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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税务挂牌(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2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山西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山西税务挂牌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山西税务挂牌

【第1篇】山西税务挂牌

脱贫攻坚是一场持久战,需要绵绵用力,润物无声地感召;需要久久为功,滴水穿石地坚持。

在这场浩浩荡荡的脱贫攻坚战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从繁华热闹的城市到贫穷落后的山村,不为名、不为利、不言悔,以“舍我其谁”的魄力,迎风破浪,勇立潮头,动真情,出实招,办实事,用实干担当书写脱贫攻坚最美答卷,践行着“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

2023年,国家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国家税务总局方山县税务局挂牌成立,承担起了原国税、地税帮扶的峪口镇常家山村、宗家山村和大武镇大武四村、红罗沟村4个贫困村的帮扶任务,是全县科级单位中帮扶村最多,任务最重的单位。

针对这一情况,方山县税务局选派了政治素质过硬、综合素质优秀的税务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先后共派出7位第一书记、4位工作队长、26位驻村工作队员,帮扶力量占全局人数的四分之一。2023年底,帮扶的4个贫困村347户806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摘帽。常家山村、大武四村、红罗沟村也相继摘掉了党组织软弱涣散的帽子。第一书记乔艳伟、高翔也先后被方山县委政府授予“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3年2月,高翔又被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委员会授予“山西税务系统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模范队员”荣誉称号;2023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方山县税务局被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山西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脱贫攻坚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产业扶贫是脱贫奔小康的必由之路,也是必胜之路。

常家山村地处山区,多年来一直靠天吃饭,没有固定的经济作物作为支撑。2023年,肖开成出任常家山村第一书记,他牵紧产业扶贫“牛鼻子”,带领干部群众向贫困发起猛攻,邀请农业专家对土地土壤进行科学检测,因地制宜提出了种植核桃经济林的建议,先后发展核桃经济林900多亩,并组织村民集中进行核桃林栽植、嫁接和手工编织技术培训,鼓起了贫困群众的“钱袋子”。

宗家山村第一书记李林斌致力抓资源开发,促农民增收,修剪核桃林350亩,种植绿色谷子200亩,优质红小豆40亩,加快了绿色作物、核桃等特色资源的开发,促使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红罗沟村属吕梁新区建设村,涉及环城高速、机场连接线、吕临铁路支线等许多重点工程。2023年,乔彦伟接任第一书记后,结合吕梁新区建设新增服务性、劳务性就业岗位,积极开展务工培训,全村贫困户40户94人顺利脱贫。

大武四村与离石区接壤,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86户402人。2023年,当身材单薄的曹玉璠来到大武四村任第一书记时,人们不禁为这个20多岁的年轻人捏了一把汗:“这根‘嫩竹扁担’能挑得起甩掉贫困村帽子的重担吗?”曹玉璠带领干部群众决战贫困,2023年底,大武四村111户194人贫困户实现了脱贫。2023年4月,因工作需要高翔接任了曹玉璠的第一书记,高翔按照原有的帮扶思路,大力发展“大武蒜”、“大武蒜苔”,种植规模达到了200亩,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达6500元,实现了摘帽后的巩固。

扶贫扶长远,长远看产业。5年来,方山县税务局引进帮扶资金40余万元,扶持帮助建设合作社4个,党员干部捐款捐物3万余元,购买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17余万元。实现了“发展一个产业、带动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的目标。

产业有了,农民富了。那么农村基础建设如何呢?

8月的阳光,热辣辣地,阵阵蝉鸣声在炙热的空气中回荡。走进常家山村,只见村民们的庭院干净整洁,硬化了的水泥地面蜿蜒着进入各家各户。

是谁让常家山村得以涅槃重生、华美蝶变?只要问到这些事,村民们都会提到方山县税务局。

常家山村人居分散,入户道路里程长、路况差,严重制约发展。根据多数村民意愿,方山县税务局多方筹措资金,以贫困村“七有七到位”、贫困户“四有四净”为标准,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以来,帮助常家山村硬化道路,改造村办公场所,进行危房改造,修建文化广场、文化活动室、卫生室,安装路灯、健身器材。与此同时,结合村情实际,出资为宗家山村进村路两旁进行了绿化,修缮了党员活动场所和群众文体活动场所,新建了村卫生所,完成了农电网改造;为红罗沟村安装了led太阳能路灯;为大武四村修建了垃圾池,整理了进村路,粉刷了墙壁,维修了党建活动室、会议室、图书阅览室、卫生所,所有帮扶村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解决了“行路难”“用电难”等问题,推动了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

