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电子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申报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操作手册
业务描述: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一、按照【税费申报及缴款】—【按期应申报】—【增值税(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点击【填写申报表】
二、填写申报表,在[填写申报表]页面,先填写左边附表,在主表汇总。 点击页面上方的[申报]
三、点击”确定“及”申报“,出现[申报结果],完成申报操作
四、直接跳转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申报界面,《附加税(费)信息》表自动带出数据,填写标黄栏次,点击“申报”
五、点击“确定”及”申报“,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税务人员辅导企业办税人员通过“点即退”功能申请留抵退税。通讯员 郭睿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赵紫东)近年来,重庆市税务局紧紧围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目标,聚焦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着力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扎实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大幅降低市场主体税费负担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出“一办就好”系列服务措施,为重庆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打造出“税务样本”。
在2023年全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价中,重庆纳税指标位居前列。
集成办税渠道
纳税缴费“一办就好”
通过集成申报模式、集成办税平台、集成问办事项,推动办税缴费由“业务分办”向“集成通办”转变,实现纳税缴费“一办就好”。
近日,遐诚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雪梅借助“十七税”合并申报模块,用了不到10分钟,便完成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种的申报缴纳。此前,她如果要完成这些税费申报,需要花20多分钟在不同申报模块之间切换才能办好。
今年,重庆税务部门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中再发力,在原先11个税种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增值税及附加、消费税及附加、车辆购置税等6个税费种,实现“十七税”合并申报。
重庆税务部门还推动电子税务局与“渝快办”平台用户体系融合互认。目前,纳税人可登录“渝快办”平台办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缴纳等60项涉税事项。电子税务局中70余项涉税信息接入第三方财税平台。纳税人登录合作的财税平台,通过财务软件“一键申报”功能,即可自动生成财务报表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申报表,平均申报时间从15分钟缩短到5分钟左右,极大地提高了申报效率。
创新智能服务
税费优惠“一办就好”
重庆税务创新大数据运用、创新退库流程、创新出口退税机制,实现税费优惠“一办就好”。
4月1日是今年留抵退税新政落地的首日。为便利市场主体快捷高效享受到这一政策,重庆市税务局优化电子税务局留抵退税申请功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时,只需点击确认,就可以快速完成退税申请。
2023年以来,重庆税务部门向1606万户次纳税人精准推送55批税费优惠政策信息。今年截至6月25日,重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累计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441.6亿元。
重庆还在全国率先实现退库全流程电子化,与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等部门协同开发“全程电子退库系统”,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在线办好退库业务,退库效率提升50%以上。
深化协同联动
川渝税务“一办就好”
重庆税务着力实现异地税费业务“一办就好”,完善川渝毗邻地区税务协同机制,进一步统一税费政策口径、统一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提升服务质效。
2023年10月,四川、重庆联合批复川渝高竹新区税费征管服务中心。作为新区最先突破的探索,税费征管服务中心践行“办事不出新区”的承诺,按照“政策从优、程序从简、税负从轻”的原则,形成了《川渝高竹新区税费政策差异执行规范》。统一优化征管流程、纳服标准、法制事项等方面的事项680余项。
两地还联合制定《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统一7大类62项执法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探索将执法标准嵌入信息系统,实现税收违法行为自动识别、“首违不罚”自动提醒、处罚金额自动计算,并实施跨省执法信息、执法结果互通互认,有效降低了跨省经营纳税人的制度性成本。
(本文来自新重庆客户端app,请至各大应用市场下载)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赵紫东)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重庆市税务局对全市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2023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1月28日。
同时,受疫情影响、在11月28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纳税人,还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
线上办理延期申报具体流程为: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依次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模块,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重庆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沈轶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可以优先选择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渝快办、支付宝等线上渠道办理税费事项,减少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目前,在重庆,包括纳税申报、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社保缴费等90%以上日常税费业务实现全程“网上办”,233项税费事项可“非接触式”办理。
其中,纳税人申领发票可以选择邮政寄递方式。据悉,疫情期间,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发票寄递处理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值守,及时处理线上申请的发票寄递业务,确保纳税人的发票使用需求。
此外,市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渝快办、支付宝、云闪付等进行参保缴费。
(本文来自新重庆客户端app,请至各大应用市场下载)
今天是11月1日,小伙伴们不要忘记11月的征期抄报哦,此次征期截止至11月15日。
接下来为大家分别讲解抄报税流程和确认状态的操作,各位小伙伴根据自己的企业性质自行查看操作流程。01
征期日历
1、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流程
①小规模非季报月(2月3月5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
②小规模季报月(1月4月7月10月)
2、一般纳税人抄报流程
02
金税盘抄报方法
11月为非季报月,所以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抄报方法有所不同,下面分别进行说明:
1、一般纳税人抄报方法
①
上报汇总
情况1:上个月开具的发票均已经上传成功,且与税局网络连接正常,则月初第一次登陆防伪税控开票软件,系统会自动执行汇总上传并有成功的提示。
情况2:上个月开具的发票部分或全部未上传成功,则系统无法自动完成抄报税。可在网络连接正常情况下点击 发票管理-发票修复 修复一下上个月的发票,待发票上传完成后,点击“汇总处理”——“汇总上传”按钮。
②
申报
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网站进行纳税申报。
③
清卡
申报成功后再次登录软件自动完成清卡操作,提示“金税设备已完成清卡操作”代表月初清卡已完成。
2、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方法
①
上报汇总
情况1:上个月开具的发票均已经上传成功,且与税局网络连接正常,则月初第一次登陆防伪税控开票软件,系统会自动执行汇总上传并有成功的提示。
情况2:上个月开具的发票部分或全部未上传成功,则系统无法自动完成抄报税。可在网络连接正常情况下点击 发票管理-发票修复 修复一下上个月的发票,待发票上传完成后,点击“汇总处理”——“汇总上传”按钮。
②
清卡
非季报月登录软件自动完成清卡操作,提示“金税设备已完成清卡操作”代表月初清卡已完成。
3、查询抄报税完成状态
所有性质的单位查询方式相同,点击“汇总处理”——“金税设备状态查询”菜单,查看相应票种的锁死日期,锁死日期为下个月,汇总报送资料为“无”,同时符合这两项条件,则表示本期抄报税成功。
注意:
1、汇总上传和远程清卡必须是在计算机联网状态下操作;
2、检查上月开具的发票报送状态都为:已报送;
3、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不论上月是否开票,每月月初都必须登陆开票软件进行抄报、一般纳税人每月登录申报软件进行申报(小规模季报月1、4、7、10月需要季报)然后再清卡,否则金税盘会锁死,影响正常使用,造成逾期处罚;
4、远程清卡提示“【f50006】核心征管系统:增值税未申报或未比对”,需要登录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申报”,申报完成后再返回开票软件进行清卡操作。
03
税务ukey操作方法
1、自动抄报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申报完成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会自动反写。需核对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2023年12月15日左右。
若自动抄报未成功,或开票截止时间未更新,可参照以下步骤进行抄报。(小规模本月无需申报,登录开票软件自动清卡)
2、手工抄报
①
上报汇总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报汇总】。
②
网上申报
操作流程:通过各省市电子税务局网或第三方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为例,如下图。(小规模纳税人本月无需此操作)
③
反写监控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④
确认成功
操作流程:重新打开汇总上传界面,查看各发票类型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下月中旬,若更新,说明操作成功。
04
税控盘操作方法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申报完成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会自动反写。
需核对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2023年12月15日左右。若自动抄报未成功,或开票截止时间未更新,可参照以下步骤进行抄报。
第二种方法
手工抄报
第①步:上报汇总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报汇总】。
02
网上申报
操作流程:通过各省市电子税务局网或第三方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为例,如下图。(小规模纳税人本月无需此操作)。
*注:若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申报系统客服热线。
03
反写监控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04
确认成功
操作流程:重新打开汇总上传界面,查看各发票类型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下月中旬,若更新,说明操作成功。
征期常见问题解答
1、进入开票软件填开发票提示:金税盘处于锁死期,不能开票!应如何处理?
故障图示:
解决办法:计算机联网状态下登录开票软件,如果满足清卡条件系统会按月依次进行抄报清卡,直到将所有月份数据处理完毕,即可正常开具发票。如果不能自行清卡,可以到税务大厅清卡
2、进入开票软件填开发票提示:金税盘处于汇总期,不能开票!
解决办法:由于征期未汇总上传,汇总上传以后才能开票。点击汇总处理--汇总上传,提示汇总上传成功后再开具发票。
3、汇总上传时提示:增值税专普票汇总上传失败,原因:存在离线发票,不能汇总上传!应如何处理?
