5)填写并递交注销申请表,等待专管员、分局长以及税务局审批
6)审批完成,领取清税证明、税务注销通知书,完成注销流程。
3.149号文件简介
2023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8〕149号文件,文件名称为《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23年10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三大举措为企业税务注销松绑,这三大举措,我们可以简称为免办、即办和简办,具体为:
一是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
二是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三是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对这三大举措,我进行了解读,并发布了微信公众号文章,感兴趣的可以添加微信公众号“忽继辉说会计”,搜索文章查看。
四、其他登记事项
1.报告银行账户
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其实,企业在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的时候,已经一并提交了银行账户的相关信息,无需另外单独办理“报告银行账户”事项;但是,当企业新开立银行账户、不涉及变更登记的情况下,需要单独向税务机关报告银行账户。
2.扣缴税款登记
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根据此规定,扣缴税款登记只适用于“代扣代缴”税款。实际上,一般企业在办理开业登记之后,税务机关默认为其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因为,任何企业都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义务。
3.报验登记
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最近,不少会计朋友咨询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今天,小编整理了咨询度较高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为什么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时备注栏会显示“更正申报”字样?
答:纳税记录备注栏出现“更正申报”字样,是因为对申报信息进行了更正申报,所以纳税人开具该属期的纳税记录,就会在该笔信息的“备注”栏打印“更正申报”的字样。“更正申报”字样并不会对您开具的纳税记录造成任何影响。
2、为什么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的所得项目和我申报的项目不一致?
答:目前,申报个人所得税填写申报表时,是按所得项目小类填写的,但纳税记录打印时,是按照所得项目大类进行打印的。如您申报了“限售股转让所得”,但纳税记录上开具的会是“财产转让所得”。
3、自然人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开具纳税记录?答: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您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特色应用】后选择“深圳市”,点击【纳税记录开具(2019)】(2019及以后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在线开具),选择开具年月时间,输入随机验证码点击生成纳税记录。系统支持跨年开具纳税记录,一天最多只能生成3次。纳税记录为pdf格式。打开pdf文件需要密码,密码为身份证件号码后6位,不足6位的,请在前面补0,若包含字母请大写。
二、个人所得税app
您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依次点击【办税】-【纳税记录开具】,选择开具年月起止,拖动滑块,点击【生成纳税记录】,点击刷新后显示制作成功,点击保存即可。
三、远程办
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依次点击【我要办】-【远程办】选择自然人业务,在【证明办理】中选择【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进行办理。
四、办税服务厅
您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该事项可以全市通办,第二税务分局除外。若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哪可以下载安装?系统重装后如何恢复数据备份?
答:您可打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在【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下载】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附用户手册)”。双击安装包程序,点击【立即安装】,即可安装扣缴客户端到本地电脑。
若需要恢复数据备份,您可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恢复设置】;
(2)点击“选择”按钮,选择您所设置的备份路径,选中您需要恢复的数据文件名,备份文件的格式如下:backup_all_alldbfile_日期序列号.dat,然后点击“打开”按钮;
(3)“恢复设置”的文件名显示为您需要恢复的文件名,下方显示这个文件以前备份的时间,点击“恢复”即可。
5、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经营所得的时候,提示投资者投资方经济性质异常,要如何处理?
答:①您可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变更税务登记】模块变更投资方信息;
②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依次点击【我要办】-【远程办】选择企业业务,点击【投资方信息维护】业务进行办理;
③到办税服务厅更新投资者信息后,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点击【单位信息】-【征收方式】/【投资者信息】-【更新】,手动下载获取企业最新信息。
6、纳税人应如何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 答:我市纳税人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可选择在网上全流程无纸化办理,也可以携带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一、网上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网上申报目前可以通过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代理申报,也可以由投资人或业主自己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上自行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理申报:可由本单位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点击顶部“生产经营”进入申报模块,点击左边工具栏的“预缴纳税申报”等进入相关申报缴款界面。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申报:业主或投资人可以打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登录界面,首次登录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相应的申报表填报。
注意: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完成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后,可以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扣缴税款、银行端查询缴税、银联缴税、扫码缴税(包括支付宝扫码,微信扫码,云闪付)四种方式办理税款缴款。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完成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后,可以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扣缴税款,银联缴税、扫码缴税(包括支付宝扫码,微信扫码,云闪付)三种方式办理税款缴纳。
二、办税服务厅申报
除网上申报方式外,您也可以携带办税指南规定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该业务全城通办(第二税务分局除外)。办理资料查看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首页-【纳税服务】-【服务指引】-【申报纳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各办税服务厅地址请见“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
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的款项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文件规定:
一、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8、新成立企业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提示“不存在该纳税人在该属期的税费种认定信息,请先认定”,应如何处理?