5年来,方山县税务局直接投入资金37.3万元和利用价值20余万元的闲置办公用品,完善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促成帮扶村实现了水、电、路、网络全覆盖,彻底改变了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打好健康扶贫“保卫战”是方山县税务局的一项举措。曹玉璠初次到大武四村贫困户王卫明家时,发现王卫明6岁的女儿患有角膜癌,经过多次手术,眼睛已经失明。曹玉璠与她聊天的话语间可以感受到小女孩对世界、对光明的渴望。临走时,小女孩还乖巧的与她道别:“姐姐,再见”。这一幕的出现,让她心里更不是滋味,那么小的年纪却承受着病魔的折磨,于是她多次往返于王卫明家中,帮助小女孩报销医药费用,并积极为小女孩办理“双签约”,可当她和乡村医生正要去王卫明家办理“双签约”时,小女孩却离开了这个美好的世界。这件事情对她感触很深,曹玉璠说,“我能帮助他们的并不多,以后我一定要尽力去做,这样才不会留有遗憾。”

这仅仅是方山县税务局打好健康扶贫“保卫战”的一个缩影。几年来,工作队帮助52贫困户用足用好健康扶贫政策,确保患病困难群众充分享有健康扶贫政策红利,从源头上遏制他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深入落实好支持脱贫攻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保障如期高质量完成定点扶贫任务,是方山县税务局打好政策保障“阵地战”的一大亮点。他们立足税情、县情,提升职能扶贫精度,用实政策提升扶贫拉动力,加大涉农金融税收扶持力度,全面梳理支持民生保障税收优惠政策,为扶贫攻坚注入“税务力量”;用好政策提升产业支撑力,利用涉农产品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推行“公司+基地+协会+农户”模式,形成“种—产—销”一条龙的产业链;用活政策增加投资吸引力,与金融机构建立扶贫合作机制,积极兑现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为脱贫奔小康插上了翅膀。

党建引领,帮扶济困是方山县税务局帮扶工作的又一举措。他们先后组建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青年团员突击队”“巾帼爱心团”等精准扶贫团队,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举办了丰富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为脱贫攻坚积聚了强大动能。周末,志愿者服务队的青年税务干部踊跃参加为贫困户、五保户服务的活动,院子里洒下了他们提水浇园的汗水,窑洞里留下了他们清理卫生、洗漱衣物的忙碌背影,他们无私的付出得到了许多贫困家庭、孤寡老人的交相称赞。

5年来,方山县税务局先后出资和筹资近70万元,开展系列活动。“六一”儿童节,走进贫困户家中,将书包、笔盒等文具赠送给他们的子女,鼓励他们好好学习,将来做对国家有贡献的栋梁之材。“七一”建党节,深入贫困村老党员家中,为他们送去节日的问候,有力地凝聚了党员向心力。春节前夕,走进贫困户家中,嘘寒问暖,为他们送上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浓浓的情谊让贫困户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如今,帮扶村饮水净了、路灯亮了、道路宽了、房屋高了、口袋富了,村民们的日子也越过越好了。来路迢迢,在乡村振兴的路上,方山税务人仍继续接力,砥砺前行,初心伴始终,步稳目更长。(记者 张文慧 通 讯 员 肖继旺)

吕梁日报

【第2篇】山西税务电子

第一步:登录95113服务网导航栏目(dh.sx95113.com),点击“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进入登录界面;

第二步:进入登录界面后,点击右上角头像【登录】--依次输入用户信息(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拖动滑块完成验证点击【登录】即可。

【第3篇】国家税务山西

税邮深化合作 共谋发展新篇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签订税邮战略合作协议

8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在龙城太原签订税邮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山西省税邮合作开启新阶段,在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和税务服务“供给侧”改革,扩大税收社会共治范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省税务局副局长张澎湧、省邮政公司总经理张宗梁出席并讲话,省税务局总经济师李晋芳、省邮政公司副总经理何将祚代表双方单位签约,省邮政公司副总经理郑双印主持签约仪式。

