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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税务公众号(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4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广东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广东税务公众号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广东税务公众号

【第1篇】广东税务公众号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出《关于“有奖发票”活动2023年第一期定期开奖的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有奖发票”活动2023年第一期

定期开奖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5号)的规定,现将广东省“有奖发票”活动2023年第一期定期开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奖时间:2023年7月8日。

二、开奖范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5号规定的,自2023年5月16日起至2023年7月5日期间,已登记参与活动的发票均可参与本次定期开奖。

三、开奖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将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从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5号规定的参与条件的普通发票中随机抽取中奖发票。定期开奖结果将现场公布,并通过“粤省事”、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中奖发票信息。

四、本次开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一等奖1个(奖金人民币10万元(税前)),二等奖4个(奖金各人民币5万元(税前)),三等奖60个(奖金各人民币1万元(税前))。

五、奖金兑付:定期开奖的中奖奖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给付中奖者。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省内指定的税务机关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奖金兑付。逾期未兑付的,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结转下期。

六、兑奖所需资料:中奖者兑奖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银行卡原件(提供银行账号开户行),提供参与活动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供税务机关核对;中奖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原件;中奖发票为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

1.受票方为非个人的发票;

2.票面破损、涂改、污染严重、无法辨认票面内容的发票;

3.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件信息与参与活动登记信息不一致的;

4.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八、以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实名开具发票的,由真实姓名本人进行兑奖。

九、兑奖者兑奖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方代扣代缴。

十、其他

广东省“有奖发票”活动相关规定,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5号为准。

本次“有奖发票”定期开奖活动由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3年7月6日

云浮融媒中心

来源:广东税务

编辑:陆致彤

责编:赖秀梅

值班总编:赵军鳗

投稿邮箱:yunffb@qq.com

【第2篇】广东省电子税务网

操作指引

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篇

张总:珠小税,我新开了一家代理记账机构,做完税务登记,是不是还要做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的采集啊?

珠小税:是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的规定,您公司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包括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年度总体情况。

张总:这么多资料要报送啊,那我找个时间去办税服务厅办理吧。

珠小税:不用,在电子税务局就可以操作啦,我给您展示一下。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信息采集

1.点击【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涉税专业服务】,点击【进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跳转至采集页面;强制校验都通过后点击【确定】进入到填表说明,点击【下一步】开始填写申请表,按实际情况填写,然后点击下一步。

2.填写申请后点击【下一步】跳转到上传附件资料页面,橙色行项目为必报项,白色行项目为非必报项目,上传附加资料后“操作”栏新增【增加】和【预览】功能。

注意事项:当前的附报资料支持的文件格式:pdf;jpg;doc;zip;rar;7z;bmp;png

3.上传附加资料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页面,检查上传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

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

信息和人员信息管理

1.点击【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涉税专业服务】—【进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机构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点击【变更机构或人员信息】,跳转至变更页面,强制校验通过后点击【确认】,进入填表描述点击【下一步】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资料-预览数据,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机构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变更。

3.填写申请后点击【下一步】跳转到上传附件资料页面,橙色行项目为必报项,白色行项目为非必报项目,上传附加资料后“操作”栏新增【增加】和【预览】功能。

注意事项:当前的附报资料支持的文件格式:pdf;jpg;doc;zip;rar;7z;bmp;png

4.上传附加资料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页面,检查上传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涉税机构信息和人员信息变更。

三、涉税专业服务协议

信息采集和管理

1.点击【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涉税专业服务】—【进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机构协议信息】—【新增】,跳转至涉税专业服务协议采集页面,强制校验通过后点击【确定】按钮,查看填表说明开始填写申请表。

2.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向企业发起【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企业法人或者管理员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在【我的代办】找到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点击【办理】跳转至办理页,企业进行确认。

四、涉税专业服务年度

服务报告信息采集

1.点击【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涉税专业服务】—【进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年度服务报告信息】页面,点击【新增】强制校验通过后填写申请表。

2. 年度服务报告信息采集完成后,返回展示页可查看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采集信息。

张总:哇,实在太清晰明了了,马上回去办理,谢谢珠小税!

