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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税务征收利弊(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6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社保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社保税务征收利弊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社保税务征收利弊

【第1篇】社保税务征收利弊

《益税捷》专注于税务筹划,通过当地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合法合理的节约税收!

社保代缴这个问题其实一直都存在一定争议,有人认为这种方式应该存在,可以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问题,很多地区对社保的缴纳多有限制,所以这类人员只能选择挂靠社保,但社保代缴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为什么说这是违法行为呢?因为企业代缴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属于该企业的员工,企业代扣代缴是与事实不符的事件,虽说一些地区对个人缴纳社保的门槛比较高,但个人还是可以自己缴纳社保的,只不过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

企业代开代缴存在伪造企业员工信息,双方劳动关系,在一些材料方面也存在虚假伪造的嫌疑,这不仅是个人的问题,企业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所以为了规范社保的缴费情况,就开始实施纳入税务系统一起缴纳,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很多的风险,但是问题又来了,社保入税,对企业的税务有影响吗?

社保入税,其实对员工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很多企业为了节省费用支出,很多企业的缴费项目都不全,所以社保入税对企业来说,就是增加了一笔费用支出,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税负压力。

企业想要减轻自身的税负,可从企业的业务方面出发:

1、提前对业务进行筹划,拆分部分业务到有扶持政策的园区经营,企业正常纳税后,可获得地方的税收扶持奖励。

2、企业可获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最高70%-90%的奖励扶持,当月纳税,次月扶持。

总的来说社保入税,对一些本身就是正常缴纳的企业来说,完全没有影响,只是换一种缴纳方式,但是对存在成本缺口的企业来说,相对影响要大一点。

版权公告:本文自《益税捷》公众号转载,更多税务知识可移步《益税捷》详细了解!

【第2篇】社保费交税务

社保的规范化是必然的趋

根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3年11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吉林、上海、江西、山东、湖南、广西、四川、贵州、西藏、新疆、青岛、深圳的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同时,多地也正式发文落地社保费用税务部门征收规定。这意味着社保费征收变动事宜终于落地,社保费征收工作拉开了新的篇章。

有很多小伙伴就有疑问了,“社保入税”跟会计们有什么关系?对企业又有哪些影响?您接着往下看!

什么是社保入税?

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管,也就是社会保险费从登记、申报、审核、征收、追欠、记账等在内的全部工作均划转至税务机关。

社会保险由税务部门征收之后,用人单位申报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需与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一致;同时,在遭遇欠缴、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纠纷时,税务部门作为国家强制机器,社保征收将强制执行,违规处罚也能得到落实。结合当前社会保险征收模式,梳理当前税务征收社会保险的趋势,进一步规范用工很有必要。

企业因雇佣劳动者并依约支付劳动报酬时,产生了两个同步的附加的义务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参缴社会保险。这两个平行的体系虽然都基于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但操作起来因为落在两个体系里,一直处于自管自的状态,中间几乎没有数据比对。

社保税征,就是将原本两套分而治之运行的征缴体系合二为一。税务部门兼顾社会保险征缴和个人所得税征缴两项基本的社会征缴工作。社保税征,绝不是社保入税。社保税征下:收,变成了税务部门负责;支,依旧是社保部门负责,这就是所谓的收支两条线。

社保入税的深层含义

1、代征变直征

其实,将各项社会保险费转交税务局征收,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大决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河北省、浙江省、福建省、黑龙江省等就已经由税局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了,但各地推进进度有差异,近日,一大波省市“社保入税”。代征变直征,主要区别如下图所示:

注意: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仍由社保或者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企业或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据仍由社保局生成。

2、数据比对严征管

从上表,我们也可以看出,数据来源从企业提供变为了金税三期数据库,也意味着企业造假难度更大。征管手段更加信息化、更加精准,也会更加透明化。

但是长期来看,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监管只会越来越严,社保的规范化是必然的趋势,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征管能力和征管效率必然有大幅度提升,这必然有利于为整体降低费率争取更大空间,促进降低社保费率,推动企业主动合理规范社保缴纳问题。

对普通员工有什么影响?

随着社保征缴不断的规范化,将有更多“打工人”被社保所覆盖,为以后的退休生活提供保障。

对于企业按要求根据员工的实际收入来申报社保缴纳基数的员工来说,此次社保入税对他们是完全没有影响的。

主要影响就是那些未按标准申报社保的企业企业员工,社保入税后需按照实际的薪资作为社保缴纳基数来完成缴纳,所以势必会造成个人支出部分也将会提高,同工资的条件下,税后收入可能会相比之前有所降低。

对企业来说有什么影响?

对企业的影响也要分为几种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企业本来就是按照员工的实际收入来申报社保缴纳基数的。

对这类企业来说基本没有影响。

第二种情况,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企业。

这影响可就大了,以前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申报基数的单位,由于税务局有个税申报基数,如果现在按正常标准缴纳了,前后这两者一对比,差异过大,之前未足额缴纳的部分,税务局很可能会让企业补缴。

第三种情况,企业原来压根就没给员工上社保。

这种情况是违法的,社保支出这个就不用给大家算了,肯定是三种情况里最多的了,当然税务局也会发现,从这个月开始,咨询社保开户的纳税人是越来越多了,之前没交过社保的企业,从这个月也开始交社保了。

社保入税后企业面临的4大风险

1、随着大数据共享时代的来临,会计发放的工资是一个数、个税申报的工资又是一个数、社保申报的工资总额又是另一个数,比对不符将面临巨大风险!

2、企业的用工模式多元化时代来临,传统雇佣制将越来越淡化,合伙人时代越来越流行!

3、九种情形将被列入社保严重失信失范行为惩戒名单以及进入社保失信黑名单后32条惩戒措施,失信单位和个人将寸步难行!

4、依法合规缴纳社保、尽早做好企业社保合规布局将成为企业当下重中之重!

未来,这几种缴纳方式将被严查

1、试用期不买社保,不合法!

王刚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6月份入职了一家公司,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为员工购买社保,试用期过了公司购买社保,作为刚毕业找工作的大学生,往往因为求职心切以及不了解《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而接受这样的要求。

所以,企业在试用期内,也应当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除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外,其他三个险种,单位和职工按规定比例共同缴费。王刚所入职的公司约定的试用期不购买社保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2、员工自愿放弃缴社保,违法!

有很多企业,会在面试或者入职时,告知如果员工同意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可以将社保作为工资直接支付给员工,增加了个人到手收入,并要求员工签订一份承诺书,提醒,这个也是属于违法行为!

员工签署放弃缴纳社保费承诺书,企业用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纳社保,这些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不能作为企业和职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和理由。

3、不签劳动合同就可以不缴社保?胡扯!

一些用人单位,以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并申称有正当理由,合法吗?员工个人该如何维权?

如果用人单位以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只要能证实员工与企业存在实际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要为员工缴纳或者补缴社保.

