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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的内控建设(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3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风险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务风险的内控建设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税务风险的内控建设

【第1篇】税务风险的内控建设

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法而导致未来利益损失的可能性。具体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二是企业对政策制度运用不当,未采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导致税款增加,承担不必要的税收负担。企业税务风险不仅有内部和外部的原因,也有主观和客观的原因,因此要解决一系列企业风险问题,要求企业有必要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四大因素

1、构建税务风险体系基础

建立及完善健全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及更新系统,保障企业税务管理系统与国家法律规范的标准保持一致,以此来构建全面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从而实现企业有效且全面的税务风险管理。

2、制定风险控制流程及管理制度

针对重大税务风险所涉及的管理职责与业务流程,制定覆盖各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关键控制环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适合企业发展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促进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3、遵循税务风险管理的特殊原则

要求企业必须遵循及时准确申报、按时缴纳、绝不拖欠的特殊原则,坚决实行企业纳税任务。除此之外,还要求企业遵从成本效益、全面性、可操作性、目标导向性以及有效性等原则,帮助企业成功化解各种税务问题,并且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提供指引,从而促进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4、提高税务风管理人员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认识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人员普遍风险意识薄弱,这也是制约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发展的一大问题,作为税务风险管理的主心骨,不仅要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及专业水平,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风险意识,才能有效地促进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发展,避免出现因为“谋私利”、“中饱私囊”等的现象,不断增强对风险的预知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税务风险带给企业的损失。

企业的生产经营必然面临各种内外部风险环境,其经营发展总是与风险以及企业资本的保值增值相生相伴。通过建立与税务风险相关的内部控制,包括建立健全税务管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税务信息系统建设,才能使企业公司在充满税务风险的环境中更加有效的经营,实现企业资本的保值增值。对于税务风险管理还有疑惑的企业,你可以来参加我们企赢培训学院的线上课程《企业税务稽查与税务风险管控技巧》

具体课程内容可以参考以下大纲:

第一部分:税务稽查与企业应对策略暨税务争议解决技巧

一、税务稽查形势分析

二、税务稽查的流程与方法

三、税务稽查结论分析与稽查应对

四、纳税评估剖析

第二部分:企业自查与常见税种潜在税务风险分析

一、税收自查

二、增值税业务常见问题及主要检查方法

三、企业所得税业务常见问题及主要检查方法

四、个人所得税业务常见问题及主要检查方法

五、其他税种业务常见问题及主要检查方法

本课程是由财税管理专家——章从大老师专题授课,从实战的角度,帮助您准确认清企业所面临的税务稽查形势,帮助您掌握税务稽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基本方法,让您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帮助您准确把握企业可能面临的具体税务问题及正确的解决办法。

【第2篇】税务监察室风险点

财税风险是每个企业都必须关注的问题。市场动荡,政策更新。如果你不注意一点,滞纳金,刑事责任,蹲橘子!

后知后觉的风险案例比比皆是,企业经营中的财税风险多种多样,作为企业的财务人员,应随时进行自查。

涉税风险有哪些?你知道如何避免吗?

在日常工作中,企业可能涉及很多税务风险,如发票风险、增值税风险、交易账户风险、纳税申报风险等,可能会导致税务检查。公司十年经验的财税规划师专门为这些管理建议做了整改笔记。因为文章内容不方便展示,可以发给我“520”领取。往下看自查!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检查和监督纳税人纳税的一种形式。税务检查是基于各种具有各种法律效力的税务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专项检查。

企业在日常工作中可能涉及发票风险、增值税风险、经常账户风险、纳税申报风险等多种税务风险,可能导致税务检查。

七大税务稽查的重点是什么?

一、虚开发票

现在,国家建立了最新的税务分类代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码大数据监控机制。虚假发票一经检查构成犯罪的,除纳税外,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公转私

《关于处理非法资金支付结算和非法外汇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严惩虚构支付结算、公私、现金提取和支票现金提取。

三、骗取出口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等四个部门联合防范和打击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取虚假出口等欺诈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

四、增值税零申报

增值税零申报作为一些企业的常用手段,也是税务检查的重点对象。零申报期一旦达到6个月,税务机关将对企业进行分析调查,确认企业是否存在隐性收入等问题。

五、虚列人员工资

对于人员工资,税务机关将从工资支出证明、企业职工人数、工资标准等方面严格调查工资费用。

六、税收优惠企业认定

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也是税务机关清查的重点。

七、税率异常

税务异常一直是税务检查的重点,如果企业平均税负波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将重点调查。

本期就到这里啦,各位企业家们做好自查,我们下期见。

【第3篇】所得税汇算及税务风险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一个常见的纳税话题,然而,企业在实际清缴过程中往往对政策理解的准确性还不够,致使税收缴纳存在一定的风险。

今天,小编就来同大家梳理一下,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对收入确认疑难问题的把控,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风险一:买一赠一等组合方式销售商品,如何确认收入?

业务案例:

我公司在销售机器设备的同时,给客户免费赠送一批配件,对于给客户赠送的这批配件,在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上,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政策解析: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国税函〔2008〕875号)

风险二: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何时确认收入?是否免税?

业务案例:

我公司是投资性企业,既对居民企业进行投资,也在公开交易市场购买股票,那么,我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何时确认收入?是否免税?

政策解析:

1、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国税函〔2010〕79号)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那么,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

(1)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2)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风险三:企业发生股权转让,何时确认收入?

业务案例:

我公司对投资于a企业的股权发生转让,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的时间为2023年10月,但到有关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时间为2023年3月,那么,我公司应何时确认股权转让收入?