故障图示:
原因:由于上个月开具的发票有未报送的,所以不能自动汇总上传。
解决办法:(1)系统设置--参数设置--上传设置,点击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右侧“测试”按钮,如果提示连接成功,再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修复,月份选择上个月点击修复
修复成功后,进发票查询查看上个月发票,报送状态全部变为“已报送”后,再点【汇总上传】。
(2)如果测试失败,则证明网络不通,需通过以下四种方法检测:
①查看电脑日期时间是否正确。
②核对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是否为:https://218.57.142.46:7002(英文状态下输入),点击测试查看是否连接成功。
③如果有路由器,建议重启路由器。
④退出杀毒、防火墙、电脑管家、360卫士、金山毒霸类的拦截软件
4、汇执行远程清卡时提示:清卡失败,核心征管系统:未申报或未比对
故障图示:
解决办法:请检查核对是否在“电子税务局”完成了申报扣款的申报工作,申报扣税款成功后才能执行征期清卡操作。如果申报成功了还这么提示可以去电子税务局尝试更正报表。
5、汇总上传时提示:增值税专普票汇总上传失败,原因:该版本非征期不支持汇总上传或者本期征期汇总信息已成功清卡!应如何处理?
故障图示:
解决办法:如果已经清卡成功会有相应提示。具体需看状态查询判定。
汇总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例(如有其他票种也需核实):
(1)如果锁死日期变为下月,说明已经报税清卡成功,无需再汇总上传正常使用即可。
6、远程清卡时提示:增值税专普票清卡失败原因:无汇总信息或当前处于非征期,无法进行远程清卡!应如何处理?
故障图示:
解决办法:如果已经清卡成功会有相应提示。具体需看状态查询判定。
汇总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例(如有其他票种也需核实):
(1)如果锁死日期变为下月,说明已经报税清卡成功,无需再远程清卡正常使用即可。
7、领票一定要清卡,并且没有报税资料
领票前一定要保证已经完成了报税清卡,并且盘中没有报税资料,如果:
点击“汇总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
锁死日期:2023年12月**日
报税资料:无
这时候就可以领购发票
来源| 航信财税v管家、航信服务平台、税控服务小蜜蜂。
近期有很多纳税人给我们留言询问,想了解关于发票申领的相关操作。
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介绍,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申领的操作。记得收藏转发哦!
01
打开电脑浏览器,访问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址如下别走错了哦。
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
进入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
在弹出来的登录对话框,根据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登录”。
注意:领取发票操作需要实名办税人脸识别验证哦,验证方式选择“刷脸验证”。
正确提交登录信息后,将会弹出刷脸验证的对话框,在这里可以选择通过“四川税务”app或者微信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记得点击下方的“确认”按钮哦。
到这里我们就完成了登录操作,进入四川省电子税务局主页面。
02
进入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后,找到“我要办税”,点击“发票使用”。
再点击“发票领用”进入发票领用页面。
在发票领用页面,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已核定发票信息、发票结存情况、是否支持网上领用等信息。
首先选择领取方式:办税服务厅领取、自助取票柜和邮寄,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支持的配票方式予以显示。
接着再填写本次领用信息,包括在“本次领用信息”中选择需要领取发票的种类、版位,输入申领数量等。
然后再填写领票人信息,选择领票人姓名后,自动带出领票人员信息,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件号码不可修改。
最后点击【保存并提交】就可以啦。
以上就是今天介绍的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申领的操作方法,如果还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详细咨询哦。
来源:四川税务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依托大数据和云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结的业务范围涵盖广, “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体系已日趋完善,根据企业经营活动中需要在电子税局办理的业务情况列出以下五项业务的办理路径:
一、发票业务办理
1、增加票种
(1)对于新注册的企业增加票种可以通过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选择【套餐业务】-【发票票种核定申请】里办理;
(2)对于已有发票票种及新注册的企业增加票种可以通过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里办理;
2、发票增量、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限额
通过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调整】模块办理
3、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限额
通过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选择【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里办理;
4、申请超限量发票
通过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超限量领购发票购票特批申请】里办理;
5、发票验旧
通过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发票验(交)旧】里办理。
二、查询下载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查询客户企业是否是一般纳税人,通过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选择【公众查询】-【纳税人登记查询】填写纳税识别号和单位全称及校验码查询;
2、查询本企业是否是一般纳税人,通过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选择【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查询】进入查看;
3、下载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通过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选择【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打印】可根据申请时间查询。
三、查看打印企业信用等级
1、查看企业信用等级,通过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选择【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基础信息】查看;
2、打印企业信用等级,通过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选择【我要办税】【证明开具】【纳税信用】【纳税年度评价结果出具】选择打印。
四、查看提交业务办理进度及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
1、查看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提交业务办理进度情况,通过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选择【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里查看;
2、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通过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选择【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打印】里打印。
五、开具完税证明、电子缴(退)款凭证、纳税证明
通过企业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选择【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文书式/表格式)】/【开具电子缴(退)款凭证】/【纳税证明开具】办理。
“让我没想到的是,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很快就获得了退税上百万元,为税务部门点赞!”近日,在收到税惠“及时雨”的第一时间,宜春先锋军工机械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传稳忍不住为税务效率竖起了大拇指。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紧扣全省发展战略,先后推出服务数字经济和优化营商环境双“一号工程”、降本增效、助企战疫、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四个20条”和稳住经济发展16条措施,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为市场主体增动力、为经济发展添活力。
▲ 江西税务部门在各办税场所特设“惠企政策兑现专窗”,方便企业依法办理退税减税。图为宜春市税务局专窗工作人员正在给纳税人辅导税费优惠政策。
创新工作机制
确保“红利”精准直达市场主体
“现金流又动起来了,不仅解决了我们的经营周转困难,更让我们的重点研发项目资金有了着落。”1683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到账后,联创恒泰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明山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联创恒泰光电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盖板及摄像头光学镜片等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今年以来,受国际形势变化及疫情影响,行业受到较大冲击,公司此前出口和经营一时陷入困境。“部分原材料上涨,物流又延迟,还有一些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我们手头有些吃紧。”吴明山说,“这个时候,税务部门主动提醒辅导退税,第一时间帮助办理退税手续,我们得以顺利渡过难关。”
据悉,为确保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地,江西省税务部门坚持“快退税款、狠打骗税、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五措并举,健全税费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全力确保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第一时间精准直达市场主体。
“一盘棋”统筹推进。江西省、市、县三级政府均成立了政府领导牵头的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工作机制和财政、税务、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政策落实会商机制,构建起“政府主导、税务主责、部门协同”的“一盘棋”统筹推进工作格局。省、市、县三级136个税务局均成立了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专班,建立了“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到片、包保到户、督导到点、贯通到底”的责任链条,推动政策落到实处。
“一网式”宣传辅导。印发了税费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退税减税政策办税指南,坚持“滴灌”与“漫灌”、线上与线下宣传培训相结合,开展“政策找人”行动,实施“一对一”精准辅导,累计将51批次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至1013.91万户次纳税人,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缴费人培训辅导1356场、培训辅导433.5万户次,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
“一门式”政策兑现。加强与政务服务部门协作,全省税务部门向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派驻税收业务骨干,负责统一受理各类涉税惠企政策兑现事宜。同时,加强派驻业务骨干培训,确保所有派驻人员懂政策、会操作,为企业提供惠企政策兑现“一站式、全流程”服务,让更多服务资源向退税减税集中,方便纳税人缴费人“一门办、集中办”。
“一键办”提速退税。组建留抵退税集中审核专业团队,从“预审、审核、退库”三个环节着手提速提效,确保纳税人、缴费人便利、快速拿到退税的“真金白银”。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协作,实施全流程电子退税,推出“退库一键办”,提高退税办理效率。10月10日,省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制造业留抵退税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加速“智慧办税”
深化改革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税惠政策应享快享离不开“智慧”办税手段的赋能。通过电子税务局,江西逐步形成“退税咨询线上答复、退税业务在线办结、办税进度实时反馈”的全新非接触式办税模式,开启“扫码办、线上办、移动办”的全新办税体验,让纳税服务更有温度,让退税减税更有速度。
“有了智慧办税厅,纳税人来了就会办、不懂也能办、全程自助办、智慧网上办。”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蓝天路之友环卫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金塘清扫班班长陈隆梅现场体验了智慧办税。作为赣州市南康区税务局“税收特邀宣传员”,陈隆梅常常参与“税费流程全体验”活动,见证了办税缴费事项从“线下办”向“网上办”“掌上办”“非接触式”办的转变。据了解,江西税务部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办税厅、开辟智能办税区、引入智能导税机器人,同时开设“赣服通”税务专区,打造“赣税行”平台,不断推出“智能化”便民服务举措,持续优化办税缴费体验。
“微信群实时答疑解惑,‘税企通’专人在线辅导,税务部门的‘云服务’让人省时省力又省心!”江西瑞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刘红根对税务部门推出的“非接触式”智慧办税赞不绝口。据了解,新余税务部门着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云上办”,全力推动“一次都不跑”“一次全办好”“不来即享”等服务提档升级。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连续第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部署,江西省税务局从5个方面推出127条措施,进一步减事项、减证明、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至233项,更新146个“一次不跑”事项、38个“最多跑一次”办理指南,与市场监督、政务服务办、住建等部门密切协作,推广江西省电子印章税务应用,开发非税收入信息互联互通平台,推行不动产交易登记缴税“链上办”,不断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
此外,江西省税务局与省政务服务办、省信息中心联合推广“惠企通”平台,在场所互用、人员互融、平台互通中共建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方便纳税人“一门办、一网办、集中办”。4月底兑现窗口设立以来,已服务企业2.2万户次,办理业务4.6万笔。全省税务系统开展“万名税干访万企”“一把手走流程”“政策找人”专项行动,成立复工复产专项工作组,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为550余户次企业提供信息匹配、产销对接服务,累计开票、签订合同金额约1.68亿元。
优化纳税服务
创新“个性”服务 促进办事暖心爽心
“出门遛弯的时候,顺便就到便民办税服务站把社保费缴了,1分钟就能办好,真的很方便。”家住南昌市贤士湖区七里村的李淑英说,便民办税服务站让她享受到了办税缴费的便捷。
为增进纳税人“暖心爽心”的体验,江西省税务局多措并举促进服务再升级。转型升级实体办税场所,推动自助办税终端进银行、邮政网点和政务服务中心,打造“10分钟办税便利圈”,基本实现“家门口办税”。在3个设区市局开展“税直达”试点,以政策查阅率、知晓率、享受率等数据分析结果为导向,及时对服务引导措施进行优化完善。公开招募981名“纳税服务体验师”,邀请15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走访企业送政策、代表回访看落实”双向活动,向重点税源、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各级工商联执常委企业推送红利账单10.37万条。
以南昌市为例,“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八一路支行、南昌市东湖区税务局税银服务站”近日正式揭牌成立,同时南昌税务“洪城税悦·畅意行”纳税服务品牌也一并开启。据了解,“畅意行”是南昌税务“洪城税悦”服务品牌的子品牌之一,旨在构筑“次次快服务、处处可服务、时时享服务”的“10分钟办税便利圈”,形成涉税事项“多点可办”“就近能办”“少跑快办”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江西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范扎根表示:“下一步,江西省税务局将全力推进退税减税降费工作,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扎实推动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到位,大力加强银税互动,精准帮扶企业全力发展,做到留抵退税进度再提速、宣传辅导深度再拓展、防控风险力度再加大、效应分析精度再强化,为稳定经济增长积蓄强大动能,为江西深入推进双‘一号工程’贡献税务力量!