两年来,山西省税务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陆续推出“优环境促转型”28条措施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30条措施等,切实解决办税缴费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全面释放税收优惠政策红利,减轻纳税人和缴费人办税缴费负担。山西邮政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和优秀行业代表,充分发挥品牌良好信誉和遍布城乡的网络优势,积极参与“放管服效”改革,努力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与邮政部门在委托代征、发票领用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扩展办税服务时间和空间,积极打造便民公共服务平台,陆续推出代开发票代征税款服务和网上申领发票寄递业务,把办税厅搬到老百姓家门口,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和群众办理代开、领用发票和缴纳税款等事宜。

截至7月底,税邮双方已在9个市、88个县(市、区)、363个网点开展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合作,累计接待零散纳税人19.4万人次;在太原、晋城、临汾合作建成“税邮合作中心”,形成发票邮寄“仓配一体化”服务模式,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省税务局副局长张澎湧表示,全省税务部门将以主题教育为动力,守初心、担使命,认真总结前期税邮合作经验,发挥各自优势,深化战略合作关系,完善、推广“代开发票代征税款+发票寄递+文书送达+税法宣传”的全方位、立体化服务机制,提升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获得感和幸福感,力争在税邮合作项目上打造全国亮点,努力开创税企合作共治新局面。

省邮政公司总经理张宗梁表示,全省各级邮政部门将切实转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人民邮政为人民”,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充分发挥邮政“三流合一”的资源优势和遍布城乡的网络优势,与省市税务部门密切协作,开创税邮合作新局面。

【第4篇】山西省网上税务

新医保系统已经上线,为啥还是不能医保结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为啥总不成功?……12月15日,针对大家关心的医保问题,省医保局发出“操作指南”,方便群众便捷享受医疗保障服务。

重复参保的,须确认个人参保信息

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简称“医保新系统”)在全省各统筹区陆续上线后,全省参保人信息由各统筹区自行管理变为省级信息平台统一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个参保人在医保新系统中不能同时存在多个统筹区的参保信息,存在多个参保信息将无法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为了方便广大参保人确认自己的参保信息,省医保局推出线上确认个人参保信息功能。参保人通过关注“山西医保”公众号并实名注册,选择当前需要保留的有效参保信息,以便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第一步 微信搜索山西医保公众号并关注,进入公众号首页找到“服务大厅”点击“个人信息”入口,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登录。

第二步 从“个人参保”页面选择“重复参保处理”。

第三步 仔细阅读重复参保告知书,并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完成风险告知。

第四步 在“重复参保”页面所列出所有的个人参保信息中,核对需要保留的参保信息进行确认并“提交申请”。

第五步 提交申请后点击“确认”再次进行信息确认。

第六步 提交成功,点击“确认”重新登录。

第七步 重新登录“个人信息”,进入“参保信息查询”进行验证。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医保存在多个参保信息的,所涉及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金额等不做合并处理。如需合并,须按照转移接续、合号等相关业务流程办理。网上自助办理有困难的,可以持参保人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查询办理。

居民医保缴费时可以这样操作

新医保系统切换以来,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信息由各统筹区自行管理变为省级信息平台统一管理,税务部门参保数据库与新医保系统中存在差异,导致部分居民无法在税务平台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为保障参保人员正常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用,省医保局对常见问题进行梳理解答。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出现:“无登记的参保信息”或“无有效的参保登记信息”的提示信息时,可以这样操作:

处理办法:

第一步 微信搜索关注“山西医保”公众号并点击“服务大厅”选择“业务办理”模块。

第二步 点击“医保办理”中右下角的“居民参保同步税务”。

第三步 进入参保信息税务推送界面,点击“推送”即完成了居民参保同步税务业务。

注意:如参保状态为暂停参保状态,则会出现以下界面,点击“确认”即可恢复参保状态,再点击“推送”,完成居民参保同步税务业务。

注意:推送税务信息过程可能需1小时左右,请1小时后再进行参保缴费。

特殊人员医保缴费时出现:“请选择特殊人群或再次核实人员类型”提示信息。

处理办法:

