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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服装(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4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中国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中国税务服装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中国税务服装

【第1篇】中国税务服装

公务员每天进出机关单位,很多人会穿着制服上班,这身服装其实蕴藏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科技含量。不管是工作人员还是一线执法人员,穿上单位的制服后,整个人的精神气质一下就与众不同,这是专属于身份上的标识,也是体制内的流动风景线。

今天老王来跟大家聊聊公务员的制服,看看有哪些独特之处,费用贵不贵。

服装设计上大有讲究

首先来看服装面料方面,体制内不同岗位和部门穿着的制服都不同,税务、海关、公安、狱警、法院等等单位都有着不同的制服标准,但面料这块用的都是比较好的材料。

而且在版型设计上,会根据每个人的身材体型、穿衣习惯来满足个性化的需求。比如公检法单位很多是量身定制服装,既能保证穿着的舒适性,还能保持在廓形上的美感。

在颜色选择上,公务员服装大多以深色、浅蓝、黑色为主。沉稳的颜色能够展现出工作人员的实干和热情,浅蓝色的搭配能展示出青春活力。整体服装在面料、结构、工艺等方面都是很有讲究的。

不同场景穿不同制服

公务员的服装很多,不止是一套穿四季,而是四季有不同的制服。比如春夏的短袖长裤、长袖长裤,秋冬的外套、夹克、执勤服等,不同穿着场景有不同需求。

上班、外出、参加活动、颁奖穿什么衣服都有讲究,而且不能混穿。像警务人员冬季执勤时,功能外套也包含了科技材料,能够兼顾轻盈、服帖、有弹性等特点,且具有一定的防水性、透气性,所以在户外工作时也能够很好的保暖。

除了服装之外,像帽子、皮鞋、冬鞋、皮带、臂章、领带等等配件都能领取到,也就是说全身上下的装备都考虑到了。平时上班就穿着这身服装,生活中也不用买衣服了。

费用比较便宜

最后再来看看费用这块,大部分单位有补贴,个人承担30%的服装费用,还有的单位是全额补贴,个人承担的费用也免除了。每年需要穿着的服装可以通过线上申领,基本上几年就可以换一次。而平时磨损较大的鞋子、皮带等配件也可以随时进行补领,老王认为是比较方便的。

公务员作为国家干部人员,自然在社会地位上有一些优势,也能享受到很多不错的福利待遇。如果能穿上这身制服,想必大家也是很开心的,毕竟制服代表了责任感与荣誉感,穿上是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你觉得教师需不需要配发制服?文末谈谈你对此的看法。

【第2篇】中国税务采购网

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日前发布税务系统线上批量集中采购入围项目审核入围成交公告,17个品牌141款产品入围。

据悉,税务总局目前已经完成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4类产品的批量集中采购供应商及产品入围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产品入围税务系统线上批量集中采购产品库,供税务系统通过“税务采购网”完成每月的线上批量集中采购。

记者从成交公告了解到,复印机方面,入围品牌分别为:奔图、东芝、富士施乐、hp、佳能、京瓷、柯尼卡美能达、利盟、震旦、夏普、汉光。其中,奔图提供的整机质保期为3年,汉光提供的整机质保期为2年,其余入围品牌提供的整机质保期为1年。打印机方面,入围的品牌分别为富士施乐、京瓷、柯尼卡美能达、联想、利盟、oki、奔图。打印机入围厂商提供的整机质保期均为1年。台式机和便携式计算机方面,入围的品牌高度重合,分别为海尔、宏碁、华硕、hp、联想、清华同方。在整机质保期方面,宏碁、华硕、清华同方提供的整机质保期为5年,hp、海尔、联想提供的整机质保期为3年。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此次入围供应商均为产品制造厂商。每类产品的每个配置,一个供应商只能入围一款产品。

批量集中采购工作从线下移至线上后,采购流程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在采购需求归集阶段:采购人应在每月最后一日前,在“税务采购网”协议批量子系统提交次月批量集中采购需求。采购人提交需求时,必须就每一款配置选择3个合适的候选品牌。每月最后一日24时,系统按各款配置下各品牌的潜在购买数量归集采购需求,自动通知相应品牌供应商。执行采购计划阶段: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总需求数量分梯段进行网上报价,梯段最多3段,以入围价为最高限价,下浮报价。系统将按配置对所有品牌的报价(数量对应的梯段价)进行排序,最低者成交。确认结果及签订合同阶段:成交供应商产生后,结果将推送采购人。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并选择协议供货商。逾期未确认的,视同确认。协议供货商在系统起草合同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经采购人确定后,由采购人与协议供货商线下盖章签署合同。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配送产品。采购人收货后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线上填写验收单,验收情况记录归档。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对供应商及产品的价格、质量、服务等情况进行评价。