编辑:许佳慧
编审:陈文秀
监制:游静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在福建省(不含厦门市,下同)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18日起,福建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的部分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二、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三、全电发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其中,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应税行为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包括:稀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的纳税人提供了对应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样式。
四、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其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六、福建省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福建省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按规定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七、纳税人取得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或受票方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八、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九、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诚信、如实使用全电发票,不得虚开、虚抵、骗税,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税务机关依法加强税收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公告自2023年7月18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3年7月8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此,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的背景是什么?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023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内蒙古自治区和上海市(以下简称“试点地区”)开展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系统运行平稳。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自2023年7月18日起,福建省(不含厦门市,下同)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试点地区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二、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哪些?
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基本内容和特定内容。
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为了满足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应税行为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以下简称“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税务机关根据现行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和特定业务的场景,在全电发票中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福建省纳税人在取得全电发票时,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可向开票人提出特定业务需求,开票人将按规定填写在发票备注等栏次的信息填写在特定内容栏次,进一步规范发票票面内容,便利福建省纳税人使用。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
三、使用全电发票具备哪些优点?
(一)用票更便捷
发票数据应用更丰富。便于税务机关进行发票数据的规范化管理,为向纳税人提供税费申报预填服务奠定数据基础。
发票使用满足个性业务需求。全电发票破除特定版式要求,增加了xml的数据电文格式便利交付,同时保留pdf、ofd等格式,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全电发票样式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
(二)入账归档一体化
税务机关将制发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实现全电发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进一步推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
四、福建省纳税人如何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含哪些类型的发票?
福建省纳税人可以接收试点地区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福建省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上述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五、福建省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有何区别?
福建省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与现行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比,区别在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后,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密码区将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以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六、福建省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由开票方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如何操作?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其中,《确认单》需要与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相符。
例1:2023年7月,i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为j公司(福建省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i公司在2023年7月20日已为j公司开具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7月23日因客观原因服务终止,此前j公司未对该发票进行确认用途及发票入账,i公司需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i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无需j公司确认,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i公司依据核实无误的确认单信息,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受票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例2:2023年7月,n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销售一批玩具给p公司(福建省纳税人),已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p公司已确认用途。2023年8月,发现开票有误。
情形一:n公司财务人员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选择原因和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录入金额和税额。p公司财务人员在72小时内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确认后,n公司财务人员据此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情形二:p公司财务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选择原因和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录入金额和税额。n公司财务人员在72小时内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完成确认后,据此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三)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或纸质发票已用于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暂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
七、福建省纳税人取得哪些类型的发票可进行用途确认?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确认?
福建省纳税人继续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功能,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按规定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八、福建省纳税人通过什么渠道可以进行全电发票信息的查验?
福建省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全电发票的信息进行查验。
九、福建省纳税人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纳税人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原文见→
来源:福建税务
案例
会计小白是几家个体工商户的代理记账会计,主要负责日常申报还有代开发票的相关涉税事宜,但是自从9月开始实名制登陆电子税务局后,因为个体户税务登记时只登记了法人的信息,因此只有法人才可以完成实名认证登陆电子税务局,对于代理记账的会计来说,很是头疼,要么去大厅增加办税人员后,才可以实名登陆。不然的话,有时候需要通过联系法人获取手机验证码后再登陆,相当麻烦,有什么方法解决这个登陆问题呢?
根据要求,现在登陆电子税务局需要实名制登陆,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增加或者变更成为这家个体的办税人员后,实名后便可随时扫码登陆了,现在也有个好消息,就是个体增加办税人员可以不用跑税务局了,也可以在网上实现增加了,现在把具体操作和大家分享下:
首先,也是需要先进行微信实名采集。通过关注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者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在我的信息或者微服务里可以做实名认证操作。
其次,登陆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基础信息维护里维护编辑信息,在纳税人基础信息核对明细表里办税人姓名栏次里是否修改为是后,在弹出的信息框里完善确认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后,点击确认,再把办税人身份证件种类,是否修改选择是后,在确认后内容里选择正确的身份证件,比如居民身份证,然后保存提交纳税人基础信息核对表。
此时,表单状态显示是受理中。还需要最后的一部操作,就是在苏州税务或者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上去看,是否收到一条税务事项提醒,点击进去,确认后提交即可。
注:本文仅适用于江苏地区哦。
企业:我想为单位的澳门职工办理基本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如何办理呢?
税务人员: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事项简单办~
01
首先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入【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02
进入【社保费管理】
03
进入【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社保增员登记】
注意:
已在香港、澳门、台湾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在广东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
3.《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6号);
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养老保险措施的意见》(粤人社规〔2019〕48号);
5.《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5号);
6.《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劳社函〔2008〕1789号)。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香洲区局
第一步:登录95113服务网导航栏目(dh.sx95113.com),点击“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进入登录界面;
第二步:进入登录界面后,点击右上角头像【登录】--依次输入用户信息(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拖动滑块完成验证点击【登录】即可。
企业但凡涉及异地经营事项的,必须在异地做跨区域预缴税款,然后回到本单位在申报期申报增值税等税务事项,以前都在税务大厅窗口进行受理,从2023年起税务窗口不再接受纸质文件进行跨区域申报预缴,纳税人统一在电子税务局自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登陆电子税务局
税号,密码,手机接收验证码
二,登陆进去后首页,左边一栏,第二个模块套餐业务,点击更多,就会出来对应的选项
在选项里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综合办公套餐
点击进去后选择经营地,(注意是经营地,不是注册地),不是营业执照所在地,而是所属异地,在哪干活就选哪
具体的经营地在哪就选哪
选择所属地后点击,就会出现对应选项,选择一键预缴申报,右边就会出现要选择的跨区域编号(2022)xxx号,选择对应的编号
选对应的编号
最后点击进入,进行相应操作
注意:当天申请的事项报告表,次日才能进行预缴申报,否则就会提示
以上就是整个操作流程
电子发票逐步取代纸质发票,已成趋势!但仍有很多客户朋友们不知道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上申请领用。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
1 电子发票有什么优势?
使用电子发票在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特别是发票开具成本,发票邮寄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纳税人网上领购、开具等方面优势明显。较传统的纸质发票,电子发票的优势显而易见:
2 如何领用电子发票?
1.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进行发票票种核定:
2.票种核定申请通过,进入发票领用页面申领发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
点击新增,进入添加页面,选择电子发票领取,保存提交即可(注意,若非首次申领需要先进行发票验旧流程,见下一步):
3.发票验旧。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确认验旧即可:
3 电子发票的二三事
1.使用电子发票需要抄报税吗?
