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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和银行识别账户(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0-27 19:49:01 热度:5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税务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务和银行识别账户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税务和银行识别账户

【第1篇】税务和银行识别账户

近日!深圳税务局公布反骗税(预警分析)系统正式上线!新稽查系统到底多强大?税务稽查是怎么找上你的?今天起,11种情形8个行业,风险巨大,查到必罚!

重磅消息!

新稽查系统正式上线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举办反骗税(预警分析)系统上线仪式。这标志着深圳风险防控正式从“片段式分析”升级为“全链条透视”。

一、反骗税(预警分析)系统是什么?

反骗税(预警分析)系统的成功上线,是深圳市税务局平稳有序完成金税三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整合、打造“区块链+出口退税”应用场景后,在数字化转型领域取得的又一次突破。

该系统能对企业从开业到注销、从生产到出口、从上游开票到下游用票进行多维度、全周期、可溯源风险监控,有助于对骗税风险展开源头防治。

该系统设置五大模块:

系统设置宏观分析、一户式展示、行业正面清单、特定风险扫描、风险案例库五大模块。

其中,行业正面清单涵盖63项出口商品单价清单、10余种出口商品进项配比清单,特定风险扫描模块列举34种风险商品动态变化情况并列明相应管理措施。

二、新系统到底有多强大?

今年8月,深圳市税务局对反骗税(预警分析)系统进行试点工作:

1、在全市服装行业虚开骗税专项整治行动中,该系统帮助税务人员梳理识别出4个涉嫌虚开骗税团伙,涉及外贸企业139户、供货企业72户。

2、根据反骗税(预警分析)系统提供的风险分析结果,该局对高风险货源地、出口商品、出口企业采取了19项针对性严格管理措施。

三、建设反骗税(预警分析)系统二期,涵盖16类119项风险分析

下一步,反骗税(预警分析)系统二期建设将整合自然人、报关行、大企业等多元风险信息,精准描绘企业人工智能画像,完善涵盖16类119项指标的风险分析模型,连接增值税、所得税、社保等数据平台,并通过内控内生化功能,延伸为深圳市税务局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

同时今年,深圳税局公布“智慧稽查”2.0版正式上线!“智慧稽查”时代真的来了!

相比于之前的税务稽查系统,智慧稽查系统能从10大方向,360度无死角监测企业税务问题!

它从5个方面进行项目建设。

1、违法企业发现

它基于内外部数据,结合业务专家办案经验,主动扫描发现潜在违法风险企业,从而主动出击打击违法犯罪。

2、疑点线索分析

能针对不同来源的线索信息,梳理线索分析的差异性,提炼线索分析的重点,制作线索分析报告。

3、手法感知预警

对各类涉税违法行为进行监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新风险、新手法及时感知预警。

4、业务数据互动

建立互联网采集模块,汇集与公安、海关、人行交换的业务数据,为稽查选案分析提供多源数据支撑。

5、违法态势研判

针对不同涉税违法行为,从行业分布、 区域分布、犯罪趋势等维度对税收违法走势进行分析预测。

同时,还将建立5大智能分析系统。

1、虚开增值税发票智能分析。

根据虚开违法行为的特点进行智能分析,从而对虚开行为事前检测,及时预警,事中事后快速反应。

2、骗取出口退税智能分析。

从资金流、票流、物流等维度,结合行业特征知识,从海量的数据中对企业骗税违法行为深入挖掘分析,精准发现违法线索。

3、偷逃税智能分析。

构建企业偷逃税行为分析模型,实现对企业偷逃税行为的快速、精准识别。

4、重点行业涉税违法智能分析。

利用企业违法行为预测、敏感商品挖掘等,主动监测重点行业动态信息,对异常的涉税行为进行提早发现,为税务稽查提供针对性的监管辅助支撑。

5、主要税种涉税违法智能分析。

基于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交的纳税申报、财务报表等数据,结合企业的开票情况,建立对纳税申报、财务报表以及发票往来情况的智能化监测分析组件,支持对企业进行商品开票量监测、申报异常监测以及税负率异常监测,实现重点税种、重点行业企业异常行为的常态化监测。

警惕!严查开始!

这十一大风险点重点关注

风险一:

长期亏损企业、长期零申报企业、长期留抵企业。

企业常亏不倒;企业连续3-6个月零申报或者不申报;企业长期存在增值税留抵等异常现象。

风险二:

骗取出口退税的企业

骗取出口退税由于获利丰厚,在实务中屡见不鲜。骗税方式也不断演进,报关行、货代等中介机构参与,采用“真实票单、有货流动、虚构资金”等方式。

注意了,智慧稽查的背景下,税务将加强与海关数据的共享,对报关行、货代等特殊行业将进行检测,对异常的的涉税行为进行事前的监测管理。

风险三:

税负率异常检查

1、企业税负与本企业不同期间,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对比,变动异常,过高或过低。

2、税负率与企业的开票情况、取得支出发票情况差异过大。

3、企业的进项变动率远大于销项税额变动率。

4、在水、电等能耗变动不大的情形下,税负率差异过大等等。

风险四:

虚开虚抵发票检查

很多公司缺少成本费用,就想到买发票,尤其以建筑公司、劳务公司最多。现打击虚开只会越来越严!以后通过此方法“避税”等于死路一条。

风险五:

发票异常检查

1、月末或季度末发票大量作废。

2、公司的多数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高于90%;

3、存在大量红字普通发票、随意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蓝字发票;

4、开票项目与经营范围严重不符;

5、出现发票连续多次增量增版异常情况;

风险六:

虚列人员,增加成本

新稽查系统实施后,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司将面临涉税风险评估,特别是虚列人员问题。

风险七:

收入成本严重不匹配

企业自身的收入与费用严重不匹配;收入成本倒挂;与同行业对比收入、费用异常;存在大额异常的咨询费、会议费、加油费等等。

风险八:

商贸企业进、销严重背离

发票开具实行全票面上传,简单说就是发票开具不只是发票抬头、金额,就连开具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都会被监管。

