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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0日,全国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标志着全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分步合并和相应挂牌工作全部完成。2023年7月20日,全国县乡级新税务机构将迎来一周年纪念日。作为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基层税务机关,一年来,县乡级税务部门凝聚“四合”之力,增进办税便利,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展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民便民利民的新成效。
四川锦江:
践行“四合”目标 全力落实减税降费
2023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锦江区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锦江两支税务铁军合为一体,融为一家,携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启了新时代锦江税收事业发展新征程。转眼间,新机构即将迎来自己的1周岁生日,一年间,新生的锦江税务有了哪些新变化、新气象、新作为?
积极践行“四合”目标,让干部们责任感更加强烈
“合并后,我们的人才更多了,要学的知识也更广了,跟朋友也再不用解释国税地税的区别是啥子了。我觉得国税地税本来就是一家人,现在更要同爱这个家,这是我们得待30年的地方哪!”来自区局办公室的小刘说道。
走进一家门,成为一家人,一年来,锦江税务人在改革中相互融合、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的“四合院”逐步建成。为强化干部责任感和提升干部能力素质,锦江税务打造党建文化展示厅,积极组织“建功新时代、追梦新征程”主题活动和“减税降费”“税务人的初心和使命”大讨论等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凝聚发展共识。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让纳税人满意度更上层楼
一年来,锦江区税务局主动问计问需、推进疏堵保畅、增进办税便利、优化服务手段,区局召开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会,班子成员主动走访企业100余户次,深入了解企情、税情,倾情为企业排忧解难。整合办税服务资源,持续推出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容缺办理、预约办税、延时办税、“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一键咨询”等一系列服务举措,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推广网上电子税务局办税,天府e税app、12366纳税服务app移动办税,以及“蓉票儿”等,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全力落实减税降费,让老百姓获得感实实在在
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出台后,锦江税务多渠道多平台向企业推送答疑新政,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切切实实将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转化为真金白银,让纳税人缴费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喂,老公,永辉的海鲜又降价了,今晚我们吃海鲜大餐哈。”家住永辉超市旁边的吴女士惊喜地发现,最近超市的生鲜都或多或少“降价了”。
“感谢国家的政策和税务部门多次的上门宣传辅导,我们是实实在在获得了‘真金白银’,才有更多的资源可以让利消费者。”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张女士透露出了降价的原因,“现在我们已经有了75家大店、61家社区店,今年我们准备继续拓展销售渠道,新增业态社区店,争取到6月社区店开业100家。”
山东德城:
温馨改革事 暖心和合风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德城区税务局度过了机构改革后的第一年,一个“合”字成了这个大家庭的关键词。事合力合,人心融合,于二三改革事间,展现一段温馨和合的税务风采。
情感融合:点滴之间现关怀
新年期间,新入职公务员李德华在朋友圈中晒出了自己在即墨老家的团圆照。照片中一封特别的“家书”,是他和家人在新春收到的最大惊喜。信纸上满满当当记录着他入职以来的工作成绩、单位的情况介绍,以及对新入职公务员父母的衷心感谢和节日祝福。李德华的母亲为此专门写了一封回信:“德华一个人在外地工作,前些日子总说工作忙顾不上给家里打电话,让我特别挂心。现在看到单位对他的认可和关怀,看到孩子已经成长为一个能独当一面的税务干部,我们很欣慰、很放心。”
像李德华一样,今年共有4位新入职人员收到单位精心准备的“家书”。德城区税务局积极弘扬中华传统“家文化”,致力于将单位打造成和谐、温馨的大家庭。
人心交合:共筑和谐大家庭
“祝贺您加入中国***30周年。值此之际,对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希望您牢记入党誓词,践行党的宗旨,永葆公仆本色,廉洁勤政为民。”不久前,德城区税务局办公室的陈军与王功勋手机上同时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这是党组织为祝贺他们入党30周年“政治生日”,精心制作的电子贺卡。
“我们俩当初同一年分别进入国税、地税工作,机构改革后,又相聚在同一个单位同一科室,今天才发现连入党时间都是一样的。看到这张贺卡,一起回忆这些年工作的种种,我们感觉彼此的心灵是相通的。”
自机构改革以来,德城区税务局已为87名党员过了“政治生日”。这一举措在国税地税合并后发挥了巨大作用,让干部之间感到温暖亲近,拉近了心与心的距离。
业务整合:架起沟通新桥梁
“自从国税地税合并之后,我们办税越来越方便了。今天第一次体验了减税降费绿色通道,办得又快又好,听说还新推出了微信预约服务,下次我也试试直接微信排号。”
优护万家(北京)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张欣在前台办理完业务后,到等候区的办税信箱旁写下了自己的办税体验。这个信箱是办税人的老朋友,也是德城区税务局收集纳税人办税体验、促进业务整合交流的重要帮手。办税服务厅在每周晨会上汇总分析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升级服务,让纳税人的每一个建议都能看到实实在在的改变。
广西象山:
凝聚“四合”之力 焕发改革新风
2023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挂牌成立。一年来,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坚持以党建引领促“人合”、服务先行促“事合”、治队从严促“力合”、文化感召促“心合”,充分展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为民便民利民的新成效。
党建引领促“人合” 提升减税降费动能
“税务机构改革后,明显感觉企业办税更加方便快捷,办税效率明显提升,有效解决了重复管理、多次报送资料、多头跑等问题,企业办税成本大大降低,同时办税也更智能、更方便了!”全国人大代表、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致公党桂林市委会副主席陈东辉表示。
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全力打造“红色领航、税映象山”党建品牌,以党建交流促进税企融合,成立了桂林市第一个行政机关的人大代表之家,组建减税降费“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巾帼建功队”,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把减税降费政策进行“点对点”滴灌,让税务服务“心贴心”。
服务先行促“事合” 推动办税高效便捷
为确保改革为纳税人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牢固树立“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的服务理念,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自然人税收扣缴客户端等软件,实现“以网上办税厅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网络办税新模式。在广西率先启用“双目活体”税警联动实人认证系统,承接了“双认证”系统试点,实现了办税由“实名”向“实人”认证的跨越。坚持“一个服务标准”,推进各项综合业务“一窗通办”,实现了纳税人只需“排一次队、交一套资料”就能办理相关业务,将优质服务理念贯穿于管理服务全过程。
治队从严促“力合” 激发铁军奋进力量
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坚持从严治队,合出了新税务精气神。理顺“责任线”,做好岗位优化调整,确保分工合理、人岗相宜、运行顺畅。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关系,优化了部门协作和工作人员积极性。站好“监督岗”,进一步明确党委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执纪职责,深化纪检监察部门“三转”,聚焦监督执纪。加大纪律作风监督问责追究力度,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始终紧盯“四风”新动向,把从严管理挺起来。树好“先进榜”,发挥好领导的示范引领、中层的领头协作、党员的模范带头、青年的先锋创优、妇女的半边天、老干部的传帮带和先进典型的感召激励作用。
文化感召促“心合” 彰显税务赤子初心
坚持“务实重行、和谐发展”文化理念,对干部实行“重大事件、生病住院、思想波动”三必访,通过慰问谈心关心关爱干部,营造了深厚的“税务•家”氛围。通过开展“周五党日+”、党员志愿者服务等系列活动,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凝聚人心。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发掘树立典型,营造创先争优氛围,不断汇集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青海同仁:
让改革在北纬35°行稳致远
2023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同仁县税务局挂牌成立。一年来,同仁县税务局人合时顺势,融入大局,坚持“改革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实现了机构改革平稳落地、干部队伍深度融合、税费事业快速发展、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党建聚魂,彰显改革精气神
从去年7月16日两局召开第一次联合党委会议,9月20日委员会正式成立,10月25日机构改革第二场攻坚战圆满收官、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顺利划转,到“三个一”党建活动、“四个必谈”全覆盖……在党建引领下,改革的步伐正坚定有序地推进。
但见改革层层进,要闻无悔默默人。“正转副”干部不忘初心,不辱使命;“桑榆犹未晚,晚霞正当红”是对老同志投身机构改革的真实写照;“网上家教”“速瘦科长”“最是忙碌起风情”等先进典型人物涌现;征收管理股股长杜垚在座谈会谈到:“我们***员是要到机构改革和纳税人中做雪松,而不是坐在机关里当盆景。”他们仿佛一盏盏明灯,引导着全局干部职工在深化机构改革和推进税收事业发展的航程中扬帆破浪、奋勇前行。
“连心桥”助推“四合”加速
从人合事合,到心合力合,面对改革难题和任务挑战,岗位变化和业务学习,两支队伍在实际工作中磨合、互学、适应、历练、融合,实现了“1+1>2”的改革效果。
同仁县税务局以“融合、规范、落实”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改革期间的聚合带动和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高度统一,工作上同频共振。
减税降费,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
史上最大规模减税降费,是机构改革后同仁县税务局迎来的首场“大考”。同仁税务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的理念,成立减税降费宣传辅导骨干团队,结合实际案例通过“点对点”“面对面”“键对键”等形式开展“滴灌式”“浸润式”政策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准确理解和充分享受减免税政策优惠,实现100%全覆盖;积极引导行业协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小微企业政策辅导;设立减税降费藏汉“双语”咨询岗、小微企业藏汉“双语”咨询服务岗,确保减税降费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有成效。
全国人大代表夏吾卓玛表示:“从年初参加减税降费座谈会到如今政策效应初步显现,我切实感受到减税降费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
甘肃华池:
机构改革一周年,“四合”“四利”谋新篇
2023年7月20日,全国县级税务机关挂牌成立一周年。一年间,华池税务人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四合”“四利”从蓝图一步步变成了清晰可见的新变化、新成效。