使用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应在每个月征期结束前,登录开票系统,实现自动抄报税及按规定办理相关纳税申报。
2.当月开具的电子发票能当月作废吗?
当月开具的电子发票不能当月作废,只能做冲红处理。
3.电子发票如何验旧、缴销?
验旧:使用电子发票的纳税人仍然按照“验旧购新”的原则验旧发票,只是验旧时不需要提供已开具的纸质红字发票,只需要保证开具的发票数据已上传至电子底账系统即可。
缴销:注销前尚未使用完电子发票的纳税人需要缴销空白电子发票的,不做空白发票作废处理,应将电子发票的数据做回退税务机关处理。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 登录方式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3 年 3 月
目 录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方式操作指引
1. 概述 ....................2
1.1. 主要内容 ....................2
1.2. 预期读者.................... 2
2. 系统简介.................... 3
3. 功能介绍(企业业务).................... 4
3.1. 用户登录认证.................... 4
3.2. 企业账号登录 ....................4
3.2.1. 企业业务 ....................5
3.2.2. 企业信息管理.................... 12
3.2.3. 人员权限管理 ....................12
3.2.4. 个人信息管理.................... 23
3.2.5. 手机号码修改 ....................25
3.2.6. 个人信息维护.................... 32
3.2.7. 身份切换.................... 37
3.2.8. 日志管理.................... 40
4. 功能介绍(自然人业务).................... 41
4.1. 用户注册.................... 41
4.1.1. 自然人登录........................................ 45
4.1.2. 找回手机号码 47
4.1.3. 忘记密码 ....................48
4.2. 个人信息管理 ....................50
4.2.1. 个人基本信息.................... 50
4.2.2. 个人密码修改.................... 51
4.2.3. 手机号码修改 ....................53
4.2.4. 个人信息维护 ....................60
4.2.5. 用户注销.................... 64
4.3. 企业授权管理 ....................66
4.3.1. 待确认授权 ....................66
4.3.2. 已授权企业 ....................67
4.3.3. 历史管理信息.................... 68
4.4. 个人实名等级 ....................69
4.5. 个人证件管理 ....................71
4.5.1. 查看.................... 71
4.5.2. 新增 ....................72
5. 功能介绍(代理业务) ....................74
5.1. 代理业务 ....................74
5.1.1. 快捷登录 ....................74
5.2. 企业信息管理 ....................75
5.2.1. 企业基本信息 ....................75
5.3. 人员权限查看 ....................76
5.4. 身份切换 ....................77
5.4.1. 企业办税.................... 77
5.4.2. 个人办税 ....................78
6.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功能常见问题解答 ....................79
6.1 用户注册.................... 79
6.2 用户密码 ....................81
6.3 用户登录.................... 82
6.4 账户中心.................... 83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方式 操作指引
1. 概述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于 2023 年 3 月 19 日对登录方式进行升级调整。请按 照以下登录操作指引进行登录,必要时需补充相关信息,感谢您的理解和支 持。
1.1. 主要内容
本文主要内容是介绍企业、 自然人、代理机构登录新版电子税务局进行 基本信息的查询及维护功能。
纳税人用户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右上角的纳税人名称,选择身份切 换或者点击“我的信息——账户中心”,可进入账户中心进行信息查询和维护。 不同的用户身份登录账户中心后,其界面和功能会有所不同。
纳税人用户有三种身份,分别是企业业务身份、 自然人业务身份和代理 业务身份。以下分别说明。
1.2. 预期读者
阅读用户群体为法人、 自然人和代理机构。
2. 系统简介
新版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基于身份管理制度、规范、流程,为涉税企 业业务、 自然人业务、代理人业务提供身份信息管理,实现企业法人、 自然 人、代理机构用户登录税务应用系统中的身份认证、单点登录、访问控制、 系统登录等功能。提供账户中心功能,实现用户信息的查询及维护功能。
3. 功能介绍 (企业业务)
3.1. 用户登录认证
【第一步】请打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或右上角的登 录按钮,进入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
【第二步】进入登录页面后,可以使用“密码登录”模块或使用打开云 南税务 app 和个人所得税 app“扫码登录”模块进行企业登录。如下图所 示。
3.2. 企业账号登录
企业账号登录有密码登录和 app 扫码登录两种方式。通过密码登录企业 业务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快捷登录”(密码登录) 和“特定主体登录”。 具体如下图所示:
3.2.1. 企业业务
3.2.1.1. 密码登录
3.2.1.1.1. 快捷登录
【第一步】请依次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或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以上信息输入完毕后将滑块拖到最右侧, 点击“登录”进入。
【第二步】选择短信验证 (通过手机号获取验证码) 或扫码验证 (请下载 使用云南税务 app 或个人所得税 app 扫码,点击右上角“+ ”扫一扫功能,扫 描屏幕中的二维码。个人所得税 app 需要先登录再扫码) 成功后,即可完成登 录。具体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①企业业务的【快捷登录】,若你在电子税务局 pc 端进行过自然人用户注
册,请使用个人用户密码登录;若未进行过自然人用户注册,请尝试使用证件 号码后六位进行登录认证。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在使用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登录后,系统会要求您修改个人初始密码,完成修改后,个人初始密码将置为 无效。再次登录时,请使用您的个人用户密码。
②您使用短信验证时,若系统提示“手机号码不存在,您可以尝试使用证 件号码登录”,则登录第二步选择扫码验证的方式,并在“账户中心”—“个人 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功能中重新确认手机号。请注意,为了自身账 户安全,请不要将自己的账户绑定他人手机号。
③跨区域报验户、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非居民 (组织临时登记适用) 等 用户请在“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入口登录。
3.2.1.1.2. 特定主体登录
【第一步】选择特定主体类型,依次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 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或用户名) 和个人用户密码后,将拖动滑块到 最右边,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
【第二步】选择短信验证 (通过手机号获取验证码) 或扫码验证 (请下载 使用云南税务 app 扫码或个人所得税 app ,点击右上角“+ ”扫一扫功能,扫 描屏幕中的二维码) 后,即可完成登录。具体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验证成功后选择需要进入的跨区报验户或跨区税源户。
注意事项
云南特定主体类型包括“跨区域报验户”、“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非居民 (组织临时登记适用)”三种种身份类型。
3.2.1.2. 扫码登录
支持“云南税务 app 和个人所得税 app”扫码方式登录。
3.2.1.2.1. 云南税务 app 扫码和个人所得税 app 扫码
【第一步】打开云南税务 app 或个人所得税 app,首先登录企业或个人业 务,显示“已登录”状态后,再返回app 首页,点击右上角“+ ”,点击扫一扫 按钮扫描屏幕中的二维码即可完成登录。
注意事项
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网页版时,将同步您的 app 登录状态,即您在云南税 务 app 中采用企业登录方式登录,则扫码后,网页版电子税务局登录的为企业 业务;若您在云南税务 app 采用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则扫码后,网页版电子税 务局登录的为个人业务。个人所得税 app 登录均为个人登录。
3.2.1.3. 忘记密码
若忘记个人用户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重置密码,如下图所示:
【第一步】输入账户信息 (居民身份证) 后进入身份验证模块:
【第二步】通过短信验证或扫码验证方式进行身份验证,扫码验证可使用 云南税务 app 或个人所得税 app 扫码,短信验证支持选择账号中存在的所有 手机号,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完成身份验证后即可设置新密码,如下图所示:
3.2.2. 企业信息管理
3.2.2.1. 企业基本信息
功能描述
进入账户中心后,默认显示企业基本信息,包括脱敏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企业实名状态、主管税务机关、当前人员身 份等信息。点击“已实名核验”或“未实名核验”旁
图标可以查看实名等级
要求。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企业信息管理”菜单下的“企业基本信息”,可查看登录 账号的“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若登录的账号存在多重身份,例如同时为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的,会在“当前身份”后进行统一展示,加 粗显示的身份为登录时所选择的身份,其他身份则置灰显示,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企业基本信息中的敏感数据都进行了脱敏处理,如果需要查看 纳税人名称的详细信息,点击右侧的“眼睛”
图标,显示全部信息。
3.2.3. 人员权限管理
企业账户中心提供人员权限管理功能。有管理权限的人员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后,可通过此菜单下的“人员权限管理”功 能添加自然人为本企业的办税人员、查看和维护现有办税人员、对待确认的办
税人员信息进行审核或撤回等,如下图所示:
3.2.3.1. 添加办税人员
功能描述
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在电子税务局中为本企业添加办税人员。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进入添加办税
人员信息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录入需要添加的办税人员的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并输入证件号 码、选择身份类型、设置人员权限相关功能集及有效期截止日期。该功能集是 根据选择的身份类型默认展示所选身份具有的所有功能,按照实际需求进行选 择,点击“全选”一次选择所有功能。如下图所示:
可以添加的办税人员身份类型包括办税员、开票员。
【第三步】点击【确认】按钮,展示所添加办税员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 示;
