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发票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务发票真伪查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传统发票
第一招: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
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可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
第二招:专用异型号码
发票各联次右上方的发票号码为专用异型号码,字体为专用异型变化字体,市民可直观目视识别。
第三招:复合信息防伪
发票的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票面具有复合信息防伪特征。使用复合信息防伪特征检验仪检测,对通过检测的发票,检验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验证通过的语音提示。
看到这里大家基本就可以判断发票的真伪了。为了万无一失,不妨再来个双重验证!
(一)网络查验:登录税务部门网站,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以及验证码等相关信息后查询。
(二)热线咨询:可以通过拨打当地12366纳税热线,向税务机关咨询。
(三)窗口核查:可携带发票去税务局服务窗口当面核查。
(四)持续核验:由于增值税发票在开出后,当月可以作废,隔月可以红字冲正,故为了防止在预付或融资付款之后,出现交易取消、发票作废的被动情况,建议付款后二次核验。
二、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时代,如何去判断收到的电子发票的真假呢。如果是正规大电商开出的电子发票,例如:京东、天猫、一般都是真的,可以安心的收到票夹里。如果是普通小商户开出的电子发票,我们可以去国税局官网查询(http://www.chinatax.gov.cn)在网站右侧的【服务】里,点击【发票查询】,可能根据浏览器的不同,需要下载跟证书来保证安全,毕竟,税收是国之重器,数据泄露可就比较严重了。
在出来的查询页面,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验证码。
我们拿一张加油站的发票举例说明:
依次讲发票上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输入国税总局发票查验页面的输入框。根据页面要求,有时候要求输入不含税金额或者发票校验码后六位。按照页面要求输入就行。然后就能校验出我们这张发票的真假。判断在不久的未来,国税总局会将发票查验能力开放出来,届时,可能用支付宝或者微信扫一扫发票左上角的二维码就能查验出一张发票的真假了,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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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票
发票的种类有很多,
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
这些发票都是可以作为原始凭证
粘贴在记账凭证上的,
是记账的重要依据,
也是报销的必要条件。
定额发票是经营单位凭借税务登记证向税务部门购买的,并在规定时间内要交纳税金的。
市 民 反 映
随州市很多行业(宾馆、商店、酒店、加油站等)均在使用湖北通用定额手撕发票,消费者持此类发票无法在公司报销(来电人不愿提供具体公司名称)。来电人认为所有使用湖北通用定额手撕发票的商户都属于偷税、漏税。
市 民 诉 求
1、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所有使用湖北通用定额手撕发票的商户是否属于偷税、漏税;
2、咨询为什么商户均在使用湖北通用定额手撕发票,而不是正规机打发票。
市税务局反馈:
投诉人反映我市很多行业纳税人使用湖北通用定额发票,无法在公司报账等诉求,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予以回复:
1、湖北通用定额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统一印制的,不用填开的,有固定数额的发票,共有小额10元、20元、50元、100元等面额的版本,纳税人可根据业务需要选择使用,与机打发票性质相同;
2、对于反应的无法在公司上账或报销不了事宜,建议提供具体公司名单,税务机关将对公司进行政策辅导,帮助投诉人解决无法报销等事宜;
3、纳税人使用定额发票后,按季度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做好日常征管工作,对发现未如实申报的将予以处罚,并督促纳税人及时如实申报。
买来的发票通过税务机关发票系统查询是真的就没有问题吗?
特别提醒;
1.没有真实交易销售方(开票,)开给购买方(付款方)的发票,即使通过税务机关发票查询系统验证是真发票也是虚开发票。
2.一些虚开发票的违法分子往往以先验证真伪再付款,或者先认证抵扣再付款为诱饵,希望找到有虚增成本费用或大量成本费用没有发票,有买发票需求的企业 ,一般也会按票面金额收取几个点的开票费。
3.虚开发票的企业实际上他们自己一般根本不会依法申报纳税,一般会采取虚假申报手段逃税,一旦税务机关发现则采取走逃办法。实际上接受虚开发票企业名单、金额、商品名称、数量税务机关金三系统显示清清楚楚,只要接受了虚开发票,随时有被税务调查的风险。
开的发票丢失了怎么办呢?
