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税率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收协定各国税率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今天开始,我们将对越南政府税收的整体情况做概要介绍,以便中资企业在规划投资越南前,能够对越南整体税收情况有所了解,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优惠政策上。
一、越南对企业征收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1.企业所得税 (cit)
根据越南法律设立的企业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就全球收入征税。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 20%(2014 年由25% 降至 22%,目前降至 20%)。满足特定条件时还可享受优惠税率。某些行业可能适用更高的税率,如石油、天然气和其他稀有自然资源业务(从32%到50%不等)以及铂、金、银、锡、钨、锑、宝石和稀土等采矿(从 40% 到 50%))。
2. 增值税 (vat)
增值税适用于提供用于在越南生产、贸易和消费目的的商品和服务。 增值税的标准税率为10%。 特定类别的商品和服务可能享受减税和豁免。
3.特别销售税 (sst)
sst是一种消费税形式,适用于某些商品的生产或进口以及某些服务的提供,例如香烟、酒类和彩票。sst税率范围从5%到150%不等。
4.印花税(stamp duty)
印花税适用于某些资产的所有权登记,包括建筑物、土地、交通工具和枪支。印花税税率从0.5%到15%不等。
5.营业执照税 (blt)
blt根据商业登记证或投资证上的注册资本对经济组织征收,每年从100万越南盾到300万越南盾不等。第一期blt 应在企业注册时支付,随后按年度支付。
6.外国承包商税 (fct)
fct是一种在越南广泛应用的预扣税制度。 它适用于从在越南开展业务或与越南缔约方进行交易而获得收入的外国实体或个人,无论他们是否在越南拥有任何法人实体。
所有税收都在国家一级征收。 通常,这些税务申报文件会定期(每季度和/或每年)提交给公司所在的省税务局。
二、如下几种情形如何征税
1.企业支付给外国公司股东的股息
股息只能在公司税后发放,因为股息是公司利润的一部分。因此,股息只能在公司的纳税年度之后并完成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后每年汇出一次。支付给外国股东的公司利润无预扣税。
2.越南公司从外国公司收到的股息
除非税收协定另有规定,否则越南公司从外国公司收到的股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针对越南公司)。
3.越南公司支付给外国公司股东的利息
外国实体贷款支付的利息适用5% 的预扣税。
债券支付的利息(免税债券除外)、存款利息附带的红利、逾期付款的利息以及向外国实体发行的存款证需缴纳5%的fct。债券和存款证的发行需缴纳总销售收入0.1% 的税,但是,根据税收协定,上述税率可能会降低。
4.支付给外国公司股东的知识产权许可费
支付给外国实体的知识产权使用费需缴纳10%的预扣税,除非根据税收协定降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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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
建筑业增值税税率是指涉及建筑业的收入所产生的增值税的税率,增值税主要是针对而言,针对建筑项目的增值税的税率,一般来说,建设项目的增值税税率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另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
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的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而实施小规模纳税人政策的具体实施需要经过地方政府设定,即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政策。͠
建筑业对国家有重要的经济贡献,因此国家也把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作为税收的实施重点,采取了征税优惠政策,提高建筑业的税收率。例如,多项建筑类支出可以减免增值税,例如施工项目的工程造价、免税的物资购买支出、住宿、办公费等,都可以减少增值税的交纳。此外,新一代建设融资租赁法也改善了一定程度上建筑业增值税税率问题,大大降低了税负压力。
其实,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的设置,是贯彻国家发展稳健的方针的必要举措,可以更大的程度的激发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把建筑业发展成为经济发展中引领未来的重要力量。
拓展知识:
建筑业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行业,从技术上来讲,仅建筑物本身就包含了建筑结构、土木工程、机械设备、电气工程、装饰装修等多个部分,其发展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有着重要的作用。从政策上来讲,国家近年来给予建筑业政策支持,着重于促进建筑业的发展,鼓励投资者参与,改善建筑业的税收制度,调整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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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名义如何开发票税率最低?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老板是以个人名义与公司开展业务,当公司支付款项给个人时,就需要个人先提供发票,而个人要开发票一般情况会选择去地方税务大厅代开发票,开了发票就需要交税,而去税务大厅代开的发票,一般都会视为劳务报酬所得,需按照20%—40%税率缴纳个税,最高40%的税率,开100万发票就需要缴纳40万的税,如此高额的税率很多人都不能接受,那么个人该如何开发票税率才低?