也就是说,公司的进销存都是透明的。只要企业开具的发票异常,马上就会接到税务局电话,甚至会实地盘查,一旦有问题,就会涉嫌偷税。

风险九:

社保异常检查

1、试用期不缴纳社保;

2、员工自愿放弃社保;

3、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纳社保;

4、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

5、挂靠代缴社保;

6、人事档案没转移单位就不给交社保等等。

反骗税(预警分析)系统+智慧稽查,多部门实施涉税信息共享,以后税务局与人社部共享信息,社保违法的企业,要小心了~

风险十:

大额公转私、个人账户隐匿收入行为的涉税检查

税务稽查不仅仅只是通过税务信息来比对,还会通过公司银行账户、相关责任人银行账户、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来比对稽查。

尤其注意以下9类交易容易被稽查:

1、现金交易超过5w;

2、公转公超200w;

3、私户转账金额过大(境内转账超50w,境外转账超20w);

4、规模小但流水巨大;5、转入转出异常(分批转入,集中 转出 ;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6、资金流向与经营无关;

7、公户私户频繁互转;

8、频繁开销户;

9、限制账户大量交易;

风险十一:

加强高收入、高净值人群个人所得税的监控和检查力度

高收入人员这个很好理解,那什么是高净值人员呢?

高净值人员通俗点来讲是指“有钱人”,一般指资产净值在600万人民币(100万美元)资产以上的个人。

严查开始!

这八大行业,要小心了!

注意了,税务稽查主要聚集在以下行业或领域:

1、电商行业

2、建筑行业

3、外贸行业

4、劳务派遣行业

5、医疗美容行业

6、直播、文娱行业

7、高新技术企业

8、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等行业和领域。

税务局将从整个链条上下游实施核查,主要核查会集中在以下九个方面:

1、费用的真实性;

2、成本的真实性;

3、收入的真实性;

4、利润的真实性;

5、票据使用真实性;

6、企业业务真实性;

7、账务的真实性;

8、库存商品真实性;

9、是否存在虚假申报等等;

严查开始!

这100个风险点,赶紧自查!

反骗税(预警分析)系统+“智慧稽查”来了!,企业应当从以下5个方面及时自查,未雨绸缪!

【第2篇】四大税务部门

昨天我们发布了一篇题为《税务机关扩招2.5万人,税收规范迫在眉睫》的文章,引发了大量转发,也收到了不少咨询,这里我们统一解答一下。

一、为什么说税务局成为第一招考大户?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2023国考于2023年10月24日起正式启动。据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消息,2023年国考共计划招录3.71万人,较去年增加5858人,扩招比例达18.75%。全国31个省(市、区)均有招录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中,全国税务系统计划招录24985人,涉及10444个职位。今年是国考连续第四年扩招,扩招比例达18.75%,此次招考的扩招主力来自税务系统,招录人数比去年增加4985人,占比超过2023年国考计划招录人数三分之二。

其中,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等部门的招录人数都超过1000人。

很多朋友问我们,如何看待税局大范围扩招这件事?

针对这个问题其实在昨天的推文里,我们已经提到了四个大方向。详情见>>>《税务机关扩招2.5万人,税收规范迫在眉睫》。

总体来说,因素很多不用过度解读,但我们已经见证了税务征管从“收税”到“报税”再到“算税”,税收征管流程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税收征管效能从“经验管税”到“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随着法规、系统和人员的到位,中国的税务监管必将更规范、更严厉、更细化,偷漏税、人情税等将被逐渐杜绝。

二、为什么国考报名人数最多的十大部门都来自税务系统?

国考报名首日,报名人数最多十大部门均来自税务系统,报名人数最多的是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已经有7099人报名,报名人数最多的前五个部门招录人数均已经超过五千人。

国考报名第二日:国税通过审核人数突破六万!竞争比达到385:1。相较25号,昨日国税系统报名人数出现大幅度上升,截止到26日17时00分,已报名职位增加了607个,比昨日增长了1.07倍。

为什么大家都热衷于报名税务系统?其实原因很简单,通过招考条件即可窥探一二:

1、招录岗位及招录人数多

上文有提到今年国考共计划招录3.71万人,全国税务系统计划招录2.4985万人,涉及10444个职位。税务系统招聘占全部招聘人数的60%以上,占比如此之多,报名热门部门上榜的概览大不足为奇。

2、部分岗位报名要求低

以青海省税务局曲麻莱县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三)”(300110040003)为例。这个职位专业要求比较宽泛,为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电子商务类;学历仅要求大专及以上,学位无要求;政治面貌不限,基层工作最低年限和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均为“无限制”。

这样“三不限”的职位,拥有广泛的专业、大专教育、无限的学位、无限的政治视野和无限的基层工作经验。

因此,在降低了要求之后,大学生也参与了进来。也很容易理解,税务系统拥有最多的申请人。

3、薪资待遇优越

税收是政府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可以维持国家的运作。与系统外同层级的政府机关单位相比,税务部门的工资占据一定优势,大部分地区税务工资相对较高。

但,税务系统内贫富差距较大。毕竟工资与地方经济发展程度直接挂钩,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地方归并津贴,其中地方归并津贴与地方经济发展程度挂钩。

总而言之,税鸽建议大家放平心态,积极应对,理性对待的同时,加快企业财税人社合规化进程!金税四期很有可能在今年年底完成准备工作,明年开始试点,税收规范的窗口期可能就是两年时间左右,一旦错过企业和个人必将在税收合规问题上遭受重大损失。切记,未来企业运营和个人收入获取必须在税收上合规,经得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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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税鸽整理发布。内容素材来自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报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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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税务机关冻结账户期限

一、税收保全措施的种类及相关法律条文

1.征管法37条

对象:未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和经营的不同)

步骤1:核定应纳税税额,责令缴纳;

步骤2:可以扣押相当于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商品;(可以扣押,也可以不扣押,不扣押就无后续步骤,对于不缴纳税款的对象,税务机关就要采用其他方式追缴税款)