不难看出,将批量集中采购工作从线下迁至线上后,除合同签订及配送环节,税务系统其余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均在线上完成。

此外,税务总局实施批量集中采购与协议供货联动机制。每期批量采购的成交产品将直接进入税务采购网协议供货系统,供税务系统购买,产品有效期为1年。同款产品不同期次批量采购成交价格不同的,进入协议供货系统的价格以较低者为准。(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3篇】中国税务网络大学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2023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电信治理

第三章 金融治理

第四章 互联网治理

第五章 综合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三条 打击治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境外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适用本法。

境外的组织、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或者为他人针对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产品、服务等帮助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责任。

第四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坚持精准防治,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活便利。

第五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应当对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打击治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确定反电信网络诈骗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治理。

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金融、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作用,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承担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和安全责任制度,加强新业务涉诈风险安全评估。

第七条 有关部门、单位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应当密切协作,实现跨行业、跨地域协同配合、快速联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普及相关法律和知识,提高公众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方式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

教育行政、市场监管、民政等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电信网络诈骗受害群体的分布等特征,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增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

各单位应当加强内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对工作人员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个人应当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单位、个人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第二章 电信治理

第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

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应当承担对代理商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管理责任,在协议中明确代理商实名制登记的责任和有关违约处置措施。

第十条 办理电话卡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

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办卡情形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办卡。具体识别办法由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制定。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组织建立电话用户开卡数量核验机制和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并为用户查询名下电话卡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第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应当重新进行实名核验,根据风险等级采取有区别的、相应的核验措施。对未按规定核验或者核验未通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限制、暂停有关电话卡功能。

第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建立物联网卡用户风险评估制度,评估未通过的,不得向其销售物联网卡;严格登记物联网卡用户身份信息;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限定物联网卡开通功能、使用场景和适用设备。

单位用户从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物联网卡再将载有物联网卡的设备销售给其他用户的,应当核验和登记用户身份信息,并将销量、存量及用户实名信息传送给号码归属的电信业务经营者。

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物联网卡的使用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存在异常使用情形的,应当采取暂停服务、重新核验身份和使用场景或者其他合同约定的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规范真实主叫号码传送和电信线路出租,对改号电话进行封堵拦截和溯源核查。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真实、准确向用户提示来电号码所属国家或者地区,对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不规范主叫进行识别、拦截。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

(一)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

(二)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三)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

(四)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及时识别、阻断前款规定的非法设备、软件接入网络,并向公安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金融治理

第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和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防范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第十六条 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

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开户。

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有关清算机构建立跨机构开户数量核验机制和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并为客户提供查询名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便捷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开户情况和有关风险信息。相关信息不得用于反电信网络诈骗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开立企业账户异常情形的风险防控机制。金融、电信、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建立开立企业账户相关信息共享查询系统,提供联网核查服务。

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对企业实名登记履行身份信息核验职责;依照规定对登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可能存在虚假登记、涉诈异常的企业重点监督检查,依法撤销登记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及时共享信息;为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进行客户尽职调查和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提供便利。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支付结算服务加强监测,建立完善符合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特征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统筹建立跨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反洗钱统一监测系统,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完善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流转特点相适应的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对监测识别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根据风险情况,采取核实交易情况、重新核验身份、延迟支付结算、限制或者中止有关业务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依照第一款规定开展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时,可以收集异常客户互联网协议地址、网卡地址、支付受理终端信息等必要的交易信息、设备位置信息。上述信息未经客户授权,不得用于反电信网络诈骗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整、准确传输直接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户名称、收付款客户名称及账号等交易信息,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第二十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即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及时解冻和资金返还制度,明确有关条件、程序和救济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决定采取上述措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章 互联网治理

第二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下列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依法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提供服务:

(一)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二)提供网络代理等网络地址转换服务;

(三)提供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器托管、空间租用、云服务、内容分发服务;

(四)提供信息、软件发布服务,或者提供即时通讯、网络交易、网络游戏、网络直播发布、广告推广服务。

第二十二条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账号应当重新核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限制功能、暂停服务等处置措施。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电信主管部门要求,对涉案电话卡、涉诈异常电话卡所关联注册的有关互联网账号进行核验,根据风险情况,采取限期改正、限制功能、暂停使用、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

