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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税务app(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7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重庆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重庆税务app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重庆税务app

【第1篇】重庆税务app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2日10时45分讯(记者 姜念月)近日,重庆市税务局、人力社保局、医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的公告》(下称《公告》),从今年1月1日起,重庆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费,同时,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原有缴费渠道也可继续使用。

据介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按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00%作为缴费基数,自主选档后按月缴费,月缴费金额=本人月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目前缴费费率是20%。

在2023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2023年缴费基数暂按2023年标准执行。按照2023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3699元(即2023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上限18495元(即2023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每月最低需缴纳739.8元(3699×20%),每月最高需缴纳3699元(18495×20%)。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一档或二档进行缴费。2023年,一档缴费标准为2670元/年·人,二档缴费标准为5874元/年·人。另外,缴费期满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大额医保缴费标准为60元/年·人。其中,一档缴足年限的退休人员大额医保由税务部门征收,二档缴足年限的退休人员大额医保仍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其个人账户资金中代扣代缴。

据重庆市税务局表示,此次优化征缴服务,不影响原有缴费渠道,可继续选择从指定银行账户自动扣款。与此同时,重庆税务部门还拓展了更多缴费渠道:一是通过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重庆税务生活号、渝快办等渠道线上申报缴费;二是到参保地社保所或当地税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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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重庆税务代理

通讯员 何冰翊 本报记者 贺艳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联合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破获一起犯罪团伙利用涉税中介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该虚开团伙利用涉税中介身份,冒用他人信息,共控制空壳企业196户,涉嫌虚开发票20839份,涉案金额8.62亿元。

今年4月,第七稽查局接到重庆市涪陵区税务局风控部门移送的疑点案源信息,疑点信息显示,重庆cy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成立时间较短,短期内大量开票,且未进行正常纳税申报,存在虚开嫌疑。

第七稽查局办案人员随即对该6户企业展开实地走访摸排,发现6户企业注册地址高度雷同,均为某微型企业创业园某室,无水电支出、社保缴纳等任何企业经营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电话一直拒接,处于走逃失联状态。

办案人员通过数据挖掘发现该6户企业,为同一流程注册登记,人员登记信息重复度高,存在同一个自然人在多个企业担任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的情况,如许某、刘某等人在6户企业中均有登记,且许某、刘某共同任职于同一家涉税中介公司——f财税公司。

6户企业系同一涉税中介公司代办?办案人员凭借办案经验立即推断出,该案存在团伙作案嫌疑,绝不能就6户企业查6户企业,找出藏在涉税中介公司背后的虚开团伙才是关键。于是,第七稽查局迅速向涪陵区公安局经侦支队通报案情,启动税警联合办案机制,双方成立“5·06”虚开发票案件专案组,对f财税公司开展调查。

专案组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f财税公司延伸调查,发现经f财税公司共代办注册209户企业,209户企业注册地址涉及重庆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涪陵区等多个城区。根据税务登记时间、税费种申报缴纳情况、发票领取开具情况等信息,专案组对这209户企业涉及的211952条开票数据进行详细比对、筛查,最终发现其中196户企业开票时间集中、开票金额大,多采用直接走逃不申报的形式虚开发票。

掌握发票异常证据后,专案组加紧对196户涉案企业的上下游票流信息和相关账户中往来资金流水的调查取证,f财税公司利用涉税中介身份,注册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各项证据逐渐采集完毕。

专案组人员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逐步锁定f财税公司背后操控人詹某的活动轨迹及与其同行同住人员的关键信息,精准定位了犯罪嫌疑人生活住址及犯罪窝点。

案情至此明朗,收网刻不容缓。联合专案组提前蹲点布控后,6月22日,对以詹某为首的虚开团伙实施抓捕行动,现场打掉虚开窝点1个,抓捕犯罪嫌疑人2名,并查获作案电脑、空白发票、营业执照、税控盘、印章若干。

面对铁证,詹某等人无从抵赖,对虚开发票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詹某等人利用涉税中介公司注册空壳企业196户,向下游重庆、四川、广东等31个省市4910户企业大肆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2万余份,涉案金额8.62亿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要案点评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局长夏宏:

本案中,犯罪团伙为批量代办空壳公司各项涉税事宜,成立涉税中介机构,并渗入区域财会人员交流群,名为提供代账服务,实则大肆虚开发票,影响恶劣。加强对涉税中介机构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刻不容缓。建议对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行全面动态实名信息管理,建立涉税专业服务管理信息库,尤其针对代理建账记账、发票领用、减免退税申请等涉税中介事项,做到备案式管理,明确涉税中介机构与纳税人的代理关系,以便引导涉税中介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此外,应加强涉税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将严重违法违规的涉税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予以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11月30日b1版。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3篇】重庆税务服务

