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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税收及关税政策(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02 17:44:03 热度:2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收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法国税收及关税政策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法国税收及关税政策

【第1篇】法国税收及关税政策

法国人有一句俗话:“只有死亡和纳税是不可避免的。”

法国在许多方面都是要纳税的。除了地价税外,还有居住税、汽车道路税等。另外所有的商品及服务都会加上百分之二十的加值税,也就是说一件定价120元的上衣,其中20元会进入国库,连每月的电话费和水费都得再加上百分之二十的加值税。你如果在法国买一台彩色电视机,几个月后收到一张国税局寄来的电视税通知单,就会发现在法国看电视居然要交税!税法规定,拥有彩色电视机的人每年要付给政府约110美元的电视税。在全球股市投资热潮中,法国炒股族人数至今仍偏低,有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证券交易所得税高达百分之二十。

法国更有世界上罕见的财富税。凡居住在法国境内的居民,所拥有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约达66万美元以上的,每年得交财富税,财富愈高税率就愈高。

位于法国南部的摩纳哥王国是欧洲著名的免税天堂,吸引了许多名流富商定居于此。法国政府精明得很,多年前即与摩纳哥签订协议,定居在摩纳哥的法国公民仍得向法国政府交税。

那么,法国国库收入都用在哪里?法国税收是“劫富济贫”,多半用在社会福利上。

法国将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行列,3岁以上的小朋友一律上免费幼儿园,至于3岁以下的幼儿,政府每月给120美元的保姆津贴,让上班妈妈无后顾之忧。凡有两个以上孩子的家庭,每月还可领育儿津贴,直到孩子18岁为止。

【第2篇】美国税务局年收入

地球上有三个最愚蠢、最白痴、最作死的行为:

第一, 在俄罗斯禁酒。

第二, 在中国贩毒。

第三, 在美国逃税。

在世界各国眼里,俄罗斯是一个嗜酒如命的国家,一旦禁酒就会发生剧烈的社会震动,中国是世界上禁毒最严的国家,管你是墨西哥毒贩还是金三角毒枭,来了就必须给我做良好市民。

这两个事做不得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但在美国逃税为什么能和他们相提并论?估计知道原因的人就不多了。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走近美国历史上最神秘的机构——美国国家税务局(irs)。

01

辉煌的战绩

很多人以为fbi(美国联邦调查局)和cia(中情局)是美国最神秘的机构,其实最让人闻风丧胆的还是美国国家税务局,因为一旦你惹上了这个机构,不管你是天王巨星、美国总统,还是名震一方的黑帮大佬,你一定会被追杀到底。

比如说美国著名的黑帮教父阿尔·卡彭。

他在1929年情人节那天策划了一场黑帮火并,趁着对手在基地聚会的档口,他让手下伪装成警察,拿着机枪和冲锋枪冲进了基地,短短十几分钟之内,开枪打死了322人。

事发之后全美震惊,美国总统胡佛亲自下令要不惜一切代价消灭这个臭名昭著的犯罪集团,但美国警察查了整整10个月,不仅没有找到一丝证据,甚至连凶手是谁都不清楚。

尽管全美国都知道是阿尔·卡彭干的,但就是找不到任何证据。

胡佛勃然大怒,勒令所有情报和警务部门不管用什么手段都要把阿尔·卡彭送进监狱里。

▲胡佛

最后美国法律部门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能被迫请irs出马。

irs接手案件之后,非常厚道的按流程办事,既然他们是税务局,那就要干查账的事,至于黑帮大佬有没有杀人,他们压根不在乎。

所以他们私下里派了一个探员去阿尔·卡彭的团队里卧底了整整三年,最后拿到了一个有阿尔·卡彭亲笔签名的账本,坐实了阿尔·卡彭逃税的事实。

凭借这个账本,irs把卡彭的黑帮查了个底朝天,逮捕了卡彭和其手下69名黑帮高层,并指控他们合计2.5万年的有期徒刑,最后卡彭在狱中被整的精神失常,出狱没几年就一命呜呼。

临死前他留下了三条著名的教训,被美国所有黑帮视为金科玉律:

1.重机枪比冲锋枪好使。

2.要按时向联邦政府纳税。

3.一定要戴套。

有这个案例在前,美国所有人都不敢偷税漏税。

2023年,天王巨星迈克尔杰克逊去世,他的继承人向国税局上报了700万美元的遗产,irs直接表示绝不止这么点,要求继承人立马按照真实金额上报,否则后果自负,听闻消息,继承人吓得立马缴纳了5亿多美元的税款,另外再加上2亿的罚金,11亿美元的遗产只剩下1/3。

还有《刀锋战士》的主演韦斯利·斯奈普斯,伪造账目长期偷税漏税,最后被irs点名,直接判处了有期徒刑3年,事业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不仅是黑帮和明星怕国税局,就连美国总统对他们都非常畏惧。

2023年,《纽约时报》曝光称特朗普在过去15年没有缴纳过一分钱的个人所得税,气得特朗普破口大骂,说他们全部都是假新闻,但聊到irs时,特朗普只敢小声bb,我真的缴了税,我的纳税申报单已经被审核了很长一段时间,(美国国税局)对我很不好,他们对我很不好。

你看看,一向大嘴巴随意开炮的特朗普都不敢对irs出言攻击,由此可见他们有多强的威慑力。

但这还不是最离谱的,最离谱的是,美国的毒贩、妓女、贪官都会非常自觉地申报税款。

在每年年底的时候,irs都会非常友善的提醒所有美国人,请不要忘记申报来自赃物和非法活动的收入。

然后毒贩、妓女、贪官们就会齐刷刷地把这一年自己的非法所得收入统统上报上去。

是不是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以我们中国人的思维去看这件事,这不就相当于投案自首嘛!哪有这么傻的人!但这种魔幻的事情,每一年都在美国不断上演,就连打劫“0元购”的美国人,都会把自己抢到的收入申报个税。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因为你自觉上报了灰色收入,irs不仅不会举报你,还会为你保密,他们只要钱,给钱就相安无事,但如果你胆敢不交税,那100%会被查的底朝天,最后只能锒铛入狱。

很多人可能不信邪了,你不就一个税务部门嘛,我干啥你都清楚?不交你还敢强制催税还是咋滴?要明白这个问题,你得先搞清楚irs成立的背景。

02

强大的背景

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税务机关不一样,美国的国税局背景强大到离谱,具体有多强大,我这样和你说你就明白了,美国这个国家有三支武装力量,一支是所有人都知道的美军,另一支是国民警卫队,最后一支就是美国国税局的武装部队,这三支部队都拥有美国最先进的武器,拉出去随便吊打一个中型国家。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irs是在美国南北内战时期成立的,当时前方战事吃紧,财政入不敷出,有很多农场主、工厂主偷税漏税,甚至直接暴力抗税,他们能组织起上千人的武装力量阻止美国联邦政府合法收税,在这种情况下,普通的警察已经不管用了,为了快速补充财政收入,美国总统林肯下令给与税务部门“武装讨税”的权利。

所以成立之后的美国国税局拥有当时美国最尖锐的武装力量,谁不给钱,就直接带着军队踏平之,而且只要他们怀疑你的账目有问题,不用任何证据就可以直接冻结你的所有账户,除非你能拿出自己合法纳税的全部证据,不仅如此,他们还有自己的监狱、法庭、律师、情报部门,只要他们盯上了你,那就有一百种方式让你乖乖纳税。

这哪里还是一个税务部门啊,简直就是享有法外特权的国中之国,所以即便是位高权重的特朗普都不敢轻易得罪他们。

如果要进行一个类比,美国的国税局,有点像中国明朝时期的“西厂”,而且是加强版的西厂,fbi、cia破不了的案由我irs来破,还有,你听好,fbi、cia不敢杀的人我杀,fbi、cia不敢管的事我管,一句话,fbi、cia管得了的我要管,fbi、cia管不了的我更要管,先斩后奏,皇权特许!这就是irs,够不够清楚?