1:以个人名义在税收园区代开发票,在税收园区代开发票,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1%税率左右核定个税,增值税1%,综合总税率2%左右,代开100万发票,只需要缴纳2万左右的税,在发票开出后,会有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因此不用担心后期汇算清缴再补缴个税。
税收园区代开发票,不需要本人到场,每位自然人年代开发票限额500万,且开票品目基本不限制,服务票丶运输票丶工程款丶材料票,租赁费,居间费等品目都可代开。
2:个人如长期需要开发票,可以考虑在税收园区注册个体户,用个体户去签订业务合同,用个体户的账户收款,用个体户开发票给付款方。个体户注册在税收园区,同样是享受核定征收,年开票500万以内,最低0.5%税率核定个税,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总税率1.56%左右。
例如:以个体户开票500万为例,0.5%税率核定个税,需要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4.95万*6%≈0.29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1*0.5%≈2.47万
总纳税:7.71万
个体户享受核定征收,不需要有进项成本发票,不过年开票不能超过500万,超过500万就会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再享受核定征收。另外企业注册在税收园区,不需要实地办公,注册也不需要本人到场,税收园区,税收政策,以及更多税筹疑难问题,详情关注了解。
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由海关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以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关税是单一环节的价外税。
在征收关税时,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关税不包括在内。
海关代为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时,其计税依据包括关税在内。
关税的纳税人及征税对象
关税纳税义务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该物品的所有人
推定为所有人
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
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
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
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征税对象: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税法规定,关税的纳税人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进口关税税率
最惠国税率
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协定税率
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订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特惠税率
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普通税率
普通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
关税配额税率
关税配额内的,适用关税配额税率;关税配额外的,按不同情况适用相关税率。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违反贸易协定,对我国采取禁止、限制、加征关税或者其他影响正常贸易的措施的,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报复性关税,适用报复性关税税率。
征收报复性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并公布。
您还在为跨境电商未纳入国家政策及海关监管而烦恼吗?还在为长期以来面临的退税、结汇难题,游走在政策和法律的灰色地带而惶恐吗?如今,随着国家政策的陆续出台,退税问题已迎刃而解。现跨境电商可以光明正大的享受相关出口退税优惠了。
接下来,小编就和大家来聊一聊出口退税那些事儿。
一、【什么是出口退税? 】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例如,公司出口110万元货物,这批货物的不含税进价为90万元,则公司就可针对这90万元进行退税(这90万元需有发票),退税率一般在13%——17%不等。简单计算为90*13%(或17%),大约可退13—15万元。据小编了解,目前跨境电商企业大多只涉及退还增值税。
二、【现行出口退税税率有多少种?】
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对不同出口货物主要分为17%、13%、11%、8%、5%等五档退税率。
三、【享受退(免)税的出口货物范围有哪些?】
凡对于出口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均应予以退还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四、【享受退(免)税的货物出口贸易方式有哪些?】
享受退(免)税的货物出口贸易方式大致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跨境电商批量通过fba发货模式的出货。
五、【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有哪些?】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包括跨境电商企业。
2、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自营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
3、外商投资企业。
4、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
5、特定退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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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大概导图】
准备出口货物的报关资料有:报关合同、商业发票、装单箱资料、电子档报关草单、委托报关的还需要一份委托报关书。
电子档报关单指的是:报关后由报关草单正式生产的报关单,报关后从报关行那里取得。
「定额发票」,也称通用定额发票,我们常说的手撕票,它不记名,金额固定,无开据日期,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所需额度就可,商家在领用时必须在手撕定额发票上盖好发票专用章。
它是合法的经济业务证明,也是财务报销的合法依据,和手工、机打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千万别不把它当发票。
定额发票,营改增后是保留票种,也就是说这个票种继续存在,只不过从发票形式上来看,发票抬头的监制章全变成了由国税监制了。
上图就是营改增之前地税监制的发票,其早在16年就停止使用了,相应改成了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如下图。
然后呢,国地税合并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所以,目前定额发票的监制章又变成这样了。
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x税务局”字样,如“四川省税务局”等。
所以,如果你2023年后再收到地税监制的定额发票,或者说你还收到国税监制的定额发票,那就要特别注意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定额发票你在财务日常工作中会经常遇到,你看看你的报销明细里面,定额发票主要存在的地方有哪些?
比较常见的就是停车费、洗车费、快递费「逐步使用电子发票了」、餐饮费「逐步减少了」。
定额发票的适用范围
目前定额发票还会继续存在,主要适用于月销售额不超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各地不一,有些地方全面推行机打发票了」。一般纳税人有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收款金额小的,比如收取停车费用,可以提供定额发票使用。
而且根据税务总局对发票的简化管理要求,我们会发现,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越来越窄,甚至有些地方都仅限于停车费这种特殊业务才可领用,其他的必须使用计算机开具机打发票,达到规模的必须上增值税发票新系统。这也是一个趋势,是税总不断推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实现一个系统两个覆盖的必然要求。
如何领取定额发票?
符合领购条件的企业,只需要填写票种核定表提交税务机关即可申请领购。
核定定额发票时无需填写每月最高领票数量,每次最高购票数量,每月最高持票量。只需要在申请表下方填写“定额发票月累计购票金额”即可,具体以当地税务局的要求为准,有些是直接可以在网上税务局提起申请。
定额发票如何计算增值税
定额发票票面并未进行价税分离显示,在计算增值税时候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处理,比如以停车场使用的定额发票为例
一般纳税人提供停车服务按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征税,适用税率为9%,如果停车场为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停车服务按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征税,征收率为5%。
也就是说发票面额是5块,如果是简易计税方式应交增值税就是5/(1+5%)*5%
一般计税的销项税就是5/(1+9%)*9%
报销收到大量定额发票怎么办?
我们知道,定额发票是有适用范围的,一般就是不达到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如果我们在日常报销中一次性收到了累计金额巨大的定额发票,那我们就要根据业务情况以及发票验证真伪等相关信息仔细推敲一下了。
为什么同一单位撕扯这么多定额发票?
每个月撕扯超过起征点,难道税务局不让其上机打系统?
我单位又为什么在规模如此小的单位消费这么大的金额?甚至超过了该单位一个月的销售额?
思考这些主要是要看是不是存在假定额发票情况,因为手撕发票造假太易,制假、售假、用假泛滥,一般消费者当时也不会仔细察看,也无从鉴别,之后发现可能发票上发票专用章也根本就不是消费场所单位的章,投诉都没有证据,只有自认倒霉。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很多单位在财务报销制度都明确规定,大额费用发生不得使用定额发票报销,定额发票报销不得超过多少金额,且不得连号报销。以此制度方式规避风险。
定额发票,要不要填纳税人识别号?
定额发票、过路过桥费、出租车发票、火车票、飞机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发票票面上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栏,不需要填写;如图所示,定额发票并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地方。
发票界的颜值担当名副其实
自从国家税务总局简化普票票种以来,全国各省的定额发票样式得到了有效的统一,都冠以通用定额发票的抬头。样式趋同,更有助于纳税人辨别真伪。
但是具体版面还是带了地方特殊,主要就是发票的颜色和花样图案,主要凸显地方特色,甚至融入了地方宣传的元素,所以名副其实的成为发票界的颜值担当。
上张图感受一下:
各地花色都大不一样哦,广东的更有特点,很多纳税人收到后不知道怎么看报销金额。
如图,你是否收到过这种定额发票?
