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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6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国家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

【第1篇】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

日前,台州市椒江区纪委区监委对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原党委委员卢登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卢登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政商关系“亲”“清”不分,长期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取大额回报,并违规投资入股相关企业;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税务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税务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卢登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台州市椒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卢登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台州市椒江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卢登云简历:

卢登云,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台州市椒江财政税务局稽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第二税务所副所长,台州市地方税务局椒江中心分局海门征管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台州市椒江地方税务局税政科科长、局长助理、城区税务分局局长、党组成员,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四级高级主办。

来源:台州市纪委监委

【第2篇】四川省国家税务

电子税务局变更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经办人手机号码咋操作?看这篇就懂了!

操作流程:

(以四川地区为例,各地差不多)

进入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

也可直接在搜索栏输入“变更税务登记”:

变更步骤:变更税务登记填写

1、查看《变更登记清册》,选择变更登记内容。

《变更登记清册》

1、生产经营地邮政编码

2、生产经营地联系电话

3、从业人数

4、单位性质

5、网站网址

6、财务负责人姓名

7、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种类

8、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9、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10、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11、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12、办税人姓名

13、办税人身份证件种类

14、办税人身份证件号码

15、办税人固定电话

16、办税人移动电话

17、办税人电子邮箱

18、税务代理人纳税人识别号

19、税务代理人名称

20、税务代理人联系电话

21、税务代理人电子邮箱

22、总分机构类型

23、总机构

24、分支机构

备注:

只有以上24个项目可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变更,其他项目变更请先至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工商登记后再到大厅进行变更。

2、填写变更登记内容

变更办税人员或者财务负责人电话号码时需要变更后的手机号码收取验证码,填写好内容后点击下一步,最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点击确定后会自动带出变更人员的相关变更项目。

变更电话号码需短信验证。

3、变更登记后请及时进行实名采集

变更登记提交后可在办结事项查看办结状态,当显示办结,即为变更成功。变更成功后请及时进行身份信息采集,采集后才能正常登录电子税务局,可以选择网上采集或者到大厅进行实名采集。

网上变更税务登记常见问题

q1:电子税务局登录后选择变更登记,提示无权限办理?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时应选择法人的身份登录。

q2:办税人员或者财务负责人电话变更时提示变更的电话已被多个人员(身份证号)登记,不能在网上变更?

答:当电话号码被多个身份证号码使用时不能在网上直接进行变更,需到大厅核实后进行变更登记。

q3:变更登记项目里找不到法人变更信息?

答:网上变更登记只有24个项目,法人的相关信息变更需先在工商进行变更,再到大厅进行变更登记。

q4:网上变更办税人员后,登录电子税务局人员办税人员信息没有变化?

答:当重新登录电子税务局时,办税人员或者财务负责人无变化说明变更失败,可以非正常办结事项中查看失败原因,重新填写正确的变更信息后即可。

q5:购票员不能在网上进行变更?

答:购票人员的增加或者变更需到大厅进行办理。

来源:四川税务、广安税务;秀财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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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班子

据应急管理部官网“领导信息”一栏最新信息显示,郝军辉已任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郝军辉长期任职国家税务系统,此番履新前,他任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资料图)

公开履历显示,郝军辉出生于1971年4月,山西繁峙人,东北财经大学税收(税务)专业毕业,大学学历,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参加工作后,郝军辉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管理司工作,后历任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副主任科员,办公厅局长秘书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征收管理司纳税服务处处长、综合处处长,纳税服务司综合处处长等职。2023年7月起,他先后任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人事司副司长,2023年4月任国家税务总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主任兼人事司副司长(司长级),2023年6月卸任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主任。

2023年12月,郝军辉任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司长,2023年8月任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党委组织部)司长(部长),2023年9月同时担任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2023年4月卸任人事司(党委组织部)司长(部长)。

2023年6月,郝军辉任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2023年12月,他被任命为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至此番履新。

原任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许尔锋,出生于1963年12月。他早年任职甘肃,曾任定西市市长等职,2023年调任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主任,2023年调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厅长,2023年10月调任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后任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目前,应急管理部领导班子中,还有一名“70后”,为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蒲宇飞,他出生于1971年10月。

郝军辉简历

郝军辉,男,汉族,1971年4月生,山西繁峙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东北财经大学税收(税务)专业毕业,大学学历,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2年至2003年先后任国家税务局地方税管理司科员,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副主任科员,办公厅局长秘书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其间: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所得税管理司综合处副处长;

2003年10月起先后任征收管理司纳税服务处处长、综合处处长,纳税服务司综合处处长(其间:2023年9月至2023年8月挂职任广州市花都区副区长);

2023年7月起先后任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人事司副司长;

2023年4月任国家税务总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主任(2023年6月免)兼人事司副司长(司长级);

2023年12月任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司长;

2023年8月任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党委组织部)司长(部长);

2023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兼人事司(党委组织部)司长(部长)(2023年10月参加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23年6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

2023年12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现任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第4篇】国家税务总局咨询电话

注意啦

注意啦

注意啦

2023年10月11日00:00时起

暂停办理全市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

具体内容请往下看!