为什么富兰克林说 :世上只有死亡和纳税是不可避免?

为什么美国人宁可打劫“0元购”也绝不逃税?

为什么美国的妓女、贪官、毒贩都会按时纳税?

就是因为美国的税务部门权力实在是太大了。

不过根据我查到的案例,美国的顶级资本家irs依然管不了,因为他们有一万种避税的方式,比如亚马逊的创始人贝索斯,他持有大量亚马逊的股票,却只给自己发8万美元的年薪,从收入来看,他只是普通中产的收入水平,还有比尔盖茨,他会通过慈善捐款的方式合法规避税务,irs虽然权力巨大,但也不能无理由抄家。

所以美国的贫富差距还在不断拉大,如今已经到了1%的人掌握了国家80%财富的地步,这就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缺陷所在。

毕竟,一个由资本家控制的国家,又怎么可能真的对资本动手呢?

【第3篇】我国税收征管模式一员

2023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疫情反复摧残、经济下滑、中美贸易战,全国人民都比较艰难。岁末年初,温故知新。适逢年终关账及来年汇算清缴工作准备之际,我们需重点“反思”2023年企业面临的各种“税务雷区”如何避免?展望2023年的税改趋势,哪些是与企业密切相关的,要提前做好什么准备?

早在2023年的年初的时候,国税局办公厅的主任就曾经提出了三个进一步:进一步强化精准性监管;进一步强化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和联合惩戒力度。

2023年最高检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截至2023年8月底,全国企业合规案例累计3218件,相比2023年4月底4个月增加2229件,虚开合规案件约1000件,涉税合规案件约2000件。

在2023年相信大家也已经感受过了,税务稽查的严格,特别是对于那些还在不合规操作的企业,请一定要小心了!

一、金税四期能改变什么?

我国从1994 年开始启动“金税工程”建设,目前已经进入到四期阶段。按照官方的口径,金税四期的开发将于2023年年底完成。“金税四期”的启动,是财政政策在“稳增长”和“债务持续性”间选择平衡,在保障财政支出力度的同时,财政纪律和效能也不容忽视,未来,税收数字化将不断加强。随之而来的影响就是自2023年开始,税收管理的政策一定会发生巨大改变。2023必是严查狠打的一年。“金税四期+严征管”的背景下,企业该何去何从?

其实“金税四期”并不神秘,老板们可以向身边从事财务的朋友打听下,它只是一次对目前金税三期系统的升级,以实现对“非税业务”的全面监控。

“金税三期”是以票控税,查账先查票,查案先查票,查税先查票。“金税三期”系统会把这些进进出出的发票按照轨迹进行系统分析,通过上下游的业务比对,来判断风险。

而“金税四期”是“以数治税、以数控税”,也就是大数据来治税,同时将非税业务纳入分析监控的范围之内,业务更加多元化。在信息共享方面,“金税四期”同时搭建了与各部委,包括人民银行,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之间的信息共享与核查。企业更多的数据将被税局掌握,监控也呈现全方位、立体化,以后想在税务上动“歪脑筋”更加行不通了。

二、2023税收征管方向

2023年税务系统将完成的“三个转变”:

1)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经验式执法到科学精确执法转变。

2)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到精细化、智能化、 个性化服务的转变。

3)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以票管税到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的转变。

简单来说,税务监管更加精准,更加智能化。除此之外,2023年金税四期肯定会完成升级测试上线,到那个时候,企业再想动歪脑筋肯定是行不通了!因此可以说,2023年将是税务局严查的一年,对于涉税违法的企业,可要小心了~

税务局虽然管理税收,但也会优先照顾到税收。根据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笔者认为2023年税收征管形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智慧税务建设继续推进。

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同时越来越多的业务可以网上办理,很多业务可以跨地区甚至全国通办,流程会越来越简化,需要材料会越来越少。

2023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

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

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2、全电开票,将成为电票行业的老大

作为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的金税四期之核心---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将获得突破性进展。自从2023年12月1日第一张全电发票开出以来,目前在上海、广东、内蒙、四川试点开具,受票为全国。相信,这一步伐2023年将会加快。目前由于还处于试点阶段,所以没有很多的全电票。一旦到了合适的时间,全电动的销售将会风靡全世界。金税四期的对比,智慧税务的实施都将依靠电子发票。

3、税务大数据的不断优化,持续推进。目前从一些公开通报的税案中,或多或少地可以感受到税收大数据的威力了。伴随未来科技的进一步发展,税收大数据将在更多层面会进行应用,届时很多企业可能在税务局面前就真的是“透明”的了。

4、各部门加强协作,加强各部门间的合作,信息共享深化和改进了情报交流的体制。年底国务院例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巩固打击成果,不断深化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加强协调配合,顺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查狠打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不让税费支持政策'红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切实保护守法经营企业正当利益。为维稳经济,营造公平税收环境,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必将对企业的涉税违法行为“严征管”!

5、执法精准度将进一步提高,借助大数据分析工具,税务执法的精准度将进一步提高。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

6、税务监管和稽查方面将重点依托互联网和信用分别构建“互联网+监管”“信用+风险”监管体系,以票管税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以数治税”。这种变化非常的关键,税务部门可以通过税务数据,进行精确的监控,公司的财务、税务、银行、房产、社保等等,都可以通过数据进行交互比对,一旦出现什么异常,就会被发现。

7、金税四期上线,企业一户式,个人一人式智能归集,智能管理。

8、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税务监管,重点打击偷税、漏税、骗税、逃税等行为。2023年曝光了不少诸如明星、网红、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的税务稽查通报案件,以及诸多针对重点行业,诸如电商行业、医美行业的专项稽查行动,诸如股权转让、留抵退税、虚开发票的专项稽查行动。未来,上面这些群体、行业和事项仍然会是重点稽查的方向。

9、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依托税务网络可信身份体系对发票开具、使用等进行全环节即时验证和监控,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

9、税费服务将更加优质高效,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办税缴费负担切实减轻;“非接触式”办税服务面将进一步扩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将更好地得到保护。

三、金税四期下企业应该如何应对?