这种定额发票是属于剪裁式发票,正确方法垂直剪裁,发票联金额以大写金额为准。举个例子,如果收款金额为贰元的,剪裁方法就沿上图红线垂直剪下来。
剪裁后如图所示为贰元,这张发票联是给客户的。
定额发票的查验
定额发票很容易发生套用情况,
举个例子,一餐饮老板开了一家餐饮店,税务局核定了增值税,符合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在使用发票方面,给他领了定额发票,但是实际该餐饮店月销售额远不止10万,但是老板不想交税,现在要发票的顾客也很多,老板如果多去领发票,发票额度超过了就会导致全额交税。
所以,老板想了几个办法。
1、忽悠顾客不开发票,比如月底领不到发票、送饮料、打折等。
2、把自己平时消费收集的已经开具的发票给顾客充数,也就是替票。
3、朋友开了一个店或者自己的其他店,没有使用完的定额,拿过来盖了这家点的发票专用章给顾客。
4、直接卖假定额发票给顾客。
……
对于第3、4种情况,我们如果不通过网站查询,还是很难发现其中的猫腻的。
定额发票真伪查验可到取得发票地方国税网站发票纳税服务平台-发票查验模块,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验证码,点击确认即可查询该发票的流向信息。
注意,定额发票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故而没法在全国统一的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只能在定额发票发行的各省税务局网站查询。
以四川省国税网站为例:
首先、打开查询网页,输入发票代码和号码。
如图,发票查验有领用单位,如果领用单位和发票专用章单位不一致那就存在套用的问题。
如果当地没法网上查询,可以打12366或者带发票到办税大厅查询。
定额发票如何申报增值税?
比如一般纳税人的停车费收入20元,撕扯的定额发票,适用简易计税的,申报时候进行价税分离填入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
该栏次主要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
定额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定额发票的未来
我们知道,目前定额发票主要是一些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些特殊行业领用,比如停车,快递等。
其实目前税务局都在力推机打发票,有条件的纳税人都尽量上通用机打发票,规模以上的纳税人都得申请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快递行业也在逐步使用电子发票,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小。
你会发现,现在出门就餐的发票基本都是通用机打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了,定额发票使用比重相对以前越来越小。
对于停车场这种随着信息化的推广,上海已经出现了电子收费税控系统的停车场,卷式发票的打印快捷而且方便,真正还推出了电子化。
相信不久的将来定额发票就要退出市场。
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基本形式。比例税率中最高比例税率为56%,最低为1%。定额税率最高为每征税单位250元。
(一)消费税税率的基本形式
(二)按照最高税率征税的特殊情况
一是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
二是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三)烟的适用税率
第一,只有卷烟在商业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雪茄烟、烟丝以及其他应税消费品在商业批发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第二,卷烟批发环节纳税的三个要点:
(1)税率11%加0.005元/支;
(2)环节内不征收——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3)不能抵扣以前环节消费税。
(四)酒的适用税率
第一,白酒同时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但是在把握白酒定额税率时,要会运用公斤、吨与克、斤等不同计量标准的换算。
第二,啤酒分为甲类和乙类。啤酒分类标准——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是甲类啤酒。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适用税率
关于金银首饰计税要注意的问题:
(1)零售环节;记住两个比例(5%税率、6%利润率)。
(2)零售环节的征税范围(仅限于金、银、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具体包含金银首饰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不含修理清洗、镀金包金)。
修理清洗首饰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3)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4)金银首饰的计税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5)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6)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六)小汽车的适用税率
2023年12月1日起,“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进行了简并,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之后,针对中小企业、各行业的税率有哪些变化?各企业在税率上面都应该注意什么?小慧为您带来了营改增最新税率表,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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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处理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一个重要税种。2007年底之前,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按内资、外资企业分别立法,外资企业适用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内资企业适用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各类企业的发展提供统一、公平、规范的税收政策环境,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国务院于2007年12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税法和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法人制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纳税年度按公历年计算、税率(基本税率25%)、税收优惠政策、税前扣除、境外所得税抵免、企业重组特殊政策、特别纳税调整、在年度翌年的5月31日或之前完成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率表
税目
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
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15%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15%
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15%
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15%
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15%
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15%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10%
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底)
1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10%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1950年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时定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实行低工资制,虽然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直至1980年以后,为了适应我国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政策,我国才相继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上述三个税收法律法规发布实施以后,对于调节个人收入水平、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按内外个人分设两套税制、税政不统一、税负不够合理。为了统一税政、公平税负、规范税制,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同日发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配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第二次修正,规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时间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恢复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第三次修正,主要修改内容:一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800元/月提高至1600元/月,二是进一步扩大了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修改后的新税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第四次修正,将原税法第十二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时间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据此作出了减征利息税的决定。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个人纳税法进行第五次修正,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2023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第六次修正,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调整了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相应调整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2023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第七次修正,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重大转变,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年汇总计算征税,将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60000元/年),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设立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新税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其中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优化调整税率结构等减税措施先行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详见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三)。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四)计算应纳税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4.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所得税各税率表速算扣除数及适用范围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1.适用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适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3.适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税款;
4.适用自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缴纳税款;
5.在2023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
6.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
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
7.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8.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30000元的
5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经营所得适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三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1.适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
