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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税务云办税大厅(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1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河北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河北税务云办税大厅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河北税务云办税大厅

【第1篇】河北税务云办税大厅

河北日报讯(记者宋平 通讯员李文英)登录河北省个人房屋交易申报纳税一体化平台,自动提取购房人的网签合同信息,录入购房人家庭、房屋套次等涉税信息,经后台审核后,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网上缴税。12月14日,秦皇岛市某房屋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刘常亮,又为一位客户代办好了增量房交易涉税业务。

在实现增量房交易涉税业务网上办理前,刘常亮常常需要到房产交易大厅排队取号、提交资料,再刷卡缴税,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

为解决纳税人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所需资料多、办税时间长等痛点堵点问题,近年来,我省税务部门以智慧税务建设为引领,不断拓展不动产交易办税业务的深度和广度,完善了非住宅用房转让业务,补充了继承、赠与、析产等非买卖方式转移业务,增加了数据统计、票据补打、非评估价授权等功能,进一步优化资料审批、精简办税流程、规范前台人员操作,将普通增量房、存量房交易及非住宅存量房交易等综合涉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缩减到15分钟左右,让纳税人能够享受到更高效、更顺畅的办税体验。

【第2篇】河北税务:小规模纳税人发票开具若干政策问答

小规模纳税人在政策发布前开了免税、3%普票是否需要追回?明确答复“不需要”!

来源:河北税务

2023年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减征增值税政策及征管操作。但政策发布前已经开具了免税或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如何免税、减税、发票是否需要追回重开,引发了纳税人密切关注。1月13日,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发布即问即答明确了相关问题。我们结合总局即问即答,并补充了若干自开代开发票的处理事例,一并将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减税有关发票开具的处理事例汇总告知如下。

一、按月(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日,自行开具或到办税服务厅代开了免税发票已交给客户,如果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开具的免税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后,纳税人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按月(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日,自行开具或到办税服务厅代开了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已交给客户,如果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发票?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

三、自然人2023年1月3日在办税服务厅代开2000元的发票,由于超过按次纳税500元的起征点,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税款,代开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否能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发票?

答:能够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不需要追回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p>

因此,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多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予以退还,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代开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追回。

四、自然人在2023年1月3日,在办税服务厅代开2000元的发票,由于超过按次纳税500元的起征点,在办税服务厅代开了免税普通发票已交给客户,是否需要补缴增值税,并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答:以上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情况一,销售业务发生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不需要补税,也不需要追回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纳税人的业务符合免税条件且业务时间(即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政策执行期内,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免税发票,不需要按1%补缴增值税,也不需要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情况一,销售业务发生在2023年1月1日至9日之间,需要补税,不需要追回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该自然人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按照1%征收率计算补缴增值税,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代开的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追回。

五、按月(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5日,自行开具了1张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下游客户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尚未申报纳税。对于这笔销售收入,如果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已开具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

答:需要追回已开具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功能,已向购买方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予以作废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方可就此笔业务适用减征增值税政策。否则,需要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销售收入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六、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为25万元。是否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就部分业务放弃上述减免税政策,按照1%或者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经营摩托车等机动车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到10万元,还能像2023年一样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左上角有‘机动车’字样的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预计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能够享受什么减免税政策,又该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呢?

答:可以适用减按1%征收政策,并开具1%征收率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因此,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20万元,可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并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有疑问,欢迎拨打河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

【第3篇】河北税务网上申报

4月起

一批新规新政将正式实施

一些新变化也将发生

快来看看哪些与你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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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篇

4月1日起,河北省省本级医保

实行生育保险待遇网上申报

记者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4月1日起,省本级包括生育医疗费报销、生育津贴申领等生育保险待遇全面实行网上申报、线上受理,无需参保单位专管员到经办服务大厅递交材料,足不出户就可以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单位网厅完成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医保经办人员线上审核办结,医疗费用和津贴由经办机构直接拨付到位,做到了业务办理“零跑腿、不见面”,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和参保单位,减轻了跑腿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减少人员聚集,防范交叉感染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河北省企业

可申报留抵退税

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头戏——1.5万亿元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策将从4月1日起落地实施。河北省税务局提醒,享受该政策的河北企业,从4月1日起可以向河北税务部门申报退税。