缴费时,请参保人选择“特殊人群”标识进行缴费。

参保人员医保缴费时出现:“用户重复申报”提示信息。

属于参保人员已完成缴费,无法重复缴纳。参保人如对缴费金额有异议,请联系各县区医保服务中心核实。

来源:山西晚报记者 王冠兴 武佳

【第5篇】山西网上税务

9月8日,我省税务部门研制的“晋税通app”正式上线,并推出晋税通app十大业务场景和为税务体验师量身定制的新品尝鲜、数据赋能、健康体检等十大服务举措,以此打造高效智能的税费服务体系,让更多税费业务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这是记者当日从“智慧税务体验师暨晋税通app上线”启动仪式上获悉的。

近年来,我省税务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以智捷办税为目标,持续拓展网上办税事项,233项税费事项实现“网上办”,全省137万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税已成常态化管理。

本次推出的晋税通app十大业务场景包括智能开办领票场景,支持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市场主体,一键确认纳入税务管理,并可同时完成首次发票申领、一般纳税人登记等业务的办理;一键信息变更场景,通过外部数据交换,自动获取市监等部门外部信息,自动完成纳税人变更信息的预处理;简易清税注销场景,支持纳税人通过晋税通app办理简易清税注销业务,可通过晋税通app直接完成清税证明开具;一键集成申报场景,支持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增值税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税费种申报表自动预填和一键申报,快速完成税费申报业务;多元化缴税场景,在三方协议扣款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通支付宝、云闪付、二维码代付等缴款渠道和方式,更加便利纳税人、缴费人缴纳税费;一键申报车购税场景,对于在山西省内购买的普通乘用车、摩托车,晋税通app支持购车人和购车企业一键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一键领用发票场景,支持纳税人快捷办理发票领用业务;电子发票代开场景,纳税人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完成电子发票代开和获取,同时在代开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受票方、开票项目乃至整张发票复用的便捷操作;规费社保缴纳场景,逐步开放社保、医保和主要规费缴纳功能,支持缴费人通过晋税通app一站式办理相关规费、社保、医保费用的缴纳;平台经济办税场景,结合平台经济企业特点,聚焦平台企业和平台从业者诉求,为平台经济合规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便捷的办税方式。

山西省政协委员、山西锦绣河山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史录亮说:“作为山西省税务局智慧税务体验师,将大力宣传晋税通app,使更多的企业、更多的人能享受到app的便捷、高效,让山西营商环境更加优良,助力全方位推动山西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总会计师杜飞彪表示, 下一步,山西税务将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的步伐,持续优化界面友好性、操作便捷性和系统稳定性,推出更多符合企业需求的个性化服务产品,提高税收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用数据的“智能指数”和“便利指数”提升纳税人的“幸福指数”和“满意指数”。

来源:山西日报

【第6篇】山西省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和网上各类涉税业务暂停服务的通知

我局将于2023年6月28日19:00至6月29日6:00期间进行省级互联网出口整合工作。在此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和网上涉税(费)应用及服务将暂停,如需办理相关业务请避开此时段进行。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3年6月27日

【第7篇】山西国家税务申报系统

(记者任志霞)2023年12月31日,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智慧税务管理平台”6个分公司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缴款数据准确接入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这标志着经过近100天的攻坚,国网电力“税企直连”系统正式开通。这也是我省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大型集团企业传统的税务申报方式内容复杂且成员单位众多,申报的质量、时效要求又非常高,因此每月申报期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且容易产生误填、漏填等风险。而且手工取数填表,存在数据填写不准确问题,而分支机构不能及时全部完成,上级公司无法汇总申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消耗在纠错、沟通和等待中,降低了总部管理的质效。对此,山西省税务局坚持问题导向,转方式、建机制、搭平台,2023年年初实现了山西移动103个分公司一键申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多次与国网电力研讨业务需求。经过三个月努力,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通过系统内部智慧财务建设的完善储备,最终与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协调对接,完成了“税企通”接口开发,真正实现“智慧税务管理平台”一键申报功能的准确利用。

据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统计,“智慧税务管理平台”一键申报之后,结账时间由原来的3-5天缩短为1小时,申报时间由原来的1-3天缩短为3分钟,工作量由原来的536人减少为1人/1岗/1键。

下一步,双方将以大数据为依托,加快智慧税务和以数治数的建设步伐,扩大上线单位范围,优化功能,力争在2023年一季度,实现电力系统130余家分公司所有税费全部“一键申报”。省税务局则由此展开总结推广,为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支撑企业财务管理转型作出新贡献。山西日报