步骤3:扣押后仍不缴纳的,拍卖或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

2.征管法38条

对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结合37条,此纳税人应为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行为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措施1: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当期税款),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行为2:在限期内有明显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转移隐匿的是应纳税的商品,隐匿非应纳税商品或者已税商品不适用措施2及措施3)

措施2:税务机关可以责成提供纳税担保(又是可以,但措施2不是措施3的前置程序)

措施3: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①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②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收保全措施的种类:冻结存款(不包括汇款)、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税收保全措施是行政强制措施的一部分措施的统称)

3.征管法55条

对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结合37条,此纳税人应为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税务机关行为1:对以前纳税期间的纳税人进行检查,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

税务机关行为2: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税务强制执行措施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部分措施的统称)

二、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及相关法律条文

1、征管法实施细则88条

征管法55条中的税收保全措施期限不超过6个月,需要延期的,报税务总局批准(延长时间无限制、延长次数无限制)

2、行政强制法32条

冻结存款30日,经负责人批准,延长30日(最多30日),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税法无例外规定)

3、行政强制法25条

查封、扣押期限30日,经负责人批准,延长30日(最多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征管法实施细则88条规定了例外)

税收保全措施期限总结:除对以前期纳税情况进行检查,且有转移、隐匿迹象的税收保全期限为6个月外,其他税收保全措施期限最多为30+30

【第4篇】税务进销不符怎么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明文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这就是说,作为商贸企业,你的商品名称在形态不变的情况下,名称必须一致!

而且,现在所有东西都在金税三期的监控下,企业的所有开票信息也都会完全上传到金三系统,如果一旦不符合规范,很快就会被筛选出来,对企业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之前就有一家企业出现过这种情况,他本身的进项和销项都是同一个产品,但是在开发票的时候没有一致,导致被税务部门稽查,最后通过多方解释和调查之后,给该企业定性为进销项名称不一致,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例】:一个化工行业的商贸企业,从外地进了一批硫磺,进项发票上商品名称也是硫磺,但是该企业对外销售的时候,根据硫磺的具体特性,所开的发票名称分别是固体硫磺和液体硫磺,没想到没过几个月,当地税务部门就找到该企业,说该企业涉嫌虚开发票,因为销售的商品没有进项。后来该企业经过多次解释,并在税务部门实地检查后,才给该企业定性为进销项名称不一致,并给以了相应的处罚!

类似这种的企业肯定不在少数,虽然都知道其重要性,但是在运作过程中还是会有问题。针对企业开票的相关问题,可能大部分企业和公司都会出现一些相同的情况,所以,我在这里提醒大家,使用专用发票的时候一定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 开票时一定按照实际商品进行开具,不得变更名称,不能按照客户不合理的要求开具;

2、不得虚开发票,按照实际金额开具发票,保证三流一致,即:发票,货物,资金三个方面保持一致;

3、作为商贸企业,一定保证所开具的商品有对应的进项发票,不得虚开,随意开票;

4、商品名称一定要选择合适的税收分类编码,不得随意选择;

5、专用发票商品名称比较多的,一定规范开具销货清单,而且销货清单必须在开票系统中填写打印;

6、发票打印的时候,一定要规范的打印到发票上,不能出格,不能打印不完整(有些打印机设置的原因,往往后面打不全);

7、专用发票在传递过程中,不能损坏,污染。

8、坚决杜绝买卖发票!任何买卖发票的行为,金三系统都能查出来,不仅不能节税,而且还会补税,交滞纳金,罚款,情节严重会触犯刑法!

关于进项和销项还有以下的内容是需要注意的:

购进和销售货物双方的使用名称不同,而实际为同一产品,如果是这样,就按和购进方所签合同中使用的名称,出货单和进货单也保持一致就可。

不过通常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的货物名称要有对应关系的,有购进才能有销售; 否则就会有虚开发票的嫌疑。进项商品的内容应该和销项内容一致,否则你的库存就会有问题。你开销项发票必须要按照进项的商品内容来开才能解决你的矛盾,否则税务局会来查你的库存帐与实际库存是否相符。

开票事小,涉税事大,因此,一定要加强发票的管理,严格执行发票管理规范,也许你的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给你带来很大的涉税问题。

【第5篇】营改增后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税率

个人和公司发生了业务,公司需要个人提供发票,个人去税局代开3%的普通发票(3月-5月降低税率为1%)那么这个个人需要缴纳的税金是多少?公司还需要代扣代缴这个个人的所得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的个人所得有9个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然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23年61号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理(试行)》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的不包括上面的 经营所得!

意思是如果不是属于经营所得的其他情况,都是需要企业帮助个人实行代扣代缴义务!由企业方直接代缴个人的所得税。比如平时的工资,都是由企业代扣代缴的,但是其实企业在给个人支付,劳务报酬,稿酬所得,股息,利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的时候都应该形式代扣义务,需要给这个自然人完税。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在实际发生了业务的时候,我们怎么去定义是不是发生经营所得?企业到底给不给这个个人实行代扣义务呢????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广告,展览,介绍服务,经济服务,影视,录音,录像,演出,书画,审稿,翻译,咨询,会计,法律,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经营所得是所得:

1,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咨询,医疗及其他有偿服务产生的经营所得

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营所得收益。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其实还是比较模糊的,个人的判断是很有局限性。那么我们就把这个事情交给税务机关来判定,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的时候会按照税目代扣个税,完税凭证上面也会提现!

比如上述的发票就是划入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由代开个人直接在税务大厅完税。企业拿到发票以后就可以直接入账,不需要在承担代扣义务。

经营所得税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业务,是可以按照两种形式,要么五级累进制,要么是税局直接给的一个固定税率计算,查账征收。

然而个人去税局代开,是有权利享受到核定征收的,(个人没有健全的财务部门,代开的发票不能反应企业的真实利润,故而核定征收)由主税务机关给予核定,核定的税率在0.5%-2%。我们可以看到上述的小编当地的税局代开的发票核定的就是0.5%个人经营所得税!!!!