一年间,青年干部有了新干劲
转眼一瞬,华池县税务局已正式运行了一周年。
这一年,青年干部赵沛从纪检监察岗调整到征收管理岗,并成为了新机构第一届团支部书记,带领支部青年团员干部学政治学业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青年干部已经成为各个战线的骨干力量;“90后”干部杜凯在“三定”后,从县局机关转岗到了基层分局,在新的岗位上,他迅速调整角色转变,团结干事共同进步,逐渐成长为县局业务全能“选手”。“新机构在业务融合方面才刚刚起步,作为党员干部,组织需要的时候,正是体现担当的时候。”说起转岗,年轻的***员始终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新时代、新机构、新形象、新服务,华池税务人正用一个个“小目标”的汇聚,一步一步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新梦想。
一年间,纳税人有了新体验
“以前办税需要两头跑,国地税合并之后,免去了资料重复报送,办税时间和工作量能减一半。见证了国地税分家,又经历了国地税合并,税务局的服务让我们越来越省心。”从业30年,华池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会计赵仲亮对税务系统征管体制改革深有感触。
中盛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华池分公司作为县上精准扶贫引进的重点项目,是新入驻华池县的企业。华池县税务局主动与企业对接,上门辅导办税流程和所需材料清单,“一个上午时间,就在税务局办好了所有手续。工作人员还耐心地辅导了申报操作和优惠政策,为公司注册了电子税务局,以后办事就不用来回跑了,办税越来越方便了。”袁华激动地说。
他们只是全县千余户民营企业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已经有246户像中盛这样的民营企业在华池县“落户”,民营经济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发展力量。
一年间,税收政策有了新变化
谈及个税改革,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华池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刘汀的幸福感油然而生:“个税起征点提高及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出台后,公司135名职工都能享受不同程度的减免,有的人都不用再缴个税了,大家荷包鼓了,工作更有干劲儿了!”
今年4月1日,庆阳延庆路桥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张维维顺利开出9%新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之前的10%税率,少缴税款2752元。“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增值税税率一降再降,为企业带来了真金白银,盘活了资金流。”延庆路桥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彦彪谈及公司的发展时信心十足。
新疆黄田:
机构改革一周年 “进疆第一所”有了新变化
哈密是新疆的东大门、进疆的第一站,黄田税务所是进疆后所见的第一个税务所,2023年税务机构合并后,黄田税务所更名为城东税务所,意味着这个被老黄田人冠名的“进疆第一所”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午餐座谈”促四合、提能力
“‘进疆第一所’已经不只是一个名号,在大家心里更是一种精神,作为纳税人进疆办税的第一站,我们决不能辜负的这个名号。”城东税务所负责人成博在新机构成立后的第一次科(所)务会上表态说。
合并之初,为了让原国税、地税税务干部尽快熟悉彼此,城东税务所办起了“午餐座谈会”,利用午餐时间聊家常、谈业务,既交流了感情,还提升了业务水平。“大家一起吃饭聊天特别幸福,就拿我这个‘新兵’来说吧,每天和玉兰姐一起,边吃边问边学习,三不误!”干部王璐感慨道。
不仅是持续至今的“饭桌文化”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提升了业务水平,该所为了能更好服务纳税人,每周通过理论夜校等方式,加速业务知识融合,让税务所的干部成为样样精通的业务多面手。
优质服务更便捷、暖人心
“税务局合并后真是太方便了,尤其是有了网厅,领票也不用去市里了!”哈密南岗建材有限公司的邢红敏会计每次来所里,都会感叹一番。
城东税务所长期只有7人在岗,管理着五乡、四镇、三个兵团农场、两个工业园区及一个开发区,共计3375户纳税人。因为辖区范围大、税源分散,为了服务好纳税人,该所积极推行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整合了qq、微信等新媒体,及时推送税收优惠政策、涉税提醒、税务公告等内容,并由税管员担任群管理,主动问需问计、答疑解惑,找准服务重点,强化征纳双方沟通交流。
税务干部们对辖区内采矿、风光电行业等大企业进行精准分类、精准服务,“一户一档”建档立卡,定期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联合问需、联合分析、联合响应,有针对性地对企业改善服务供给。
“所谓‘百闻不如一见’,只有实地看过才能真正了解管户情况,才能有的放矢地进行服务管理,做到滴灌式的精准服务。”干部王璐说。
政策落实减负担、添动能
刚刚参加完减税降费座谈会的新疆大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柯育才得到了一个好消息,按照今年企业所得税研发费加计扣除最新政策,企业又可以节省部分税款,用于扩大再生产。
“座谈会结束后,我们第一时间做了测算,仅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一项政策,就直接减免企业所得税140多万元。”柯育才表示,现在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企业的获得感和自信心得到了大大的增强。
走出税务所,回望那刻着“进疆第一所”的奇石,已在风雨中屹立了二十余年,它见证了税务机构改革的历史性时刻,见证了一代代税务人倾注的热血和青春税月,见证了一批批纳税人满意的笑容和对新税务的美好期望。
2023年3月24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3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会,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荣发,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王道树,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介绍《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深有感悟。
智慧税务。过去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交通,现在又是智慧税务,通过大数据智能化深度融合,让你成为一个税务机关面前的一个透明人,从18个税种到社保、医保、行政性收费等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画像。
对外部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向外采集数据,实现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对外健全涉税涉费信息对外提供机制,打造规模大、类型多、价值高、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说的是法人单位、自然人涉及的18个税种全覆盖,其他单位移交税务机关征收的包含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保、行政性收费等也全覆盖,更可怕的是税费之间数据相互交换,相互比对,自动分析,让你的一切都放在税务机关的桌面。
对内部税务机关与税务干部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让税务干部无法徇私舞弊,一切都在政策红线底线以内。
12月6日,感悟老西藏雪域情怀,激励新时代税务担当——陕藏税务合作思想交流暨“四合文化”宣讲在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举行。来自陕西、西藏两地互派交流的6名税务干部,用朴实的语言讲述了交流工作中的真实故事,分享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获所悟,传递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让普通税务干部在“平凡之路”寻找到奋斗的动力和价值,为进一步推进干部队伍“四合”和深化主题教育输送强大的精神力量。
这是一场感悟“老西藏精神”、构筑税务人“精神高地”的精神盛宴,更是一次凝聚“四合”力量、弘扬“四合”文化的思想交流。据了解,此次宣讲从不同维度展现了“老西藏精神”,既有名牌大学生毅然回到家乡阿里的执着坚守,也有生在内地、扎根西藏的不悔青春;既有改革中正转副老领导的激情与胸怀,也有多次援藏干部的精神和境界;既有阿里税务人拼搏奋进的精神风貌,也有悲欢离合的动人故事,真实再现了西藏税务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的精神风貌。
在交流过程中,国家税务总局措勤县税务局巴桑次珠动情地说道:“2023年8月,我成为措勤县税务局一名税务干部。高寒缺氧固然艰辛,但是,这里有我从小见惯的牛羊,有蓝宝石一样的湛蓝天空,有洁白纯净的雪山,有碧波荡漾的大湖,有一望无际的戈壁。我深爱阿里的每一座山,每一片云,每一寸土地。”
为了体验不一样的青春,2023年8月,韩帅成为了国家税务总局札达县税务局的一员。他讲道:“高寒缺氧、冰天雪地、戈壁冻土,风暴沙尘,恶劣的气候条件改变不了我们扎根高原、收税戍边的信心。越是艰险越向前,越是艰难越坚强,这就是阿里人练就的‘扎根边疆、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阿里精神,也是我们奉献税务、为国守边的不改初衷和赤诚担当。”
6名税务干部用朴实的语言分享了自己的故事,观看宣讲的观众无不为之感染,纷纷表示将学习西藏税务人“与海拔比高度、与草原比宽阔、与风沙比坚韧、与雪山比纯洁”的精神,自觉校正思想偏差,树立正确价值导向,积极投身于税收事业。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税务干部 胡敏荣:几名同志的宣讲,生动描绘了常年坚守在雪域高原的税务同仁们缺氧不缺精神,扎根高原、矢志奉献的壮美画卷,展现了新时代奋斗者努力奔跑、追梦圆梦的良好风貌,将进一步激励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克难奋进、砥砺前行,用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国家税务总局西咸新区税务局税务干部 李文瑞:2023年8月,我有幸前往阿里参与交流工作。20天的交流学习让我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洗礼、意志锤炼、人格升华。每每想起“登高望远”的这20天,阿里税务同仁们精益求精、高度负责的态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今天再次聆听他们的事迹,让我又经受了一次精神的洗礼,让我内心中陡然增添了战胜一切困难的无穷力量。
“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需要更多的守卫者、建设者、奉献者。今天,陕藏税务举办宣讲交流活动,就是为了进一步加深了解、增进友谊,继续把陕藏情谊继承下来、发展下去,不断完善合作交流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新的互助桥梁和合作平台,努力开创‘双赢’的新局面。”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郭顺民说。
“‘老西藏精神’的故事擦亮了初心本色,弘扬了核心价值观。陕西省税务局将继续引导广大干部坚守初心使命,找准精神坐标,不断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在系统上下形成‘比贡献不比待遇、比干劲不比条件、比进步不比基础’的价值认同,凝聚税务正能量和攻坚合力,为推动税收现代化进程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陕西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席七万表示。
近年来,陕西税务和西藏税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不断为‘老西藏精神’注入新的时代内涵”的指示精神,秉承“互助共享 合作共赢”的理念,在岗位实训、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多层次的交流合作,在多个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参与交流的税务干部受到了“老西藏”精神、“孔繁森”精神、“红柳”精神的洗礼和熏陶,干事创业激情高涨,切实发挥了宣传思想工作引导人、塑造人、鼓舞人的使命任务。
从2023年的12月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开始推进全电发票的试点工作,从最开始的广东省(不含深圳)、内蒙古自治区和上海市,逐渐扩围到其他省市,加速构建“以数治税”的新布局,强化智慧税务建设。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又有大动作,第二批全电发票试点扩围至9省市!从7月18日起,湖北、河南、安徽、河北、湖南、陕西、福建、重庆、江西省的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
-=【核心内容解读】=-
全电发票”究竟是什么?和现行发票有何区别?