珠小税:不客气!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专业贴心的服务是我们一直的追求!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金湾区局

【第3篇】广东税务app官方网

拿到营业执照,成为新办纳税人后,还不可以开具发票。那么,想要开出企业的第一张发票,需要进行哪些准备呢?

企业申领税务ukey

税务ukey,是用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的身份认证和负责信息加密的设备,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发票的各项业务(包括开具、报税、查询、上传等)时都会用到它。

企业领取ukey的方法有两个:一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网页端办理,二是通过电子税务移动端app办理。

方法一:以企业的身份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网后,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页,企业需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选择所需票种,填写每月申领的最高发票数量,同时登记购票员信息;选择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服务商默认带出“税务ukey”,可以选择自行前往税务机关领取,或者选择快递邮寄。

方法二:企业登录“广东税务app”后,选择“办税”——“事项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点击“新增”,增加票种信息和购票员信息后,和网页端相同,申领税务ukey,若税务机关人员设定增值税发票票种的纳税人信息无误,将ukey以您选择的方式发放到企业手中。

发票购买与下载分发

企业在领用了电子发票后,可以选择“发票配送”,也可以选择“就近取票”。

发票的下载分发,企业可以登录税务ukey开票软件,选择“发票管理”——“发票管理首页”——“发票网上分发”,在该页面选择“查询”,可以查询到待分发的发票信息,只要在“分发份数”一栏中填入数量,再点击“分发”,就可以开票了。

开票软件的安装与使用

下载开票软件后,连接税务ukey,设置好设备口令,即安装成功。之后开票只需要将税务ukey连接到电脑上,打开开票软件,输入初始密码进入后,依据软件引导开具即可。

关于新办纳税人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大家还有什么想了解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4篇】广东税务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上线及系统停机切换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3年第1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我省将于2023年8月26日上线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以下简称新系统),旧系统停止使用,并在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25日期间进行新旧系统停机切换。现就相关业务办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时间安排

2023年8月12日12:00至2023年8月25日24:00,全省(不含深圳、东莞)税务机关所有渠道暂停我省用人单位(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各类缴费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业务。旧系统 pos机、第三方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截至8月12日12:00;批量扣款缴费时间截至8月14日24: 00。

二、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时间安排

2023年8月26日0:00起,正式启用新系统,恢复各项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

三、注意事项

(一)请缴费人根据上述时间安排,提前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避免和减少因新旧系统切换造成的影响。

(二)新旧系统切换期间,请缴费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 “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及各地办税服务厅公告,及时了解新系统办费相关事宜。

(三)新系统上线后,原业务办理渠道保持不变。如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约错峰办理。

(四)缴费人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者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省各级税务部门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系统上线对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影响,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3年8月8日

【第5篇】广东税务实名认证

网上电子税务局办事厅6月升级了,升级后要求所有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进行实名认证操作,如果不操作将会影响电子税务局登录,广大企业需要重视起来。接下来由悟空财税小编手把手教您如何进行实名认证吧。

(1)首先,需要个人用户进入北京电子税务局官网:进入后点击“用户注册”按钮注册用户;

(2)进入用户注册界面后,需填写用户名(可随意编辑昵称)、密码(设置之后需要记住此密码用于后期登录)、手机号(可接收短信息)后,进行短信验证,所有相关信息输入完毕后,点击“提交注册”按钮,系统提示注册成功。

(3) 之后再返回登录页面,选择个人账号登录---用户名登录方式,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及密码为用户注册时输入的的用户名和密码,输入完毕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实名申请页面。

