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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税务基础(7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0-24 14:13:02 热度:3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7篇优质的基础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433税务基础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433税务基础

【第1篇】433税务基础

各位报考2023年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弟学妹,你们好!在2023年考研前,为了帮助你们进行有效地备考,我们结合自身的考研经验以及433税务专业基础这门专业课的考试特点,特编辑《东北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核心辅导讲义》一书,帮助大家提高复习效率,把握考研重点。下面我简要介绍本科目的考试情况及所需参考书:

一、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务专硕研究生初试科目介绍

433税务专业基础

1、考试内容:就我个人的复习经验而言,对于准备考研的时间紧迫的同学们来说,本书(官网规定的中国税收)内容宽泛且抽象的理论考察较深;本人编写的辅导讲义教程旨在帮助考研中的您用最少的时间抓住要点,提高复习效率。(100页左右一科的讲义同400多页的课本比起来让你轻松不少,事半功倍。)

2、参考书目:马国强《中国税收》,每年九月份左右都会出版最新一版,看最新的版本。

二、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务专硕考研初试题目说明及应试技巧

1、名词解释:简述概念+分点作答。值得注意的是问到定义的时候,不仅仅要答定义,还要将有关这个名词你知道的所有内容都答出来最好。

2、简答题:简述概念+以“总分总”的思路作答。简答题一般作答每一题一页纸的字数。

3、论述题。考查综合分析能力,考查税收与当下时事热点结合分析,比如营改增后对地方税制的构建提出自己的看法,一般比较灵活,一般作答的步骤是先回答问题中涉及书本知识点的定义,再陈述运用到的相关理论,最后分析总结。此题较难拿全分,作答时分析全面,将题目中涉及的考点都答上,并且要提出自己专业的看法。

4,计算题:注意计算问题,做到很熟练,考试的时候时间不多.计算题在最后要合理掌握时间,做到从容应对。

因编写时间有限,加之作者水平有限,讲义中的不足与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恳切希望广大使用本讲义的考生批评指正。

个人复习经历分享

税务专业初试考的内容都比较基础,都是课本上的内容,答案基本在课本上都能找到。所以大家只要好好看课本,把课本看上3遍,再把重点内容背上3遍,我个人觉得初试就没什么问题。其次,资料的问题。资料我觉得有真题就好了,到最后一个月主要背这一本和笔记、真题就可以。别的资料都不必要,当然如果你有精力,多看也没坏处。我问同时考上的同学经验都是一句话——课本为王!精力主要放课本上!最后信息的收集。好多学弟学妹问我的问题都是很基本的,但他们不知道在哪里能找到。这里我说几个: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研招网。有研友一起的话更好,有学习氛围,互相激励,资料也可以共享。

课程综述

税务专业基础课程是税务专业的基础课程,内容涵盖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几个主要组成部分。

框架体系

全书包括十九个章节,具体如下:

学长学姐复习建议

1. 从时间上来看,要先松后紧。九月之后在专业课上要开始多花时间,特别到后期背诵,一定要多花时间,理解好背熟。

2. 从内容上看,先熟读课本,再以讲义为背诵重点,学有余力,背诵完讲义可以再把讲义上没有的,书上的一些其他内容背一背

3. 从具体复习方法来说,可以先复习计算题,再复习其他题型。真题要多做几遍,不管你是以背诵书本还是讲义为主,建议背诵重复5-7遍,量变带来质

还有什么想了解的呢,欢迎在下方留言哦~,包括但不限于招生情况,初复试资料和找直系学长学姐

整理不易,点赞关注一下吧~

【第2篇】税务法律基础知识

考点1:税收法律关系

①税收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构成。

②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就是征税对象。

海关

征收:关税、船舶吨税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征税主体

国家各级税务机关

除了海关征收的和委托海关代收的,其他的都由它管

纳税人

即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

纳税主体

扣缴义务人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考点2:税法要素(10个税法要素)

税法要素

要点

纳税义务人

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扣缴义务人

有代扣、代收税款向国库缴纳义务的单位

征税对象

①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②不同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标志

税率

⑴比例税率

⑵累进税率

①全额累进税率(我国不采用)