解决方案如下:
发票丢失,补办方法根据发票的种类不同而不同,下面分别介绍:
一、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
1. 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
2. 交给客户入账;
3. 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
4. 然后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
二、增值税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
1. 把存根联复印,
2. 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
3. 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
4. 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发票是纳税人经济活动的重要商事凭证,也是财政、税收、审计等部门进行财务税收检查的重要依据。 国税发[2006]156号中,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会计及税务处理,已明确,但对普通发票的相关处理,目前尚未有相关规定。由于丢失发票大多是由保管 不善造成。如果取得方用开具方提供的复印件、证明等资料入帐或作为税前扣除凭据,不利于税收管理,发生的经济业务真实性会受到质疑,也不符合税前扣 除'真实性'原则。通常情况下对用复印件、证明资料入帐的,未经过税务机关同意是不允许税前扣除。对丢失发票的税务处理,个别地区就做了明确规定, 如《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丢失已填开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4]314号)四、取得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 请出具曾于x年x月x日开具xx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的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帐,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因此建议,就贵公司发生丢失普通发票事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当地对此处理规定。
从成立专案组到实施抓捕,只用了短短不到1个月的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快查快办,联合公安、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处等多部门破获了一起以于某为首,共计6名嫌疑人团伙实施的虚开发票案。
经查,该案嫌疑人通过注册空壳公司,采用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对冲虚开发票销项的做法,在没有真实货物购销的情况下,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高达7.55余亿元。目前,主要嫌疑人于某、钟某、俞某、郑某、陈某、杨某等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辖区内下游受票企业被依法查处,已检查涉案企业100余家,挽回税款损失6000余万元。
接到信函 发现可疑线索
2023年7月24日,原宁波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接原宁波市国税局转办的《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移送宁波市ld钢管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可疑交易线索的函》后,分析了宁波市ld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d公司)进销项发票情况,初步判定该公司存在“变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疑点分析 暴露问题所在
检查人员有针对性地从“金三”系统、电子底账、防伪税控系统等平台中提取了ld公司2023年~2023年纳税申报情况、所有进项及销项明细,并根据申报分析情况从发票系统中提取了普通发票开具明细。数据显示,涉案企业ld公司主营钢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等批发、零售,2023年~2023年对外开具发票价税合计3.63余亿元,其中2.86亿元的受票单位是宁波高新区ky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市yg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ks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宁波bh物资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cy物资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 ky公司、yg公司、ks公司、bh公司、cy公司)5家单位。
检查人员根据详细的税务数据,结合人民银行提供的数据信息和分析报告,发现存在大量疑点。从申报情况看,ld公司每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金额与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差额巨大。同时,从发票流、资金流等方面发现ld公司与下游企业ky公司、yg公司、ks公司、bh公司、cy公司存在紧密关联关系。检查人员初步判定:6家企业构成一个虚开发票团伙。
外围取证 初步印证违法
为避免打草惊蛇,2023年1月,检查人员决定从外围取证入手,选取了10户收受ld公司发票的企业作为调查对象,通过对这10户企业的进项采集,发现部分企业同时收受了上述ky公司、yg公司等5家企业的发票。检查人员决定一并调查清楚。
通过逐户分析资金流、核对其他应付款明细,迅速厘清了虚开发票资金回流的途径、方式和手续费扣点情况,发现了完整的资金回流圈,随后对10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人适时展开询问调查,也证实是无货虚开取得发票。涉及买票的人分别是ld公司、ky公司、yg公司、ks公司、bh公司、cy公司6家公司的相关人员。
调查结果初步印证了检查人员前期案头分析得出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事实。
通力协作 提升打击效能
2023年3月12日,根据税务部门的移送线索,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正式对ld公司等6家企业实施立案侦查,成立了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反洗钱处、原宁波市国税局稽查局以及第一、第二稽查局组成的联合专案组(简称“3·12”联合专案组),并在第一稽查局设立了集中办案场所。