九龙坡区税务局工作人员进企业宣传税费优惠政策。重庆税务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赵紫东)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是今年退税减税的“重头戏”。数据显示,4月1日—5月31日,重庆已有229亿元留抵退税款退到近3万户纳税人账上。留抵退税政策有效纾解企业困难、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4月1日,新的留抵退税政策落地首日,重庆市税务局党委班子成员分赴18个区县办税服务厅,现场与办税人员沟通交流,询问意见建议,督导留抵退税政策落地。4月以来,重庆市税务局党委先后开展了4轮实地督导。

面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留抵退税工作任务,重庆税务系统在全链条各环节上下联动、凝聚合力,确保留抵退税快落地、稳落地。

申请,是市场主体享受留抵退税政策的第一个环节。如何让申请更便利?从3月开始,留抵退税专项工作组综合组的成员们就赶早准备,完善行业类型打标、校准数据算法,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4月1日留抵退税政策落地首日,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申请留抵退税电子表单上的34个栏次实现系统自动预填,纳税人核对确认即可完成申请。

退税直达快享,还需部门高效协作。“留抵退税政策出台后,我们立即与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建立了退库办理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统计分析组副组长、重庆市税务局收入规划核算处副处长陈超介绍,每天统计分析组要提取、汇总数据,监控留抵退税各环节办理情况,统筹督促各区县局及时开具收入退还书,并协调国库办理退库,确保每一笔退税款退得既快又好。

为保证每一笔留抵退税款安全顺利到账,征管信息化组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工作,做好全流程的信息系统保障,针对基层共性的运维事项大幅简化运维审核流程。重庆市税务局信息中心党支部副书记毛羽带领团队通过数据运维工具开发相应功能,调动基层信息管理部门力量进行运维处理,大幅缩短运维处理时间,涉及留抵退税运维事项实时解决率接近100%。

从市局到各区县局,再到基层科所,从综合部门到业务部门,再到一线窗口,各层级、各条线的重庆税务人拧成一股绳,推动留抵退税工作高效落地。

按照税务总局“精细服务、直达快享、科技防范、狠打骗退、快准稳好”的工作要求,重庆市税务局集结全市税务系统数据分析骨干,组建风险防控组,守好“事前预审、事中审核、事后抽检”风险防控关口。

在留抵退税政策出台后的第一次分析会上,风险防控组的组员充分讨论,确定了建立“三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的工作思路,即通过全面基础分析、重点行业分析、特定事项分析三个维度,综合运用数据赋能开展风险扫描、案头分析、核实应对和报告评价,形成对留抵退税抽查复核和风险防控的闭环式管理体系。随后,风险防控组成员加班加点,开发出一套完整的分析指标模型。截至5月31日,该分析指标模型扫描出风险企业1.8万余户。

重庆市税务局督察内审处同步开展督察督办,5月份分三批次向区县局“一对一”下发风险疑点数据共计1700多条,对第一批区县局反馈无问题数据,联合货物和劳务税处进行进一步查验;根据货物和劳务税处提供的137条“企业应享未享政策”风险疑点数据,督察内审人员通过查验纳税辅导记录、不办理情况说明书等材料,逐一了解相关企业应享未享的具体情况。

重庆市税务局稽查局成立打击骗取留抵退税工作专班,配套案件查办、政策协调等3个工作组。8个跨区域稽查局抽调80多名业务骨干,组建本单位专项工作小组。制发重庆市打击骗取留抵退税工作方案,依托与公安、检察院、海关、人行等七部门协作机制,发挥警税合成指挥中心作用,提前介入、共同研判、合力打击。

重庆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许光烈表示,重庆税务系统将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坚持税务总局“五法”举措,全力确保留抵退税政策落地见效,为稳市场主体、稳宏观经济大盘贡献税务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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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重庆税务律师

重庆渝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相对不起诉案例汇总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1.1.案例一: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渝中检刑不诉〔2020〕z106号)

1.3.简要案情:王某某系重庆a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过他人购买了重庆b有限公司开具的1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金额共计人民币209792.87元。

1.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王某某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已全额补缴税款并缴纳了滞纳金及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2.1.案例二:马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渝中检刑不诉〔2020〕z105号)

2.3.简要案情:马某某伙同他人购买了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金额共计人民币1076442.7元,税额共计人民币156406.21元。

2.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马某某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马某某不起诉。

3.1.案例三:娄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3.2.案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渝中检刑不诉〔2020〕z110号)

3.3.简要案情:娄某某通过他人介绍,购买了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前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26018.48。

3.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娄某某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娄某某不起诉。

4.1.案例四:陈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4.2.案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不起诉决定书(渝中检刑不诉〔2020〕z108号)

4.3.简要案情:陈某某以花钱出点子费的方式,购买了2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金额共计人民币2228508.39元,税额共计人民币323800.36元,后被不起诉人陈某某使用前述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全额税款抵扣。

4.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5.1.案例五:赵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5.2.案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渝中检刑不诉〔2020〕z117号)

5.3.简要案情:赵某某向其他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79份,其中29份已申报抵扣。申报抵扣的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763036.84元,抵扣税款金额401466.93元。

5.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初犯、如实供述等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赵某某不起诉。

