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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税务查税(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4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5篇优质的无锡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无锡税务查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无锡税务查税

【第1篇】无锡税务查税

震惊医美圈内圈外的杭州千和医美偷税1.47亿事件刚落幕,上市公司苏宁环球的医美业务又被罚了!据了解,近日,苏宁环球控股子公司无锡苏亚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收到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于本月26日前对无锡苏亚2023年-2023年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金额及后续需补缴的税款预计1465万元。

今年被称为税务监管最严的一年,几乎每个月都有企业被稽查曝光。据粗略统计,今年以来,至少有16家医疗医药及医美企业因税务问题被查,医美行业正成为各地税务局稽查的重点对象,而且稽查力度前所未见,比如税务追查已经查到9年前了,比如上市公司也未能幸免。日渐密集的医美偷税处罚事件宣告着,医美行业的“避税”时代终结了,合规化已迫在眉睫。

上市公司也被查税了,而且追查至9年前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主要内容显示,无锡苏亚通过快钱支付系统拉卡拉支付系统将收取的部分营业款未入账,合计少申报营业收入25123984.69元。其中2023年少申报营业收入2502526.21元,2023年少申报营业收入7291039.97元,2023年少申报营业收入12166064.06元,2023年少申报营业收入3164354.4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无锡苏亚上述偷税行为处应追缴企业所得税一倍罚款计4883476.79元。

可以看到,上次杭州千和医美偷税事件追查到的还是2023年,此次苏宁环球医美业务已经追查到2023年,甚至发生在苏宁环球收购医美业务之前。据悉,2023年7月,镇江苏宁环球医美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医美基金”)与无锡苏亚原股东5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了无锡苏亚。2023年7月,苏宁环球全资子公司苏宁环球健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又和医美基金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了无锡苏亚100%股权,并将无锡苏亚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苏宁环球表示,此次处罚的违法行为均发生在公司收购之前,是无锡苏亚原股东逃税,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法律责任由无锡苏亚原股东承担。不过,据8月24日苏宁环球发布的最新财报,公司医美产业收入和利润在公司的占比逐步提高,此次处罚,对于想要持续扩大医美业务的苏宁环球来说,应该不无影响。

此外,近年上市公司通过收购跨界医美的举动颇多,此次苏宁环球医美业务收到的行政处罚或许也带来了相应的一声警钟。

处罚是行业警钟,但也不应恶意放大

针对此次苏宁环球医美业务被罚事件,我们采访到高级财税专家和财税导师、凯维云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王超进行深入解读。

q此次苏宁环球子公司无锡苏亚医美是被追罚2013-2023年的所得税,最近医美确实被查得严,偷税漏税事件频频爆出,但是这次都倒查到9年前了,想了解一下税务机关查税有时限范围吗?

a常规的认知中,很多企业包括很多财务人员会认为税务机关一般会倒查3年,往往以为这3年内没有什么问题,可能就不会再往前查。实际上,无论是规定还是以往出现的案例,都已经证实了,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时代,3年、5年,甚至无限期追查,都是存在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会追查10年。偷税、抗税、骗税、纳税人已申报或税务机关已查处的欠缴税款,还会无限期追查。

q无锡苏亚偷税事件发生在被苏宁环球收购前,理论上来说,苏宁环球在收购时能及时发现这类问题吗?这次事件对苏宁环球会有什么影响呢?

a一家企业如果刻意隐瞒自己的违规纳税行为和金额,如果不做极其深入的、全面的调研和调查,确实有可能被忽略或者不易被发现。当然是否互相有意为之,也无从查考。

上市公司财报是非常严格的,也要接受各类型审计,出现这次事件,势必影响股价以及股民对于企业的信心。苏宁环球作为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财务体系和专业财务人员应该是比较全面和健全的,这个问题也暴露出企业自身的管理和专业性。我想,对于收购的医美机构,在未来,应该会更加慎重地经营企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q近年医美比较受资本青睐,上市公司通过收购跨界医美领域的情况非常普遍,这次处罚是不是相当于敲了一次警钟?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在收购、投资时能怎么避免这类情况发生呢?