专案组一成立,人民银行反洗钱处工作人员就及时驻点集中办案地,及时收集待查账户,第一时间反馈查询信息,为迅速侦破本案提供了快捷通道。专案人员结合税务部门提供的增值税防伪税控认证报税信息和人民银行反洗钱处提供的线索,分析了ld公司等6家企业的进销项发票情况以及陆续查询获取的大量企业、个人信用卡资金交易信息,扩大了受票企业调查范围。经过近一个月的连续奋战,专案组对20余家企业进行调查,确定这些企业收受ld公司、ky公司等6家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着按票面金额8%~10%不等比例支付开票手续费的违法事实,且资金回流迹象清晰。
同时,发现ld公司、ky公司、yg公司、ks公司、bh公司、cy公司6家公司相关人员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如ky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与ld公司的财务郑某是母女关系,郑某同时又是yg公司的原股东。
实施抓捕 发现惊人事实
至此,抓捕时机成熟,专案组人员于2023年4月11日晨展开统一行动,成功抓获嫌疑人郑某、俞某;钟某于8月6日投案自首;9月13日,又成功抓获嫌疑人陈某;2023年1月28日,主要嫌疑人于某被刑拘。
经过对ld公司实际经营人陈某、出纳蒋某、会计朱某等人以及下家受票单位的询问,发现ld公司被作为开票平台,而实际开票人是郑某,她利用自己掌管ld公司税控发票开票软件和密码、金税卡以及公司账户等有利条件,伙同其余5人以ld公司正常业务为掩护,在公司其他员工下班后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查:郑某等人以ld公司为开票平台,在2023年1月~2023年12月期间,采用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对冲虚开发票销项的做法,除少量真实交易按月申报外,其余在没有真实货物购销的情况下,以收取票面金额8%的手续费向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企业120余家(包括第二层级的ky公司等5家公司),价税合计3.6亿元,其中ky公司等5家公司2.8亿元;第二层级的ky公司等5家公司再以收取票面金额8.5%~10%的手续费,继续向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企业多达886家,价税合计3.9亿元。
夏燕燕 俞勇
来源:中国税务报
实习编辑:司壹闻
1. 我公司找个体工商户安装了5台空调,包辅助材料和人工,对方给开具了劳务*空调安装、13%税率的发票,这样的发票可以抵扣吗?
铂略答: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定义,“建筑服务——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建筑服务增值税税率9%、征收率3%。
如上所述,开具“劳务*空调安装、13%”税率发票属于开票有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 我公司是直销企业,在全国各地有很多直销员,公司每月按照直销员的业绩给付劳务报酬,并且也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支付的劳务报酬是否需要去税务局开劳务费发票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铂略答:
按照您的描述,既然给付“劳务报酬”,那就不是您公司员工,不是发放工资、奖金了。既然如此,则属于经营活动支出。理应取得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3. 我司销售商品给客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有些问题,发票未认证,客户再把发票退回给我司重新开具的途中遗失,现在客户依然要求我司红冲后重开发票,我们可以这样操作吗?正确应该如何处理?
铂略答:
正常是客户将发票退回你公司,你公司作废或者红冲后重开发票。
如果发票丢失,应按丢失发票处理,也就是对方先向你索要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然后在按照红冲的规则进行处理,即对方已经认证的发票需要红冲,需要对方上传红字信息单,你方开具红字发票。然后再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即可。
4. 房屋出租按3%预缴增值税时,开发票的税率是按5%显示吗?
铂略答: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七条 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备注,税率已变更为9%)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因此预缴率为3%的,税率应当是9%,即应当开具9%税率的发票。
5. 请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销货方的银行账号信息,必须是基本户吗?
铂略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也就是说,银行账户信息并未要求一定是基本户,但须确为本公司账户且应将本公司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备案。
6. 原来停车费发票全部是定额发票,现在收到停车费开的是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铂略答:
不可以抵扣增值税。
按照目前政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仅限于收费公路通行费(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和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车辆停放服务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不可以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为抵扣凭证。
7. 平台开具的电子机票可以抵扣进项吗?机票一般是用行程单报销的,有时候没有去打印行程单,平台开的电子发票报销,这种情况下的电子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吗?
铂略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二)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也就是说,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抵扣凭证,但购买方名称应为本公司,开票项目应为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8. 超市是销售方,在超市购买粮油,开具的发票税率是多少?超市是采购方,收到的发票税率是多少?
