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发票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询平台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自2023年12月21日起,
已经有厦门的小伙伴们
接收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啦!
作为受票方,第一次收到电子专票时可能会无从下手?没关系!让我们先一起了解一下关于电子专票的几个重要知识点!
01、新办纳税人专票电子化来了!注意实施时间及受票方范围
02、电子专票的票面做了一些“减法”,你注意到了吗?
03、电子专票为啥没有“发票专用章”?用“电子签名”代替啦
接下来
我们还整理了十个常见问题,
这就来为您一一解答~
1、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样和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有哪些主要变化?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进一步简化了发票票面样式;同时,取消了发票专用章,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并且使用了经过税务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发票监制章。
2、受票方如何下载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版式文件?
①打开开票方提供的扫描二维码链接地址或者邮箱查收的链接地址,点击“版式文件下载”按钮,下载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版式文件;
②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后,如果此发票为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可通过点击“版式文件下载”按钮,预览或下载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版式文件。
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收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但是打不开,也看不到发票信息,如何处理?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为ofd格式,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4、企业收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自行打印后,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作为税收凭证?
可以。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纳税人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专票。
等等,我们自行打印电子专票有什么要求吗?
打印清晰即可,无颜色要求,也可以重复打印。
5、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丢失了如何处理?
受票方若丢失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可通过纸质打印件上注明的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并下载原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若纸质打印件也一并丢失,还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
6、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该如何处理?
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方式一致,您取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可通过纸质打印件上注明的信息,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网址:
https://fpdk.xiamen.chinatax.gov.cn
7、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无法勾选是什么原因?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无法勾选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首先请确认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销售方是否已上传;
(2)若开具的是跨省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请受票方于1小时后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抵扣操作;
(3)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中查看该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状态是否已被红冲,若是被红冲状态,平台不允许进行勾选操作。
8、发生红冲时,是否由购买方开具红字信息表?
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9、纳税人可以开具电子和纸质的专票,已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受票方是否可以拒绝接受?
受票方可以选择接受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10、购买方如何下载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信息?
购买方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发票下载”模块,可以输入条件、申请对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信息的下载,申请提交后需要等待系统处理,查询到处理完成后可下载生成的文件。
月底的时候,不少发现自己进项不够的企业会开始大量作废发票,认为通过作废发票降低销项是一种节税方法。但是目前金税四期的增值税风险防控预警系统和大数据监控,这样操作的企业很可能面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和罚款,严重的话甚至会被移送至司法机关。
发票作废4个风险点
企业在免征额附近作废了大量发票:2023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第11号规定,小规模的免征税条件从月销售额10万元调高至15万元(如果按季度计算,销售额是从30万调高到45万)。很多企业为了能充分享受优惠政策,随着免征额临界点浮动开票额,人为控制开票额作废发票,很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
在小规模认定标准附近作废发票:依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年销售额在500万以下的纳税人可以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超过该限额的纳税人将被税务机关强制转换为一般纳税人。因此很多纳税人通过人为作废发票的方式来控制销售额,一旦被税务局发现,将面临严重处罚。
大额、大量作废发票:企业某个月突然大额大量作废发票可能会被税务机关怀疑是隐瞒收入、恶意调整销售税从而偷税漏税等。
作废发票后,又重开了一模一样的发票:在大数据比对时代,如果同一笔业务的发票当月作废、次月重开,重开的发票内容和作废的一模一样,肯定会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
发票作废的正常情况
开具错误、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和服务中止,都是发票作废的正常因素。发票作废的非正常因素包括:恶意隐匿收入,少交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款;销售方和购买方恶意串通,开票方违规作废发票,受票方虚列成本造成偷税;涉嫌虚开发票等。
关于发票作废问题,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税票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证明,对于应税业务,销售方应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同时购买方应积极取得发票。那么税票如何开具呢?
自营改增以来,增值税成为了我国最大的税种,影响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一般而言,开具增值税税票有3种方式,一种是到办税服务厅代开;一种是自行开具;最后一种是线上代开邮寄到家,具体如下:
一、到办税服务厅代开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代开申请。代开发票主要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或者一些不具备自开发票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个体工商户)。一般情况下,到税务局代开发票的流程包括:
1.纳税人前往办税服务厅的指定窗口
2.然后提交相关资料: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对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对于其他纳税人,提交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按照税务人员的提示缴纳有关税费
4.领取发票
代开发票
二、自行开具
对于具备开票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局申请自行开具发票,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而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不通过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如通用机打发票以及定额发票等。
企业自行开具发票的,还需要申领税控设备和发票。对于定额发票,可以直接撕票开具;对于机打发票,还需要连接电脑和针式打印机进行开票。
自行开具
三、线上代开,邮寄到家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税务部门便民服务的开展,全国多个地方通过利用手机app等实现线上领票、掌上开票功能,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领发票、收发票。
例如:
(1)北京市税务局实行网上增值税发票“自动审批、自动验旧、网上申领、物流配送”服务。
(2)江苏省实行线上代开房租发票,纳税人在江苏税务app就可开具房屋租赁发票。
(3)偏远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也推出自然人线上办理代开发票,实现了线上预约和办理。
线上代开
年底了又有很多老板和财务人员在咨询个人发票代开的问题。特别是有无票支出和利润虚高问题的企业,个人代开发票对于解决这些企业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很有帮助。个人代开又叫自然人代开,很多老板和财务人员对此还比较陌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它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也就是说代开发票必须是真实场景下,自然人真实销售过货物或者提供过劳务才符合我国代开发票业务的基本要求。
自然人代开主要是针对自由职业者,这个政策解决了部分无资格自行开具发票的人,经营需要必须提供发票的实际问题,其对象为:未领取营业执照的临时经营者;不符合印制、领购发票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体户,使用限额发票的个别业务成交额超过限额,需要开具超限额发票者
实务中很多的企业会因为业务需要和个人产生相关业务往来。例如:自然人张三和a企业有相关的业务合作,张三完成一笔业务获得了30万的收入。a企业在支付给张三业务款的时候一般是直接公转私的形式,但是张三作为一个自然人在收款的时候是没法开票的。由于a企业需要发票才能入账做成本,而张三作为自然人不能自行开具发票的情况下就可以去税局申请自然人代开。
自然人代开发票的个税问题。个人所得税主要列明了几种收入: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我们也称之为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代开发票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和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劳务报酬的形式对于个人来说是比较高的,一般情况下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起,最高预扣率可高达40%,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并会在次年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算。
自然人如果取得经营所得收入去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就征收个税,并且个税采用核定征收政策,一般个税核定税率为0.5%-1.5%之间。受票企业在收到发票之后是不需要要为个人进行代扣代缴的,由于是经营所得,也不会在次年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算。相比之下劳务报酬需要支付企业进行代扣代缴个税,并且税率高达20%预扣率,而经营所得不仅不需要支付方代扣代缴,个税核定下来也仅为0.5%-1.5%之间,大部分个人和企业都更倾向于对于收入的认定是经营所得。
但是由于个人的经营所得收入和劳务报酬收入认定相对模糊,没有100%的标准答案。也就造成每个地方税务机关对于个人的收入认定是不一样的。如果企业需要自然人代开发票来解决企业经营中对于个人的无票支出和企业利润虚高等问题,可以在核定个人收入为经营所得的税务机关进行自然人发票代开。目前小编了解并整合了一些地区收集整合零散税源,对于自然人代开发票认定为经营所得并且对个税进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为0.5%-0.8%(经营所得),再加上1%的增值税和附加税,综合税率低至2%以下即可完税,并提供完税凭证。企业能够在最低成本情况下解决企业相关的无票支出和利润虚高等问题。
开具红字发票,我们俗称“红冲”,意思是用红字发票进行冲账。一些老会计都会说“发票有误,当月作废,过月红冲”,大家都知道开具红字发票是什么了,但是到底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呢?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又是怎样的一个流程呢?初入财务岗位还没有开具过红字发票的小会计小出纳们快来看看吧。