政策解析: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国税函〔2010〕79号)

那么,也就是说,公司应该在2023年确认股权转让收入。

风险四:预收跨年度租金,何时确认收入?

业务案例:

我公司有一栋办公楼,近期对外出租,一次性收取了租户3年的租金,也给租户开具了增值税发票,那么,在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上,是一次性确认收入还是按实际租期分期确认收入?

政策解析:

《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实施条例》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那么,也就是说,增值税上一次性确认收入,而在企业所得税上,可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风险五: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业务案例:

我公司2023年度季度销售额没有超过9万元,享受了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减免,那么,所免征的增值税,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解析: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财税〔2008〕151号)

也就是说,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需要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风险六: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业务案例:

我单位为核定征收企业,我单位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解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二条规定,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也就是说,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也应该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风险七:三年以上的应付未付款项,是否应作为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业务案例:

我公司应付账款中有几笔应付账款,已经超过三年了,三年以上的应付未付款项,是否应作为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目前,税法对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确认其他收入,并没有量化时间为三年以上的规定,但如有证据显示该三年以上的应付未付款项,确属于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则应作为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风险八:企业向客户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如何确认收入?

业务案例:

我公司是供热企业,在供热管道初装入户时,我公司都会向业主收取一次性初装费,而且这种初装费是无需退还的,那么我公司在收取初装费时,是在收取时一次性确认收入吗?

政策解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财会字〔2003〕16号)文件规定。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和合同约定在取得入网费收入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记入“递延收益”科目的金额应按合理的期限平均摊销,分期确认为收入。确认收入时,应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企业应按以下原则确定对已记入“递延收益”科目的入网费适用的分摊期限:

1.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未来提供服务的期限,应按合同中规定的期限分摊。

2.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未来提供服务的期限,但企业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客户的实际情况,能够合理确定服务期限的,应在该期限内分摊。

3.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未来应提供服务的期限,也无法对提供服务期限作出合理估计的,则应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分摊。

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向客户一次性收取的入网费应在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风险九: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收入能否作为免税收入

业务案例:

我单位是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章程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我单位取得的社会捐赠收入等各类收入能否作为免税收入,填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附表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6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以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投资4》(闽财税【2015】3号),只有经向税务机关申请免税资格认定并通过免税资格认定的非营利组织才能填写年度纳税申报附表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6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而且免税收入也仅限于(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风险十:退货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可以冲减上年收入吗?

业务案例:

我公司2023年2月发生销售退回100万元,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2023年4月1日,我公司将这100万元调整了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税收上我公司可以冲减2023年度的收入吗?

政策解析: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但在税务处理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因此,税法规定销售退回一律冲减发生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不管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你公司2023年2月发生销售退回100万元不能冲减2023年度的收入。

【第4篇】无偿借款的税务风险

核心提示:几乎在所有人的理解中,企业无偿借款给员工肯定没有应纳税义务的那回事,其实不然。

我们都知道,企业无偿借款给自然人股东是存在税务风险的,但企业无偿借款给企业员工有哪些税务风险需要规避一直存在着许多的误区,我们都知道,企业的员工应分为两类,一类是与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一类是企业的签订了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的临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实习生等,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与企业没有任何关系的其他企业员工,现将这两种员工形式分别作出解读。

一、企业员工的借款

第一、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83号文规定,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在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未归还借款的,按照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政策解读

1、企业员工向公司借款,用于购买个人财物,年度终了未归还,需按工资薪金交纳个税。

2、员工借款如借款属于工作中的临时性的备用金,差旅费的,没有税收问题,

第三、解读结论

所以,在企业的实务中,员工在向企业借款时,借款用途非常重要,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借款,没有税收问题,但如果借款不用于企业的经营,则需产生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二、非企业员工的借款

第一、政策依据:

根据2023年财政部、国家税局总局全面开展营改增试点的通知,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劳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第二、政策解读

通过上述政策的解读,如果企业无偿借款给非企业员工,是需要按视同贷款服务,按金融企业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交纳增值税,相应的也得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第三、解读结论

企业无偿借款给企业员工,一定得考虑到涉税风险,所以尽量避免借款,需经常性地清理企业的其他应收款。

黄生实务财税点点通,由资深实务财税管理专家黄先生倾心打造,致力为企业提供财税、管理、金融、资本运作、财务管理,风险管控、业财融合、财务管理专项培训、财富管理订制服务等一揽子一站式综合服务解决方案,使之成为广大企业及财务人员的交流互动平台,一直奉行以原创为主,持续讲企业真实发生的实务事。

黄生实务财税点点通,始终坚守合法合规的底线思维,本着点拨而不点破的原则,以全新视角独立分享自已对具体事项、具体领域独有的观察及理解,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同仁带来另类的思考及启迪,谢谢大家持续的关注!