(4) 进入实名制申请界面后,首先要进行个人办税实名申请,需点击“个人进入或实名制申请”按钮。

(5) 系统首先弹出“未绑定个人身份,不能办理个人业务”的提示信息。纳税人可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实名认证界面,出现选择提示“您是否已经在税务机关进行过实名信息采集”,点击“否”进入关联实名信息采集界面;

(6))系统将带出相应的证书类型。当前,移动终端仅支持针对非身份类型人员的认证操作。如果需要实名收集,补充收集和重新收集,请到税务局。 id类型是id卡。单击以扫描id卡的正面和背面。该系统支持自动识别和提取,可以自动提取身份证中的文字信息并将其填写到收集信息输入界面中。如果扫描识别出的id号与税务终端不一致,请检查证书并重试,或到税务局进行验证。实时肖像照片,肖像照片必须是使用实时采集技术采集的实时面部照片。单击“收集”按钮,将收集的实名信息上载到税务终端。

(6) 选择“否”,则跳转到下面功能进行在线实名认证,实名认证成功后点击认证,与当前登录用户进行关联。

(7)然后出现以下页面,用户可以选择支付宝、微信、银行卡三种方式任意一种来进行实名认证。

(9)选择完认证方式后需要利用手机的摄像功能实时获取人像照片,最后点击“认证”,完成实名操作,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自然人信息管理---实名制申请查看实名制信息。

以上操作结束后告知会计,会计尝试登录没问题后,表示此次认证成功,否则需要重新认证。

【第6篇】广东税务咨询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气象预测,未来几天我市将迎来一轮强降雨过程,大家出门要密切留意天气变化,注意安全,做好防御措施。同时为减少您的办税时间,珠海税务温馨提示您:“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掌上问”!

请您尽量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广东税务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web端、app端、扣缴客户端)、“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等“非接触式”的电子办税(费)渠道办理涉税(费)业务。如需咨询涉税费事项,请通过电脑端、手机端、热线端等“人工坐席+智能咨询”服务进行。

如您确有紧急事项须到办税服务大厅现场办理,请您提前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预约,并遵守珠海市有关防疫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2023年5月10日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第7篇】广东税务登记号查询

问题描述:

问: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报告怎么查询?

答:您可先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期起的时间,查到后进入【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打印一般纳税人证明】界面,根据“有效期起”选择文书制作日期起,文书制作日期止选择为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的这一年的最后一天后查询数据,查到数据后即可打印;

图示指引如下:

第一步

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

二、用户管理—用户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

第二步

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

二、证明开具—打印一般纳税人证明。

三、打印一般纳税人证明业务办理页面,根据“有效期起”选择文书制作日期起,文书制作日期止选择为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的这一年的最后一天后查询数据,查到数据后即可打印。

相关文章导读:

【第8篇】广东税务手机版

1

第一步

●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者在手机应用市场上搜索【广东税务】app,进行下载安装。

广东电子税务局

2

第二步

● 安装完成后,点击打开app,在首页右下角点击“我的”图标

3

第三步

● 在弹出的页面中,点击中间的【登录】

4

第四步

● 在登录页面那里点击右下方的“注册账号”,输入纳税人的手机号,并点击获取验证码,将其输入方框中,点击【下一步】。

5

第五步

● 设置纳税人的用户名以及密码点击【注册】

6

第六步

● 注册完成之后,回到原来的登录窗口,点击登录;输入刚刚设置的用户名以及密码,点击登录就可以了。

7

第七步

● 没实名认证的用户,一般这时候都会弹出一个提醒实名认证的窗口点击【确认】选择实名认证方式

(推荐刷人脸实名认证)

8

第八步

●进入个人资料的填写窗口,按照提示一步步如实填写即可,点击【下一步】

(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期等)

9

第九步

● 这时会弹出一个提醒窗口链接到法人支付宝点击“是”即可。

10

第十步

● 进入到芝麻认证页面勾选下方的协议点击【开始认证】

11

第十一步

● 将手机前摄像头对准法人的脸部,按照语音提示进行人脸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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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步

● 如下图所示,我们将完成了身份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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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步

● 接下来,系统会弹出一个提醒窗口,需要我们进行身份证的上传操作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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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步

● 如下图,点击页面上方的+号进行身份证的正面照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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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步

● 上传成功之后,需要验证法人注册的手机号,将收到的验证码输入相应位置,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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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步

● 如下图所示,我们完成了法人的实名认证操作

【第9篇】广东税务app

某公司收购农产品一批,需要开发票,开票方是自然人,那么自然人能否开发票呢?