根据部署,此次大规模留抵退税新政策优先支持小微企业,重点支持制造业等行业。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的留抵税额全部退还到位。通过精准支持特殊困难行业,直接为市场主体提供现金流,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振制造业等行业信心,助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新《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从河北省科技厅获悉,为奖励在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新制定的《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据河北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奖励办法共6章38条,对科技奖励制度的目标,完善科技奖励的评审职责、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等制度,加强科技奖励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科技奖励的监督惩戒力度等进行了规定。

全国篇

驾照申领、使用、扣分

有新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优化调整记分分值、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此外,新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也自4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可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提出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实施力度

《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4月1日施行,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任何设施不得占用盲道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国家标准4月1日起实施,要求盲道铺设应避开障碍物,任何设施不得占用盲道。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施行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森林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可以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行投保,也可以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保险机构和组织投保的单位不得欺骗、误导投保,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强迫投保或限制投保。

新版《运输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施行

修改后的《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4月1日起施行,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运行保障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二章相关要求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由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篇

北京

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预约进京

4月1日起,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预约进京,未经进京卡口检查站查验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上市销售。

北京

共享单车出新规

骑车需实名认证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4月起实施。要求共享单车企业的运营平台,应具备识别承租人注册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校验承租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与“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信息是否一致,判断承租人是否满足租车条件的功能。

河南

在暴雨红色预警条件下要停课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气象局发文明确,当地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所在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停课措施,4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政府网、央视新闻、河北新闻网

【第4篇】河北税务云办税厅

即日起,河北省网上税务局升级改版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简称“电子税务局”)并上线运行。

新上线的电子税务局共设6大功能版块,可处理200多项涉税事项,同时还推出一系列套餐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便利。

■6大版块可办理200余项涉税事项

电子税务局在全面优化原网上申报、征收、发票使用、优惠备案、信息查询等功能的基础上,新增税源信息报告、证明开具、信用评价等功能,可实现200余项涉税事项的办理,并可进行留言、预约等互动服务。

电子税务局功能按照业务类型分为用户中心、办税中心、查询中心、互动中心、公众服务、个性化办税等6大功能模块。

用户中心可实现对自身基本信息、平台信息的管理和查看;

办税中心可用于涉税业务申请及办理,实现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与缴纳、证明开具、退税办理、税务行政许可、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等各类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

查询中心实现对办税进度及结果、申报缴款、定额核定、发票、电子档案等信息进行查询;

互动中心实现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互联互通、在线交互;

公众服务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无需登录即可查看的信息;

个性化办税为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提供的套餐服务和创新功能。

■可提供系列套餐服务和创新服务

河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子税务局上线运行后,网页版和手机app的访问方式和用户体系不变,使用原河北省网上税务局的用户名、密码即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并进行涉税事项的办理。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上线后,还提供一系列套餐服务和创新服务。

据悉,电子税务局将关联性较强的业务进行组合,推出跨区域涉税事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等套餐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精准、便捷的个性化办税服务。在套餐服务的基础上,电子税务局不断创新,提升系统技术含量,提供财务报表数据转换工具、刷脸认证等创新功能。

■三种可选访问方式

(一)网页版办税系统

网页版办税系统通过以下方式访问: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

(2)在“网上办税”栏目点击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面。

使用pc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涉税事项办理时,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9.0及以上浏览器。

(二)手机移动端办税

已安装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的纳税人,无需重新下载。未安装的纳税人,需下载安装。纳税人可通过扫描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app下载”栏目的二维码进行下载、安装。

移动端登录方式与网页版办税系统一致。

(三)自助终端办税

纳税人使用各县(市、区)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的自助终端设备办理发票相关涉税事项,可按照自助终端设备相关提示操作。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王玎

■编辑/姜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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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河北国家税务

2023年国考招录职位17655个,招录人数37100人。其中国考河北地区共计招录人数1537人,招录岗位651个。

一、招录人数较去年增加521人

从2023年的国考河北地区的整体招录情况来看,较去年增加43个岗位,招录人数增加了521人。对于河北的考生来说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再加上今年的考点可以就近选择,对准备考试的考生来说更加方便了一些。