a行业中的一些违规乱纪行为出现时,往往会被放大,社会舆论就会认为这个行业是不是都这样,在我看来,这样的企业仅仅是这个行业中的一部分而已。我个人觉得,本次的偷税处罚,不应该在行业中进行放大,或者人为恶意借机夸大,但是整个行业应该觉醒了,不能再一意孤行或者恶意为之了。该企业的行为,不能代表一个行业,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我本人也接触了包括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等地的很多医美机构,发现这些医美机构无论从机构负责人还是财务团队,对于自己机构的管理、运营、财务的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纳税意识也是非常强的。

无论是收购何种行业、何种类型的企业,我相信有实力进行收购的,自身的企业实力也是不容小觑的,无论资金、规模、人员都非常强,如果不是刻意为之,那么就是管理问题和严谨问题,这些是可以改善的。

q上次杭州千和医美被罚8800多万,因为不是上市公司,不需要财务披露和审计,基本上可以说“一查一个准”,但这次苏宁环球作为上市10多年的公司,税务机关也开始追查了,在您看来,这意味着什么?

a税务机关近年来一直非常关注医美行业,一直在严厉打击各行各业的各种偷逃漏税行为,从国家金税工程上马实施以来,也包括自2023年各部委联合对于医美行业乱象的整治力度的加大,都表明了国家对于行业整顿的决心,但行业中的一些从业者和负责人,还是不以为然,既不对之前的违规行为进行弥补,也不对其进行纠正,自认为“手法高明”不会被税务机关查到,或者认为大家都这么做,形成了某种不可明言的潜规则。那本次的处罚决定,也再一次强有力地证明了,玩火必将自焚,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

不过,大家除了去关注企业偷税和罚款的实质以外,也应该从客观角度去分析整个行业的发展,企业虽然身处其中,但也是被动的一方,企业也有企业的难处,比如医美行业周六日和节假日才是高峰,收款进入对公账户时是否便捷;查账对账是否能实时;银行方节假日不受理相关业务,是不是也增加了行业资金和账务处理的难度;偷税不应该,但是如何改变这一现状,也是医美人应该积极思考,以及全社会共同协助的问题。

医美“合规元年”来了

机构如何注意风险?

其实早在去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布了《以税收风险为导向 精准实施税务监管》的要求,其中特别强调,要将医疗美容、直播平台、中介机构、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等作为“重点聚焦领域”。另外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八部委针对医美行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也提出重点整治和肃清医美行业不良经营行为和财税不合规乱象。

种种政策和处罚都表明,医美的“合规元年”来了,那么机构可以如何注意风险呢?王超表示,非公立的盈利性医美行业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伴随着国人对美的需求的不断暴涨而出现,这三四十年间,国人从对于这个行业的陌生到越来越多的民众选择对自己的身体、五官等进行“美”的完善,这是有一个质的飞越的,我们国家正在朝着全球医美需求第一的市场份额在增长,虽然疫情对于线下实体行业有所冲击,但是国人对“美”的追求热度依然不减,那么整个行业的蓬勃发展,也是必然的。所谓的乱象,在任何一个行业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但是不能去触碰法律所规定的底线和边际。国家这些年,对于小微企业、小规模企业,乃至医疗服务行业都有很多关于税收方面的减免、优惠等扶持,就好比针对具备医疗资质的医疗服务机构免征增值税。在这个基础之上,医美机构的税费已经降低了不少,对于自己的利润部分,应该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这样才能长治久安地不断发展和壮大

医美机构,也是一家企业,只不过是一家需要资质的特殊企业。所谓正确缴税,其实就是精准纳税,不是多缴、也不是少缴、更不是不缴,而是要一分不差的、如实地反映自己的经营情况,然后精准纳税

从医美机构的主营收入来看,简单来说主要是三部分,一是来源于为消费者、求美者提供医疗相关服务所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二是非医疗范畴的美容类服务收入,三是面膜、护肤品等产品销售收入。国家给予具备医疗许可资质的医疗服务机构的增值税免征,主要是针对医疗服务收入的,也就是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是可以享受不交增值税的。接下来就是企业所得税、股东的分红个税、员工的综合所得个税等,企业要如实正确进行申报,或者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其实所有行业中,无外乎就是3种人会产生偷税漏税行为:(1)知法犯法者,故意逃避纳税义务,应该主张严办。(2)无知无畏者,总认为那些比自己企业大的、比自己收入高的也都没缴税,那就继续同流合污,自认为法不责众,这类人主管机关应该在处罚的同时,加大教育力度。(3)确实不懂者,该类企业经营者的重心全部放在拓展市场、挖掘客户上,经营者和所谓的“财务”都不是专业人士,连自己要不要缴税、怎么缴税、缴多少税都不清楚,最后这一种,应该自行补充财税相关知识,并且聘请专职专业财务人员,以弥补自己的短板不足。