②超额累进税率

③超率累计税率。例如:土地增值税

⑶定额税率。例如:汽油

计税依据

从价和从量

纳税环节

生产到消费的过程应缴税的环节

纳税期限

按期缴纳、按次缴纳

纳税地点

纳税人居住地和经营地

税收优惠

减税和免税、

起征点(超了就全征)、

免征额(减除后剩下部分征)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3篇】税务局税收法治基础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既是依法治国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又是实现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抓手。近年来,积石山县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切实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纳税遵从度,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学用结合,税法遵从形成风尚。积石山县税务局坚持“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和“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的理念,全方位深化法治税务建设,引导干部和纳税人缴费人把“学法”放在首位,把“尊法”挺在前面,把“守法”落到实处,把“用法”引向深入,在实践中创新,在探索中推进,不断增强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党委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开展专题辅导等制度,将法律法规的学习融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中。通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1小时晨读、手机客户端学习平台交流互动、在线考试答题、“积石山县兴税讲堂”“一把手讲法制”、练兵比武考试、行政执法网络培训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推进教育培训,促使税务干部法治理念、执法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执法有规,紧握文明执法标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积石山县税务局以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为抓手,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认真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变“一纸证明”为“一纸承诺”。自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所列6项税务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以来,积石山县税务局适用告知承诺办理相关业务868户次,以信用承诺代替跑腿走路,切实减轻办税缴费负担,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梳理免罚清单逐项落实,全面推进落实“首违不罚”工作。对轻微税收违法事项,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进一步让税收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精准普法,引燃法治宣传之势。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积石山县税务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与各项日常工作相结合,巧用税收宣传月、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紧密结合民族地区实际,以“税法七进”为主线,深入开展系列税收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促进征纳和谐的同时,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通过聘请特约监督员、“积石山兴税微讲堂”线上推送、税法进校园、企业财会人员线下培训、办税厅宣传资料“打包送”等一系列活动,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在“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巧打民族文化牌,将税收宣传的元素融入到“花儿”文化中,“以歌咏税”的方式受到了各族群众普遍欢迎。免费向纳税人缴费人赠送饱含积石山税务元素的《读者》杂志,进一步将税收宣传月活动与“世界读书日”全民阅读深度结合,切实提升税法知识和税惠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覆盖全面,吹遍法治建设春风。法以民为本,民以法为天。积石山县税务局接力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专项行动,结合“最多跑一次”“项目管家”“容缺受理”“不来即享”,严格落实10个方面29类92条便民措施,让纳税人少走马路、多走网路。坚持以案头分析为主,借助各类软件系统,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力争做到“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创推升级自主服务品牌“税惠帮”,为企业量身定制税费优惠政策“一企一策”清单,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截至2023年10月,通过现场发放和电子税务局精准发送“税惠帮”一企一策清单2000多份,确保企业退税减税免税降费政策应享即享、应享尽享、应享实享。深化“银税互动”,今年全县20余户守信纳税人通过“银税互动”平台获得贷款600万元。

税收法治风正举,依法治税大道行。积石山县税务局将紧跟时代步伐,让法治意识持续深入人心,让依法治税成为守则,让执法有规成为基准,接续推动积石山法治税务建设百尺竿头更上一层。(通讯员:刘晓珍、方学俊)

编辑:柳国伟

责编:马兰花

主编:陕志秀

监制:马全胜

【第4篇】税务基础知识

对于税务知识入门,你知多少?

那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这些入门宝典!

初学者快快来学习收藏!一起进步吧!

税收含义

目前国家对企业及个人征收的主要税种

增值税率及征收率

基础增值税率适用税率

增值税优惠政策---免征项目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税收的计算及缴纳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的计算与缴纳2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计算举例

消费税简介

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复合计税

好了,由于篇幅原因,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资料已打包好,需要关于税务知识入门的小伙伴,看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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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433税务专业基础

关注我!

名校考研真题

2023年中央财经大学433税务专业基础考研真题及详解

考试科目:税务专业基础(433)

注意:本试题所有答案,应按试题顺序写在答题纸上,不必抄题,写清题号。

写在试卷上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税目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b.税率包括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c.纳税人就是缴纳税款的法人和自然人

d.征税对象就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的物品

【答案】b查看答案

【解析】a项,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主要标志;c项,纳税人即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d项,征税对象不仅包括物品,还包括应税劳务。

2纳税人将所缴纳的税款,通过提高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价格的方式,转嫁给商品或生产要素的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负担的税负转嫁方式是(  )。

a.前转

b.后转

c.税收资本化

d.混转

【答案】a查看答案

【解析】b项,后转又称逆转,是指纳税人以压低原材料进价的方式,以将税款向后转移给原材料供应商的方式。c项,税收资本化也称为资本还原,是指生产要素购买者通过预期,将所购买生产要素未来应缴纳的税款,从其购入价格中作一次扣除以压低购进价格,从而税负全部或部分向后转嫁给生产要素出卖者,它是税收后转的一种特殊形式。d项,混转又称散转,在税款不能完全向前顺转,又不能完全向后逆转时采用的将自己缴纳的税款分散转嫁给多方负担的方式。