第二十三条 设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电信主管部门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

为应用程序提供封装、分发服务的,应当登记并核验应用程序开发运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应用程序的功能、用途。

公安、电信、网信等部门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分发平台以外途径下载传播的涉诈应用程序重点监测、及时处置。

第二十四条 提供域名解析、域名跳转、网址链接转换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验域名注册、解析信息和互联网协议地址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域名跳转,记录并留存所提供相应服务的日志信息,支持实现对解析、跳转、转换记录的溯源。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对利用下列业务从事涉诈支持、帮助活动进行监测识别和处置:

(一)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线路出租、域名解析等网络资源服务;

(二)提供信息发布或者搜索、广告推广、引流推广等网络推广服务;

(三)提供应用程序、网站等网络技术、产品的制作、维护服务;

(四)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调取证据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涉诈信息、活动进行监测时,发现涉诈违法犯罪线索、风险信息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涉诈风险类型、程度情况移送公安、金融、电信、网信等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反馈机制,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移送单位。

第五章 综合措施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加强专门队伍和专业技术建设,各警种、各地公安机关应当密切配合,依法有效惩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公安机关接到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报案或者发现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侦查。

第二十八条 金融、电信、网信部门依照职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落实本法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监督检查活动应当依法规范开展。

第二十九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规范个人信息处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个人信息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机制。

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单位对可能被电信网络诈骗利用的物流信息、交易信息、贷款信息、医疗信息、婚介信息等实施重点保护。公安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同时查证犯罪所利用的个人信息来源,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第三十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和用户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在有关业务活动中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作出提示,对本领域新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及时向用户作出提醒,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借本人有关卡、账户、账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责任作出警示。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应当面向社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对提供有效信息的举报人依照规定给予奖励和保护。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对上述认定和措施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申诉渠道、信用修复和救济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二条 国家支持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研究开发有关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用于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涉诈异常信息、活动。

国务院公安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国家网信部门等应当统筹负责本行业领域反制技术措施建设,推进涉电信网络诈骗样本信息数据共享,加强涉诈用户信息交叉核验,建立有关涉诈异常信息、活动的监测识别、动态封堵和处置机制。

依据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和前款规定,对涉诈异常情形采取限制、暂停服务等处置措施的,应当告知处置原因、救济渠道及需要提交的资料等事项,被处置对象可以向作出决定或者采取措施的部门、单位提出申诉。作出决定的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申诉渠道,及时受理申诉并核查,核查通过的,应当即时解除有关措施。

第三十三条 国家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支持个人、企业自愿使用,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存在涉诈异常的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可以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对用户身份重新进行核验。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金融、电信、网信部门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建立预警劝阻系统,对预警发现的潜在被害人,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劝阻措施。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当加强追赃挽损,完善涉案资金处置制度,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对遭受重大生活困难的被害人,符合国家有关救助条件的,有关方面依照规定给予救助。

第三十五条 经国务院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决定或者批准,公安、金融、电信等部门对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的特定地区,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临时风险防范措施。

第三十六条 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

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等会同外交部门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建立有效合作机制,通过开展国际警务合作等方式,提升在信息交流、调查取证、侦查抓捕、追赃挽损等方面的合作水平,有效打击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

(二)未履行电话卡、物联网卡实名制登记职责的;

(三)未履行对电话卡、物联网卡的监测识别、监测预警和相关处置职责的;

(四)未对物联网卡用户进行风险评估,或者未限定物联网卡的开通功能、使用场景和适用设备的;

(五)未采取措施对改号电话、虚假主叫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非法设备进行监测处置的。

第四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新增业务、缩减业务类型或者业务范围、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

(二)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的;

(三)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的;

(四)未按照规定完整、准确传输有关交易信息的。

第四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或者应用程序、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

(二)未履行网络服务实名制职责,或者未对涉案、涉诈电话卡关联注册互联网账号进行核验的;

(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验域名注册、解析信息和互联网协议地址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域名跳转,或者记录并留存所提供相应服务的日志信息的;

(四)未登记核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开发运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或者未核验应用程序的功能、用途,为其提供应用程序封装、分发服务的;

(五)未履行对涉诈互联网账号和应用程序,以及其他电信网络诈骗信息、活动的监测识别和处置义务的;

(六)拒不依法为查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或者未按规定移送有关违法犯罪线索、风险信息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或者应用程序,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四十五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职责中,对于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第四十八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涉及的有关管理和责任制度,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第五十条 本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大网)

【第4篇】中国税务开票软件证书密码

q&a——————— 税务ukey ———————

近期,随着大家对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的使用率不断提高,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的相关问题也成了广大纳税人咨询的热点。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税务ukey热点问答,一起来学习吧!