4、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企业

关于缴纳社保基数,大家问到最多的一个问题是“社保入税后,是不是必须要按照员工实际工资缴纳”?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

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如果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企业财务人员务必要弄清社会保险的计费基数。

如果属于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申报基数的单位,在社保交由税务局征收后,企业员工的个税申报基数和社保缴纳基数,两者数据一对比,差异过大或者异常的,税务局很可能会要求企业就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进行补缴,并加收滞纳金等。

5、挂靠社保

一直以来,一些劳动者由于公司不给买社保或者个人处于失业状态又不想社保断缴,便通过中介机构挂靠的方式,支付一定服务费获得某企业“员工身份”来代缴社保。但是挂靠社保真的安全合法吗?

“挂靠”缴纳社保是违法的。

政策依据:

而在挂靠社保过程中,个人和企业双方都是有很大的风险:中介跑路卷走个人社保费、挂靠企业不肯续保;被挂靠的企业也会面临被“非员工”骗取薪资、福利待遇的风险。

如果属于没有稳定的工作或者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合法参保,既不会断缴也不会存在以上挂靠风险。

6、个体工商户要不要缴社保

个体户要不要缴纳社保,分以下两种情况:

情况一: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文件依据:

情况二:若是你注册的个体户有雇员,且按月支付工资薪金(构成了劳动关系),应依法跟公司一样为员工缴纳社保。

文件依据:

7、入社保黑名单有多严重?

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企业,将进入社保黑名单:

人社部门会将社保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至于那些按照最低工资缴社保、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社保等不规范的企业,也需要审时度势、顺势而为,尽快合规化,提早自查以降低企业风险。

否则除了,面临补税、罚款、滞纳金还会进入社保黑名单,企业一旦进入社保黑名单,将成为重点监督对象,并在财政补贴和资金支持,优惠政策支持,政府采购,政府项目合作,融资授信,保险购买,企业认证,评选表彰,土地供应,招标投标,乃至重组上市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而失信企业的直接责任人,也将限制乘坐坐飞机和高铁.....实在是得不偿失。

送给大家6个社保筹划方法

1、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模式下,不要求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可以由个人办理。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取得的报酬也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企业可以考虑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节约社保成本。

就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我们给大家总结了一张表:

全日制用工 vs非全日制用工全日制非全日制工作时间全日制用工一般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合同订立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试用期除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3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报酬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以货币形式按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招工参保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除工伤保险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则不是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

经济赔偿金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务外包合作

将雇佣关系改为合作关系,通过将业务外包的方式开展业务。单位不需要再为这部分人员缴纳社保,只需要支付劳务的成本费用即可。

例如:企业将业务外包给个人,如销售代理等,个人属于挣外快干兼职,企业不需要给兼职员工交社保,而个人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税,企业代扣代缴。

或者企业将业务外包给个体户,个体户属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体户自行申报个税,自己办理社保。

3、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员工属于派遣单位的员工,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个税也由劳务派遣公司按工资薪金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可以不用负担这部分社保费用,也不用申报个税。但是需要注意人员比例的限制:被派遣劳动者占用工单位总人数不超过10%!

4、提供实习机会聘用实习生

根据相关规定,形成劳动关系需要缴纳社保。如果与在校大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学生与学校还存在“归属关系”,用人单位聘用实习生,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5、返聘退休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不再属于劳动者的范畴,也不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也就是说离退休人员返岗的无须再缴纳社保。

6、聘用停薪留职人员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若某职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有《停薪留职协议》,那么新用人单位在招聘该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第3篇】社保归入税务

以往,大部分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都只需要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即可。随着国家在社保管控方面出手,要求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且需按实际工资缴纳,同时将社保由费转为税,企业若是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便是偷税行为。

社保入税对企业有哪些影响呢?

1. 成本影响

在劳动力密集型行业里,人工成本要占到总成本的40%-50%,如果再将社保成本加进去的话,人力成本就可能会从40%增长到60%左右。社保入税以后对传统行业,如服务业、制造业,甚至是所有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形成一种巨大的成本压力。

2. 税务稽查风暴来袭

鉴于当前社保基金收支压力增大,部分省市的社保基金已经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亏空,所以中央在机构改革中将社保费的征收职能统一交予税务机关,实际上已表明了国家对社保费将采取空前严厉的征收政策。特别是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社保缴费数据与财务数据打通,实现了数据监管。

3. 企业管理风险与成本加大

劳资双方发生工资争议、社保缴费争议、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争议时,企业如不尽快妥善解决,将可能引发税务关注乃至稽查的风险。为降低企业合规风险,企业管理处理劳资矛盾更多采用柔性协商、补偿等方式,不可避免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

社保负担重,企业如何有效降低社保成本呢?

01措施一:员工年龄较大,可鼓励员工自愿提前退休

企业可以鼓励服务年限较长、年龄较大的员工,在本人自愿且符合国家“提前退休”政策的情况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企业申请办理“提前退休”。

企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员工开始享受社保局发放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员工希望发挥余热的,在其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与公司签订《返聘协议》,由公司按“退休后返聘人员”进行回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此时返聘的员工与公司之间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退休后的返聘关系,企业无需为其缴纳基于“劳动关系”的社保。

02

措施二:临时性岗位,合理实行劳务外包

对于部分短期性、季节性、临时性的工作,可以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务工,为企业提供服务。

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费,劳务派遣公司向劳务工支付工资。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务工的社保、税费由劳务公司负责,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企业的用人成本和税费负担。(注意:劳务派遣的比例有法律的明确限制,不应广泛使用或滥用,只建议在流动性比较高的短期性、季节性、临时性工作岗位上实行。)

03

措施三:校企合作,合理引入顶岗实习生

对于现代企业而言,有时会面临“结构性缺员”的情况:员工人数很多,但在一些关键的技术岗、管理岗却比较缺乏有经验的专业人才。

直接对现有员工进行赔偿,需要漫长的培训周期;直接实行社会招聘的,招聘成本较高,且忠诚度难以保证,入职后可能流动性较大,过一段时间又要重新招聘。

此时,可以考虑与相关高校、专业类学校建立实习合作关系,鼓励具备专业知识的在校学校积极到企业参加顶岗实习。

一方面,学生可以学以致用,获得生活津贴,同时还可以了解社会需求、熟悉岗位技能;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降低部分岗位的用人成本,同时还可以从实习学生中提前培养更适合自身用工需求的未来员工。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向顶岗实习学生支付的是实习津贴,无需缴纳社保和相关税费。

04

措施四:调整企业薪酬结构,提高企业职工非工资性待遇及福利

社保征收的基数是按工资总额来计算,所以可以从这个角度去入手。可以参考的条例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05

措施五:股权激励

对于上升期企业,可以实行股权激励制度,员工变成企业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发挥员工积极主动性和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还可以降低社保缴费基数。

注意:股权激励需要进行劳动合同的变更,比较适合高收入的员工,不适用于低收入员工。低收入员工实行股权激励,可能会加重个税负担。

以上具体实施方案企业还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取得员工同意后方可执行。若老板懂得财税知识,方案落地实施将会更加简单!