二、国考河北地区各地市招录情况

2023年国考河北地区招录人数最多的是石家庄,招录人数225人,招录职位数74个,招录的职位也多是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税务局下属的岗位,基本占据了大部分。其次是唐山招录人数200人,招录职位84个,和第一名的石家庄整体差距不大。

三、国税系统依旧是招录top 1

从河北地区的各系统招录情况来看,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招录职位425个,招录人数1200人,占招录总数的78%。截止27日,河北省税务局的过审人数已经达到5735人,相信最后几天还会有爆发式的增长。大家在选岗的时候还要注意,部分职位是分布在各地的,所以在“工作地点”一栏一定要仔细看。

四、行政执法类职位占比达76.48%

从2023年国考开始,试卷分类由原来的的两类,重新分为了三类,新增了行政执法类。之前小编也提过,行政执法类在行测上和其他两类没有太大的区别,主要区别在于申论出题方向上更侧重理论思维、综合分析等方面能力。2023年国考河北地区的行政执法类岗位招录人数1310人,占总招录人数的85%左右,比例非常大。所以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自己属于哪一个分类,更加精准的备考。

五、最低学历低限为本科成招录主体

今年本科学历可报考的职位631个,占比97.72%,占有绝对报考优势,这说明国考对高学历人才的高度重视。整体来讲学历要求大多为本科。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要注意“仅限”两个字,一定要符合要求再进行报名。

再次提醒大家,如果职位表中对专业要求比较宽泛,无法确认自己的专业是否在招考之列,则需要电联招录单位,经对方确认后再报名。

【第6篇】河北税务下载

第一步,我需要登录电子税务系统,输入税号后,选择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我们这里选择的是河北电子税务)

第二步,进入电子税务局后,我们在功能搜索输入发票两个字,这样就带出来了相应的功能,今天我们要领取电子发票,所以我们选择发票领用(电子发票)

第三步,点击发票领用后会让我们刷脸认证,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再在手机上登录河北税务,我们在电子税务局选择的哪个身份登录的,在这里就选择哪个身份登录,登录之后再用首页的扫一扫扫这个二维码

扫码完成之后确认,这个时候就申领完成了。

最后,登录我们的金税盘进入票源管理,网上领票管理,领用发票

最后一步,点击手工下载,输入我们刚才在电子税务局领取发票的份数就可以了,这样就完成了。

【第7篇】河北省国家税务总局

近日,河北省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加强对落实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的监督执纪工作,对1名上级已提示风险仍违规审核通过造成企业多退留抵退税款的税务人员予以立案审查。

经查,河北省唐山市某税务分局副局长赵某某,在上级税务机关提示某企业增值税抵扣凭证存在异常风险、进项税额应予转出的情况下,仍违规审核同意该企业抵扣进项税额,造成企业多退留抵退税款。目前,当地税务部门已追回多退税款,纪检机构已对其立案审查,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税务部门纪检机构要切实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将监督执纪贯穿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的各环节、全过程,为留抵退税政策落准落好提供坚强保证。

【第8篇】河北税务网上营业厅

“在家门口就能把发票核定调整了,真是太方便啦!”谈及近两年办税服务新变化,保定市博野县西杜村宏鑫包装材料加工销售部会计王敏谦忍不住笑了起来。由于身有残疾行动不便,王敏谦以往每次去县城办税都要比别人花费更多时间。但从去年开始,他已经可以使用村里的“智能办税微厅”办理相关业务了。

作为税源管理末梢节点,农村分局在服务乡镇企业成长、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保定市税务局延伸办税服务厅职能,通过布放自主、自助办税设备,配备移动办税终端等措施开展“智能办税微厅”建设,实现了办税服务由“进城办”到“村里办”的转变。截至目前,该市已有44所税务分局完成微厅建设,满足了近7万户乡镇纳税人、缴费人就近办理业务的需求。

税务干部在智能办税微厅引导长城汽车财务人员应用非接触式办税新模块。

近年来,河北省税务局不断优化服务水平,持续创新征管科技,倾力打造了以“阳光e税”为引领的一系列河北税务服务新品牌,给全省纳税人缴费人送上更贴心、更温暖的服务,让他们在办税缴费时有了更多的新体验和获得感。