一、红字发票什么情况下开具
首先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3号)的规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所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以上可以归结为三种情况:
(1)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二、红字发票申请开具流程
由购方企业申请:
1.一般来说如果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或者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几种情况无法抵扣时由购买方申请,流程为:购买方提交申请单—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购买方将信息表交予销售方—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由销方企业申请
2.如果销售方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对方开具了拒收证明,那么销方需在发票有效期180天内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另如果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销方须在开票的次月向税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流程为:销售方提交信息表—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虽然开具红字发票看起来过程很多很麻烦,但是相信各位小伙伴一定会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胜任自己的财务工作的。
大家好~!这里是魔都小房弟团队
买房记得找小房弟哦,以下是正文:
社保和税单记录的查询作为上海买房的第一步,尤其是在购买新房环节,显得尤为重要。
在平时咨询时,经常会有小伙伴问道我关于社保查询方面的困惑。这次就对,社保月数查询,以及税单记录获取分享一些方法。
上海社保缴费记录
方法一:“随身办”小程序
如果只是需要了解累计缴费月数以及近24个月的缴费记录的话,可以在“随申办”小程序里查询。微信中进入“随申办”小程序,微信,搜索“随申办”小程序,
进入后等待片刻就会得到一份加盖公章的图片,记录了近24个月的社保缴费情况,以及累计缴费月数,保存图片,按需打印即可。
本方法与社区事务中心中自助机器拉取的社保记录内容一致,这种证明可以满足大多数场景的需求了。
方法二:“上海人社”app
如果只需要查询2023年及之后的社保缴纳记录,则可以使用这个方法。
1、下载“上海人社”app,实名注册后登陆
2、在“首页”中,点击“ca证书管理”,选择“ca证书申领”,输入手机号码和验证码,设置ca证书密码
3、回到“首页”,点击“业务经办”,输入刚才设置好的“ca证书密码”
4、进入下一个页面后,点击第一行的“社会保险”,拉下最下面点击“城保缴费查询”,就能看到历年的社保记录了,总页和历年的都有相应信息。
方法三:电话查询
上海社保查询电话:(021)12333,根据提示音操作即可。
方法四:社保局查询
如果只需要查询2023年及之前的社保缴纳记录,则可以使用这个方法。
需要本人带身份证去社保局现场自助机查询。相关受理单位全名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方法五:网页查询
1.网页搜索“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在主页中点击“便民服务”。链接如下:http://rsj.sh.gov.cn/tbmfw_17500/index.html
2.点击完“便民服务”后,在出现界面的右下角找到“常用服务查询中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并点击进入。
在新出现的界面中登录个人信息,点击确认。完成后,就可以看到社保明细。最后,在右下角点击打印或保存成“pdf”。
税单记录
方法:税局官网
主要用于查询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税单下载。
第1步:进入税局官网
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wszx-web/bszm/apps/views/beforelogin/indexbefore/pageindex.html#/
未注册过的需先注册,然后登陆。
第2步:首页“我要办税”——右上角登陆点进去选“实名登录”——“我要办税”——“证明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查询和申请”【税款所属日期选择“开始时间”为在上海起的第1天,“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31】——“查询”——“纳税清单下载申请”,稍等片刻列表中会显示“制作成功”,点击右侧“下载”,保存到电脑。
第3步:将系统生成的税单pdf文件名字改为“姓名+身份证后六位(默认文件密码)”。
而2023年1月1日之后的税单记录,则可通过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后登陆,进入“常用业务”---“收入纳税明查询”---查询2023年的记录,截图
如果你买房碰到问题,可以随时找小房弟聊聊,欢迎大家咨询。
方法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我要查询】--【公众查询】--【发票信息网上查询】
温馨提示:增值税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类的查询只能到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使用说明:
(1)查询发票时,请连续输入发票代码、号码和发票专用章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码,点击确认即可得到您想查询的发票信息,其中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查询, 税务登记证号码处请输入收款人识别号或者证件号码;
(2)发票信息可能存在滞后情况,敬请谅解。
方法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我要查询】--【公众查询】--【发票信息网上查询】--点击【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链接或直接登录网址进行查询。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1. 可查验的发票范围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注: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发票,请按照原查验渠道进行查验。
2. 可查验的时间范围
(1)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
3. 单张发票可查验次数
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付款方取得发票后应及时核对发票开具内容是否真实、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加盖的发票专用章是否与收款方一致。对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举报。
4. 查验结果说明
01 step1状态正常:
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
02 step状态为作废:
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发票已被发票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发票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03 step不一致:
纳税人输入的发票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
04 step查无此票:
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通常至少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
05 step验证码失败:
图片验证码过期或失效,请点击验证码图片重新获取验证码后再进行查验。
06 step验证码答案输入错误:
图片验证码的问题答案录入错误,请修正输入项目后重新查验或点击验证码图片获取新的验证码进行校验。
07 step验证码请求失败:
可能原因如下:1)请检查是否正确安装根证书,若未正确安装根证书,验证码将无法正常显示;2)纳税人与开票方省级税务机关的网络不稳定,请稍后再查;3)请尝试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进行查验。
08 step查验失败:
存在查询请求非法、请求处理超时、该发票超过系统限定的单日查验次数(5次)、提交的查验请求过于频繁等问题或存在网络、系统故障等。
常见问答
1. 为什么会显示“查无此票”?
答:可能原因如下:
2. 点击查验按钮,为什么不弹出查验结果?
答:浏览器禁止弹出窗口,请将“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加入到允许的网站地址。
具体操作为:依次点击ie浏览器“【工具】--【internet选项】--【隐私】--【设置】”,在要“允许的网站地址”的输入栏中输入“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点击“【添加】--【关闭】--【确定】”,再次查验即可弹出查询结果。
3. 为什么提示“超过该张发票当天查验次数(请于次日再次查验)”?
答: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验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信息来源:上海税务】
最近考会计初级,果然应该多读书呀!很多你认为应该如此的事并不都是对的,比如下面这个题:
下列进项税额中,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1、取得网约车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税额0.09万元;
2、取得住宿费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0.6万元;
3、原材料的进项税额39万元;
4、检测仪器的进项税额26万元;
答案:1、3、4可以抵扣。
一开始我以为1和2都不能抵扣,因为都是普通发票,然后看答案是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我都惊呆了,然后就去查了一下相关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
现将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后如需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以下简称“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通过选择确认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注明两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三、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二)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三)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通过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或申请稽核比对。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六、本公告第一条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第二条至第五条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1号)第二条和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第一条自2023年2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点击“了解更多”下载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0月9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有关税收政策,规范税收秩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发布本公告。
二、按照《公告》规定,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应提交的填报资料是什么?
近期,我局会同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按照纳税人自主判断、自主申报、自主享受的原则,本公告明确,符合87号公告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本年首次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向税务机关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他仍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继续按照现行规定适用政策。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87号公告规定,纳税人以后年度是否继续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已经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在2023年、2023年,是否继续适用,应分别根据其2023年、2023年销售额确定。如果符合规定,需再次在当年首次适用政策时,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三、通过选择确认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税务机关提供了哪些方式让纳税人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
纳税人通过选择确认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可通过选择确认平台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也可通过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的方式申请稽核比对。
四、对于稽核比对异常的海关缴款书,是否还有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的时间限制?