▼▼▼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

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南充上线期间

暂停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的通告

尊敬的医疗保险缴费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南充市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23年10月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系统上线切换期间,全市各项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暂停服务时间

2023年10月11日00:00时起

恢复服务时间

预计恢复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00:00,最终恢复时间以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南充上线时间为准。

暂停业务范围

暂停办理全市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参保关系转移、信息变更、信息查询等业务。

特殊事项

2023年10月11日00:00时前未在税务部门完成实缴的征收计划,由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同时作废征收计划,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后,参保人重新申请下达征收计划进行缴费。

本次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南充市上线切换给您带来的不便

敬请各参保人

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周知并谅解

如有其他工作调整另行通知

服务咨询电话如下:

南充市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2809773

顺庆区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2815199

高坪区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3377900

嘉陵区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3631706、3637083

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6230013

南部县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5830333、5531925

西充县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4222005

仪陇县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 7216927、7222596

营山县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8210455

蓬安县医疗保障中心电话:(0817)8606886

国家税务总局顺庆区税务局:(0817)2700372

国家税务总局高坪区税务局:(0817)3338908

国家税务总局嘉陵区税务局:(0817)3880979

国家税务总局阆中市税务局:(0817)6900722

国家税务总局南部县税务局:(0817) 5523757

国家税务总局西充县税务局:(0817)4222024

国家税务总局仪陇县税务局:(0817)7222257

国家税务总局营山县税务局:(0817)8219419

国家税务总局蓬安县税务局:(0817)8623456

请参保群众注意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并广泛转发

让大家少跑路~

来源 | 南充医疗保障

【第5篇】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倡议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当前实际情况,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办税服务厅进厅人员数量,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缴费人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在此向您发出倡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缴费的倡议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当前实际情况,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办税服务厅进厅人员数量,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缴费人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在此向您发出倡议:

疫情期间请您尽量选择“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网上办、不见面”,“非必要,不进厅”。

一、“非接触式”办税

(一)电子税务局

您可以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点击 “电子税务局”,登录后进行操作;或者直接登录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办理。

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如果遇到电子税务局操作问题,拨打4000912366咨询。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个人所得税手机app

如果您(自然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汇算清缴、查询等相关业务,请您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如果您(扣缴义务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业务,请在海南省税务局网站下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

(三)海南税务码上办

1.您可以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海南税务码上办”,点击“海南税务码上办”进入办理。

2.您还可以微信扫码办理:

(四)微信公众号

1.如果您(自然人)需要办理增量房(一手房/二手房)契税涉税业务,可以通过“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办税入口-一手房税款申报缴纳/二手房税款申报缴纳办理。

2.如果您(自然人)需要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可通过“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办税入口-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办理。

(五)自助终端机

纸质发票领用、定额发票领用、发票验旧、报税清卡、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均可通过自助终端机办理。

(六)其他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还可通过海南省农村信用社、中国工商银行手机app等电子缴费渠道缴费。如企事业单位需要办理相关申报缴费事宜,建议尽量采用电子税务局申报办理。

二、预约到厅办税

如您有特殊事项必须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请提前通过“海南税务微服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预约办理。

预约后,请各位纳税人、缴费人在预约时间段内进厅取号(微信线上取号)办理业务。进厅时请您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接受防疫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办税服务厅将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要求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在厅期间请保持距离或间隔就坐,业务办理完成后要尽快离厅,减少在厅停留时间,办税服务厅将会对同一时间段内进厅人数进行限制,保护您的健康安全。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一起共筑抗击疫情坚强防线,共同守护大家的健康安全。

【第6篇】北京市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7号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0〕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决定实行综合申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综合申报

自2023年10月1日起,纳税人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综合申报。综合申报主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按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的查账征收企业,暂不涵盖按月预缴企业、核定征收企业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纳税人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综合申报。

二、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

印花税按季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对本市保险合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89)市税三字第392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6号修改〕第二条、《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6〕531号)第一条、《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2023年第14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修改)第十一条中“按月”申报缴纳的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9月9日

【第7篇】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

实习记者 张敏

近年来,税务部门着力打造以税务总局为龙头,省局为主体、市县为延伸的新媒体矩阵。其中,在税务新媒体“头部大号”的打造上,河南、重庆、四川、广东、河北、福建、山东、浙江、上海等地省级税务机关和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在统筹策划、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优化服务等方面大胆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加快税务新媒体融合发展、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积累了宝贵经验。