自然人是可以申请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发票且符合开具条件的,由业务发生地或居住地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增值税发票。

那么自然人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申请呢?有以下三种方法可以申请:

1、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申请;

2、通过广东省掌上税务局(粤税通)申请;

3、通过广东税务app申请。

那么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呢?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请报单》,

2、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委托他人代开的,还需要提交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或注明委托事项的协议,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去他委托资料。

【第10篇】广东省电子税务系统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已全面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请优先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v-tax、个人所得税app、微信公众号、粤税通小程序等“非接触式”的线上办理途径,尽量减少前往税务服务厅现场办税次数。

“v-tax”可远程办理

绝大多数涉税费事项

具体操作指引如下

预约办税指引

“非接触网上办,先预约再办税”,如您确有特殊事项需前往税务服务厅办理,请提前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具体操作指引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审核:邢盟政

【第11篇】广东税务电子税局

问题1:纳税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答:(1)纳税人可以直接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

http://www.etax-gd.gov.cn/

(2)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

http://www.gdltax.gov.cn/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

http://www.gd-n-tax.gov.cn/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问题2: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对于系统的运行环境有哪些配置要求?

答:(1)建议用户在windows 7以上版本的windows操作系统上运行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2)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8以上版本(含internet explorer 8)的ie浏览器或其他以ie为内核的第三方浏览器。

(3)请用户安装adobe reader10或以上版本的adobe pdf阅读器,下载地址为:

https://get.adobe.com/reader/?loc=cn&promoid=klxme

(4)ca用户需要安装ca自带的控件,还需要安装兼容性ca控件,下载地址为:

http://www.etax-gd.gov.cn/sso/login

企业ca登录主窗口的“企业ca控件”。

问题3: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上线用户有哪些?

答: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上线用户包括:

1、国、地税纳税人关键信息一致的纳税人,即:(1)税收档案编号一致;(2)纳税人名称一致;(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号一致;(4)法定代表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一致。符合以上条件的纳税人简称双边登记户,可以实现一次登录、办理国地税所有业务。

2、国、地税纳税人关键信息不一致的纳税人或纯地税纳税人,简称单边登记户。只能办理国税或者地税业务。如需要一次登陆、办理国地税业务,请核对您在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关键信息是否一致。

问题4:如何开通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账户?

答:(1)企业用户可以使用原地税电子办税厅的登录账号和密码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地税业务;(2)尚未开通原地税电子办税厅账户的企业用户,可以到地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通,开通后使用账号和密码即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地税业务。

个人用户可以通过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点击【用户注册】进行开户及个人实名认证。个人实名认证后可以办理个人业务和代办企业涉及国、地税业务。

问题5:个人用户在注册时,收不到短信验证码怎么办?

答:个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注册账户时,需提供“短信验证码”。目前系统支持使用广东省内的移动、联通、电信三家运营商的手机号码,广东省外的手机号码可能会出现接收不到验证短信的情况,建议尽量使用省内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问题6:个人注册新用户之后如何与企业绑定?

答:新用户注册个人账号之后,点击【账户设置】可以进入【纳税人授权申请】界面,向企业发出授权申请。有企业管理权限的账号也可以主动向新注册的个人账号进行授权。

问题7:个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注册绑定的手机号码能否更换?

答:可以。个人用户登陆时以个人身份进入系统,点击【账号设置】,进入【用户信息管理】-【账户信息】界面,点击“手机号”右侧的【更改绑定】即可。

问题8: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里的“实名制绑定”功能的作用是什么?

