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12万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年收入12万如何申报金税三期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会计大大们都好勤奋啊,已经在给年所得12万的自然人们申报了。
但是有没有发现,申报不仅出现了各式各样的报错,表里面带出来的数据与实际也是不符的,这究竟是咋回事?
因2023年上了金税三期,个税申报方式有了质的变化,而年12万也会有相应变化,故本表虽然已经上线了,但还在不断优化中。
小编提醒:最快在下周会上线修复后的年12万申报表,当然上线后我们办税总动员也会提供一手的操作指南和注意事项,也请会计朋友们实时留意哦!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近期接到纳税人来电咨询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首期申报相关问题,中心负责人表示,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但对于2023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日常缴纳税款不足等情形的纳税人,可于2023年6月30日前,参照原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是的,个人年收入超过12万需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但申报不等于重复缴税,而是对高收入人群一年纳税情况的事后稽查,多退少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申报12万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建立自觉申报的纳税信息
如果单位代缴了个税,申报时不会重复缴纳
12万政策强调的是自觉意识,而不是缴纳
12万申报与单位代扣代申报不同,而是有自己申报,单位没有带申报的义务,有的单位代员工处理了,但不是单位的义务
关于12万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问:12万申报的截止日期?
答:截止到3月31日。2023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需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及时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问:对不按期进行12万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如何处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不按期进行12万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给予加收滞纳金、罚款的处罚。
不履行12万自行申报义务的纳税人还将被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影响个人信用。
问:如何进行12万网上申报?
答:具体网上申报操作参见园区地税微信“办税服务”栏目下“12万申报操作指南”,或园区地税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问:“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什么?
答:一、“年所得”,指的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取得的所得总额。比如:2023年的年终奖在2023年发放,那么,应算作2023年取得的收入额。
二、“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未减除费用扣除标准(每月35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1300元)的收入额,包括正常按月取得的工资、按年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者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个体工商户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计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均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劳务报酬所得时不得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或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
(五)财产租赁所得: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同时也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对于纳税人一次性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所得。
(六)财产转让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的收入额。个人转让房屋所得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1%、2%、3%)分别换算为应税所得率(5%、10%、15%)计算。股票转让所得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注: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而言,虽然其取得股票转让所得也要自行申报,但仍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
注意:许多工薪阶层认为自己的收入就是工资,其实年所得不仅包括工资收入。例如,购买企业债券的利息所得,也是纳税人实际取得年度的所得。
三、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问:我每月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为什么第二年年初还要再申报一次?这不是重复纳税吗?
答:12万自行申报并非让纳税人再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不会由此增加纳税人的税负。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在申报纳税时,其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12万申报也起到了查漏补缺的作用,补缴欠缴漏缴的税款减少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多缴的税经税务机关确认可以办理退税,也避免了纳税人的损失。
问:已离职的人员是否需要申报12万?
答:12万申报是个人的纳税申报义务,已离职的个人上年年所得收入超过12万需要进行自行申报。
问:哪些收入不计算在年所得内?
答:12万中的年所得不含以下所得: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问:12万自行申报的地点如何规定?
答:(一)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这里的主管机关是指主管的地方税务局)。例如某甲受雇于a公司,a公司的注册地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某甲就在园区地税进行12万申报。
(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例如某乙在南京的b公司和苏州园区的c公司两处正式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那么某乙可以自行选择在南京或是苏州园区的地税局进行12万申报(但两处的各项所得要合并),且以后就要固定在该处,任职情况不变就不能任意变动申报地点。
(三)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问:我上半年在苏州新区任职,下半年在苏州工业园区任职,向哪里报送?
答:请您到园区地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现在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问:关于12万申报我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如何获取帮助信息?
答: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一、微信:微信搜索“苏州园区地税局”或扫描本资料首页标题右方二维码,关注园区地税微信。
二、网站:关注园区地税网站http://szyq.jsds.gov.cn。
三、电话:拨打12366-2-2纳税服务热线进行电话咨询。
一年一度的12万个税申报,
将在3月31日截止。
每到这个时候,
就会有很多人提出疑问:
12万元以上“年所得”具体包括哪几项?