本公告取消了《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1号)中关于“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规定。本公告实施前,因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超过180日限制导致不能抵扣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后续处理。
五、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均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愿原则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修改并发布)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三)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问:代开普通发票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第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规定:“现将纳税人代开发票(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由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在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在同一窗口缴纳有关税费、领取发票。
本公告自2023年11月15日起施行。”
发票管理
该主菜单包含五个子菜单:“发票填开”、“发票作废”、“查询修复”、“红字发票信息表”和“发票参数设置”。
系统支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且可以对这些发票进行查询、作废或冲红。企业可以根据授权领用不同种类的发票,并进行开具管理。
6.1发票填开
主要功能:企业用来填开和打印各种发票,发票填开功能是开票软件的核心功能,发票开具过程中可以使用填开界面的“暂存”功能暂时保存已经录入的信息,点击“暂存”按钮后再次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可以在原内容上继续录入发票信息。
6.1.1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
当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在此处开具。根据业务需求,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正数发票与红字发票,下面对正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开方法分别介绍。
6.1.1.1正数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
6.1.1.1.1普通开具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菜单项或导航图上的“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按钮(如图6-1所示),系统弹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窗口,如图6-2所示。
图6-1发票填开菜单
图6-2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窗口
说明:
发票填开菜单中显示出的下级子菜单内容和企业授权开具的发票种类有关。
当系统具有多卷同种类发票时,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默认按卷号顺序调用发票。即当前一卷发票开具完后,系统自动调出下一卷同种类发票进行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可以按需要在发票填开界面左上角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选择开具任意一卷发票进行开具。
发票填开界面:由以下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购方信息区域:用于填写购方有关信息。
商品信息区域:用于填写所售商品详细信息以及清单和折扣等。
其它信息:销售方(本单位)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密文、备注栏、收款人、开票人、复核人等。这些信息收款人和复核人需要选择,备注需要填写,其它信自己皆系统生成,无需用户填写。
【第二步】填写购方信息,方法如下:
方法一:客户编码库中取数据。点击“名称”或“纳税人登记号”编辑框右侧的按钮,便弹出“客户选择”窗口,如图6-3所示。选取一个客户并双击,则本条客户信息便写入发票界面的购方信息栏。
图6-3客户选择窗口
方法二:直接填写。“名称”项最大长度为100个数字字母或50个汉字;“税号”可以为6-20位的数字或字母;“地址电话”与“银行账号”均可打印100个数字字母或50个汉字。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均支持模糊查询匹配以便于用户输入。
说明:
若用户填开发票时的客户信息不在客户编码库中,则用户可以在客户信息的各文本框中直接输入相应信息,“保存客户”勾选状态下,发票保存后客户信息会保存到客户编码库中。“保存客户”默认勾选,如果不想保存该发票录入的客户信息,可以取消勾选,此时发票保存后该张发票上录入的购买方信息不予保存。
连续开票时,如果下一张发票要延续使用本张发票的购买方信息,可以勾选开票界面右部的“客户信息”。
【第三步】填写商品信息,具体操作方法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不带清单和折扣的发票
点击“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编辑框右侧的按钮,便弹出“商品编码选择”窗口,点击 “商品编码”或“税收编码”标签,切换编码窗口如图6-4,选择某一条商品编码或税收分类编码,然后双击,如果选择商品编码则本条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和税率等信息便写入发票界面的商品信息行,其中“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和“单价”等数值可以修改,“税率”可从下拉框中重新选择。如果选择用税收分类编码开票,则弹出“税收分类编码设置”窗口如图6-5,用户需要选择“使用税率”、是否“享受优惠政策”、“优惠政策类型”,点击左下角的“保存”按钮,提示修改成功,点击确认按钮,信息便写入发票界面的商品信息行。
图6-4商品编码选择
图6-5税收分类编码设置
也可以在发票填开界面直接输入商品,直接输入商品名称时,系统会分别从商品编码库匹配商品,从税收分类编码库匹配相应的税收分类编码,用户可以直接选择匹配到的商品编码或税收分类编码开票,例如:输入“大米”,如图6-6所示。
图6-6在票面直接输入商品
在“数量”和“单价”栏填写销售数量和商品单价,然后按“回车”键,系统会自动计算出金额、税额和价税合计金额。
第二种:带折扣的发票
当企业在业务上需要及时融资或因产品质量等问题要对所销货物进行折扣处理时,就要用到本系统提供的折扣功能开具带折扣的发票。
折扣行的商品名称与被折扣行的商品名称一致,折扣行显示在被折扣商品行的下面,折扣金额、税额为负数,利用第一种填开商品信息的方法开具若干行商品后,首先勾选欲加折扣的商品行,然后点击“折扣”按钮,便弹出“折扣”对话框,如图6-7所示。
图6-7 商品添加折扣对话框
填写 “折扣率”或“折扣金额”,点击“确认”按钮,票面上显示折扣行信息。
说明:
当某一行商品加折扣之后,便不允许修改。若需要修改,应先将折扣行删除,待修改完毕再加折扣。商品行与它的折扣行之间不允许插入其它记录。
每一个商品行都可以添加折扣,若需要对多行商品添加相同折扣,则勾选所要折扣的商品行,点击“折扣”按钮,输入折扣率(例如图6-8所示),点击确认,则发票如图6-9所示。
图6-8连续两行开折扣
图6-9连续两行折扣发票票样
销货清单发票中含有折扣信息,发票票面上不显示折扣行,仅显示商品名称为“(详见销货清单)”的商品行。
第三种:带销货清单的发票:
在填开发票时,当客户所购商品的种类或项目较多,在一张发票上填写不下时,即商品行超过本类别发票所允许的最大开具行数时,可利用系统提供的销货清单的功能来开具带销货清单的发票。
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后,直接点击“清单”按钮,系统弹出“清单填开”窗口,如图6-10所示,在此窗口中添加商品。
图6-10销货清单填开窗口
说明:
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最大商品行(含折扣行)为8行,超过8行需要开具清单。
每一张发票只允许填写一张销货清单。
发票上只有一条详见销货清单的记录如图6-11,显示清单中所有商品的合计金额和税额,在发票上不能再开具其它商品。
图6-11带销货清单的发票
可以利用销货清单填开窗口的“折扣”按钮对清单中单行添加折扣,也可以对清单中连续的多行商品统一添加折扣,但每行折扣分别显示。
发票填开的过程中,点击清单按钮,系统自动把明细行信息带到清单中。
填写清单的过程中也可通过点击“转发票”按钮,将清单中的明细行信息带到发票明细行中。(清单明细行数不能超过发票明细行的最大行数)。
本系统支持对2000行清单发票填开(根据商品信息量大小,动态变化)。
对于不带清单的发票,票面商品行不允许开具带有“详见销货清单”字样,否则打印发票时系统会给出错误提示,如图6-12所示。
图6-12商品名称含详见销货清单的错误提示
【第四步】填写销方信息:销方信息中企业名称、纳税人登记号均由系统自动从金税盘和参数设置中提取,开票时不能修改,只有地址、电话和开户行及账号可以修改。如果该企业有多个账号,可以点击开户行及账号栏,从多个账号中任选一个即可。
【第五步】打印发票:当发票填写完毕且检查无误时,请点击“打印”按钮,则系统首先将所开发票信息记入金税盘与开票软件数据库,随后便弹出“发票打印”对话框,在此处,可以设置纸张打印边距、预览打印效果、实施打印,也可以取消打印(待以后进行发票查询时打印)。
6.1.1.1.2差额征税
主要功能:当企业需要开具差额征税的发票时,使用此功能。
操作步骤:
【第一步】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后,在界面左上角的开具项选择下拉列表中选择“差额征税”,弹出“输入扣除额”窗口,如图6-13所示。
图6-13输入扣除额
【第二步】输入扣除额,点击“保存”按钮,回到发票填开界面,备注栏显示“差额征税:金额。”,此时也可以通过点击界面左上角的“设置扣除额”按钮对扣除额进行修改。如图6-14所示。
图6-14差额征税发票填开界面
【第三步】从客户编码表中选择购买方信息或手工录入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及开户行和账号信息。
【第四步】从商品编码表或税收分类编码表中选择商品信息或者手工录入商品信息。
【第五步】核对票面信息后点击“打印”按钮,该差额征税发票开具完成。
6.1.1.1.3中外合作油气田
主要功能:当企业需要开具中外合作油气田发票时,使用此功能。
操作步骤:
【第一步】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后,在界面左上角的开具项选择下拉列表中选择“中外合作油气田”,进入中外合作油气田发票填开界面,此时税率栏默认“中外合作油气田”,如图6-15所示。
图6-15中外合作油气田发票填开界面
【第二步】从客户编码表中选择购买方信息或手工录入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及开户行和账号信息。
【第三步】从商品编码表或税收分类编码表中选择商品信息或者手工录入商品信息。
【第四步】核对票面信息后点击“打印”按钮,该中外合作油气田发票开具完成。
6.1.1.1.4减按1.5%计算
主要功能:当企业需要开具减按1.5%计算的发票时,使用此功能。
操作步骤:
【第一步】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后,在界面左上角的开具项选择下拉列表中选择“减按1.5%计算”,进入减按1.5%计算发票填开界面,此时税率栏默认“减按1.5%计算”,如图6-16所示。
图6-16减按1.5%计算发票填开界面