答:目前国税的实名制方式有两种,一是网上实名制认证,二是国税前台实名制认证。如果用户已经在国税前台进行了实名制认证,再到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注册的话,则用户只需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使用“实名制绑定”功能,输入其在前台已经实名认证的身份证号码,系统就会向前台绑定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验证码,验证通过后即可完成实名制绑定。也就是说,用户不需要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再办理一次实名制认证。

问题9: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个人用户身份有哪些,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

答:目前个人用户的身份分为“法人”、“财务负责人”、“普通管理员”、“办税员”四类。

“法人”身份是个人用户实名认证后,选择绑定企业可直接匹配到该企业在金税三期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信息,即无需企业确认授权就可获得“法人”身份。“法人”身份拥有最高权限,可以办理该企业的所有涉税业务,并且可以管理其他跟该企业关联的个人账号的权限。

“财务负责人”身份也是个人用户实名认证后,选择绑定企业可以直接匹配到该企业在金税三期登记的财务负责人信息,即无需企业确认授权就可获得“财务负责人”身份。“财务负责人”身份的权限低于“法人”身份,可办理该企业的所有涉税业务,并且可以管理除法人账号外的其他跟该企业关联的个人用户的权限。

普通管理员,是经“法人”或“财务负责人账号”同意赋予的一种身份,是实名用户,可办理该企业的所有涉税业务,但只能管理“办税员”身份的权限。

“办税员”身份是经有“管理权限”的用户赋予的一种身份,它本身没有“管理权限”,只能根据授权范围办理该企业的相关涉税业务。

问题10:企业人员如何实现为企业办理涉税业务?

答: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经过实名认证后,在申请企业授权时会自动绑定所在企业的对应身份,并获得企业的管理权限和办税权限。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在登陆时选择以所在企业身份进入电子税务局,为企业办理涉税业务。

实名认证后的办税人员经企业授权后才有资格获得企业的办税权限。

问题11: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支持的ca类型有哪些?

答: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支持的ca类型有:广东省内(深圳除外)原使用国税、地税网上办税系统的任一ca类型,包括gdca和网证通ca。

问题12:用户想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应通过什么路径进入?

答:用户必须在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后,才能进行纳税申报。用户登录后进入首页,依次打开【申报缴税】-【申报清册】,在【申报清册】菜单下,用户可以自行选择进入【按期应申报】或【其他申报】模块进行税费申报。

(1)按期应申报:本模块为用户提供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及附加税(费)和其他本期应申报税种的网上申报功能。

(2)其他申报:本模块为用户提供偶发性业务的网上申报功能,如通用申报、非核定税种申报、房产税申报、土地使用税申报、土地增值税申报,印花税申报等。

问题13:税款申报成功后,应如何缴款?

答:(1)联合税费申报。申报成功后,点击“缴税”按钮跳转到“清缴税款”界面。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勾选主税和附加税(费)进行缴纳,若纳税人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点击“立即缴款”进入“国税、地税-三方协议扣款”界面,即可进行扣款。若纳税人未办理三方协议,点击“立即缴款”后即可进入“在线银联支付界面”。系统为用户提供“在线支付”方式进行扣款,用户可使用其它银行账号进行扣款。

(2)单边业务的税费申报。单边业务是指国税或地税各自独有的业务,该类业务大部分都是以“单点登录”的方式跳转回原来的国税网报系统和地税电子办税厅进行办理,用户按照以往在国地税原网报系统的操作方法进行缴款即可。

注:“单点登录”是指用户登陆电子税务局后,可以实现无缝跳转到原国地税网报系统的对应的功能模块进行办税,实现一次登陆就能“联通”电子税务局和原国地税网报系统,无需重复登陆。

问题14: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目前支持哪些缴款方式?