2.另:向居民个人支付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四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1.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2.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3.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4.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税〔2007〕1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计算缴纳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则实行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应纳税额。2023年5月1日起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
营改增试点前,我国增值税有两档税率,分别是标准税率17%和低税率13%。营改增试点后,为确保新旧税制平稳转换,新增了11%和6%两档低税率。2023年7月1日,将17%、13%、11%、6%四档税率简并至17%、11%、6%三档。2023年5月1日,进一步完善税制,将17%、11%、6%三档税率降至16%、10%、6%三档。2023年4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将16%、10%、6%三档税率降至13%、9%、6%三档。
自2023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一、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增值税税率表
税目4月1前税率4月1后税率陆路运输服务10%9%水路运输服务10%9%航空运输服务10%9%管道运输服务10%9%邮政普遍服务10%9%邮政特殊服务10%9%其他邮政服务10%9%基础电信服务10%9%增值电信服务6%6%工程服务10%9%安装服务10%9%修缮服务10%9%装饰服务10%9%其他建筑服务10%9%贷款服务6%6%直接收费金融服务6%6%保险服务6%6%金融商品转让6%6%研发和技术服务6%6%信息技术服务6%6%文化创意服务6%6%物流辅助服务6%6%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6%13%不动产租赁服务10%9%鉴证咨询服务6%6%广播影视服务6%6%商务辅助服务6%6%其他现代服务6%6%文化体育服务6%6%教育医疗服务6%6%旅游娱乐服务6%6%餐饮住宿服务6%6%居民日常服务6%6%其他生活服务6%6%销售无形资产6%6%转让土地使用权10%9%销售不动产10%9%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0%0%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0%0%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0%0%航天运输服务0%0%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0%0%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0%0%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设计服务0%0%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0%0%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软件服务0%0%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0%0%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信息系统服务0%0%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业务流程管理服务0%0%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0%0%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转让技术0%0%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0%0%销售或者进口货物16%13%粮食、食用植物油10%9%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10%9%图书、报纸、杂志10%9%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10%9%农产品10%9%音像制品10%9%电子出版物10%9%二甲醚10%9%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10%9%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6%13%出口货物0%0
二、增值税征收率(简易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另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适用增值税征收率。
(一)增值税征收率为3%和5%
(二)适用征收率5%特殊情况
主要有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三)两种特殊情况:
1.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增值税征收率表
税目征收率陆路运输服务3%水路运输服务3%航空运输服务3%管道运输服务3%邮政普遍服务3%邮政特殊服务3%其他邮政服务3%基础电信服务3%增值电信服务3%工程服务3%安装服务3%修缮服务3%装饰服务3%其他建筑服务3%贷款服务3%直接收费金融服务3%保险服务3%金融商品转让3%研发和技术服务3%信息技术服务3%文化创意服务3%物流辅助服务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3%不动产租赁服务5%鉴证咨询服务3%广播影视服务3%商务辅助服务3%其他现代服务3%文化体育服务3%教育医疗服务3%旅游娱乐服务3%餐饮住宿服务3%居民日常服务3%其他生活服务3%销售无形资产3%转让土地使用权5%销售不动产5%销售或者进口货物3%粮食、食用植物油3%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3%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3%农产品3%音像制品3%电子出版物3%二甲醚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3%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3%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5%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5%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5%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5%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5%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5%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5%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5%车辆停放服务、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5%
附:征收率特殊情况
(一)一般纳税人可选择s适用5%征收率
1、出租、销售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一般纳税人将2023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
3、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4、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5、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6、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7、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8、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9、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10、车辆停放服务、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
(二)一般纳税人可选择3%征收率的有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销售抗癌罕见病药品
1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除以上1-11项为销售货物,以下为销售服务。
1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13、提供城市电影放映服务。
14、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
15、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16、提供教育辅助服务。
17、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8、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
19、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20、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2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2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不是可选择)
23、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5、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6、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27、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8、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29、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30、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3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
(三)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4、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以上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纳税人销售旧货。
(四)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三、预征率
预征率,顾名思义就是“预征”适用的“税率”,比如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预征率
序号
税目
预征率
一般计税
简易计税
1
销售建筑服务
2%
3%
2
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
3%
3%
3
不动产经营租赁(其中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
3%
5%
4
销售不动产
5%
5%
四、增值税适用扣除率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适用9%扣除率。
2.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增值税适用扣除率表
序号
税目
增值税扣除率
1
购进农产品(除以下第二项外)
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
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继续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定扣除的,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执行。其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9%;第(三)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执行。
(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消费税
消费税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对特定的某些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间接税。1950年1月,我国曾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征收了特种消费税,当时的征收范围只限于对电影戏剧及娱乐、舞厅、筵席、冷食、旅馆等消费行为征税。1953年修订税制时,将其取消。1989年针对当时流通领域出现的彩色电视机、小轿车等商品供不应求的矛盾,为了调节消费,2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对彩色电视机和小轿车开征了特别消费税,后来由于彩电市场供求状况有了改善,1992年4月24日取消了对彩电征收的特别消费税。在总结以往经验和参照国际作法的基础上,顺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同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1994年1月1日起,对11种需要限制或调节的消费品开征了消费税。对消费品有选择的征收消费税,可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合理的调节消费行为,正确引导消费需求,间接调节收入分配和引导投资流向。消费税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相配合,构成了我国流转税新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自2006年4月1日起,将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燃料油、高尔夫球及球具、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游艇、高档手表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同时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将税目数量调整为14个,并调整了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的税率。