答:新企业首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之前,需要进行扣缴个税登记,纳税人可以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税费申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申报及管理-扣缴个税登记模块办理。
近期,我省郑州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高新区,开封杞县,平顶山市石龙区、汝州市、许昌襄城县、鄢陵县,商丘永城市、宁陵县,周口川汇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项城市、商水县、太康县、西华县、鹿邑县,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一税务分局、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受疫情影响较大,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上述区、县(市)的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平稳有序办理税费申报及缴纳业务,2023年11月份税费申报期限暂延长至2023年11月25日。
相关地区纳税人因疫情影响确需办理延期申报的,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延期申报相关手续。
相关地区纳税人因疫情影响在11月份申报期内未按期进行税费申报的,不予行政处罚,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如其在12份被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解除非正常户认定。
税务登记证可以注销吗?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当确定不经营了,是需要注销税务登记证的,没注销税务就要找你有关交税事项,问清楚可不可以当月就注销,如果不行就按税务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吧。
1、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终止纳税义务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该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的管理。
2、按照现行工商规定,应予先注销税务登记证后,才可依法办理注销营业执照,这是一般的法定流程。
3、请予先核实该个体户是否已依法注销营业执照。通常情况下,如税务登记证未予依法办理注销的,相应纳税人仍纳入于税务系统中,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征管,如未予依法进行税务申报等法定执行事项的,将会产生相应的处罚等税务处理。
4、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如何注销税务登记证,都需要带什么证件?
个体注销税务登记证的流程主要有三项:
1,交回《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一套;
2,交回使用的发票、税票等属于税务机关的东西;
3,清缴税款。
企业注销税务登记证的流程: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税控收款机注销登记表(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用户填报),填写相关内容后持《审批表》在办税服务厅相关窗口办理注销报税、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缴销结存的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同时附报以下资料:
(一)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供);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决定原件及复印件。
(二)清算报告或已经受理完毕的清算申报表(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按规定不需进行清算的除外)。
(三)非增值税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核准证明。
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纳税人应在结清出口货物退(免)税款、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手续后,再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已取得其他税务认定资格的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参照本款规定办理税务认定注销手续。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电子发票申请操作流程:
首先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官方网站。
点击我要办税选项。
选择电子营业执照或一证通登录
进入电子税务局主页后,选择我要办税主模块。
在我要办税模块下选择,发票使用点击进入。
在发票使用模块下,左侧菜单栏中,选择发票票种核定,点击票种核定初次申请。
根据要求进行实名认证,选择支付宝或者微信进行认证成功后,点击下认证。就进入了发票申请的填表流程,根据公司要求选择自己需要的发票票种,开票金额,发票数量,填表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提交就可以了。
下面是图片详细介绍:
1.点击我要办税选项。
2.选择电子营业执照或一证通登录
3.进入电子税务局主页后,选择我要办税主模块。
4.在我要办税模块下选择,发票使用点击进入。
5.在发票使用模块下,左侧菜单栏中,选择发票票种核定,点击票种核定初次申请。
6.根据要求进行实名认证,选择支付宝或者微信进行认证成功后,点击下认证。就进入了发票申请的填表流程,根据公司要求选择自己需要的发票票种,开票金额,发票数量,填表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提交就可以了。
很多朋友都想创业当老板,但是老板也不是那么好当的,首先你必须完成一系列的手续,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注册一家正规合法的公司,另外营业执照也是有期限的,而且不同的主体所对应的营业执照期限也不同,本期众致君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不同主体的营业执照期限。
一、不同类型企业营业执照的有效期不同
1、个体工商户:为永久有效期,除自行注销执照或是因违法经营而被吊销执照两种情况即可终止有效期。
2、个人独资企业:一年有效期,到期后再续即可。
3、外资企业:通常为20年,最高可定为30年。
4、有限公司:10年有限期,且到期后办理延期手续即可。
5、代表处登记证:1年有限期,但需每年办理延期手续。
二、营业执照有效期注意事项
1、若是企业在注册申请开业的时候选择的是分批到位的注册性质,一般营业执照上显示公司经营期限为2年。若是说等到资本金全资到位后,就可换取新的有效期为 10年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的有效期跟税务登记证和代码证等相关证件是一致的,如果没有续期的话是不可以买发票的,但可以交税申报。税务登记证没有期限,执照到期了,换新 的,到税务局备案就行。
3、营业执照到期必须续期,否则公司年检等工作将无法进行。
以上就关于不同主体的营业执照期限问题,喜欢的朋友可以点赞收藏哦。
目前注册个体户的朋友非常多,也有很多人在注册后就不使用了,要记住,营业执照一旦不使用,建议最好去注销,下面薯片企服就针对这个问题,给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朋友普及下注销流程。
1、首先到国税局拿一份表格,根据国税要求填写、签字、盖章,发票缴销,补税后,国税局会收回国税登记证,并给您一张国税注销通知书。
2、拿着税务注销通知书,到地税局领取表格。补税后,会收回税务登记证,并给您一张地税注销通知书。
3、持有两份通知书,去销个体户。
4、领取通知书后到工商部门领取表格,交回工商部门,工商部门将收回营业执照。
注销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3、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4、个体户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个体户创业也不容易,能盈利是好事,经营不善也要做好店铺的善后工作。如果对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上还有不理解的地方,也可以登录薯片企服平台进行详细了解。