全电发票是以去介质、去版式、标签化、要素化、授信制、赋码制为基本特征,以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为运行模式的新型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电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不需申请领用、无须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
对纳税人来说,全电发票集众多优点于一身,便利触手可及。
●相较于传统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全电发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专用税控设备,通过网络可信身份等新技术手段,摆脱专用算法和特定硬件束缚,实现“认人不认盘”。
●发票使用满足个性化需求。基于“去版式”的特征,全电发票可选择以数据电文xml形式交付,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票样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降低发票使用成本,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同时,“赋码制”通过信息系统在发票开具时自动赋予每张发票唯一编码的赋码机制。
●依托动态“信用+风险”的体系,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开票和申报行为,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可开具发票总金额的信用额度并动态调整,实现“以系统授信为主,人工调整为辅”的授信制管理。
●全电发票开票用票更便捷,新办纳税人可实现“开业即可开票”。具体说来:使用全电发票无需领用ukey、无需做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发票,在通过可信身份体系认证的情况下可以实现不受地域、平台、时间限制即时开票,提升开票便捷度;电子发票以要素化数据电文承载交易信息,具备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电子化入账,有利于会计核算的全程无纸化,大幅降低纳税人用票成本。同时,推行全电发票节约大量纸质发票印制成本,减少了票种核定、票量审批等人工干预环节,大幅提升了发票管理效率。
●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便利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同时,依托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全电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使用更高效便捷。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数族科技制作了两页ppt,供大家掌握重点,如下:
由于目前全国纳税人持盘户(ukey、金税盘、税控盘)体量巨大,预计未来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系统”和“增值税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将长期并存,作为国家电子发票服务系统共同为纳税人提供服务,满足不同纳税人的开票需求。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本次试点工作自今日(12月1日)开始,在广州市、佛山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后扩展到全省)、上海市、呼和浩特市(后逐步扩展到全自治区)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发票试点,同时从两个大方向全面升级变革,完全颠覆以往电子发票的软件服务体系:
一、全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1. 全电发票平台是全新的,首次采用全国统一的云原生saas平台,可支撑全国亿万企业在线同时开具电票,完全脱离现有的税控专用设备(税盘、税务ukey将会被逐步替代,但预计过程会比较漫长)。对纳税人零设备限制,但有网络要求,未来是否会针对特定场景拓展离线开票的方式目前不明确,但联网开票大势所趋。
2. 全电发票平台仅需实名验证,零门槛更便捷。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介质),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审核),无需领用全电发票(无申领),新增纳税人可以“开业即开票”。
3. 全电发票平台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动态授信额度”,废除了税局传统的发票数量票种核定机制。
纳税人一个自然月有总的开票金额额度上限(不含税),注意这是纳税人开具所有增值税发票的额度,包含纸质增值税发票、电子增值税发票、全电发票在内共用。
开票金额额度上限是动态调整的,税局的依据是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纳税人在税局的评分将会对开票造成实际影响,进而影响到经营业务,这是金税四期对纳税人风险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
额度不够,纳税人可以申请调整。
4. 全电发票平台给纳税人建立了税务数字账户,可以自动归集发票数据,纳税人可以查询、下载、打印。这是官方建立企业票夹,开具的、收取的全电发票都存在这个企业票夹里,不必担心电票丢失、找不到等问题。中大型企业要考虑如何把官方企业票夹和自己的业务、财务、报销等系统关联、对接,以提高工作效率。小微企业直接免费使用即可,方便可靠。税务数字账户目前看仅仅是全电发票信息,未来企业的税务报表、纳税申报、特殊事项等内容都有可能在这里体现。
5. 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全电发票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这里的交付是将自己开具的电子发票源文件给到受票方,具体“给”的方式有三种:
开票方从自己的税务数字账户,直接选择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发送,电票从账户直接到账户
开票方从自己的税务数字账户,输入受票方的邮件地址,邮件传递
开票方从自己的税务数字账户,选择要交付的电票生成二维码下载地址,将二维码给到受票方
小微企业用上述方法可以满足需求,中大型企业则要考虑批量、自动交付发票,可能需要服务商对接相关环节。
6. 试点纳税人可通过全电发票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结合推广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财会〔2020〕6 号文可以看到,纳税人要加快推进财税软件与全电发票平台的对接,通过入账标识可以解决电票重复报销,同时解决电票开具红字发票问题(请看第7点)。
7. 试点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通过全电发票平台确认用途。试点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这是为了解决电票开具红字发票(负数发票)的问题,电票不能作废,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是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往往实际操作中很多开票方不按照规定回收发票或者通知受票方,直接操作开红票,从而给受票方带来很大困扰。
现在通过用途确认和入账标识解决这个问题:
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直接开;
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8. 全电发票平台暂不支持纸质发票,暂不支持成品油、稀土、机动车(含二手车)、卷烟、出口、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电发票。未来会支持,目前在老系统开具上述票种。
9. 全电发票平台全国统一,试点阶段分各地区入口,但是可以看到底层内核是一致的,这也符合金税四期以总局为主、省局为辅的大方向和思路。
二、全新发票管理方式
1. 增加了一个“新票种”——全电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2. 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发票会不断简并,笔者在此预测最终会分为三大类:
全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用
全电发票(普通发票)
会吸收现行的通用机打发票等地方发票,所有的普通发票(含增值税普通发票)都会并入这个大类
特种发票
相当一段时间内无法完全替代的,如机票、火车票、出租车发票、定额发票等。如果把时间长度再拉长到5年甚至10年,这部分特种发票也会被全电发票完全替代
3. 全电发票无联次之分,三联专票、五联普票、六联专票等将走入历史。
4. 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
废除沿用了20多年的发票代码机制,直接用全国统一的20位发票号码代替,取消特定发票号段申领,发票信息生成后,由统一平台实时(高并发)接受发票信息后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
5. 发票开具渠道更多元。纳税人现阶段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端开具全电发票,未来还可以通过客户端、移动端手机app随时、随地开具全电发票。
6. “去版式”化。全电发票可以选择以数据电文形式交付,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这是税局首次正式开放api,可能允许服务商或大型企业的erp和财务软件直连税局开票、交付。
-=【尾声】=-
经过数族科技的解读,各位小伙伴是否对本次试点更加清晰明了?
按照去年3月24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到2025年要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的电子化,可以预测未来在电子发票领域,国家进一步扶持政策和配套系统会不断出台,以确保2025年电子发票全国普及落地任务的完成!