制图:冯玥 周涛

税务新媒体如何准确定位、发挥优势,成为征纳之间的纽带,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在这方面,税务部门近年来着力打造以税务总局为龙头,省局为主体、市局为延伸的新媒体矩阵。考虑到微信公众号已经成为政务新媒体的重要平台和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的重要平台,在税务新媒体“头部大号”的打造上,河南、重庆、四川、广东、河北、福建、山东、浙江、上海等地省级税务机关和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在统筹策划、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优化服务等方面大胆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加快税务新媒体融合发展、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积累了宝贵经验。近期,本报记者采访了部分省市税务机关新媒体运营团队,听他们介绍打造税务“头部大号”背后的思考与探索。

“做好标题,是提升阅读量的基本保障”

现在,大多数微信公众号都选择在清晨、午休、傍晚等几个“黄金时间”推送消息。每当这些时段,“订阅号消息”的列表内不断有窗口浮出,如何在短暂的时间内成为被读者注意并点开的那一个,是每个微信公众号运营者都在思考的问题。“题好一半文”的法则,在新媒体时代同样适用。

重庆税务公众号运营团队的负责人任翼表示,现在涉税微信公众号比较多,要想在其中脱颖而出并非易事。因此,每次做完公众号内容,他都会和运营团队花比较长的时间讨论标题,尽力让纳税人缴费人一看到标题,就觉得内容有用。否则,一篇文章推送出来,如果没有能吸引读者立即点开的亮眼标题,很快就会被刷下去。“做好标题,是提升阅读量的基本保障。”任翼说。

留抵退税的重磅政策发布后,国家税务总局的微信公众号已在第一时间发布了政策原文和政策解读,任翼觉得,他需要用一个好的标题,让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有增量、有新意。第一轮讨论后,大家拟定了一个标题:《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解读,速看!》,但是,总觉得这个标题“劲道”不够。经过团队成员进一步激烈讨论,最终选定了一个字数更少、更契合纳税人需求点的标题——《温馨提示!您有一笔退税款请注意查收》。最终,这篇文章阅读量达到7.6万,取得了不错的传播效果。

除了突出新政策的实用性,结合社会热点以及当下年轻人关注的内容定制标题,是广东税务的“吸粉密码”之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运营团队负责人周忠清发现,情景剧、微剧场等形式的推文越来越受网友关注,于是和团队策划推出了《税务微剧场|神秘包租公空降郝总公司?》《税务微剧场|趁火打劫!庄总的如意算盘落空了》等系列情景剧共12集,诙谐轻松的标题引发了大量好奇读者的“围观”,从而达到了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

“创新形式,当天新关注粉丝会急剧增多”

虽然一个精彩的标题可以吸引读者点入,但想让内容实现真正的传播,读者在阅读后持续点击“转发”“在看”,需要有价值、有新意的内容。据记者观察,在保证内容真实、准确、权威的同时,税务政务微信已更广泛地将视频、漫画等形式用于日常更新中。在普及知识的同时,增加了文章的趣味性和可读性。

2023年,福建税务与中国税务报新媒体中心联合,推出了全国税务系统首个微信动态长图产品《一图看懂2023年深化增值税改革亮点》,被全国多地税务部门微信公众号转载,并被全国各地办税服务厅制作成宣传品广泛宣传。此后,福建税务在各类漫画、动态长图、svg产品方面持续创新,推出了一批新颖、诙谐的新媒体产品。福建税务微信运营团队负责人冯勇琦介绍:“表达形式不断创新,会让阅读者时常保持新鲜感。通过分析后台数据发现,当某一天出现好的内容和创新的表达方式时,不仅转发率特别高,而且新关注粉丝数也会急剧增多。”

除图片以外,越来越多的公众号在文章中融入视频、直播等形式。今年以来,河南省各级税务机关依托网络平台定期开展的“云税直播”,以微信公众号为宣传暖场载体,专题专项地详解政策规定、捋清政策要点,已成为用户系统学习税费知识的主要阵地。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运营团队根据最新政策动态,创设特色栏目“办税缴费看‘浙里’”,形成文字解读、图片操作示范、视频讲解、热点答疑的整套新政策传播体系,深受纳税人缴费人欢迎。

目前,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粉丝量突破86万,中国税务报社新媒体团队在做好自有新媒体平台建设的同时,长期承担国家税务总局“两微一抖”等10多个新媒体平台和多个省市税务部门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维,在税务政务微信策划和制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创新是第一动力,运营者需要根据账号定位、读者需求,应用新的技术手段,不断创新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形式,才能持续抓住读者的注意力。”中国税务报社新媒体和网络中心主任邹国金说。

“新媒体运营的核心仍是内容为王”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禹卫华在《政务新媒体的模式创新》一书中提到,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很大程度上源于其内容。记者采访的多位税务政务微信运营团队负责人都不约而同地表示:“新媒体运营的核心仍是内容为王。”

那么,怎么才能将“内容为王”落到实处?中国税务报社新媒体和网络中心主任邹国金的建议是,加强团队建设,在横向联动与纵向合作上下足功夫。邹国金说,考虑到税收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涉及税务机关内部多个业务条线,要想把微信公众号做出彩,需要组建敢想、会写、能拍、能说、会剪的复合型人才团队,整合内外部的资源,靠单打独斗肯定不行。