金税四期正在到来,现在税务稽查的力度达到前所未有的严格!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大家只有了解税务局的稽查思路,才能有的放矢,知道哪里是企业被稽查的重点,才能有针对性的对企业进行整改。

现在大多数企业主,一定要改变一个观念,就是别想搞偷税漏税,必须要据实申报和纳税,否则就会给自己企业埋下定时炸弹。现在国家小微企业政策、税收优惠的政策那么好,非要去搞虚开、买卖发票等乱七八糟的东西,那是自己玩自己,终会把自己玩进去。微娅就是前车,看你鉴不鉴。

我们一直提倡税务规划,是让企业认清风险,看清形势,绝不能胡搞。只有正确运用国家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才是当前形势下,唯一正确并持久的方式。最严税收征管环境下,如何独善其身?

1、做好企业财税风险自查

不管是过往还是现在,尽快排查公司存在的潜在风险(两套账,收入隐瞒、虚开发票、成本虚提,税款少报等),对于遗留问题和风险拿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不要再拖延。税务局是最喜欢秋后算账的,有的企业5年、10年前的财税问题都被揪出清算的。

2、建立合规的纳税管理模式

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业务模式,搭建适合自己的纳税管理的标准、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把希望寄托在专业系统上,而不是寄托在某一个人身上,未来我们在合规的大背景下,要搭建合规的纳税管理模式。

3、依托专业的财务团队

这一点对于对于大部分发展中的企业来说是最重要的,但很多老板又忽视了这一点,主要原因是认为没有查到头上,何必花这个成本。引入外部更专业的财税专家,虽然这看似花成本,但是成本最低的,而这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试错成本,同时能够帮助企业在最短的时间里面打造最好的效果,把遗留问题的风险降到最低。

【第4篇】我国税收情况报告

何振华 朱颖 熊玫

近日,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印度南部城市班加罗尔举行,这是印度担任二十国集团轮值主席国后举行的首次部长级会议。会议讨论了全球经济形势、可持续金融、金融部门改革与普惠金融、全球卫生、基础设施投资、国际税收等议题的全年工作安排。根据近年来的惯例,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经合组织”)秘书长在会前都会向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提交税收报告,这个报告也被业内视为国际税收改革的风向标。

2月24日,经合组织在其网站发布了《经合组织秘书长提交给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的税收报告》,透露了该组织向二十国集团汇报的六件税收大事在2023年特别是自2023年10月以来取得的进展。这些大事包括:“双支柱”方案、税收与发展、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税收与犯罪、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实施以及碳减排方法包容性论坛。

“双支柱”方案落地前的技术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包容性框架的优先事项仍然是推进“双支柱”方案落地,以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

关于支柱一,2023年10月会议以来,包容性框架在2023年11月至2023年1月举行了三次公众咨询。《关于支柱一金额a的征管和税收确定性方面的进展报告》的咨询已于2023年11月结束;《关于取消数字服务税和其他相关类似措施的多边公约草案》的咨询已于2023年1月结束;《支柱一下与转让定价规则简化有关的金额b设计要素》的咨询已于2023年1月结束。这些咨询共同推动了支柱一技术工作的进展,并使公众和利益相关方对金额a的设计及其实际操作有了更深了解。由于谈判目前处于关键时刻,经合组织期望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继续支持并愿意妥协,以便在2023年年中之前及时达成支柱一多边公约供签署。

关于支柱二,全球最低税现已成为现实,所有27个欧盟成员国以及英国、瑞士、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其他许多国家都在推进立法。2023年12月18日,非洲税收管理论坛发布了支柱二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下《起草国内最低补足税立法的建议方法》,被认为是全球首份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下关于国内最低补足税的立法范本。2月2日,包容性框架发布《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达成共识的征管指南》,以协助各国政府实施全球最低税。该指南的发布和最近已经结束公众咨询的《安全港和处罚免除: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全球反税基侵蚀规则信息报告》一起,标志着支柱二剩余技术工作的完成。

2023年1月,经合组织发布了一份最新的经济影响评估报告,显示支柱二预计每年将带来约2200亿美元的全球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比之前预估的1500亿美元多了约700亿美元。支柱一预计每年将约2000亿美元利润的新征税权分配给市场辖区,比之前评估的1250亿美元利润多了约750亿美元。

经合组织秘书长提请各国财长和央行行长注意:当前,各国落实“双支柱”已经迫在眉睫,因此提高包容性框架成员实施“双支柱”的税收能力,现在更为紧要。

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能力建设工作持续推进

确保发展中国家顺利参与“双支柱”方案谈判及实施,提升这些国家税务官员专业能力至关重要。2023年,经合组织开展的培训活动的一个关键领域是确保发展中国家税务官员获得“双支柱”方案的权威信息,来自超过155个辖区的5000多名税务官员参加了38场现场培训活动,来自205个辖区的14000多名官员使用了“双支柱”方案视频课件。经合组织还与非洲、亚太、拉丁美洲和加勒比、东欧和中亚的区域税收组织合作,组织了三轮区域咨询,有超过145个辖区的1900多名税务官员参加。这些咨询旨在解决国际税收问题,重点关注各国税务人员和政策制定者所面临的优先议题,包括“双支柱”解决方案以及一系列其他国际税收问题。此外,经合组织积极实施无国界税务稽查项目,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派遣经验丰富的税务专家,就当前的调查案件和相关的国际税收问题提供实际的、亲身的援助。到目前为止,无国界税务稽查项目跨越54个辖区,其中58个计划已经完成,54个计划正在进行,包括21个南南计划。

提高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2023年,经合组织主办的税收透明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以下简称“全球论坛”)在推进二十国集团关于国际税收合作和自动交换信息的议程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根据二十国集团授权,全球论坛继续监测应要求交换信息和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标准的有效实施。2023年11月,全球论坛发布了巴巴多斯、英属维尔京群岛、冰岛、以色列、科威特、马尔代夫、摩洛哥、斯洛文尼亚、南非和土耳其10份税收透明度和应要求交换信息的新同行评审报告,各辖区在实施应要求交换信息标准方面获得了最新评级。结果表明,获得不满意评级的辖区均能认真对待向其提出的建议,并采取行动改善其对标准的遵守情况。全球论坛发布的《2023年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同行评审》报告显示,100多个实施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标准的辖区均有进步。

2023年11月,在西班牙塞维利亚举行的全球论坛全体会议上,与会代表对二十国集团主席对有关经合组织《加密资产报告框架》和《对共同报告标准的修订》的工作总结表示欢迎。全球论坛将建立承诺和监督程序,以确保这两项标准能在相关辖区广泛实施。

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最低标准实施顺利

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的实施继续取得稳步进展,特别是四项最低标准的落实更是得到有效推进。在第5项行动计划——“打击有害税收实践”领域,自同行评审开始以来,有害税收实践论坛已经评审了300多项税收优惠制度和12个低税辖区的实质性活动标准的立法。2023年1月,有害税收实践论坛对这12个国家和地区的实质性活动标准的立法在实践中的有效性进行了第二次年度监测,结果显示12个低税辖区均取得进展。在第6项行动计划——“防止税收协定滥用”领域,《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多边公约》已涵盖了100个辖区和大约1850个双边税收协定。在第13项行动计划——“国别报告”领域,已经有100多个辖区建立了国别报告国内法律框架,共有87个辖区签订了多边或双边主管当局国别报告交换协议(一些辖区的最终立法已获批准),约100个辖区已就其保密性和数据保障进行了评估。在第14项行动计划——“相互协商程序”领域,尽管疫情造成了重大干扰,但该项行动计划最低标准的同行评审监测仍有增无减。2023年9月,最新同行评审报告发布,显示了13个辖区(阿鲁巴、巴林、巴巴多斯、直布罗陀、格陵兰、哈萨克斯坦、阿曼、卡塔尔、圣基茨和尼维斯、泰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越南)为遵守最低标准所作出的努力。至此,在现有评估方法下对所有受评审辖区的第14项行动计划同行评审程序已经完成。