有哪些渠道可以进行申报?
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几个常见问题,
一起去get答案!
1
每年都有一些新的纳税人跨过年所得12万元的收入线,大家关心12万元以上“年所得”具体包括哪几项?
“年所得”包括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11项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年所得12万申报的各项所得中,工资薪金所得的所得额是怎么计算的?
工资薪金所得的所得额,是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月35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1300元)的收入额计算,不包括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以及按税法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等费用后计算的。
3身边有很多朋友都要进行12万申报,他们有哪些渠道进行申报呢?
为给纳税人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申报渠道,我们提供了微信、电子税务局、办税大厅三种途径的申报方式。经过微信实名认证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关注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的微办税-个人办税栏目进行申报,也可以使用本人账号密码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如果纳税人希望能在办税服务厅进行12万个税申报,除本人前往办税服务厅外,我们还提供了邮寄申报、委托单位或他人申报等申报方式。在各类申报方式中,使用微信申报最为便捷,办理12万个税申报最快不超过1分钟。
现在只要点开微信,
就能自行申报啦!
当小微型企业在创业初期时,如果运营正常,收入在12万以上显得很容易。但得到6位数收入的时候,享受着祖国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应该缴纳相应的税费。
看到这里,那么问题来了,是不是只要个人工资达到12万以上就需要依法申报纳税?还有其他规定范围吗?有哪些含义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日期一般为每年1月1日~3月31日。
年收入超过12万,已按额纳税,需要进行12万的个税申报吗还需要纳税申报吗?其它规则是什么
需要申报。12万申报属于个人将全年、从多处取得的各项收入进行汇总申报,计算缴纳税款,已足额缴纳,不会重复征税。即使只有一项收入,超过12万也需要进行申报。
公司是否应该支付?
那要看企业领导是否愿意,或有无此规定,毕竟属于个人纳税。
这个年入12万,包括范围有哪些呢?
这里包含了11个方面,分别是:工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利息股息红利赚取、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其他所得、个体户经营所得、等其他所得。
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如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可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关于个税自行申报意义 :
●开启个人所得税迈向综合税制
●强化纳税申报义务法律责任
●运用个税税种缩小贫富差距
好啦,今天的你是不是对纳税有新的认识呢!
关注知志者!对纳税知道得多一点!
#财务#体系#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发布了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是新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体现,老师进行了一个细致的梳理,希望能有助于学习掌握。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共有几张申报表?
一共十张申报表,分别是: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b表)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4.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5.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b表)(c表)
6.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
7.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本次在原有基础上调整完善的报表共有几张,是哪几张申报表?原有报表仍有效的是哪张?
(一)完善的报表共四类七张,本次根据新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完善了以下报表: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4.《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相关填报内容和说明;
(二)原有申报表仍有效的是《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财税〔2017〕39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商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财税〔2018〕22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
3
本次新增的申报表是哪几张?
新增了三张申报表,分别是:
1.根据新税法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制发《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2.根据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有关政策规定,制发《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和《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4
每张申报表适用范围各是什么?
(一)基础信息表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该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填报支付所得的自然人纳税人的基础信息。
注:本表配合《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写。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该表适用于自然人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填报其个人基础信息。
注意:自然人纳税人初次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时填报本表;初次申报后,以后仅需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本表是配合《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b表)(c表)》填写的。
(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该表适用于: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
2.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3.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按月或按次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包括: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外的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2.非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3.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
(四)《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该表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境内综合所得,按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5.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综合所得的;
6.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五)《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按查账征收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或者按核定征收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六)《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该表适用于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下同)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类型备案。
(七)《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该表适用于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业投资企业按规定办理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扣缴申报。
注意:根据财税〔2019〕8号(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合伙企业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本质是个人合伙人的经营所得,但计算方法与常规采用“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不同)。
(一)其中股权转让所得:
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填报《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在次年3月31日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其中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股息红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其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综上,总结新个税申报表记忆导图:
大家好,我是虞美人aaa,欢迎您的来访[握手]
昨天发表了一篇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文章,目前已经有382万的展现量,33万的阅读量,在此,感谢头条君及各位朋友的厚爱!