总有很多老板会苦恼自己不会财税知识,也有许多老板不重视财务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与贡献,还有老板想学财税知识,但怕自己学不会...财务工作是企业的核心,企业融资上市的前提条件便是财务报表规范,企业发展方向也要依据财务报表制定......老板学习财税知识已成必然趋势。

【第4篇】社保与税务联网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发布通告

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信息系统暂停办理社保业务期间

不增加参保单位负担

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停机切换期间

相关热点问题

一起来看

↓↓↓↓

1.为什么社保信息系统要停机切换?

根据国家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决策部署,按照人社部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安排,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需停机切换到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停机期间,要完成历史数据迁移、系统压力测试、业务系统验证、上线试运行等一系列工作,确保新系统开机后正常运行。

2.系统停机对参保单位和人员办理社保业务有什么影响?

系统停机期间暂停服务,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所有业务暂停办理。

湖北政务服务网“一事联办”专区中的“社保办理当日结”、“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业务暂停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业务不受影响。

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不受停机影响,相关业务可以照常办理。

3.社保业务什么时间暂停、什么时间恢复办理?

2023年6月22日18:00至7月25日8:30,线上、线下同步暂停社保业务办理;2023年7月25日8:30启用全国统筹信息系统,线上、线下同步恢复社保业务办理。

线上服务渠道包括: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所涉及湖北的社会保险业务;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支付宝智慧人社、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楚税通app所涉及的社会保险业务;各地自建的网上经办服务大厅、移动端(包括手机app、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所涉及的社会保险业务等。

线下服务渠道包括: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社保窗口、社保办事大厅、办税服务厅(窗口),社银合作网点、税务协作征收银行网点、社区等布放的具有社保功能的自助机和pos机等。

4.暂停服务期间养老金能照常发放吗?

鉴于系统停机期间将暂停服务,已对2023年6月、7月的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2023年6月份的养老金已于6月中旬发放到位,7月份的养老金将提前至6月底前发放。

5.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会受影响吗?

已对2023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待系统切换完成、业务恢复办理后,在2023年7月31日前发放。

6.参保单位未完成2022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怎么办?

参保单位在暂停服务前未完成2022社保年度(2023年7月至2023年6月)缴费工资申报的,可待系统切换完成、业务恢复办理后进行补报。

7.因暂停服务无法办理2023年6月、7月社保费申报缴纳,怎么办?

暂停服务期间无法办理2023年6月、7月社保费申报缴纳的,待系统切换完成、业务恢复办理后,在2023年7月25日至9月30日期间完成申报缴纳。

8.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完成2021社保年度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如未完成2021社保年度(2023年7月至2023年6月)社保费缴纳的,待系统切换完成、业务恢复办理后,可在2023年7月25日至9月30日期间完成2021社保年度缴费。2023年10月1日以后不能缴纳2021社保年度及之前年度的社保费。

9.在协作银行使用批扣方式按月缴纳社保费是省本级和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之一,停机对批扣缴费有没有影响?

有影响。对于省本级和武汉市实行批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系统已在停机前完成了2021社保年度(2023年7月至2023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最后一次批扣(省本级15日批扣、武汉市20日批扣)。

2023年7月受停机影响,将暂停省本级和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批扣业务;业务恢复办理后,2023年8月(省本级15日、武汉市20日)将分别执行2023年7月、8月两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批扣缴费,届时请缴费人在协议银行预存足额资金。

10.2021社保年度未批扣缴费的月份,开机后还可以批扣吗?

不批扣。请使用批扣方式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查询2021社保年度(2023年7月至2023年6月)缴费情况。对2021社保年度未缴费的月份,待系统切换完成、业务恢复办理后,可在7月25日至9月30日期间,通过楚税通app、鄂汇办app等线上渠道,或前往协作银行等线下渠道办理完成缴费。

11.暂停服务期间参保单位能申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吗?该如何办理?

可以申报办理。暂停服务期间,符合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参保单位,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填报《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通过社企联络工作群、电子邮箱等“不见面”方式提交申请,或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现场提交申请;也可待系统切换完成、业务恢复办理后,线上补办申请缓缴6、7月份社会保险费的业务,不计征滞纳金,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12.暂停服务期间能打印参保证明吗?

6月23日9:00至7月19日18:00期间,参保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线上查询打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7月19日18:00至7月25日8:30期间,不能查询打印。

13.暂停服务期间能办理养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吗?

暂停服务期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跨制度转移接续、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跨制度转移接续、失业保险关系跨省和省内转移接续业务均暂停办理。待系统切换完成后,转移接续业务恢复办理,不影响个人权益。

14.暂停服务期间能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吗?

暂停服务期间,不能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业务,但不会因未办理资格认证而停发待遇。

15.暂停服务期间能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退休人员待遇申领吗?

暂停服务期间,不能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退休人员待遇申领业务,顺延至系统恢复服务后办理,相关待遇按规定予以补发,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16.暂停服务期间能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吗?

暂停服务期间,不能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业务,顺延至系统恢复服务后办理,不影响遗属享受相关待遇。

17.暂停服务期间能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吗?

暂停服务期间,可线下受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技能提升补贴的申领业务。暂无法申领的,可待系统恢复服务后补办。因停机切换导致延迟办理的,相关待遇不受影响。2023年7月即将距核发期满1年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申领期限按停机时间自动延续。

18.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2023年7月份医保费缴纳受影响吗?

2023年7月份具有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人员的职工医保费缴纳不受停机影响。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为其正常缴纳职工医保相关费用,其可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19.暂停服务期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能照常发放吗?

全省2023年6月份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已于6月中旬完成发放,7月份的待遇将提前至6月底前发放。

20.暂停服务期间工伤医疗业务如何办理?

已经实现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的地区,暂停服务前及时到协议机构办理出院结算业务,未达到出院条件或因特殊原因的在院工伤病人,暂停服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参保单位或个人现金垫付,待系统恢复服务后到协议机构办理费用补录和结算,或到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追溯报销。

尚未实现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的地区,工伤就医由参保单位或个人现金垫付,待系统恢复服务后到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21.暂停服务期间公司新入职人员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暂停服务期间若有人员新增或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参保单位需及时线下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登记和备案。

22.暂停服务期间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如何办理?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员未能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等业务的,在系统恢复服务后补办,可按规定补发相应待遇,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23.暂停服务期间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受影响吗?

暂停服务期间,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可线下受理办理。

【第5篇】社保同税务负责

有网友留言:如果社保存在中断,年限、待遇就清零了吗?其实,社保出现中断没那么可怕,照样能领多项待遇!2023年关于社保的断缴、补缴,参保人一定要知道!