【第二步】从客户编码表中选择购买方信息或手工录入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和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第三步】从商品编码表或税收分类编码表中选择商品信息或者手工录入商品信息。
【第四步】核对票面信息后点击“打印”按钮,该减按1.5%税率发票开具完成。
注意:
所填开的发票一点打印即记入金税盘,无法修改。因此,在填开之初应仔细比对系统给出的发票类别与号码与打印机上安装的纸质发票是否完全一致;在填写数据时应尽量避免错误。若出现问题,只能将该发票作废,然后重新填开。
在发票填开时,只打印发票,不打印清单。可以在已开发票查询窗口中打印销货清单。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方法与一般纳税人相同。
说明:
发票填开界面的“含税”按钮是“含税价”和“不含税价”的状态切换按钮,该按钮主要是为方便操作人员开票习惯而设置的,最终打印的发票是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形式。
对于开具中外合作油气田版发票,按惯例,用户一般在单价栏中输入含税价。为避免不含税价与含税价转换产生的误差,系统禁止发票价税状态切换按钮的使用。因此在中外合作油气田版发票填开界面中,单价始终为含税状态,但如果商品单价在商品库中为不含税状态,在填写到发票界面时,系统会自动进行转换。
发票填开界面“复制”按钮是用来进行发票复制的,当要填开的发票与以前曾经开过的同种类发票内容全部或部分相同,则可利用该按钮将原有发票数据复制到本张发票,这样既可以提高速度又避免了重复劳动。其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在发票填开界面直接点击该按钮,便弹出“发票复制”窗口,窗口中只显示和待开发票是同种类的已开发票,用户可通过在界面左上角的检索框中输入相关信息以快速查找符合条件的已开发票,如图6-17所示。
图6-17发票复制窗口
备注可以为空,最长可输入230个数字字母或115个汉字。
6.1.1.2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送并且汇总上传到税局端,但出现开具有误或者发生退货、折让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对其进行冲红,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要通过以下三步操作来完成:
其中填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和上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操作在本章的6.4章节进行详细介绍,本节主要介绍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方式方法。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审核通过后,可以用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方式有三种,分别是:直接开具、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和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如图6-18所示。
图6-18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方式
6.1.1.2.1直接开具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按钮下的“直接开具”,系统会弹出对应信息表编号填写、确认窗口,如图6-19所示。
图6-19 对应信息表编号填写、确认
【第二步】正确输入信息表编号,两次输入的信息表编号要求相同,点击“下一步”按钮后,系统弹出销项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填写、确认窗口,如图6-20所示。
图6-20 销项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填写、确认
【第三步】对于信息表上有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的,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否则,不需要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根据不同情况显示不同的确认窗口。
情况一: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显示出本张负数发票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并且可通过点击“查看发票明细”按钮来查看发票明细,如图6-21所示。
图6-21 对应正数发票票面信息
情况二: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后,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或根据信息表情况无需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时,点击“下一步”按钮后显示如图6-22所示,系统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红字发票,但在当前发票库没有找到相应信息”。
图6-22 数据库中无对应正数发票时的确认界面
【第四步】确认销项正数发票信息后,点击“完成”按钮,系统进入负数发票填开界面。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正数发票信息,系统会自动调出票面信息,如图6-23所示;否则需要在红字发票填开界面手工填写各项信息。其中,备注栏中自动显示对应的信息表编号。
图6-23 红字发票填开界面
【第五步】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完毕。
注意:
只有开票软件离线状态下,才能使用“直接开具”的方式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张信息表只能对应开具一张红字发票,不能重复使用。如果输入的信息表编号已经开具过红字发票,则在输入信息表编号并点击“下一步”按钮后,系统提示“您输入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号已经使用过,不能重复使用”。
对带有折扣的蓝字专用发票开具相应红字专用发票时,若数据库中有蓝字发票信息,则系统会自动调出票面信息并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的商品行中。例如,开具一张带20%折扣的蓝字发票,如图6-24所示,商品行记录的是折扣前原价,折扣行是商品折扣掉的总金额和税额。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时,票面显示如图6-25所示,票面中不再显示折扣行,而商品行记录的是折扣20%后的单价、金额和税额。
图6-24 带折扣的蓝字专用发票
图6-25 带折扣的红字专用发票
6.1.1.2.2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
税务机关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后,可以导出红字发票信息表电子文件到介质,销售方企业可以使用“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方式直接导入介质中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电子文件自动生成红字专用发票。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按钮,选择“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系统会弹出打开文件窗口,选择红字发票信息表的存放路径,如图6-26所示。
图6-26选择信息表电子文件的存放路径
【第二步】在打开文件窗口中,选择对应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电子文件,系统自动将红字发票信息表上的所有信息导入到发票填开界面,备注栏中自动显示对应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编号,如图6-27所示。
图6-27导入信息表电子文件后的发票界面
【第三步】核对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后,点击“打印”按钮,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完毕。
注意:
信息表电子文件需要从税务机关的红字发票管理子系统导出的,而不是开票软件中导出的信息表文件。
通过“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的方式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发票填开界面的商品行信息不能修改。
6.1.1.2.3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
联网的状态下,可以使用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的方式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按钮,选择“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系统会弹出信息表选择窗口,如图6-28所示。
图6-28信息表选择
【第二步】在信息表选择窗口中,选中所要使用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选择”按钮,系统自动将红字发票信息表上的所有信息导入到发票填开界面,备注栏中自动显示对应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编号,如图6-29所示。
图6-29导入网络下载的信息表文件后的发票界面
【第三步】核对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后,点击“打印”按钮,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完毕。
注意:
在信息表选择窗口中,如果没有显示需要使用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点击“下载”按钮,系统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审核结果下载条件设置窗口,如图6-30所示。设置好查询条件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根据查询条件显示查询结果。
图6-30红字发票信息表审核结果下载条件设置窗口
通过“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的方式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发票填开界面信息不能修改。
6.1.2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
当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在此处开具。根据业务需求,增值税普通发票分为正数发票与红字发票,下面对正数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填开方法分别介绍。
6.1.2.1正数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
6.1.2.1.1普通开具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菜单项或导航图上的“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按钮(如图6-31所示),系统弹出“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窗口,如图6-32所示,该窗口的格式与实际票面格式基本相同。
图6-31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菜单
图6-32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窗口