消费税适用于生产和进口特定种类的商品,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珠宝、鞭炮、焰火、汽油和柴油及相关产品、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具、游艇、奢侈类手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和涂料。按商品的种类,消费税可根据商品的销售价格及/或销售量计算应缴的消费税。除关税和增值税外,某些商品另需缴纳消费税。
税目
税率
生产环节: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
56%加0.003元/支
生产环节: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36%加0.003元/支
商业批发环节: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
11%加0.005元/支
雪茄
36%
烟丝
30%
白酒
20%加0.5元/500克(毫升)
黄酒
240元/吨
甲类啤酒
250元/吨
乙类啤酒
220元/吨
其他酒
10%
高档化妆品
15%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5%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0%
鞭炮、焰火
15%
汽油
1.52元/升
柴油
1.20元/升
航空煤油
1.20元/升
石脑油
1.52元/升
溶剂油
1.52元/升
润滑油
1.52元/升
燃料油
1.20元/升
气缸容量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摩托车
3%
气缸容量250毫升以上的摩托车
10%
气缸容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
1%
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乘用车
3%
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乘用车
5%
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乘用车
9%
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乘用车
12%
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
25%
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
40%
中轻型商用客车
5%
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高档手表
20%
游艇
10%
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实木地板
5%
电池
4%
涂料
4%
商业批发环节: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11%加0.005元/支
营业税
营业税是以纳税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额(销售额)为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种。建国初期我国就实行过营业税。1958年税制改革时并入工商统一税,1973年工商统一税同其他几个税种又合并为工商税。虽然营业税作为单独的税种不存在了,但是按营业收入课税的制度依然存在,成为工商税的一个组成部分。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时,又将营业税从工商税中划分出来,恢复成为一个独立税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原营业税在一定程度上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同年12月25日,财政部制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所有营业税行业都已改为缴纳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主要目的是筹集城镇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自1985年1月1日起施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开征,对于有效筹集城镇维护建设资金,改善城市设施面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即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照一定的税率进行计缴。凡缴纳流转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地区的不同分为三档: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其他地区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即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按3%的附加率征收。凡缴纳流转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义务人。
另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具体附加率由各省市规定。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房地产市场初具规模并逐渐完善。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土地供给计划性不强,成片批租的量过大,土地出让金价格偏低,国有土地收益大量流失;各地盲目设立开发区,非农业生产建设大量占用耕地,开发利用率低;房地产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行为不规范,“炒”风过盛,冲击了房地产的正常秩序。为了配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控制房地产的过度炒买妙卖,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的精神,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或处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后的“增值收入”按30%-60%的超率累进税率征收的税项。
(1)经营房地产开发的企业“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财务费用(例如利息,在某些情形下可以扣除);其它房地产开发费用(即销售和管理费用)是可以有限度的扣除,最高扣除额为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一般为印花税);及经营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另外可以按照头二项金额之和加计20%扣除。
(2)转让旧房可扣除项目包括旧房的评估价格和在转让中缴纳的税金。
(3)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4)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以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增值率)从低到高划分为四个级次:即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中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应纳税额=增值额×规定税率-扣除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其中: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范围
规定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
30%
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40%
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50%
1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
60%
35%
关税
中国对进口货物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在进口环节执行征收。一般来说,关税采用从量税或从价税的形式征收。
(1)从量征收按货物的数量为计税依据,比如每单位或每公斤人民币100元。
(2)从价征收按货物的海关完税价格为计税依据。从价征收的方法下,按货物海关完税价格乘以从价税率,计算出应缴税款。适用的税率一般是根据货物的原产地来确定的。商品的原产地也决定着若干其他政策的适用性,例如:配额,优惠税率,反倾销行动,反补贴税等。对于原产地是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商品,一般适用最惠国税率,但适用其他政策的例外:比如优惠税率(在自由贸易协议下),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如果货物的原产地是与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议的成员国而该货物列入自由贸易协议所涵盖的货物范围,那么进口方可适用优惠税率(通常低于最惠国税率)。当然,该进口方还需要满足自由贸易协议规定的其他所有条件,例如对原产地判定的规则,直接运输的要求和文件档案方面的要求。
(3)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项目类的,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机器设备,可免征进口关税,列于《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的设备除外。
(4)对于暂时进境并将复运出境的机器、设备和其他货物,某些情况下可以给予免税。暂时进境的期限通常为6个月但可延长至1年。有时需要支付应纳税款的保证金。
(5)对用于进料加工或者来料加工的进口原材料可以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对进出口保税区的货物,某些情况可免征关税和增值税。
印花税
所有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率从借款合同金额的0.005%到财产租赁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金额的0.1%不等。对于营业执照、专利、商标以及其他权利许可证照按每本人民币5元征收印花税。
不在印花税税目范围内书立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税目
范围
税率
纳税人
说明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立合同人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立据人
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立账簿人
自2023年5月1日起,减半征收。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政务院在1950年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规定开征房产税,1951年将房产税与地产税合并为城市房地产税。1973年将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工商税后,城市房地产税仅对房产管理部门和个人的房产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的房产征收。1984年工商税制改革时,重新将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纳入该税征收范围。同时,将对内资纳税人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并于1986年9月1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市房地产税仍保留,继续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征收。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是一个古老而又普遍征收的税种,我国周代征收的廛布、唐代征收的间架税就具有房产税的性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开征了房产税(或房地产税、不动产税)。房产税税源稳定,税负不易转嫁,比较便于征管。由于房产不能移动、税基固定,比较适合作为地方税。我国及大多数国家、地区都将房产税作为地方税。
房产税是对房屋和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或是代管人征收的税种。
(1)从价计征:税率为房产原值的1.2%。地方政府通常会提供10%到30%的税收减免。
(2)从租计征:按房产租金的12%征收房产税。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车辆购置税
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以第294号国务院令的形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车辆购置税由车辆购置附加费“费改税”转化而来,属中央财政收入,主要用于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契税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1950年政务院颁布实施了《契税暂行条例》,当时开征契税的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是保障土地、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相继制定了房地产的法律法规,房地产交易市场得到快速发展,原《契税暂行条例》中的一些条款和规定出现了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的状况,一是原条例规定对土地所有权转移征收契税,与《宪法》规定不得买卖土地的条款相抵触;二是契税只对一部分个人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征税,对公有制单位免税,不符合税收公平的原则。为此,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对原《契税暂行条例》作了较大的修改,于1997年7月7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的契税暂行条例对土地使用权转移征税,不再具有保障土地、房屋权属的作用;统一了各种经济成分的税收政策,对典当行为取消了契税,缩小了减免税范围,下调了税率,修订了计税依据。此后,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支持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国家又相继出台了相关契税优惠政策。新条例新政策实施以来,对调控房地产交易,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买卖、赠与或交换需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至5%征收契税。纳税人为受让人。