医美行业,要靠医美人自己去创造一个良好氛围,包括营商氛围、拼搏氛围、服务氛围,所有人的目光应该放在如何能在保障求美者健康安全的前提下,为消费者提供美的享受。当然,除了医美人以外,凡是向医美行业提供服务的企业,也要想办法协助医美行业、帮扶医美行业、赋能医美行业去改变,而不是随波逐流地去迎合和助长违法乱纪的需求。

部分图片素材源于网络,侵删致歉

【第2篇】无锡税务六分局

近年来,面对经济下行和疫情冲击,无锡女企业家们在逆境中破浪前行,为助力产业强市、服务发展民生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贡献锡商“她力量”。6月8日,无锡市妇联与无锡市税务局聚焦女企业家群体,联合举办“纾困解难稳经济、惠企利民助发展”主题体验交流和党建共建活动,30余名女企业家代表走进办税厅,“面对面”共话税收、共谋发展。全市近200家企业的管理者和财税工作人员通过“云直播”在线参与。

“无柜台”智慧小站、“云办税”办问结合……走进位于无锡市解放东路828号的城区办税大厅,智能化、数字化的税费服务新体验让女企业家们耳目一新。活动中受聘担任“税费服务产品体验师”的红豆集团常务副总裁戴敏君在现场参观体验后有感而发:“不见面办税缴费模式安全、高效,凸显了‘简’‘易’‘便’。希望这些便利化举措得到广泛地宣传推广,让更多纳税人会用、用好。”

精细服务带来新“税感”,税惠新政则让女企业家们更“有感”。在近年来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基础上,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又推出以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为“重头戏”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企业爬坡过坎减负降本、“输血补气”。

“我们女企业家协会成员单位有185家,超半数是中小企业,疫情之下面临着不少的生产、经营困难。”无锡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江苏无锡朝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君君在座谈交流中表示,受疫情影响,小麦、大豆原材料价格上涨,物流运输成本增加,作为无锡市民“菜篮子”的朝阳集团承受着巨大的资金压力。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土两税的政策延续和批发零售业纳入增值税留抵退税范围等一系列税费新政“及时雨”,对于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是极大的利好。“无论是‘云直播’的互动教学,还是个性化的精准辅导,税务部门总是第一时间帮助我们知晓政策、吃透政策、享受政策,这种‘齐心共力,双向奔赴’的服务沟通模式让我们倍感温暖。”张君君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以来,为确保国家各项退税减税政策精准落地见效,无锡税务部门第一时间出台助企纾困“锡税十条”,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持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工作机制,“快稳准好”地推动税费优惠直达市场主体,助企业提振信心、挺过难关。仅大规模留抵退税一项已为企业带来超百亿“真金白银”的税惠红利。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邵峰介绍,此次活动作为无锡税务部门落实精诚共治要求,服务稳经济、稳增长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既面向女企业家并通过她们打开了政策宣传、税法普及的新通道,又通过税企沟通、问计问需和结对共建为税务部门更加精准对接企业诉求,用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具箱”拓展了新空间。

活动中,针对女企业家们提出的出口退税申请、物流运输开票入账等问题和退税减税、税费服务方面的宝贵意见建设,无锡税务“税苑玫瑰”巾帼志愿服务团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现场予以解答和回应。

无锡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第三税务分局和无锡市女企业家协会三方党支部还现场签署了党建共建协议,税务部门将在税费政策咨询辅导、涉税事项便捷办理、服务诉求快速响应等方面开展“一对一”专项服务。“我们真切感受到了近年来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和一系列智慧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带来的红利和便利”,无锡市女企业家协会党支部书记、无锡金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谈玉琴表示,以当天的共建签约为契机,将进一步实现税企双方的资源共享、互促互进、共赢发展。

