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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由税务起征(7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1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7篇优质的社保由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社保由税务起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社保由税务起征

【第1篇】社保由税务起征

为什么五险一金的缴纳会按照最低标准来进行缴纳,而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却按照工资的实际标准收入来扣除呢?很多人可能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这是因为个人所得税是没有办法来规避的,只能够按照你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一个实际收入标准来扣除个人所得税,因为五险一金这部分的费用是完全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所以说你的这个工资收入在扣除五险一金之后,如果还是大于5000元的话,那么就要依据个人所得税的要求来缴纳。

因为本身5000元就是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那么我们就可以正常的来交纳个人所得税,这一点是没有办法来规避的。因为偷税漏税的情形实际上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作为企业单位来讲,他不会因此而承担这样的法律后果。所以严格地按照员工本人的实际收入来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

当然社保的缴费因为在2023年之前,实际上我们社保的征收是由社保部门自行来完成征收的,在企业单位申报社保基数的时候,作为社保部门来说是无法核对自己本人员工的实际收入的,所以说他只能够按照企业单位所申报的基数来进行缴纳社保待遇,比方说企业单位申报自己的个人员工的基数是最低标准,那么他们就只能够按照最低标准来缴纳社保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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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就形成了自己的五险一金,是按照最低标准来进行缴纳,但是个人所得税是按照自己的工资收入标准来进行缴纳。实际上这个五险一金按照最低标准来进行缴纳,对我们个人来说是没有任何好处的,因为降低了缴费指数,降低了缴费基数,那么将来就会影响到我们退休金的待遇。

但是这个问题呢,实际上从2023年开始就有所好转,因为从2023年开始出现了社保税改,也就是说今后的社保费用将由税务部门开始征收,那么税务部门是可以明确监测到企业单位工资的这个标准的,所以说社保税改的要求就是要求企业单位一定要按照自己员工本人的实际收入和员工本人的总数来缴纳社保,那么这样的话就会无条件的提高社保的缴费指数。

所以说今后将不再出现缴纳社保费用的待遇标准和我们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待遇标准不统一的现象,实际上这样一来的话就会形成一个统一,当然我们的社保也是会有所提高的,实际上社保提高对于我们个人来说还是有很大的好处。虽然可能到手的实际工资减少了,但是最终多扣除的这部分社保费用最终受益的还是我们本人自己,因为是我们自己来享受自己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那么将来所获得一个更高养老金的待遇。

感谢阅读,每天讲讲退休知识那点事,本人专注于社保和退休领域,有喜欢我文章的小伙伴可以加我的关注,谢谢大家。

【第2篇】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自2023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或许很多人要问,对于打工的小伙伴这有什么区别,又有什么关系?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比如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以前存在一些企业为了减少人力成本,不是按照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来缴纳社保,而是按照社保缴费下限来申报缴费基数,从而少缴社保。比如我们公司,基本大家都是按照3500元来交社保,不是按照大家实际工资缴纳,这在北京来说太低了,但是员工也没办法。

社保五险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漏缴、少缴等社保问题将不复存在,公司只能按照员工实际的平均工资来缴纳五险一金,新规也合理合法地保障了我们打工族的权益。让我们对未来的养老也更有信心,退休之后的生活会更有保障!

【第3篇】社保由税务征收

我们大家应该都了,解这个政策就是个人的社保今后不再由社保部门来征收,而是由税务部门来征收了,这样也就意味着这个社保政策说实在的有一定的改革和变化。

那么我们作为缴费的个人,最关心的应当是对我们个人的这个缴费标准,或者是对我个人的一个收入,有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这应该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

那么下面我就为大家来详细的阐述一下,这个社保由税务部门开始征收,对我们带来一个什么样的影响?

因为很多公司尤其是中小企业或者是民营企业,都拒绝为员工购买社保的现象,是比较普遍常见的。所以说这个社保部门,它征收这个社保的力度并不是很大,所以也就导致很多企业不为员工购买社保的现象层出不穷。

那么今后如果由税务部门开始征收这个社保的话。也就意味着这种情况将是一去不复返。因为税务部门的征缴力度在全国来说是最强的。如果造成偷税漏税的现象,那么是一个很严重的违法行为,所以我想任何企业都不应当去冒这样的风险来,不为员工购买社保。

所以说今后如果有企业不为员工购买社保的现象,基本可以杜绝。可以不再发生,因为如果一旦发生,那么向税务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它的力度已经不像当年社保部门征收社保的力度,可以说按着偷税漏税的行为处理的话,它的这个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那么不为员工购买社保,这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就是要严格按照,本人的工资基数去缴纳社保。现在我们国家也有很多企业就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而选择为员工购买最低标准的这个社保费用。而没有完全按照本人的一个工资基数去购买社保,所以说这种情况也是不符合这个社保征收的。