6.1.案例六: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6.2.案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渝中检刑不诉〔2020〕z104号)

6.3.简要案情:王某某通过他人介绍,购买了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该6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抵扣税款,已经抵扣的发票不含税金额为478690.11元,税额为81377.32元,价税合计为560067.43元。

6.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7.1.案例七:丁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7.2.案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渝中检刑不诉〔2020〕6号)

7.3.简要案情:丁某某通过他人介绍,以花钱出点子费的方式和,先后购买了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前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65508元。

7.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丁某某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如实供述的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丁某某不起诉。

8.1.案例八:邱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8.2.案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渝中检刑不诉〔2019〕133号)

8.3.简要案情:邱某某购买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4张,用于向税务机关抵扣税款,1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1196575.52元,销项税额203417.84元,价税合计1399993.36元,已全部申报抵扣税款。

8.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邱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系自首,认罪态度较好,已补缴其抵扣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邱某某不起诉。

9.1.案例九:胡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9.2.案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渝中检刑不诉〔2019〕86号)

9.3.简要案情:胡某某通过他人,向某公司购买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7张,不含税金额2466026.87元,销项税额419224.58元,价税合计金额2885251.45元,已全部用于抵扣当期税款。

9.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胡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初犯、已全额补缴等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s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胡某某不起诉。

10.1.案例十:康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0.2.案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渝中检刑不诉〔2019〕41号)

10.3.简要案情:康某某通过现金支付点子费的方式购买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4份,不含税金额2008939.29元,销项税额341519.68元,价税合计2350458.97元。

10.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康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系初犯、自首等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康某某不起诉。

11.1.案例十一:陈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1.2.案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渝中检刑不诉〔2019〕44号)

11.3.简要案情::陈某某购买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份,不含税金额2325503.65元,销项税额395335.59元,价税合计2720839.24元。

11.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系初犯、自首等从轻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12.1.案例十二: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2.案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渝中检刑不诉〔2020〕z112号)

12.3.简要案情:王某某通过他人介绍,以花钱出点子费的方式,先后购买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47761.5元。

12.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关键词】何观舒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重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不起诉

【第5篇】重庆电子税务12366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10日15时40分讯(记者 周晓雪)“2步操作,17秒完成!”4月3日,在使用“点即报”系统成功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后,重庆江裕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代账人员董承欣开心地发了个朋友圈。

董承欣代账的公司中大部分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阶段性调整的优惠政策,在4月的增值税季报中,1月和2月的增值税征收率是3%,3月的增值税征收率是1%。纳税人的税款是实实在在减少了,但在申报时,却不好计算填表,特别是减免税明细表。“本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是很好做的,但现在不仅准备时间变长了,每户申报也最少要操作十几下,没个十几分钟弄不完。”董承欣说。

董承欣遇到的困难并不是个例。重庆市税务部门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分析中发现,有关小规模纳税人征期申报的咨询量明显上升。全市有近49万户需要填表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企业规模较小、财务核算能力较弱,如何确保他们准确、便捷地享受政策红利,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3月,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暂调后申报核算口径、填报规则发生变化等情况,重庆市税务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一表集成”基础上,以税收大数据为基础,对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辅助功能再次升级,开发并内嵌“点即报”功能,实现申报表系统预填,数据自动分类,税款自动计算。

4月1日“点即报”随着大征期正式上线运行,纳税人在重庆市电子税务局中进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界面后,核对确认预填好的发票等数据即可完成申报,只需要不到2分钟,较普通申报方式节约80%以上的办税时间,并实现申报“零准备”。截至4月9日,全市已有17.8万户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点即报”进行申报。

重庆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廖立公介绍:“无论征收率是3%还是1%,‘点即报’功能都可自动计算并带入报表。另外,增加了适用疫情免税政策的核算功能,只要企业正确开具了税率为‘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商品和税收分类编码符合免税范围,都会自动判定为免税收入。”

同时,“点即报”功能使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操作步骤可由原来的“核实发票—填写主表 —填写附表—核实税额—点击申报 ”五步,大幅压缩到“自动生成申报表—点击申报”两步。

“对申报核心数据的自动抓取,可有效避免政策理解偏差和系统操作失误,非常适合小规模纳税人。”重庆市税务局征管科技处处长许皓表示。

对“点即报”带来的便利,重庆市铭动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熊星有相同感受,他介绍,所在公司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理论上所有收入都免税。但1月、3月公司都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得按适用征收率进行税款计征,必须把专票收入单独申报。“我只能开一张专票就登记一次台账,操作起来还是有难度。而这次申报,系统自动对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区分,将专票收入计算税额,普票收入直接计入免税栏目,我的难题迎刃而解。”熊星很认同。

据税务部门测算,操作流程由五步压缩到两步后,绝大多数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间不会超过2分钟,错填、误填的情况大幅减少,网上申报准确率将显著提高,有利于后期的政策效应分析和完善。