【第四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提交,系统会跳出提示框, 查看后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弹出已成功添加办税人员,此时办税人员信息转为待确认状态。点击【查看 详情】按钮,可查看添加办税人员的具体信息。
【第五步】添加完办税人员后,可在“待确认办税人员”列表中看到添加 信息,如下图所示。
在办税人员确认授权前,企业可进行撤回操作,撤回后在“历史管理信息- 撤回”中可以查看撤回记录,如下图所示:
【第六步】办税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账户中心,在“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 授权”功能菜单中进行授权确认。确认后,企业在“现有办税人员”列表中展 示新增加的办税人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七步】办税人添加成功后,在自然人账户的“已授权企业”菜单中可 以查看对应企业信息。
3.2.3.2. 待确认办税人员
功能描述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新增加的办税人在自然人尚未确认授权前, 在此功能中展示,待确认的办税人信息可以撤回,撤回的办税人员信息在“历 史管理信息- 已撤回”中查看撤回记录。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办税人员”进入待确
认办税人员展示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根据“身份类型”、“姓名”设置筛选条件。
查看:点击右侧“权限查看”,可查看待确认办税人员的权限。
撤回:企业添加办税人员后, 自然人处于尚未确认授权的状态,此时企业
可以撤回添加,撤回信息在“历史管理信息- 已撤回”功能中可以查看。
3.2.3.3. 现有办税人员
现有办税人员菜单下,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以查看账户中心中本 企业当前已有的办税人员信息,也可以对除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以外的办 税人员进行查看、修改或删除等操作。
3.2.3.3.1. 管理
功能描述
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以查看账户中心中本企业当前所有的办税 人员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以修改账户中心中关联的办税人员 的办税功能集以及身份有效期,该功能的设置主要为满足企业管理办税人员权 限的需求。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展示出本企 业当前所有办税人员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设置“姓名”、“身份类型”查询条件检索出要修改的办税人员。
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要查看或修改的办税人员操作列中的【管理】按钮,进入 查看办税人员界面,展示所查看的办税人员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身 份类型、功能集以及有效期截止日期。根据需要修改该办税人员的功能集或有 效期止,修改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修改办税人员成功,办税人 员权限信息修改完成。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若办税人的职责发生变化,需要修改身份类型时,不能直接修改,需要重 新添加办税人,选择新的身份类型,授权新的功能集。
功能集为必填项,根据身份类型自动展示所具有的功能,企业可以根据实 际需求进行勾选。
3.2.3.3.2. 删除
功能描述
办税人员因离职或存在其他身份变动情况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 人可以删除账户中心中本企业除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以外的所有办税人员。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展示出本企
业当前所有办税人员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设置“姓名”、“身份类型”查询条件检索出要删除的办税人员。
【第三步】点击要删除的办税员操作列中的【删除】按钮,弹出提示框提
示“确定要删除关联关系吗? ”。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点击【确定】按钮,删除该办税人员与本企业的关联关系。
注意事项
企业删除办税人员后,办税人员无法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需要恢复的,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重新添加办税人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无法被删除,被删除的办税人员信息在“历史 管理信息- 已删除”中可以查看删除记录。
3.2.3.4. 历史管理信息
功能描述
企业通过此功能查看已删除、已撤回以及被拒绝的所有办税人员信息。可以 通过办税人员的身份类型、姓名进行快速查询,系统时支持模糊查询。信息过多 时,可以清除记录。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历史管理信息”菜单,系统显示所有已删除、已撤回以及 被拒绝的所有办税人员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根据查询条件展示符合条件的所有办税人员信息,点击【清除 记录】按钮进行删除。
注意事项
已删除:指在“现有办税人员”功能中删除的办税人员记录。
已撤回:指企业添加办税人后,自然人尚未确认授权,撤回的办税人员记录。 被拒绝:指自然人拒绝成为本企业的办税人员记录。
3.2.4. 个人信息管理
3.2.4.1. 个人基本信息
用来查看企业当前登录本系统账号的个人信息,包括脱敏的用户基本信息 和证件信息,此功能只能查看,如需修改请在“个人信息维护”菜单中操作。
如下图所示。
3.2.4.2. 个人密码修改
功能描述
修改当前登录账号的登录密码。
操作步骤
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密码修改”,进入登录密码修改页面后,选
择修改密码的验证方式:分别为密码验证、手机验证、扫脸验证。如下图所示。
选择密码验证的,输入旧密码、符合规则的新密码及确认新密码,点击【确 定】按钮即可成功修改登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选择短信验证的,输入符合规则的新密码、确认新密码,点击【获取验证 码】按钮,输入默认显示的手机号码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确认】按钮即 可成功修改登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选择扫脸验证的,输入符合规则的新密码、确认新密码,点击【扫码认证】 按钮后通过云南税务 app 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即可 成功修改登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密码规则:长度为 8- 16 个字符,必须包含数字、字母 (区分大小写)、特 殊字符三种中至少两种 。
3.2.5. 手机号码修改
可以对登录电子税务局或账户中心中的账号的手机号码信息进行维护,如 发生手机号码变更,可以通过手机号码修改功能变更手机号码。可以添加、修 改、删除手机号码,也可将其他手机号变更为默认手机号。如下图所示。
当存在多个手机号码时,必须设置其中一个号码为默认手机号码,可以删 除非默认的手机号码。只有一个手机号码时,该手机号码自动设为默认手机号 码。
3.2.5.1. 添加手机号
功能描述
当登录本系统的账号有多个手机号码时,可以通过此功能添加新手机号码。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进入手机号码修改
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拉到页面最下方,点击右下角【添加手机号+】按钮,进入添 加手机号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录入手机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
【下一步】按钮,进入添加手机号页面。如下图所示;
如果原手机号码已无法收取验证码,可以通过登录界面,中的忘记手机号码 进行重置密码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输入新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将新手机号收到的验证码输 入“短信验证码”中,点击【确定】按钮,提示“添加手机号码成功”,完成手 机号码的添加。手机号码添加之后,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设置为默认手机号码。
注意事项
当添加了多个手机号码时,点击【设置为默认】按钮,切换默认手机号码, 提示“设置默认手机号码成功”。
3.2.5.2. 修改手机号
功能描述
当用户默认手机号码发生了变更时,可以通过修改功能修改手机号码。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进入手机号码维护 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默认手机号码后的【修改】按钮,进入“修改手机号”界
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 【下一步】按钮,进入输入新手机号码的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录入新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
短信验证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手机号码的修改。
修改手机号成功后,原手机号将自动被删除。
3.2.5.3. 删除手机号
功能描述
当前登录的账号可以删除不再使用的手机号码信息,默认手机号码不能删除。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进入手机号码修改页 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选择需要删除的手机号码,点击操作列的【删除】按钮,进
入删除手机号码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确 定】按钮,提示“删除手机号码成功”,完成手机号码的删除。
如果原手机号码已无法收取验证码,可以点击【扫脸验证】进入到扫码 界面。如下图所示。
3.2.5.4. 手机号码设置为默认
默认手机号只能有一个,需要更换默认手机号时,点击要设置为默认手 机号操作列的【设置为默认】按钮,将该手机号设置为默认手机号。将其他 手机号设置为默认手机号后,原来的默认手机号被自动置为非默认。
注意事项
如果只有一个手机号码时,不允许删除。
设置为默认的手机号码不能删除。
3.2.5.5. 找回手机号码
如果忘记手机号码或使用手机号码登录时提示“手机号码不存在”时, 可以点击“找回手机号码”按钮录入相关信息设置手机号码,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1 为了自身账户安全,请不要将自己的账户绑定他人手机号。
3.2.6. 个人信息维护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可在用户信息维护界面修改用户名、邮 箱地址、证件有效期和用户住址。
3.2.6.1. 用户名修改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可通过账户中心的用户名修改功能来修改 用户名。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 护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录入新的用户名,点击【确定】按钮,需要通过手机或扫码 验证。
3.2.6.2. 证件有效期修改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等可通过账户中心的证件有效期修改功能 来修改本人证件有效期。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护 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证件有效期修改”,进入证件有效期修改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证件有效期为“自定义”或“长期有效”。证 件有效期选择“自定义”时,需设置证件起始日期和证件终止日期;证件有效 期选择为“长期有效”时则只需设置证件起始日期”。设置后点击【确认】按钮, 保存证件有效期。