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女企业家群体日益受到关注。“在我们市妇联搭建的女企业家发展协同服务平台中,税务部门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从一系列‘税苑玫瑰’办实事工程项目,到今天的活动,他们始终当好纳税人的‘知心人’‘娘家人’,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无锡市妇联主席蒋群联高度赞扬税务部门在服务广大企业、服务市场主体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稳定经济基本盘,企业是关键支撑。“税务部门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稳经济的决策部署,持续用活用好各类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传辅导、问需解难和跟踪问效,不断优化税费精细服务和网上掌上办税,建立重大产业项目专项服务机制,落实中小微企业‘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最大限度为包括女企业家群体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最大力度稳经济、促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丁源表示。

房媛 汪惠婷

【第3篇】无锡税务部门

今天上午,无锡市税务征管体制改革迎来了重要节点: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正式挂牌!

改革全面到位后,新税务机构将承接无锡45万纳税人、46.9万自然人、500万缴费人,总计近2000亿的税费征管任务。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税务部门将统一对外服务和执法,做到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一键咨询、一套资料办,逐步从体制机制上根本解决纳税人两头跑、两头报、两头查等问题,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最优方式把企业和群众的事情办好,切实把改革红利转化为便民、利民、为民的获得感。

那么,针对此次的正式挂牌,大家一定会问了:

为什么要由国税、地税分设转为合并呢?

改革的目的是: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主要节点

· 6月1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

· 6月13日,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江苏税务机构改革汇报并作重要指示。

· 6月14日,全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在南京召开,改革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 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挂牌。

· 6月28日,市委常委会听取无锡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汇报。

· 7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正式挂牌。

【第4篇】无锡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锡税稽罚[2020]95号

无锡xxx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xxximkpjc53)

经我局(所)对你(单位)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2023年8月,你单位取得了上海xxx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5份增值税发票,号码为01422364-01422368#,品名为槽钢、角钢,金额共计449997.44元,税额共计76499.56元,价税合计526497.00元。

你单位于当月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金76499.56元,发票相应金额449997.44元已于当年列支成本并税前扣除。

接原国税二分局通知,在2023年8月申报时,你单位将上述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了进项转出处理,补缴了已抵扣的进项税金76499.56元,因当期留抵7074.74元,实际入库增值税额69424.82元(76499.56-7074.74),按规定交纳了滞纳金11316.25元,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已同期申报交纳;相应调增了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了企业所得税,实际入库所得税额84964.35元〔(原应纳税所得额10140.04+449997.44)×25%),按规定交纳了滞纳金3058.72实际你单位与上海桦爵实业有限公司未有业务往来,取得的上述发票,其中第三方发票金额为193400元,无货虚开发票金额为265597.44元。

(二)你单位2023年8月,将滞纳金11316.25元、3058.72元,合计14374.97元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作纳税调增。

二、处罚决定

根据1、追缴税款

(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违法事实一,上述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76499.56元不得抵扣,鉴于你单位对上述5份发票已作了进项转出,本次检查不另作处理。

(2)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国税发(2008)88号文《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以上发票的金额不得于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违法事实一,上述5份发票的金额4499944元不得于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应调增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449974元,鉴于你单位已补缴企业所得税84964.35元,本次检查不另作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税收滞纳金”,违法事实二,应调增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14374.97元,调整后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29029.02元(-343403.99+14374.97)。责令你单位自行调整2023年亏损额为-329029.02元。

2、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税收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8号)有关规定:“1、纳税人实施偷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不缴或少缴税款0.5倍以上1倍以下罚款:…在税务机关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前主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鉴于你单位已作进项转出增值税76499.56元,主动减轻税收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根据违法情节从轻处罚,决定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50%罚款,计(76499.56+84964.35)×50%80731.96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80,731.96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所)将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税务机关(签章)

二o二0年十二月一日

【第5篇】无锡税务微博

来自微博广大网友对范冰冰偷税漏税风波的最新回应

来自范冰冰微博最新评论

甚至有网友怀疑“疑似范冰冰与刘国梁亲密照”乃范冰冰为掩盖“偷税偷税风波”自导自演

在cctv5微博下网友表示不接受范冰冰的“洗白”文

于此同时 冯小刚与李晨之间“互掐”

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查清楚 还老百姓3500纳税的一个交代

《无锡税务查税(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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