【第二步】填写购方信息,方法如下:
方法一:客户编码库中取数据。点击“名称”或“纳税人登记号”编辑框右侧的按钮,便弹出“客户选择”窗口,如图6-33所示。选取一个客户并双击,则本条客户信息便写入发票界面的购方信息栏。
图6-33客户选择窗口
方法二:直接填写。“名称”项最大长度为100个数字字母或50个汉字;“税号”可以为6-20位的数字或字母,普票税号可以为空;“地址电话”与“银行账号”均可打印100个数字字母或50个汉字。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均支持模糊查询匹配以便于用户输入。
说明:
若用户填开发票时的客户信息不在客户编码库中,则用户可以在客户信息的各文本框中直接输入相应信息,发票保存后客户信息会保存到客户编码库中。
连续开票时,如果下一张发票要延续使用本张发票的购买方信息,可以勾选开票界面右部的“客户信息”。
【第三步】填写商品信息,具体操作方法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不带清单和折扣的发票
点击“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编辑框右侧的按钮,便弹出“商品编码选择”窗口,点击 “商品编码”或“分类编码”标签,切换编码窗口如图6-34,选择某一条商品编码或税收分类编码,然后双击,如果选择商品编码则本条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和税率等信息便写入发票界面的商品信息行,其中“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和“单价”等数值可以修改,“税率”可从下拉框中重新选择。如果选择用税收分类编码开票,则弹出“税收分类编码设置”窗口如图6-35,用户需要选择“使用税率”、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享受优惠政策”、“优惠政策类型”,设置后点击 “保存”按钮,提示修改成功,点击确认按钮,信息便写入发票界面的商品信息行。
图6-34商品编码选择
图6-35税收分类编码设置
也可以在发票填开界面直接输入商品,直接输入商品名称时,系统会分别从商品编码库匹配商品或者从税收分类编码库匹配相应的税收分类编码,用户可以直接选择匹配到的商品编码或税收分类编码开票,例如:输入“大米”,如图6-36所示。如果输入的商品名称在商品编码表和税收编码表中都匹配不到,需要对商品赋税收分类编码后使用,赋码保存后该商品会自动保存到商品编码表中以便再次使用。
图6-36在票面直接输入商品
在“数量”和“单价”栏填写销售数量和商品单价,然后按“回车”键,系统会自动计算出金额、税额和价税合计金额。
第二种:带折扣的发票
当企业在业务上需要及时融资或因产品质量等问题要对所销货物进行折扣处理时,就要用到本系统提供的折扣功能开具带折扣的发票。
1.折扣行的商品名称与被折扣行的商品名称一致,折扣行显示在被折扣商品行的下面,折扣金额、税额为负数,利用第一种填开商品信息的方法开具若干行商品后,首先选中欲加折扣的商品行,然后点击“折扣”按钮,便弹出“折扣”对话框,如图6-37所示。
图6-37 商品添加折扣对话框
2.填写 “折扣率”或“折扣金额”,点击“确认”按钮,票面上显示折扣行信息。
说明:
当某一行商品加折扣之后,便不允许修改。若需要修改,应先将折扣行删除,待修改完毕再加折扣。商品行与它的折扣行之间不允许插入其它记录。
每一个商品行都可以添加折扣,若需要对多行商品添加相同折扣,则勾选所要折扣的商品行,点击“折扣”按钮,输入折扣率(例如图6-38所示),点击确认,则发票如图6-39所示。
图6-38连续两行开折扣
图6-39连续两行折扣发票票样
销货清单发票中含有折扣信息,发票票面上不显示折扣行,仅显示商品名称为“(详见销货清单)”的商品行。
第三种:带销货清单的发票:
在填开发票时,当客户所购商品的种类或项目较多,在一张发票上填写不下时,即商品行超过本类别发票所允许的最大开具行数时,可利用系统提供的销货清单的功能来开具带销货清单的发票。
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后,直接点击“清单”按钮,系统弹出“销货清单填开”窗口,如图6-40所示,在此窗口中添加商品。
图6-40销货清单填开窗口
说明:
每一张发票只允许填写一张销货清单。
发票上只有一条详见销货清单的记录如图6-41,显示清单中所有商品的合计金额和税额,在发票上不能再开具其它商品。
图6-41带销货清单的发票
可以利用销货清单填开窗口“折扣”按钮对清单中单行添加折扣,也可以对清单中连续的多行商品统一添加折扣,但每行折扣分别显示。
发票填开的过程中,点击清单按钮,系统自动把明细行信息带到清单中。
填写清单的过程中也可通过点击“转发票”按钮,将清单中的明细行信息带到发票明细行中。(清单明细行数不能超过发票明细行的最大行数)。
本系统支持对2000行清单发票填开(根据商品信息量大小,动态变化)。
对于不带清单的发票,票面商品行不允许开具带有“详见销货清单”字样,否则打印发票时系统会给出错误提示,如图6-42所示。
图6-42商品名称含详见销货清单的错误提示
【第四步】填写销方信息:销方信息中企业名称、纳税人登记号均由系统自动从金税盘和参数设置中提取,开票时不能修改,只有地址、电话和开户行及账号可以修改。如果该企业有多个账号,可以点击开户行及账号栏,从多个账号中任选一个即可。
【第五步】打印发票:当发票填写完毕且检查无误时,请点击“打印”按钮,则系统首先将所开发票信息记入金税盘与开票软件数据库,随后便弹出“发票打印”对话框,在此处,可以设置纸张打印边距、预览打印效果、实施打印,也可以取消打印(待以后进行发票查询时打印)。
6.1.2.1.2差额征税
主要功能:用于开具差额征税的发票。
操作步骤:
【第一步】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后,在界面左上角的开具项选择下拉列表中选择“差额征税”,弹出“输入扣除额”窗口,如图6-43所示。
图6-43输入扣除额
【第二步】输入扣除额,点击“保存”按钮,回到发票填开界面,备注栏显示“差额征税:金额。”如图6-44所示。
图6-44差额征税发票填开界面
【第三步】从客户编码表中选择购买方信息或手工录入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及开户行和账号信息。
【第四步】从商品编码表或税收分类编码表中选择商品信息或者手工录入商品信息。
【第五步】核对票面信息后点击“打印”按钮,该差额征税发票开具完成。
6.1.2.1.3减按1.5%计算
主要功能:当企业需要开具减按1.5%计算的发票时,使用此功能。
操作步骤:
【第一步】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后,在界面左上角的开具项选择下拉列表中选择“减按1.5%计算”,进入减按1.5%计算发票填开界面,此时税率栏默认“减按1.5%计算”,如图6-45所示。
图6-45减按1.5%计算发票填开界面
【第二步】从客户编码表中选择购买方信息或手工录入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及开户行和账号信息。
【第三步】从商品编码表或税收分类编码表中选择商品信息或者手工录入商品信息。
【第四步】核对票面信息后点击“打印”按钮,该减按1.5%税率发票开具完成。
6.1.2.2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
当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有误或发生退货等,但是对应的蓝字发票已经汇总上传到税局端,则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对该张蓝字发票进行冲红处理。
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有所不同,在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填写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可以在开票软件中直接开具。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菜单项,打开发票填开界面,如图6-46所示。
图6-46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界面
【第二步】点击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界面“红字”按钮,便弹出“销项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填写、确认”窗口,如图6-47所示。
图6-47销项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填写、确认窗口
【第三步】在此窗口中直接填写对应正数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为保证用户输入数据的准确性,系统采用加密方式显示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并且需要输入两次进行准确性校验,两次输入完全相同时,“下一步”按钮被激活,才可继续操作。
【第四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将根据所填写发票的情况显示不同的确认窗口。
第一种情况:如果本张发票已在金税盘和数据库中找到,且为可开具负数发票的正数发票,则系统将该张发票的明细显示在确认框中,如图6-48所示。用户需确认是否为此张发票开具负数发票,如果确认则点击“完成”按钮,该张发票的发票数据自动填充到负数发票的发票行上,如图6-49所示。同时将其数量和金额自动填充为负数,并将该张发票对应的正数发票信息填写到备注行中。如果负数发票的金额与对应正数发票的金额不一致,可直接修改金额数据项。但是负数发票的金额、税额不能超过对应正数发票的金额和税额。
图6-48销项正数发票确认窗口
图6-49红字发票填开窗口
第二种情况:如果本张发票在金税盘中未找到,此时需要联网开具红字发票,税局端会返回“本张发票可以开红字发票!”提示窗口,如图6-50所示。点击“确定”按钮,进入红字发票填开界面,手工录入红字发票信息。
图6-50销项正数代码号码确认窗口
第三种情况:如果本张发票为负数发票、作废发票或空白作废发票,系统将不允许为这三种发票开具负数发票,并弹出如图6-51所示对话框,提示不允许继续开具负数发票操作。
图6-51销项正数代码号码确认窗口
注意: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负数发票时都需注意:
负数发票不允许附带清单,也不能添加折扣。
一张正数发票可以分多次红冲,但所开全部负数发票的总金额、总税额必须小于等于对应的正数发票。
6.1.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填开
当需要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需要在此处开具。根据业务需求,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也分为正数发票与红字发票,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方式与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方式和规则一致,不再重复介绍,本手册中只对正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进行介绍。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填开”菜单项或导航图上的“发票填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填开”按钮,如图6-52所示。
图6-5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填开菜单
【第二步】在弹出的发票填开界面,录入发票信息,商品行数最多可为2000行,其他信息录入方式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如图6-53所示。
图6-53发票填开
【第三步】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将所开发票信息记入金税盘与开票软件数据库。
说明:
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支持发票作废,包括已开发票和未开发票,只能开具负数,上传发票验签失败,系统会自动作废发票。
电子发票不支持开具清单,票面最多可录入2000行商品。
6.1.4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填开