3.2.6.3. 邮箱地址修改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可通过账户中心的邮箱修改功能来修改个 人电子邮箱信息。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 护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邮箱地址修改”,进入邮箱地址修改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新邮箱地址”框输入正确的邮箱信息,点击【获取验证码】 按钮,录入验证码,点击【确定】,保存修改信息。
3.2.6.4. 用户住址修改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可通过账户中心的住址修改功能来修改用 户住址。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 护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个人住址修改”,进入用户住址修改页面。如下图所 示;
【第三步】在“新用户住址”框输入正确的住址信息,点击【确认】按钮,
保存修改信息。
3.2.7. 身份切换
3.2.7.1. 企业办税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等通过“企业办税” 功能进行企业内不同身份和其他企业不同身份的切换。
操作步骤
企业内身份切换: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企业办税”,进入企业身 份切换功能页面,页面分为企业内身份切换和其他企业切换两部分。企业内 身份切换部分展示纳税人名称 (不脱敏)、社会信用代码 (不脱敏) 。如下图
所示。
选择某一身份类型,点击对应“图标”进行切换。
其他企业切换: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企业办税”,进入企业身份 切换功能页面,页面分为企业内身份切换和其他企业切换两部分。其他企业 切换部分展示可切换的关联企业,包括:序号、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操作列,操作列含“切换”按钮。如下图所示。
设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选 择一条关联企业信息,点击“切换”按钮,弹窗展示所选企业内的身份类型, 选择某一身份类型,点击“确定”。
3.2.7.2. 个人办税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以及办税员等通过“个人 办税”功能进行企业业务至个人业务的切换。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个人办税”,进入个人办税功能页面, 界面展示办税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脱敏) 。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切换为个人”按钮,由企业页面切换到个人页面。
3.2.7.3. 跨区域办税
办理企业业务的办税人员可以通过“跨区域办税”功能进行跨区域涉税 事项报验。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选择“报验户”或“跨区域税源”
操作步骤
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跨区域办税”,进入跨区域办税功能页面。 选择“报验项目选择”,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项目选择页面,选择“行 政区划 (省)”“行政区划 (市)”“行政区划 (区)”“主管税务机关”,录入“跨 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点击查询后在列出的需报验项目的操作列进行
操作。如下图所示。
选择“税源登记选择”,进入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选择页面,选择“行 政区划 (省)”“行政区划 (州市)”“行政区划 (县、区、县级市)”“主管税 务机关”,点击查询后在列出的纳税人行的操作列进行操作。如下图所示。
3.2.8. 日志管理
用于查询登录日志,可以按“姓名”“身份类型”“起止时间”等条件进 行查询登录本企业账户的记录。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菜单栏选择“日志管理”进入登录日志查询页面,默认展 示一个月内的登录记录。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设置登录类型 (如企业业务、代理业务或个人业务)、起止时 间、姓名、身份类型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检索出符合条 件的登录日志。
4. 功能介绍 (自然人业务)
4.1. 用户注册
【第一步】点击“我要办税”或右上角的登录按钮,进入云南省电子税 务局登录页面。
【第二步】选择【自然人业务】—【用户注册】模块进行个人信息注册。
【第三步】进入注册页面后,勾选左侧协议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填写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国籍等信息后,点 击下一步。
【第五步】设置个人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输入个人手机号码,点击“获 取验证码”接收验证码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在弹出的人脸识别认证页面,使用云南税务 app 扫描下图左侧二 维码完成人脸识别认证 (如您尚未下载云南税务 app 的,需先点击下图第二
条提示中的链接下载)。
【第七步】打开云南税务 app ,点击右上角“+ ”,弹出扫一扫,点击扫一扫 按钮扫描上屏幕中的二维码。
【第八步】将人脸置于扫脸人像框内,根据提示完成相应操作即可完整人脸 识别验证。
【第九步】人脸识别验证完成后,您即可点击“去登录”按钮返回到登录业 务界面进行登录。
4.1.1. 自然人登录
4.1.1.1. 密码登录
自然人通过密码登录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用户名登录”“手机号登录” 和“证件登录”,每种登录方式都分两步完成校验,第二步一致。
使用“用户名登录”方式,【第一步】需要输入用户名和用户密码,输入完
毕后将滑块拖到最右边,点击【登录】按钮。
【第二步】完成密码校验后,用户可以选择扫码验证或短信验证方式进行登 录。如上图所示:云南税务 app 扫码登录:
使用“个人所得税 app”,扫码登录:
使用“手机号登录”方式,【第一步】需要输入手机号码和用户密码,输 入完毕后将滑块拖到最右边,点击【登录】按钮。【第二步】完成密码校验后,
用户可以选择扫码验证或短信验证方式进行登录。
4.1.2. 找回手机号码
如果忘记预留的手机号,可以点击“找回手机号码”按钮进入找回手 机号 面录入相关信息找回手机号码,如下图所示。
4.1.3. 忘记密码
对于忘记自然人密码的用户,通过点击【忘记密码】按钮进入忘记密码 界面,如下图所示:
输入账户信息后进入身份验证模块,可通过短信验证或扫码验证方式进 行身份验证,扫码验证可使用云南税务 app ,如下图所示:
完成身份验证后即可设置新密码,如下图所示:
4.2. 个人信息管理
当自然人需要查看个人基本信息、修改登录密码、手机号码、邮箱及住 址以及证件有效期时,可在个人信息管理菜单进行选择操作。
4.2.1. 个人基本信息
点击进入账户中心后,默认显示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和证件信息,个人基 本信息中的敏感数据都进行了脱敏处理,如下图所示。
4.2.2. 个人密码修改
功能描述
修改当前登录账号的登录密码。
操作步骤
点击“个人信息管理”-“个人密码修改”,进入个人密码修改页面后, 选择修改密码的验证方式:分别为密码验证、手机验证、扫脸验证,如下图 所示。
选择密码验证的,输入旧密码和符合规则的新密码、确认新密码,点击 【确认】按钮即可成功修改登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选择手机验证的,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对应短信验证码后, 再输入符合规则的新密码、确认新密码,点击【确认】按钮即可成功修改登 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选择扫脸验证的,输入符合规则的新密码、确认新密码,点击【扫码验 证】按钮后通过云南税务 app 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通 过即可成功修改登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4.2.3. 手机号码修改
自然人可以对账户中心中的个人手机号码信息进行维护,如发生手机号码 变更,可以通过手机号码修改功能变更手机号码。 自然人可添加、修改、删除 手机号码,也可将其他手机号变更为默认手机号。如下图所示。
当存在多个手机号码时,必须设置其中一个号码为默认手机号码, 自然
人可以删除非默认的手机号码。只有一个手机号码时,该手机号码自动设为默 认手机号码。
4.2.3.1. 添加手机号
功能描述
当自然人有多个手机号码时,可以通过此功能添加新手机号码。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进入手机号码维护页 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添加手机号】按钮,进入添加手机号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录入手机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 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添加手机号页面。如下图所示;
如果原手机号码已无法收取验证码,可以点击【扫脸验证】进入到扫码
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输入新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将新手机号收到的验证 码输入“短信验证码”中,点击【确定】按钮,提示“添加手机号码成功”, 完成手机号码的添加。手机号码添加之后,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设置为默认手 机号码。
注意事项
①当添加了多个手机号码时,点击【设置为默认】按钮,切换默认手机 号码,提示“设置默认手机号码成功”。
②用户登录时,短信验证登录方式所使用的手机号码为默认手机号码, 存在多个手机号码时,必须有一个手机号码为默认手机号码。
4.2.3.2. 修改手机号
功能描述
当自然人用户默认手机号码发生了变更时,可以通过修改功能修改手机号码。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进入手机号码维护页 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默认手机号码后的【修改】按钮,或默认手机号码行对应操 作列中的【修改】按钮,进入“修改手机号”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下一 步】按钮,进入输入新手机号码的界面。如下图所示;
如果原手机号码已无法收取验证码,可以点击【扫脸验证】进入到扫码界面。 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录入新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 证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手机号码的修改。
修改手机号成功后,原手机号将自动被删除。
4.2.3.3. 删除手机号
功能描述
当前登录的自然人可以删除不再使用的手机号码信息,默认手机号码不 能删除。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进入手机号码修改 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选择需要删除的手机号码,点击操作列的【删除】按钮,进入删 除手机号码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确定】 按钮,提示“删除手机号码成功”,完成手机号码的删除。
如果原手机号码已无法收取验证码,可以点击【扫脸验证】进入到扫码 界面。如下图所示。
4.2.3.4. 手机号码设置为默认
默认手机号只能有一个,需要更换默认手机号时,点击要设置为默认手机 号操 列的【设置为默认】按钮,将该手机号设置为默认手机号。将其他手机号 设置为默认手机号后,原来的默认手机号被自动置为非默认。
注意事项
如果只有一个手机号码时,不允许删除。
设置为默认的手机号码不能删除。
4.2.4. 个人信息维护
自然人用户可在个人信息维护界面修改用户名、邮箱地址、证件有效期 和用户住址。
4.2.4.1. 用户名修改
功能描述
自然人用户可通过用户名修改功能来修改用户名。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 护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录入新的用户名,点击【确定】按钮,用户名修改完成。如下图 所示。
4.2.4.2. 证件有效期修改
功能描述