打击税收犯罪国际合作计划得到有效推进

2023年6月,经合组织部长理事会会议批准了打击税收犯罪的10项全球原则,这是首个打击税收犯罪的全球标准,规定了有效预防、发现、调查和起诉税收犯罪以及追回这些犯罪所得所必需的十项基本法律、体制、征管和操作框架,标志着打击税收犯罪国际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经合组织正在与包括二十国集团成员在内的广泛辖区接触,鼓励那些尚未这样做的辖区对照10项全球原则进行自我评估并予以改进。

经合组织在支持各国提升打击税收犯罪和非法资金流动的能力建设方面也取得显著成效。2023年,有600多名学员参加了该组织下辖的国际税收与金融犯罪调查学院的培训活动。

经合组织打击税收犯罪和其他犯罪工作小组正在积极推进一项国际合作计划,包括加强打击跨境税收违法行为、资产追回、兜售激进税收筹划方案、滥用加密资产、有组织的货物劳务税欺诈等涉税犯罪行为。

成功举办首届碳减排方法包容性论坛大会

2023年11月,经合组织发布了《温室气体排放定价:将气候目标转化为气候行动》报告,该报告是应二十国集团要求而编制,也是经合组织计划发布的碳定价和能源税系列报告的第一份报告,报告强调了经合组织正在将三个不同的政策团队(环境、经济和税收)聚集在一起,推进各国温室气体减排经验互学互鉴。当月,经合组织秘书长在提交给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的税收报告中指出,正在筹建碳减排方法包容性论坛,帮助不同国家——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平等地参与碳减排。

2月9日至10日,经合组织碳减排方法包容性论坛首次大会在法国巴黎召开,代表103个国家和地区以及9个国际组织和其他组织的607名高级官员参会。在首次大会上,来自参与国的气候、税收和结构性经济政策界的高级和技术级代表审议了碳减排方法包容性论坛的拟议职权范围和治理安排,并开始讨论碳减排方法拟议技术工作所引起的一系列实质性问题。会议确定了碳减排方法包容性论坛在初始阶段两大工作重点,分别是绘制各国的减排政策路线图,以及采用一致的方法来评估各个国家层面的政策影响。

本次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结束时,发布了《二十国集团主席总结和成果文件:首次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该成果文件中就上述国际税收改革问题进行了回应,其中特别强调二十国集团仍然致力于迅速实施“双支柱”国际税收改革方案。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3月14日b1版。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杜伟 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5篇】消费税国税局征收的

美国国税局6月24宣布,它已经为121种应税物质规定了税率,这些物质需缴纳《国税法》(代码)第4671(a)条规定的超级基金化学消费税。

应税物质是指法规第4672(a)(3)条或2021-66号通知中列出的物质。以后可能会从应税物质清单中添加或删除物质。

具体而言,该法案对应税化学品的制造商、生产商或进口商销售或使用应税化学品企业征收消费税。

应税物质

每吨税率 (单位:美元)

1,3丁二醇

7.28

1,4丁二醇

4.68

1,5,9-环十二碳三烯

9.74

2-乙基己醇

7.16

丙烯酸2-乙基己醇

7.34

丙酮

20.06

乙炔黑

10.52

丙烯酸树脂

5.65

甲基丙烯酸树脂

14.94

丙烯腈

9.38

己二酸

6.13

己二腈

8.57

烯丙基氯

10.38

α-甲基苯乙烯

9.93

硝酸铵

1.49

苯胺

9.40

苯甲醛

8.47

苯甲酸

7.31

双酚a

10.23

丁醇

6.31

丙烯酸丁酯

6.84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12.15

四氯化碳

10.62

氯化聚乙烯

10.25

氯仿

10.51

铬酸

4.37

异丙苯

9.74

环十二烷醇

9.05

环己烷

10.02

十溴二苯醚

17.99

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

7.37

二乙醇胺

6.01

双酚-a二缩水甘油醚

13.86

二异丙醇胺

12.76

对苯二甲酸二甲酯

5.91

2, 6-萘二甲酸二甲酯

6.81

己二酸二正己酯

8.23

二苯醚

13.73

二苯胺

10.28

环氧氯丙烷

12.89

丙烯酸乙酯

4.09

非饮料用乙醇

5.94

氯乙烷

4.52

乙基甲基酮

7.60

乙苯

9.74

二溴化乙烯

9.03

二氯乙烷

6.62

乙二醇

4.38

环氧乙烷

6.23

铬铁ov 3 pct碳

4.83

铬铁nov 3 pct

4.83

六溴环十二烷

9.11

六亚甲基二胺

8.93

乙酸异丁酯

4.47

间苯二甲酸

6.23

乙酸异丙酯

4.54

异丙醇

6.82

线性α烯烃

9.74

马来酸酐

5.75

三聚氰胺

4.28

丙烯酸甲酯

5.39

甲基氯仿

6.37

甲基异丁基酮

23.65

甲基丙烯酸甲酯

14.75

二氯甲烷

10.33

一氯苯

10.12

单乙醇胺

5.96

单异丙醇胺

11.74

氧化镍

7.03

乙酸正丁酯

4.47

乙酸正丙酯

3.37

尼龙6,6

8.67

邻二氯苯

10.35

邻硝基氯苯

7.49

对二氯苯

10.35

对硝基氯苯

7.49

对硝基苯酚

8.59

季戊四醇

3.86

全氯乙烯

10.89

苯酚

12.47

酚醛树脂

9.86

五硫化二磷

2.49

三氯化磷

6.21

邻苯二甲酸酐

7.01

聚对苯二甲酸 1,4 丁二醇酯

7.21

聚(丙)二醇

10.38

聚(丙烯/乙烯)乙二醇

8.84

聚(丙氧基)蔗糖

2.04

聚(丙氧基/乙氧基)蔗糖

2.57

聚α烯烃

11.37

聚丁二烯

9.74

聚异丁烯

9.74

聚丁烯

9.74

聚丁烯/乙烯

9.74

聚碳酸酯

10.84

聚乙烯树脂

9.74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颗粒

6.82

聚丙烯

9.74

聚丙烯树脂

9.74

聚苯乙烯均聚物树脂

9.93

聚氯乙烯树脂

7.46

丙醇

5.47

丙二醇

10.38

环氧丙烷

13.60

苯乙烯

9.93

丁苯胶乳

9.84

合成线性脂肪醇乙氧基化物

7.12

合成线性脂肪醇

9.29

对苯二甲酸

6.23

四溴双酚a

14.79

四氯苯酐

8.95

四氢呋喃

5.78

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10.85

甲苯二胺

9.18

三氯乙烯

10.79

三乙醇胺

6.04

三异丙醇胺

12.84

三羟甲基丙烷

4.63

尿素

3.01

醋酸乙烯酯

3.83

氯乙烯

7.46

【第6篇】国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规定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9)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个人福利;