3我国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包括(  )。

a.消费税、增值税

b.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c.车辆购置税、消费税

d.增值税、营业税

【答案】c查看答案

【解析】a项,消费税属于中央税,增值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b项,关税属于中央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地方税;d项,营业税属于地方税。

4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货物中,不适用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商场超市销售的各种水果

b.乳品生产企业销售的调制乳

c.油田销售的天然气

d.报刊图书电子出版物

【答案】b查看答案

【解析】调制乳不属于初级农产品,其增值税税率为17%。税率为13%的货物有如下几类:①粮食、食用植物油;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③图书、报纸、杂志;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复习笔记

考点一 公共产品与政府税收

1.公共产品的概念与特征

公共产品是私人产品的对称,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其效用为整个社会的成员所共同享用。具有非竞争性、受益的非排他性和不可分割性三个特征。

2.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给

(1)公共产品需求

公共产品具有不可分割性和非排他性,消费者必须同时消费同等数量的该种产品,不得拒绝,单独的消费者无法调整自己的需要量,不能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取舍。因而,公共产品无法通过市场定价,也无法通过市场决定其需求量。

(2)公共产品供给

虽然公共产品不能由市场统一定价,但如果人们都能自觉地按照自己从公共产品中获得的边际收益相应地承担公共产品成本,则公共产品的供给量可以达到最佳效率水平,这一现象被称为“林达尔均衡”。

然而,由于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每个人都相信他付费与否都可以享受公共产品的好处,因此消费者不会有自愿付费的动机,会产生通常所说的“搭便车”现象,导致公共产品的投资无法收回,私人企业不会愿意提供这类产品,公共产品的供给量将会出现不足,远远低于最佳产出水平。因此公共产品的供给需要公共经济部门的介入。

3.政府税收与公共产品

一方面,公共产品是人们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需求,为了增进社会的福利,必须由政府来提供这类产品。另一方面,与个人不同,政府具有征税或者强迫居民缴费的权力,税收的强制性可以制止人们的搭便车行为,税收(或收费)收入可以用于购买公共产品,以解决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

4.政府税收与市场失灵

在现代社会中,市场是实现资源最佳配置的有效机制,但在市场运作的过程中,市场失灵不可避免。市场的高效率通常伴随着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以及经济的负外部性等问题。政府税收在这两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外部效应与政府税收

外部效应是指一个经济主体从事某项活动会使其他主体受益或受损的现象。外部效应又可分为外部正效应与外部负效应。外部正效应是指主体经济活动给他人带来利益的现象;外部负效应是指主体经济活动给他人带来损失的现象。

在市场经济下,外部效应带来的问题无法由市场机制解决,只能由政府干预。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来调节生产者的私人成本,使其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一致,减少或消除外部负效应,也可以通过税收从事公共服务或提供公共产品,发挥外部正效应,增进社会福利。

(2)收入分配公平与政府税收

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来调节贫富差距。对低收入者不征税或少征税,对高收入者多征税,缩小不同纳税人税后可支配收入的差距,缓解收入分配不公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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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税务专业基础

税务师的备考的话,大体上的复习结构是比较简单的,就是背书+看网课+刷题。这三个步骤是税务师考试备考的基础,其他的复习方法都是建立在这三步上的。

我是去年过的税务师。跟家人们一样,也是一边上班一遍准备考试的,不过因为是在事务所上班,平时的工作也还是能触及到税务师的相关知识。再加上毕业不久,学校里学到的财会知识还没有完全还给老师,再加上自己过去一年复习确实也还算得上努力。所以才能够考过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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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的复习,大部分的休息时间都被我花在了复习上,基本上没有去和朋友出去玩过,晚上回到家吃过饭后就拿出书来复习了,平日里的轨迹也是事务所、家之间来回往返。不得不提的是,上下班坐在车上用手机刷题时,有一些刷短视频原声外放是真的让人觉得头疼。有时候那些魔性的bgm和刺耳的电音一直在耳边循环,是真的很惹人心烦。很多次我都想让他们把声音调小点,奈何自己怕事,到底还是忍着过去了。。