一、生育中断:仍可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中生育津贴的领取受到缴费年限门槛的限制。拿北京举例:女性分娩前生育保险必须连续缴费9个月。不一定是在一个单位连续缴费9个月,中间可以换工作,但是不能中断。

如果女性分娩前生育保险没有连续缴费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但是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生育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都是可以按照规定报销的,没有缴费年限的限制。

各省市地区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不一样:上海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或是连续缴费满9个月;广州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河北、湖北、贵州、云南、安徽、宁夏、甘肃、内蒙古是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福建省为例,现在福建省多个地市放宽待遇申领条件,没有连续缴纳满12个月,就算只缴纳1个月,不管是生育医疗费用还是生育津贴都能对半享受,不再需要“连续12个月”,待遇享受门槛降低!

如果因为跳槽换工作或其他原因导致生育保险中断,你应该第一时间尽快进行续保,降低因为断缴带来的损失

二、医保断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

由于跳槽等原因,总是避免不了医保中断,医保断缴期间,是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

拿北京举例:公司员工如果因为跳槽出现空档期,医保断缴1个月或者1个月以上;在正常缴纳社保后,前2-3个月需要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第三、四个月去社保中心走线下报销手续。如果公司员工跳槽换工作,医疗保险没有中断,但是换了工作单位。换单位后前2-3个月仍然需要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第三、四个月去社保中心走线下报销手续。

北京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医保两个月!京人社发【2020】18号 文件《北京市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从2023年11月1日开始,企业社会保险费由社保部门转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保都是由银行托收。

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前两个月没有缴纳社保,第三个月可以补缴,需要在银行卡中预留三个月的社保费。但第三个月没有补缴,那么就会断缴。第三个月过后是无法补缴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中断后,又恢复缴纳,这种情况和企业职工是一样的,前2-3个月仍然需要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第三、四个月去社保中心走线下报销手续。

三、失业断缴:断缴状态才能享受待遇

社保断缴意味着没有工作,处于失业状态。期间可以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期间,社保中断且不能补缴。除了失业金以外,领取失业金期间还可以享受以下四项待遇:

1、医保代缴

拿北京来说,你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会为你缴纳医疗保险,享受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医保待遇。北京市户籍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缴纳养老保险。

2、生育补助金

女性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当月可以享受生育补助金,标准为3个月失业金。

浙江省杭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08元/月,失业女性生育可以领取4824元;广东省江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904元/月;失业女性生育可以领取2712元;陕西省西安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55元/月,失业女性生育可以领取4860元。

3、一次性丧葬费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幸死亡的,其遗属可申领一次性丧葬费补助金和抚恤金。2023年9月1日的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正式实施,无论是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还是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都可以申领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且待遇大大提升。北京的遗属待遇可以追溯到十年以前,也就是一直到2023年7月1日,而且最高能领取26个月工资!

4、技能培训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的,可以享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 (含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用)

社保出现中断,千万不要慌,更不要听信谣言,什么社保待遇清零,什么社保年限重新累计,这都是没有依据的。你要尽量缩短社保断缴的时间,尽快缴纳社保,降低自己的损失。

【第6篇】社保移交税务

2023年起,社保费统一转由税务部门进行征收。

可是根据各省市具体情况又分为全责征收与代收模式,其中采用全责征收的省市少之又少,但是近期又一省市发布通知,社保费用转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

税务局通知

社保征收方式有变

广东省东莞市税务局近期发布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东莞市将转变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

政策原文:

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dgsw_tzgg/202205/27/content_6ff0329e83944f2a9bf7fe23a81c5689.shtml

一、调整范围

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社会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我市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暂不在本次征收方式转变调整范围内。

二、缴费登记及核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村(社区)等社会保险费缴费主体(以下简称缴费人)在税务部门完成缴费登记及核定后,人社部门和医保部门将通过税务部门获取信息完成参保登记,缴费人不再需要向人社部门或医保部门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三、申报缴纳方式

缴费人从现行的向人社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和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调整为每月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不再对缴费人(灵活就业人员除外)进行批量扣费。

四、申报缴纳渠道

2023年7月1日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app、“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税终端、办税服务厅和社保办事大厅等“网上、掌上、自助、实体”多元化缴费渠道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3年6月30日前已签订社保费有效划缴税(费)款协议的缴费人,可继续通过该协议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提醒:

此次通知最大的改变就是社保费用转变征收方式由“社保核定、税务征收”转变为“税务全责征收”。

现目前,湖南省也采用了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的方式。

税务全责征收社保费意味着什么?

先来跟大家科普一下现行的社保费用的征收模式:

代收模式

即“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缴费金额,税务部门按照核定金额进行征收。

现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是采用此种方式。

全责征收模式

是指税务机关负责社保基数核定、征收、社保补缴以及稽核、清欠等工作。

社保、医保部门则负责社保政策拟定、社保参保以及参保信息查询等工作。

现目前仅有广东(不含深圳)、福建、浙江、湖南等少部分省市采用此种方式。

根据广东省、浙江省等多个省市的逐步推行来看,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的全面接管或将成为大趋势,这意味着什么?

很多人都应该明白,这意味着社会保险费的征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度!

过去税务部门仅仅是代征的角色,在征收社保费方面积极性不强。

现在社保费征收主体的全部移交到税务手里,增强了税务部门的内在积极性。

税务部门拥有成熟、灵活的征税网络和手段,能够高效率地征收社保费;对于少缴、漏缴、欠缴的企业,税务部门可以使用有力的手段进行追讨。

过去,税务部门往往是根据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数据对社保费进行征收,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社保代办机构并不能获得企业的真实工资薪金等一手资料。

许多企业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往往是按照最低的基数进行社保费的缴纳,而社保代办机构难以发现。

社保费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税务部门可以将社保费与工资薪金、个税等进行比对,有意少缴的企业无处遁形。

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费用

这几类企业请注意

一、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单位要注意了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如果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

以前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申报基数的单位需要主要,个税申报基数税务局是有的,两者一对比,差异过大,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补缴的可能性很大。

二、拒交社保费的企业要注意了

要知道,税务机关是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构,有独立的征收体系,专业税收团队,征收能力强大,金税三期工程能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征缴效率。

税务部门核定了企业申报基数和期限,就将按照税种的申报严格管控,延期申报,不申报,都将影响企业信用。

基于此,我们也建议企业要做好应对不确定性时代的准备,提前做好社保合规,帮助企业降低用工风险。

来源:51社保

【第7篇】社保改成税务

一、一卡通委托

1.登录厦门税务app,点击'首页',选择“社保业务”。

2.进入社保业务页面后,点击社保费缴纳----'一卡通委托与撤销'。

3.根据需办理委托的情况,选择'本人'或者'代他人',点击'查询'。

4.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我要委托'。(此处也可查看缴费用户号)