会计上不确认收入(注:可对比满足收入的5个条件理解,即1.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2.不再继续管理和控制3.能可靠计量收入金额4.能流入经济利益5.能可靠计量成本)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第7篇】地税和国税税收划分

我们提到了财政承包制度。这种制度会带来地方变得越来越有钱,而中央政府就变得越来越穷的问题。中央财政出现了两个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国家财政收入、国家财政收入/gdp)急剧下降的问题。

中央政府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做出了“分税制”改革。

分税制改革把中国的税收分为三类:

只交给中央的中央税,比如关税、消费税等

只交给地方的地方税,比如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

中央和地方分成的共享税,比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非央企的企业所得税等

那么谁来负责征收这些税呢?

设立国税和地税两个部门。

国税归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下级税务部门的机构、编制、经费和干部升迁归上一级税务部门管理。

地税归当地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地方税务部门的机构、编制和经费归地方政府管理。

分税制改革中最重要的就是增值税,增值税占到全国税收收入的25%。在改革之前,增值税是完全的地方税。改革后,中央要拿走75%,这触及地方的利益太多。

分税制改革的阻力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在原来过的非常舒服的广东省。原来的增值税是地方税,但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要拿走增值税的75%,这让广东省大为不满,最后还是朱镕基总理亲自去广东,才把这项改革谈妥。

除了增值税,分税制改革还动了企业所得税的奶酪。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第二大税种,2002年改革之前,企业所得税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上缴。也就是说,央企交给中央,地方企业交给地方,而地方企业比中央企业多,所以大部分的企业所得税都给了地方。所以地方政府有非常的动力创办价格高、利润足的企业,比如各种烟厂和酒厂。所以我们经常能看到,在上世纪90年代,很多地方只喝本地牌子的啤酒,只抽本地牌子的烟。这种地方保护主义非常不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也会地区间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

国税和地税的分开带来很大麻烦,比如纳税人要跑两个部门,两个部门税收政策不一致该听谁的,有两个税收部门来执法等等问题。

为了解决国税和地税的问题,2023年,分立了24年的国税和地税再次合并。

分税制改革有什么作用呢?

分税制改革彻底扭转了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下滑的趋势,大大增强了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保障了国家重点基础建设的实施,为后来中央应对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和512汶川大地震都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当然分税制也彻底改变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模式。因为分税制让地方政府的收入降低,但是地方政府还是要为地方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基础民生负责。所以,“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应运而生。

关于土地财政,请期待下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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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中国泰国税收协定

泰国一直被视为东盟地区的重要据点,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海外投资者,在泰国的中企也与日俱增。在日前举办的投资泰国研讨会上,盈科外服泰国负责人马军表示,中企走进泰国需树立税收先行的理念,重视并了解主要税务政策,积极做好应对。

《税法典》是泰国关于税收的主要法律。根据规定,外国公司与泰国公司同等纳税。泰国对于所得税申报采取自评估的方法,对于纳税人故意漏税或者伪造虚假信息逃税的行为将处以严厉的惩罚。目前泰国的直接税有3种,分别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石油天然气企业所得税,间接税和其他税种有特别营业税、增值税、预扣所得税、印花税、关税等,泰国并未征收资本利得税、遗产税和赠与税。

其中,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投资者最需要详细了解的。

据马军介绍,在泰国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须依法纳税,纳税比例为净利润的30%,每半年缴纳一次。基金、联合会和协会等则缴纳净收入的2%至10%,国际运输公司和航空业的税收则为净收入的3%;未注册的外国公司或未在泰国注册的公司只需按在泰国的收入纳税;正常的业务开销和贬值补贴,按5%至100%不等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扣除;对于拥有其他公司的股权和在泰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所得红利全部免税,但要求持股人在接受红利之前或之后至少持股3个月以上;企业研发成本可以作双倍扣除,职业培训成本可以作1.5倍扣除;注册资本低于500万铢的小公司,净利润低于100万铢的,按20%计算缴纳所得税;净利润在100万至300万铢的,按25%计算缴纳;在泰国证交所登记的公司净利润低于3亿铢的,按25%计算缴纳;设在曼谷的国际金融机构和区域经营总部按合法收入利润的10%计算缴纳。

泰国增值税率的普通税率为7%。任何年营业额超过120万泰铢的个人或单位,只要在泰国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都应在泰国缴纳增值税。进口商无论是否在泰国登记,都应缴纳增值税,由海关厅在货物进口时代征。

“免征增值税的情况包括年营业额不足120万泰铢的小企业;销售或进口未加工的农产品、牲畜以及农用原料,如化肥、种子及化学品等;销售或进口报纸、杂志及教科书;审计、法律服务、健康服务及其他专业服务;文化及宗教服务;实行零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出口货物、泰国提供的但用于国外的劳务、国际运输航空器或船舶、援外项目下政府机构或国企提供的货物或劳务、向联合国机构或外交机构提供的货物或劳务、保税库或出口加工区之间提供的货物或劳务。”马军表示,当每个月的进项税大于销项税时,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在下个月可返还现金或抵税。对零税率货物来说,纳税人总是享受退税待遇。与招待费有关的进项税不得抵扣,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作为可扣除费用。

据了解,泰国的公司所得税款征收期以半年为基准,第一次在年度会计期间的前半期,法人应从当年会计年度前半期截止日起2个月内填写报表申报纳税;第二次在当年会计年度后半期终了日起150天内填写报表申报纳税。雇主须从其雇员薪金中扣除个人所得税。

而泰国政府对报税方式和渠道无硬性规定。但泰国的公司所得税申报比较复杂,计算比较繁琐,因此公司一般都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准备申报材料,帮助企业处理申报工作。

马军建议,企业在申报期限之内自行或委托有资格的会计师填写报税表格,准备所需相关材料,然后呈递至当地税务部门,缴纳税金。公司报税所需文件包括:申报税务表格;经过有资格的审计师确认的公司的账簿(收支明细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以及其他一些要求出具的相关文件。

来源:中国贸易报记者 钱颜

投稿/建议:geyan@ccpit.org

【第9篇】我国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在专精特新培育过程中存在哪些突出的问题?

一、创新能力不足

目前在培育过程中,知识产权还存在一些短板,集中表现为企业获取专利技术等创新资源能力薄弱,部分企业的创新发展后劲不够;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交易等平台功能还不健全,知识产权价值不能充分实现,导致企业创新得不到有效反哺。

二、融资困难

专精特新”多为攻坚硬核科技的技术型企业,资金投入量大、投资回报慢,需要外部融资予以支持。但是,因为科技研发风险高、周期长,所以融资难的现象较为普遍。

目前,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的银行贷款仍然主要依赖抵押质押,获得信用贷款的难度较大,尤其是科技型、轻资产类企业融资难题并未缓解。

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与专精特新企业相关的纳税、社保、信贷等信息分散在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民银行等各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全面获取专精特新企业信用信息的难度较大。

面对这两大难题,我国制定了以下几项专精特新扶持举措:

1、知识产权.