通过回复大家的留言,发现有不少友友是第一次申报,不知道怎么下手,今天特整理了这份详细的退税攻略以及需要避的坑,以供参考。
下面开始个税申报的详细步骤:
第一步:手机应用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注册
第二步:核实个人信息
点击右下角个人中心,点击“任职受雇信息”,里面有任职公司的信息,查看是不是当前所任职的公司,在这里一定要注意:有公司可能会用我们的个人信息,给一份名义上的“工资”进行避税,而我们的银行流水只显示任职公司的薪资,不留意的话会多交税。
遇到类似问题也不要惊慌,一旦发现不认识的公司(企查查可查询公司详情),且有额外的收入(实际并没到你账上),要尽快核实,若得不到正面回复或者联系不上对方公司,点击右上角“批量申诉”即可,大概一两天的时间,莫名冒出来的公司和薪资就都会消失。
第三步:完善家庭成员信息
点击个人中心里的“家庭成员信息”,把配偶、父母、子女的信息全部录入,这些信息一定要填写,因为会帮你多退一大笔钱。
第四步:绑定银行卡
绑定前,一定要核实,银行卡必须有效,能正常转账,且是一类卡。
第五步: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基本资料填写完毕后,点击“服务”中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纳税记录年度选择“2023年”,四项所得类型不要修改,点击查询,最上方的“收入合计”显示2023年度所有渠道的收入总额,“已申报税额合计”是2023年单位已交的税额,下方的列表,要逐项核对每个月的收入来源及金额。
第六步:专项附加扣除申报
点击右下方的“服务”找到“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进行填写并核实,在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孩子2023年考上大学的,这一年是半年高中,半年大学,需要填写两次。
第七步:申报
返回到首页,找到“常用业务”中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年度选择“2022”,点击申报。在汇缴地选择目前任职的公司,点击下一步,核实各项资料是否无误,若工资薪金里显示“奖金”(如大额的年终奖)会提示在详情中确认,“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还是“单独计税”,自己对比下结果,看哪个更划算。
接下来,看左下角的“应纳税所得额”,是2023年度所有应缴纳税收入之和,点击下一步“应退税额”,就是你能拿到的退税金额,核实无误,再点击下一步,申请退税就完成了。
下面回答几个友友的问题:
应纳税所得额是2023年度所有应缴纳税收入之和,不是自己需要退税和补税的金额。
答案是可以的。中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如果纳税人缴纳了超额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之后需要第一时间退还给纳税人,如果纳税人本人在三年内发现的,可以要求税务机关将多缴纳的钱款退回,并按照银行同期的存款利率支付一定的利息。
1.2023年你同时有几份收入来源,且每份收入用较低的税率提前扣缴,全年的收入总和比较高,这时更适用较高的税率,所以需要补税;
2.月薪改成日结,平时有n笔小于800的劳务报酬收入,这样每一笔都避开了单次计税,但全年汇总时,就需要补税了。
今天就跟大家学习到这里,因为我也是在学习过程中,难免有遗漏或者欠缺的地方,希望各位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一定要提出来,我们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个人所得税每个月都已经缴纳了,为什么年收入超过12万还需要再申报?哪里申报简单方便?
官方话解释起来比较复杂,就通俗的举个例子
打一个比方,你到一家超市买东西,你推了满满一车到了结账口,收银员把所有东西给你扫一遍,然后你付款准备走人。
推车到了超市大门口,超市防损部的保安过来说,你的东西太多了,我得检查一下购物车里的和小票上是不是一一对应的。
这时你倒地撒泼打滚,我明明交过钱了,凭什么让我再交一遍!!!