线上办:优质服务让“不出门办税”成新常态

国家税务总局柏乡县税务局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服务

“您好,办税服务厅吗?我是第一次代开发票,不知道怎么开,您能帮一下忙吗?”1月26日一大早,柏乡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接到纳税人赵亚雷的咨询电话。受疫情影响,赵亚雷居住的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无法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无奈之下打来电话求助。

经过详细询问了解具体需求后,该局征收员洪宇决定采取微信视频代开的方法为其远程办理业务。“您的劳务名称是什么,金额是多少?”“好的,这边已经为您把发票开成功了,您看一下,这是您的两联,等您什么时候方便来办税服务厅了,带上身份证来这里签字就能拿走您的发票了。”前后不到20分钟,发票便被代开出来。

“真没想到特殊时期足不出户还能这么快把发票开出来,省了好多麻烦,太感谢了!”赵亚雷激动的话语里流露出纳税人对线上税务服务的赞许。

国家税务总局内丘县税务局自助办税“网”厅通过可视对讲指导纳税人办税。

河北启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丘分公司年初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在缴纳税款时发了愁,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丽芳又被隔离在家无法出门。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我给内丘县税务局打了个电话,想问问能不能缓缴税款,没想到很快就帮助我们解决了问题。”董丽芳说道。企业将基本情况说明后,税务干部告知她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并主动开启微信视频,按步骤指导操作,不到半个小时,就提交了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审批通过后,141多万元的税款延期到5月份进行缴纳,帮企业渡过了难关。

今年以来,仅内丘县税务局一家,就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组织开展线上纳税人学堂授课5次,引导纳税人、缴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手机app办理业务29217次,网办率达96.93%,远程帮办涉税业务167条,其中通过微信视频、钉钉会议方式线上指导14次,电话指导办理153条,大力方便了纳税人缴费人。

大厅办:从看脸到看屏 “智慧税务”带来新体验

纳税人缴费人在智能化程度最高、大数据应用最广泛的石家庄市长安区办税服务厅使用智慧终端办理业务。

“我听不少人说,咱们这个新办税服务厅可智能了,智税中枢像个机器人似的,既能身份识别、智能取号、功能选项,还能视频互动,很是神气。当时我将信将疑,今天我来办税现场体验了一把,的确如此。我今天原打算半天的活,没想到一会儿就搞定了,确实很智能、很方便”。石家庄市西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会计郝建丽说。

石家庄市桥西区税务局为了给纳税人提供智能、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他们以大数据为支撑,以人工智能办税为目标,全力打造“门禁刷脸认证、智能风险提示、无障碍导税服务、智税中枢总控、自助办税同屏、智能微厅统揽、简易办税前置、繁简办税分流、泛在物联送票的“链条式”大数据智能办税服务厅,为辖区62409户纳税人办税提供了便利,办税效率大幅提升。2000平方米的办税服务大厅,在一个智税中枢总控系统和一个多功能无障碍导税平台的支撑下, 50余台(套)机器设备、30个人工窗口实现了人机共融、互联互通,为纳税人办税带来全新体验。

纳税人通过综合业务办理终端打印“企业体检报告”。

在位于省会石家庄200公里左右的太行山北端涞源县,一个升级改造不久的办税服务厅吸引了当地群众的目光。智能机器人导税,刷脸自助办税,远程在线辅导……走进新改造的涞源县税务局智能办税厅,发票领用自助终端、税费缴纳自助终端一目了然;智能导税系统、纳税人体检系统科技感十足。

在涞源县长期从事专职会计的李小敏很享受来这儿办税的便捷。人脸识别系统无感采集信息,并与企业数据库进行比对,自动传递到各办税终端,使她身份一次认证,全业务通办。在自主办税设备前,她点击“智能云桌面”,“一表集成、一键录入”将原来需要20多分钟的申报事项5分钟完成。临走时,她还打印了一份企业“体检报告”。“通过它能够及时了解当前经营中的涉税风险、未尽事宜,对我们防风险和做计划很有帮助。”李小敏表示。

“我们服务全市26万纳税人和600多万缴费人,仅靠29个办税服务厅的320多个人工窗口肯定不够。”保定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赵巍介绍,智慧税务从根本上解决了征期拥堵现象,为纳税人节省大量时间成本。