其中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行驶于我国公共道路,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车船,按其种类实行定额征收的一种税。1951年政务院发布《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但在上世纪70年代税制改革时,将对国营、集体企业征收的车船使用牌照税并入工商税,不再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在1984年工商税制改革时,确定恢复征收这个税种。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除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拥有使用的车船仍依照《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均缴纳车船使用税。2006年12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与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船使用税相比,车船税在征税范围、税目税额、减免税和征收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完善,一是合并了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二是将车船税定性为财产税;三是适当调整了税目分类;四是适当提高了税额标准;五是调整了减免税范围。
车船税是我国自2004年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以来,第一个实现内外统一的税种,也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第一个实现全面改革的地方税税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船舶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以下称应税船舶),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船舶吨税(以下简称吨税)。
吨税的税目、税率依照《吨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其中吨税设置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船籍国(地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或者协定的应税船舶,适用优惠税率;其他应税船舶,适用普通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应税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固定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近年来,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需求逐渐增加,土地价值不断攀升,1988年规定的税额标准就明显偏低。此外,仅对内资纳税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也不符合公平税负、鼓励竞争的原则。根据上述情况,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0日重新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将税额幅度提高两倍;二是将征税对象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开征土地使用税,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完善地方税体系,巩固分税制财政体制;有利于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税额是按年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乘以地方政府核定的每平方米固定税额计算的。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一种行为税,是国家对单位或个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其特点有四:一是征税对象的特定性;二是课征税额的一次性;三是税率确定的灵活性;四是税款使用的专项性。
我国是人均耕地少、农业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的国家。目前,我国耕地只有18.27亿亩,人均仅有1.39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长期以来,我国城乡非农业建设乱占滥用耕地的情况相当严重,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过度扩张。人多地少与土地粗放利用并存、用地结构不够合理等因素,进一步加剧了我国人与地的矛盾,极大地影响了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发展。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决定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耕地占用税。为了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对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新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主要作了四个方面的修改:一是提高了税额标准;二是统一了内、外资企业耕地占用税税收负担;三是从严规定了减免税,取消了对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炸药库占地免税的规定;四是加强征管,明确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 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各地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在前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平均税额。
在人均耕地低于零点五亩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过适用税额的百分之五十。
环境保护税法
2023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保护税对在我国境内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征税对象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类。以污染物排放量为计税依据。大气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至14元,具体适用税额由各省(区、市)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确定。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标准为每吨5元-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标准为每月350元-11200元。环境保护税采取“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
征收环境保护税有利于构建绿色税制体系,进一步强化税收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约束和激励机制,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倒逼高污染、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我国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由于各地自然资源禀赋差异很大,开采资源的企业因资源禀赋差异而利润相差悬殊,造成了分配上的不合理,并出现了滥采滥挖、掠夺性开采等严重破坏和浪费国有资源的问题。为保护国有资源,促进国有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调节级差收入,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从当年10月1日起对原油、天然气和煤炭三种矿产品征收资源税,同时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将盐税从原工商税中分离出来,重新成为一个独立的税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源税在征收范围等诸多方面已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为此,本着“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等原则,国务院于1993年12月25日重新修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1993年12月30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取消了盐税,将盐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修订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于2023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作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以从量计征的方式征收。
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烟叶税
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1958年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以下简称《农业税条例》)。1983年,国务院以《农业税条例》为依据,选择特定农业产品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当时农业特产农业税征收范围不包括烟叶,对烟叶另外征收产品税和工商统一税。1994年我国进行了财政体制和税制改革,国务院决定取消原产品税和工商统一税,将原农林特产农业税与原产品税和工商统一税中的农林牧水产品税目合并,改为统一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并于同年1月30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国务院令143号)。其中规定对烟叶在收购环节征收,税率为31%。1999年将烟叶特产农业税的税率下调为20%。
2004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农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20号),规定从2004年起,除对烟叶暂保留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外,取消对其它农业特产品征收的农业特产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至此,对烟叶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失去了法律依据。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税率为20%。
2023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条例》。新税法实施后,烟叶税纳税人为按规定收购烤烟叶、晾晒烟叶的单位,以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为计税依据,并延续了20%的税率。
文化事业建设费
从事娱乐业、广告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按营业额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其中
(1)娱乐服务应缴费额=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2)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出口货物退(免)税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货物免除和退还其在国内各环节征收的流转税的一种制度,符合wto规则,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避免了国际间的重复征税,有利于出口货物和劳务在国际市场上公平竞争。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环节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是我国增值税、消费税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我国调节出口贸易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外,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即除对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外,对出口货物发生的进项税额也全部退还给出口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外,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自1994年以来,由于受到征税水平、出口骗税、财政承受能力、国家宏观调控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对出口退(免)税制度进行了多次调整。
2023年7月起,增值税又有哪些新改动?现行的最新税率表是多少?进项税如何正确抵扣?今天起,这是最新的知识点!
01
6%→免税,3%→免税!
全了!2023年增值税优惠!