【第8篇】山西财专税务专科官网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三支队伍”建设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隶属于山西省财政厅,是一所培养高等财经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22日至2001年8月22日期间出生),应往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10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2023年8月31日至9月2日8:00-12:00,14:30-17:00。

3.报名地点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南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25号)办公楼山西省管理会计专家工作室。

4.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3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填写诚信承诺,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人员《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登记表》的“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负责。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明确到人,严格执行二次审核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应专家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3:1,如果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试,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报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6.领取准考证

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3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南校区办公楼205室领取准考证(为保证您顺利参加考试,准考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应聘人员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9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全程监控。

笔试成绩请于2023年9月底登录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网站查询。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计划组织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山西省财政厅负责将拟聘人选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351—6585938

监督电话: 0351—4041065、4044193、658332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三支队伍”工作人员岗位表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2023年8月22日

【第9篇】山西国家税务总局

5月20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在区税务局会议室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妇委会委员。示范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文萍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冀风华、市妇联联络部部长张翠萍莅临指导,示范区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长森主持会议,42名妇女代表参会。

会上,示范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庞晓芳宣读了市妇联关于同意示范区税务局妇女工作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批复,听取了第一届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示范区税务局妇女工作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和计票人、监票人名单。大会以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7名示范区税务局第二届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

太原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冀风华代表市妇联向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示范区税务局妇女工作成果表示肯定,并就新形势下妇女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履行职责,担当使命,把牢新时代妇女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当好机关妇女干部的坚强后盾;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充分激发妇女同志的潜能和优势,为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示范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文萍代表区党委对新一届妇委会委员表示祝贺,并对全局妇女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希望新一届妇委会能够继承传统,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立足岗位立新功,率先打造出更多更响的工作品牌,推出更多更强的标兵模范;二是围绕服务大局意识,共促和谐展风采,切实为妇女干部解难事、破难题,引导妇女干部积极参加社会活动;三是围绕加强自身建设,守正创新促发展,积极探索开展妇女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将妇委会创建成深得妇女同志信赖的基层组织。

来源:太原妇联

【第10篇】山西省国家税务

最新官宣,《晋团融媒》聚焦。

7月29日中午12时整,山西省纪委监委官网首页《要闻》发布,具体如下。

官宣——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孙三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忻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

孙三平,男,汉族,19659月生,山西临县人,研究生学历,19884月加入中国***,19836月参加工作。

历任吕梁市地税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科长,临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山西省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20187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

【第11篇】山西电子税务网

废话不多说,直接入正题!2023年3月份还没到,工资+个税+社保+发票政策+汇算清缴+注销新规已经正式开始了!大白建议各位小伙伴必须马上学习了,否则对你的工作将有很大的影响,不知道又要加多少班、熬多少夜。

2023年增值税大变

再不学习真的晚了!

1小微企业税负大降,增值税起征点提至10万1月17日,财税〔2019〕13号重磅发布: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调整后,小型微利企业税负将降至5%和10%,增值税起征点将提至10万/月。

政策主要内容:

1、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1)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标准,上限放宽到了300万,从业人数也提至300人,资产总额提至5000万!

(2)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2、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负降至5%。

(2)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至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负降至10%。

3、增值税起征点由3万/月提至10万/月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4、允许50%幅度内减征各种地方税种和附加税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3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勾选认证发票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税总发布《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决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

划重点!主要内容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

1、2023年3月1日前,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个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专用发票。

2、2023年3月1日后,在原5个行业的基础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自开专用发票了!

3、8个行业的具体范围,应该参见财税2023年36号规定。

二、勾选认证发票的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

勾选认证不再限制于纳税信用a级、b级、c级、m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是扩大到所有一般纳税人(包括d级)。

三、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四、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税率为征税率—3%或5%。

五、可勾选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六、具体实施时间:2023年3月1日起!

提醒: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就是由手工扫描需要抵扣的纸质发票,调整为由纳税人网上选择确认需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电子信息。

不是: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确认”,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023年新个税实施

工资计算方式大变!