企业拿到发票的时候还需要注意,如果个人去税局开出来的发票属于劳务报酬,那么会出现个人预扣税的情况(i56-b379-z735)

上述的发票其实税局预收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看到才缴纳了87.38元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收到这种发票的时候就应该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按照劳务报酬的预扣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并申报!!后面税务又出台了政策,及个人在税局代开发票属于劳务报酬等,经营所得除外的其他形式,税务不在扣缴个人所得税。由企业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行代扣代缴和全额申报。

【第6篇】税务查娱乐圈

11月26日,有娱乐圈八卦媒体爆料一张疑似湖南卫视财务部的紧急通知照片。

在照片里,是关于湖南卫视两位主持人的事情,说是财务部门接到了税务机关的紧急通知,要地面各频道提供2023年至今关于沈梦辰和杜海涛两位主持人相关的合作项目资料,包括合同、发票、转账单等,范围是个人业务和公司业务。

虽然这份“通知单”并没盖章,但上面有详细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似乎可信度不低。

按照道理来说,这样比较内部的私密通知,不应该被流传出来才对,不清楚这位博主从什么渠道获得的消息,通知的日期是11月26日,这获取情报的速度真的可以啊。

目前湖南卫视方面没有对这份爆料作出回应,沈梦辰和杜海涛两个人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现。

翻看两人的账号,沈梦辰还算正常,之前还发布了一段自己鼻子撞玻璃门的尴尬样子,在26日中午的时候还分享了自己做蛋挞的食谱步骤,不知道是没受这个通知影响,还是说当时没收到通知。

而男主持人杜海涛则已经整整一个月都没什么动静了,不知道在忙什么。

自从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停播以后,似乎湖南的几个当红主持人一下就低调了太多,老实人何炅多次被拍到和好友在酒吧喝酒,喝多了就抱着周迅哭,而李维嘉因为维权的事情,名誉大受影响,也看不到身影了,谢娜有了孩子之后重心都放在家庭上,就剩下吴昕和杜海涛两个清闲人,没想到杜海涛还遇到这种事情了。

娱乐圈整顿税务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之前查明星税务,可能只是小范围的内部调查,并没有传出结果,只是公布了有许多明星需要补税。

而自从“某爽”的事情发生以后,明星税务问题才又被放在了台前,郑州税务追征某网红662万的税款,王思聪前女友、大主播雪梨税务罚款6000多万,这些都是明明白白被拉出来的典型。

而后有网友爆料说“一哥一姐”也遭遇税务问题,当时网友还猜测是李佳琦和薇娅,如今再想想,可能说的是沈梦辰和杜海涛这一对鸳鸯了。

其实我觉得沈梦辰和杜海涛两人在税务方面的问题应该不大,湖南卫视那么大的企业,主持人又不止他们两个,论资历和收入,何炅、汪涵等人应该比沈梦辰和杜海涛更值得注意,沈梦辰和杜海涛两人根本没必要也没可能在台里人眼皮底下做手脚。

而且以往涉及税务问题,大部分是关于片酬合同这方面,资金数额巨大,并且监管松,但沈梦辰和杜海涛都是拿固定工资的,按时按点的拿钱扣税,如果这两个人都有问题了,那么其他的主持人也估计有问题,这是非常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我觉得这份通知,可能是有心人想抹黑杜海涛和沈梦辰,甚至是想抹黑湖南卫视,可能是恶意举报到税务局,税务部门才发布通知调查的。

但无论如何,只要有了线索,就应该严查,就是少交一分钱,也应该公布出来,让大家好好看看。

【第7篇】网络税务大学

东三省的最后一篇。

第一层次

吉林高校的一哥就是吉林大学,吉林省唯一一所985大学。

吉林大学给人最深的印象是大。在2000年,原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在2004年,又合并了解放军军需大学,组建了吉林大学。在长春市各个方向上都有吉林大学的校区,因此,大家开玩笑说,长春坐落在吉林大学里面。

吉林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极为齐全的学校,除了军事学,其他的学科门类全部包括,有4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吉林大学的王牌学科有法学,吉大曾经是五院四系中的一所;车辆工程和机械也很强,吉林工业大学曾经是机械工业部的头牌,主要为一汽培养人才的;另外还有考古学、化学、数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等等专业。

第二层次

吉林高校的第二层次: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东北电力大学、长春理工大学。

第二层次中前两所是211大学,另外两所是老牌省属重点大学,在行业内名声很大。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211大学,在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里,东北师范大学的学科水平排第三,名声也排第三,在全国认可度非常高。在东三省所有的双一流大学里,东北师范大学的表现极为突出,这些年,东北高校或多或少有些衰落,但东北师范大学可以说没有,有6个专业入选了一流学科,仅比哈尔滨工业大学少,跟吉林大学一样多。

延边大学在延吉市,它最强的是外国语言文学,有英语、日语和俄语这些语言。另外,延边大学有医学专业,它的医学院起源是中国医科大学第一分校,从1948年就可以有,历史很悠久了,是吉林省第二好的医学院,第一是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院。

东北电力大学创建于1949年,是新中国建的第一所电力工科院校,是原先电力工业部直属的院校,因此,去电网工作有很大的优势。这也是东北电力大学被人追捧的最根本原因。东北大学的王牌学科有:电气工程、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自动控制等。

长春理工大学在光学领域也是名校,它是中国的光学专家王大珩院士创建的,光电技术是它的特色,王牌专业有:光学、机械、计算机等。这所学校的办学水平很高,有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远超普通的双非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只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延边大学也只有9个。长春理工大学在光学领域内的就业也很好。

第三层次

第三层次的大学包括:吉林农业大学、长春工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北华大学。

吉林农业大学是一所很低调的大学,它有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跟东北农业大学一样多,比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多了6个,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只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吉林农业大学的王牌专业是:家政、生物学、食品学、农学、动物医学等。它很有特色的一个学院是中药材学院,中药材的种植在全国著名。