1、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注: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以下7种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4、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5、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3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6、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
重点:
其中,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7、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增值税
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在原先三个月基础上,继续延长六个月。
延缓缴纳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02
2023年最新最全税率表
1、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9%,6%,0%,都适用于哪些项目?我们具体来看:
2、扣除率
扣除率是指增值税计征中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与产品课税金额之间的比例。
一般纳税人凭票抵扣进项税,但是对于购进农产品需要计算抵扣,扣除率有的是9%,有的是10%,我们具体来看:
①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②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③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率。
④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⑤ 农产品核定扣除时:
o 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o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最终货物税率为9%时扣除率为9%;最终货物税率为13%,扣除率为10%。
o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时,扣除率为9%。
3、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注意: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4、预征率
目前主要针对不动产和建筑行业采用预征办法,主要有5%、3%和2%的档次。
03
2021增值税进项抵扣手册
增值税政策层出不穷,进项税扣除凭证种类又非常繁杂,送你一份最新最全的抵扣攻略,从此进项税抵扣不求人
一、判断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上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只有一般纳税人会涉及到进项税的抵扣问题。
因为,一般纳税人根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增值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根据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计算增值税,不涉及进项税的问题。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
(1)一般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为了征管的要求,税局一般要求不得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以防止形成滞留票。但实务中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能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真的收到了,也没有必要一定退回重开,全部计入成本费用即可。
二、判断扣税凭证是否合法合规
1、抵扣凭证的类型应合法合规
发生增值税交易的我们会收到不同类型的凭证,但其中只有一部分是合法合规的抵扣凭证。
除了最常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最近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通行费等取得合法合规的凭证也可以抵扣进项税,具体的
发票类型包含以下几种:
这里有3个重点需要强调一下:
(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2)旅客运输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而纸质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普通发票也能抵扣的情形非常繁杂,为了让大家能快速掌握,我们制作了视频来进行详解
(3)现在乘火车多数情况下取得电子客票,报销抵扣需要打印纸质车票,且只能打印一次,一旦遗失,即使有复印件也不能抵扣进项税。
关于电子客票如何报销和抵扣,有许多细节要把握,看了视频你就懂了
2、抵扣凭证的开具应该规范
抵扣凭证是否开具规范,主要检查以下4点:
(1)是否与真实的交易相符,没有涉及虚开发票;
(2)字迹清晰,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专用章齐全(目前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
(4)备注栏完整
关于发票的备注栏,实务中频频出现备注栏缺失导致大额进项税不允许抵扣的情况,会计收到6种发票要注意备注栏信息是否齐全。
到底是哪6种发票?一张导图说清楚。
注意,认证期限有新规定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啦,会计们再也不用担心发票过期了~
三、判断是用于可抵扣进项税的项目
会计收到发票,要思考一下它的用途是什么,因为税法中明确规定了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几种情形,只有不属于这些项目,才可以抵扣进项税。
不能抵扣进项税的所有情形下图全部涵盖了,一起学习一下吧~
对于以上项目,也要分三种情况考虑:
(1)在购入当期就不能抵扣,全部计入相应成本费用。
例如外购礼品用于员工福利取得普通发票的,在当期直接都计入费用。
(2)在购入当期就不能抵扣,但取得专用发票的,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例如外购礼品用于员工福利取得专用发票的,为了防止滞留票的产生,需要先认证抵扣,再做进项税转出。
(3)在购入当期进项税已抵扣,后期用于不允许抵扣的项目时,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四、抵扣实操
完成了前面3步,判断出一项支出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后,接下来就需要进行勾选确认、计算税额、纳税申报等抵扣实操。
1、不同凭证的抵扣方法。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了,机动车发票又有新变化
自7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比传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会自动打印“机动车”标识。
注意:销售机动车开具蓝字发票后,该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将自动流转并归属受票方,因此销售方对同一辆车不能同时开具多张蓝字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通行费发票
以下两种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指的是征税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注意:如果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
(2)桥、闸通行费发票
如何申报抵扣?
6、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
以下4类票据可以抵扣进项税
如何申报抵扣?
注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文规定,以上票据可以抵扣,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3年4月1日之后取得;
2)报销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或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为非雇员人员报销的不允许抵扣。
3)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国际的(包括港澳台)不可以;
4)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允许抵扣。
7、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1)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由收购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
如何申报抵扣?
(2)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纳税人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2、进项税的申报
进项税抵扣的终极目的是落实到申报表上,数据主要填列在附表二的相关行次中。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缴款书等税额填列在规定的行次即可,铁路车票、通行费发票等计算得出的税额填写在“其他” 行次中,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整理发布
对于企业来说,发票一直就是“性命攸关”的事!发票是企业税前扣除的凭证,也是国家控制税收的主要方式。下面虎虎就和大家说说手撕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的知识。
定额发票是什么?
定额发票就是我们常说的手撕发票。手撕发票主要就是在一些小商店使用。
比方说一些个体户,本身的业务不是很多,也没有专门的财务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让他们开具增值税纸质发票也是不现实的问题。毕竟。一个专门会计人员的工资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当然,现在很多企业一般是不认可定额发票的。如果个体户想要发展,需要更加专业才可以呀!
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区别有哪些?
1、开具方式不同
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通过税控系统开具,而手撕发票不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企业有税盘,并通过税控系统开具才可以。如果不是这样开具的发票,可能就是假发票。
但是手撕发票就不同了。其实手撕发票就是定额发票,是税务局已经提前印好的。企业拿到以后,直接使用即可。
2、填写信息不同
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填写企业名称和税号,而手撕发票一般情况下不用填。
按照税法的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企业名称和税号,才可以税前扣除。
有的企业对此控制得比较严格,也可能需要把所有信息都填写完整。这样的情况下,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填写要求就基本一致了。
但是,手撕发票就不需要这样了。一般而言手撕的定额发票,上面没有消费者的相关消息。发票上面有的只是,票面金额以及其他信息。
3、管理严格程度不同
在管理上,相对于手撕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得更加严格。
对于手撕发票来说,一般涉及的金额较小,管理严格程度上根本没有办法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相比!
毕竟增值税普通发票,不管使用场景还是涉及金额上面,都是手撕发票不能比的。
手撕发票真的不需要填写名称和税号吗?
对于手撕定额发票来说,一般是不需要填写税号和名称的。
但是在全国范围内,什么事都有。虎虎还真见过需要填写税号和企业名称的手撕定额发票的。比如说,河南商丘的手撕定额发票,就有填写税号和企业名称的位置。
当然,手撕发票由于已经提前打印好了,即使需要填写税号和企业名称,也只能手写了。
手撕发票的未来在哪里?