16大专项附加扣除细则公布

1、一图看懂6项扣除政策要点

2、税目税率总表

3、一图看清6项扣除留存资料

4、给企业的7点提醒

(1)员工向企业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企业必须按规定予以扣除,不能拒绝。

(2)企业要为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保密。

(3)员工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企业的,企业和个人都要在《扣除信息表》上签字(章),并且留存5年备查。

(4)员工跳槽过来,在原企业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能再次扣除。

(5)员工离职,企业应该在不再发放工资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6)员工次年需要由企业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12月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企业。

(7)如果员工忘记填报或者填报晚了,可以在当年以后的月份补扣享受。

2023年1起,单位发工资个税不再按月算

1、企业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1)企业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企业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执行。

(2)企业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①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②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③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④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⑤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⑥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注意: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2、企业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①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③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④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个税优惠可再用3年!2023年起,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缴纳个税!

1、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3、自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年起

社保正式移交税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但是有消息称,从2023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职能,先行移交至税务部门管理,而企业养老保险征收职能目前将暂缓移交,留待有关配套政策和制度完善后,再行移交。

综合湖北、山西等多地税务机关发布的公告,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公告只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每月1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维持原有代收渠道不变。

3、公告未说明企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移交税务机关征收具体情况。

4、具体征收方式,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省市税务部门出台相关文件予以说明。

认为,暂缓将养老保险移交税务机关,能为部分企业留下一段适应新征管政策要求的缓冲期,是件好事。

2019个税申报表大改

会计人必须重新学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顺利实施,现将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有关申报表予以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附件1至附件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附件1至附件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附件1同时废止。

汇算清缴必看

纳税申报表大变!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大改,汇算清缴18张申报表出现变化。

申报表变化情况如下: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

(1)将原分布在附表中的基础信息整合到本表。

(2)调整和补充了填报项目。

(3)修改了表单名称,将原《企业基础信息表》名称调整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明确基础信息表的用途。

2、《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根据资产损失相关资料改为由企业留存备查的规定,结合后续管理的需要,对表单行次进行了重新设计。

3、《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1)表单中增加“前六年度”至“前十年度”行次,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填报需要。

(2)增加“弥补亏损企业类型”等列次。

(3)将原表单中的“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前四年度”等5列简并为“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内所得弥补”和“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外所得弥补”2列。

4、《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

将“以前年度结转尚未弥补的实际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实际亏损额”项目,由原各6列精简为各1列,不再要求纳税人分年度填报明细情况。

奔走相告

国务院宣布注销流程大幅简化!

1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便利化改革措施,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注销难”问题。

划重点!具体来说有6个方面:

1、注销登记材料大幅减少

大幅减少注销登记材料,只须提供清算报告等必需要件。

2、公示公告免费

企业注销成立清算组的备案、登报发布债权人公告等,改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示公告。

3、公告时间缩短

公告时间由45天压至20天!

4、简易注销范围扩大

(1)将非上市股份有限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简易注销试点范围。

(2)允许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在达到条件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

5、税务、社保、商务、海关等注销手续简化

(1)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未领用发票、无欠税等纳税人,可免于办理清税手续,直接申请简易注销。

(2)对没有社保欠费的企业同步进行社保登记注销。

6、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

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注销“一网”服务。

这些措施并行,企业注销的时间将大幅减少,尤其简易注销时间将减少一半!不过,那些想通过注销企业恶意逃债的也要注意了!会议也明确指出,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2023年,必将还会有新的政策,会计必须学习到位。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会计说。注册会计师网校官微整理。

【第12篇】山西省电子税务

黄河新闻网运城讯 近日,山西省电子税务局上线了新功能,在发票使用模块可以实现纳税人自助办理批票、增减票、变更单份开票最高限额等业务。该功能采用“纳税人申请,后台审批”的方式,大大减少了纳税人到办税厅现场办理业务的次数。

新功能的开通既实现了纳税人非接触、不跑路办理业务,也简化了审批流程和成本,减轻了办税服务厅的压力,真正优化了营商环境,实现了双赢。

“过去如果是在大厅办理,在不排队且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办理增减发票业务大概需要10分钟时间,也就是说一个小时只能办理6项业务。但现在网上办理,增减发票只需要2分钟时间,而且还不用来办税服务厅。”盐湖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尚晓红说。

盐湖区税务局在新功能上线后,做了大量的工作推广新功能。一是增加自助办税服务厅的辅导人员,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的自助办理辅导。二是积极制作相关推广、指导说明资料,在熟悉了新功能的办理后,组织专人制作了详细、直观的办理流程资料,推广使用后广受纳税人的好评。三是主动与电子税务局的技术服务人员沟通,反映纳税人的使用体验,促进新功能的再优化、再提高。(宋艳霞)