对于新平台的更深探索,数族科技会持续跟进并与各位小伙伴同步,欢迎大家关注!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了吧》帮你找答案。我国自改革开放后,就把经济建设放在第一位上,只有让人民富裕起来,生活好起来才能更好地共同进步,国富民进,设立企业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盈利,企业在经营中,赚钱是应该的,纳税也是应该的,目前主要有三大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我们的税收制度也经历了多次改革,从金税工程,到金税三期,到马上就要上线的金税四期,都是一步一步的改进,那么金税四期有哪些不同呢?
金税四期工程这次主要做的就是从原本的“以票管税”转换为“以数治税”,由大数据来做为云底库,以后不管企业开不开发票,开多少发票,税务局都能够按照企业的数据来生成报表,以后财务会计做的事情会减少,而税局的监管人员也会减少,所有的由系统来预警,有什么问题直接在线上处理,大家也看到很多地方都是电子发票的,也是无纸化的过程。
金税四期最大的改变是在于信息共享,在接入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息系统后,让各部门的信息可以互联互通,社保,质监,安监,司法等部分的接入,要实现智能化,透明化,便捷化的目标,当然现在的技术也能够达成了,而且在有一些地方已经早在试行了,估计在明年会全面的推广运行。
如果在工商税务,银行等方面已经如此透明了,公司自身应该如何来做好节税筹划呢?
税收洼地园区的返税退税优惠;
即入驻到税收优惠园区内,使用园区内的公司去承接业务,把税收缴纳在园区内,地方园区会根据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返税退税,返还地方留存上增值税与所得税50%-80%,当月纳税,次月返还,及时稳定。
企业不改变原有的经营方式,不需要实体搬迁,不需要派遣人员,属于注册式招商引资即可享受到地方的税收优惠扶持,公司一年纳税100万,可以得到奖励扶持30万左右,返还的都是企业实实在在节省下来的。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本月开始,在河北、江苏、浙江、大连、厦门5省市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
这项承诺制施行后,对于符合税务机关要求且达到一定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在做出书面承诺后,可免于提供许多证明文件。
比如,个人办理“满5”且唯一住房转让免征个人所得税时,原来需提供证明该房为家庭唯一用房的材料,现在可以用承诺书替代。
夫妻间变更房产权属要办免征契税,以前需要提供房产证和土地权属等材料,在部分试点地区也不用提交了,同样只需要签一份承诺书就行。
另外,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前需提供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随军家属身份的证明,现在也是一纸承诺书就可以代替。
这次纳入试点的税务证明事项共14项,其中6项涉及个人办理房地产交易,8项涉及资格资质证明、权属证明、身份证明、检测证明等。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陈琍: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能够从源头上减少纳税人事前证明材料的报送,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实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事后管理,如果发现纳税人有欺瞒行为,将进行失信惩戒。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税总函〔2019〕266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江苏、浙江省和大连、厦门市税务局:
税务总局制定了《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试点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附件: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范围(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8月25日
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的通知》(税总函〔2019〕223号)要求,参照《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围绕依申请办理的税务事项,积极开展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切实减少事前证明材料报送,加强事中事后公正监管,着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选取有代表性的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告知承诺制试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通过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
三、试点范围
根据试点需要和有关单位工作基础,确定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江苏、浙江、大连、厦门等5个省(市)税务局对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开展试点;试点省(市)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部分税务机关为试点实施单位,具体开展试点工作(见附件)。
试点省(市)税务局确定的试点实施单位,同时被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为试点单位的,要加强与地方人民政府试点牵头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工作衔接。
四、试点任务
本方案所指税务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税收减免等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机构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材料。本方案所指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税务机关在办理有关事项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对于纳入试点范围的税务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非申请人代为承诺的,要有申请人的特别授权。申请人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明。
试点实施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公布试点事项清单。试点实施单位及所在省(市)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公布纳入告知承诺制试点范围的税务证明事项清单。清单内容包括证明名称、证明用途、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告知承诺适用对象、承诺方式、事中事后核查方式、试点实施单位等。
(二)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试点实施单位要科学编制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税指南。对实行告知承诺的税务证明事项,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书面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税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等。书面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要在试点实施单位及所在省(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上公示,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
(三)加强事中事后核查。试点实施单位要针对试点税务证明事项的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核查标准、核查方式等。试点实施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梳理试点工作中需进行核查的信息需求,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予以核实。确需进行现场检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随意检查,防止增加纳税人负担。
(四)探索失信惩戒模式。对试点中发现申请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要依法处理处罚,按规定记入纳税信用,且不得再对该申请人适用告知承诺。要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五)强化风险防范措施。试点实施单位对社会关注的事项等,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公示制度,鼓励申请人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梳理工作环节重大风险,制定防控措施。
五、工作步骤
(一)做好试点准备。2023年9月10日前,试点实施单位要做好公开试点事项目录、对试点事项逐项制定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编制告知承诺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等工作,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试点省(市)税务局要加强对试点准备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并将具体实施举措汇总,通过ftp报送税务总局。
(二)组织开展试点。试点时间为2023年9月至11月,试点实施单位要积极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完成试点任务,取得工作实效。
(三)总结经验做法。2023年12月20日前,试点省(市)税务局对试点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进行总结,通过ftp报送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省(市)税务局和试点实施单位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为民服务解难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试点质量。
(二)注重务实创新。试点实施单位要把握试点工作方向,结合试点任务和自身实际,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攻关,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化规范化,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三)做好总结评估。试点省(市)税务局要及时上报试点工作进展以及有关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工作规范、标准、指南、典型案例等成果资料。税务总局将认真研究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交流、通报试点进展情况,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研究提出在税务系统全面推广试点经验的意见。
本篇接上一期财政改革(1)—价格双轨制的开始,本期介绍“利改税”的调整(共4152字,阅读需13分钟)。
01
利润包干与经济责任制
1981年前后我国经济出现了整体财政赤字问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急于推动国家发展,实施了一个超出国情的设备技术引进计划,导致过高的基本建设投资。
另一方面,企业放权主要由国家经委来抓,财政部也办演重要角色,双方在具体办法经常有争论。
财政部认为给企业留利就会减少财政收入,影响财政平衡。国家经委认为放权让利才能激发企业活力,创造更多收入。双方就长远不确定收益和眼前减少的收入,产生了分歧
最后折衷,为了保证国家财政,减少赤字,1981年后国营企业转向以“利润包干”为主的经济责任制。确保上交国家利润的情况下,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加企业和职工的利益。
但扩权让利改革在全国铺开后,也出现了企业多占、国家财政难以保证问题。1982年前后,扩权工作在经济调整大背景下,提出了企业经济责任制。
内蒙古宁城县在总结了岗位责任制、计件工资、百分计奖、扩权试点等经验基础上,自1981年在全县推行经济责任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81年1-9月,县办工业总产值实现2768万元,比1980年同期增长6.2%,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84.4万元,比1980年同期增长38.8%。
1981年,山东省济南、青岛两市在国营交通企业中普遍推行经济责任制,实行了利润盈亏包干。直接起因是由于财政压力,完成上缴任务困难。
就全国而言,全国工业交通会议明确提出,工业交通企业要像农村搞联产责任制那样,推行以利润盈亏包干为主的经济责任制。
据国家经委统计,从地区看,到1981年8月底,山东、北京、天津、辽宁等9省市推行面已超过80%,河北、内蒙古、山西等12个省份推行面已超过50%,上海准备从1982年开始。
8月底,全国工业交通工作座谈会上,认为实行经济责任制,是适合我国当时生产水平的一项重大改革,对于克服吃“大锅饭”,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有较好作用。
02
从“分灶吃饭”到“利改税”
1982年,实行两年多的“分灶吃饭”,按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促使地方增产节约,提高经济效益。但也暴露出一些缺陷。
国家财政收入,并未随企业利润的增长而增长,企业留存比例偏高,上缴国家过低。加剧了中央财政收支不平衡,中央不得不用发行国库券、向地方借款来缓解困难。
利润包干基数和分配比例难以合理核定,企业和财政部门要反复讨价还价,国家和企业间的分配关系不稳定,从而造成交易成本偏高。企业为了降低包干基数、提高分配比例,千方百计地压低国家计划基数,夸大生产中的不利因素,甚至隐瞒生产能力。
突出“利润”指标的作用,很容易助长单纯追求利润的倾向。利润高的产品大干、利润低的产品不干,产品质量下降,而行业之间和企业之间由于价格、税率、生产条件等客观因素不同,出现留利水平“苦乐不均”现象。
企业缺乏技术改造动力,拼耗设备的短期行为严重。
同时,由于缺乏预算约束力,投资冲动会盲目膨胀,过去的几年里,基础建设、计划外项目之所以会越来越大,到了难以控制的地步,主要因为没有人需要对投资后果负责,至于如何收摊子,那是“国家的事情”。这进一步助长了地方主义抬头,盲目生产、重复建设、地区封锁等弊病。
针对这些弊病,出现了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在国民经济计划整体改革没有全面展开,暂时不要进行大改,在“划分收支,分级包干”改为“总额分成”的基础上稳定几年,待时机成熟时推出大的改革措施。
第二种意见,明确划分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使中央财政能够获得比较稳定的收入。刚进行“分灶吃饭”改革时曾有人建议,把100多个大企业利润直接交给中央,但牵扯较多问题而没有被采纳,才造成了现在的被动。
第三种意见,利改税。应该把财政收入的重点,从主要依靠上交利润、逐步转移到依靠税收方面来。1980年以来,国家已经在18个省市的446个工业企业中,进行了“自主经营,以税代利,自负盈亏”的试点。
争论很热烈。
第一种意见的反对者认为:调整财政包干或分成比例,降低企业留利水平,对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不利,有悖搞活企业的改革初衷。同时靠地方、企业增加上缴,来解决中央财政赤字不是根本办法。
第二种意见的反对者提出了几个问题:大批大型企业划归中央,中央对众多直属企业如何管理?地方会不会又放手不管?同时会不会妨碍地方特别是城市对本地区企业的统一管理?