【第6篇】重庆税务12366官网

据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日前在重庆签订《川渝统一纳税咨询服务意向书》,双方将进一步深化税务合作,预计三年内统一两地纳税咨询服务。

这意味着未来重庆12366接线员能解答四川涉税问题,四川12366接线员也能解答重庆涉税问题。

图/预计三年内统一两地纳税咨询服务 @重庆广电-第1眼 微博视频截图

(新闻来源:微博@重庆广电-第1眼)

【第7篇】重庆网上税务

刷脸办税、手机开发票、网上“一键办税”……在重庆举办的首届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上,税务部门展示了一系列智能化办税应用。据了解,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重庆税务不断加快“智能化”建设速度,着力打造税收现代化智慧服务体系。如今,“智慧税务”刷新了纳税人办税体验,正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活。

两江新区的智能办税新模式给纳税人带来快捷方便的新体验

两江新区率先试点智能办税新模式

对于新购房的小伙伴来说,缴纳税款可是个必经过程。在两江新区辖区内,日前在全市率先试点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新模式,将辖区内房地产交易办税时间从此前的至少30分钟被压缩至目前的7分钟。

据介绍,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新模式以两江新区税务局与国土房管、民政等部门合作开发的房地产交易协税护税平台为核心,实现了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在税务窗口就可以查询国土房管和民政部门推送的纳税人住房保有量、婚姻登记等信息,为“一站式”办税创造了条件。同时,该局还成功实现了契税票信息在税务部门和国土房管部门之间的电子化传输,既杜绝了可能存在的假冒仿制契税票行为而造成税费流失,又可以防止纳税人契税票丢失带来的不便。

在存量房交易方面,纳税人以前需要在国土房管、税务两个部门、多个窗口之间往返跑,单是办理税务相关事项,顺利的话至少要30分钟才能办完流程。运用房地产交易协税护税平台后,纳税人通过在网上税务局实名认证后,可在网上填报房地产交易相关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会短信通知纳税人,并告知需要携带的资料和办税窗口,最快7分钟便可办完所有手续。

在增量房交易方面,两江新区税务局向房地产开发商开放了协税护税平台接口,开发商权证专员将相关购房信息导入平台后,由税务部门直接进行网上批量审核,审核通过后,权证专员将相关纸质材料一次性递交税务窗口,由税务部门批量核税并完税,并将相关契税信息电子化传输给国土房管部门,真正实现了增量房交易批量办理“只跑一次”,办理时长压缩到最快一个工作日。

两江新区的智能办税新模式给纳税人带来快捷方便的新体验

江北区智能办税体验区正式上线

“现在办理业务既智能又方便,下次我可以直接通过手机在网上办理,真是省时又省心。”在江北区税务局办理业务的缴税人,对该局智能办税服务赞不绝口。据悉,江北区税务局智能办税体验区于目前正式上线。

办税服务大厅内,工作人员运用投影技术,将手机使用页面同步到大厅的电子大屏幕上,纳税人只需要打开手机微信,关注“重庆江北税务”公众号后,点击微学堂里的人工智能客服,就能够现场体验智能办税。

据悉,江北区税务局人工智能后台知识库内涵盖办税流程、纳税申报、发票开具、完税证明、五证合一、信用等级等内容。截至目前,“重庆江北税务”微信智能客服系统现已上线知识3531条,扩展问题69391条,能满足大部分纳税人的基础涉税咨询需求。

除了有智能办税体验区和微信智能客服,江北区税务局还在自助办税区及24小时自助办税区安装放置了15台自助办税终端、23台自助办税电脑,纳税人可自行办理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业务。

“智慧税务”带来纳税信用增值应用

随着“智慧税务”建设的持续推进,税务系统在 “互联网+税务”、“物联网+税务”建设上也更加深入,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网页版和电脑客户端等多种渠道都能办理,办税方式也越来越多元化。

统计显示,截至2023年8月1日,重庆市网上税务局实名注册用户163万人,绑定纳税人124万户,基本覆盖全市固定业户,纳税人经常办、耗时长的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率均超过90%,综合替代率超过70%。

今年二季度,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5大类105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基础上,重庆税务推出了7大类167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及6大类191项“全程网上办”清单,真正实现纳税人少走马路,多走网路。

“物联网+”在税收服务中也得以运用。企业“足不出户”通过自助网上申请,系统就会自动7*24小时处理,邮政便送票上门。税务系统在自助处理终端共开发了6项自动化技术,用自动代替手动,机械代替人工,处理效率提高50倍。重庆目前集中了31台,已完全能满足办理全市发票业务的需求,企业端实现了主城内1日领取发票,其他区域3日内送达。

基于实名办税,税务机关建立了涵盖申报、缴纳、优惠、发票、账簿等93项指标的纳税人信用评价。在此基础上,重庆税务联合金融机构推出了纳税信用增值应用——“银税互动”项目,依企业自愿,由金融机构为守信企业提供免抵押、审批快、纯信用的金融贷款,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长期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申请贷款成功率低等问题。 据悉,目前重庆税务已与14家金融机构达成互动协议,先后推出了税易贷、好企贷等14款信用类金融产品。全市9200余户小微企业,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通过“银税互动”项目申请无抵押贷款近70亿元。