协作办:“一窗通办”“一门联办”迈出新步伐

为便利企业设立登记,河北省税务局主动加强协调合作,与七部门联合制定“全省企业设立一日办结”工作方案,建设“一窗通”平台,实现新办企业数据的交换共享,企业从申请注册到完成票种核定最多只需4小时。

“前几年在外地注册公司时,光身份证明信息就需要7份。现在办理税务备案什么也不用带,甚至都不用去,在工商注册时提交过的信息直接就到了税务这边,在‘一窗通’网上提交完申请就受理通过了!”日前,回到家乡肃宁县创办渔具电商企业的的魏立学高兴地说到。

减事项、减表单、减资料、容缺办,是河北省税务局为方便新办企业推出的服务举措。税务部门积极入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数据共享互认,为市场主体办理开办企业涉税事项提供“一门办”服务。不仅企业设立登记更加快捷方便,日常办税流程也进一步简化,各项办税资料不必重复提交,进厅办税“刷脸”登录,自助办理。

邯郸一家企业的老会计赵雅芳深有感触:“2023年,我还是两家税务分别跑,带一堆资料,申报领票平均两三天才能办完。现在我只需带上身份证,进办税厅刷脸登录,在自助办税终端上点击菜单,轻轻松松几分钟就能办好所有涉税事项,发票可以自助领取,甚至还能邮寄到家。”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推出税务、不动产登记等业务一窗一人全流程办理。

承德市税务局为了减少房地产交易办理环节,提高购房者办事效率,积极推动部门业务共建、信息共享,在河北省率先实现了一窗一人全流程办理税务、住建、不动产登记三家业务。纳税人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房地产交易。该平台自2023年12月20日应用以来,已高效办理不动产交易业务15572余笔,业务办理效率同比提高70%以上,有效解决了不动产交易资料重复、耗时长、多次跑问题。

衡水市桃城区税务局驻市民中心窗口,与不动产登记局等密切合作,全面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次性收取房地产交易业务全部资料,无需重复提供,并将“互联网+个人房屋交易申报纳税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个人房屋交易申报纳税系统与手写签名设备进行对接,纳税人只需使用平板电脑一次性签名、采集指纹就可自动完成涉税资料的签注,减少评估报告、申报表的打印和拍照时间,办理单笔增量房业务平均缩短2分钟左右,单笔存量房业务比原来缩短了5分钟左右,办理时间缩短了50%,深受纳税人的好评。

【第9篇】河北省电子税务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2023年3月份升级说明

2023年3月电子税务局修改完善工作内容共38项,其中:新增功能3项,优化31项,修复系统缺陷4项。

一、新增内容

1. 新增功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2. 新增功能【赔偿申请撤回】。

3. 新增功能【申请税务人员回避处理】。

二、优化完善

1. 优化【更正申报】支持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定期定额自行申报的往期报表更正。

2. 优化【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涉及缓缴的企业支持申请延期缴纳申请。

3. 优化报验户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增加支持选择当月所属期和上月属期。

4. 优化【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中印花税税源采集纳税期限选择按次时支持选择以前的日期。

5. 优化【延期申报】增加支持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6. 优化支持本省报验户异地签订三方协议。

7. 河北税务app【税款缴纳】功能支持微信支付。

8. 对于2023年第四季度已享受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且暂未全部缴纳第四季度享受缓税政策税款的纳税人,在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或【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弹出享受缓缴提示信息。

9. 【非居民合同信息采集】增加采集项“支付备案表上的支付方银行及账号”、“收款方银行及账号”、“合同执行期限”、“支付方的联系人及电话”、“境内外是否关联”。

10.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合并合同信息后,对于被合并合同,自动变更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信息中合同编号及合同详细信息。在查询合同信息时,新增采集支付方银行及账号、收款方银行及账号、合同执行期限、支付方的联系人及电话、境内外是否关联数据项。

11. 优化【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当“取水许可状态”选择为“未办理”状态时,“取水许可有效期起”、“取水许可有效期止”设置为只读。

12. 优化【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将申请人和代理人合并为“申请人(代理人)”,办理人员身份证件类型,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号码自动根据办理人员信息带出。申请人名称调整为纳税人名称,申请人英文名称调整为纳税人英文名称。