记者注意到,很多省市税务机关的微信公众号运营团队,每天都会尽量在固定时间完成至少1次内容推送,以培养读者阅读习惯,增强阅读黏性。能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有足够丰富的内容支撑。在这方面,山东省税务局着力培育锻造“全链条”复合型新媒体队伍,通过组织基层微信公众号运营团队成员到省局轮训等方式,培育出9支能编、能拍、能剪的新媒体团队,建立新媒体工作室7个,实行项目化管理、团队化作业,推出一系列特点鲜明、贴近生活、温暖人心的新媒体宣传作品。

与业务部门横向联动,是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运营团队的一条重要经验。例如,为了制作“小美讲税”和“云税直播”栏目,河南税务组建了一支业务专精、支撑有力的联动直播团队。由省局税费业务、征管科技、风险管理等部门负责选题策划工作,告诉新媒体运营团队涉税内容的关键点在哪里,如何进行通俗的解释。新媒体运营团队可以在此基础上用新媒体的语言呈现出来,做到重要信息及时发布,枯燥内容通俗呈现。

开展纵向合作,也是税务部门新媒体运营中的常见模式。今年3月,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工作启动后,广东税务微信运营团队联合广东省各地市统筹“个税汇算知多d”和“个税小课堂”两个栏目,对纳税人提出的相关个税知识疑问和汇算操作流程进行答疑解惑。在内容选题及制作过程中,广东省局负责统筹内容生产,围绕个税工作及结合税收热点发布新媒体项目需求,广泛征集或定向预约创意提案,引导基层想点子、出主意。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了“需求生成—分包承接—创意提案—论证指导—执行落地”的新媒体产品孵化链条,助推新媒体创意孵化“破壳”。

记者了解到,为更好地激发微信公众号运维团队持续创新内容,一些省市税务机关非常注重微信内容的传播力评价和激励。比如,福建税务自行开发完善了其“税收宣传传播力评测系统”,将新媒体作品内容制作、刊发情况作为税收宣传传播力评测内容之一,对被上级新媒体转载、采用、获奖的,均按规定给予绩效加分,实现考评有依据。“我们希望通过激励,让有想法的年轻人更多地互相学习,鼓励他们勇于探索和实践。”福建税务微信运营团队负责人冯勇琦说。

“能办税还能互动,这样的公号谁不爱?”

如今,税费业务办理已是许多税务微信公众平台的一项基本功能,也是在内容和形式之外,吸引纳税人缴费人的重要原因。

比如,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不仅可以实现由公众号到电子税务局的“一键跳转”,而且公众号服务菜单中集成了办税服务、社保缴纳等多种功能。在办税服务子菜单,纳税人可以实现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税费缴纳、发票邮寄等业务的掌上快办。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运营团队的负责人李富告诉记者,目前,四川税务微信办税服务菜单,平均每日有超过3万次的点击量。

除了业务办理,问题咨询也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功能。为此,四川税务设置了减税降费、办税地图、专用发票电子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征期日历等涉税热点问题一键咨询,借助微信平台实现了7×24小时不打烊的智能咨询服务。与此类似,北京朝阳税务微信公众号平台设置有“关键词回复”功能。纳税人只需要在微信公众号对话框里输入关键词,就会收到自动弹出的相关内容。实务中,个人股权转让是个人到税务局办理的比较复杂的一个业务,但只需在微信公众号对话框输入“股权”,就可以得到一份详细的股权转让纳税办理指南。

每天,纳税人通过微信平台进行大量咨询和留言,为运营团队找准纳税人需求提供了重要线索。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运营团队负责人王曦告诉记者,目前,团队定期从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微信文章回复、办税服务厅导税台咨询等渠道收集、整理问题。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注度高的问题,河北税务推出110期纳税人办税指南微视频、51期“冀语社保费”,让他们感受到暖暖的“税务温度”。“能办税还能互动,这样的公号谁不爱?”王曦说。(参与本文采写的有:贺艳、伍美红、叶生成、胡冰、陈军、何国刚、王善宏、付思)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10月21日b1版。

原标题:

微信公众号已成为纳税人缴费人获取信息的重要平台

经验分享:什么样的税务政务微信受欢迎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8篇】国家税务总局历任局长

江苏警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巧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苏警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巧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巧全简历

王巧全,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江苏苏州人,研究生学历,1991年6月加入中国***,1991年8月参加工作。

历任省公安厅法制办(处)科员、副科长、科长,经济犯罪侦查处副处长,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

2023年11月,任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直属公安局)政委;

2023年6月,任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直属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处)总队长;

2023年5月,任盐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23年12月,任徐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3年9月至今,任江苏警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三级高级主办、原大丰地方税务局局长杨荏竣接受审查调查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三级高级主办、原大丰地方税务局局长杨荏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纪律审查和盐城市监委监察调查。