01

需要开票的新办企业,去哪儿能领取税务ukey?

答:新办纳税人可在网上办税服务厅提交套餐式服务事项申请;税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办理,并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反馈办理情况;纳税人依据反馈情况到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税务ukey。

02

已领取了税务ukey,如何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您可通过以下方式下载并安装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打开百望网(http://www.baiwang.com.cn),进入软件下载,选择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下载后安装即可开具发票。

03

税务ukey可以开具哪些发票?

答:目前,税务ukey支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04

税务ukey的初始密码是多少?

答:初始密码8个8。

05

税务ukey中的这些发票可以相互红冲吗?

答:负数互冲说明:

(1)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支持对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卷式发票开具负数发票互冲。

(2)卷式发票:只能对卷式发票开负数发票,不支持与其他发票类型互冲。

06

税务ukey可以开红字信息表吗?

答:开票软件支持购买和销售方申请填写红字信息表。

07

税务ukey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如何下载?

答:

方式一:进入开票软件-已开发票查询。查看原票后点击下载,将文件下载到本地磁盘。

方式二:点击开票方提供(二维码或邮件)的版式文件下载url链接地址,打开后可预览或下载。

方式三:购方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增值税电子发票信息查验后,如此发票为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点击“版式文件下载”按钮,预览或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页面与方式二相同。

08

税务ukey下载的文件如何打开?

答:使用税务ukey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为ofd格式,需安装ofd阅读器查看。

常见问题

一、税务ukey涉及到哪些密码?

税务ukey共涉及到3个密码,分别是税务ukey密码,数字证书密码,管理员登录密码。下面分别进行讲解。

(1)税务ukey密码

打开软件出现的第一个密码是税务ukey密码,初始密码是8个8,不建议修改。

(2)数字证书密码

税务数字证书初始密码是8个8,首次登录软件必须进行修改,不能为空,建议修改成常用密码。

(3)管理员登录密码

初始化软件时,管理员登录密码设置的时候,可自行设置,建议留空,不设置密码。

二、税务ukey软件中如何新增商品编码?

(1)点击【自定义货物与劳务编码】进入编码设置界面,选择商品编码类别后录入商品信息,点击【立即提交】保存商品编码。

(2)选择商品,点击【赋码】进入税收分类编码设置界面。

(3)可从左侧税收分类编码表进行选择或者通过右侧录入关键字选择税收分类编码,选中税收分类编码后,点击【确定】保存,完成商品信息录入。

三、税务ukey软件中如何新增开票员?

管理员身份登录开票软件,点击【系统维护】-【系统维护首页】-【操作员管理】,点击【操作身份管理】,查看是否有【02开票员】。

(1)如果有【02开票员】,点击操作员账号管理选项卡,点击【新增操作员】,输入开票员信息,身份选择【开票员】,点击【保存】。

(2)如果没有【02开票员】,需要先增加开票员权限,新增开票员操作步骤如下:【系统维护】-【操作员管理】-【新增身份】-【输入身份】-【权限分配】(根据需要进行权限设置),新增后,点击【操作员账号管理】-【新增操作员】,输入开票员信息,身份选择【开票员】,点击【保存】。

退出软件重新登录软件时,选择名字登录,开票员显示的是名字。

来源:中国税务报

【第5篇】中国税务报有稿费吗

今年是中国***成立100周年,也是《中国税务报》创刊30周年。

创刊30年来,《中国税务报》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时宣传税收政策、法规,推介先进典型、经验,弘扬税务文化,持续增强全民纳税意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为税收宣传的重要阵地。《中国税务报》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每一次发展、每一个飞跃,都凝聚着各级领导、广大读者及社会各界朋友的支持与关爱。

30年的情缘,有太多故事和回忆值得书写。为纪念《中国税务报》创刊30周年,中国税务报社、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即日起联合举办“我与中国税务报”有奖征文活动。诚邀广大读者、作者、亲历者、见证者分享与《中国税务报》的难忘故事,抒发对《中国税务报》的情感与期待。