长春工业大学也是一所实力很强的大学,创建于1952,也是为第一汽车制造厂而设立的,是中专,后来逐步升格,成为本科。长春工业大学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王牌专业包括:化工、机械、金属材料、控制、计算机等。

长春中医药大学在吉林省的医学院校里可以排到第3位,有两个博士点,王牌学科有:中药学和中医学。

吉林师范大学在四平和长春都有校区,在2023年获得了化学学科博士点。吉林财经大学的原名叫长春税务学院,这是我国唯一一所税务方面的本科院校,不过稍微有些遗憾,吉林财经大学还没有博士点,不过有硕士推免权。

北华大学在吉林市,是吉林省最大的省属综合性大学,由原先的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而成。北华大学里面有医学院,另外有林学专业。吉林省也是林地资源非常丰富的一个省份,在吉林省,唯有北华大学有林学专业,林学是北华的王牌专业。

第四层次

第四层次的大学包括:长春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吉林建筑大学、吉林化工学院、长春工程学院、通化师范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吉林工商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吉林医药学院、吉林工商大学、吉林外国语大学。

长春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由原先的吉林科技大学、吉林机电专科学校、长春外国语专科学校、长春职业大学以及吉林省林业学校合并而成。它的王牌专业有:机械、会计、网络、特殊教育等。

长春师范大学有一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高层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东北民族与边疆,它的王牌学科有教育学、中国史和化学。

吉林建筑大学是吉林省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也是我国首批建设的10所建筑类大学之一,建筑学、土木、材料、环境和管理科学是它的王牌学科。

吉林化工学院是我国第一批建设的7所化工院校之一,王牌专业是化工、自动化等。

长春工程学院由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而成,王牌专业是土木、水利水电、电气工程等。

吉林外国语大学是一所民办大学,我很少写民办大学,但这里要提一下,因为吉林外国语大学有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还有8个专业硕士点,是非常好的民办大学。

其他行业院校

其他行业院校包括:吉林艺术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吉林警察学院。

【第8篇】税务信息系统

自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以来,互联网技术在税务领域得到了广泛且深入的应用。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以及商事登记制度的深化改革,纳税人数量呈井喷式增长,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涉税数据,税收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海量的涉税数据对当前税收管理思维、技术手段、法律体系等均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既带来机遇也面临挑战。

一、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面临的挑战

受到疫情影响,2023年度,无论是从时间进度、优惠政策适用、税务现金流规划、申报准备等方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都将面临巨大挑战。

而这些挑战,将对企业税务从业者的时局应变能力、政策解读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落地执行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对于企业来说,2023年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的挑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集中申报,时间要求高

数据庞杂,处理难度大

政策更新快,企业合规难

税局数字化,申报要求高

集团大企业,管理挑战多

基于此,企业亟需一套能满足日常涉税申报,以及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的税务自动化系统。

二、税务自动化系统需要具备的5大核心功能

为应对上述挑战,税务自动化系统需要满足如下需求:

1. 财务数据导入智能分析:数据自动分析匹配、个性化定制

2. 纳税调整精准化分析:一键生成调整计算表、明细列示数据来源、潜在风险自动提示

3. 申报表及调整事项说明书:一键生成申报表、同步生成调整事项说明

除了上述专业能力,系统能否在企业内部大范围推广使用,还需兼备:风险分析提示、兼容原系统数据结构、满足最终用户使用习惯等多方面的要求。

下面,我们就来深入分析税务自动化系统需要具备哪些核心功能?

1. 自动化数据处理

企业的财务数据可能包含各种类型和规则。借助税务自动化系统,只需一键导入,便可快速转化各种类型的数据为可识别模板,通过进一步智能分析,系统应能自主匹配税务相关调整项,及纳税申报表的明细项。

此外,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系统还需要满足:生成可定制计算表、隐藏多余计算模板、列示计算数据来源等功能。

2. 便捷化申报管理

计算表一旦生成,税务系统应可一键生成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附以纳税调整事项说明书。

上述功能,可有效避免传统汇算清缴过程中,因版本不一或人工操作不当造成的各种问题。

3. 统一化标准流程

统一的操作系统和标准的业务流程,可以确保纳税申报时的数据一致性和质量。

当政策和法规发生变化或申报表更新时,税务系统必须做到:同步更新系统,以确保满足企业合规要求。

4. 前置化风险管控

税务系统需要配备表间自动校验功能,以减少表间逻辑不符带来的税务风险。

同时,最好支持历史数据智能比对,并可自动生成分析报告和风险提示,这将有助于企业提前识别潜在风险并做好风险管控。

以上4点,基本涵盖了税务自动化系统所需的业务需求,而系统能否被企业内部大范围推广使用,以及是否具备差异化核心竞争优势,才是saas软件供应商和税务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最需要考虑的问题。

要想弄明白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税务系统的最终使用者是谁,只有满足他们的需求,系统才有价值。

众所周知,业务人员,是税务系统最普遍的使用者,他们的共通点是:对excel的操作模式、公式函数、ui表现了然于心。

一套兼容excel的数据结构,同时提供类excel的操作模式、公式运算、ui表现的税务系统,可以大幅简化业务人员的工作流程,带来熟悉的操作体验,减少企业后期培训成本,提高税管工作效率以及数据申报的准确性,真正做到'上手既得、0学习成本'。

因此,类excel操作模式和对原系统数据结构的兼容性,便是税务系统差异化竞争的直接体现。

5. 数据兼容与类excel操作模式

excel为税管人员提供了计算公式、函数、透视表、单元格类型等功能,可满足税务管理复杂的计算需求。对于企业来说,势必存在大量excel原始模板文件的迁移与更新工作。因此,税务系统必须做到完全兼容这些数据格式。

那么,如何才能在税务系统中,实现数据兼容与类excel操作模式呢?