重庆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重庆税务税务系统将立足税务新职能、新定位,坚持科技引领、务实创新,应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多元、高效、智能的办税体验,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

重庆晚报·慢新闻全国爆料热线:(023)966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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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陈富勇 文 受访者 图

【第8篇】重庆市税务稽查局

2023年最严稽查来了!税务局、公安、检察、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六部门联动,把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作为2023年常态化重点工作。↓↓

利用大数据+分析模型,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虚增进项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国家表示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查处骗取留抵退税的违法行为。

税务稽查力度有多大?小编注意到:5月11日,“全国六部门联合打击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推进会”一组数据:

1个多月,立案检查涉嫌骗取留抵退税企业1800余户、已查实448户企业存在骗取或违规取得留抵退税……

稽查力度如此之大,企业该如何既能享受留抵退税优惠政策的同时,又能防范税务风险呢?

注意!注意!这些红线千万不能碰

以下,长财咨询将以几起现实发生的典型案例为例,梳理分析哪些是需要注意的留抵退税管理风险点。

1、利用虚增进项,扩增留抵税额骗取退税

案例1: 聊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近期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山东g建材有限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购进用于个人消费的物品增加进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46023.10元。

聊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追缴该企业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2、利用少计收入,逆增留抵税额骗取退税

案例2: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依法查处了万州区的重庆某物流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利用个人银行账户及微信收款隐匿公司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减少销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6.3万元。

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依法追缴该企业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3、利用关联企业,转嫁留抵税额骗取退税

案例3:某批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疫情经营亏损,拟注销企业。其2023年3月期末留抵税额为180万元,但纳税信用为c级,不符合留抵退税要求。

为了将结存的180万元留抵税额变为退税,该企业将资产高价卖给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下游关联企业b,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额180万元,之后将企业注销。b企业虚假抵扣180万元进项税额后,将虚假产生的180万元留抵税额申报了退税。

4、利用进项转出,暗增留抵税额骗取退税

案例4:云南省大理州税务局稽查局近期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大理市瑞锋吊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6.21万元。

大理州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追缴该企业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5、利用优惠政策,叠加套取多种退税方法

案例5:某软件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即征即退政策条件,2023年2月销售2000万元自产软件给b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260万元。

根据现行政策,a企业可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政策,在当期申请办理了200万元退税。下游b企业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在抵扣260万元进项税额后申报留抵退税260万元。a、b两家企业共计办理退税460万元,而实际入库税款只有260万元。

企业该如何既享受又防范?

通过以上税务稽查案例不难看出,税务机关针对此次免抵退税新政的实施早有风险预案——

为保证政策的精准落地,通过大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不论区域、金额大小、所处行业等因素,只要存在骗取免抵退税的违法行为,一律查处。

1、税务机关是如何利用大数据,进行风险防控识别的?

税务机关通过利用增值税发票大数据进行风险防控识别,主要跟踪企业的发票流向、资金使用、物流走向、虚开发票、隐匿收入等情况。

(1)是加强纳税人主体管理,通过纳税人主体之间的横向、纵向分析比对,筛查行业税负率、毛利率、库存率、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变动等指标的异常,找到税收风险根源。

(2)是加强各税种之间的比对,特别是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出口退(免)税、印花税、附加税费的申报对比,建立风险指标模型,准确识别留抵退税风险点。

同时,结合税收大数据,分析企业交通工具进出频次以及用电、用工、用水等数据,帮助税务部门做出更精细的风险数据分析。

(3)是以链条式、全周期的分析核查模式,对企业的业务真实性、合理性、投资主体关联度进行识别判断与核查。

(4)是注意纳税人开具发票、资金结算、货物运输及购销合同等相关内容的一致性,对上游业务真实性进行精准校验,对下游企业进行穿透核查,特别是与发票相关的购销合同、付款记录、物流证明、出入库手续等。

长财咨询提醒: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采取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骗取税款!一定要规范自身财务税务系统,合法合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税务机关的检查重点是什么?

下面重点说说,多地税务局已经明确了检查重点!企业注意对照避雷:

(1)是否同时符合以下退税条件:

①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②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③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④ 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2)你目前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真实?是如何形成的留抵?

(3)是否存在隐匿未开票收入的情形?比如个人卡收款不做收入、现金收款不申报;

(4)通过注册空壳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违规享受低税率或者免征优惠转移销售收入;

(5)是否存在延迟确认收入?比如未按规定纳税义务时间确认销售收入、存在销售行为发生并已收款,但是通过往来挂账不结转收入的情况;

(6)是否存在进销项不匹配、进项销项倒挂的情况?比如进项发票与企业的正常经营业务不符、或者某种商品只有进货而没有销售等;

(7)是否存在虚增进项的情形?比如取得虚开的专票抵扣、通过农产品收购发票骗取退税等;

(8)是否存在虚假申报的情形?比如红字冲减收入进行虚假申报;

(9)是否存在“借壳”骗取退税的情形?比如利用关联企业转嫁增值税留抵税额;

(10)是否存在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简易征收等的增值税未做进项税额转出从而虚增留抵的情形。

3、税务稽查呈现哪些特点?