杨荏竣简历

杨荏竣,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江苏盐城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

1981年7月至1982年9月,任盐城钢铁厂计财科办事员;

1982年9月至1994年7月,历任盐城机械冶金工业局计财科办事员,财审科办事员、科员、副科长;

1994年7月至2002年10月,历任盐城经济开发区计划财务部副主任,财政局、地税分局副局长,财政局局长;

2002年10月至2023年5月,历任盐城地方税务局第四征收管理分局局长、第四税务分局局长、第二税务分局局长、稽查局局长、稽查局(因机构改革升格为副处级)副局长(主持工作);

2023年5月至2023年11月,任盐城市大丰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3年11月至2023年10月,任盐城地方税务局副调研员(兼大丰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3年10月至2023年9月,任盐城地方税务局副调研员;

2023年9月至今,历任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副调研员、四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

来源:清廉江苏

【第9篇】国家税务总局汪康降级

又被炸屏了。

很多人都知道每年的这个时候是保险业的开门红时间,开门红就相当于是保险界的“双11”一样,在这个时间段就是各大保险公司销售理财险最火爆的阶段。

这几天一直被各种大单喜报刷屏,几百万,上千万的单都屡见不鲜。

为什么这么多有钱人这么喜欢理财险呢?

其实理财险有好几个细分:分红险、年金险、万能险、分红+年金+万能组合、增额寿险。

而大家这两年接触比较多的就是年金+万能增额寿险这两种产品。

这类产品其实我们都可以将它们理解为一个理财工具,你把钱给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有非常专业的投资团队,他们把这些钱拿到市面上投资,赚取利润。

等到了约定的时间再每年给你打钱,听上去有点像基金对吧。

但是它与基金最大的差别是,市面上几乎所有基金,不管预期收益如何,都不可能给你保底收益,保本就更不可能。

就包括支付宝里面的余额宝,它也是不保本的,不信你们去看看余额宝的介绍。

余额宝基金风险提示

可能很多人不愿意承认,有人说那余额宝历史上从来没有产生过亏损,没错,确实没有产生过亏损,但这只代表以前的业绩,不代表以后,两年前有人告诉你恒大会破产,你信吗?你也不会信。

而保险则是在合同里面约定好的收益,也就是合同保证了本金和收益,只要你不提前退保,你的收益一定可以拿到。

前面说保险公司有非常专业的投资团队,是不是代表着可以拿到很高的收益?要不然为什么那么多有钱人前赴后继的买年金险呢?

其实保险的收益并不高,好一点的产品可以做到3%-4%左右,与股票和基金相比着实不高。

但是年金险的特点好就好在,可以锁定利率,复利增值。

什么叫锁定利率?跟大家讲一个真实的事情。

一位叫@保罗走丢了 的网友,分享一份保单。

1996年,在他2岁的时候,妈妈给他买了一份养老年金险,一次性缴费1万元,这份保险从他55岁开始,每个月可以从那保险公司领到7095元养老金,也就是说,只要他还活着,一年就能领到8万5000多元。

假设这位网友的预期寿命是80岁,那么他最少可以领到多少钱呢?

25年*12个月*7095元=212万8500元。

这份保险的收益率达到了9%,而且是复利,现在看来是不是特别高?

可如果我告诉你当年买这份保险的时候,一年期存款利率有10.98%,是不是就觉得这份保险收益也没那么高了?

但是银行存款可以一直保证有这么高的利率吗?很显然没有,我们现在一年期的存款利率已经降到了1.5%,而且以后银行理财还不能保本了。

但是这份保险却一直可以保持9%的收益到终身,这就是锁定利率

而很多有钱人更明白,利率下行现在并不是结束,这只是个过程,很多国家目前已经降到负利率,也就是存钱到银行,不但银行不给你利息,你还要付银行保管费,这你受得了?

看看央视新闻报道吧。

前央行一个周小川也说过:中国可以尽量避免过快地进入负利率时代。

所以,高收益不是保险的优势,锁定利率才是保险的魅力所在。

而这只不过是保险最粗浅的优势,保险所具有的法律属性才是最受有钱人青睐的原因。

1.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指定,保额也是被继承人事先确定的,所有的法律关系非常明确,不会产生纠纷。

这点比遗嘱还管用,虽说遗嘱是死者生前最后分配财产的意愿,但人民法院关于遗嘱案件的统计显示60%的遗嘱无效,认定真实性非常难。

你看看现在有多少因为遗嘱继承打官司的就知道了。

其次,如果是法定继承,众多继承人签字授权的问题,分走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哪怕分走一钱也需要别人来签字。

如果这时候继承人中有人不和睦,又或者不在身边,这份遗产就无法继承。

而保险就不存在这个问题,指定收益,非常明确。

2.避债功能:所谓的避债,并不是说欠债了,保险的钱可以不用还债,而是指当事人身故之后,这笔钱就属于受益人了,不再属于投被保险人,受益人没有义务去替投被保险人还债。