办理个人业务的自然人通过证件有效期修改功能进行办税人证件有效期修改。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护页 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证件有效期修改”,进入证件有效期修改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证件有效期为“自定义”或“长期有效”。证件有 效期选择“自定义”时,需设置证件起始日期和证件终止日期;证件有效期选 择为“长期有效”时则只需设置证件起始日期” 。设置后点击【确认】按钮,保 存证件有效期。
4.2.4.3. 邮箱地址修改
功能描述
办理个人业务的自然人通过邮箱地址修改功能修改自然人电子邮箱住址。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 护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在“新邮箱地址”框输入正确的邮箱信息,点击【获取验证码】,
录入验证码,点击【确认】按钮,保存修改信息。如下图所示。
4.2.4.4. 用户住址修改
功能描述
自然人用户可通过账户中心的住址修改功能来修改其住址信息。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护 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用户住址修改”,进入用户住址修改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新用户住址”框输入新的住址信息,点击【确认】按钮,保 存修改信息。
4.2.5. 用户注销
功能描述
当自然人账户不再使用此账号进行相关业务时,可注销当前登录的自然 人账户。注销后,无法对已关联的企业再进行业务操作,注销的账号无法恢 复,如需继续使用此账号,需要重新注册,请慎重操作。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我的信息”-“自然人账户中心”-“个人信 息管理”-“用户注销”,显示确认注销协议提醒。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阅读确认协议后如确认需要注销该账户,点击【确认注销】按钮, 进入注销验证界面,此时“手机验证”,显示姓名及默认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 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确定】按钮,验证通过后此账号注
销成功。如下图所示:
也可以选择“扫脸验证”,进入扫脸验证页面,此时需要使用云南税务 app 扫描二维码完成扫脸验证,验证后完成用户注销。如下图所示:
4.3. 企业授权管理
4.3.1. 待确认授权
功能描述
企业添加自然人为办税人员时,需要自然人通过此功能进行确认授权, 自 然人可以对企业的申请授权接受或拒绝操作。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当前登录的自然
人账户可以查看还未确认的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可点击【确认】按钮进行确认授权。若企业信息有误, 自然人 可以点击【拒绝】按钮,直接拒绝此关联请求。
如下图所示:
自然人确认授权后,企业登录账户中心后,在“人员权限管理”-“现有 办税人员”菜单中将显示授权成功的办税人员的详细信息。
自然人拒绝授权后,在“历史管理信息”模块显示已拒绝的企业信息, 同时,申请企业登录账户中心后,在“人员权限管理”-“历史管理信息”模 块中的被拒绝信息。
注意事项
待确认事项中能撤回自己发起的权限申请,如下图所示:
4.3.2. 已授权企业
功能描述
展示此自然人关联的企业信息列表,以及此账号在所关联各企业中的关联
状态。例如一个自然人同时为多家企业办理业务,企业授权后将在此处显示。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左侧菜单中的“企业授权管理”菜单,选择“已授权企
业”菜单,展示此自然人账户关联的所有企业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根据需求设置查询条件,可以快速查看满足条件的企业信息以及 关联状态,查询条件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关联状态,系统 支持模糊查询。
注意事项
关联状态:包含“已启用”、“已停用”两个状态。
4.3.3. 历史管理信息
功能描述
自然人通过此功能查看被删除、已拒绝所有历史信息。信息过多时,可 以清除记录。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历史管理信息”菜单,系统显示所有被删除、已拒绝的 历史信息。可以通过设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和身份类型进行查 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满足条件的所有企业信息及操作信息,点击【清 除记录】按钮可以删除历史信息。
注意事项
被删除:删除此自然人的所有企业信息记录。
已拒绝:指企业添加此自然人为办税人员时, 自然人未同意授权,被拒绝的 企业信息记录。
4.4. 个人实名等级
功能描述
自然人实名登记采用五级实名等级管理,等级逐级提升。个人实名等级功 能用于验证自然人五级实名等级,进入此功能菜单后,系统显示当前实名等级, 如需提升等级,采用云南税务 app 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核验通过 后等级提升,核验不通过,等级提升失败,等级不变。
若自然人实名等级已经为四级,直接显示“您的实名等级已为四级,如需 提升,请到办税服务场所完成五级实名核验”,如下图所示。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个人实名等级”菜单,进入实名等级核验界面,系 统展示当前账户的实名等级。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提升等级】,通过云南税务 app 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 别。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验证通过后将此自然人的实名等级提升一级。
注意事项
人脸识别需要打开摄像头,需要手机为此 app 开通使用摄像头权限。
线上实名等级最高可以提升至四级,如需提升至五级需要到办税服务场所办理。
4.5. 个人证件管理
功能描述
办理个人业务的自然人可通过个人证件管理功能进行办税人协个人证件查 看以及添加新的证件。自然人通过该功能可办理本人各类身份证件信息的关联, 将 本人名下多种证件联通使用,避免同一个自然人通过不同证件重复注册。
4.5.1. 查看
操作步骤
点击“个人证件管理”,可以查看“我的证件”,如下图所示:
4.5.2. 新增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右上方“添加证件”,填写新增证件信息,如下图所示:
可以添加的证件类型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通过税务 app 扫脸进入新增个人证件管理页面,扫脸后添加
成功。证件归集后居民身份证为主证件。
5. 功能介绍 (代理业务)
代理机构登录后可以查看本机构所代理的纳税人的基本信息,也可以切换 到本机构所代理的其他企业中。代理机构登录后,展示本机构所代理的纳税 人列表。
5.1. 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提供【快捷登录】
5.1.1. 快捷登录
【第一步】请依次输入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本人居 民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或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将拖动滑块到最右边, 点击【登录】按钮。
【第二步】选择短信验证 (通过手机号获取验证码) 或扫脸验证 (请下载使 用云南税务 app 扫码或个人所得税 app ,点击右上角“+”扫一扫功能,扫描屏 幕中的二维码) 后,即可完成登录。具体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展示该代理企业所有被代理企业列表信息,选择被代理企业,点 击“进入”按钮,进行登录。具体如下图所示:
5.2. 企业信息管理
5.2.1. 企业基本信息
功能描述
代理机构通过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可以查看当前登录的企业基本信息。
操作步骤
在菜单栏选择“企业信息管理”-“企业基本信息”,进入企业基本信息 查询页面,页面展示当前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企业信息中展示统一社
会信息代码、纳税人名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状态、生产经营地址、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手机号、财务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手机号。如下图 所示。
5.3. 人员权限查看
功能描述
用来查看当前登录的代理机构用户的功能权限。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菜单栏选择“企业信息管理”-“人员权限查看”,进入人 员权限查看页面,页面展示当前登录的被代理企业的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 信息代码,当前登录的用户姓名、身份类型、功能集、有效期等。如下图所 示;
【第二步】点击“请点查看人员权限”框,进入查看功能集页面,展示出当
前登录用户的功能权限。如下图所示。
5.4. 身份切换
5.4.1. 企业办税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等通过“企业办税”功能进行企业内不同身 份和其他企业不同身份的切换。
操作步骤
企业内身份切换: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企业办税”,进入企业身 份切换功能页面,页面分为企业内身份切换和其他企业切换两部分。企业内 身份切换部分展示纳税人名称 (脱敏)、社会信用代码 (脱敏)。如下图所示。
选择某一身份类型,点击对应“图标”进行切换。
其他企业切换: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企业办税”,进入企业身份切换 功能页面,页面分为企业内身份切换和其他企业切换两部分。其他企业切换 部分展示可切换的关联企业,包括:序号、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操作列,操作列含“切换”按钮。如下图所示。
设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选
择一条关联企业信息,点击“切换”按钮,弹窗展示所选企业内的身份类型,
选择某一身份类型,点击“确定”。
5.4.2. 个人办税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以及办税员等通过“个人 办税”功能进行企业业务至个人业务的切换。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个人办税”,进入个人办税功能页 面,界面展示办税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脱敏) 。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切换为个人”按钮,由企业页面切换到个人页面。
6.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功能常见问题解答
6.1 用户注册
1. 电子税务局取消了“企业注册”功能,企业用户如何完成电子税务局注册?
答: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或线下办税服务场所完
成信息确认业务后,再回到登录界面进行自然人用户注册,即可通过企业业务入 口登录电子税务局。
2. 自然人用户如何完成电子税务局注册?
答: 自然人点击自然人业务下方的【用户注册】,通过校验身份信息、基本 信息填写和人脸识别认证后,即可完成注册。注册后的自然人可通过自然人业务 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
3.登录电子税务局时提示“该用户未注册”,这是什么原因?如何操作?
答:本次升级后,所有新增用户 (无论是企业的办税人员或纯自然人办税) 都需要先前往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左下方的【用户注册】模块,完成自然人用 户注册。
4.在电子税务局进行自然人用户注册为什么一定要刷脸?登录电子税务局
后,是否还需要提高实名认证等级?
答:自然人用户注册过程中需一并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将作为完成自然 人用户注册的前提,新增自然人用户在完成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用户注册后,其实 名等级为四级。存量用户若未完成扫脸认证的,其实名等级为三级,可在登录成 功后,进入【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个人实名等级】 中使用云南税务 app 进行扫脸认证,从而提升实名等级至四级;或者在电子税务局办理风险实名 事项时,系统自动提示扫脸,从而提升实名等级至四级。
5.我是一名外籍人士,现在想注册电子税务局用户,但是注册时选择外国护 照却走不下去这个注册流程,该怎么办?