13. 【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征收品目不支持“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4. 本省【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综合办理套餐】,【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外省来本省)】支持报验户身份跳转查询已办事项。

15. 优化增加跨区税源户变更登记功能。

16. 优化【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费)表格式】申报税款所属跨年的可以根据缴款日期查询。

17. 【代开发票】时享受“六税两费”政策有效期延迟到2024年12月31日。

18.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完成后,申报结果查询页面弹出“申请退税”、暂不办理”供选择。若选“申请退税”,跳转退抵税费申请(汇算清缴)页面,若选“暂不办理”,则生成暂不办理通知书。

19. 优化【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表增加填表说明。

20. 优化【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税款所属期2023年1月起,a201020《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新增“jszj1070中小微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折旧年限为3年)”、“中小微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50%部分一次性扣除(折旧年限为4、5年)”、“中小微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50%部分一次性扣除(折旧年限为10年)”优惠事项。

21. 优化【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支持之前只做了源泉扣缴信息采集的纳税人申报。

22. 【存量房交易申报】、【增量房交易申报】、【委托代征报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2023年减税降费表样调整,支持六税两费减征新政策。

23. 优化【临时税务登记】、【一照一码信息确认】、【单位纳税人登记】、【新办纳税人套餐】增加提示信息:“登记注册类型不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其他企业”,“非企业单位”等的,投资方信息不能为空,请选择投资方进行变更。”

24. 优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增加提示“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并支持免征3%税率增值税的新政策。

2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增加“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的提示信息。

26. 增值税申报完成后,对可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系统扫描,您可能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第14号)中规定的申请退还留抵税额的条件。请您及时、准确地判定是否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申请退还留抵税额的条件。如符合,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退还留抵税额。”设“符合条件,立即申请留抵退税”、“符合条件,暂不申请留抵退税”、“不符合条件,不申请留抵退税”按钮供选择。

27.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增加提示信息:“你单位是否属于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8.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根据财务报表申报数据自动预填。

29. 优化【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普票适用3%税率的征收品目免征增值税。

3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优化【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功能。

31. 【退抵税费申请(入库减免)】当退抵税费原因类型选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时,并且查询税票界面勾选税票后,点击“确定”按钮时,对于税票属期起大于等于2022月3月1日的,校验所退税票属期时纳税人信用级别为c或d时,系统弹窗提示并阻断退税流程。

三、修复系统缺陷

1. 修复【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新增非居民时预览界面收款人名称为空的问题。

2. 修复【申报信息查询】部分企业无法下载减免表的问题。

3. 修复【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部分纳税人变更完法人没有生效的问题。

4. 修复【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打开提示系统出现故障的问题。

【第10篇】河北税务申报

诚心承e 税惠万家。为进一步提升办税缴费服务体验,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推出6种便捷办税缴费方式供您选择使用。

首选网上办。您可以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app、河北税务公众号、承德税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相关税费事项。目前,依托电子税务局可实现纳税人缴费人“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233项,包括全程网办事项212项和线上线下融合办事项21项。

就近自助办。承德市税务局在全市各办税服务厅、部分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和双百购物广场配置自助办税终端,您可通过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包括发票申领、代开发票和税费申报等多项税费业务,大大缩减办税缴费时间。

后补容缺办。承德市税务局对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的相关纸质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纳税人和缴费人,经其做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即可提供容缺办理服务,按正常程序进行办理。

便民邮寄办。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方式,承德市税务局在全市范围开展发票邮寄服务,您可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在首页搜索“发票领用”,或者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功能模块,选择领取方式为“邮寄领取”,办理发票邮寄业务。

智慧远程办。全市设立13个阳光e税远程帮办中心,为您提供事前咨询、线上业务申请受理等服务,包括电子税务局操作、政策咨询、在线业务办理、流程跟进等涉税费问题。您在电子税务局和自助办税终端使用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可以随时发起远程协助请求,实现“面对面”视频指导,并可共享屏幕“一对一”解决问题。

错峰预约办。如果您确需到人工窗口办理业务,请尽量选择错峰时段到办税服务厅,提前电话预约,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等工作,并准备好相关资料。