对第三种意见的不同看法则是:单纯依靠税收一种形式不可能完全解决财政问题,利改税不能彻底解决地区经济封锁、画地为牢的困境;在现实操作中也不可能把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截然分开。
在实行中央、地方分级管理的基础上,薛暮桥提出了“分税制”的办法。
他举例说,1981年国务院决定提高烟酒税率,原意在“寓禁于征”,结果各原料产地,争办小烟厂、小酒厂,增加税收,导致其他地方大工厂由于缺乏原料,被迫减产。
在“分灶吃饭”的情况下,产品税都归地方征收,重税产品能够使地方增加财政收入,结果中央原想通过征收重税限制生产的,反而变成了鼓励生产。
产品税对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有重要作用,需要发展的产业,产品应征轻税或免税;需要限制的产业,产品应征重税,而重税产品的产品税必须上缴中央,这样才能达到通过税收调节生产的目的。这种思想在以后税收制定过程中,产生了重要影响。
03
第一步“利改税”
198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第一步“利改税”。
“利改税”是把国家和企业之间分配关系,通过税收形式固定下来,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大锅饭”问题,税后利润一部分留归企业支配,扩大企业自主权。
改征所得税后,国家不再给企业拨款,也不增拨流动资金,各项贷款本息归还,都在企业留利中支付,亏损企业自负。
利改税第一步改革。是一种税利并存的模式,凡有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均根据实现的利润,按55%的税率上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如果超过合理留利水平,则再上交一部分利润。
到1983年年底,全国实行第一步“利改税”改革的工业企业累计达到28110户。“利改税”是国营企业向现代公司治理制度改革的第一个重要举措,客观上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部分地缓解了企业与主管部门的紧张关系。
第一步“利改税”在初步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均衡入库,企业增添了一定动力,是一次国家、企业之间利益分配的重大改革,但也是一种过渡性措施。
由于税种单一,税后利润的分配比较复杂,没有涉及企业亏损时、责任如何界定,且具有随意性等特点。难以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国营经济还是一个“大锅饭”。
同时,税后利润分配仍是按照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划分的,以1982年实际分配结果作为基数,来确定国家、企业分配比例,造成有些先进企业原来留利比例比较低,现在仍然低。“鞭打快牛”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许多企业产生抱怨。
也有单位把“利改税”、内部经营承包简单地对立起来,不搞衔接,不做换算,使政策失去了连续性,“大锅饭”局面又重新出现,影响了企业和职工积极性。
鉴于“利改税”的过渡性质和实施后的表现,各地的反应是要求尽快实施彻底的“利改税”,国家因此加快了实施第二步“利改税”的步伐。
04
第二步“利改税”
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决定从当年10月1日起试行第二步“利改税”。第二步“利改税”的要点如下。
利改税第二步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将国营企业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按十一个税种向国家交税,也就是由“税利并存”逐步过渡到完全“以税代利”,税后利润归企业自主安排使用。具体说来,概括为以下几点:
第一,将现行的“工商税”按照纳税对象,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盐税、营业税,不同企业按对应的税种纳税。以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生产和流通的杠杆作用。
第二,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按照55%的固定比例征税;盈利的国营小型企业,按新的八级超额累进税缴税。
第三,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后,还应按照核定的调节税税率,计算缴纳调节税。这样改变是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使企业在增产增收中能够得到更多的好处。
第四,城市恢复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以利于合理地、节约使用土地、房产,适当解决城市维护建设的资金来源。
第五,适当放宽小型企业的标准,使其自主经营、依法纳税,形成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适当减轻了小型企业的税收负担。
第六,对于微利和亏损国营企业继续实行盈亏包干办法,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补贴、减税或免税。
第七,对某些采掘企业开征资源税,以调节由于自然资源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有效管理和利用国家资源。
第八,军工企业、邮电企业、民航企业、外贸企业、农牧企业、劳改企业,暂不按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
实行“利改税”的改革,既是企业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又是我国税制的改革,初步建立起一套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与其他各税相配合的复合税制。
在税制改革的同时,中央政府也开始做一些其他方面的调整和开放尝试。
从这一年起,凡是中央投资兴建的大中型企业收入,都归中央财政。中央与地方共同投资兴建的大中型企业,收入按比例分配。中小企业,由原来中央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改为中央与地方各负担一半。这种收入划分和“亏损下放”,主观上是中央政府“卸包袱”的做法,不过在客观上,为日后濒临亏损中小国营企业的创新与改制预留了空间。
05
价、财、税联动改革方案
每当改革步伐加大,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了指导性计划,市场调节的范围和比重就开始增加。随着经济改革深入,要不要一个全面改革的配套设计,形成争论。
有一种看法是:改革不可以设计,只能通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某些突出问题,从而带动全面改革。
另一种看法是:改革必须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性的市场体系,适合市场条件的宏观调节体系,配套进行调整。
最终形成“七五”前期以价格、税收、财政、金融、贸易为重点的配套改革方案。
价格改革“先调后放”,形成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市场;财税体制的改革则是要打破市场割据、流通阻滞,为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环境,将“分灶吃饭”体制改为“分税制”。
“价、财、税”联动的配套改革最终没能执行。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1986年下半年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开始实行“巩固、消化、补充、改善”的方针。
1987年通货膨胀压力进一步增大,国务院实行财政信贷双紧的方针,“价、财、税联动”改革方案,已丧失了所需的宽松经济环境。
预告:下一篇,1982-1986第七次波动,看财政改革3—拨改贷”“国债”“用工制度”改革试验。
我是荣成市东山街道八里王家村。在1983年刚刚改革开放的时候,做生意的人称作为“二郎神”。我邻村龙山后村就有一位“二郎神”,他从事的是倒腾鱼货的生意,从石岛向其他县市倒腾。他骑着一辆嘉陵两冲程的摩托车,后边驮个不锈钢的箱子 ,能装一百斤左右的鱼货,进行常年贩卖。这样的摩托车是嘉陵70摩托的前一代。年底他在荣成县的播音喇叭中作报告,我也听到。
不过等一段时间东山乡税务部门找他兑税。他说的真实情况是没有那么多。这都是东山乡政府的人员让他写的。不是说“吹牛逼不收税吗?”,税务部门说“谁说没有牛逼税!你在喇叭中说了,就是真实的 ,我们就应当依法兑税。今天就要开征你的牛逼税!”,这个二郎神只好乖乖交上了牛逼税了。
以后,他逢人就说“还真有牛逼税了”。这个人以后就销声匿迹了,以后他也没有发达起来。
本微讯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以来,嘉峪关市税务局把“夯四基”作为“强四精”的关键,多纬提档升级,为改革任务落细到基层、落准到基点、落实到基础这一“最后一公里”奠定了基石。
指导基层 定出坐标系
2023年是税收改革攻坚之年,又逢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任务交叉密集。如何攻坚,更好地指导基层,该局将落实改革任务与重点工作贯通起来,锚定《意见》落实任务精细布局,建立征管部门专攻,税政部门专线,法制、服务、风险等部门专责机制,拉出承接省局任务62项“大清单”,制定展示条线特色的16项“小台账”,打造改革落地的嘉峪关路径。
省局的好办法就是基层好做法。“导图是‘夯四基’的工具包,也是基层干部精确执法的参照集。”省局创编《税费要素“四精”导图》后,该局迅速编印成人手必备的实体手册,为基层干部“按图索骥”落实税费政策提供帮手。
沿着方案指引,《意见》落实办发挥“穿针引线”作用,统住统好基本任务,制发《意见》落实专项巡视任务单抓在经常,组织征文、推进会和培训凝聚共识。建立“下反馈—上反应”征管业务快反机制,按季组织征管业务小型研讨会,集中集智处理改革落实中的问题8个,各条线反馈的问题72项。
把准基点 加固承重桩
薄弱环节越多,基层执法风险就越大,改革推进就有不稳定因素。
该局把解决易发多发、屡查屡错、遗留积压的风险事项作为补强的基点。梳理《常见风险防范工作指引》,绘制服务风险“内控图”,建立常见业务“错题集”,编制《留抵退税缴回稽查处理规范指引》,严查内错,确保日常管理服务有章可循。
征管数据质量关涉以数治税。该局推行5c+5r双模型监控评价机制,对7个税务所征管质量评级画像,先后推送8批次15项数据排查任务,督促基层严格遵守征管业务流程。
针对欠税风险,在防止大规模清欠前提下,采取“灵活处理压缩陈欠、内外结合严防新欠”的思路,陈欠分段分项推进,新欠盯大户按月督,同时兼顾法理情,从为企业考虑的角度,讲清楚欠税形成滞纳金负担率及对企业纳税信用影响,让企业算清楚拖欠经济账,联合施策下累计清欠4300万元。