那么今后如果税务部门开始征收社保,一定会严格按照本人的工资,基数的标准去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这样一来的话,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到手的工资可能会减少,因为扣缴社保的费用增加了,所以说你到手的工资相应的要会减少一部分。

但毕竟多缴的这部分钱,最终受益的还是你本人自己,所以说对我们员工本人来讲是非常有好处的。本身因为你个人的钱多交了,那么你所在的单位替你承担的费用实际上也是增长了不少,那么这两种费用合并到一起,实际上你每个月缴纳费用的比例在大大的增加。

那么也就意味着,今后你再办理退休的时候,享受养老金的待遇的时候,那么就会增长。因为你参加养老保险的过程中,那么缴费比例是相对较高的,所以说你的这个养老金也就会增加。

还有一点政策上的变化,就是这个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已经由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那么也就意味着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是减少了,所以说从你个人所得税少扣的这部分费用当中去缴纳相应的社保,对个人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因为社保最终受益的是你本人自己,而这个个人所得税扣除以后,实际上你是不享受这个税收带来的福利的。

那么以上这些基本上就是,社保由税务部门征收以后,带来了一些变化。总之而言对我们员工本人是有好处的,因为毕竟社保交的多了,那么最终拿的也就多。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实际上企业的用工成本加大了。

感谢阅读,我是社保小达人,今后每天都会发布类似社保方面的文章,有喜欢我的文章,请加我的关注,谢谢大家。

【第4篇】社保由税务部门

明年起,45岁以后,就彻底不能补缴社保费用了。目前,社保费用补缴政策还处于灵活机动阶段,各地政策不一样,有的不允许补缴,有的只允许补缴三年以内的,有的只允许补缴拖欠的社保费用,有的允许一次性补缴所有社保费用。

对于以前在岗时缴纳,后失业断交的,或者是企业未按标准缴纳,按规定的60%底线缴纳的,由于2023年1月1日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征收,为免处罚,许多企业都采取了补救措施,社保部门也积极予以配合。虽然人社部为保稳定,紧急下发了《通知》,明确表示2023年1月1日前社保要平稳过渡到税务局管理,1月1日前社保不做追缴。但是,不统一追缴,不代表不追缴,也不代表职工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维权要求,社保、税务部门就可以置之不理。

2023年之前,社保部门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对企业不缴或者拖欠的社保费用,不仅要全额补缴,而且还要缴纳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以一至三倍罚款。社保费用移交税务部门之后,如果查处不缴或者拖欠行为,除补缴之外,并处滞纳金、罚款,严重的,还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是要处刑的——根据《刑法》第203条之规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创意配图:社保费

实体经济发展本来就越来越困难,中小企业生存的环境越来越艰难,如果不提前补缴,所引发的问题,是非常严重的。而且社保费用政策,已经不允许一次性补缴,尤其是对于45岁以上的劳动者来讲,不能补缴,就丧失了按时退休享受养老保险的机会。因此,抓住2023年剩下的这最后一季度,对自己的社保费用全面进行梳理,确保个人养老不受影响。企业也要对员工以往的社保费用缴纳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社保政策是一项民生政策,除了补缴之外,还有异地缴存、异地结转、失业延续、4050政策等等,都是对民生的最大保障,需要企业和个人加强重视程度,共同维护和谐安全的大好局面。

五险一金

【第5篇】社保由税务代收

社保缴费为什么是需要,税务部门来统一征收呢?这个问题在2023年的时候就已经提出,也就是说从2023年要全面执行税务来征收社保费用。打破了以往由社保部门,自行征收社保费用的这样的一个局面。这种情况下,对于我们个人会带来什么好处呢?对于企业单位又会有什么影响呢?

其实对于个人带来的好处就在于如果说企业在以各种理由拒绝交纳我们的社保待遇,那么就是行不通的,因为本身税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的征缴力度都是最强的,想要逃避税务部门的征收几乎是很难的事情。因为你毕竟每个月需要申报企业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各项的费用那么一目了然,税务部门就可以发现其中的端倪,所以说想要逃避税务部门征收社保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样一来的话对于我们员工来讲,是好消息,因为毕竟正常去参加社保,我们就可以依法,所获得自己应该享受到的福利待遇,那么将来也可以领取到养老金的待遇和办理退休医保的待遇,所以说对员工无疑是一则好消息。 但是对于企业单位来讲,可能他的用工成本就会无形增加,因为毕竟可能他以前没有给所有的员工缴纳社保,只是给部分员工缴纳社保,那么今后就需要全员来参加社保,所以说增加了用工成本的压力。

但毕竟缴纳社保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在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一个企业合法的经营,那么给员工交纳社保,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同时社保税改以后最显著的一个变化还要按照员工正常工资性的收入,来建立社保的缴费基数,你不能够再按照最低标准60%来给员工交纳社保,这样的话也是不符合社保税改的要求。