【第5篇】企业如何规节税务风险

公司财务管理中最核心的就是风险管控,其中风险预估与风险规避是两个比较重要的内容。现如今,税务部门的监管更加严苛,财务风险也是公司老板最在意的现象之一。企业如何防范财务风险?这也是每一个领导考虑的问题。那么,公司该如何防范税款风险性?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优宝杖

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公司本身要保证依法纳税,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详细、完整、真实、及时地反映经济活动,精确测算税金,准时申请,并交纳税金;次之,在签署各种各样合同时,要严谨审批别人的缴税法律主体和纳税信用情况,避免另一方转嫁财务风险;最后,要仔细反复推敲合同文本,避免税收分歧和误会。

提升企业涉税人员的业务素养

要采用各种合理对策,运用各种各样的渠道,提升会计、业务流程等税收工作人员对税收法规、政策法规、税收制度的学习培训,了解、更新和掌握税收新专业知识,应用税收法律武器,维护公司合法权利,防止公司财务风险。

树立合理的缴税观念和危机意识

高度重视公司纳税筹划员工的学习培训。与此同时还要对公司领导层进行培训,灌输给企业高层管理者。

看现下政策的变化

重视税收法规现行政策的转变,塑造法律意识,防止整体规划方式的选择风险性。税收制度标准决策税收制度整体规划是税收制度的基本。恪守有关税收法规是实施计划的前提条件,违反规定的税收方案,不管其结果怎样,终究会以失败告终。面临这样的风险,公司一定要了解税收法规的相关要求,把握与本身生产运营息息相关的内容,选择符合公司权益,合乎税收法律要求的计划方案。

评估纳税筹划风险性

对税收开展定期维护。对税务筹划风险性做好评定,是公司鉴别并明确涉及到实际运营方式的财务风险责任人,是纳税筹划风险性管理的核心内容。在这一环节中,公司要明确自身有哪些具体的运营行为,哪些经营行为涉及税务问题,这种职位的有关责任人到底是谁,谁对控制方法的实行负责。此外,还需要按时开展税收健康体检,清除掩藏过去经济活动中的税务风险性,发现问题,立即改正。

坚持成本效益标准

税款方案可以完成避税,使公司得到 一定的盈利。但不管是在企业内部创建专业的税收整体规划方案,或是为公司聘用外界技术专业从业税收规划的工作人员,都需要一定的优秀人才、物资供应、资金,这些可能完全是税收方面的考虑,并不是一切正常的经营活动需要。因此 ,和别的战略决策一样,税收方案也需要遵循成本效益标准。假如税款方案的收入超过花费,税款方案才可以恰当取得成功。

提升与中介服务的合作

税收问题天生具有的专业能力、多元性、实效性,使公司只靠自己的力量是难以应对的,企业税务计划人员往往无法全面把握与企业发生的所有业务相关的税收政策,尤其是公司产生独特殊业务时,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很有可能不是很明确,公司不愿意或不方便与税收机关联络,因而必须找寻专业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科学研究和了解的中介服务。中间人还能够作为外界监督企业税收风险性的监管人,替代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一部分义务,更专业的监督,发现企业税收风险性,提供解决方案。

优宝杖

最后,还要做好税企协调工作,因为一些税收政策有较大的弹性空间,税务机关在税务执法中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实际上,企业尤其需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与沟通,争取在对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保持一致,尤其是对于某些模糊、新事物的税务处理,作更需要税务机关的认可。作者:优宝杖法务服务平台(合同审核、合同撰写、企业法务服务等都可以去优宝杖官方网站咨询)

【第6篇】税务实名认证会计风险吗

朋友圈,特别是会计圈,经常出现“76岁老阿姨虚开发票被判刑了!”、“60岁兼职会计因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刑14年”等这类引爆眼球的文章标题,虽然有一些标题党,但这些案例确实给财税人员敲响了警钟,财税从业人员一旦缺乏权责利的思想认识,就很有可能突破底线,最终锒铛入狱。

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打通了全国各省的实名办税通道,同时实现了与公安人口库进行交互验证。随着实名办税制度的实施,企业财务人员与企业的关联愈加紧密,这也就意味着一旦企业被稽查的时候,财务人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恐怕是不行了。

一、什么是实名办税?

实名办税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以及由其授权的办税人员(包括税务代理人)身份进行确认的制度。税务机关根据办税人员提供的有效个人身份证件,采集、比对、确认其身份信息后,为其办理涉税事项。已采集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办理涉税事项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二、实名办税的情况下财务人员都有哪些风险?

举例说明:假如你是一名代理会计,同时担任a、b、c、d四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购票员。由于未能提前发现税务风险,a公司和b公司成了“非正常户”,你将面临以下风险。

1

个人层面作为a公司和b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你,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同时,财政、税务、工商、公安、法院、质监、银行、保险、海关、民航、交通运输等部门对税收违法者实行信息交换和联合惩戒制度。也就是说,你以后的社保、医保、出入境、贷款等很多方面,可能都会有问题…

2

相关联的企业层面由于你的高风险,c、d公司也变成高风险企业,两家企业轻则无法领发票,重则有可能被约谈…试问今后,还有哪家企业敢去聘用你?

【第7篇】税务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中道财税:房地产建筑业财税问题解决专家

随着时代发展,物流运输业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由于数据量巨多,这时很考验财会人的认真和耐心了。账务处理有些复杂,会计该怎么做呢?

下面就来讲讲关于物流运输的财税处理,希望能助你一臂之力~

物流运输业

就这么操作业务流程

物流运输业,也就是具备或租用的运输工具的仓储设施,至少具有从事运输或运输代理和仓储两种以上经营范围,并能够提供运输、代理、仓储、装卸、加工、配送等一条龙服务,并经工商局登记的。

实质上,运输业生产经营的特点都具有以下4点,如下:

1. 业务实现货物的位移;

2. 业务生产经营不产生新产品;

3. 运输产品的过程和消费同时进行;

4. 运输产品位移的计量具有特殊性

简单来说,物流运输业是产生货物/产品的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会产生新货物/产品。

一般情况下,物流业的主要经营流程:货物托运人签填托运单;托运单内容的审核和受理;核实理货;货物的监装和监卸。

营运部在完成每单运输后,将托运单据转交给财务部,财务收到确认已完成的运输的单据,作以确认收入,开专票。

物流运输业

学会税务风险防范

由于物流兼营的不同,增值税税率也随着不同。根据物流的具体业务,来分适用的税率。具体业务的税率如下:

运输服务业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适用9%税率。

物流辅助服务业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站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打捞救助服务,适用6税率。

这里物流与快递要区分开,从接收货物重量来看,一般根据看什么产品而定重量标准来发物流;从服务对象来看,快递一般为个人,物流为企业;从仓储来看,快递注重及时性,随到随拿,而物流仓储是根据需求而预定的。

物流企业涉及的税种除了增值税外,还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购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如果你有土地,还会有土地使用税。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因为其他主要的税都不涉刑!大多数情况,企业罚点款,补缴点滞纳金,问题都不是很大。但是“增值税”,如果你犯规了,那是有刑事责任要背的。

既然有税务风险,财务的我们该如何防控风险?主要注意哪些?来,三哥给你4个关键点!

1. 业务是否真实:根据实际业务、真实业务开票

打比方:我们运输一批煤炭,路途遥远,客户愿意给30万运费。这是真实存在的运输合同,实际金额也是30万。

这没问题,即可开票,就开30万,具有实际业务交易的。

2. 成本和进项是否真实:根据实际发生业务,取得成本和进项票

打比方:我们公司车加了300元加油费,然后加油站给三哥开了350元的加油票,然后50块再倒给三哥。这种情况,有的物流公司也是很常见的。

虽然50元小钱没什么,500元也没啥。要是50万?500万呢?这个金额可大了,最后很可能变成无期徒刑了!请勿以票小而侥幸!

3. 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合理避税:优惠政策及地方性政策等

有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高新企业补助、税收洼地等。

就比如税收的优惠,对于入驻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扶持,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一部分地方税收奖励给企业,增值税给予地方留存的50%-70%(地方留存总税收的40%)企业所得税给予地方留存的50%-70%(地方留存的32%) ,纳税大户一事一议!

4. 使用个体司机作为实际承运人,合理用好三票:加油票、路桥票和其他

根据2023年8月国税局发布公告,规定了: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另外,随着税局对惩治伪造和非法出售专票犯罪的力度加强,构成了以金税四期+防伪税控系统+电子票系统三位一体的风险分析手段,企业信息透明化,再小的芝麻绿豆都能翻个底朝天。

政策依据:

1.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一般纳税人的收派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物流企业如兼营快递服务,需要将简易计税项目与一般计税项目分开核算,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物流运输业

进项抵扣相关问题

物流运输业兼营运输、仓储、收派等业务,有简易计税,也有一半计税的,根据营改增的相关政策规定,用于简易计税的进项税额不得进项抵扣。

也有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如下:

1. 自2023年3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专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普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如需用于申报抵扣进项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

2. 取得桥、闸通行费发票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3.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注意:如果票面有燃油附加费,要和票价一起合计计算进项税额。

4. 取得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5.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注意:

1)公路、水路客票需有旅客身份信息的才可以抵扣进项;无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比如出租车票、长途客运手撕票等,不能抵扣进项。

2)票面旅客身份信息需与报销人的身份信息一致。

3)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抵扣的。

4)不属于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

5)属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其进项不得抵扣进项。

6)取得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不得抵扣税款。

物流运输业

相关账务处理

其实,物流公司与其他公司的会计科目都差不多。这里,三哥把物流运输业的相关流程的账务处理整理出来,有用,就收藏,需要随时拿出查阅。

1、收到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2、购买车辆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3、收到运输费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货运收入)/装卸收入/收派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支付运输费时

借:营业费用-运输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5、计提各项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建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所得税费用-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

6、如果包车是提供物流劳务服务的话,那就计入销售费用

7、如果包车不是提供物流劳务服务的话,计入管理费用,明细可根据费用用途,比如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

① 支付包车费用于运货物的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② 支付包车费用于上下班的

借:管理费用-交通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③ 支付包车费用于跑业务的

借:营业费用-交通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8、计提工资、社保、公积金

借:劳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9、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费

其他应收款-个人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10、上交社保、公积金、个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费

其他应收款-个人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11、其他期间损益结转及报销费用等跟一般企业一样账务处理。

12、对应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

贷:劳务成本

以上关于物流运输税务风险防范和财税处理,你学会了吗?

来源:财税刘三哥

【第8篇】税务与风险管理局

为了解现行液化天然气运输行业,落实税务相关信息情况,市税务风险管理局副局长王维高、市税务风险管理局科长庄寿营、市中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股股长马欢一行3人到枣庄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

会上,枣庄交运投资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玉珏对王维高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公交集团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牛芸介绍了集团经营基本情况、财务经营成果及现行车辆天然气加气情况。调研组与公交集团相关业务负责人就液化天然气运输行业相关税务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通过调研市税务风险管理局副局长王维高对公交集团的公交集团守法经营,依法合规进行税务申报缴纳表示高度认可。他表示,下一步,税务局提将给予企业更多支持和帮助,助力企业发展,为当地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供稿:公交集团

编辑:孙宇晰

【第9篇】差旅费的税务监管风险

差旅费,这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那么如何有效防范差旅费的税务风险?下面小编带您一起学习。

差旅费核算的内容:

用于核算本单位员工出差旅途中的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第一,出差旅途中的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第二,单位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标准,对出差者进行差旅费补贴后,对其以出差补贴出差伙食费、午餐费就不允许再重复报销外地餐费及出差伙食费补助。

第三,外地招待客户的餐费不能计入差旅费中,应该计入业务招待费中,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税前扣除。