备考复习的时候还有一些别的糟心事,就不多提了。总之我考税务师的这一路,是真不容易。

在一年的复习之中,我也是有这一些能够说得出的备考经验,想到可能对备考的家人们会有所帮助,就在此分享一下吧。

考试科目的搭配

对于没什么财会基础的家人,个人推荐3+2的模式来考税务师,第一年准备税法一、税法二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这三科,这三科的话相对比较简单,所以可以在第一年复习考下,《涉税服务实务》和《财务与会计》两门要难很多,在第二年重点攻克啃下。

这样的考试科目搭配复习起来相对比较轻松,不至于太累,同时考过的概率也比较大。一次性五科的话建议是有财会基础的、或者全职备考的人去做。

复习方法:(一)掌握税务师基础知识,了解税务师考试

备考税务师第一步是打基础,所以教材的知识点需要整体上过一遍,对各个科目有些什么内容做到有一个大致的印象,复习的时候也不是对半分,重点掌握各科重点章节。

(1)《税法一》

税法一,税务师几大科目中最简单的一科,有9个章节,重点掌握分值占比在70%左右的4个章节: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又是这四章中最重要的部分,需要特别注意。

(2)《税法二》

比税法二难一点,比其他几科简单。企业所得税、重点是个人所得税、国际税收这三个部分。

(3)《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这一科主要是涉及行政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上。这一科跟其他四科都没有多大的联系,比较独立的一科。重点在于物权法律制度、债权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

(4)《财务与会计》

最难的一科。这一科需要重点掌握的是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资产负债。

(5)《涉税服务实务》

五科中难度仅次于财会。这一章需要重点复习的是:税法管理概述、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这几个部分。

(二)、建立思维导图,整理复习思路。

税务师的复习,建立思维导图还是很有帮助的。强烈建议自己尝试着画。自己画的话,一是能够熟悉科目知识点的结构,加深印象,二是能够在后期复习的时候节省时间,思维导图拿出来一看,各科重点非常直观,哪个部分的知识点属于哪个科目哪个章节也是相当清晰。有思维导图,后期复习气啦就很快了。思维导图的构图没有特别的要求,重点是简洁直观。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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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网课作为新科目学习的切入点

在开始新章节的复习前,建议先看网课,每进入一个章节的学习,都先找到这个章节的网课,看一遍后再去背书,做题。有人教相比自己一个人复习,学习的效果差距还是挺大的,先看一遍网课,脑子里对这章的知识点就已经有了一个基础的概念,此时再去背书和做题,效果会好很多。

另外,听课一定要做笔记,准备两只不同颜色的笔,普通的黑笔和红笔就行了。在老师讲的重点就用红笔做上记号。边听边记才是正确的学习方法。网课的话推荐在b站上面找找来看,b站的税务师网课视频是比较多的,主要是长视频相比其他的几家要多很多。看下面的这个时长,几十个小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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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利用碎片化时间

通过手机把我们平时的碎片时间给利用起来,像我的话主要是上下班回家坐车和中午休息的时候。就会习惯性的用手机的刷题软件做做题目,就是有时候在车上遇到开着很大声音刷视频的很烦。一年时间下来,做的题目也有好几千道了,不是一个小数量。

所以我也是建议家人们利用这些碎片时间,通过手机来刷刷题目,回到家不想看书的时候,也可以用手机。手机看解析的话方便一些。

税务师的刷题软件我用过的有【会计云学堂】【题管佳税务师】小程序、【中华会计网】、对啊网校、万题库等,自己试的和看比人的推荐来的。一个个下载回来贴图太麻烦了,就贴个小程序的吧。

会计云学堂】和【中华会计网主要还是卖网课的。另外是资料书,题库的题目不多,还有很多题目的年份比较老了,更新上特别少,基本上都是只更新一套真题卷。网课确实是很不错,也比较推荐。我看过的几个老师,比如杨军、叶青这些讲得很不错的都是他们的。

【题管佳税务师】小程序。这个小程序只做税务师题库这一类。所以题库的题量多,也足够全。题库是隔几个月更新一次,还算可以。不打广告这一点相比其他几家在做题的感觉上舒服一些。这也是我去年用过来刷题的。不过就是做题有时候会有延迟,还有就是刷题的日期上时不时就有bug。不过单就题库来说我个人是比较推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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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网校跟会计云据说是一家的,不重复了,【万题库】不是只做题库的,也是一个几个考试都有的综合软件。我觉得电子资料这一块不错,网课没看过不做评价。题库的话,希望在多收录一些题吧,另外解析详细一点的话。不然做题有些难受。

(五)、及时复习错题,并整理错题集

在一个章节的题目做完以后,需要及时地复习和处理错题。把错误的题目单独整理到一个错题本上,写上错误的原因,比如说审题不仔细、知识点遗忘等等。然后再写出解题的思路。错题就按照这样的方式去处理。对自己的提升效果真的是挺明显的,不过一定要坚持去做,其实咱们上学的时候老师基本都有强调,但是能够坚持做下去的人没多少。

复习方法其实都是次要的,主要的是自己主观意志上的努力。备考需要坚持,需要投入。全身心的学习比时不时嗑个瓜子儿,走个神的效率大了不是一点半点。如果不具备以上两个点的话,可能人家复习一个月的效果就能赶上你两个月甚至三个月的。

所以,加油吧,家人们!祝你们早日上岸取得税务师证书!!