夯实基础 塑造精格局
征管质量既表征税收基础的厚薄与实虚,更展示税治力量的强弱与大小。该局从执法规范、服务便捷、监管精准入手,推进税费征管体系向更高形态迈进。
“在自查阶段通过讲政策,帮助我们纠正业务处理瑕疵”,某市政工程公司财务人员对税务稽查有了新看法。今年以来,稽查部门转变“违法推定”思维,借助电子底账、天眼查等对40多起案件线上取证,开展说理式执法,先后作出辅导纠错纳税人10户次。有精度不失温度的稽查推动经验执法向精确执法迈步。
“税务人员辅导企业全程网办,非接触式服务让公司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红包5874万元。”在嘉峪关市优化营商大会上,嘉峪关索通公司总经理朱世发在发言时点赞税务有为。该局竭力打造“嘉快办 逾难关”服务品牌,涉税业务电子渠道办理率超98%,进厅办税时长缩减50%。“税费问题清单”变为“干部履职清单”和市场主体“满意清单”,这一做法得到了嘉峪关市委书记雷思维的点名表扬。
智慧管税是未来税务监管的蓝图。探索“信用+监管”新模式,构筑“信用标签+前置式提示提醒+纳税人自查自纠+递进执法保障”为主要形式的税务执法新方式,分四种模式匹配风险策略,“无感”监管与重拳打击税收违法犯罪的态势正在形成。
理顺基本 探路新打法
在不改变机构设置前提下,以流程优化、业务重塑、协同共治等打法促进征管向集约化、开放化迈进。
打法一:“事后返工”向“事前提醒”转变。找税源、盯税源、管税源是征管重要职责。该局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将870户未办税户纳入税务管理,借助市场监管窗口对新办市场主体发放《纳税服务告知书》,前置服务引导各类主体为后续经营认准门。
打法二:“固定管户”向“分类管事”转变。根据征管力量配备,将金融行业、教育行业、涉税中介等行业集中管辖、专门管理,税费服务专业职能一体整合正在悄然推进。
打法三:“单兵作战”向“内外协同”转变。依托政府条线力量破解征管壁垒,“税务+司法”解题拍卖、破产、民间借贷纠纷涉税问题;“税务+财政+银行”落实税惠政策16.99亿元,助力“税银互动”3.37亿元;“税务+公安”形成打虚打骗协同战;“税务+住建”实现“交房即发证”;“税务+科技”护航“专精特新”企业乘风破浪;“税务+发展”为嘉峪关“2+6+n”产业链提供陇税雷锋服务,税收与各方面纵深交互、精诚共治更加深入。
于细微、见局部、在循序、正集成,稳中求进中一个更具活力、更加稳固的税费征管体系正在稳步形成。
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今天挂牌“满一岁”了。2023年6月15日,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之后各区税务局和相关派出机构也先后挂牌,顺利开展对外服务。新税务机构运行至今已满一年,工作情况怎样,改革成效如何?
来源/采访对象供图
减税降费拧成一股绳
“减税降费是当前税务部门的头号工程,也是各级新税务机构面临的新任务、新挑战,检验着我们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上海市税务局805办公室,市局减税办负责人董理介绍说。她手中的一份最新报表显示:今年1~4月,上海累计新增减税437.6亿元,其中2023年新出台政策减税126.0亿元。
这里被称为减税降费的“指挥部”。在这场攻坚战的战场上,全市各征管分局也都有着这样一个高效运转、协调统筹的指挥部,确保了各项工作部署能够层层传输、层层压实,“一竿子插到底”。
除了减税办之外,各级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还设有政策制定、征管信息化、统计核算分析、纳税服务、社保非税等10个工作组。
“‘减税办-工作组-相关职能部门’的三级联动机制让我们税务系统的所有单位和部门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高效运行。”董理介绍,在机制上,除了建立减税降费周例会和局领导专题会制度,统筹推进重点难点工作,还有任务清单对标对表、信息报送反馈、问题意见快速响应和风险防范等常态机制等;在纳税服务方面,“网上、掌上、线上、线下”四位一体的智能咨询系统,可全天候、点对点解答纳税人疑问,“减税降费计算器”软件让纳税人轻松算出减税账单,办税过程中的“申报即享受”和“批量退税”,则意味着纳税人无需提供任何额外资料,只要申报时项目填写完整,系统即自动帮助其享受减免税优惠。而对于政策出台前多缴的税款,可由税务部门核实情况后主动发起退税,纳税人只需在企业“坐等”即可。
这样的合力不仅来自税务部门内部,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着力打造的税收协同共治体系,也在进一步扩大减税降费的“朋友圈”。
最近,全市16位分管区长应邀来到上海市税务局,与税务干部一道围绕减税降费主题,交流经验做法、畅谈心得体会,提出意见建议。很多区长表示:这样的座谈会开得及时、开得必要,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将合力推进减税降费工作。
据了解,今年以来,上海税务部门选择经济园区和商务楼宇等人流密集、涉税事项需求量大的区域,设置了“税收社会共治点”,提供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引导办税等服务,让共治点成为纳税人“身边的办税服务厅”。目前全市已设置共治点59个,今年计划扩围至100个。此外,税务部门还积极将涉税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如行政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目前全市多个区已实现了新办企业“一门式”服务,纳税人只需走进行政服务中心这“一扇门”,便可办妥从登记执照到发票申领等开业所需的全部事项。
新机构“追着”企业送优惠
“太感谢税务部门了,如果不是你们的主动提醒,我们都不知道自己的软件产品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呢!”最近,总部刚从外省市迁到上海不久的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在税务部门的辅导下获得了一笔200余万元的退税款,公司财务负责人李颖惊喜地说。
据统计,今年截至5月底,上海共有5761户“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被税务部门“精准制导”,通过后续辅导服务,现已享受税收优惠金额2.54亿元。
这背后,离不开在这次改革中成立的一个新机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该局运用大数据技术,集成跨部门信息数据,创新分析比对方法,精确锁定税收优惠“应享未享”企业,通过主动提示提醒、定向跟进辅导等措施,使这些企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
“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税企信息不对称,存在纳税人对优惠政策‘知而慢享、享而不全’的情况,这就需要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的作用。”该局局长马富强说,“因此,我们加强了税收数据的集中管理,拓展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提升数据分析水平,着力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锁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让优惠政策能够应享尽享。”
他介绍,“精准制导”的第一步就是大数据集成。对内,汇集税务登记、申报和认定等多税种、多系统的数据信息;对外,则通过全市大数据中心平台,积极收集整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数据信息。
有了数据基础,为使“对焦”更加精确,最大程度提升优惠政策“应享未享”企业的发现率,税务人员改变了原先围绕单一税种开展数据比对的方法,创新采用“跨税种关联优惠政策信息比对”“第三方数据比对”等手段,筛选锁定“应享未享”纳税人名单,再通过电子税务局的平台,“点对点”向纳税人推送提醒信息。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就是这样被税务部门“锁定”的。财务负责人李颖说:“作为一家科技型民营企业,我们在销售硬件设备的同时,也拥有数项软件著作权,但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从未享受过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这次,由于税务部门收集到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的第三方关联数据,将其与企业的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最终被发现应享未享优惠政策。
税收智库数据会“说话”
税收经济分析处,同样是税务机构改革后应运而生的一个全新业务处室。
成立之初,面对很多人提出的这个部门“干什么”“怎么干”的疑问,该处负责人黄建军总会这样回答:“我们坐拥着税收大数据这座‘金山银库’。这些海量的税收数据覆盖了各种类经济活动,反映了最新的经济动态,可以全面、及时和准确反映经济运行情况。税务机关之所以要成立税收经济分析部门,就是要立足于当今最先进的大数据管理理念,探索运用成熟可靠的税收经济关联指标,打通横亘在税收和第三方之间的数据壁垒。通过税收经济分析部门的工作,唤醒‘沉睡’的税收大数据,让数据说话、用数据发声,从而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据了解,为把税收经济分析部门打造成税收“智库”和经济参谋部,上海市税务局在系统内几十家单位一万多名税务干部中抽调精兵强将,汇聚了一批懂数据、晓业务、能分析和善动笔的综合分析类人才。
他们借助电子税务局综合数据应用平台,探索如何更科学地归集和整理每天在不断更新、不断积累的海量税收数据,研究制定标准数据标签,为数据赋予更准确的“经济定义”。同时充分挖掘数据中蕴含着的丰富信息内容,找到税收数据身后隐藏着的各类经济内涵。