举个例子,老王在生前买了1000万的保险,受益人是儿子小王,老王身故之后,这笔钱就由小王受益了,属于小王的资产,老王在外面欠再多钱,小王都可以不用拿着个钱去还父亲欠下的债。

一旦被继承人所投保的保险指定了受益人,被继承人死亡后,保险理赔金由受益人领取,受法律保护,理赔金将不列入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不会用于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或者赔偿。

3.财富细水长流,定期给付代替一次性给付:如果是普通继承,相当于后代一次性拿到所有的资产。对于突然掌控巨额财富的年轻人,难以避免漫长的人生中会有什么风险或者挥霍无度。但对于保险来说,可以由保险公司分期、分批给付受益金,保证财富长期安全。

4.放大可继承资产:通过人寿保险的杠杆作用,放大个人可继承资产,这个很好理解,正常情况下保额都会高于所交保费。

5.保密作用: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公证处要把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叫到同一现场。如果还有私生子,这一关肯定过不去。而保险公司让受益人领钱的时候,不会把他们家族里面所有人都叫到现场。所以如果想要特别照顾家庭当中某个人的时候,他只能用人寿保险。

6.时效优势:法定继承的时间非常长,从前面的公证遗嘱到后面当事人身故,举办葬礼,再到办继承权公证,再办过户,前后至少要折腾半年。但是到保险公司理赔很快,拿一个身份证和一个死亡证明就可以到保险公司领钱了。

7.合理避税:虽然目前还没有出台遗产税,但我们现在一直在讲共同富裕,缩小贫富差距,遗产税本质就是实现共同富裕非常好的办法。

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汪康就提出为了缩小贫富差距建议开征遗产税的提案。

将来若遗产税出台,保险将起到合理避税的作用。

那么理财保险是不是就只能是有钱人才能买呢?

其实理财险的门槛并不高,每年5000、10000都可以存,如果我们已经给自己做好健康保障,还有一笔可以长期不用的闲钱,就可以考虑入手。

对于月光族来说,理财险可以实现强制储蓄功能,我身边就不少朋友跟我抱怨,以前工资少存不下钱,现在工资涨了还是存不下钱,那理财险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此外如果有了孩子,那么孩子以后的教育金是一笔一定要用到的费用,不管通过什么方式,这笔钱都得存,保险至少可以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上有一部分收益。

养老金也是如此,一定要用到,你现在不存,以后一样要存,为何不趁年轻力壮能挣钱的时候给自己存一笔养老金,难道要等到老了,挣不来钱了才去存吗?

如果你刚有了孩子,想给孩子存一份教育基金,那么我建议你选择目前比较主流的增额寿险。

以益力多2.0为例(12月31日24:00下架),爸爸给0岁的男孩存一笔教育金,年交2万,交10年。

前面7年相当于封闭投资期,第8年开始盈利,

第10年时账户价值有24万2268元,复利收益为3.58%,折算单利为3.843%;

18岁时账户价值达到31万9021元,复利收益3.482%,折算单利为4.408%,可以每年取一部分给孩子上学用;

25岁时账户价值达到40万5882元,可以去一部分出来给孩子做婚嫁金;

40岁时账户价值达到67万9993元,这时候爸爸已经退休,可以从中支取一部分补充养老金……

更重要的是以上这些钱,都是可以保证拿到的,合同约定了有效保额每年复利递增3.5%。

有了他就相当于有了一个与生命等长的现金流账户。

而这类产品由于前不久发布了互联网保险新规,马上就要下架了。

有孩子的朋友可以拿它做教育金账户,也可以用来做自己的将来的养老金账户。

现在太多人把理财险过于妖魔化,实际上会利用的人,保险就是自己的工具,不会利用的人,保险就变成了负担。

【第10篇】国家税务总局地址

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相关办理事项。

纳税人向哪个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年度汇算?一起了解一下吧↓

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公告》第九条明确了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税务机关,是指受理纳税人提交的年度汇算申报并负责处理年度汇算相关事宜的税务机关,并不等同于办理年度汇算的“物理地点”,纳税人在通过网络办理申报时可不受物理空间限制,实行全国通办。当然,在网络办理不方便的情况下,纳税人也可以前往《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此时,《公告》第九条规定的税务机关就是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物理地点”了。

负责受理纳税人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主要分为三种情形:

一是年度汇算期内,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

1.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按照累计预扣法为纳税人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视同为纳税人的任职受雇单位,这部分纳税人需向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

例:纳税人李先生2023年上半年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公司任职,下半年到深圳市宝安区某单位从事保险营销员工作,该单位按累计预扣法为其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上述两个单位均视为李先生的任职受雇单位,其可以在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或者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之间选择办理年度汇算。

2.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已在中国境内申领居住证的,以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住址为经常居住地;没有申领居住证的,以当前实际居住地址为经常居住地;纳税人也可以选择主要收入来源地即一个纳税年度内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为受理申报机关。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且取得境外所得的,也可以选择向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例:纳税人张先生户籍所在地为济南市槐荫区,经常居住地为天津市和平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2023年从北京市海淀区某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某单位分别取得劳务报酬10万元和5万元,全年没有其他综合所得,那么其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是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张先生可以在济南市槐荫区税务局、天津市和平区税务局或者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之间,选择一处申报办理年度汇算。

二是年度汇算期内,若由任职受雇单位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则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是年度汇算结束后,为便于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公告》进一步明确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第11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

问题一

今年仍然可以继续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吗?