当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时,需要在此处开具。根据业务需求,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开具也分为正数发票与红字发票,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开具方式与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方式和规则一致,不再重复介绍,本手册中只对正数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开具进行介绍。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填开”菜单项或导航图上的“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填开”按钮进入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发票填开界面,如图6-54所示。
图6-54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填开界面
【第二步】录入发票信息,因为版面原因,卷票发票票面只有项目、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和税率栏,如图6-55所示。
图6-55发票填开
【第三步】点击“打印”按钮,本张发票开具完成。
说明: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不支持销货清单。
76mm×177mm尺寸卷票最多可开具13行商品行,备注栏最多支持录入170个字符
57mm×177mm尺寸卷票最多可开具6行商品行,备注栏最多支持录入136个字符。
因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版面限制,开具时显示的“税率”栏不会打印在票面上。
6.1.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
当需要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需要在此处开具。根据业务需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也分为正数发票与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方式与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方式和规则一致,不再重复介绍,本手册中只对正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进行介绍。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菜单项或导航图上的“发票填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按钮,进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界面,如图6-56所示。
图6-56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界面
【第二步】填写购货单位(人)、纳税人识别号、车辆类型、厂牌型号、产地,既可以从编码库中取数据,也可以在发票填开界面直接手工填写。
【第三步】点击“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或“合格证号”栏次,弹出“车辆联网查询”界面,包含“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合格证号”两项内容,如图6-57所示。
图6-57 车辆联网查询
【第四步】录入“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合格证号”(“合格证号”为非必录项),点击“确认”按钮,系统从税局端查询该“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的使用情况,如税局端查询该车辆信息可用,则税局端返回的“合格证号”、“发动机号”、“厂牌型号”,进口车辆会同时返回“货物进口证明书号”。如图6-58所示。
图6-58 局端返回车辆信息
【第五步】税率只能按照授权的信息进行选择,其他信息需手工进行填写,必填项已用*号标出。
说明:
购货单位不可为空,最长可输入72个数字字母或36个汉字。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不可为空,最长可输入22个数字和大写字母或11个汉字。
车辆类型不可为空,最长可输入40个数字字母或20个汉字。
厂牌型号不可为空,最长可输入60个数字字母或30个汉字。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合格证号、发动机号码为局端同步数据,不可修改。
进口证明书号可为空,最长可输入36个数字字母或18个汉字。
商检单号可为空,最长可输入32个数字字母或16个汉字。
纳税人识别号可为空,可输入9-20个数字和大写字母。
产地不可为空,最长可输入32个数字字母或16个汉字。
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和银行可为空,最长可输入80个数字字母或40个汉字。
销方单位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可为空,最长可输入40个数字字母或20个汉字。
吨位可为空,最长可输入8个数字。
限乘人数可为空,最长可输入12个数字。
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只能使用机动车类税收分类编码。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在线开具,并根据输入的“车架识别代号/车架号码”联网至税务局端校验该合格证是否在该企业名下且状态为未使用,是则可继续开票,不是则不允许使用该车架识别代号/车架号码信息开具发票。
正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允许手动作废,如开具有误只能开具负数发票进行红冲。
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红字发票时,红票内容与蓝字发票内容一致,对应指定的蓝字发票方可冲红。
2023年5月1日之前制造的车辆,对于本地找不到对应蓝字发票的,开具红字发票时需进行联网校验,找不到对应指定的蓝字发票也可以继续冲红。
对2023年5月1日以后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冲红时,如果对应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本地不存在,红票信息录入完毕点击打印时,税局端会对输入信息与局端该张蓝字发票信息进行比对,比对一致方可冲红。
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注意根据纸质发票版式选择发票模板为2021或2014版。
【第六步】当发票填写完毕且检查无误后点击“打印”,本张发票开具完成。
6.1.6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
当需要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需要在此处开具。根据业务需求,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也分为正数发票与红字发票,红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方式与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方式和规则一致,不再重复介绍,本手册中只对正数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进行介绍。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导航图上的“发票填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是菜单栏“发票填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如图6-59所示。
图6-59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菜单项
【第二步】进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界面,如图6-60所示。
图6-60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开界面
【第三步】录入票面信息后点击“打印”按钮,该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完成。
说明:
企业类型为“二手车市场”, 则系统自动将企业信息填写至“二手车市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银行、账号”栏次。
如果企业类型为 “拍卖单位”,则系统自动将企业信息填写至“经营拍卖单位”、“纳税人识别号”“经营、拍卖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栏次。
如果企业类型为“经营单位”,则系统自动将企业信息填写至“卖方单位/个人”、“单位代码/身份证号码”、“卖方单位/个人住址”、“电话”栏次,且不得修改;另外系统也会自动将企业信息填写至“经营、拍卖单位”、“纳税人识别号”“经营、拍卖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栏次。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无需填写税率税额。
“买方单位/个人”最多可输入72个字符,“单位代码/身份证号码”最多可输入22个字符,“买方单位/个人住址”最多可输入80个字符,“电话”最多20个字符。
“卖方单位/个人”最多可输入72个字符,“单位代码/身份证号码”最多可输入22个字符,“卖方单位/个人住址”最多可输入80个字符,“电话”最多20个字符。
“车牌照号”最多可输入20个字符,“登记证号”最多可输入20个字符,“车架号/车辆识别代码”最多可输入23个字符,“厂牌型号”最多可输入60个字符,“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名称”最多可录入80个字符。
经营、拍卖单位的“经营、拍卖单位地址” 最多可录入80个字符,“开户银行、账号”最多可录入120个字符,“电话”最多20个字符。
二手车市场的“地址”最多可录入80个字符,“开户银行、账号”最多可录入120个字符,“电话”最多20个字符。备注栏最多可输入230个字符。
6.1.7收购发票填开
主要功能:用于具有“收购企业”授权的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收购发票填开”菜单项或导航图上的“发票填开/收购发票填开”按钮,如图6-61所示。
图6-61 收购发票填开菜单项
【第二步】进入收购发票填开界面,如图6-62所示。
图6-62 收购发票填开界面
【第三步】录入商品信息和销售方信息等内容,点击“打印”按钮,进入打印设置对话框,如图6-63所示。在此对话框可以设置默认打印机、纸张打印边距、预览打印效果、实施打印,也可以取消打印(待以后进行发票查询时打印)。
图6-63 发票打印
说明:
收购发票所用的纸质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发票左上角以“收购”二字作为标识加以区分。
收购发票的开票方单位信息作为购方信息显示在票面上方,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是相反的,填开时请注意区分。
收购发票商品税率栏只能为免税、不征税或0%。
6.1.8电子收购发票填开
主要功能:用于具有“收购企业”授权的纳税人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电子收购发票。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电子收购发票填开”菜单项或导航图上的“发票填开/电子收购发票填开”按钮,如图6-64所示。
图6-64 电子收购发票填开菜单项
【第二步】进入电子收购发票填开界面,如图6-65所示。
图6-65 收购发票填开界面