税务局检查附加资料重点:

第一,员工报销时填制的报销单据,及附的原始票据真实性:即:出差申请、机票、火车票、汽车票、住宿发票、会议通知、过路费、过桥费等。

第二,你乘坐飞机的,订票费、改签费、退票费、往返机场的车费报销真实合法的票据。

第三,计算出差补助天数,一般应该等于出差返程日期减去出差出发日期。

第四,检查报销者根据企业财务规定填写真实合法的凭证。

第五,原始票据丢失、毁损的,企业必须提供有效详细书面说明及需报销单据明细项目、金额。

第六,对于取得的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证明资料,不得做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据。

补救办法:

第一,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资料齐全。

第二,要制定一个合理的差旅费补贴标准;比如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497号)。

第三,就是要制定规范的报销流程,促进出差人员及时报账。企业负担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客户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如果符合业务招待费范畴的,相关支出可以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为他人报销的与公司经营无关的差旅费,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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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税务稽查部门执法风险

1、合作单位走逃(失联)

税务机关实地勘察合作伙伴注册经营地址,发现查无此单位,电话联系法人代表等相关负责人电话停机或空号。

【风险提示】

之前广东的一家房地产公司,就因涉及土方清运公司失联,被协查,票据全部不允许扣除的情况,平白增加了很多麻烦不说,税收损失更是无法弥补。

因此,建议房地产企业在选择合伙伙伴时,要慎重,注意查询对方的工商、纳税信用等级等相关信息,尽量选择设立时间长、成规模、且重合同守信用的单位,避免因对方的走逃、失联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2、资金流向异常。

(1)采购款、销售款长期挂账,与上、下游单位间无资金流动。

例如,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送达公告2023年第27号显示,税务机关通过查询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管理系统提供的账户信息,和企业银行账户,未发现企业与上下游企业资金往来记录。

(2)大量存在间隔时间较短或相同金额的资金进出现象,无正常企业的资金停留。如:企业收到货款当天即将其转入法定代表人及办税人员的个人账户等。

例如,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稽查局送达公告2023年第38号显示:企业收到下游单位资金后,于汇款当日汇至个人账户,上述两个人的银行账号归属地均为下游单位注册地。你单位账户资金流向异常,大量存在同日、间隔时间较短、相同金额的资金进出现象,无正常企业的资金停留情况。

【风险提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对待上述问题时,经常在大宗建筑材料、苗木的采购上,要么出现资金回流、要么出现三流不一致,从而东窗事发。

房地产企业还经常存在个人账户大额对公转账情况,一般是因为业主现金缴纳首付款、而企业临时发生资金挪用,而后陆续入账,如果税务机关细究合同、很容易发现个中猫腻。

3、隐匿收入、虚假申报。

(1)未取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凭证,纳税申报时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在“其他扣税凭证其中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次,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

(2)已被认定为失控票的进项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未做进项税额转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3)收取了价外费用,不申报增值税,如各种初装费。

【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4、税款未及时申报。

增值税及附加税等税费未及时或者未足额申报,稽查局检查后,催告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风险提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税种众多,我们在服务时发现,很多房地产企业仅仅对首付款预缴增值税、没有预缴土增税、企业所得税,或者对按揭款在交房前根本没有申报纳税;

更多的企业由于资金紧张,按照老板的要求,没有按照完工标注结转收入、及时汇算清缴。岂知,滞纳金是刚性的,欠税滞纳金折合年利率为18%,甚至比开发贷款利率都高。

以下是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某房地产公司未按实际情况确认开发产品完工年度,未及时结转收入和成本,而被责令补缴税款及税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书。

5、虚开发票。

(1)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无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上游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

(2)购进货物价格与市场价格严重背离,如:采购的材料价格、苗木价格和建筑服务价格。

(3)领购发票后短期内集中开具,经调查为虚开。

【风险提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不是小事情,税额超过5万元,相关人员就可能从实现财务自由的梦想转换成了人生失去了自由的现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青岛只是全国强征管的一个缩影,整体来看,在减税降负的大环境下,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稽查力度都在加大,理由如下。

2023年我国全年减税超过1.3万亿元,2023年,在中央密集要求“更大规模”减税的基础上,减税规模将有增无减,按照目前的减税措施,今年的减税力度仍将达到万亿级。

大家都知道,国家的财政支出,比如基建投资、国防、教育等投资不能降低,大规模减税降费之后,政府的财政缺口如何弥补?我认为,转移支付、政府发行债券、减少支出等多个方面形成组合拳,成为政府平衡财政的选择之一,最有力的手段还是通过税务机关加大稽查力度,强征管补足。

【第11篇】红字发票税务风险

从宏观上看,通过增值税发票的电子底账系统,税务机关可知晓纳税人开具发票后又冲红的每个细节,而大量开具红字普通发票、随意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以往年度的蓝字发票是纳税人对外虚开的一个典型特征点,所以,开具红字发票如果超过一定的量,会引发税务机关调查。

从微观上看,红字冲销是会计实务中的一种调账方法,它的基本流程是,用红字编制一套与要调整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将其冲销,然后再用蓝字编制一套新的会计分录。红字冲销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以前的业务已经发生但又转回时,如已销货后发生的销货退回;二是会计分录发生借贷方向错误或者虽借贷方向正确,但需重新确认金额时,先红字冲销,再做正确分录。如果红字冲销仅用于一般的会计差错调整,那么没什么问题,但在某些情况下,红字冲销的处理却是财务人员为逃避纳税义务而刻意为之,这时就需要税务稽查人员仔细进行审核,以发现其背后暗藏的偷漏税玄机。