不明真相的群众聚拢过来,纷纷指责保安不是人。
问题来了,上文中的保安是再收一遍钱吗?
显然不是,如果当事人没有漏结账的话,那么购物车中的货物和小票自然是一一对应的。检查完直接可以走人。但是,假如车中的有的货物没有出现在小票上,那就说明出现了漏结账的情形,那么该补钱还是报警,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把上面的情景换成个税。
您的单位每月根据您的工资给您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这就好比超市收银员扫码收钱。
国家要求年入12万以上等其他情形的纳税人每年汇总申报,这就好比防损部的保安在超市门口检查货物和小票。
对于工薪阶层,觉得平时交了个税,年终还要再申报一次,感觉有点没必要。
对于富人,一般多种收入来源,比如一些网红,又有工资,又有微博广告收入,还有直播平台给的,还有干爹给的捐赠。。。年终一起申报,税局一看,报了二十万块钱收入,刚买了玛莎拉蒂?!有很大疑点,请来喝茶。
咱们国家目前还没搞综合税制,但这是改革方向目标。目前咱们还是由公司代扣缴。12万自行申报等于一个空架子,还没有把真正有意义的政策装进去。所以看上去是多此一举。
教会了大家每年要做自行申报,将来真的搞起来综合税制了,就容易推进了。从年收入12万以上的开始申报,意义就在这儿。
那么哪里可以申报呢,支付宝就可以,简单方便
第一步:点城市服务应用
第二步:点税务大厅
第三步:点申报管理
第四步:点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提交即可,不扣费
工资中已经扣除个税了,纳税已经完成了吗?不一定。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还需要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记者近日从南宁市地税局了解到,截至今年3月4日,南宁市仅有1573人完成了自行纳税申报。据悉,自行纳税申报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平台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易税门户)三种申报途径。自行申报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根据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逾期未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具体申报事项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期限如何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 第十五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即:2023年度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年度自行申报期限,即2023年3月31日。
2.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1)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公司有为年所得12万元以上员工办理个税自行申报的义务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规定,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任职单位对发放给个人的所得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具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个人可以委托任职单位代理申报,但是任职单位没有代为办理12万元自行申报的法定义务。
4.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如实申报,目的是为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另外,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5.如果确有部分收入未纳税,自行纳税申报后如何处理呢?会有相关的处罚吗?
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也不罚款,更不会作为偷税处理。
二、“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中的“年所得”内容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中的“年所得”,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数达到12万元
(一)工资、薪金所得
1.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工资、薪金所得具体是指:未扣除“减除费用”(每月35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1300元)的收入额。更具体地讲就是个人从任职单位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包括单位所发未计入工资单的工资性收入),剔除按照国家规定实际缴纳的“五险一金”以及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后的余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具体包括: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应纳税所得额。即: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例】某个体工商户2023年生产经营收入总额为120万元,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则该个体工商户2023年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10%=12万元。
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应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例如:某个体工商户2023年生产经营收入总额为x万元,主管税务机关按照y%附征个人所得税,则该个体工商户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x万元×y%+速算扣除数)÷适用税率。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比照上述方法计算。
合伙企业投资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未规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分配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同时参与两个以上企业投资的,合伙人应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加后的总额作为年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2.具体是指: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1.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 具体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纳税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的收入额。
(五)稿酬所得
1.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2. 具体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2. 具体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纳税人在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的收入额。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 具体是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其中,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全部视为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1.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 具体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和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的收入额。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1.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 具体是指:是指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
股票转让所得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例】某个人2023年转让股票取得的所得为10万元,那么就应当将10万元与其他所得合并计算确定年所得。如果该个人2023年转让股票的所得为亏损10万元,那么此时就按照0计算确定年所得12万元。
【别害怕】按照现行的规定,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而,个人从事股票买卖所取得的所得实际上只需要履行申报义务,并不需要缴纳税款。
(十)偶然所得
1.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2. 具体是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三
在计算年所得12万元时,哪些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内
在计算12万元年所得时,对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免税所得以及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有关所得,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如果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就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缴纳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在计算所得12万元时,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不计入到年所得中。
(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不计算在年所得中。其中特别强调了单位与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部分,因而只要是单位与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都不作为年所得12万元的计算基数。但对于单位与个人超出国家规定标准支出的部分,则仍然必须并入到年所得中去。
高顿 成就你财税职业梦想!