专精特新企业的灵魂是创新,而知识产权是衡量企业是否能达到专精特新创新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

知识产权已成为专精特新重要审核条件,将倒逼企业加强研发,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因此我国将推动以下措施助力保护企业获取创新收益。

(1)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享受产权优先审查,让更多专精特新企业高效获权。同时增强产权的金融服务效能,助力解决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2)加快构建专利导航服务机制,助力公司拓展更多的业务、支撑起企业的长期经营发展,并从长远策略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决策参考。此外,还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高效获权这一举措,也将为公司积极申请发明专利保驾护航。

(3)针对企业维权救济、应对海外知识产权诉讼能力不足等痛点难点,将加大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办案力度,并探索开展识产权维权援助行动,加大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护航企业“走出去”。

2、财务指标

建立分层管理体系。根据企业发展情况每年调整层次,及时清退不符合准入条件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下分孵化层、规范层、培育层等。鼓励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和拟申请ipo的全国股转系统摘牌企业进入培育层。

(1)孵化层:指的是尚未达到规范层、培育层标准的企业。

(2)规范层:指的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得过b轮以上私募股权融资的企业。

(3)培育层:指的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拟上市后备企业;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达到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层相应指标50%以上,且具备上市潜力或具有明确上市规划的企业。

截至今年7月左右,区域性股权市场已约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300多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700多家,我国将通过整合各方资源,逐步建立起符合场外市场特点和优质中小企业需求的基础服务体系、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和上市规范培育体系,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作用发挥,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能力。

【第10篇】中国税收洼地排行

智慧源李明俊每日一学分享:中国最好的税收洼地仍然在深圳特区。2023年7月26日,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其中提到在深圳市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率征收。这将比目前全国很多所谓的“税收洼地”税负都低。例如,某合伙企业向个人合伙人进行利润分配1000万元,如按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计算,应纳所得税额=1000×5%×20%=10万元,即税负率是1%(娱乐业除外);实行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1000×0.8%=8万元,即税负率是0.8%。并且不交缴纳园区管理费和中介服务费。算起来应该算是中国最低了吧。

【第11篇】国税联合地税推动税收宣传月

文∣洛阳观察记者 李松战 通讯员 贾浏辉 李鸣旭

摘要 4月6日上午,洛阳市国税局、洛阳市地税局联合举办第26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全市税务系统新闻通报会,由此拉开了全市第2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帷幕。

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4月6日,洛阳市国税局、洛阳市地税局联合举办第26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全市税务系统新闻通报会,通报了洛阳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

2023年底中办、国办公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来,洛阳市国地税部门在洛阳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税务部门大力指导下,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方式转变。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持续提升征管效率和水平;大力推行办税便利化改革,采取国税、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逐步实现纳税人“进一个厅、到一个窗、办两家事”;落实“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等要求,着力解决纳税成本较高的问题;积极开展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税收合作,不断加强税收共治格局建设。

2023年1月1日起,将社保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洛阳市地税局把社保费征收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服务深化改革、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精心策划部署、加强对外宣传、密切部门配合、优化服务措施,共征收社保费284188笔,征收入库费款21.94亿元。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高依法纳税遵从度,今年以来,洛阳市国税局、洛阳市地税局联合开展了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共评定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6606户,占比32.3%,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63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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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中国税务怎么收税

我们作为纳税人,唯一可以直接可以影响我们收入的税种就是个税了。对于个税,你真的了解吗?

对于个税征收阶梯税率表,你了解多少?

个税征收阶梯税率表,指的就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从最低的3%,到最高的45%,一共有七级。我们在计算个税时,根据全年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到税率表中查找相应适用的税率即可。

比方说,你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40000。那么根据税率可知,计算个税时适用的税率是10%。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如下:

其实个税的税率有很多个,这个其实只是其中之一。这个税率主要适用于,预扣预缴和年度汇缴清算解答。

我们在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时,使用的就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另外我们在年度汇缴清算阶段,计算综合所得的个税时,使用的也是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年终奖对于个税计算的影响?

之所以年终奖优惠计税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的消息可以出圈,就是因为年终奖的计税方式不同,可以直接影响你的“钱袋子”!

其实年终奖,本来就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由于个税改革的时候,年终奖有单独计税的优惠,所以就保持了下来。具体来说,现在年终奖的计税方式有两种:

1、单独计税

单独计算还是很好理解的,就是把年终奖作为单独的收入申报个税。具体的计算方式是,以年终奖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进行计算。

年终奖应纳税额=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比方虎虎,在2023年获得了48024的年终奖,选择单独申报个税。

年终奖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48024/12=4002。

对照月度税率表可知,适用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10。

应纳税额=48024*10%-210=4592.4。

虎虎实际可以拿到手的年终奖=48024-4592.4=43431.6。

在单独计税的情况下,对于个税的计算是没有影响的。毕竟,年终奖不管有是多少,都是独自计算个税的。

2、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

在这样的情况下,年终奖需要并入综合所得一起计算个税。综合所得的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应纳税额=(含年终的综合收入-基本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这样的情况下,纳税人的收入不同,就会产生截然相反的结果。

年终奖到底应该,单独计税还是合并计算?

1、纳税人的收入低,平常不需要缴纳个税,合并计算更合适。

纳税人的收入低,在扣除基本费用和各项扣除以后,已经变成了负值。在这样的情况,肯定是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税更合适。

比方说,虎虎的综合所得是50000,年终奖是40000。为了计算简单,假设除了基本扣除,没有其他扣除的项目。

单独计算时,综合所得肯定不需要缴纳个税。毕竟50000小于60000。但是,年终奖肯定需要缴纳个税的。

单独计算时需要缴纳的个税=40000*10%-210=3790。

并入综合所得时,应纳税额=(50000+40000-60000)*3%=900。

节省税额=3790-900=2890。

纳税人的收入低,平常不需要缴纳个税,而存在年终奖的,合并计算更换算。毕竟,2890也是一笔不小的金额。

2、纳税人的收入高,平常需要缴纳个税,单独计算更划算。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情况并入计算都划算。当纳税人的工资本来就高,如果并入计算反而会使纳税人需要缴纳的个税增加。

比方说,虎虎的综合所得是350000,年终奖是480000。为了计算简单,假设除了基本扣除,没有其他扣除的项目。

单独计算时:

综合所得应缴纳个税=(350000-60000)*20%-16920=41080。

年终奖应缴纳个税=480000*30%-4410=139590。

合计应纳个税=41080+139590=180670。

并入综合所得计算时:

应纳税额=(350000+480000-60000)*35%-85920=183580。

综合所得时需要多缴纳的税款=183580-180670=2910。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肯定是单独计算更合适。

当然,我们如果不知道应该如何选择,可以把两种方式都算一下,看哪种方式计税方式合适,选择哪种计算方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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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中国税收发展历史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每个社会成员的权利。我国的税收制度,始于隋朝,形成于唐朝,完善于宋朝,成熟于元朝。