通过集成 spreadjs 纯前端表格组件,可以快速实现上述需求。

三、集成spreadjs表格组件,实现数据兼容与类excel操作模式

是一款纯前端电子表格控件,兼容 450 种以上的 excel 公式,具备高性能、跨平台、与 excel 高度兼容的产品特性,可为税务企业提供web excel 组件开发、数据填报、excel 类报表设计、文档协同编辑等功能,完美解决了在原始excel文件填报过程中,存在的'对业务人员要求高、数据处理效率低以及版本难以控制'等问题。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通过集成 spreadjs 组件开发的税务系统

该税务系统借助 spreadjs内置功能,动态生成excel报表模板

spreadjs 的6大核心功能:

功能、ui 与 excel 高度类似

兼容 450 种以上的 excel 公式

一流的框架支持及二次扩展

纯前端导入、导出 excel 文件

极高的处理性能和响应速度

纯前端、跨平台、零依赖

spreadjs 的应用场景:

· excel 类报表设计:

通过集成spreadjs,开发人员可以在税务系统中快速嵌入excel的全部功能,重用原始 excel 文档,唤醒'沉睡'的涉税数据,搭建数据仓库平台,将'静态数据'转化为'动态信息',为涉税数据的进一步分析处理提供支撑。

· 数据填报:

借助spreadjs,开发人员得以将数据填报模块嵌入到税务系统中,让业务人员通过表单的形式在线填报数据。除此之外,通过集成 spreadjs 的在线表格编辑器,业务人员可以以在线的方式完成各类表单设计、填报、打印报送、实时预览等功能。

· 表格文档协同编辑:

借助 spreadjs 提供的 api,开发人员搭建的税务系统将具备表格文档协同编辑功能,支持多人同时编辑,在为业务人员带来熟悉的excel使用体验的同时,可以通过浏览器完成各类涉税数据的操作与更新。

以上就是spreadjs 的核心功能,以及在税务系统中的应用。

目前,国内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形成数据共享以外,其他涉税数据均未能有效共享,这其中产生了诸多涉税数据孤岛,大部分涉税数据未及时得到整合与利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各组织和部门之间的边界将逐步弱化,外部数据的来源会愈加丰富。

2023年汇算清缴工作在即,通过集成spreadjs表格组件建立的大数据分析平台和涉税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可有效推进涉税信息分析和处理,更直观地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税负变化,从而有利于税务部门深度挖掘涉税信息的价值,获取税收风险点,评估其风险等级,科学制定税收风险管理策略,更好地监控重点税源,有效杜绝偷逃税行为,减少税收流失。

如果您也有税务系统的开发需求,希望进一步了解spreadjs 纯前端表格组件,欢迎点击文末了解更多访问官网。

【第9篇】河北省网上税务厅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努力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安全、便捷、有序的办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三河市税务局积极深化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和渠道。为了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建议您通过“网上办、邮寄送”等方式办理税费业务,“非必须、不进厅”。如必须进厅办税,请您关注“预约排队”微信公众号,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合理安排时间,错峰进厅,最大限度减少办税服务厅人员聚集。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hebei.chinatax.gov.cn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2.关注“廊坊税务”微信公众号,搜索“发票邮寄”查看发票邮寄办理流程

廊坊税务

3.关注“预约排队”微信号,进行预约办税:

预约排队

(来源:三河市融媒体中心)

【第10篇】税务登记证资料

各位新老板们,到了国税地税报道这一步了,西格小编问问您:以下材料您都准备好了吗?(没准备好也没关系,西格集团可以帮您代办国税地税报道价格从优,只要您把材料邮寄给我们即可)

✎填写《税务登记证表》2 份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 份

✎财务制度备案表及财务会计核算方法

✎公司章程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赁协议

✎税(费)种申报表

✎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资料。

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过后,一般来说,每个月的15日之前,如果遇节假日,日期顺延。都是要报税的,现在很多新成立的公司都是找的财务公司来做账自己就不用担心了。剩下的就是办个对公户和银行、国税 地税、企业三方协调签了,保证能扣缴税款税务上面的所有程序就都走完了。好了,剩下的就是好好的创业了。

【第11篇】税务一户式查询

信息报告类问题

我公司已办理跨区税源登记,在电子税务局如何选择跨区登记税务机关?

答:请将鼠标放置电子税务局首页右上角纳税人名称处,在提示框中点击“选择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业务办理需要选择“跨区财产税主体登记标志”为“是”的主管税务机关。

发票类问题

1.发票申领时提示“您选择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有尚未验旧发票,是否继续申请领购”,请问如何操作?

答: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选择对应的发票种类提交验旧,待24小时后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验旧查询】模块查看发票结存情况。如果可申领数量不为0,可以正常办理领用发票业务。

2.本月增值税发票不够用,请问如何办理增量?

答:发票变量(增减)需要本月发票已申领完且已开具完且已验旧完。电子税务局办理增值税发票增量可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发票改版变量申请】办理。

3.通过票e送申领发票后,如何取票?

答:请您点击 【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票e送】,打印状态为配送中,即可打印发票领取确认单。待快递员上门时,通过该单领取发票。

4.怎么申请发票改版?

答:电子税务局办理增值税发票改版可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发票改版变量申请】办理。

5.您好,我是小规模纳税人,想申请开具电子普通发票,如何申请操作呢?

答:电子普通发票申请无资格限制,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路径下办理。

6.申领发票时系统显示可申领数量为0,无法申领怎么办?

答:请根据以下步骤进行排查:

(1)请先核实税控设备是否已进行抄报操作,建议先去您的开票软件进行抄报;

(2)请排查是否已操作发票验旧,如有验旧过请核实您验旧填写的日期为发票开具日期,建议您直接填写202101可以直接把今年1月至今的发票全部进行验旧;

(3)如未验旧请您登陆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选择对应的发票种类进行验旧;

(4)可领用发票数量=核定发票量-结存-已领用,企业信用等级为a、b的企业可以预支1-2个月的发票,已预支的月份不能再预支:

▲核定发票量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票种核定查询】;

▲发票结存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结存查询】(“发票号码止-发票号码起+1”即为发票结存的数量);

▲已领用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领购信息查询】(领购日期请选择3个月以上)。

(5)验旧完成后请您隔24小时后再进入电子税务局查看发票结存,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验旧查询】;

(6)如以上排查后问题仍无法解决,建议您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导办”功能进一步咨询。

7.请问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如何申请?