涉税缴费业务办理渠道如下:

【第11篇】河北税务发票查询

165项便民服务事项、22项行政审批事项、1073项跨省通办事项实现银行网点自助办、就近办。

“建行智慧柜员机既可以快速查询公积金,还能实时办理公积金提取,来建行网点就能办公积金业务,真的是太方便啦!”石家庄市民郑先生开心地展示他刚刚收到的到账提示短信。他高兴地说:“去年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还要前往省直公积金服务大厅,需要坐公交还要排队才能办理,现在在楼下的建行网点stm设备上进行简单的操作就可以完成办理,真的很方便!”

日前,全省建行智慧柜员机(stm)上线购房提取、个人缴存证明打印等13项省直公积金高频事项,公积金服务上线地区已覆盖省直、雄安、沧州、廊坊、承德、秦皇岛、衡水、邢台、邯郸等地。从原来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到全省768家建行网点3000余台智慧柜员机均可办理,从原来人工柜台排队办理,到智慧柜员机自助办理,公积金事项真正实现了“自助办”和“就近办”,全省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项民生工程“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提升工程”工作部署,建行河北省分行充分发挥银行网点的渠道优势,致力于把网点打造为百姓身边的政务大厅,积极打造政务服务专区,拓展政务服务功能,方便百姓企业及群众办事。截至目前,全省建行768个网点3000余台智慧柜员机(stm)上均已上线“政务服务”专栏,专栏包括我要办社保、我要办公积金、我要婚育等14个主题共165项便民服务。

建设银行网点政务服务专区

建行智慧柜员机stm“便民服务”菜单主界面

客户在建行网点办理税务发票申领业务

河北政务服务网河北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主界面

除便民服务外,建行智慧柜员机(stm)还上线了行政审批事项和跨省通办两大模块,累计上线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设立、食品销售经营许可证、出租车客运资格证等22项行政办理类事项,接收全国跨省通办事项共计1073项。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网及政务自助设备,建行河北省分行还在部分网点实现了包括企业申请设立、营业执照打印、印章领取、税务办理、银行开户等企业开办全流程服务。(通讯员李浩坤 解振东)

来源:河北新闻网

【第12篇】河北省网上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对原省国税局、原省地税局的网上办税系统进行整合,于近日正式启用河北省网上税务局,为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网上税务局在pc端、移动端和自助终端三个渠道同步推行,主要功能包括在线办税、互动交流和信息查询。

一是为纳税人提供登记备案、发票管理、申报缴税、优惠认定等全方位、智能化的办税服务。

二是可预约办理涉税事项,接收涉税风险提醒,了解税务机关通知公告,参与在线调查,咨询涉税问题,提交合理化建议等。

三是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实用的查询操作界面和简洁明了的提示信息,可进行a类信用等级查询、发票查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以及纳税人税务档案查询等。

河北省网上税务局真正实现税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启用以来得到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河北网信办供稿)

(来源:中国网信网)

【第13篇】河北税务网上申报大厅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部署,减少聚集和流动,保障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结合有关要求,小编在此就社保缴费有关事项为您提示如下:

一、部分地区1月份未办结业务

顺延至2月25日前办理

石家庄市全域、邢台市南宫市和隆尧县、廊坊市固安县和省本级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023年1月份未办结的业务,顺延至2月25日前办理或补办。在2月25日前完成参保缴费的,1月份、2月份不产生滞纳金。

二、非接触社保缴费业务办理指南

省税务局将继续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非接触式缴费服务,建议广大缴费人在办理社保缴费业务时,优先选择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智能缴费渠道,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一)单位缴费网上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可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办理社保缴费、缴费查询、凭证打印等业务。操作途径: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个人缴费掌上办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可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申报缴费。操作途径:“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社保缴纳—灵活就业社保费—灵活就业养老自主缴费/灵活就业医疗缴费

城乡居民:

1.可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业务办理模块,进入“办税服务厅”,点击“社保缴纳”,选择相应险种,进行申报缴费。

2. 可进入微信,选择:“我”—“支付”—“城市服务”—“河北省社保缴纳”进行申报缴费。

3.可进入“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进行申报缴费。

4.缴费人也可以通过“冀时办”手机app、云闪付app、河北移动手机app或经办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app等渠道缴费。