【第13篇】山西电子税务

7月5日,市税务局官微“太原税务”发布消息,纳税人办税可“刷脸登录”省电子税务局了。

纳税人在办理新开业纳税人套餐、纳税申报、核定及申领发票、资格认定等业务时,可“刷脸登录”省电子税务局。在省电子税务局界面,纳税人点击左上角“切换扫码登录”,随即弹出登录二维码,使用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点击“登录”核实登录人身份信息,确认姓名与身份证号码信息无误后,点击“开始人脸识别验证”,仔细阅读认证服务协议,点击“同意”,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后,点击“返回”进入“选择登录方式”界面。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企业登录”或“自然人登录”,选择“企业登录”,会自动识别登录人员绑定所有企业,选择要登录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登录”,即可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

来源 太原日报 记者 霍铮

【第14篇】山西税务网上申报平台

省外报验户可以在网上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等相关业务啦!近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了解到,省外纳税人到山西省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的,可以直接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报验、纳税申报和异地缴款等事宜。

据悉,“四步走”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外省跨区域报验户注册及登录等涉税事项:

第一步,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相应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编码,点击下一步跳转至身份验证界面。

第二步:通过手机号码验证身份信息后,完成用户注册。

第三步:未做报验登记户,通过第三步可完成报验登记,已做报验登记,会弹出相应提示,点击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跳转至用户注册界面,完成注册。

第四步:设置密码后即可完成注册。密码为八位,需包括大小写字母及数字。注册完成后录入相应的跨区域报验户纳税人识别号、密码,点击登录。登录成功后可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一键预缴申报、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等涉税事项。

山西晚报 贾蔚然

【第15篇】山西税务电子税务

山西省电子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新增功能模块操作指南

一、登录方式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

方式一: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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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

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登录。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login

2.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以“企业登录”的方式输入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手机号码以及验证码后,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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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步骤

(一)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报告

1.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报告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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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需新增,点击右上角的“新增” ,填写该表时,发改部门立项信息、土地不动产权证信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信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五部分为必录,此部分中的红色标*为必录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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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写保存后,已采集的信息展示于该列表,纳税人可在此页面点击“修改”按钮,更正已采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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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增值税项目房源信息管理

1.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土地增值税项目房源信息管理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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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已经填写完成的“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信息”,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房源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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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信息采集方式一:

(1)点击下方“新增房源信息”按钮可新增房源信息。如需作废,可勾选需要作废的房源信息,点击“作废房源信息”按钮,即可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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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击需要修改的房源信息行,可修改房源信息。“网签合同编号”非空时,“合同金额”、“(网签)合同签订时间”为必录项,“网签合同编号”为空时,默认房屋状态为未售;“网签合同编号”非空时,默认房屋状态为已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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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信息采集方式二:

(1)点击“下载excel模板”按钮可以下载导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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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要求在导入模板内填入房源数据后,点击“导入房源信息”按钮可以将房源信息批量导入。模板内纳税人识别号以及项目编号要与要导入的项目保持一致,且必填项目要填写完整;请注意检查日期格式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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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查看已采集房源”可查看房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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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1.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报告—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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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新增税源—依次选择申报表适用类型、税源标志—打开采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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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税款所属期是项目预缴开始的时间,截止日期是税务机关规定(通知)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应清算项目达到清算条件起 90 天的最后一日/可清算项目税务机关通知书送达起 90 天的最后一日)。

3.点击“采集数据导入”按钮进入清算附表导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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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击“导入前请先点击此处生成模板”按钮下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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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据实际情况录入模板数据后,依次点击“选择文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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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后,系统自动进行数据验证;依据系统提示对数据进行修正和补填后再次上传;系统验证通过后,点击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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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点击“提交采集”按钮,系统自动导入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数据,查看数据完整性后,点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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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导入excel数据可通过如下界面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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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土地增值税税源申报(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1.点击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本月需要申报的报表”列,勾选申报土地增值税,在“税源选择”界面,勾选需要申报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税源,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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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申报信息计税—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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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报表申报—申报,完成土地增值税税源申报(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的申报。

来源:山西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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