现在随着发票电子化的逐步推进,手撕发票被淘汰出局,也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现在来看,定额发票基本都是个体户在使用。并且还是规模较小的个体户。现在企业一般都是要求有机打发票的,在使用手撕定额发票上面,还是比较谨慎的。
毕竟,手撕发票还是容易被查的。同时企业在核查发票时,也不容易操作。
当然,现在让所有的个体工商户,都上税控设备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不过,大的趋势发票还是会逐渐电子化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手撕发票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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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税目
税率
1
陆路运输服务
11%
2
水路运输服务
11%
3
航空运输服务
11%
4
管道运输服务
11%
5
邮政普遍服务
11%
6
邮政特殊服务
11%
7
其他邮政服务
11%
8
基础电信服务
11%
9
增值电信服务
6%
10
工程服务
11%
11
安装服务
11%
12
修缮服务
11%
13
装饰服务
11%
14
其他建筑服务
11%
15
贷款服务
6%
16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6%
17
保险服务
6%
18
金融商品转让
6%
19
研发和技术服务
6%
20
信息技术服务
6%
21
文化创意服务
6%
22
物流辅助服务
6%
23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7%
24
不动产租赁服务
11%
25
鉴证咨询服务
6%
26
广播影视服务
6%
27
商务辅助服务
6%
28
其他现代服务
6%
29
文化体育服务
6%
30
教育医疗服务
6%
31
旅游娱乐服务
6%
32
餐饮住宿服务
6%
33
居民日常服务
6%
34
其他生活服务
6%
35
销售无形资产
6%
36
转让土地使用权
11%
37
销售不动产
11%
38
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0%
39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0%
40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0%
41
航天运输服务
0%
42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
0%
43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0%
44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设计服务
0%
45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0%
46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软件服务
0%
47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0%
48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信息系统服务
0%
49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0%
50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0%
51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转让技术
0%
52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0%
53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17%
54
粮食、食用植物油
11%
55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11%
56
图书、报纸、杂志
11%
57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11%
58
农产品
11%
59
音像制品
11%
60
电子出版物
11%
61
二甲醚
11%
62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11%
63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7%
64
出口货物
0%
希望能给大家带来方便,谢谢关注收藏!
今天是2月的最后一天,为了让各位纳税人3月能顺利申报增值税,本文小编把常见的税率申报错误类型的解决办法汇总,赶紧看过来吧~
一、我们先看看增值税税率有哪些?
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等;
销售或进口货物,如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等,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提供现代服务(租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出口货物。
ps:
这里要注意下哦!自2023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二、增值税征收率有哪些?
5%和3%。
三、常见错用税率及兼营申报错误类型有哪些?
(一)适用征税项目填写错误
纳税人申报时,未区分应税货物与应税服务,错误填写栏次,虽当月能正常申报,但次月网报提示错误,不能正常网报。
例:某超市取得的销售收入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时取得的销售大米、食品油需填写入附表一第4a栏(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而取得的停车费收入填入4b栏(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若当月申报时,未按4a,4b区分填写,全部填入同一栏次,且总金额一致,则企业当月网报可通过系统比对,但在次月网报时系统会提示错误,原因是因为未正确区分征税项目,需到税务机关更正申报表后,才能进行申报。
(二)适用税率选择错误
这是纳税人错误开具发票导致的申报错误,常见情况为纳税人选择错误税率开具发票导致票表比对不通过,造成当月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
例:超市取得的一般商品收入9万元对应税率为17%,但开具发票时选择税率为3%。遇到发票税率开具错误的情况,该企业当月该笔销售收入不能正常申报,应按17%的税率申报9万元的未开具发票收入,次月开具3%的红字发票,冲减该笔收入,然后正常开具17%税率的发票,次月申报时,在未开票收入填写-9万元冲减该笔收入。税率错用会造成票表比对不能通过,企业不能正常网报,两个月都需到税务机关申报并手工清卡。
(三)免税项目填写错误
此类错误主要表现在在申报时未准确区分第三个项目免抵退税与第四各项目免税。第三个项目免抵退税是针对出口企业填写,其他企业免税项目应填写到第四个项目。
例:超市取得的销售鲜活肉蛋收入1.5万元,应在附表一第三个项目第18栏填写入对应的列,不应填入免抵退税栏第16栏。如果填写错误,以后月份网报系统会识别错误,不能正常网报。
注意!减免税申报表也需要填报并与附表1减免税收入相对应。
四、错用申报税率可能导致的问题
以一个案例来说明,某企业将应适用13%税率,错误申报为11%税率,导致少缴税款,最后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的情况。
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最近遇到点小麻烦,该公司于2023年4-6月期间,分别发出货物销售给某东北客户和某经销商,分别收到货款实现收入3504208.02元和 3005238.21元,但当时未开具发票。2023年7月后该公司开具该两笔收入发票并按照11%申报收入,造成少缴税款。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补缴税款103794.09元,并加收滞纳金6378.52元。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2023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货物,税率为11%。
以上述案例为例,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于4月-6月间,实现3504208.02元和 3005238.21元两笔收入,应按照当时税率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应缴纳增值税=(3504208.02+3005238.21)/1.13*0.13=748874.35元
该公司在7月简并税率后按照11%申报缴纳增值税。
实际缴纳增值税=(3504208.02+3005238.21)/1.11*0.11=645080.26元
少缴税款=748874.35-645080.26=103794.09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此加收滞纳金6378.52元。
税务机关提醒:一定要在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当月按照适用税率及时申报缴纳增值税,不然会造成多缴滞纳金的负担。
五、申报时其他注意事项
小编提醒大家:申报时一定要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原则及时申报。申报当月收入时,应包含所有开票收入及未开票收入。若当月已进行未开票收入进行申报,次月补开发票,则填写负数未开票收入进行冲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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