答:目前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提供“三方协议扣款”及“银联支付”两种缴款方式,申报成功后,系统会默认使用“三方协议扣款”,当检测到纳税人未办理“三方协议”时,系统会跳转到“银联支付”界面,则用户可以使用其他银行账户进行扣款。

问题15: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如何实现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是否需要实名制认证?

答:(1)个人用户可在电子税务局注册新账号,办理实名认证后可以个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

(2)个人可以使用原电厅账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登录后系统会自动跳转到地税原电子办税厅,用户可按以往操作方法进行申报。

问题16:用户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国地税哪些业务?

答: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涵盖了广东省国地税的联合业务和单边业务(即纯国税业务或纯地税业务)。其中联合业务已经实现了联合税费申报、事项办理及进度查询、涉税查询、办税服务、征纳互动等功能;而单边业务的办理将通过单点登录的方式跳转到原国税电子办税厅或原地税电子办税厅的对应模块来实现。

问题17:如果企业未进行实名认证,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所有地税业务吗?

答:企业未进行实名认证,用户使用企业原电子办税厅账号密码直接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则可以办理地税所有业务。

问题18:用户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报送财务报表,需要向国地税各报送一次吗?

答: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实现了国地税联合财务报表报送,纳税人(国地税关键信息一致的双边登记户)只需报送一次,系统会自动将财务报表信息分别推送到国地税核心征管系统,实现共享互用。

问题19:用户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变更登记”功能作哪些项目的变更?

答:用户只能变更除“三证合一”、“两证合一”营业执照记载信息外,在税务机关补充采集的登记信息。

问题20:用户能否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处理纳税人的违法违章事项?

答:目前用户暂无法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处理有关地税业务的违法违章事项。但用户可以通过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查询纳税人的违法违章信息,该业务可在首页的【涉税查询】-【一户式查询】-【违法违章查询】模块下进行查询。

佛山市南海区地方税务局 宣

【第12篇】下载广东税务

入职2个月,我算是把发票开的明明白白了。

但是现在不明白的是发票到手了一定要勾选进项吗?销项是一定要当月全部做账吗?

记忆中进项到手也不一定要勾选,但销项一定要勾选。因为我记得我们以前公司的财务在勾选时就是有选择的勾选,而不是有多少勾选多少。

销项因为是开出去的,就必须要勾选!

我们还是重新开始吧

上周,一个只有普票的客户一定要开专票。代开专票需要绑定办税员,但是收验证码时发现客户原来的手机号已经没有用过了。于是需要解决手机号码问题,赶紧问了同事找到了方法。

税局更换手机号的2种方法

1.微信搜索:广东税务-关注-微办税-点击头像-个人信息-下拉到注册手机号-修改-勾选同意-开始登录-勾选-下一步-人脸识别-输入新手机号、收验证码-确认即可变更手机号

2.下载广东税务app-我的-点击姓名处-点击手机号码-人脸识别-开始检测-人脸识别-输入新手机号、收验证码-确认即可变更手机号。

绑定了办税员,在电子税务局开始代开专票,结果代开专票被驳回。

驳回原因是因为有税盘的公司不允许代开发票,但是现实是客户在3月份代开过发票而且取出来了。

所以我也只能按照操作进行,去申请专票。结果专票被驳回,说有曾经3月代开的发票未取出来或者未撤销。

于是赶紧查看代开发票,发现有2张未通过,一张通过已取出,而且还找到了发票。

然后找到了那张3月的发票,未通过,但是撤销不了!

打电话问了报税中心,告知了原因后,让我到大厅办理,还需要我准备资料(需要公章和一些表格可以到税局填写)。

因此通知客户寄了公章(后面根本没用上),才约号前往税局。

到了后,税局一开始也撤销不了,于是我去电脑前自己再试一次,还是不行。最终工作人员帮我转到另一个号,我才撤销成功。

最后还是自己再去电子税务局申请的票种核定,申请了专票。

到了周一终于发现通过了!