从留抵退税开始实施以来,仅一月有余就查实了448户企业,可见税务系统为确保留抵退税政策落准、落稳,加强了风险防控,凸显了以下特征

(1)大数据查税效果凸显

在以税治税和金税四期的大背景下,在加强税收监管方面,从“主要依靠经验检查或外部举报发现”到“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分类监管”。税收大数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监管的重要依托。

(2)隐匿收入将成为税务机关核查的重点

根据公开曝光的违法案例可以看出,大部分违法案例采用了隐匿收入的违法手段,减少销项,骗取留抵退税。税务机关在以后的留抵退税工作中,将重点核查企业是否存在通过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等方式隐匿收入,骗取留抵退税行为。

(3)严厉打击中介机构参与的虚开发票行为

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严厉打击通过接受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让留抵退税资金真正退到符合条件、合法诚信经营的纳税人手中。对中介机构参与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4)不可因违法税款金额小而铤而走险

已曝光的稽查案件与税务总局以往曝光的稽查案件动辄千万,乃至上亿的税款相比,骗取税款的金额实在是太小了。

但是不可以恶小而为之,不能认为税款金额小,不容易引起注意来作为借口而去违法,在虚开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还有纳税信用上都对虚开发票的行为有严格的惩戒。

因此,切不可因违法的税款金额小而铤而走险,虚开发票的底线是万万不可触碰的。

(5)税收红利虽好,也要合法合规

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公布的数据,4月1日-20日,留抵退税到企业账户金额已达4552亿元,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老的留抵退税政策退税1233亿元,今年1月1日-4月20日累计办理留抵退税5785亿元。在巨大税收红利的诱惑之下,企业合法合规才能将税收红利落到实处,方能实现落袋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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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的税收优惠力度如此之大,加之税务大数据系统已十分完善,税务机关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早有严密的风险防控预案!

我们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前,一定要自行分析税务风险,同时规范好自身的财务和税务系统,合法合理合规地享受国家的政策红利。

长财咨询提醒:企业老板最好要提前储备相关财税知识,切勿等到税务稽查找上门,那就为时已晚了。

【第9篇】重庆税务纳税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重庆市税务局启动2023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这已是税务部门连续九年开展此项行动。

今(3)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3年重庆市“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就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发布人:

张 雄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一句话,看发布会重点

2023年,重庆地区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350亿元

——张雄

新闻发布会现场 吴汪洋 摄

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情况

张雄介绍,在2023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推出10大类便民办税缴费举措。

截止去年底,这些措施全部落实落地。在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中,重庆市税务局位居全国第四。主要成效体现在税费服务既智能又便利、政策落实既精准又快速、执法监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个方面。

张雄介绍相关情况 吴汪洋 摄

税费服务

聚焦“提速度”,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实现90%的涉税事项网上办,在全国率先推出“十一税”合并申报,相关纳税人申报时间压缩2/3。

聚焦“一窗办”,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创新推出房屋交易“智联通”服务,交易人只到一个窗口即可办完房屋交易全套手续,住房过户由3个工作日变60分钟办完,非住房过户由5—10个工作日变90分钟办完,实现当天办好,立等可取。2023年46万户次交易人享受此服务。

政策落实

聚焦“直达”,通过数据分析,对纳税人特点和税费优惠政策特点分别设置“标签”,当两类“标签”匹配成功,系统就通过电子税务局“政策速递”和微信公众号“重庆税务互动中心”精准向纳税人推送税费优惠政策。

2023年精准推送政策1599万次,促进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市场主体。

聚焦“快享”,升级开发“点即报”等申报辅助系统,把税费优惠政策内嵌入信息系统,市场主体进行纳税申报的时候就同步享受优惠政策,也就是“申报即享受”,可以实现政策红利的快速落地。

执法监管

聚焦“有温度”,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全市去年有1万余户次纳税人享受“首违不罚”措施,免予处罚。我们聚焦“有力度”,联合多部门开展的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两年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上万户,共查补税款超18亿元,有力维护了公平的市场环境。

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要内容

张雄介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这一主题,今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首批率先推出5大类20项便民办税缴费举措,后续还将根据新情况新需求不断完善。

更快响应诉求

将从快速响应需求、优化咨询服务、及时送达政策、实时解决问题、关注个性需求等方面推出5项13条措施。

其中,将推行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以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税务人员在线实时提供辅导帮助,实现“办问协同”更方便、更快捷;持续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优化线下服务流程,完善办税缴费实体场所功能,对老年人、身体障碍人士等特殊人群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等,更好满足特殊人员、特殊事项的服务需求。