铂略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粮食、食用植物油增值税税率9%、征收率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综上所述,超市销售粮食、食用植物油,若为一般纳税人则适用9%增值税税率,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征收率。
超市购买食用植物油,若销售方为一般纳税人则适用9%增值税税率,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征收率。
超市购买粮食,若销售方为非农业生产者一般纳税人则适用9%增值税税率,若为非农业生产者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征收率,若为农业生产者则票面注明“免税”。
9. 因分公司较多,可以以母公司为主体与代理签订各个分公司代理服务费吗?付款方及受票方都是母公司,这样有税务风险吗?
铂略答:
这样不合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如果属于分公司业务,而受票方是母公司,这样就违反规定了。
10. 餐饮发票不能抵扣进项,为什么有的饭店还要对外开专票呢?
铂略答:
餐饮服务不可以抵扣进项,主要是指用于个人消费的餐饮服务,并不是指的所有餐饮服务都不可以抵扣,比如一个饭店如果到另一个餐饮公司购买半成品作为原材料加工菜品,这时应该取得的专票就可以抵扣。
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对于餐饮能否抵扣,有了新的规定,更加切合实际,说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不可以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来源:铂略财税
自然人怎么给企业出具发票?
个人在税局进行临时税务登记,然后我们以个人的名义出具发票给企业,但是我们正常情况下在税务大厅开出的发票备注栏里会有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都是按照20%——40%的劳务报酬进行代扣代缴,所以自身承担的税费是很高的!
我们这种情况可以在税收优惠地区去进行代开,税收优惠地区代开个税核定为1.45%,在4月份之后针对个人在税局出具普票增值税免税,只用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
税收优惠地区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的,核定为1.45%,出具100万的发票我们只需要缴纳1.45万的个人所得税,我们在税局开出发票的同时,同时也会出具完税凭证,以此保证我们不用让企业进行代扣代缴个税,后期也不用进行汇算清缴。
个人税务代开的优势如下:
①无需成立公司,非常方便快捷
②总体税负率1.45%,后期无需缴纳二次税费
③代开流程非常方便,最快当天出票
案例:王先生做了一笔居间业务,其中甲方需要支付给王先生费用150万元,王先生为了减免税费我们在园区进行代开发票,王先生直接远程代开,150万元免增值税、附加税,我们全部的税负率只需要缴纳150万*1.45%=2.18万。
王先生出具150万的发票只需要缴纳2.18万的税费,对于我们个人来讲这部分业务还是能减免大部分税费的,代开的品目也没有限制!
风险—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有规定,企业如果发生销货退回行为,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不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增值税额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减,因此将会被重复计税,增加税收负担。
风险二
纳税人如果未能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税务机关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风险三
没有货物往来的发票对开可能被视为虚开发票。
风险四
“对开发票”还会让企业多缴纳印花税而增加税收负担。
风险五
虚增了销售收入,导致扣除了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福利费等,影响到企业所得税。
风险六
在发票管理中,虚开发票的行为比较常见。一般来讲,虚开发票有三种情形:
一是为他人或者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是让他人给自己开具与实际业务情况不相符的发票;
三是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相符的发票。
一旦被国家认定为持有的发票是虚开发票,无法税前扣除都是最轻的处罚,严重的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风险七
滞留票就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些会计人员觉得这是无关痛痒的一件事,但事实上滞留发票有很大的涉税风险。正常情况下,产生滞留票的情况有三种:
一是进项发票丢失,致使发票超过了认证的时间;
二是销货方已经开具了发票,但是因为种种因素扣押发票,超期而不能认证;
三是纳税人进项发票不进行认证后,购货和销货也都不进行入账以此逃税偷税。
虽然以上三种情况有所差异,但是滞留票形成的原因:未按期进行发票认证。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出,企业除了补缴相应的增值税税款、所得税税款、滞纳金等款项以外,也会面临着刑事责任。
风险八
看到“失控发票”的字眼,很多人认为失控发票就是“发票丢失而脱离自己的控制”,但事实上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很多情况下,发票在开具后,由于客观的种种问题才导致了失控发票的产生,例如纳税人在开票后没有及时地进行抄报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丢失或者过期的情形,纳税人在虚开发票后出现走逃的情况,登记失控发票的税务局将信息录错等。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自己企业作废发票过多,也有可能导致失控发票的产生。一旦企业出现失控发票,这些发票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了。
提醒
依法合规开具发票,是目前仍重视“发票管税”时代财务人员必须重视的会计基础工作。
发票是会计人员都很重视的工作。特别是涉及到的增值税发票!进销税与销项税额统计和计算,当月要报税,能够抵扣多少进项等等!都需要会计做好统计。但是由于公司涉及的业务比较多,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也比较多的情况,就需要我们想办法做好登记了。因此,下面就给财务人员整理了一套:全自动excel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录入进项和销项,自动统计当月报表。每月多少进项和销项清晰明了!下面是操作方法!