答: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票种核定初次申请】申请。

【第12篇】产成品报废税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营改增之前取得房屋拆除后的材料变价收入普遍观点认为应当按照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13%缴纳增值税,理由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旧厂房不属于增值税上的固定资产。增值税上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详见《增值税中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二是销售的废料不属于旧货范围,纳税人销售旧货,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旧货是自己没有使用过,是买来卖的,其经营者是商业企业;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则是自己已经使用过,但还没有报废的货物,其销售者则不一定是商业企业。

三是如果转让旧厂房是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厂房属于增值税上的不动产,跟未抵扣进项税没有关系,而是看旧厂房外购或自建时间是否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相关规定: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综上,拆除旧厂房,销售废料不属于处置未抵扣进项税额的旧固定资产,不属于销售旧货,不属于转让旧不动产,因此不适用以上三项简易计税缴纳增值税的政策。那么销售废料就应该属于销售货物的范围了,对于销售货物,不管你抵没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不属于适用简易计税的货物,那就只能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

上述观点笔者不完全赞同。增值税为什么会对一般纳税人销售营改增之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根据原《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构建的不动产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若销售时按照13%缴纳销项税,将导致比较严重的重复征税问题,不符合增值税的税制原理,故给予了3%简易计税方式,以平衡购进时未抵扣进项导致的税负增加。也正是因此,税收才规定只要是购进时不允许抵扣进项,且实际未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企业在处置时均可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3%征收增值税。税法之所以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物品、废品、甚至是下脚料收入均需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是因为上述废品、下脚料收入的形成于一般纳税人的正常生产经营环节,其形成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存货的进项税额均已抵扣,而使用过物品在购入环节亦已抵扣其进项税额,税法要求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是符合增值税链条抵税原理的。

基于此,如果说在当初建造房屋时,增值税规定允许进项抵扣,不论是否为纳税人的原因没抵扣,在资产处置变价处理时,按照处理时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这是无可厚非的。但在营改增之前,在当时的增值税税制下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那么现在房屋无论是整体转让,还是化整为零转让,在处置时其税务处理应该保持一致,不能因为房屋化整为零处置就否认没抵扣的事实,所拆除下来的材料仍然是房屋的组成部分,属于房屋组成部分的处置收入应当简易计税,这也是符合增值税避免重复征收的税制原理。 只不过拆除下来的材料单独销售应当如何开具发票值得思考。

作者:赵辉 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

【第13篇】补贴收入的税务处理

所谓的稳岗补贴是国家为稳定就业岗位职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少裁员或不裁员,进而给企业发放的补助性的补贴。稳定岗位补贴是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稳定岗位补贴是一种为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鼓励企业稳定岗位。

一、稳岗补贴的会计处理。“稳岗补贴”属于收益类政府补助,同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对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会计核算:

1、收到补贴时相关支出尚未发生;

1) 收到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 发生培训支出和社保支出等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总额法)

或:管理费用(净额法)

2、收到补贴时相关支出已经发生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总额法)

或:管理费用(净额法)

如果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取得稳岗补贴时,可直接贷方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根据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稳岗补贴的发放,中央政府有文件,各地政府也有文件,发放时也会有具体每一批的拨付文件,因此第一个条件是符合的;至于稳岗补贴的应用用途,在人社部发[2014]76号文件也有明确规定: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因此,企业在收到稳岗补贴时,其实可以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就是按照不征税收入来处理,那么应当将相关文件准备好,并对稳岗补贴对应的专项支出单独核算;第二个选择就是按照正常应税收入来处理,那么直接在当期缴纳所得税即可。从短期来看,这两种处理有差异,但由于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这种时间性差异最终结果是一致的。

【第14篇】税务征管改革后思想政治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胡立升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吹响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号角。湖北税务部门把思想破冰作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逻辑起点,激发改革动力,确保《意见》在湖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改革实际成效扎实推进新发展阶段湖北税收现代化。

在领会改革意义上解放思想,精于识变,始于共识

识形势之变,坚持将《意见》作为“十四五”税收发展的航向标。《意见》印发后,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围绕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行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有效实施税务监管、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着力强化税务组织保障6个方面,提出28项改革任务、56条具体改革措施,成为推动《意见》在湖北落实落地的“施工图”。湖北省税务局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统筹安排推进,迅速在全省上下形成思想统一、目标一致、步调一致的良好氛围。

识现状之变, 坚持将问题导向作为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着力点。湖北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意见》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上来,坚持从税情、省情实际出发,跳出税收看税收、站在高处看改革,把税收征管改革置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来思考、来研究、来谋划,以更大的格局、更宽的视野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识任务之变,坚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贯彻落实《意见》的出发点。湖北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坚持从实际出发,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办实事、解难事。精简涉税涉费资料、简化办税缴费流程,持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信任感、获得感和认同感。

在把握改革旨要上解放思想,善于应变,基于创新

突出数据赋能,推进技术创新。依托税务信息系统和湖北省大数据能力平台,推进涉税涉费数据内外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建立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的常态化机制,明确数据格式、共享方式、共享范围和共享频率,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做好税务统计标准与国家统计标准的有效衔接,构建湖北经济运行质量税收指标体系,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领域的深层次应用,更好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

突出精确执法,推进方式创新。以承担全国精确执法专项试点为契机,推动税务执法理念方式手段变革,不断提高税务执法精确度,为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北经验。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肃组织税费收入工作纪律,推广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推行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不断提高税务执法质量。坚持包容审慎原则,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健康发展。在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中部6省税收征管与税务执法深度协作的同时,深化武汉城市圈以及“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合作,促进税务执法区域协同。