一、征文对象

本次征文活动面向全国各地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文内容

结合亲身经历,讲述自己或他人与《中国税务报》的难忘情缘。以小见大,内容真实,细节生动。

征文须为原创,同时附上作者个人简介、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通过具体事例,畅谈作为读者在读报和用报过程中,《中国税务报》对您或本单位在开展工作、个人成长和组织发展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借鉴,以及所思所感所盼;

(二)通过具体事例,畅谈作为作者在撰稿、投稿过程中的经历和故事;

(三)通过具体事例,结合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和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30周年,结合税收改革发展中的大事、要事等,畅谈作为亲历者和见证者以《中国税务报》为媒介参与上述活动的特殊情缘;

(四)其他与《中国税务报》有关的感人故事、难忘经历等。

三、征文形式

(一)文字稿(散文、随笔、诗歌等,字数在2000字以内);

(二)图片(每张图片像素在1mb以上,并附图片说明);

(三)新媒体作品(时长在3分钟以内)。

四、征文时间

2023年9月~12月20日,电子来稿请寄swbs30@ctaxnews.com.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我与中国税务报’征文”字样。征文择优在9月~12月《中国税务报》税苑和税收文化专刊版面、《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和中国税网刊登、发布。

五、奖项设置

征文结束后,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500元。评选结果在《中国税务报》上公布,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

中国税务报社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9月14日

更多阅读

详细报道请看9月14日出版的《中国税务报》a1版。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6篇】中国税务发票查询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

进行发票验旧缴销

发票验(交)旧

1、功能说明

纳税人再次领用发票时,将已开具发票进行验旧。

2、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发票验(交)旧】

3、前置条件

(1)已经正常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2)有登记过票种核定的纳税人

(3)纳税人已完成实名采集

4、操作步骤

步骤一

进入主界面后,点击在线办理,如下图:

步骤二

填写信息,点击提交,如下图: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

步骤三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可进行提交。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结果:

步骤四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发票缴销

1、功能说明

纳税人在出现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发票换版等情况时,应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发票后,对发票实物进行缴销销毁。

2、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发票缴销】

3、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2) 有登记过票种核定、需要对发票进行缴销的纳税人。

(3) 纳税人已完成实名采集。

4、操作步骤

步骤一

(1) 进入主界面后,点击在线办理,如下图:

步骤二

填写信息,如下图:

据实选择缴销类型,缴销类型包括改换版、空白发票到期缴销、变更注销登记发票缴销等。

据实选择发票名称,系统会自动带出相应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份数、发票号码。

据实填写需要缴销发票的份数和起始号码,系统会自动带出终止发票号码。

对缴销的空白发票做剪角处理,并上传剪角处理的影像样片。

步骤三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可进行提交。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结果:

步骤四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来源:云南税务

【第7篇】中国税务调查

2023年全国税收调查正在进行中,填报指南看这里!

来源:儋州税务2022-09-09

尊敬的纳税人:

一年一度的全国税收调查又开始啦。时隔一年,有些填写操作是不是感到陌生了呢?不必担心,跟着小编的步伐,让我们立即进入全国税收调查的填报流程,话不多说,现在就开始吧!

一、哪些企业要参加?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一年一度的全国税收调查工作已经启动,全国税收调查采用抽样方式选取参与调查的企业,被选中参与调查的企业将会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请按照主管税务机关通知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完成调查表的填报,感谢您的积极配合!

二、调查表在哪填?

海南税收调查数据采用互联网直报方式上报,无需提供纸质报表,纳税人可以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相关链接登陆填报。登录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网址如下:https://etax.hainan.chinatax.gov.cn/zjgfdzswj/main/index.html,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三、什么时候开始?

税收调查填报工作从8月底开始,一直持续到9月中旬,具体日期以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友情提醒,为了减轻您的填报工作量,我们将您已经申报的数据提取至税收调查报表中,为避免截止日前的网络拥堵,请尽早填报。

四、要填哪些内容?

1.要填哪些表格?

税收调查需要填报4张表,分别是信息表、调查问卷表、企业表、货物劳务服务表,请首先填写信息表,再依次填写调查问卷表、企业表和货物劳务服务表,确保填报数据准确完整。注意:企业表和货物劳务表填报2023年情况,调查问卷表根据2023年最新国家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填报,调查问卷所有选项填报完成后就锁定无法修改了,若确需修改,请通过“编辑-删除”菜单删除已填报数据后再重新填报所有的报表。

2.要填哪些数据?