案例:忐忑不安的红字冲销

检查人员在查看某单位电子明细账中,看到这样一笔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300000

贷:其它应收款 —300000

单就这笔会计处理来看,可能表达出这样一种含义:原先的账务处理错了,做一个反向的会计分录,将其冲回。但这个问题发生在数字较大的固定资产上面,好像有点不太合常理。根据逻辑关系,检查人员通过查账软件的“凭证查询”功能找出了和这一事件相关的所有账务处理并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同时查看了相应的原始凭证。

×年2月

借:其它应收款 3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

×年3月

借:固定资产 300000

货:其它应收款 300000

×年8月

借:固定资产 —300000

贷:其它应收款 —300000

×年12月

借:固定资产 300000

货:其它应收款 300000

在第二个记账凭证后,检查人员看到了一张购买轿车的原始单据复印件,单据复印件显示,购买人为被查单位某高管。检查人员随后向被查单位索取并查阅了这辆轿车的行驶证及保险手续,所有资料都表明,这辆轿车为某高管个人所有,但购车费用却是由单位负担并支付的。检查人员就此事询问了财务人员,还原了这一事件的全部过程。原来,单位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奖励某高管一辆轿车,但为了避税,财务人员将单位出资为个人购买的轿车记入固定资产,数月后担心被稽查部门发现,又作了红字冲销处理,到了年底,考虑这笔支出一直挂在账上不妥,最终下定决心,还是按固定资产入了账,才有了第四笔账务处理。该单位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受到了税务机关的处理、处罚。

分析:虽然已经进行了记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但这并不能改变单位为个人购买轿车的实质,更不能免除其法定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其实,由于检查时间的限制,税务稽查人员很难做到查阅、核对每个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如果没有上面第三个“忐忑不安”的红字冲销处理,检查人员可能发现不了上述问题,正是敏锐的意识到红字冲销背后可能暗藏玄机,检查人员才果断的将问题锁定并最终检查落实。

【第12篇】税务局风险控制企业

近日,在龙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两名纳税人将一面锦旗送到税务人员手中。

原来,这两位纳税人是深圳市富泰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税务经理钟永凤和财务人员黄敏嘉。“龙华区税务局帮我们排查了风险,解决了一个大难题。”据她们介绍,富泰通国际物流属于富士康集团旗下企业,主要业务为国际运输物流。前不久,龙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在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因系统异常产生问题,可能导致后续产生税务风险。

得益于区税务局建立的集团企业税企直连机制,对接该企业的税务人员第一时间与钟永凤取得联系,通过税企直连平台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经过细致的沟通和政策辅导后,税务人员帮助企业明确了税会差异,并协助企业修复企业申报故障,随后钟永凤顺利对企业所得税报表进行了更正。“税务人员的细心辅导,直连平台服务的便捷,帮助我们顺利解决申报的问题。”钟永凤说道。

今年以来,区税务局针对大企业出台“线上服务”“一企一策”等工作机制,实行清单式管理,安排专人专岗一对一及时响应企业诉求,收集涉税疑难问题和惠企政策享受情况。下一步,区税务局将针对大企业特点精细化服务和管理,充分利用办税绿色通道,确保涉税事项第一时间受理跟进,为大企业提供更便捷的税费服务体验。

龙华新闻全媒体记者 张瑜

通讯员 郑浩华 刘荣娜

编辑 陈栋

【第13篇】建筑企业税务风险

建筑行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之一。自2023年起,建筑企业税务管理发生了两个方面的变化,一个是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另一个是流转税营改增,这些变化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也是供给侧改革、减轻企业税负压力的重要举措之一。其中,流转税营改增有助于建筑主企业强化上下游产业链之间的联 系,使整个行业发展更加规范化,进而实现高质量发展。本文在此背景下,陈述了建筑企业税务管理重要性以及当前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而以此为依据提出了一系列的针对性改进措施,希望能够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保障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一、建筑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性及现状

伴随着国家深化税制改革的推进,无论是征收力度还是征收形式都在不断地加强和完善,面对这一新趋势和变化,建筑企业作为我国的传统支柱型企业需要及时调整自身的税务管理机制,正视潜在的税务管理风险,强化并完善相应的财务管理机制,从而使企业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保障企业稳定发展。从这一角度而言,建筑企业的税务管理对于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反观当前建筑行业的税务管理现状,鉴于一些行业自身的特点以及建筑市场发展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一些建筑企业普遍对税务管理的重要性及相关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在成本发票、销售收入确认、计税方式以及管理机制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不仅严重制约了建筑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还会造成企业发生经济损失的风险,因此,建筑企业的税务管理体系建设已然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建筑企业也需要结合自身特点,及时制定相关完善方案,扭转企业经营理念、改善现状。

二、建筑企业税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一)成本发票方面存在的风险

一方面是成本发票难以获取。建筑企业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材料和供应商众多,建筑工期时间较长、流动性大,因此,建筑企业的成本支出项较为繁杂且多样化。在施工过程中,建筑企业的部分材料还会就地获取,如土、沙、石等,这也会进一步增加建筑企业的核算成本,导致成本发票难以获取,且不易核对。此外,与建筑企业产生联系的还有一些设备的租赁单位及个人,和劳务外包方面的小包工头,该类人群发票意识薄弱,且不了解我国的税务体系及相关管理规定,综上原因,建筑企业无法取得有效的专票进行税务抵扣。同时财务管理制度中往往是见票付款,因此,部分供货商还会钻制度的漏洞,雇人代开发票,这也给建筑企业带来了极大的财务风险和税务风险。