税收经济分析处成立以来,紧紧抓住上级重大决策点、经济运行关键点、党委政府关注点,科学选题,先后围绕长三角一体化、中美贸易摩擦、新旧动能转换、省际经济产业比较等主题,深挖税收数据价值,剖析上海经济税收发展的特点和趋势,形成专题报告10余篇,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尤其是在近期,重点围绕减税降费主题开展了减税效应分析,相关报告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上海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马正文表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上海税务系统根据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立足本地实际、突出上海特色,因地制宜、自我加压,全力抓好保稳定、抓收入、促改革各项工作,保障了改革的全面落地和最终胜利。当前,市税务部门将充分认识新时代新机构的新要求、新任务,尤其是充分认识实施减税降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对服务国家战略、增进民生福祉和助力上海建设的重大意义,做到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与科学组织税收收入、深化税制改革创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并将减税降费当作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一以贯之地抓好落实,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上海乃至长三角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谈璎
持续推进税收征管基础提质进位、税费服务提效创优
9月14日,省税务局在太原召开全省“夯实征管基础优化纳税服务”专项行动总结会暨“强基提智”重点工程动员部署会,旨在进一步凝聚共识、集聚合力,持续推进我省税收征管基础提质进位、税费服务提效创优,确保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任务落稳落细。
据了解,去年10月,省税务局党委决定在全省税务系统开展为期9个月的“夯实征管基础优化纳税服务”专项行动,推出了优化服务管理职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强化税费日常管理、打造服务管理品牌5大类50项工作任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实现了征管基础提质进位、税费服务提效创优,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我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夯实了基础、筑牢了根基。
会议要求,下一阶段,全省税务系统要将“夯实征管基础优化纳税服务”专项行动升级为“强基提智”重点工程,以智慧税务建设为总牵引,坚持抓好基础不动摇,围绕高质量推进改革、高标准抓强基础、高效率促推合成、高水平创先争优、高要求狠抓落实5大方面开展工作,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全方位推动山西税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会议对“夯实征管基础优化纳税服务”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实习记者 李京益
普洱市税务局以“五个聚焦”进一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普洱经济高质量发展。
△普洱市税务局落实退税减税政策“党员先锋队”队员解答纳税人涉税咨询。(通讯员 张鑫 摄)
聚焦精确执法,确保改革推进有力度有温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防“同事不同办”“同事不同罚”情形发生,确保执法标准统一、程序合法规范;从纳税人角度出发,以纳税人情感体验为基础,推广“说理式”执法;转变执法理念,在税务稽查环节主动为企业提供个性化辅导服务,帮助企业找准“病灶”,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聚焦精细服务,确保市场主体更满意更便捷。推行重点企业涉税服务“首席联络员”制度,迅速响应企业诉求;推出“大综窗”服务,实现“一次取号、一套资料、一并办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启“周三夜市”服务模式,将纳税服务时间延长至晚上9点;坚持“线上与线下服务并重,智慧与传统服务并走”的原则,开设老年人专窗、双语辅导等窗口服务,拓展233项“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行“主附税费一次办”,承诺163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272个事项“全省通办”、14个事项“全国通办”,不断优化办税缴费方式,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聚焦精准监管,确保征管方式更智能更高效。积极探索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将高风险纳税人作为主要对象,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增强执法合力;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推动税务与相关部门涉税涉费数据及时共享、汇聚联通,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聚焦精诚共治,确保部门协同聚合力助发展。持续推行“春雨润苗”行动,联合市工商联建立常态化沟通合作机制;与8家“银税互动”合作银行开展密切协作,最大限度为辖区内纳税人解决融资难题,助力企业长远发展;与邮政和广电网络携手开展代开发票、代征税款“双代”业务合作,把“办税厅”开到群众“家门口”。
聚焦创新有为,打造智慧税务新模式新样板。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服务质效,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与“数字普洱”建设紧密结合,积极探索建设“区块链+”数字税务新模式,持续推进区块链技术在不动产交易场景的应用和区块链电子发票场景的拓展,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让消费者开票更便捷,让企业用票更省心,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暖心。
(来源:普洱日报 普洱市税务局 编辑:张毅)
看过《大明王朝1566》和《走向共和》这两部电视剧的朋友可以发现这两部剧有一个共同点:开场第一集都在算账。大明朝的尊贵阁老在算国库亏空和明年预算,李鸿章、慈禧和光绪在为组建海军和修颐和园的费用焦头烂额。在算盘的噼里啪啦中,观众们就看到了刀光剑影,所有的政务冲突和人情世故,都藏在一本本账目中。
所以说,想要深刻了解政府行为,就必须了解财税。想真正了解政府意图,就不能光读文件,还要看政府的资金流向和数量。几十年来,中国一直在改革,政府事务经历了重大变革,财税体制也在随之不断变革。1994年分税制改革对政府行为和经济发展影响深远,所以今天就浅谈一下分税制改革。
1. 分税制改革背景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经济特点,那一定是——承包。农村搞土地承包、城市搞企业承包、政府搞财政承包,对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承包制大大挺高了工作积极性。
在当时,中央与省级财政之间的收入支出也是实行的包干,地方可以留下一部分增收。由于各省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所以承包形式和分账比例也是五花八门。
比如,很多地区实行的是“收入递增包干”,拿1988年的北京来说,以1987年的财政收入为基数,设定一个固定年收入増量率4%,超过4%的增收部分归北京,没超过的部分则和中央五五分成。比如北京1987年收入100亿,1988年收入110亿,增长10%,那超过4%增长的6亿元归北京,其余104亿元和中央五五分成。上海实行的是定额上缴,每年雷打不动上缴105亿元;广东的包干形式更简单,1988年上缴中央14亿,以后每年递增9%。
不同地方包干政策以及经济情况的不同,各地的财政压力也不一样。继续拿广东来说,1988年,广东预算收入108亿元,上缴中央的14亿元也不过只占13%,而且广东预算收入的增长速度远高于9%,所以广东的上缴负担其实越来越低。而上海1988年的预算收入是162亿元,上缴105亿元,占比65%,财政压力确实很大。
财政承包制度下,交完了中央的,剩下的都是地方自己的。因此,地方有动力扩大税收来源,大力发展经济。承包的财政制度也确实调动了全社会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社会整体走出了僵化的计划经济,让人们切实感受到了收入增长。但是由于很多20世纪八十年代是改革开放的初期,很多根本制度尚未建立,由于改革转型的的特殊性,很多承包制注定不能持久。
财政承包造成了中央财政预算收入占全国财政预算总收入的比重越来越低,全国预算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也越来越低。也就是说,不仅中央越来越穷,财政的整体也越来越穷,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中央穷比较好理解,就像之前举的广东的例子,地方财政收入相比于跟中央约定的恶固定分成比例增长更快,所以中央占比自然不断下降。至于预算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降低,这个原因就比较复杂了。一部分原因承包制本身就很不稳定,中央与地方的比例分成每过几年就要重新谈一次。如果地方税收增长很快,那下次谈判就会有一个更高的上缴基数和更吃亏的分成比例,所以有的地方政府就会可以压制地方税收的增长。还有很多其他原因,比如当时盛行的预算外收入等,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了解一下。
“两个比重”的下降严重削弱了国家的财政能力,让各项改革的推进步步维艰。改革初期的中国各个方面的情况都很复杂,比如改革后地区间发展差异很大、比如国企改革后职工的安置、裁军后退伍军人的的转业等,很多地方都需要中央的财政投入,如果中央没钱,那普及义务教育、救灾等,就都是空话。所以当时的中国急需一场财税制度的巨大变革。
2. 分税制改革
94年的分税制改革把税收入分为三种:中央税(如关税)、地方税(如营业税)、共享税(增值税)。
分税制改革中最重要的就是增值税,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4。改革前增值税是最大的地方税,改革后变成了共享税。中央拿走75%,地方留25%。假如改革前的1993年,地方增值税收入为100亿元,1994年改革后为110亿元,那么按照新税制,地方拿25%,收入一下子从1993年的100亿元变成了27.5亿元。为了防止地方收入急剧下降,中央设立了“税收返还”机制:保证改革后地方增值税收入与改革前一样,新增部分才跟中央分。所以1994年,中央可以拿到新增10亿元的75%,也就是7.5亿元,地方拿到102.5亿元,而不是27.5亿元。这也让改革后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没有急速下跌,而是逐年地下跌。