拓展网上办税

将从优化“网上办”体验、减少资料报送、便利发票使用、提速退税办理等方面推出4项12条措施。

其中,拓展新增36项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总数达到250项,让大家在网上、在指尖上、在掌上能办的事项更多、更方便;提速办理出口退税,将平均办理时间从原规定的8个工作日内压缩到6个工作日内,加快企业资金周转速度。

升级分类服务

将从助力大型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完善缴费服务、服务个税汇算等方面推出4项15条举措。

其中,对“专精特新”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提供“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解决其成长的“烦恼”;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让参与“银税互动”的商业银行更多,纳税信用贷款产品种类更丰富,给守信的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选择,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优化执法监管

将从优化执法方式、加强精准监管、保障合法权益等方面推出3项11条举措。

其中,在优化执法方面,通过税收大数据筛选涉税风险,把低风险问题直接从线上推送给企业,让企业自行核实改正,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

深化税收共治

将从推进部门联动、深化国际协作、促进社会协调、拓展信用应用等方面推出4项13条举措。

其中,深化我们和海关等部门数据共享,进一步扩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减轻填报负担;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让失信企业有主动纠错改错的机会,正向引导企业及时纠正自身存在的涉税违规行为,强化信用意识,更好地经营发展。

问答精选

2023年重庆地区税收经济运行情况如何?

张雄以4组税收数据,介绍了2023年税收方面的相关情况:

第一组数据:2023年,重庆地区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350亿元,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税费15.8亿元,为煤电和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2.6亿元。这些减税降费、缓税缓费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进一步减轻了市场主体的负担,有效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第二组数据:2023年的新政策允许企业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并且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在这项优惠政策下,重庆共有5200多户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174亿元,其中2599户制造业企业享受100%加计扣除优惠,加计扣除金额125亿元,有力地促进了重庆企业创新发展。

第三组数据:2023年,重庆地区新增涉税市场主体31.2万户,同比增长38.4%,市场信心进一步提振。同时,市场主体也不断发展壮大,到2023年底,重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达到19.8万户,比2023年底增加1.6万户,增长8.8%。

第四组数据:通过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3年重庆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9.9%,近两年平均增长15.3%,企业销售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其中,全市制造业及其相关批发业销售收入占比提升2.4个百分点,呈稳中有升态势。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8%,比全市企业销售收入平均增速快8个百分点,发展势头良好。

重庆作为国务院确定的6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之一,税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措施?

张雄介绍,市委、市政府发布的《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中,出台了100项改革事项清单。其中,11项由重庆市税务局牵头落实,目前11项改革事项中已经有4项落地实施,创新成效全国领跑。

一是实现了“多税合一”申报改革,目前,全市已有121万户次企业享受到合并申报的便利;

二是实现了线上开具电子税收完税证明,功能上线两个月已有10.7万余户次纳税人在线上自行开具25万余张电子完税证明;

三是实现了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截至目前,已有1.53万户新办企业选择享受这项服务新举措;

四是实现在存量房交易中试点开具电子发票。今年1月,已经在存量房交易中试点开具电子发票,实现了二手房涉税业务的全流程网上办,这为二手房等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打下坚实基础,将大大拓宽不动产交易的办理渠道和方式。

此外,在3月底,将实现“信用+风险”税务动态监管、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和核验和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等3项改革事项。

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11项涉税改革事项,促进全市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税务部门去年取得了哪些成效?今年有哪些新措施?

张雄介绍,2023年,在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方面,重庆和四川税务聚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和强化川渝税收协作基础建设等4个方面共推出了22项具体重点任务,成效明显。

在线下,实现了川渝税务20项线下业务“专窗通办”;在线上,川渝两地电子税务局“川渝通办”功能拓展至38项跨区域涉税事项;在执法标准上,川渝两地统一了62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促进两地执法标准统一、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在咨询服务上,川渝两地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六统一、两互动”,实现咨询解答同一口径、两地咨询互答等。

2023年,重庆税务部门将落实重庆和四川两地政府发布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将做好三件事情:

● 完善升级川渝地区两地重点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工作机制,统一政策执行口径,推进便捷办税同标同质。

● 新增32项川渝涉税通办事项,包含跨区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增值税预缴申报、房产交易申报等事项,将进一步促进市场要素和市场主体在成渝地区的自由流动和跨区域发展。

● 实现5种税务电子证照在川渝互认共享,分别为临时税务登记证、扣缴税款登记证、税收完税证明、a级纳税人证书、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将有助于在线数据核验,减轻市场主体和群众现场提交实体材料的负担,更好享受一体化服务、同城化待遇。

来源:重庆发布

文字:刘敏

【第10篇】重庆税务12366

新闻发布会现场。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首席记者 李文科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12日14时45分讯(记者 赵紫东 实习生 尹潇)今年我国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企业在享受政策时遇到问题该如何解决?在今(12)日举行的2023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杨波介绍了解决渠道。