所以说社保通过税务部门征收以后,那么对于员工是一个好消息,当然对于企业单位并不见得是一个特别好的消息。但是想要完全的依法依规地来经营自己的企业单位,给员工交纳社保,这是无可厚非的一件事情,如果说你是一个非常合规企业,其实也不会存在问题,因为你之前可能都是给自己的员工全员全额地来缴纳社保,那么今后你依然会享受到这样的一个缴费标准,所以说不会有任何的变化。

出现变化的一些企业,就是那些没有完全合规的企业,比如说他在缴纳员工社保的过程中,给部分员工交纳部分员工不交纳,我又或者说在建立员工社保缴费基数的过程中,那么总是选择最低缴费标准来缴纳社保待遇,那么这样的话确实都会影响到他,因为税改以后将不能够采取原有的方式了,一定要给自己的全员缴纳社保,同时还应该提高相应的社保缴费基数,从而增加了自己的用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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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社保由税务新政

自2023年营改增以来,国家税制改革从未停止,因为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除税收外,非税收收入、社会保障、土地和资源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社保是解决老人晚年生活的保障,土地是解决住房的大问题,资源是解决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大问题;过去,除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收外,社会保障、土地和资源基本上是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

为了彻底解决三大民生问题,这三个地方做了重大改变。作为非税收入,它们进入了征管体系。此外,地方债务监管越来越严格,地方日子越来越紧。地方政府只会对税收征管越来越严格。过去,它们只是朋友圈的传播。从此,最严格的税收监控将成为现实!

四川开始了税收征管保卫战,重点是:

一、税费收入

指税收、社会保障等非税收收入;社会保障首次在省级提高,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障或按最低等级购买社会保障,当地政府不会坐视不管。

二、四川税收征管保障

四川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为税收征管铺开了强大的天网,让逃漏税者无处藏身。

三、税收征管保障16字政策:数据共享、联合监管、服务合作、资金保障

(1)数据共享:依托各级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省级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税务相关数据共享专区。金三金四期和电子账户让纳税人在税务面前裸奔。未来,纳税人违反返还规定将在各口裸奔。

(2)联合监管:过去,股权转让直接在工商办公室进行。今后,股权转让和公司注销的顺序是先到税务部门纳税,工商部门才会受理;过去开发商没有缴纳产权税,房管部门也办理了产权。今后,房管部门将凭纳税凭证办理备案和产权;社保部门,医保部门、税务部门联合把社保和医保监控,银行敞开让税务机关应当查询纳税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储蓄存款、账户资金流通信息,实施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公安法保障:公安法在办案过程中移交涉税税;税务机关将税收违法行为移交司法部门,确保税费征收的实施。

(3)服务合作:电子税与天府联网合作

(4)征管资金保障:全力保障加强税收征管所需的资金

(5)银行征信保障:金融机构以纳税为信用开展贷款业务,即纳税不诚实,会影响银行企业或个人的信用调查。

【第7篇】社保由税务部门征收

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改革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存在的问题,下面就带大家来了解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时间以及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吧。

一、企业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1、近日,多地税务部门下发公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其中,湖南明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2、多数地区采取“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缴费金额,税务部门按照核定金额进行征收。分析认为,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后,将规范企业不合规的社保缴费行为,有助解决漏缴、少缴社保问题。

3、据不完全统计,11月1日起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山东、山西、湖南、吉林、广西、贵州、四川、新疆、西藏、深圳、青岛等。

天津实施时间稍晚,是自2023年11月2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这意味着之前暂缓实施的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终于正式落地实施了。

二、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时间

根据国务院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3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时间:

缴费人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其中,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按月向税务部门缴费,税务部门每月11日、21日集中扣款。

征收范围:

1、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三、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存在的问题

1、多头管理、权责失调

税务部门只承担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催缴工作,缴费的逾期、拖欠、处罚、缓缴的审批分散在这些不同部门,部门从自身管理角度出发,多头建立数据库,导致对账难和记账难,征收环节的多头化,使权责严重脱节,加之部门间协调服务难以完全实现,导致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效率不高,割裂了本应由一个部门独立承担的征收功能。

2、各险种征缴基数不统一

目前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控制线都不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控制线是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分别是当地职工平均工资100%或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从而使各险种征缴保险费时要分别计算,分别开单征缴。

3、社会保障部门“收入过渡户”没有全部取消

财政部与劳动保障部联合颁发的《社会保障基金财务制度》规定,实行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社会保障部门不再设“收入过渡户”。但多数地区仍旧设立“收入过渡户”。

尤其是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量大繁杂,地税部门不愿接收,只得有社会保障部门设立“收入过渡户”收缴,有悖于财务规定,增加了社会保险费的运行环节及在途时间,不利于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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