全自动excel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1、第一先录入商品信息(不含税)
2、第二录入增值税进项发票信息(税额和含税金额自动计算)
3、第三录入增值税销项发票信息(税额和含税金额自动计算)
4、第四增值税进项发票明细查询(选择日期一键查询)
5、第五增值税销项明细查询(选择日期一键查询)
……发票管理过程中,增值税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的统计是会计人员要注意的。统计清楚,每月的做账报税也轻松。
更多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可移步公众号《税虾虾》
如今,个人与企业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是非常常见的。因此,个人到地方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社会上有越来越多的自由职业者,他们不再是单一的赚钱的方式。他们会通过自身的能力以及资源,以个人的名义与企业之间发生业务往来。
现在,许多自由职业者根据自身的能力以及资源等等会给企业提供一些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运输服务,居间服务,咨询服务等等。给企业带来相关的利益,自己也从中获取相关的利润。
在个人与企业之间达成业务往来之后,如果获得的报酬较小,可能直接就现金以及微信转账的形式,企业就已经支付。但是如果企业需要支付大额的费用,这时,企业就会要求个人提供相应的成本发票。但是是以个人的名义承接的相关的业务,个人没有市场经营主体,不具备开具发票的资格。一般来说,就是个人去税务大厅申请代开或者企业直接进行代扣代缴。不管是个人带上相关的资料去税务大厅申请代开还是由企业直接代扣代缴,个人都需要承担20%—40%的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的税费,这对于个人而言,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其实,个人可以与企业协商,个人可以在税收优惠政策园区申请代开,在园区代开,综合税率为1.48%—2.5%。也就是说个人如果代开100万,最高只需要2.5万即可完税,一般1—3天就可代开出发票,并带有完税证明。
现在营改增 还有一些原来手写发票 手撕发票 全都改为机打发票 。一些盆友对选购发票打印机有些困惑,下面我就发票打印机选购 阐述几点我自己看法。
首先发票打印机, 肯定是击打式打印机就是针式打印机。先简单介绍一下原理、
针式打印机 由驱动板驱动电机和打印头 完成定点击打 首先的显色是靠色带。后面几页无碳复写。
针式分为 :平推 滚筒 证卡
打印发票 我们选用平推打印机 平推打印机从品牌和市场占有率来讲
从品牌讲 爱普生 富士通 oki 实达 映美 航天
爱普生 号称针打之王 机器从外观设计 产品故障率 打印机噪音 都是很不错 质量上乘 打印针10亿次。尤其630k 更是经典之作 市场市场占有率最高 。
富士通 实达各方面 也不错 质量也是嘎嘎的 但是我觉得他的机器 噪音有点大
oki 机器各方面不错 但是市场占有率不高 后期耗材 维修保养受限
航天爱信诺就是贴牌机 不评论
映美国产品牌 最大优势价格便宜 质量不错
综上所述 我们可选打印发票 应该再爱普生 和映美之间 .