5.输入验证码,点击'我要委托'。

6.输入需要绑定的银联卡号,点击'下一步'。

7.输入相关信息,点击'确认',即绑定成功。

二、一卡通撤销

1.进入社保业务后,点击社保费缴纳--'一卡通委托与撤销'。

2.根据需办理撤销的情况,选择'本人'或者'代他人',点击'查询'。

3.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撤销委托'。

4.输入验证码,点击'解除绑定'。

5.输入绑定的银联卡号,点击'下一步'。

6.输入相关信息,点击'确认',即撤销委托成功。

温馨提示:

1.一卡通委托前期,参保人员必须属于独立个人或城乡居民参保。

2.允许本人或为他人办理签约与撤销(办理撤销时,只允许本人或代签约人进行撤销)。

【第8篇】社保费划转税务

目前,企业社保参保、缴费全都在社保局或医保局办理。

国税总局四川省税务局2023年第10号公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保费划转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公告中,征收范围仍是五险(养老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申报方式仍不变,缴费额仍由社保(医保)机构核定。特别要注意的是企业应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当月费款,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保费政策规定代扣代缴。若不按期缴纳,会产生滞纳金。

由于相关部门需要对申报缴费系统升级,接下来的11月10日起系统才恢复办理,企业应尽快与主管税务局沟通,办理缴费变更。

社保征收划转税务部门征收,迈出实质性的一步。由于税务部门征收带有强制性,且不按期缴费会产生滞纳金,对于我们财务人来说,需要与人资一道处理好该项工作,及时申报缴纳,避免企业损失。雷打了这么久,终于来了!

【第9篇】个人社保和税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 公告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有社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目前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

【第10篇】社保转嫁税务

内容来源:在2018中国人力资源实战领袖峰会上,十年世界500强hrd、畅销书《人力资源就该这么管》作者李连魁做了以“破解个税调整与社保转嫁困局”的主题分享,笔记侠作为合作方,经主办方和讲者审阅发布。封图设计 & 责编 | 小树第 2914 篇深度好文:5241 字 | 8 分钟阅读

完整笔记·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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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君邀您,先思考:

社保为什么要转嫁税务?

社保转嫁,为什么能引起广泛关注?

有哪些应对策略?

这段时间有两个热门话题备受关注,一个关于社保转嫁税务,一个关于各省社保基数调整。

此外,年终奖个税优惠可以再用3年,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还可以继续使用。

虽然目前企业社保转交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工作暂缓,但是社保转嫁税务的方向是确定的,而暂缓的期限,给了人力资源、用工单位一个充分的过渡期。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去迎接成本上升、用工风险增大?

一、社保改嫁政策解读

社保转嫁,为什么能引起广泛关注?我们知道,家庭要幸福需要三大支柱支撑:社会保险、企业福利、个人支出。

今天,我们谈谈社会保险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做人力资源,一定要弄明白三个概念:一个是工资总额,一个是社保缴费基础,一个是应税所得。

工资总额

是指当期的、每个月不断变动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劳务费等按时计入的报酬。

社保缴费基础

是基于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平均数,相对来讲是固定的。

应税所得

是在工资总额的基础上减去起征点、个人的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允许扣除的其它部分。

这三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将是我们进行个税筹划和社保筹划的理论基础。

社保为什么要转嫁税务?

社保转嫁税务,是因为当前社保缴纳的一些乱象。

一些用工单位没有全员缴纳社保,只给管理人员缴纳社保,一线员工不缴纳;一些用工单位,无论员工工资是多少,都按照最低的社保缴纳基础缴费;一些用工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转正之后才缴纳社保;还有一些用工单位用一些掩耳盗铃的做法,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一个声明。

社保转嫁税务,有哪些变化?

社保转嫁税务之前,是社保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增收,而社保转嫁税务之后,是税务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增收。

从申报模式上看,社保局征收模式下是由单位主动申报的,税务局征收模式下,单位在主动申报的基础上还需要数据比对。

我们都知道,国税系统、社保部门、工商部门、银行系统是互联互通的。

用工单位与工商部门联网以后,如果有营业执照,那就具备了承担缴纳社保的责任,如果有营业执照但是没有缴纳社保,那就麻烦了。

用工单位和银行联网是最要命的,工资发放都要通过银行,社保申报的时候工资总额就会作为缴费基础来申报。

这一段时间我和一些hr交流,有人问,如果员工工资一部分通过银行发放,一部分通过现金发放,行不行?

实际上,财务是有借必有贷的,发一部分现金,也需要从银行领取现金,这时候你的银行存款减少了,贷方怎么记?最终还是会有破绽的。

税务审查怎么查?

它将审核工资支出凭证,审核人数,薪酬标准,还要结合第三方进行审查。

我们都知道,在税务审查的时候,如果社保不合规缴纳,企业将会被纳入诚信黑名单,在交通出行受限,在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评优评先、政府采购等很多方面都会受到严格的限制。

在社保转嫁税务之前,社保现有的政策稳定,用工单位按照实发工资作为缴费基础,当然缴费基数也有一个三倍封顶。

当用工单位社保缴纳不合规,员工进行维权的时候,社保部门要受理,因为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这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应对这次变化用工单位有三个态度

1.足额缴纳。2.逐步调整。3.暂不调整。

在足额缴纳方面,社保成本是会增加的,而且会增加很多,用工单位要逐步调整,往哪个方面调整?往合规的方向去调整。

用工单位要找到影响社保成本的因素,并且是关键因素,这是重点。

影响社保成本关键因素:社保成本和缴费比例相关,和缴费基础相关,和缴费人数相关。

从缴费比例来看,我们可不可控?

比如养老保险,单位交19%,医疗保险用工单位交6%,当然有些地方有一些差异。对于这个比例,我们是没法调整,所以用工单位不可控。

从缴费基础来看,部分的可控。

因为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在这个范围内,缴费基本部分可控。

从缴费人数来看,相对于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来说,我们是可控的。

我们和哪些人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是可以调整的。对于可控的部分,是我们的重点,我们可以尽量减少劳动关系。

缴费人数是社保成本控制最核心的,也是企业可控的。

今后,我们对人员的管理怎么做到精细化,有这样几个词将会伴随我们的企业进行调整,那就是“精打细算”、“精挑细选”、“精兵强将”、“能工巧匠”。

所以,再去招人的时候,就要有精湛的思维方式。

员工与用工单位的关系有三种:

一是劳动关系,二是劳务关系,三是派遣关系,和我们有劳动关系的要缴纳社保,这是企业应尽的责任。

在我们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就要精挑细选、精打细算,算成本、算效益,计算好哪一种方式对企业来讲成本上支出更划算,再去确定用工模式。

对于缴费基数可控的问题,我们可以进行薪酬结构的再定义、薪酬结构的优化。

对于缴费比例不可控这个问题,是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呢?拿养老来讲,河北的缴费比例是20%,北京是19%,有些地方是18%,广州地区是15%,深圳是12%,差别很大。

我们在用工的过程中能不能走这些政策的洼地?这是我们可以思考的一些策略。

因为我们国家用工模式是多元化的,对于标准化的劳动用工,我们缴纳社保。

对于非标准化劳动用工,包括特殊用工、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还有一些外包、劳务用工,不同的用工模式,社保成本的变化很大,企业用工的责任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无论什么样的用工模式,根据2005年劳社部发12号文,劳动关系确认要有这样四个原则:

1.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是合法的主体资格。

2.单位对个人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需要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3.定期发放工资。

4.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用工单位的组成部分。

具备一些事实劳动关系,无论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具备事实的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保。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区别是什么?