答复:可以继续适用,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必须重新报送加计抵减声明。

问题二

购销合同印花税基数是怎么确定的呢,是购买+销售总和的80%吗?

答复:各地税局要求不一样,有的地区是直接按当月的销售收入乘以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三)计算的,有的地区是按当月购进的商品金额与销售的商品金额之和的一定比例再乘以印花税税率计算的。

问题三

请问印花税最近的优惠政策是怎么的呢,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有什么优惠没呢?

答复: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减半征收。

问题四

货运输电子发票没有备注货物信息可以吗?

答复: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所以运输发票备注栏应当备注货物信息。

问题五

企业没有利润,能否向股东进行分红?

答复:不可以。

问题六

总包方代发分包方农民工工资,扣缴义务人是总包方?分包方?

答复:分包方公司应是个税代扣代缴义务人。

问题七

我是一般纳税人餐饮业酒店,这个报税期我能否按照增值税免税来填报申报表?

答复:可以的,2023年1月份不管你开具的餐费收入发票是免税税率还是带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继续执行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按照免税来申报。填在附表一19行免税销售额上。

问题八

我是电影院,2023年是否继续免征增值税?

答复:可以的,大家参考一下税局答复。

尊敬的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那2023年关于电影放映取得的收入,2023年是否继续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规定:“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

针对上述已到期的优惠政策,待后续正式政策文件下发后,以文件具体规定为准,在此之前暂时继续执行。

问题九

委托研发合同未经科技部门备案,研发费用能否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答复:不可以享受。委外研发,一般情况下,应由提供服务方去当地科技部门登记。

问题十

费用发票报销的时候领导在发票上直接签字审批可以吗?

答复:没有问题。如果签在发票上不妥的话,你可以设计报销单,在报销单上签也是可以的;按照你们公司审批制度流程的规定。

问题十一

公司内部餐厅购买的空调可以抵扣税款吗?

答复:若是专门用于福利的,不得抵扣;不是专门用于福利的,可以抵扣。

变专用为混用,则可以抵扣增值税了。

问题十二单位发放的精神文明奖属于什么费用?还用合并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吗?答复:需要合并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十三老师,专票对方弄丢了,我们用复印件认证做账可以吗?这样有风险吧答复:可以的。具体用什么的复印件来入账(抵扣或者税前扣除),你可以区分到底丢失的是哪一联次。

问题十四

从村委会租赁土地是否应当取得发票入账?

答复:是的,按照规定需要取得发票。

问题十五

老师,集体土地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么?

答复:需要。

问题十六

公益项目大赛中社会组织获得奖金,组织方需要取得发票以及代扣税金吗?

答复:参加公益项目大赛,并未向组织方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优胜者获奖不属于增值税销售额,无须向组织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问题十七

个人收取的借款利息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复:个人收取的借款利息应按照“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12篇】四川国家税务网上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关于纳税申报渠道调整的通告

按照四川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建设的工作安排,现将纳税申报渠道调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以下使用纳税申报客户端方式进行的纳税申报事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二)以下使用“天府e税”、“12366手机app”进行的纳税申报事项

“天府e税”手机app:零申报(专项)、附加税申报(专项)、印花税申报、残保金申报。

“12366纳税服务平台app”: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一般纳税人零申报。

(三)以下使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的纳税申报事项

一般纳税人零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

(四)以下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申报模块进行的纳税申报事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属于上述调整范围的纳税申报事项将在2023年8月1日起停止服务,将全面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home/)新的申报模块,请纳税人、缴费人自2023年8月1日起统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业务。其他的纳税申报渠道及涉税业务办理渠道保持不变。

二、注意事项

(一)主管税务机关将会以网页、微信、微博、电话、短信、qq群等方式通知纳税人、缴费人。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关注主管税务机关推送的相关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将在7月27日至7月31日通过视频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对新的申报模块进行操作培训,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积极参与,提前熟悉新申报模块的系统操作。

(三)为避免办税大厅拥堵,请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申报模块办理纳税申报业务。

(四)本次纳税申报渠道调整事项,如有疑问,请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五)办理纳税申报业务时遇到的操作类问题,请通过在线咨询渠道(“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的“办税咨询”模块)或拨打400-7112366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3年7月25日