拨打热线电话。纳税人可以拨打重庆税务12366热线或者属地区县税务局二级12366热线电话,通过热线反映诉求、解决问题。

网上远程帮助。纳税人可以在重庆市电子税务局中发起远程在线咨询需求,在办理业务的同时实时咨询、解决遇到的问题,工作时间后台人员会在线解决,提供“办问协同”服务。

线上留言咨询。纳税人可以通过重庆市税务局网站、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发起留言,税务机关会及时处理反馈。

线下现场辅导。目前各区县税务机关均在当地办税服务厅导税台设置了“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对有疑问的纳税人进行专岗服务。

(本文来自新重庆客户端app,请至各大应用市场下载)

【第11篇】重庆税务电话

尊敬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人:

您好!我们将在本月的12-14日开展2月份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批量扣款。为保证扣款成功,请您务必于本月12日前在您所签订扣款协议的银行账户中存足扣款金额。如果您的1月属期费款尚未缴纳,也可将该笔应缴费款存入已签订扣款协议的银行账户中,我们将在此次批量扣款时一并发起。

ps:在批量扣款期间,您可能无法通过其他渠道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待批量扣款结束后,您依然可通过其他缴费渠道完成缴费,敬请周知!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3年2月7日

【第12篇】重庆国家电子税务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赵紫东)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重庆市税务局对全市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2023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1月28日。

同时,受疫情影响、在11月28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纳税人,还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

线上办理延期申报具体流程为: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依次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模块,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重庆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沈轶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可以优先选择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渝快办、支付宝等线上渠道办理税费事项,减少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目前,在重庆,包括纳税申报、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社保缴费等90%以上日常税费业务实现全程“网上办”,233项税费事项可“非接触式”办理。

其中,纳税人申领发票可以选择邮政寄递方式。据悉,疫情期间,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发票寄递处理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值守,及时处理线上申请的发票寄递业务,确保纳税人的发票使用需求。

此外,市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渝快办、支付宝、云闪付等进行参保缴费。

(本文来自新重庆客户端app,请至各大应用市场下载)

【第13篇】重庆税务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关于延长2023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全力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等事宜,现将延长2023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2023年11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1月28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11月28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13日

【第14篇】重庆税务咨询

璧山区税务局二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 。通讯员 宋锦雯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发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6月24日16时讯(记者 赵紫东)7月1日起,重庆全市二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平台将推出“电话办税”服务,新增25项“电话办税”功能,包含“即时办”“加速办”“查询类”三大类型。

25项“电话办税”功能分别是:“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简称三方协议)验证”“企业数据同步补偿(its)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比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比对”“扣款失败处理”“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一照一码信息变更 ”“财务制度备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申请”“建筑业项目报告”“无欠税证明开具”“财产行为税税源信息变更”“管理员信息查询”“主管税务所信息查询”“退税流程查询”“纳税人状态查询”“纳税申报记录查询”“欠税情况查询”“税费种信息查询”“社保数据查询”“电子税务局账户状态查询”“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查询”。

据了解,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重庆12366纳税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12366纳税服务平台还包括12366纳税服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app、wap和微信、支付宝12366智能咨询小程序,包含纳税咨询、纳税人学堂、在线互动、办税服务等功能。从2023年起,重庆税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二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目前已覆盖所有区县,直接为辖区内纳税人提供精准政策解答和实务咨询。

重庆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周继东表示,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问题,就是税务部门着力解决、优化服务的方向。接下来重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还将进一步扩大电话办税功能范围,将12366打造成“问、办、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智能服务平台。

数据显示,2023年重庆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接听来电91.6万个,其中人工接听53.1万个,人工接通率为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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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重庆税务注销代办

税务解非流程及处理方法

成立的中小企业越来越多,由于没有开发票也没有收入而没有报税的企业也就越来越多,税务机关认定的非正常户也就越来越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税务非正常户在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后,方可解除非正常状态。对已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的纳税人收缴原税务登记证件,并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解非非正常户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并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公司成为非正常经营的后果

首先,非正常户不能正常申报纳税,需要先找专管员罚款解除非正常,其次,如果企业长时间非正常会影响法人的征信记录,不能成为新公司的法人或股东,而且会影响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导致没办法贷款、出境、购买养老保险等等。

非正常户的处理方法

这就需要找专管员出罚单,交罚款,一般是200-2000元不等,交完罚款后还需要去税务局窗口上进行补申报,将前期没有申报的月份全部补上,还有其他的情况,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不同。

您是否觉得这很麻烦呢?如果您觉得每个月没有收入还要申报很麻烦,不妨找一个代理记账公司为您解决这些小问题。代理记账公司会每期按时记账报税,让您的公司在没有收入的情况下不会出现非正常损失,有收入的时候合理为您降低税负。如此,您便可以安心发展业务,再无后顾之忧了。

慢牛工商服务内容:

工商业务:公司注册、个体执照、执照补办、公司转让、工商年检等

注销业务:公司注销、个体注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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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业务:股权变更、名字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地址变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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