另,缴费人如遇社保缴费政策、业务及系统操作等方面问题,可拨打河北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第14篇】河北网上税务

河北日报讯(记者宋平 通讯员张弘强)最近,辽宁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了项目所在地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环保税预缴业务,2分钟就完成了申报和税费缴纳。

这家来自辽宁的企业,在河北省内承建了多个项目,以往做项目的报验登记和税款预缴,需要在辽宁和河北两地来回跑,耗时费力。“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外省来本省经营)”功能在电子税务局上线后,纳税人在套餐内点击“报验登记和预缴”功能按钮,即可完成预缴税款业务,不再需要两地反复奔波,简化了企业异地缴税流程,减轻了办税成本和负担。

近年来,省税务局持续推动智慧电子税务局建设,将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打造成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事项的主要窗口和渠道。今年,省税务局持续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形成由信息化支撑的现代化税费服务和税收监管新体系。财行税十税合一简化申报、增值税消费税主附税联合申报、纳税人电子签章、电子发票核定和领用等国家税务总局统筹功能陆续在河北省电子税务局上线,京津冀一体化跨区域迁移、非税收入管理模块、工商登记一日办结、政务服务简易注销等河北特色创新业务持续更新,通过深耕精细化办税服务,持续提升纳税人便利感和获得感。

在去年3月实现外省企业网上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基础上,今年7月,河北省电子税务局进一步实现了外省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网上预缴。网上预缴申报业务开通以来,已为3.9万户外省企业办理了15万余笔跨区域涉税业务。

为破解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新增了“跨区域涉税事项”在线延期申请,实现从审核、申报、延期到核销报验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升级“三方缴款协议”功能,实现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预缴申报、税费缴纳、证明开具等业务全部网上办理。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推进,三地跨区域经营业务与日俱增。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创新实现“规则+人工”的审核机制,在推动京津冀跨区域涉税事项迁移全程网办的同时,推进新企业设立“一日办”,新办纳税人4小时全流程一次办结税务事项,通过优化升级注销审核功能,实现简化注销在线申请、自动办结,一般注销在线申请、后台办结。全省登记类业务在线办理率达到68.88%,较去年同期提升42.32%。

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难、繁、慢”的问题,河北省电子税务局上线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功能,利用纳税人经营期间的发票信息数据,实现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自动预填,纳税人只需确认即可完成申报,准确率达95%以上。自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引导式申报功能推出以来,近百万户小规模企业直接受益,每户纳税人年平均减少填报申报表8至24张,节约80%的办税时间。

为提升办税体验,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实现了79项业务功能掌上办,主要包括车辆购置税申报、车船税申报、医保社保申报缴纳、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等个人常见事项。以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为例,从购车人登录确认信息提交申报到银联缴税,全程仅需2分钟。2023年电子税务局移动端上线以来,业务办理量占比从初期的3%提升到目前的28%,典型业务办理量占比已高达95%。

以往,纳税人对外支付取件盖章需要“多头跑”。为方便纳税人,我省建立了税务、外汇管理局、银行三方信息共享机制,电子税务局可提供对外支付备案信息查验功能,在线、高效、准确实现外汇兑付。2023年上线以来共办理业务2508户次,单户办理时间压缩90%。我省税务部门通过向其他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支撑,目前已开通车购税完税证明与公安交管部门、契税完税证明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通道;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后,完税信息将自动推送给对应部门,实现与后续证照办理环节的无缝衔接。

【第15篇】河北省网上税务厅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努力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安全、便捷、有序的办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三河市税务局积极深化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和渠道。为了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建议您通过“网上办、邮寄送”等方式办理税费业务,“非必须、不进厅”。如必须进厅办税,请您关注“预约排队”微信公众号,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合理安排时间,错峰进厅,最大限度减少办税服务厅人员聚集。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hebei.chinatax.gov.cn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2.关注“廊坊税务”微信公众号,搜索“发票邮寄”查看发票邮寄办理流程

廊坊税务

3.关注“预约排队”微信号,进行预约办税:

预约排队

(来源:三河市融媒体中心)

《河北税务云办税大厅(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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