【第三步】录入商品信息和销售方信息等内容,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发票开具成功”,如图6-66所示。该张电子收购发票开具完成。
图6-66 发票开具成功
说明:
电子收购发票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卷发票,在发票左上角以“收购”二字作为标识加以区分。
电子收购发票的开票方单位信息作为购方信息显示在票面上方,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相反的,填开时请注意区分。
电子收购发票商品税率栏只能为免税、不征税或0%。
6.1.9批量填开
主要功能:用于使用税局免费xml格式文件导入开票软件批量填开发票。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批量填开”,进入批量开票界面,如图6-67所示。批量开票界面分为批量开票票种选择和批量开票导入设置两个部分,其中批量开票导入设置部分的“导入文件路径”、“备份文件路径”、“回写文件路径”和“轮询时间”设置后,再次使用批量开票时会默认使用上一次设置的信息。
图6-67 批量开票
【第二步】选择所要开具的发票种类,选择导入文件路径、备份文件路径和回写文件路径,设置轮询时间后,点击“开始批量开票”按钮系统开始使用提前设置好的文件数据开具发票。
说明:
导入文件路径用于存放原始单据,导入文件中的单据生成发票后系统会自动将这些单据保存到备份文件路径下,使用批量填开功能生成发票后系统会将开具结果返回到回写路径下。
导入文件路径不能与备份文件路径和回写文件路径设置为同一个路径。
6.2发票作废
6.2.1已开发票作废
主要功能:当企业所开发票有误或者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退货时,若该张所开发票未汇总处理或汇总上传,则可利用该功能作废该张发票的电子信息。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作废/已开发票作废”菜单项,系统弹出“选择发票号码作废”窗口,如图6-68所示。
图6-68 已开发票作废窗口
【第二步】在此窗口中显示可以作废的发票,选中某个发票号码后,双击或勾选后点击“查看明细”按钮,以查看发票票面详细信息。若决定作废此发票,可直接点击发票明细界面的“作废”按钮,也可退回到“发票作废”窗口选择该张发票作废。
【第三步】点击“作废”按钮,系统弹出是否确认作废的提示框,点击“确认”按钮确定作废。
【第四步】作废成功后会弹出如图6-69所示的提示信息,点击“确认”按钮即可结束作废发票操作。
图6-69 发票作废成功提示信息窗口
说明:
已经汇总上传或汇总处理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填开负数发票冲销。
发票作废状态将记入金税盘,无法恢复到作废前的状态,因此要慎重使用本功能。
对已开发票进行作废时,通常情况下要遵守“谁开具,谁作废”的原则,只有以管理员身份进入系统后可以作废其他操作员开具的发票。
6.2.2未开发票作废
主要功能:当尚未使用的纸质发票遗失或损毁时,可利用该菜单功能对记录在金税盘中相应的发票号进行作废处理。可作废的发票种类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收购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五种。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作废/未开发票作废”系统弹出“未开发票作废”窗口,如图6-70所示。
图6-70 未开发票作废
【第二步】选择要作废的票种,确认发票代码和起始号码,输入要作废发票的份数,可以对一张或多张发票进行作废,点击“确定”按钮,系统给出成功提示,如图6-71所示。
图6-71 作废成功提示
说明:
为避免误操作请注意查看当前作废的发票种类和发票号码。
在此处作废的发票,金税盘亦同时作已开发票作废来处理,只是其金额及税额值为零。且在“已开发票查询”中也能看到作废的“零票”。
6.3查询修复
6.3.1已开发票查询
主要功能:用来按时间、发票种类、发票类型、发票状态等各种查询条件来查询所开的各种发票,并可以连续打印发票,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还可以查询打印销货清单。进入查看明细界面可以对该张发票作废、开具信息表或冲红。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查询修复/已开发票查询”菜单项,进入发票查询界面,如图6-72所示。
图6-72 发票查询
说明:
发票查询中“报送状态”列共有“未报送”、“报送中”、“报送失败” 、“验签失败”和“已报送”五种状态。根据系统的在线/离线状态,可查询到已开具发票的报送状态。用户可根据“报送日志”项来查看该张发票报送失败的原因。另外在界面中还提供了筛选按钮,可供用户快速查看状态为“未报送”和“验签失败”的发票。
若要打印发票或清单,可以点击该窗口上的“打印”按钮,便弹出一个打印内容选择对话框,如图6-73所示,选择后系统弹出相应内容打印对话框,在此便可进行打印。
图6-73打印内容选择对话框
要连续打印发票或销货清单,可以在发票列表中选中要连续打印的发票再进行打印即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货清单票样如图6-74和图6-75所示:
图6-74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清单全打票样图
图6-75增值税普通发票销货清单全打票样图
【第三步】按查询条件查询欲查看的发票,查询条件包括按开始日期、结束日期、发票种类、发票类型、发票状态、报送状态,也可输入关键字进行查询(检索内容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方名称和购方税号),如图6-76所示。
图6-76 已开发票查询对话框
【第四步】选中某个发票号码后,“查看明细”按钮查看发票票面详细信息,如图6-77所示。在查询明细界面可以通过点击“开具信息表”对该张专用发票开具信息表以便冲红或点击“冲红”按钮对该张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红,可以点击“作废”按钮作废该张发票,可以点击“含税”或“不含税”按钮来切换票面“单价”与“金额”的含税和不含税状态,对于清单发票可以点击“清单”按钮查看带清单发票的销货清单以及打印清单,也可以点击“打印”来打印该张发票。
图6-77发票票面详细信息
6.3.2发票修复
主要功能: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硬盘发票数据库中发票数据与金税盘中记录的数据不一致时,可通过该菜单功能利用金税盘中相应发票的数据,修复硬盘数据库中存在问题的发票数据。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查询修复/发票修复”菜单项,便弹出“发票修复”窗口,修复方式有两种,分别是按时间修复(如图6-78)或单张修复(如图6-79)。
图6-78 按时间修复
图6-79 单张修复
【第二步】选择年份和月份点“修复”按钮或者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修复”按钮,提示发票修复完成,如图6-80所示。
图6-80 修复完成
说明:
由于金税盘中可以存储发票票面各项信息,因此在进行已开发票查询时,对从金税盘底层修复的发票可以查看明细和打印。
6.4红字发票信息表
当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有误、发生退货或折让,并且不能作废处理时,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抵,此时需要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信息表开具完毕上传到税局端审核通过后可以用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本菜单用于销售方或购买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及对信息表进行上传、维护等操作。
6.4.1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主要功能:在开票软件中填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菜单项或导航图上的“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按钮(如图6-81),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如图6-82所示。
图6-81红字发票信息表菜单
图6-82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
【第二步】在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1、购买方申请
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对应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
方式一:当选择已抵扣时,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如图6-83所示.
图6-83 购方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
方式二:当选择未抵扣时,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选择开票年月后点“确定”按钮进入填开界面。
2、销售方申请
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选择开票年月,点“下一步”按钮后,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弹出如图6-84所示的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如图6-85所示。
图6-84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
图6-85信息表填开界面
【第三步】对于购买方申请,需要在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手工填写纳税人信息、商品信息等信息(填写方法与发票填开方法一致)。对于销售方申请且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系统会自动填写信息表信息,对于销售方申请但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需手工填写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打印”按钮,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信息表,并弹出打印界面,如图6-86所示。
图6-86红字发票信息表打印界面
说明:
信息表中的商品数量和金额必须为负数。
对带折扣的蓝字发票开具对应信息表时,若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系统会自动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的商品行上。
如果选择购买方申请已抵扣或是当前发票库找不到相应的蓝票信息时,可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信息表内容需要手工填写。
企业可以使用导入xml格式数据文件或excle格式数据文件的方式批量录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项目信息的功能。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点击“导入”按钮使用“xml导入”方式选择准备好的xml格式数据文件来批量录入商品信息,或者点击“导入”按钮使用“excel导入”方式选择准备好的excel格式数据文件来批量录入商品信息。企业可以使用“导入/样例导出”下载数据文件样例参照编写。
6.4.2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维护
主要功能:用于查看、修改、删除、导出、上传、撤销已填开的红字发票信息表。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维护”菜单项或导航图上的“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维护”按钮,如图6-87所示。