另一方面,部分建筑企业由于进项抵扣不足会虚开发票。建筑行业建造周期较为漫长,工程款回收缓慢,在金融市场上融资相对困难且息费较高,因此,建筑企业面临劳务方、供货商等单位以及个人时往往会出现拖欠款项、发票的情况,因此部分单位会在发票上面做手脚,这也为建筑企业的税务管理埋下了隐患。

(二) 销售收入确认方面存在的风险

建筑行业相较于其他行业的货到付款结算方式较为特殊,是以施工进度来进行款项的结算,而且施工付款合同中的要求较为严苛,大多数情况下都只能达80%。竣工后的尾款结算需要等到审计结果公布后才能够申请除保证金外的部分,而审计结果公布的时间也会成为付款方推迟付款、延长账期的借口。但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发包方付款是见票付款,而建筑公司财务部门的记账原则项目完成进度的百分比,以此来确认收入,因此,建筑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仅需要垫资,而且还要面临收款不及时,发票开不出以及交税等问题,这些情况的出现无疑让建筑企业的经营举步维艰,还需要时时面临税务管理的风险。

(三)计税方式方面存在的风险

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其在面对计税方式上有两种不同的抉择,一种是简易计税,该方式适合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且进项不允许扣除。而另一种计税方式则是一般计税,该方式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9%,该方式允许专票抵扣。此外一般计税方式中的一般纳税人,《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文)中规定了对于建筑行业中的清包工、甲供材及老项目提供了简单计税方法。计税方式的选择不同会直接影响到后续的预算造价,成为建筑企业的税务管理风险项。

(四)建筑企业内部管理环境较为复杂

建筑企业相较于传统制造业以及其他行业而言,管理环境更加复杂,且一些建筑企业把工作重点放在了项目建设和规模扩张上,往往忽视企业内部管理建设,导致相关管理制度较为混乱,有的企业甚至缺少专业审计部门。在此情况下,企业的管理层及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都较为淡薄,无法应潜在的税务风险,更无法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对策略。

三、新时代下建筑企业税务筹划路径

(一)树立税务筹划理念

对于建筑企业大规模成本的投入与产出来讲,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可以节约企业的开支,实现对纯利润的增收。从任何一个方面而言,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是对纳税人以及整个企业效益的一种可行性支撑条件,而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则需要结合税务筹划基准,以及税收防治督导,充分利用税收优惠,完成税务缴纳的同时,实现企业的降损增益。对于此,建筑企业必须树立正确的税务筹划理念,将整个工作与企业管理工作相对接,如果外部环境出现动态性的特点,则内部管理可以及时按照外部环境所产生的隔离影响要素进行分析与界定。

通过内部措施的优化,加强对各项筹划工作的制定,例如,税基、税额、税率等要素,最大限度保证税务筹划的合理性,令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的稳步增收。此外,从市场发展角度来讲,税务筹划观念的建设与落实是保证企业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正确认识到税收筹划的意义,加强对企业内部风险管控,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同时也可以促进税务制度的完善,提高企业的品牌力,增强建筑企业在整个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二)营造税务筹划环境

建筑企业税务筹划工作开展具有综合性与复杂性的特点,要想实现对纳税金额的合法性降低,则必须及时按照法律规范制度以及建筑企业的各类业务开行基准,制定出科学性的税务筹划体系,并进行针对性的管理,保证筹划业务的实现,既可以对接税务部门的制度,又可以实现对建筑企业的经济增收。对于此,建筑企业在发展期间,应建设出有利于税务筹划的大环境,结合建筑企业发展特点,对比税收筹划中所关联到的业务数据、人员等,进行精细化的管理。与此同时,应对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层面的教导,增强员工的纳税意识,确保整个企业税务筹划环境是符合后期业务处理需求的,进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三)完善税务筹划管理体系

税务筹划管理机制的建设与落实是各项筹划工作开展的科学性、合法性保障,从税务筹划机制而言,其是全过程作用于各类税务统计与财务处理中的,整个筹划工作的延伸特点,既需要企业税务筹划指标设定的精准性,同时也需要各类人才在税务筹划过程中,通过自身 经验弥补税务市场的动态变化情况。只有这样才可以真实将企业的发展状况,对各类数据进行表述处理。对此,在后期发展过程中,建筑企业必须进一步完善税务筹划管理机制,从部门协同效率方面解决信息传输不对称的问题,从人员支撑方面解决专业素养不足的问题, 从税务工作方面解决指标不精确的问题,提高税务筹划的精确性,为企业提供长期有效的补偿机制。

(四)加大对税务筹划团队的培养力度

建筑企业在税务筹划是需要专业的团队,对企业发展及运营过程中的各类财务数据进行分析,结合国家所设定的税务缴纳制度,建设出合法性的减税措施,为企业创收更多的经济效益。对于此,建筑企业在筹划业务方面,必须加强对专业团队的组建与培训力度,提高专 业人员的入行门槛,针对各类筹划措施进行分析,找寻出筹划工作中存在的细节问题,并按照建筑企业发展目标比对筹划方向,防止出现筹划偏差的问题。除此之外,企业应加强对内部专业人员的培训,结合税务机制以及企业运行模式等,引入行业专家,对当前各类操作业务进行管理,加强对基层人员的培训,保证后期筹划实践工作的精确性。加强对筹划专业团队的考核,将责任与人员职能进行捆绑,一旦出现筹划工作误差的问题,及时找到负责人予以处理,达到以儆效尤目的,防止后期筹划工作中的不精确现象。