但是分税制的实施比制定方案要复杂的多,地方的阻力很大。由于当时各省的省长、省委书记很多也兼任政治局委员等职务,比财政部部长级别还高,所以由财政部长谈判就很难进行。为了改革能顺利开展,就由中央委员、国务院常务副总理朱镕基总理亲带队,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走了十几个省去,去面对面算账、做思想工作,经过了很是激烈的谈判,才最终让分税制改革顺利的推行了下去。
分税制改革是20世纪90年代推行的根本性改革之一,也是最为成功的改革之一。它扭转了我国“两个比重”不断下滑的趋势,也更是大大增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为之后应对一系列重大冲击如97年亚洲金融危机、08年全球金融危机和汶川大地震等奠定了基础,也保障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如国企改革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国家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也从根本上改变了地方政府的发展经济模式。
修订税收征管法的三个思路
2023年02月16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7 作者:李刚
●法院居中裁判对税收争议问题作出的认定,可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修法的方向
●应当从整体视角出发,基于条文各个款项之间、条文与条文之间、章节与章节之间的内在联系修改或者拟定条文
●修订时应当秉持一定的前瞻性眼光,尽量消除税收征管法与税种法律之间在同位阶层次上可能产生的适用冲突
2023年,笔者参加了“税收征管法修订建议研究”课题组。十余位学界同行共同努力,形成了11章、共计126条的《税收征管法(专家建议稿)》(简称“建议稿”),同时辅之以近40万字的立法理由说明。其中,笔者负责或参与拟定了80多个条文。笔者认为,修订税收征管法时应秉持三大修订思路。
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实践性修订思路
税法是一个应用性极强的法律领域,当中又以作为基本程序法的税收征管法为最。现行税收征管法在长达二十余年的执法和司法实践过程中已经出现诸多问题,它的修订应当主要以解决这些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
司法案例呈现的征纳双方争议焦点绝大多数正是法律条文歧义或者漏洞之所在,法院居中裁判对争议问题作出的认定,可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修法的方向。有时,对众多案例做整体观察,即便是个别法院所持的少数观点也未必是错误的。例如,在逃税罪刑事案例中,主张行政追缴程序和行政处罚程序应构成刑事追诉前置程序的观点即为少数,但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湖北某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李某明逃税案”表明少数观点是正确观点。俗语所称“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正是此意。据不完全统计,建议稿条文论证时援引的各类司法裁判文书多达380余份,由其所呈现的争议问题,成为修改或者拟定不少条文时最主要的思路或者启发源泉。
确保税收征管法协调性的整体观修订思路
法律体系作为一个系统,小到某一条文中的各个款项,甚至同一款项的前后语句之间,大到不同领域的法律相互之间,彼此应当协调统一,作为一个整体发挥作用,而非各行其是,甚至相互冲突。因此,法律文本或者法律体系的整体观与协调性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前者为形、后者为实。具体到税收征管法修订中,应当从整体视角出发,基于条文各个款项之间、条文与条文之间、章节与章节之间的内在联系修改或者拟定条文,努力做到形实统一;同时,应考虑本法条文与其他税收法律有关条文以及非税法律有关条文之间的关联性。为此,除了按照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标准而非章节标准加以分工、使负责行为模式条文者与相应法律责任条文者同为一人以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统一本法修订的宗旨。包括确定“保障纳税人权利、促进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均衡”的修法总体宗旨;就本法名称、本法结构、本法应否重复其他非税行政法律的规定等问题作出说明;统一本法不同条文反复使用的相同表述等。
二是注重从多个层面的关联性角度出发修改条文。除考虑未来税收征管法实施条例可予进一步规定之处以外,还应简要说明条文的关联性。为此,各成员在修改其负责条文时,须抱着“多管闲事”的态度,将所负责条文与本法其他条文、其他税收法律乃至非税法律有关条文之间的关系纳入考量因素范围之内,尽可能避免未来适用时产生的法规冲突现象;这也正是笔者阅读大量的涉税司法案例时获得的重要经验之一。
在建议稿条文相互之间的关联性方面。例如,建议稿第八条的比例原则,在厘清滞纳金究竟是补偿性质还是惩罚性质以及明确其不应超过欠税税款金额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亦构成全面修订限制出境、税收代位权与撤销权等条文的主要法理依据。此外,同样基于条文之间的关联性,建议稿将现行法有关条文予以合并。例如,现行法第二条与第九十条其实均是关于本法适用范围的规定,因此合并为建议稿第二条。
在建议稿条文与其他税收法律有关条文之间的关联性方面。例如,建议稿第五十六条税收利息,考虑到了其与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所规定的实施特别纳税调整时加收的利息之间的关系。
在建议稿条文与非税法律有关条文之间的关联性方面,从和本法联系最密切的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一般行政法与本法之间的法律适用关系角度,修改形成了建议稿的第二条、第五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一条共同违法行为等条文,涉及的其他主要非税法律还包括宪法和立法法(如立法目的和税收法定原则等)、民法典(如遗产的税务处理等)、刑法(如逃税行为等)、企业破产法(如税收优先权等)和民事诉讼法(如新增的“税务文书送达”等)。
三是合理运用法律援引和准用技术。
税收征管法不仅与其他行政程序法具有一脉相承的适用关系——主要表现为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而且与规范调整课税对象基础事实的民法之间,基于对财产权的确认和保障亦具有本质的内在关联——主要表现为民法调整在先而税法调整在后的时序关系,共同作为整体法律体系的构成部分,因此不可避免地涉及对其他法律规范的援引(直接适用)或者准用(参照适用)。为了简化立法语言、提高立法效率,避免简单重复或者叠床架屋的立法架构,本法修订时合理运用了法律援引和准用技术。例如,建议稿第六十二条税务强制措施第三款有关纳税担保和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准用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参照行政处罚法等。
适应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前瞻式修订思路
除了将目前正在推行的税收征管改革措施(如国家税务总局驻有关地区稽查局的执法主体资格、电子发票的推广)纳入本法修订当中之外,着力通过本法的修订以适应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推进。在未来可期的数年内,我国税收实体法(税种法)有望实现整体法律位阶的提升;同时,各税种法律当中亦会对该税种的特定征收和缴纳程序作出规定。因此,本法修订时应当秉持一定的前瞻性眼光,尽量消除本法与税种法律之间在同位阶层次上可能产生的适用冲突。
例如,建议稿第二条适用范围就考虑到了未来关税法的制定;第九十七条逃税行为和第一百零二条违反代扣代收义务行为均以新一轮税制改革中直接税领域已经或者即将发生的重大变化为修订背景。再如,第七十五条溢缴税款与误缴税款的退还,在备选方案中提出增设第四款代缴第三人的退还请求权(税法上不当得利),就是基于现实中已有少数司法案例反映出这一问题,而未来该类争议或许会增多的考虑。
更为重要的是,在以提高直接税比重和建立完善的涉税信息管理体制为主要目标的新一轮税制改革完成后,税务机关直接面对个人纳税人的情形将前所未有地增加,而本法修订的两大目标之一便在于补全现行法欠缺的对个人纳税人的税收征纳措施。参照2023年1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建议稿相应条文亦将现行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等多个条文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人)之前“从事生产、经营的”限定词予以删除,立法目的即在于将税收征纳措施适用对象主体范围扩展至包括个人在内的所有纳税人。同时,扣缴义务人的作用也将日益凸显,为保障扣缴税款制度的有效运行,建议稿在相关条文中增加了“扣缴义务人”作为适用对象之一。总体而言,与以往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主要面对企业等具有组织体形式的纳税主体的形势不同,税务机关将更多地与个人形态的纳税主体发生税收征纳法律关系,可以预见的是,将会伴生更多、更频繁的争议。
在拟定建议稿条文时,秉承保护纳税人权利的宗旨,更多的是对税务机关的税权加以限制,明确规定其行使征税权力的要件,既促其履责又防其滥权,不仅是回应税收法治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基于对新一轮税制改革之后税收征纳关系将会更为全面、深入地渗透到包括个人在内的所有纳税主体的经济生活当中、从而不可避免地引发更多争议的预见。唯有在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的指导下,依概念明晰、效力确定、责任恰当且具可操作性的规则开展税收征纳,才能尽可能地减少或者避免争议。
同时,税收法治不仅仅是保护纳税人,不论从法律明确性角度出发还是从平等原则的视野观察,税收法治同样一体保护税务机关。税收执法实践中,税务人员普遍存在对执法风险的担忧,主要原因之一其实与纳税人对纳税风险的顾虑在本质上如出一辙,即权限不明、职责不清、概念多义、要件含糊。在新一轮税制改革之后税收实体法渐趋复杂的形势下,一部以对纳税人维权、对税务机关控权为要义且规则明晰并具可操作性的基本税收程序法律不可或缺。从保护税务机关的视角来看,税务机关依明确的法定权限、按清晰的法定要件行使职权,便无可指责,即使有争议也可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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