然后赶紧绑定购票员去税局拿着身份证领发票了。

回到公司,拿出税盘插入电脑,打开开票软件。

结果需要在线更新,点击后说软件版本不是最新还要升级软件。

最后升级了软件,更新了税种,分发了发票,终于把客户要求的发票开了出来。

最后发票寄走了,公章寄回了,终于搞定了。

然后关于税盘的申领还不是很了解,据说第一次领发票时同时申请领税盘,可是怎么勾选呢?难道是第一次申请发票才有那个选项吗?

这是我第一次给客户核定票种,要是一个一窍不通的人处理这个事,那问题得有多少啊?

总之,我感觉这次开发票应该是什么问题都发现了,你还有发现什么其他问题吗?

发票弄懂了后我就要开始钻研怎样报税了,理论和实操课看了,但是实际操作还没有做过。

当然做账才是最重要的,已经和同事在慢慢着手用了,相信很快有进展了。

我是广东每日财税,为您分享更多的财税知识。

【第13篇】广东省电子税务厅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契税操作指引

尊敬的纳税人,您是否在“粤税通”申报契税后,受手机支付5万元金额限制而无法缴款呢?我们特意制作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契税操作指引,让您实现足不出户线上缴款。

操作步骤

(1)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用微信扫描登陆(请确保您已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可在手机微信“粤税通”完成)。

(点击查看大图)

(2)在首页选择事项办理-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税费清缴。

(3)点进去进行清缴-选择聚合支付-立即缴款。

填写银行卡信息-录入手机验证码 - 装银行控件--最后支付即可。

最后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或者直接打印电子税票。

---end---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第14篇】广东省电子税务大厅

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学党史办实事,扎实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将税费政策与纳税人缴费人数据进行关联,打造宣传辅导精准推送标签体系。纳税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开“政策速递”栏目,即可查看符合自身条件的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快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你身边的小伙伴吧!具体查看步骤如下:

步 骤 1:

通过微信扫码或通过账号密码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注意:使用扫码登录时需选择对应企业身份进入,密码登录需选择企业业务)

步 骤 2:

登录后,在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找到“政策速递”模块下属的“政策法规”。

步 骤 3 - 1:

点击“政策法规”,页面跳转后即可看到大数据推送您的专属优惠政策,点击详情可查看具体政策法规(您也可在此界面输入关键字搜索您需要的相关文件)。

步 骤 3 - 2:

查看具体政策法规后,您可以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收藏或订阅,方便之后查看。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广东税务

【第15篇】广东电子税务网

纳税人:异地工程涉税事项办理路程远、时间紧,报验难,遇到紧急事情或极端天气更是让人头痛。

税务人员:莫担心,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让你免除困扰,轻松办理涉税事项。

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宝典(适用于跨区域经营地广东省外及深圳市企业)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篇

步骤一

注册与登录

网页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登录界面进行注册与登录。

1、注册:

在用户本人及手机号码已到办税厅登记过实名认证的前提下,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请点击【用户注册】,根据提示填写带*号信息完成注册。

如注册过程中显示“该手机已被注册占用”,请点击【找回密码】重新设置密码。

2、登录:

注册成功后依次点击【密码登录】【自然人业务】【手机号码登录】或者【用户名登录】。

步骤二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

1

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办税】,再点击【事项办理】,界面跳转后请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

2

进入报验登记界面后请先填写【纳税人识别号】、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并填写其他带*的必填项。

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及电话请填写办税人本人的相关信息。

经营方式这里特别需要注意:请根据实际外出经营项目选择“建筑安装”或者“装饰装修”,切勿选错。

3

完成填写后请点击右下角【提交】按钮,等待电子税务局后台审核,这样整个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业务流程就全部完成啦。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虽简单,但小编还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提醒大家:

1、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须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取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税务机关不再按照180天设置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合同延期的,纳税人可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3、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相关制度规定,需根据《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中的相关条款办理。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开发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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