1.关注的重点不一样

劳动合同关注的是工作的过程,劳务合同关注的是结果。

2.管理

劳动关系是工资持续发放,每一个月定期发放,每月的10号或者5号发工资,基本工资包括加班工资还有法定部分;

劳务关系支付的费用,是商品的价格来去支付的。

3.主体责任也不一样

2023年将是继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又一个员工维权集中爆发期。

社保转嫁税务之后,没有享受到社保的员工突然发现,权益受到了伤害,所以会迎来一个员工流动的爆发期,员工突然发现他的社保没有足额缴纳,或者没有缴纳,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那么企业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这个时候一个员工的事件就是一个导火索,我们要注意员工关系,构建和谐的员工关系。

对于员工维权的证据,包括工资支出、工作证、员工登记表、考勤、证言证词等,我们要进行哪些设计呢,基于对员工弹性的长期的管理,我们可以从高层、中层和基层划分;从序列上分为销售、管理、技术、行政等。

对员工管理做一个弹性管理的模型,基于核心员工知识型的、管理型的、技能型的员工,要建立内部的劳动模式,这是核心的,我们一定是精挑细选的精兵强将、能工巧匠,建立内部的一个劳动关系。

这些能工巧匠我们要签订劳动合同,足额的缴纳社保。

二线员工,我们就签订劳务协议,能不缴纳社保的就不缴纳,包括外部律师、咨询、顾问等。

基于这样的一些分析,社保应对无非是两个策略:一是成本降低,二是风险的转移。

在合规用工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无非是两条路:

第一,基于我们用工模式的变化,该不缴纳的不缴纳;第二,该少缴纳的少缴纳,只有这样才能降低成本。

降低风险,该足额缴纳的一定要足额缴纳,才能够降低风险。

该不缴纳的不缴,该少缴的一定少缴,这是节流;对合适的精兵强将该足额缴纳的一定要足额缴,这是开源。

从开源来讲,员工是我们精挑细选的,招聘来之后,要创造更大的价值。

开源将是我们应对这一次社保转嫁的核心,而不是很多人力资源认为的节流,怎么转嫁?怎样不签劳动合同?怎样少缴纳社保?

一个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从来都是把团队内部的核心打造得更坚强作为必由之路。

二、社保改嫁税务十大应对策略

策略一、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派遣公司和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协议,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审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审查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员工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期限。而且签订的是否合规,以便和用工单位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

第二个问题,跟踪劳动合同履行情况。

社保缴纳包括工资发放是否合规。

策略二、劳务外包

德鲁克说,在十年至十五年之内,任何企业中仅作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都应该外包出去。

劳务派遣派的是人,劳务外包的是事,企业承担的成本和法律风险明显是不一样的。

在一个单位我们可以列举出20到30个岗位实行外包,这些外包我们怎样去用?我们需要建立一个流程让大家操作,合规运行,并且没有风险。

人力资源部门作为劳动外包的组织者,初心是规避企业的成本、企业的风险,否则操作不慎,把风险转移到自己身上,我们要按流程去做,严控操作风险点。

策略三、业务内包—内部合伙人计划

劳务内包是把b to c,转换成b to b,把雇佣关系转变成合作合伙的关系,这是一个再设计。

策略四、非全日制用工

一天工作不超过4个小时,一周不超过24个小时,这种用工形式比较灵活,只需要缴纳一个工伤保险,不需要缴纳其它险种,这是该少缴的少缴。

策略五、在校实习生

在校学生是以劳务关系来去处理,关于在校学生有八种形式,包括订单式培养、学研一体化、奖学金教学等。这对用工单位来说是方案和设计。

策略六、退休人员用工

退休人员按照劳务关系处理,享受社保无须缴纳。

策略七、双重劳动关系人员

对于一个退休或者实习生来说,以个人可以接受4000元/月的工资计算,12个月按照10%缴纳社保,年可以节省4800元到5000元。

而对于单位来说,以一个员工4000元/年的工资计算,12个月按照30%缴纳社保,一年可以节省15000元。这15000元是税后的净利润。

企业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要挣够15000元,至少销售收入增加15万到20万,还不一定挣够净利润15000元。

策略八、按需招聘,精准选人

我们不要轻易增加人头,要从员工的技能发展,灵活安排时间、签订劳动外包、实习生计划、重新分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这一系列的方案都能尽量减少人头。

策略九、培养多能工,高效用人

我们要培养能工巧匠,基本理念是这样的:

明确选人的标准,精准评价人才,请不合适的人离开,对合适的人高激励,发挥全面薪酬的作用,优化流程和精简冗余人员。

从分配机制、晋升机制和文化机制来对员工进行管理。

策略十、薪酬结构再定义

在招聘的时候,要精准的选人,再高效用人,要一个员工做abc三项工作,让一个人做三件事情,一个工作有三个人会做,三个人能够撑起这一个部门的事,这就叫“三三三模式”。

比如一个员工工资是5000元/月,3000元/月的基本工资,2000元/月的绩效工资,如果能工巧匠能兼职做一个工作,需5000元/月的工资,把兼职岗位2000元/月的绩效工资补贴给他,他就能拿7000元/月钱。

但是如果让两个人做,就是两个5000元/月,就是1万元/月。当然,企业承担的社保也会降低,这个时候就要精打细算。

高层、中层、基层,工资该怎么发?该高的一定要高上去,该低的一定要低下来,对于高层来讲,一定要在行业内的最高工资水平,我们才能招到更棒的高层。

中层的人数比较少,我们可以在中上等的水平。

对于基层我们工资该高的一定要高上去,该低的一定要低下来。

通过以上的十种策略,我们就从开源和节流上,两个方向来去进行。

劳务外包、劳务内包、非全日制、与在校的学生校企合作、退休返聘及双重劳动关系用工,用人单位无须缴纳社保,这种是该不缴纳的不缴纳,这是节流。

按需招人,精准选人。给精兵强将该足额缴纳的一定要足额缴纳;培养多能工,一个人能做两个人的事情,这些能工巧匠我们要该缴纳的一定要足额缴纳,这是开源。

我们还可以薪酬结构再定义。该高的工资高上去,该低的低下来,而不是该高的没高上去,该低的没低下来。

应该该开源的开源,该节流的节流,开源与节流并重。

三 、个税调整政策解读

个人所得税涉及三个问题:工资、薪资所得,个税计算公式。

这次的个税调整:

一是“起征点”发生了变化,从3500元到5000元;二是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税率没有变化,但是税率使用的税的积聚发生了变化;三是住房、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多项支出可抵税。

这一次专项附加扣除变化还是很大的,对于我们纳税人红利还是非常明显的。专项附加的设计是基于信任纳税人,方便于纳税人。

信任纳税人是大家及时去申报,填报的时候一定如实填报,因为第二年汇算清缴的时候税务局将会抽查,五年之内相关的资料个人要保存,一旦不该享受的金额填得过多,那么你将列入诚信黑名单,这会对员工带来更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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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注意!11月1日起,企业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五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前社保是由税务和社保两个部门分别征收,由单位向社保部门缴纳,其中的“暗箱操作”也是很常见了,也就是说,每个人的工资条上都显示当月被扣掉的社保费用,但实际上很多公司没有按照真实工资进行缴纳,大部分都是按照最低标准进行缴纳。

所以这次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对个人来说算是好事一件,但是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企业需要注意了,如果未如实申报,不仅要补缴可能还会导致企业信用问题。

【第12篇】税务社保改革

明年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二年,可预见的各项政策将进入落地期,这一年将会发生很多大事情。同时对于社保退休人员和缴费人员来说,将会发生一些利好消息,其中主要涉及到4个细节新变化,看看你是否是社保变化的受益人呢?看懂的请转发给家人收藏。

社保

细节一:养老金发放方式发生新变化

即从有了社保卡以来,各地非强制性启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换句话说,就是根据退休人员意愿,自由选择养老金发放方式,也就是存折、老卡、社保卡都可以领取养老金。但是现在不一样,10月份,人社部发布公告,2023年起,全面启用社保卡发放各类待遇人员养老金,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老人。这意味着没有社保卡的待遇人员,会停发养老金,办好社保卡变更手续后,重新恢复发放养老金。建议没有社保卡的待遇人员,行走方便的,带着身份证,到养老金代发银行办理社保卡领取手续;行走不便的,提前告知社保局,预约上门办理社保卡领取手续。

细节二:违规工龄退休实时排查

随着大数据利用,2023年起,人社部将加大违规工龄退休核查力度,主要涉及到违规补缴、违规提前退休、服刑违规退休等三个方面,一旦核查出疑似违规工龄退休,实时下发给各地社保局进行排查,确认工龄有问题的,取消违规工龄,并对养老金进行重算。比如说服刑期间不能参保社保也不能领取社保待遇,但是实际上,存在一边服刑一边交社保,退休时没有核定出服刑违规工龄,造成多领取养老金。建议违规退休人员不要有侥幸心理,工龄必须是真实性、原始性、可追溯性,来不得半点虚假,千万不要违规工龄退休。

社保缴费

细节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发生变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人社部统一部署和要求,2023年起,实现“省对省”的社税数据交换方式,并建立社税共享平台,其中涉及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问题,也就是将原社保经办机构与银行签订灵活就业人员社银批扣协议统一调整为税银协议,同时税银协议银行支持前台、微信、支付宝、银行柜面等多种缴费方式。换句话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发生新变化,支持多渠道缴费方式。

细节四:全国社保系统联网

早期社保系统,分属不同险种、不同属地,数据不仅难于兼容而且难于共享,也就是说各地社保系统存在差异化数据,一说到社保全国联网,可以说声音大雨点小,现在不一样了,根据人社部要求,2023年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联网,实时对接全国统筹业务中台。目前,各地社保局对系统差异化数据,进行分类、逐项、逐人整改,比如说中断缴费人员多重账户处理。全国联网,这意味着社保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确定将是非常容易的事,真正让参保对象省心、省力。

社保卡

总之,2023年社保将会迎来更多利好变化,目的是让更多退休人员和缴费人员享受到政策发展红利。要想让更多人知道社保新变化,请转发给你的亲朋好友,谢谢点赞、收藏、转发。

【第13篇】税务收社保费

目前,北京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三大部门联合发文,公布了今年社保缴费工资申报的详细说明,北京地区社保入税落实了,以后签了劳动合同不缴社保,或者少缴都是偷税漏税的 !

理个税划重点:

通知规定:人社部门会将社保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

届时,企业个税、社保申报数据将实现比对,以后不缴社保,或者少缴的企业一个都跑不掉。

税哥认为,这可能是城镇职工社保划归税务征收的一个过渡方案,为的就是让企业逐步走向合规化吧!

所以,各位老板,快醒醒吧!2023年,劝你再别打社保的主意了,尽快合规化。否则企业将面临补税、罚款、滞纳金,还会进入社保黑名单,得不偿失。

社保黑名单到底有多可怕?

这些行为均会将被纳入社保黑名单,企业、个人将受到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惩戒。

32种惩戒措施,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一旦成了失信企业,将成为重点监督对象,并在财政补贴和资金支持,优惠政策支持,政府采购,政府项目合作,融资授信,保险购买,企业认证,评选表彰,土地供应,招标投标,乃至重组上市等方方面面受到限制或禁止。

毫不夸张的说,进入了社保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企业将在经营发展中寸步难行!

其实,从社保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出最近几年税务稽查的思路和变化。

1、税务稽查更多的用数据分析

金税三期大数据系统上线之后,税务为了提高税务稽查的精准度,税务更专注于使用大数据系统,这个时候如果发现异常的话,无论大小企业都要接受检查!

2、跨部门涉税、涉费信息共享,建立数据比对模型

银行、工商、税务、社保局等相关部门信息将实现互通互融,不久之后,税务全面接管社保征收工作,届时,社保、个税申报数据将实现全面比对,一旦有异常,违规企业将成为重点重点稽查对象。

社保入税真的来了

2023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合并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入税务机关。

方案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这就是众所周知的“社保入税”政策。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过程包括多个环节,即登记、审核、征缴、追收欠款、划拨财政账户和记账等。方案明确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管,意味着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登记、审核等相关工作均划转至税务机关。

方案实施前,税务机关仅起到“代征”的作用,但方案实施后,税务机关将改变“代征”的角色,成为直接的征管主体。

社保局和税务局对于社保征收模式的对比

通过上图,能显而易见地发现,之前社保征收上存在的数据查询困难、追责困难等等,都不再是困难!

2023年3月1日,上线的金税三期(并库版)上线,金税三期原国税系统和原地税系统两个数据库合并成一个数据库,将实现覆盖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各级机关以及与其他政府部门的网络互联,逐步建成基于互联网的纳税服务平台。

对企业来说,合并后的信息将更加全面、精准、透明,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也将无所遁形。

再次提醒各位财务同仁,以下5种筹划社保的方式不可取!

大家知道,目前不缴、少缴社保已经成为好多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潜规则”,因此社保入税,对于一直合规据实申报社保的企业并没有大的影响,但是对于一些不规范的私企来讲,确实将会大大加大人工成本!