来源:高顿财税学院合作老师陈志坚(有问题可以加微信gd20171226交流)
近期,很多年收入超过12万以上的纳税人接到通知,需要在3月31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有些纳税人有疑问了,明明每个月公司都已经缴过个人所得税了,为什么还要去税务局自行申报一次,这不是重复缴税吗?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2万元个税自行申报≠重复纳税
根据国税发〔2006〕162号第三条规定: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因此,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人,即使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也需要依法办理年度申报手续。所以,自行申报不等于重复纳税。
履行年所得12万元自行申报义务,本质上可视为纳税人就上年度所得向税务机关做一个“声明”,告知税务机关我取得了这些收入,并已经按规定完税。当然,此项申报也起到了拾遗补漏的作用,少缴的税可以补缴,减少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多缴的税经税务机关确认可以办理退税、抵税等,也避免了纳税人的损失。
自行申报纳税还存在哪些误区?
是不是只要年收入12万元以上就得纳税?如果单从工资薪金来说:12万元是指扣除了社保与公积金以后的收入超过12万元。
举例:如果你年收入13万元,扣除社保公积金以后只有11万,那么就可以不用自行申报纳税。
是不是只指工资薪金取得的收入超过12万元?12万元申报,不仅仅是指工资薪金所得,国税发〔2006〕162号第六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因此,年所得12万元是指未扣除费用的上述11项收入的合计数。
是不是只能自己去税务局申报?
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除了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还可以通过支付宝、手机app、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支付宝还能实现一键申报、一键补缴,是不是很方便呢?
你有年终奖吗?我发现每次发年终奖大伙儿都挺愁,有人愁发的少,可发的多的人也愁,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觉得个人所得税太高了,少则几百块,多则几千块,过万也是正常的。
关于年终奖,以前有个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用得好可以省下不少税,本来到2023年12月31日就过期了,但就在政策过期的那一天,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公告说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财妈税爸可太优秀了!这么好的优惠政策,小v可得赶快跟大家说说。
大家都知道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随着收入的增高越来越高,(为方便理解,此处的收入仅是工资收入,下同),最高可到45%,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呢,顾名思义就是把奖金单独拎出来,而且单独拎出来的奖金还能以除以12后的值来确定税率,注意了,除以12只是为了确定税率,并不是除以12算税额。
来,我们上例子:假如你每月收入8000元,年终奖发2.4万元(为方便理解,暂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等相关扣除项):
不使用政策,全年应纳税=(8000*12+24000-60000)*10%-2520=3480元
上式中10%是税率,2520是速算扣除数,除了工资个税第一档3%税率外,其他档税率都要减一个速算扣除数,每一档是不一样的。你可以把它理解为一个公式:应纳税额=应该交税的工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我们再来算算使用政策,全年应纳税=(8000*12-60000)*3%+24000*3%=1800元
你可以看到,税率变成了3%,这就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的优秀之处,每月8000对应的税率是3%,我相信大家都知道。年终奖2.4万元对应3%的税率是这样来的:先用2.4万除以12得到结果等于2000元,2000元对应的税率是3%,所以我们用2.4万乘以3%可算出年终奖应该交的个税。
使用政策与不使用政策相差:3480-1800=1680元,这个数可不小呢。小v用最低档税率举例计算,但我想大家的工资奖金可不止这么多呢,随着收入的增加,使用政策与不使用政策相差的就更多了。
大家可以灵活运用政策,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请财务同事帮忙算算怎么发性价比最高,然后提前跟公司谈好,一般公司也乐意帮你做这样简单的筹划,合法合规操作简单,你到手工资高了,工作积极性也高,你与公司双赢!