纵观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纳税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逐渐由分散向集中发展;

从对税收要素的规定上看,由简单到复杂;从单一税种到税制的不断完善;从农业税为主到工商业税收为主;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征税到法律手段征税等。

纳税制度的演变过程,也是我国赋税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的过程。 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

先秦时期实行“租庸调制”和“户调制”两种赋税制度;汉代实行“算赋”和“口赋”两种赋税制度;

唐代实行“租庸调制”和“两税法”两种赋税制度;宋代实行“两税法”和“一条鞭法”;明代实行“一条鞭法”和“地丁制”,清代实行“摊丁入亩”。

赋税制度演变的历史表明,税收制度由分散走向集中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从不同时期税收制度的变化中可以看出我国税收制度在不断地走向成熟和完善。

一、先秦时期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的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为了保证农业的正常发展,历代王朝都对农民课以重税,以弥补国家财政的不足。

当时实行“租庸调制”和“户调制”两种赋税制度。

租:指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征税,称为“租”。这是当时最主要的赋税形式。周代规定:凡拥有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者,每年都要向政府缴纳一定的赋税(租);对个人财产多、数量大者,还要加倍征收。

庸:指以实物为计量单位的一种赋税,称为“调”。 一种物品,如牛、羊、猪、犬等牲畜,每头为一“调”;一种物品,如布帛,每匹为一“调”。

调: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征收的农业税称为“调”。

它包括实物征收和货币征收两种形式:实物征收主要包括:粮食、布帛、肉干等;货币征收主要包括:黄金和白银等金属货币和铜钱等金属货币。

户:指对居民征税的赋税形式,称为“调”。这两种赋税形式共同组成了我国古代最重要的税收形式,即“两税”制度(农业税和工商营业税)。

两税制度在先秦时期确立并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对我国封建社会税收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但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低,农业发展缓慢,国家财政收入来源比较单一,所以这一时期的赋税制度具有明显的分散性、不公平性特点。

“租庸调制”和“户调制”两种赋税制度虽然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两税制度在实践中已逐渐暴露出它所固有的弊端,严重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1、土地兼并严重

土地兼并是封建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是当时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封建经济获得了迅速发展,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

从春秋中期到战国时期,各国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土地兼并的实质是土地垄断,它直接造成农民负担沉重、土地经营分散、农业生产力下降,从而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当时各国为了增加财政收入,都对农民课以重税。当时各国都实行“井田制”,即把所有土地分为公田和私田两部分,分别由公、私两家耕种。

国家对农民征收地租时,一般都按公家的名义征收;在国家没有需要时,农民则可以自由买卖自己的土地。

当时各国都规定:要想取得公家的税赋,就必须向政府交纳一定数量的粮食或实物。这些实物或粮食大部分都被封建地主、官僚、高利贷者所垄断。

为了增加自身利润,这些地主和官僚往往对农民征收重税。在这种情况下,农民被迫出卖自己的土地和劳动力来维持生活。

我国历代王朝都存在着土地兼并现象。先秦时期的井田制和封建地主、官僚地主对农民课以重税就是其具体表现形式。

这种兼并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原有的社会经济秩序,使原来的封建经济出现了崩溃的趋势,阻碍了农业生产和封建经济的发展。

2、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由于长期的两税制度,使国家财政收入减少,难以维持国家运转。两税制度不仅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而且也使国家税收体制发生变化。

战国时期,各国都有实行“租庸调制”的需求。秦朝统一后,商鞅变法在秦国实施“租庸调制”,到秦惠文王时期(前339年—前316年),“租庸调制”已成为秦国的主要税制。

秦国在实行“租庸调制”期间,政府通过向农民征收实物税(即农业税)和货币税(即工商营业税)来弥补财政支出。

这一时期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实物税(即农业税)。

秦朝末年,刘项相争,刘邦打败项羽后建立汉朝。汉高祖即位后不久,就开始了两税制度的改革。

东汉时期,为弥补财政不足而实行“户调”制度。从汉献帝初平元年(190年)开始实行“户调”制至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57年)废除,前后实施了将近100年。

两税制度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紧张的局面,但从总体上来看,两税制度的改革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国家财政困难的问题。

两汉时期国家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租庸调制”和“户调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租庸调制”和“户调制”所体现的社会财富分配不合理现象日益突出。

西汉时期地主土地私有制开始兴起,土地兼并现象日益严重;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也不断强化,农民流民大量出现。

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和社会财富分配不均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和社会财富分配不合理现象日益突出是两税制度改革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3、农民负担加重

自汉以后,农民负担进一步加重。农民负担加重的主要原因是赋税的严重不均和徭役制度的不断发展。

西汉时期,统治者为加强中央集权,解决农民负担问题,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减轻徭役、提高农民地位等。但是由于土地兼并现象严重,使得广大农民丧失了自己的土地,沦为依附农民。

因此,“租庸调制”下的土地兼并现象十分严重。

西汉中期以后,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权的巩固,统治者便以恢复井田制为名,企图恢复和发展封建经济。

而“黄老之术”与法家思想相结合则是其重要手段。其主要内容是:废除井田制后产生的土地国有制和均田制;不分等级、不论身份、不分贫富地占有土地;“限田”和“限奴婢”;“兴功惧暴”等。

这一政策导致了农民负担加重和土地兼并加剧。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门阀制度的发展,世家大族不断兼并土地和农民,导致赋税制度更加不公。

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实行均田制之后又实行的“户调制”。 两税法实行以后,赋税制度进一步加重了农民负担。

其中最典型的是曹魏时期实行的“丁银制度”。这项制度规定:成年男子每年都要向官府缴纳一笔数额不等的“丁银”(即人头税),如果不纳税或少纳税则会受到处罚。

此外,汉代农民除承担农业税外还需负担“力役”和“徭役”(又称“杂役”),即服徭役和服兵役。这种沉重的负担严重束缚了农民劳动生产的积极性,限制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提高。

二、汉代

汉初沿袭秦制,以口赋为主,以算赋为辅,无固定的田租和徭役。从文帝、景帝到武帝时期,开始出现按人丁征收徭役的政策。

汉景帝时期,正式规定租庸调。汉初租庸调制的主要内容是:口赋、力役三项,其租庸调制的基本原则是“与天下同其利”。

汉武帝时期,颁布了《算罔律》《斗讼律》《田律》等法律,统一了赋税制度。

实行“算赋”制度,就是以口出算的方法按人丁课税,在不分男女、年龄、身份的情况下统一按口出算;实行“口赋”制度,就是以户为单位征收田租和力役。

两种赋税制度的共同特点是按人丁征税。为了稳定赋税收入,两汉还采取了一些新措施。

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和保障军需民食,两汉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新措施,如:允许人民“自卖为奴”、“以奴婢抵罪”;在全国范围内废除了奴婢和私生子的私籍制度;

鼓励人民积极开垦荒地;为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对边郡实行“置军法”。这些措施有效地保障了汉王朝的安全和稳定,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1、两汉赋税制度的主要特点