好多财务人员想法设法来对社保进行“纳税筹划”,在此郑重地提醒各位财务同仁:以下5种筹划社保的方式不可取!

不可取方式一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通过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一些收入不入账的私人账户资金来支付。

殊不知对于收入不入账的频繁交易的私人账户早已经纳入了大数据监控。

不可取方式二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通过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让职工到处找费用票、甚至明示或者帮着员工统一买票来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殊不知对于虚开虚抵发票、费用变动异常的情况早已经纳入了税局的电子眼。

不可取方式三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工资+劳务费,也就是通过公司账面发放工资薪金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员工去税局虚开劳务费发票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提醒:

对于同一个公司的同一员工,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能并存。

不可取方式四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工资3000元,另外5000元属于不交社保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提醒:

免征个税与社保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是任职单位向员工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任职单位给该员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只有符合规定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才可以在计算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不可取方式五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自以为是的筹划为这些人员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属于临时工,不需要缴纳社保,直接做个临时人员工资发放表支付就可以。

提醒:

只要临时工与企业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享受同等待遇,都需要申报个税与社保。

给法人和会计的2点提醒:

1、在社保入税的大环境下以及目前税收严管的时代,作为企业主和财务人员,只有做到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才可以长久安全地经营下去并立于不败之地。

2、提醒各位会计人员,切记不要造假、切记不要违背业务真实的面目,必须要合理合法运用政策,通过改变传统用工方式、结合优化员工薪酬体系等方面入手,从而达到既降低税负费率、又降低财税风险的目的。

提示:企业聘用这5类人员可免交社保!

1、公司重新招聘的已经退休的人员可免交社保;

2、在校的实习生可免交社保;

3、兼职员工也可免交社保;

4、属于劳动派遣的员工也可免交社保;

6、选择去外包企业业务的个体户,企业不需要为这个个体户缴纳社保。

以下4种企业需要特别注意,企业社保千万别这么缴!

1、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企业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如果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

以前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申报基数的单位,你的个税申报基数税务局是有的,两者一对比,差异过大,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补缴的可能性很大。

2、劳务派遣、物业安保、建筑劳务等用工多的企业

这些单位很多不会给职工办理申报,私下签订放弃社保协议的比比皆是,而一些建筑劳务公司还会大量做工资成本,在建筑用工未实名的庇护下,大量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制作工资表,列支成本。

你的工资表信息、个人所得税信息、社保申报信息,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现在都由一个部门来核查了。应缴未缴的行为更容易被曝光了。

3、拒缴社保费的企业

以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社保费的时候,你可能对其不理不睬,检查到你少缴、应缴未缴也拿你没办法。现在要注意了,税务机关是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构,有独立的征收体系,专业征收团队,征收能力强大,金税三期工程能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征缴效率。

只要给你核定了申报基数和期限,就按照税种的申报严格给你管着,你延期申报,不申报,不仅影响你信用,更可怕的是,可能限制开票,反正管制的方法就比社保征收多多了。

4、不规范缴纳社保的企业

至于那些按照最低工资缴社保、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社保等不规范的企业,也需要审时度势、顺势而为,提早自查以降低企业风险。

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正确账务处理!(最全处理攻略)

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两种账务处理错误最常见!赶紧自查!

问题:

错误处理方法一:企业按照实发工资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该商贸企业工资表如下:

企业财务人员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职工工资 276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27600元

2、计提社会保险

借:管理费用 社会保险 84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 8400元

★正确的账务处理是:

1、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职工工资 300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30000元

2、计提公司承担社会保险

借:管理费用 社会保险 60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 6000元

3、缴纳社会保险

借: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 6000元

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2400元

贷:银行存款 8400元

4、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27600元

贷:银行存款 27600元

错误处理方法二:企业全额承担社会保险费

某些企业在与职工协商工资时,会全额承担职工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即双方约定的工资为实发净工资。企业做工资表如下:

企业财务人员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职工工资 300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30000元

2、缴纳社保,企业承担全部社保费用

借:管理费用 社会保险 84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 8400元

★正确的处理方法如下:

假设该公司所在地个人应缴纳的社保比例为8%,企业应缴纳的社保比例为20%,则换算计费基数后重新列工资表如下(换算办法:社保缴费基数=(实发工资+扣减的个税)÷92%):

我们关注到,这种情况下,企业计算社会保险的基数不是30000元,而应该是32608.70元(=30000÷92%),个人应承担的社保不再是2400元,而是2608.70(=32608.70×8%),同样,其企业应承担的社会保险也不再是6000元,而应该是6521.74元(=32608.70×20%)。

企业财务人员应做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职工工资 32608.7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32608.70元

2、计提公司承担的社会保险

借:管理费用 社会保险 6521.74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 6521.74元

3、缴纳社会保险

借: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 6521.74元

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2608.70元

贷:银行存款 9130.44元

4、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30000元

贷:银行存款 30000元

企业财务人员务必要弄清社会保险的计费基数,分清企业应负担的社会保险部分和职工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部分的不同性质,避免出现错误的账务处理,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第14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怎么缴费

尊敬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保障您的待遇享受,请及时足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

01缴费期限

2023年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尽早缴费,跨年度不可补缴,漏缴将影响退休待遇享受。

02缓缴政策

根据人社部门相关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2023年底前仍可缴纳2023年度未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逾期不可补缴。

03缴费方式

(一)微信缴费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自助缴费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下方“微办税”中的“社保缴纳”菜单。

(二)支付宝缴费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自助缴费。

(三)银行网点缴费

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到东海县建设银行各网点进行缴费。

人社政策咨询电话:12333

税务政策咨询电话:12366

东海县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2023年12月

【第15篇】税务代扣社保缴费

近期,我省各市(州)持续开展灵活就业社保及城乡居民社保缴费相关工作。期间很多缴费人留言,咨询社保费缴纳的相关问题。针对这些缴费热点问题,一起来看解答。

问题1:这个月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银行代扣成功,但个人大病和医疗当时因为账户余额不足未扣费成功,请问本月大病和医疗保险怎么办呢?

答:缴费人可以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非接触式渠道及时申报缴纳。

问题2:我现在只交了三个月灵活社保,按200%缴,剩下的想交60%的,请问已经交了的三个月可以修改成60%吗?

答:灵活就业社保费为缴费人自行选档缴费,原则上缴费后不允许降档处理,具体情况请咨询参保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

问题3:缴费时系统提示未找到有效的社保编码,应该怎么办?

答:请缴费人联系参保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处理。

问题4:刚从公司离职,我自己可以交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吗?是直接在税务部门渠道缴费还是需先到社保局参保然后再缴费?

答:请缴费人先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登记,再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问题5:如何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自行缴纳社保费呢?

问题6:如何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和下载缴费凭证呢?

图文来源:四川税务 微信公众号

“新都服务”新媒体账号

★主管:成都市新都区行政审批局

★主办:新都区行政审批局服务促进科

★编辑:新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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