图6-87红字发票信息表菜单
【第二步】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维护”菜单,系统显示如图6-88所示。
图6-88红字发票信息表的明细界面
在此界面中,不能联网的特定纳税人可以导出信息表数据去税局大厅审核,非特定纳税人可以直接选中信息表上传到局端审核。同时在此界面可以对信息表查看明细、修改和删除。选择一张红字发票信息表后,通过点击页面上方的“修改”按钮进行信息表内容的修改,点击页面上方的“删除”按钮可以删除信息表,点击“查看明细”按钮,则可以查看信息表详细信息。
说明:
对已开具的信息表进行修改时,修改后的总金额不能大于发票库中对应正数发票的总金额,否则系统提示“信息表填开金额超出对应正数发票”,无法修改成功。
开票软件中对已开具信息表的修改或删除操作均无时间限制,但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所需操作。
导出
【第一步】选择需要导出的信息表,点击“导出”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点击“确认”按钮,如图6-89所示。
图6-89导出红字发票信息表界面
【第二步】点击“确认”按钮后,提示选择保存文件的路径,然后点“确定”按钮,如图6-90所示。
图6-90选择红字发票信息表导出路径
【第三步】信息表导出成功后,在保存路径下可找到导出的xml文件,将该文件拷贝到u盘等介质中,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由其导入该文件后开具信息表。
说明:
导出信息表时,可以选择一次导出一个信息表,也可以一次导出多个信息表,每个信息表对应导出一个xml文件。
导出的xml文件命名规则是:‘税号’+‘_’ +‘开票机号’ +‘_’+‘设备编号’+‘年月’+‘序号’。
上传
【第一步】选中信息表列表一条或多条信息表描述为“未上传”的信息表条目,如图6-91所示。
图6-91信息表列表
【第二步】点击“上传”按钮,弹出上传确认提示信息,如图6-92所示。
图6-92上传确认提示信息
【第三步】点击“确认”按钮后,可看到该条红字发票信息表的信息表描述已更新成“审核通过”。
【第四步】信息表描述为“审核通过”的信息表编号已可以用于开具红字发票。
打印
勾选要打印的信息表,点击“打印”按钮,就可以打印所选择的信息表,系统支持单张打印和批量打印。
导出excel
系统支持将信息表维护界面选中的信息表导出excel列表。勾选信息表,然后点击“导出excel”按钮选择保存路径进行导出。
撤销
通过开票软件在线撤销已申请并审核通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第一步】在信息表列表中选中需要撤销的信息表,点击“撤销”按钮,系统弹出是否撤销确认窗口,如图6-93所示。
图6-93 是否撤销确认
【第二步】点击“确认”按钮,提示红字信息表撤销成功,如图6-94所示。
图6-94 撤销成功
说明:
没有信息表编号、已核销待查证的红字发票信息表无法撤销,撤销会提示:该状态下的信息表无法执行撤销操作,如图6-95所示。
图6-95 无法撤销提示
红字发票信息表撤消后,查询列表中不再显示。
若信息表已被使用,不允许撤销该信息表。
6.5发票参数设置
6.5.1设置卷票规格
主要功能:在开具卷票发票前,需要根据所领用的卷票发票规格进行设置。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菜单项 “发票参数设置/卷票规格设置”(图6-96),进入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规格设置界面,如图6-97所示。
图6-96发票参数设置菜单项
图6-97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规格设置
【第二步】点击“同步”按钮,显示出库存中所有发票卷,按照所领用的发票选择对应的卷票规格,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设置。
6.5.2打印模板设置
主要功能:通过打印测试的方式对发票、清单及信息表的模板进行设置。
可设置模板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模板、增值税普通发票模板、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模板、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模板、发票清单模板、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模板。鉴于各种模板的设置方法相同,此章节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模板”设置方法为例进行介绍。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管理模块,点击菜单项 “发票参数设置/打印模板设置”(图6-98),进入打印模板参数设置界面,如图6-99所示。
图6-98发票参数设置菜单项
图6-99打印模板参数设置窗口
【第二步】点击下拉箭头选择需要设置的模板类型,例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点击“设置”按钮,进入打印设置窗口,如图6-100所示。
图6-100 打印设置
【第三步】选择默认打印机型号,录入打印调整的边距值,以毫米为单位。如录入数值为正数,则为同向调整,如果录入数据为负数则为反向调整。例:“向下调整”项目录入“5”,则代表发票打印内容整体向下调整5 毫米;如“向下调整”项目录入“-5”,则代表发票打印内容整体向上调整5 毫米。
【第四步】所选默认的打印机中放好空白纸或票样,点击“打印”
按钮。
【第五步】根据打印票样的实际情况如需再次调整可重复以上步骤。
【第六步】打印模板调整满意后,可以点击“预览”、“打印”或“不打印”任一按钮保存所修改的设置内容。
说明:
每种模板可分别保存指定的默认打印机及边距调整值,各模板间的设置互不影响。
调整设置后,点击“预览”、“打印”或“不打印”任一按钮均可保存所修改的设置内容。
对于许多医疗器械企业来说,在整个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的过程中,保证销量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是至关重要的。一旦销量数据出现问题,很可能会对企业的运营产生重要影响。同时,随着“两票制”的推动,对企业的合规要求越来越高。
医迈德发票管理系统专为以发票认定销量的管理提供便利的系统,同时还可以满足企业普遍存在的发票规范化管理需求,为企业提供发票验真、销量审计等数字化服务,使企业发票管理、运营效率大幅提升,保障企业合理规避风险的同时提升内部管理效率。
海量发票快速录入,提升管理效率
医迈德发票管理系统同时支持手机端快速录入、ocr/扫码识别录入、发票批量录入以及接口对接即时传输等发票录入方式,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发票批量处理、发票明细实时提取,避免手动输入,大大提升发票录入的准确率和效率,赋能企业提高发票管理数字化水平。
自动实现发票查验,规避发票风险
医迈德发票管理系统直连国税系统,为企业提供自动化实时发票验真服务,对发票真伪进行验证,更加权威、可靠、准确,全方位助力企业实时监控违规发票,规避发票风险,保障企业合规。
ims智能审计,保障数据精准
医迈德发票管理系统还可以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应用,针对购/销/产品型号/数量不一致、跨月/跨季度发票上报、授权关系等情况进行自动查验,并生成查验结果,保障销量数据的准确性。如果出现审计异常情况,医迈德运营团队将实时跟进申诉处理,并进行数据的修正、同步。
大家还有什么想了解的呢?欢迎随时咨询医迈德(http://www.innovamed.com.cn/)哦~我们专注医疗行业10余年,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追溯管理数字化专家,与强生等世界500强企业长期合作,为美国强生医疗公司开发的“翔云系统”入选2023年江苏省“腾云驾数”优选产品,为大家提供申请、编码、赋码、检测、数据管理、标签设备、产线改造、渠道追溯等一站式udi服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网络发票申领
主要功能:用于在网络上进行发票的申领和申领结果历史查询。
操作步骤:
【第一步】首先将税务ukey连接到本机usb接口上,进入开票系统。
【第二步】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购管理/网络发票申领”菜单项
弹出网上发票申领窗口,该窗口用于查询发票申领结果、新增申领流程、设置纳税人发票配送地址等。如图
【第三步】点击 “申领”按钮,以发起发票网上申领请求操作。点击之后,弹出“发票申领”窗口,填写申领信息
申领前显示纳税人声明信息
申领录入界面
【第四步】点击“发票种类”下拉列表,数据可自动获取。若无相关票种数据,则可以通过点击“刷新”按钮,从服务器端获取纳税人发票种类。点击“重新获取”,可从税局端获取此纳税人“申领人”姓名、申领使用的“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并填写申领数量。“领票方式”可以选择自行领取和快递邮寄两种方式。
【第五步】补全发票申领信息后,点击“发票申领”按钮,完成申领操作。如果成功,则返回“申领已受理”提示框,若失败,则提示“申领失败”提示框
【第六步】在发票申领主窗口中,点击“查询”按钮,可以查询出纳税人发票申领历史信息。如图
如需撤销,选中一条“申领中”记录,撤销按钮可用,可以进行撤销
【第八步】选中一条“申领成功”且“未确认”的记录,点击“确认”按钮输入发票段,进行纸质票确认。如下图申领确认,确认成功后,发票号段信息可以显示。
申领成功界面
成都都江堰市发票真伪查询攻略对于发票真伪的问题我们要怎么去查验,首先要辨别是国税发票还是地税发票,可从票面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中区分,如印章中印有“xx省/市国家税务局监制”字样的则进入该省或该市的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如该印章中有“xx省/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的则进入该省或市的地方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 进入税局网站后,点击'发票查询'、'发票查验'、“发票比对”等字样进去查询,点击后会弹出一个要求录入发票信息的界面,根据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再点击“查询”等字样,则会弹出查询结果,可将发票信息与网上查询到的信息进行核对是否一致,如果发票有问题一般都会出现“查无此发票”、“查无此记录”等类似字样。也可拔打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查询。再者通过对方提供《发票领购簿》中含有该发票代码的《发票领购记录》复印件,确认对方是否有合法的发票领购记录。最简单的方法仅仅通过一步手机就能线上自助查验识别了,方法教给大家。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为了帮公司节约成本,熬夜6小时给公司做了个发票查询系统,这事儿也只有我闺蜜小王才做得出来啦!
最近我闺蜜她公司的财务软件到期了,由于去年的公司效益不好,他们老板也不打算续费这个软件了,也能节约一笔成本开销。我闺蜜听完就傻乎乎的直点头,昨天晚上在公司加班到凌晨,加了整整6个小时做了个发票查询系统,今天早上跟我说她好困,当时我就想骂她,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公司不给你买软件,你还要手动去做系统,反正我是无语了。
今天我也给大家分享一下这个发票查询系统,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时间查询
类型查询
认证发票明细表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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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幅有限,就不一一展示了,我们下期再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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