【第7篇】税务会计的核算基础

浅谈税法与会计的关系

“税法”是“税收法律制度”的简称,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征纳税时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的行为规则。

“会计”有两种基本含意,一是指会计工作,即以货币为计量尺度,运用一系列程序和方法,连续记录经济业务,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中价值运动过程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二是指会计工作人员,习惯上,人们对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简称为“会计”。本文所指的“会计”是第一种含义。

税法与会计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的关系。有时税法是以会计为基础的,但同时又影响着会计。

《税收征管法》明确: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会计法》规定: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给出会计准则的定义则是: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由此可见税法的作用是“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是一项征纳双方都应该执行的法律依据(税务机关按规定征税、纳税人按规定纳税)。而会计的作用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完整”,是一项在财务核算时执行的标准(财务人员按照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核算)。由于作用的不同,因此,企业在纳税申报时需要遵守各项税法规定如实申报纳税。而在会计核算时则应当以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各项会计法规为标准。有财务人员提出,当会计法与税法相抵触时,会计法必须服从于税法。这种理解认识是错误的,在处理涉税事项时,如果会计规定与税法相抵触的话,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来执行(因为这是征税的事,税法说了算)。

例如,为了解决企业所得税中税法与会计之间的差异,在年度申报表内专门设计了用于纳税调整的相关附表,需要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税法的规定逐一填报。

同样,在处理会计事项时,如果会计规定与税法相抵触的话,那么就需要按照会计的规定来执行(因为这是会计的事,会计法规说了算)。

例如,2023年2月20日,包河区a公司(采取企业会计准则核算)向上海b公司销售货物一批,已开具出注明售价10万元,增值税税额1.3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货物成本为9万元。双方合同约定,b公司在收到货物后一个月之内付清货款,2月28日,b公司确认已收到货物。后因上海疫情爆发封城,b公司被迫关闭,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货款仍未能收到,预计今后已无法收回。

在此笔销售业务中,由于a公司不具备《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的“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这一收入确认条件,因此在会计处理时不应该确认为收入。但由于a公司在销售货物时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该批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因此a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发出商品 90000

贷:库存商品 90000

借:应收账款-b公司 1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

以上的账务处理反映出:

(一)、在处理涉税事项时,会计规定与税法发生了抵触,那么就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来执行。在此笔业务中,a公司并没有取得收入,但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那么就应该按照税法的规定申报纳税(虽然没收到钱,但该交税的还得交)。

(二)、在处理会计事项时,会计规定与税法发生了抵触,那么就应该按照会计的规定来执行。在此笔业务中,a公司虽然申报缴纳了税款,但按会计规定不需要确认收入(虽然缴纳了税款,但没有取得收入)。

(三)、体现了增值税的计税原理:即税款随着货物的销售逐环节转移,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纳税人与负税人相分离。现在消费者(b公司)倒闭了,a公司实现的税款未能随着货物的销售向下一环节发生转移,最终自己成为了税款的承担者。

但在实务中,往往有人把a公司的会计处理作成了:

借:应收账款-b公司 11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发出商品 90000

贷:库存商品 90000

这是典型的按照税法来进行会计核算,所以是不正确的。

a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

对于此笔业务,按照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标准,a公司在2023年5月31日前,办理202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10万元(即调增收入10万元),同时结转成本9万元(即调增成本9万元)。如果最终确认该笔货款确实已无法收回,则根据税法关于资产损失确定和认定的条件,确认为坏账损失并在税前扣除。

税法与会计法规二者制定的目的、意义、作用都不相同,因此两者之间必然会存在着差异。以上例为例,会计核算遵循的是谨慎性原则,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所以a公司在预计货款无法收回的情况下不应确认为收入。而企业所得税法遵循的是实际发生原则,不承认循谨慎性原则,所以需要调增应税收入和成本。同时税法不会延迟收入的确认,所以先开具了发票不管收不收到款都要缴纳增值税。

《433税务基础(7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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