新办企业办理了“新办纳税人套餐”后,需要对财务及办税人员信息采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
而对于需要开具发票的新办纳税人,通过“新办纳税人套餐”办理票种核定后,就可以领用税务ukey和发票来开具了。
这些涉税业务该怎么办理,来了解一下吧。
一、办税员信息采集
新办纳税人套餐办理完成后可使用社会信用代码及初始密码aa+识别号后八位,登录电子税务局。
新办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需要采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务)、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发票领用人的身份信息。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务)、财务负责人的信息由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后,信息共享传递到税务机关,纳税人办理信息确认业务时做好确认就可以了,办税员、发票领用人的身份信息需要另外做实名采集。
1.新增办税员的电子税务局操作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实名关联关系维护】,点击【新增办税人】并填写信息,保存提交后即时办结。
(点击查看大图)
2.新增发票领用人的电子税务局操作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实名关联关系维护】,点击【新增发票领用人】并填写信息,保存提交后,等待审核。
(点击查看大图)
二、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
新办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业务。
电子税务局操作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填表—保存—档案采集—提交,等待审核。
(点击查看大图)
三、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新办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号或者其他存款账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全部账号。
电子税务局操作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填表—保存—档案采集—提交,即时办结。
(点击查看大图)
四、税务ukey的领取和开票软件下载下载
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向税务机关免费申领税务ukey。
新办纳税⼈⾸次申领发票可通过电⼦税务局、办税⼤厅免费领取税务ukey,通过增值税电⼦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 (税务ukey版)开具增值税发票。选择线上渠道申领税务ukey还可享受免费邮寄送达服务。
那么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如何下载安装?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点击“相关下载”,依次下载下列文件按提示步骤完成开票软件安装。
①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
②税务ukey数字证书驱动
③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
找到“开票软件”栏目点击“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进行下载,保存到电脑桌面(根据需要可一并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解压安装包,双击运行安装,点击“立即安装”,根据提示直至安装完成。桌面生成开票软件“票”字图标快捷方式,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就安装成功了。
(点击查看大图)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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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开票操作指南哦!
实际这个思想是很危险的,注册公司后如果不做税务登记,无论是否正在经营,都是违法的!
我国税法规定:按照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工商领取营业执照后30天内,需要到税务局进行税务核定,超过30天未进行税务备案将受到罚款,次月要进行记账纳税,超过三个月企业未进行记账报税将会进入税务黑名单。
1、不按税务局的规定时限纳税申报的,情节较轻的,除补缴税款外,税务权机关将对企业处以每月200~2000元以上的罚款,如果超期更长的,将还会罚款2000~1万以上,对于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将更具情节严重程度,出于相应的更高金额的罚款
2.进入税务黑名单:超过三个月未进行记账报税,将会被税务纳入黑名单中,移除黑名单需要补齐罚款。
3.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将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法人股东不能贷款买房,出境,不能领取养老保险,子女不能考公考事业单位
5.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高铁
6.不能再次注册和投资公司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北京易代帐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欢迎有注册北京公司、北京注册地址、北京变更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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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公司注销大家都会抵触,但这也是不得不提的问题,不是任何一个成立的公司都可以大展宏图,有些企业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最好导致共你说无法继续经营下去,这时候就要用上公司注销了。公司注销已经是被公认了的难,公司注销之所以难税务就占一大半,我们在公司注销之前先看看税务注销的流程有哪些?
一、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
顾名思义,向工商税务机关申请简单注销的纳税人,只要符合没有办理涉税事项和涉税事项、不开发票、没有税款(滞纳金)的条件,就可以免征税服务。这项服务大大降低了企业注销的难度。
二、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全面注销的,税务机关在办理注销手续时,应当进一步执行限期关闭规定。
纳税人未处于税务稽查状态,没有拖欠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纳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务管理专用设备,不诚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化即期清算服务,即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时,如果有信息不完整,但可以作出承诺,税务机关可以立即签发清税凭证。
虽然公司的注销很简单,但是它不能任意注销,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都注册了,所以你不能想注册,想注销,在注销之前有很多规定。
公司宣告破产或者分立、合并、解散的,经工商税务机关依法查处并责令关闭,可以选择撤销。所以,确定工商税务方面没有任何的问题再去工商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否则一样注销不掉。
三、税务注销简化服务
它简化了取消的信息。对于实名纳税人,他们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在税务大厅里设立了一个特殊的取消窗口。优化了内部工作的流程和责任到人的分配制度,创新的工作方式,能够及时的处理纳税人各式各样的问题。
公司注销麻烦,税务注销就占一多半,所以在公司成立后就一定要处理好公司的税务,这样企业可能会越走越远的,即使经营不下去了,在注销的时候也不会太麻烦。最后提醒各位,如果公司不经营了请及时注销公司千万不要置之不理,不然可是摊上大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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