如果我们财务流量大 发票多 推荐用爱普生 lq- 630k2 lq-730k2
都不错的 综合优势明显 市场占有率 高 后期维修 保养 耗材 都便宜还好找
随处可以买到 。唯一相对来价格稍微高一点。
对于小公司或者个体户打印量不多 推荐用映美打印机 性价比很好
价格便宜 差不多爱普生一般价格 稳定性耗材 都占有优势
小公司对价格敏感 就选映美 入门级只有六百多 经济实惠
大量打印 就选爱普生 物有所值
大本人一点拙见 。
1如何用微信扫二维码快速开发票
如何用微信扫二维码快速开发票?以下就是如何用微信扫二维码快速开发票等等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1 打开微信,选择最下面一行的'发现'。
2 点击 '小程序',进入小程序界面。
3 点击'搜索小程序',输入'发票小助手'。
4 选择'发票小助手',点击进入。
5 进入'添加发票抬头'界面,发票可以选择个人或者单位,这里选择'单位',然后依次你所在单位的各种信息。比如我是广州单位的,填写该公司相关信息。
6 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到微信-'我'。
7 跳转到'查看发票抬头'界面,这样可以点击右上角将该发票抬头信息,分享给同事了。
8 点击微信主界面,最右下角的 '我'。
9 出现界面后,点击第一行的微信号等内容。
10 点击'我的发票抬头'。
11 可以查看到我的发票抬头信息,点击刚保存单位名称后面的感叹号标志。
12 这就是保存的发票抬头信息了,向别人开票的时候出示该二维码就可以了。
2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开发票要怎么打印
1、首先,打开你的电脑,找到传送给你的电子发票,如果是电子邮箱要下载后才能打印(如下图),接收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发给你的电子发票。
2、下载电子邮箱中的要打印的电子发票,且电脑装有支持pdf文件读取。
3、如果不做任何修饰的话,用a4纸打印出来会很大,可以自己进行图片修整。
4、最简单的是用word的文档,插入图片,对图片进行大小调整。
5、然后运用word软件直接把调整好的电子发票打印出来就可以了。
二维条码/二维码(2-dimensional bar code)是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记录数据符号信息的;在代码编制上巧妙地利用构成计算机内部逻辑基础的“0”、“1”比特流的概念,使用若干个与二进制相对应的几何形体来表示文字数值信息,通过图象输入设备或光电扫描设备自动识读以实现信息自动处理:它具有条码技术的一些共性:每种码制有其特定的字符集;每个字符占有一定的宽度;具有一定的校验功能等。
同时还具有对不同行的信息自动识别功能、及处理图形旋转变化点。
3怎么在微信设置二维码版单位开票资料
有两种设置方式,一种是直接设置,一种是通过发票助手设置。
第一种方式:直接设置
(1)打开微信,点击【我】
(2)点击上方个人信息,打开
(3)在最下方有【我的发票抬头】,打开后就可以看到已经设置的开票信息。
(4)点击右上角+可以增加设置,保存即可。
第二种方式:通过发票助手设置
(1)点击【发现】,打开【小程序】(可在微信中直接搜索“小程序”)
(2)点击打开【微信发票助手】可以直接录入发票信息,直接点击保存即可。
行走的二维码开票信息就完成了。
4怎样使用二维码便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使用方法如下:
扫码枪扫码:在电脑上安装扫描枪驱动后,打开开票软件进入发票填开页面,将扫描枪对准购方纳税人提供的企业信息二维码进行扫描,扫描成功后购方抬头信息自动显示到开票软件中。
手机端扫码:在手机中安装发票助手1.0(android版)软件,使用数据线连接手机与已安装开票软件的电脑,将手机调至开发模式,并打开“usb调试”功能(该功能不同手机中位置存在不同)。
下载方法如下:登录海南国税官方网站,从通知公告处打开“关于纳税人应用二维码便捷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末端处有发票助手1.0下载安装包,下载到本地电脑,之后生成二维码即可。
为方便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提高发票开具效率和准确性,税务总局组织研发了发票助手软件,供纳税人免费选用。
发票助手软件由纳税人自行使用,通过该软件,购买方可以将纳税人识别号、名称等开票需要的信息生成二维码,以方便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识读购买方的二维码快速带出发票抬头信息,提高发票开具效率,减少购买方开票等候时间。
温馨提示:发票助手1.0 pc版软件只可以用于购方纳税人生成企业信息二维码,安卓版手机软可用于购方纳税人生成企业信息二维码、销方纳税人扫描二维码将购方企业信息读入开票软件。
以上是二维码怎么开票全部内容。
小规模纳税人在政策发布前开了免税、3%普票是否需要追回?明确答复“不需要”!
来源:河北税务
2023年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减征增值税政策及征管操作。但政策发布前已经开具了免税或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如何免税、减税、发票是否需要追回重开,引发了纳税人密切关注。1月13日,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发布即问即答明确了相关问题。我们结合总局即问即答,并补充了若干自开代开发票的处理事例,一并将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减税有关发票开具的处理事例汇总告知如下。
一、按月(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日,自行开具或到办税服务厅代开了免税发票已交给客户,如果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开具的免税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后,纳税人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按月(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日,自行开具或到办税服务厅代开了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已交给客户,如果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发票?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普通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
三、自然人2023年1月3日在办税服务厅代开2000元的发票,由于超过按次纳税500元的起征点,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税款,代开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否能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发票?