赋税项目多,名目繁多。汉代的赋税项目共有50多种,既有按财产多少课征的资产税,也有按人丁负担的人头税。

除了资产税外,还有田租、人头税等,名目繁多。 (2)赋税形式灵活多变,赋税征收程序复杂。汉代实行租庸调制后,除了田租和人头税外,还有许多不属于租庸调制的税收项目。

例如:以物易物者有“货殖”、“鱼盐”之利;以钱易物者有“算缗”、“告缗”之法;以货物易钱者有“算赋”、“算调”之法;以盐铁易钱者有“算卖”之法;等等。

总之,除少数特例外,各税种均为名目繁多的名目。

按资产征收的人头税在汉代继续存在,并有所发展。两汉时期,随着土地兼并的加剧和人口的大量增加,贫富差距加大,出现了按资产征收的人头税。

到东汉时,又出现了按人丁征收的人头税。这些政策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4)赋税形式以实物为主,货币为辅。

汉代实行租庸调制后,除了田租和力役外,还有实物(如酒、帛、钱等)和货币(如算缗、告缗等)两种形式。

实物(如酒、帛等)属于生活用品范围;货币(如钱)属于生产用品范围。这种以实物为主、货币为辅的税制形式与汉代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相适应。 (5)盐铁专卖制度促进了汉代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西汉初期,政府通过盐铁专卖获得大量的财政收入;到了汉武帝时期,又进一步采取措施使盐铁专卖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

盐铁官营既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又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而政府控制了盐铁生产和销售环节后,又通过专卖制度获得大量利润。

这一政策既有利于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维护统治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繁荣,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2、两汉税制的主要变化

以人丁为征税对象,征收丁税。汉朝时期,实行口赋与口徭役并用的办法,但都是按人丁为征税对象。

由于人口众多,人丁越多,负担越重。公元前180年,汉武帝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算赋”制度,开始按户征收人头税。

算赋是以户为征税对象,每户每年的口赋和口徭役的总额为“算”,其征收对象主要是男子。

汉平帝时,又实行“平调”制。所谓“平调”制就是根据每户的丁税多少,按丁配到相应的土地上去服役,每人每年的“平调”总额为50钱。 (2)田租以“租庸调”为主,与劳役混合征收。

汉朝时期,实行租庸调的原则是:田租和力役各占一半;徭役则按“庸”计算。自汉代开始出现了以户为征税对象的田租和力役并行的田租制和役租制。

公元前138年(汉宣帝在位时)汉武帝颁布了《废免令》,规定农民不再缴纳劳役,只缴纳田租。

公元前124年(元朔二年)又颁布《徙戎令》,规定农民可以自由迁徙到边郡耕种土地。租庸调中除田租外还包括力役,就是以户为单位征收的徭役。 (3)财产税的征收方式以“算缗”为主。

汉朝时期的财产税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算”中所包括的各种赋税和劳役;另一种是“缗”中只包括算缗的部分内容。

汉初实行“算”制时,即按口计算财产税制,到汉武帝时才开始实行按亩计算财产税制。

【第14篇】国税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意义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并没有出现去年那样留底退税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而是更多地回顾了过去五年在减税降费中所作的成绩,这固然是因为今年面临政府换届,有关新一年的政策显然需要新任总理来讲,那么是不是可以预见,这样的政策会在两会以后,或者说两会结束的记者招待会上公布呢?我觉得这个可能性是存在的。

因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有这样一段话:

“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

也就是说今年不会对税收政策做大规模的调整,更多地还是延续原有政策,更好的促进经济复苏,以积极的财政政策带动企业发展,促进就业。

其实如果我们看一下今年国税局出台的几个文件,就可以看到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延续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由此可见,即便不出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原有的优惠政策还是会延续。当然,我还是认为后续会增加出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是不是真的如我所预料的那样,让我们在三月内见分晓。

【第15篇】国税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同时,着力打造法治服务品牌,全力确保“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局,为推进精细化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把“十一个坚持”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十一个坚持”为重点学习内容,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明确学习内容与目标要求,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会前学法与法治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把法治建设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内容。2023年制定年度工作重点,将法治建设作为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整体规划和安排部署;将会前学法、法治学习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各相关业务处室每年举行各种法治宣传服务活动,并列入年度活动安排;各相关处室针对自身工作特点,在年度计划中列出年度普法目标。 (三)把述法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在2023年终述职报告中,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将述法作为了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其中,通过年终述职报告,党政主要领导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规划了下步工作。有效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抓法治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发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头雁效应”,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依法行政,打造基层治理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岗位多名工作人员具备执法资格,严格按照行政法规要求进行执法,不断完善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落实重大执法行为集体议案制度,集体议案采取会议形式,人员数量应当为单数,且不得少于3人。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主持,参加人员包括消防救援机构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承办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执法岗位人员,可以根据需要邀请纪检工作人员参加。集体议案应严格遵守适用情形和程序,议案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经主持人、参加人审阅签字后归档入卷。二是注重工作规范化管理。积极贯彻落实济南市委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聘请法律顾问,同时充分发挥本单位法制部门作用,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及败诉率降到最低。三是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提档升级。培育法律明白人,培训人员全部合格、优秀率高,提升基层法治水平,指导监督员依法行政。深化“身边榜样”典型培树品牌,组织“岗位之星”评选,研究出台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十二条”措施,积极争取市委组织部、团市委等部门表彰名额,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稳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着眼人岗相适、优化结构,鲜明树起了“靠素质立身、靠实干创业、靠实绩进步”的选人用人导向,有效补充法治人才缺口。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带头讲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宪法、消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普法工作。今年以来,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围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策划推出“敲门入户、氛围宣传、志愿服务、参观体验”四大活动,打出集教育、宣传、培训、体验、答疑为一体宣传组合拳;以普法讲座、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消防志愿者平台等,开展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普法宣传活动,并派发近宣传资料,有效提升群众消防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推进综合执法工作,提升法治业务水平。一是大力深化“互联网+消防政务服务”改革,施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审批“市区同权”,推出全程网办、容缺受理、技术服务、线上指导等便民服务保障措施,实现火警证明、火调证明在线审批受理,实现消防行政许可“网上办、就近办、快速办”,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方便、高效、快捷的服务。二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充分发挥信息化的积极作用,以远程教育网、干部学法网为主要平台,利用微博、微信、网络学院等平台传播法律知识,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具有教育、警示意义的案例,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水平。三是加强案卷归档管理和执法办案区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消防改革的意见》,加强案卷档案室建设和管理,督促案件及时归档;推进执法办案区规范化运作,实行消防执法全过程监督,同步应用执法记录仪和执法场所音频监控;推行消防监管“一网通办”,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全部纳入消防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消防监督执法所有环节网上流转、全程留痕、闭环管理。

三、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有待提升,力量依然薄弱,人员队伍整体法律素养和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二是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本领和意识有待提高,落实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亟待提升;三是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创新不足,真正入脑入心有限,形式与效果脱节问题依然存在。

四、2023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将深化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动全员学法制度化、常态化。 (二)强化合法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做好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 (三)强化矛盾调解。完善优化矛盾化解机制,提升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能力,强化纠纷源头化解。提升消防监督执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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