最后,祝大家工资奖金年年涨!
自行申报纳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有自行申报纳税和代扣代缴纳税两种,今天我们先来看自行申报纳税方式!
自行申报纳税,是由纳税人自行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
(一)纳税义务人
1. 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纳税的内容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 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1、构成12万元的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 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 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 不包含在12万元中的所得。
(1) 免税所得。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 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 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 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 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福利费、抚 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 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 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 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規定免税的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 所得。
(2)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3)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_
3、各项所得的年所得的计算方法
(1) 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及附加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
(2) 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或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
(3) 财产租赁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坦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对于纳税 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4) 个人转让房屋所得。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1%、2%、 3%)分别换算为应税所得率(5%、10%、15%),据此计算年所得
(5) 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全部视为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6) 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 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投资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应纳 税所得额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未 规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分配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同时参与两个以上企 业投资的,合伙人应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加后的总额作为年所得。;
(7) 股票转让所得。以1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 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三)申报方式
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以邮政部 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纳税人也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四)申报地点
1. 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 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 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 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 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拫。
4. 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 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拫。在中国境内有户辑,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拫。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 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5. 其他所得的纳税人,按照相应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兼职(临时工)的人员的工资要发票还是列表,交税是如何交的?
01兼职工资如何交税
案例:比如说,a公司找了个程序猿,做了一个小程序,共花费3000元,但是做完,付钱了,没有发票,这种情况如何缴税?我们公司应该如何做帐呢?
答:劳务报酬缴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余额便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以上面为例计算如下:
预扣预缴税额=(3000-800)*0.2=440,所以程序员能拿到手的工资就是2560元。
那我们公司如何做帐呢?首先我们明确一点,我们和程序员之间是劳务关系,不属于雇佣关系,那劳务费到底是要发票还是列表发放呢?看看税局是怎么说的:
02什么是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如何缴税?
新的个人所得税规定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并入综合所得,一并适用综合税率表。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劳务报酬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1、劳务报酬是什么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劳务报酬的预扣预缴率(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使用费所得的收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3、劳务报酬”次”和”月”的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已取得该项目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03劳务报酬不缴税也要申报!
问: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800元,需要申报个税吗?
解析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未超过800元的,由于计算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所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为0。
预扣预缴/代扣代缴/应缴税额为0,并不代表不需要申报,比如:某居民个人月工资4100,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当月肯定不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但是也需要申报。
个税对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按照汇总为综合所得。且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也就是说,如果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未超过800元,不申报必然会导致汇算清缴时综合所得的应纳所得额不准确,进而造成税款流失。
为遏制日益猖狂的金融犯罪,个人建议,国家将开始逐步普及全民年收入申报制度。
1.首先,在目前需要财产申报的公务员基础上,增加国资企业和机构的各级工作人员,时机成熟后,逐步增加到私人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所有工作人员,最后到普通个人。
申报收入时,可以以个人为单位,也可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
2.新的财产申报制度,将以年收入和年支出为目标,只申报上一年度其单位的各项货币收入汇总,以及各项支出汇总。包括并不局限于工资、奖金、补助、意外所得、房贷、车贷等。
3.国家税务总局将扩大监察队伍,在各省市自治区成立一个独立核算部门,对本地的收入申报进行审核。
4.审核的目的,是检查其是否完成各项税务缴纳(未完成的,将对其进行正常补缴),并调控个人或家庭收入。如,某些家庭人口多,但收入过低,支出过大,则税务机关会根据该家庭交税情况,进行一定额度的返税,补助该家庭。
5.公民财产申报,全凭自愿!但税务机关会对某些个人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偷税漏税等逃税行为,除了要求补缴税款外,还将进行加重处罚。而若有家庭收入过低,本来可以返税的,则不予返税。
以上,属于个人建议。
请大家不要误会!
也希望大家留下自己的看法,万一被国家采纳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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