突出精细服务,推进手段创新。打造“无申请退税费”服务品牌,并以此为切口推行退税费全流程电子化。依托电子税务局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网上办”、个人办税缴费“掌上办”。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行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一事联办”和自然人股权变更“一事联办”,实行不动产交易、纳税、缴费、登记“一网通办”。加大减负增效力度,推进税费征管资料电子化,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提供资料。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容缺办理事项配套制度,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加快红利直达速度,精简税费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资料,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提高税费服务温度,依托湖北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打造集多元办税、远程咨询、在线辅导于一体的智慧办税服务厅。持续规范和优化线下服务,更好满足特殊人群、特殊事项的涉税服务需求。

突出精准监管,推进机制创新。健全以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为核心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在全面推行实名办税缴费制度基础上,实行动态“信用+风险”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对税收风险高的纳税人实施重点监管,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适当提高随机抽查比例,对逃避税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增值税发票管理实施全链条监控,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实施“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成品油零售行业税收综合治理。依法从严查处曝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推进查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跨部门合作的制度化、机制化、常态化。

突出精诚共治,推进路径创新。持续加强部门协作。加强税务与银保监部门的协作,深化“税银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税务与财政、公安等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方面的协同措施;完善税务与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房地产交易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办税、环境保护等方面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合力做好地方税费征收管理。持续加强税收司法保障。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做实健全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推动税务与公安经侦合署办公;推进警税联合办案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运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建立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为破产清算、司法拍卖、强制执行等方面税费征收提供司法保障。持续加强国际税收服务与监管。落实稳外资、稳外贸相关税收政策,协同推进“一带一路”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直通服务;推动跨境涉税争议协商,维护“走出去”纳税人合法权益;实现非居民纳税人涉税事项套餐式、一站式服务,提高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便捷性。

在作风效能上解放思想,勇于求变,成于实干

扛起改革责任。全省各级税务局党委切实履行抓好《意见》落实工作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各级税务局党委书记所担负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落实好分管范围内的改革任务。各级领导干部既谋全局、抓大事,又推动工作精细化、行动精准化,当好干事创业“领头羊”、改革创新“开山斧”、为民解难“孺子牛”。

健全运行机制。把落实《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层级税务机关都建立《意见》落实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会议管理、请示报告、文件会签、调查研究、督查督办、日常联络等制度,确保上下工作步调一致、任务落实有序,特别是在任务落实上明确节点,在具体分工上责任到人,保证各项任务有部门承接、措施有人员实施。

坚持系统集成。将系统集成理念融入改革实践,正确处理统与分、条与块的关系,将贯彻落实《意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巩固各项税收改革任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整体性集成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激发队伍活力。更加注重加强征管能力建设,持续加强税务干部的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进一步激发税务干部活力动力,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全力打造与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匹配的高素质专业化税务铁军,确保税收征管改革蹄疾步稳、行稳致远。

营造改革氛围。采取领导示范学、全员深入学、统筹结合学等方式,组织学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落实《意见》谋划发展的思路、推动落实的举措、解决问题的成效。依托网站、报刊、融媒体等宣传阵地,加强贯彻落实《意见》的宣传,深入解读《意见》促进税务执法监管公平公正公开、办税缴费服务便民利民惠民的举措,积极宣传改革经验做法和成效,引导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严格考核督查。加强对《意见》落实情况的考核督查,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严考严督,真考真督。聚焦《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和各项措施,制定路线图和任务书,挂图作战,对标推进,以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在湖北落地见效。通过考核督查,发挥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把蕴藏在基层和税务队伍中的创新活力激发出来,凝聚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智慧和力量。

来源:中国税务报

【第15篇】税务管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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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全国多地已陆续开放了手机app、网站等线上办税功能。不少纳税人已成功申请退税,而2023年个税手续费返还,5月底刚刚截止,很多小伙伴晒出了自己个税退税的金额,从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有人甚至收到了6千多元的退税,不过,也有小伙伴需要补税。

我们个人需要交税,企业也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税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能够少缴税又不违法,合理避税成为控制成本的重要话题。这时就需要我们审计和税务咨询了。

税务咨询定义

税务咨询业务是指税务师依照执业规范,就委托人提出的特定涉税事项和目标,以委托人要求的方式和时间,向委托人提供分析、评估、建议等涉税服务活动。通俗的理解,税务咨询就是通过自己在税务方面的专业优势,帮企业解决税务相关的问题,达到规避税务风险和降低税收费用的目标。

税务咨询不同于审计,税务咨询人员可以通过一定方法措施给予企业咨询指导,不仅帮企业规避税务风险,还能通过合理的税务架构与筹划帮企业创造直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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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核心业务

税务咨询人员在四大的占比,以普华永道为例,普华永道税务咨询人员一共五万五千人左右,税务咨询占公司总人数20%,却创造了25%的收入。税务咨询的很多高端业务都集中在四大,发展空间广阔。

税务咨询的核心业务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偏基础性工作的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健康检查;第二类是专业度很强的业务,例如税务架构,税务筹划(个人所得税筹划,并购重组筹划),转让定价,r&d税收优惠申请,税务争议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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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招聘要求分硬件和软件来讲:

硬件要求:

1.学历:,四大会普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11或者985的院校背景会有加分,

2.专业:没有硬性要求,会计、财务管理、审计、金融、经济等商科专业为佳。

3.知识储备:具备财务会计、审计和税法的专业知识,要求会使用office软件,excel的函数分析能力

4.实习经历:有四大实习经历的同学,完成后留下的机会会很大,cpa考试的通过率也会影响求职。此外,海外交流的经历、在大学里做过税务方面的项目等等,都会对进四大税务有所帮助,还需要具备能够撰写商务报告和邮件的能力。

软件要求

需要有很强的抗压能力和比较强的责任心,还要保持好的学习状态,在业务中多思考问题,因为要和客户交流,沟通能力也很关键,因为是项目制,团队协作的能力也是不可或缺的。

以上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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