来源:四川税务

【第13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已经开始,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8:00至11月17日18:00。此次公开遴选,国家税务总局共设置26个职位,计划遴选公务员40人。为方便报考人员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下载、查阅《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报名前请详细了解税务总局公开遴选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栏、“备注”栏所明确的有关要求。如有疑问,可拨打职位表中“考生咨询电话”栏对应电话号码进行咨询。

二、报考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发布的《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和《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填报说明》要求,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填写相关信息,清晰、有效上传《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个人免冠证件照等相关材料。未按要求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影响资格审查的,审查将不予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一)报考人员要准确填写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信息,其中,职位要求的学历须为报考人员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并且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3年11月前取得;职位要求的专业为报考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二)报考人员学习经历须从大学阶段填起,并注明时间、院系、全日制或者在职学习、学历学位。例如:2023年9月—2023年7月,某大学法学系,全日制学习,本科,法学学士。上述信息均以报考人员所获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为准。

(三)报考人员各阶段工作,按工作单位、职务层次分段填写,填写应完整连贯。其中,机关工作经历应填写到处(科)室。借调工作经历以及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相关的工作经历应注明。例如:

2023年8月—2023年8月,北京市朝阳区某局某科,一级科员;

2023年8月至今,北京市朝阳区某局某科,四级主任科员。

2023年8月—2023年8月,北京市某局某处,借调工作。

(四)报考人员须在“年度考核情况”栏如实填写年度考核等次,主要包括3种情况:优秀、称职和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五)报考人员须在“家庭主要成员情况”栏如实填写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个体经营、务农或待业,请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注明。对于已经退休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退休)”;对于已经去世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去世)”。

(六)报考人员须在“本人承诺”栏,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签名承诺,因信息不实产生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签名务必由报考人员本人手写并填写落款日期。报考人员未签名承诺的,遴选机关将不予审核。

(七)“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意见”栏须由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在指定位置盖章并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落款日期。公章图案应工整清晰,联系人及电话须真实有效。未加盖公章、填写联系人信息的,遴选机关将不予审核。

(八)遴选职位对计算机等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职业资格条件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在“其他”栏注明本人相关情况。

(九)报考人员请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和固定电话号码,及时接收遴选机关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考时符合资格条件,报考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遴选机关将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关于报考专业,作如下说明:

(一)专业类别目录表(见附件)根据税务机关实际岗位需求编制,包含了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所需的相关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本表范围内的一般不接受报考。个别相近专业拟尝试报考的,请如实填写本人所学专业名称并在“其他”栏内完整填报所有学科名称及成绩,由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实际情况及遴选岗位需求,综合进行资格审查。

(二)专业学位硕士所学专业名称在表中的,可以按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例如:“会计硕士”可按“会计学”报考“工商管理类”职位。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同时属于不同专业类别的,相关专业类别均可报考。例如:“经济统计学”专业既可报考“经济学类”职位,也可报考“统计学类”职位。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附件:专业类别目录表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2023年11月8日

点击查看《专业类别目录表》

【第14篇】浙江国家电子税务

近几年来,为了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便利性,缩短办税时间,减轻办税负担,国家大力推行电子税务局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工作效率和节约了综合成本。那么对于网上申领增值税电子发票,该如何操作呢?

一、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范围

1.网上申领纳税人范围

已经实现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的纳税人。

2.网上申领发票种类范围

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发票、通用机打发票等。

二、网上申领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流程

全国各个省份的操作流程大同小异,首先你得登录到相应省份的电子税务局网页,对于电子发票的票种是没有核定的,找到相应的模块进行票种核定;如果已经有电子发票的票种核定,则可以直接通过发票领用模块进行申领。

例如浙江省的申领流程具体如下:

首先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官网,其次根据是否核定电子发票的票种进行操作。

(1)对于未核定电子发票的票种,先要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模块中进行票种核定,再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模块进行申领。

(2)若已经核定了电子发票的票种,则可以直接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模块进行申领。

在申领过程中,需要用户选择领取方式,填写申领数量等基本信息并核对提交。提交成功后等待业务受理。对于电子发票,提交成功在领取记录中点击红色申请单号即可看到领取的发票号段信息。

写在最后

通过网上开票系统开具的电子发票,可以通过二维码、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付给受票方。受票方可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电子发票,并根据需要打印电子发票版式文件。

【第15篇】天津国家税务

2月22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企纾困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记者了解到,减税降费是稳企业保就业、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受益面最大的惠企政策。

为确保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高质高效落地生根,天津市税务部门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一系列优化服务举措,便利纳税人缴费人,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确保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增强税费政策和征管制度解读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备案改备查范围。构建税费优惠政策标签体系,精准筛选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点对点”“一对一”及时精准推送。

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262项办税事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支持银联、支付宝、微信等多渠道纳税缴费方式。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联合银保监部门和金融机构持续开展“税银互动”,与工商联携手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

津云新闻记者 田巧梅 摄影 吴涛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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