(五)采取多元税务筹划方法

1、优惠政策法。

利用国家所制定的政策进行合法减税,主要是通过地方为经济发展而给予部分企业的优惠条件,或者是税法对相关行业所实行的一种特殊的优惠与照顾。建筑行业作为营改税最晚的实行点,针对建筑企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对于此,建筑企业在实际税收筹划方面,首先,获取优惠政策解读优惠信息,对于自身发展所起到的作用。其次,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了解到税收政策以及相关优惠以后,如果建筑企业未能达到政策的优惠基准,则应在事项产出之前进行整改,达到优惠政策的要求。最后,建筑企业应与地方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到当前税务筹划工作是否达到税务部门的认可机制,才可以实现经济利益的增收。

2、纳税期递延法。

纳税延期法是指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缴纳税款进行延期处理,在此期间则可以用企业对应缴资金进行利用,且不会对企业的发展及运营产生任何负面影响。延期缴税的固定缴税费率以及金额相一致,但是在延期缴税过程中可以获得资 金的时间价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缴纳税款的现值。与此同时,延期缴税为企业在短时间内所节省下来的资金,可以获得一笔无息贷款,令企业完成短时间内的投资活动,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

3、转让定价筹划法。

此类筹划方法是将具有一定关联的交易双方在转移收入或转移利润的前提下,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定向基准。且此过程不是以市场价格为基准,这样便可以通过价格基准的上调,达到减少税额的目标,比如设备租赁公司、材料采购公司等,可以通过转让定价的方法完成对企业固定值的调整,降低税费缴纳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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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房地产财税咨询

【第14篇】税务低风险对个人有什么风险

不少小伙伴在给企业进行税务合规的时候,为了方便,都会选择成立一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公司,比如说个人独资企业。任何税务合规的方法都是有一定风险的,那么在南宁,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税务合规有什么风险呢?

其实在某些知名人士被爆出偷税漏税之前,使用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税务合规的老板是真的很多,而且也十分的便利,除了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外,还能进行核定征收。

虽然现在还能使用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税务合规,但却没有之前那么有热度的,因为风险实在是太大了,那么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税务合规的风险小金也整理了一些,接着往下看吧!

风险一,许多企业经常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况。比如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公司的咨询中心,其专家虽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但是实际提供的业务内容却与开具发票的内容不一致,或者相关咨询项目与企业实际经营业务没有直接的相关性,甚至有些专家只是挂名而已,并没有实际向企业提供真实的咨询业务。

风险二,自出现不合理偷税行为以来,多地收紧审批征收。对个人独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不能滥用,这是税务合规的前提。此外,各地的优惠政策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单纯为了某个地方的低税率,一旦政策发生变化,很可能会导致企业成本上升。

风险三,利用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税务合规后,税后净利润可以通过利润分配方式转至公司负责人的个人账户,但仅限于负责人的个人账户。如果把税收利润直接转给其他个人的账户,而且转款速度很快,那便会立马引起税务、银行等相关监管机构的关注,继而相关的税务风险、法律风险也随之涌现。

以上就是在南宁,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税务合规有什么风险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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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税务稽查规范风险点

在今年5月11日举行的“全国性六部门协同严厉打击骗取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推进会”中,公布了这样一组数据:仅仅在一个月时间里,便有1800多家公司因为涉嫌骗取留抵退税而遭到立案检查,已核实存有骗取或违规获得留抵退税的公司便有488户

税务稽查

可以这么说2023年史上最强税务稽查才刚刚开始,公司老板赶紧自纠自查,有必要需要做一个涉税体检,换句话说给公司一个税务风险检测,及早发现公司纳税风险相关事宜及后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评估专家会提供专业性的提示和建议,分析报告里会明确指出需要规避的风险,关于税务风险报告相关事宜还有需要了解的,评论区留言哦

一、税务稽查到底是怎么回事?

税务稽查就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税务稽查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至12月,这期间日期是不固定的。当然如果通过系统判别你有问题,那么税务稽查组也可能随时上门检查。

以下三种情况,税务机税务机关就很有可能随时来检查:

1.发票管理系统发现某一个单位的发票使用量明显增加

2.税负较上月相比较变动率超过正负30%

3.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0%的时候等

二、税务稽查重点

税务稽查的主要重点为虚开发票、公转私、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增值税长期0申报、虚列员工工资、税收优惠企业认定、税负率异常等。存在这些行为的老板一定要注意了!

1、虚开发票:是重中之重,一旦查到就是重罚!比较严重的还需要负刑事责任。

2、公转私:法律有明确表示:严惩虚构支付结算、公转私、套取现金、支票套现。公转私很容易被怀疑是套现,这些都是违法行为。

3、骗取出口退税:因为有很多案例某些公司没有真实业务,是专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注册的一家公司,税务机关严厉查处出口退税这一块。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四部门协同预防和严厉打击违反税收法规,一经查处,会面临非常严重的后果。

4、企业增值税0申报:如果企业0申报达到六个月以上,税务机关系统就会觉得这是异常情况,会分析公司是否有隐藏真实收入的做法。

5、虚列员工工资:虚列工资用来充当费用,抵消企业所得税。现如今税务机关对个税方面也特别严厉查处。

6、税收优惠企业认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司,税务机关也会特别注重,因为有很多公司是只享受优惠政策的空壳公司

7、税负率异常:税负异常一直以来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公司平均税负上下浮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就很有可能进行税务稽查。当然税负率比同行业的标准偏低,也容易遭到税务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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