答:能够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不需要追回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p>
因此,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多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予以退还,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代开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追回。
四、自然人在2023年1月3日,在办税服务厅代开2000元的发票,由于超过按次纳税500元的起征点,在办税服务厅代开了免税普通发票已交给客户,是否需要补缴增值税,并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答:以上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情况一,销售业务发生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不需要补税,也不需要追回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纳税人的业务符合免税条件且业务时间(即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政策执行期内,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免税发票,不需要按1%补缴增值税,也不需要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情况一,销售业务发生在2023年1月1日至9日之间,需要补税,不需要追回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该自然人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按照1%征收率计算补缴增值税,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代开的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追回。
五、按月(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5日,自行开具了1张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下游客户用于抵扣进项税额,尚未申报纳税。对于这笔销售收入,如果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已开具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
答:需要追回已开具的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功能,已向购买方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予以作废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方可就此笔业务适用减征增值税政策。否则,需要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销售收入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六、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为25万元。是否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就部分业务放弃上述减免税政策,按照1%或者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经营摩托车等机动车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到10万元,还能像2023年一样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左上角有‘机动车’字样的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预计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能够享受什么减免税政策,又该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呢?
答:可以适用减按1%征收政策,并开具1%征收率的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因此,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20万元,可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并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有疑问,欢迎拨打河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
只要不开具发票,就不需要申报收入?
这是错误的!!
取得未开票收入也需要如实申报,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应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栏次。
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应根据征收率的不同填写申报表相应栏次如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应征增值税不含税 销售额(5%征收率)、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举个例子,某小规模纳税人第一季度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未开具发票,则在申报时应填写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次申报。
只要取得进项发票都可以抵扣?
这是错误的!!
取得的进项发票要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例如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内容大家可以看看这份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免征增值税项目不需要开具发票?
这是错误的!!
纳税人适用免税增值税,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还是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票面金额税额正确就是符合规定的发票?
这是错误的!!
开具发票应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不仅要注意票面金额税额,还需要保证其他信息填写正确。特别要注意购买方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备注栏、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是否正确。
没有取得发票就不能税前列支?
这是错误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如果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若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并不是没有取得发票就不能税前列支,应该区分各种情形。
提醒:不开具发票也不申报收入,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面临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还会影响企业的信用评定,税务风险巨大,而且要注意,适用免税增值税虽然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还是应该按照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如有侵权,请原作者与小编联系。
月底的时候,不少发现自己进项不够的企业会开始大量作废发票,认为通过作废发票降低销项是一种节税方法。但是目前金税四期的增值税风险防控预警系统和大数据监控,这样操作的企业很可能面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罚款,严重的话甚至会被移送至司法机关。
发票作废4个风险点
企业在免征额附近作废了大量发票:2023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第11号规定,小规模的免征税条件从月销售额10万元调高至15万元(如果按季度计算,销售额是从30万调高到45万)。很多企业为了能充分享受优惠政策,随着免征额临界点浮动开票额,人为控制开票额作废发票,很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
在小规模认定标准附近作废发票: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年销售额在500万以下的纳税人可以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超过该限额的纳税人将被税务机关强制转换为一般纳税人。因此很多纳税人通过人为作废发票的方式来控制销售额,一旦被税务局发现,将面临严重处罚。
大额、大量作废发票:企业某个月突然大额大量作废发票可能会被税务机关怀疑是隐瞒收入、恶意调整销售税从而偷税漏税等。
作废发票后,又重开了一模一样的发票:在大数据比对时代,如果同一笔业务的发票当月作废、次月重开,重开的发票内容和作废的一模一样,肯定会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
发票作废的正常情况
开具错误、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和服务中止,都是发票作废的正常因素。发票作废的非正常因素包括:恶意隐匿收入,少交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款;销售方和购买方恶意串通,开票方违规作废发票,受票方虚列成本造成偷税;涉嫌虚开发票等。
关于发票作废问题,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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