答:对于使用外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a 类)、中华 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b 类)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c 类) 这 4 种证件的,请先前往办税服务场所采集实名信息,再通过电子税务局完 成自然人用户注册。
对于使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中国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 居民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这 7 种证件的,可以直接通过电子 税务局网页版或云南税务 app 进行自然人用户注册。
6.我在注册电子税务局用户时,就是我本人在扫脸,但是扫脸怎么扫都不通
过,该怎么办?
答:(1) 请您确认能否清晰拍摄人脸图像,比如环境光线较暗、采集背景出 现其他人脸等均为影响因素。按照提示做明显动作,以便系统判断。
如确认无法进行实名核验,请前往线下办税服务大厅进行实名信息采集。
7.我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了注册、登录、重置密码等操作,现想继续办理一些 需接收手机验证码的业务操作,但系统不再给我发短信验证码了,这是怎么回 事?
答:此情况为短信验证码获取频繁,请稍后重试。现短信验证码发送机制为 10 分钟最多 5 次,时间限制则从 10 次的第 1 次开始算,过了 10 分钟后又可以 发 5 次。
6.2 用户密码
1.企业业务登录入口取消了企业密码,我没有个人密码,我现在要为企业办 税该如何登录?或者我忘记有没有个人密码了怎么办?
答:企业业务、自然人业务、代理业务等入口的个人用户密码为原电子税务 局自然人账户密码。个人用户密码的初始密码为证件号码后六位。使用初始密码 登录的,登录后系统会要求自然人修改密码,修改完成后用户需要重新登录。新 的个人用户密码即是修改后的密码。
如果忘记密码或者不记得自己是否有个人用户密码,可以直接到登录页面右 下方【忘记密码】来设置新密码。
2 、 自然人初始密码都是证件号码后6 位,凡是知道我身份证号码的人,能 否用我的个人用户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答:云南省电子税务局采用双因子登录,第一验证因子为账号密码,即使账 号密码通过后,也需要第二验证因子通过验证,即短信验证或刷脸验证通过后才 能登录进电子税务局。只有账号和密码不能登录电子税务局。
3 、我该如何修改个人用户密码?
答:修改个人用户密码有三种方式,一是通过首页【忘记密码】功能,通过 短信或者扫脸验证找回密码;二是登录成功后,进入企业或自然人【账户中心】
的【个人密码修改】模块自行修改;三是通过以初始密码登录后系统会弹出提示 框,提示重新设置新密码。
6.3 用户登录
1 、新版登录系统上线后,旧版登录系统还能用吗?
答: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在启用新版登录方式初期,将采用双轨运行模式,旧 版登录将保留一段时间,以方便纳税人的正常使用。
2 、可以用不同手机号登录电子税务局吗?
答: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中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人,支持一个人拥 有多个手机号码,您可以通过【自然人账户中心】-【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 码修改】模块添加多个手机号码。该模块的手机号码,不管是默认还是其他手机
号都可以进行登录。
3 、登录界面的用户名是什么?之前我没有用户名的要怎么添加和修改?
答:用户名是个人用户账号的一种,可以用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注册 时可以进行设置,若已经注册过的自然人可以通过【自然人账户中心】-【个人 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行添加和修改。用户名一年可修改一次。
4 、我在登录电子税务局的环节,密码输错次数过多,现在账号被锁定了, 请问怎么办?
答:一天内同一认证方式连续失败 5 次的,账号自动锁定。账号被锁后,用 户可以直接使用页面右下方的“忘记密码”模块修改密码后重新登录,或等待次 日零时系统自动解锁。
5 、我是记账公司,如何登录已经签订代理协议的企业?
答:您可以通过代理业务进行登录,快捷登录方式需要输入代理机构社会信 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及代理人员个人信息,通过短信或扫码认证成功后,选择 被代理企业。
6 、特定主体登录包含什么?
答:特定主体登录包含报验户登录、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登录和非居民 (组 织临时登记)。
6.4 账户中心
1.为什么企业授权要企业主导,双向确认的业务规则是?
答:升级后,将“人企”关联关系规范为“5 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 人、办税员、开票员、涉税代理人员5 类) ,法定代表人以市场监管部门、民政 部门和社保部门交换数据为准,办税员、开票员与金三登记的财务负责人需要进 行双向确认,以防止“被财务”“被员工”。若授权时系统将提示该办税人员尚未 注册,应由办税人员先完成注册后,再添加该办税人员。
2.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办税具备什么权限?
答: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默认拥有最高的权限,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设置 办税人员 (即办税员、开票员),且仅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有权限通过账户 中心添加或删除办税人员。
3.法定代表人如何绑定自己与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
答:法人在税务部门完成税务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绑定法定代表人与企业 之间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在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选择 企业业务并以法定代表人身份进行登录。
4.财务负责人如何绑定自己与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
答:已在税务机关完成身份信息报告的企业,其财务负责人需通过电子税务 局的自然人业务入口进入【自然人账户中心】或企业业务入口登录页面去确认授 权为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身份后,即建立其与企业的关联关系。完成后,财务负责
人可在登录界面选择企业业务并以企业身份进行登录。
5.企业如何添加办税员、开票员?
答:为了避免办税人员个人身份信息被盗用,企业与办税人员之间需通过双 向确认完成关联关系建立。建立关联关系的办税人员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为纳税人 办理税费业务。
添加路径:(1) 企业发起授权。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从“企业业务”入 口登录电局后,在【企业账户中心】的【添加办税人员】模块进行添加。被添加 办税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的“自然人业务”入口进入【自然人账户中心】或“企 业业务”入口登录页面去做确认授权。若办税人员未在电子税务局注册个人账号
的,企业无法新增该办税人员,系统将提示该办税人员尚未注册,应由办税人员 先完成注册后,再添加该办税人员。
举例:a 公司想要新增一名办税人员小王,于是 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总 通过电子税务局新增了办税人员小王,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向小王推送待确 认的授权信息。小王登录电子税务局对推送的授权信息进行确认后,关联关系即 建立,小王成为 a 公司办税员。
(2) 自然人申请授权。 自然人通过“自然人业务”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 在【自然人账户中心】的【企业授权管理】-【申请企业授权】进行添加。企业 通过电子税务局的【企业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办税人员】做 确认授权。
6.我是企业财务负责人,我们企业的办税员离职,我该如何删除这名办税人 员?
答: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财务负责人可通过企业业务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企 业账户中心】或办税服务场所删除办税人员,解除其与本企业的关联关系。
7.我曾经是某企业的一名办税人员,我现在已经离职了,但我在个人账户中 心看到还是这个企业的办税员身份,我该如何解除与企业的关联关系?
答:办税人员申请解除关联关系的,可以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后在【自然人账 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已授权企业】中找到离职公司,点击【删除】后 认证或前往办税服务场所办理关联关系解除业务。
8.办税人员登录后能否直接切换在企业内的不同身份?是否需要退出后重 新登录?
答:办税人员在同一企业存在多种身份的,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
后,可在【企业账户中心】—【身份切换】模块切换至企业内的不同身份,无需 退出重新登录。
举例:办税人员小明在 a 公司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以 a 公司办 税员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在【企业账户中心】—【身份切换】模块切换为 财务负责人身份。
9.办税人员登录后能否直接切换到其他企业?是否需要退出后重新登录?
答:办税人员在不同企业有多个身份的,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
局后,可在【企业账户中心】—【身份切换】模块切换至关联的不同企业,无需 退出重新登录。
举例:张总是多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以 a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登录电子 税务局后,可在【企业账户中心】—【身份切换】模块切换为其他公司法定代表 人身份。
10.在历史管理信息中,“清除记录”是什么操作?
答:点击“清除记录”后对应的记录在历史管理信息中不再展示,同时对应 的记录系统也将删除。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云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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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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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怎么登录电子税务局
个体工商户,也是需要先注册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才可以登录。
首先下载一个所在省份的税务app,然后选择个人业务,右下角有个注册,先进行注册,注册完成,进行登录,选择我的,进行实名认证,就可以正常登录报税,申请开发票了。也可以用电脑端登录。例如广东税务
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怎么在手机上登录?
1、打开手机,点击浏览器,点下方仨横线(也就是浏览器表示“更多”的图标)。
2、点设置。
3、点击浏览器标识,进入标识选择界面,勾选电脑。
4、退出浏览器,搜索电子税务局,输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
5、密码验证成功后,即可在手机上登录电子税务局。
个体户怎么登录电子税务局
如何注册电子税务局?
1、下载电子税务局app,然后登录。
2、登录进去后,核对信息无误之后,点登录。
3、点击确认身份。
4、确定好后,选择企业进入,再选择公司名称。之后便注册电子税务局了。
5、如果前台实名认证的信息和注册时的信息不一致,则页面会弹出不一致的提醒,重新更改后可以完成绑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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