为减轻纳税人负担,海南税务对半数以上填报指标实施了系统自动取数。需要注意的是,从征管系统抽取的数据,大家做好核实确认即可,必要时也可进行修改;其他数据则需要您对照手头资料耐心填写,切记不要漏填“其中项”。当您用鼠标单击某单元格时,系统会弹出填报说明,供大家填报参考。

3.计量单位是什么?

税收调查报表的货币金额均为千元,与您惯用的万元表或角分表区别较大,填报时务必准确转换计量单位,避免因数据偏差造成不必要的返工。与此同时,油、气、电等消费量指标单位分别是吨、万标立方米和万千瓦时等单位,要注意区分。

4. 企业表如何进行暂存?

今年海南税收调查企业较多,用的都是同一个平台,在此提醒您及早填报,避开最后几天的上报高峰。鉴于可能发生网络故障,一定要记得随时保存数据!企业表共424行,数据量大,注意在填报过程中不定时点击“数据暂存”按钮,以免数据丢失。

5.如何进行审核?

信息表、问卷调查表、企业表、货物劳务表数据提交以后,不能立刻点击“全申报”按钮。查看审核情况说明列表中审核详细信息,列表中会逐条列示错误说明和判断依据,请您仔细阅读信息,根据描述修改错误数据。若确认无误,需要在右方的“审核说明”中详细填写具体理由。再次强调,说明信息不可为“审核无误”、“核实无误”等过于笼统的字眼,要讲清楚具体原因。若数据存在错误,则返回相应表中修改数据。

6.怎么全申报及数据修改?

信息表、问卷调查表、企业表、货物劳务务表数据提交成功以及审核情况说明填写完成后才能进行全申报。

下图是数据提交成功标志,如果不出现该标志说明这张表数据还未提交成功。

所有数据填报完成、审核情况说明也核实过以后,点击“全申报”按钮,出现“申报成功”,至此税收调查报表才算申报完成。至此填报工作就圆满结束了。

最后,预祝大家填报顺利!

【第8篇】中国税务报:从实务角度对增值税立法的几点建议

从实务角度对增值税立法的几点建议

2023年02月01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7 作者:邵井安 刘梅 李晓东

全国人大常委会最新公布的增值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总体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将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本文从实务角度对增值税立法提出一些建议。

对视同应税交易的修改建议

建议删除视同应税交易的兜底条款。草案第四条关于视同应税交易的规定有“(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兜底条款。立法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视同应税交易属于征税范围的规定,应该由法律明确规定,建议视同应税交易范围的规定采用列举法明确,不采用类似兜底条款。

建议将无偿提供其他应税服务等纳入视同应税交易范围。草案中除了单位和个人赠与金融商品这项服务需要视同应税交易规定外,对其他无偿或赠与应税服务交易行为都不需要视同应税交易缴纳增值税,会形成税收不公平。

在实务中,有餐饮业招待客户无偿提供餐饮服务;有运输业企业为相关客户或个人无偿提供运输服务;还有娱乐业为客户无偿提供娱乐等。如果对应税服务无偿或赠与不视同应税交易行为,就是对赠与应税货物视同应税交易行为的一种不公平。另外,对无偿或赠与应税服务不视同应税交易征税,也使其对应的进项税额难以划分转出,使相关纳税人变相地减少了销项税额。

另外,为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建议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无偿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排除在视同应税交易范围之外。

对纳税人类别可转登记的建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等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为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出台了增值税减免政策,考虑到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使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明确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在2023年底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在实务中,很多业务萎缩或转型的企业受益很大,建议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户数、转后经营数据及转为一般纳税人等数据的基础上,考虑是否将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常态化。同时,在市场中,企业的供应商会倒逼企业变成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转登

对兼营行为补充规定的建议

草案第十九条关于兼营行为的规定,“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第七条规定,零税率属于增值税税率,不是增值税征收率,所以实务中会出现,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适用零税率和征收率的情形,如某深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按照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同时在境内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按照规定,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如果按照“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规定中的“从高”,适用征收率3%;如果按照“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规定中的“适用税率”,适用零税率,因为3%不属于增值税税率。笔者建议,草案第十九条中“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修改为“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对预缴税款的征管建议

草案第二十九条关于增值税预缴的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实务中存在纳税人多预缴增值税的情形,而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所以实务中可能会增加企业额外的税收负担。如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市政工程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税款,由于材料占比较高,进项税额多,会出现多预缴增值税税款,项目结束时多预缴的增值税没有明确的依据可以办理退税。笔者建议,草案第二十九条增加“预缴增值税退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这个内容。

对梳理文件的建议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2023年11月国务院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笔者建议在增值税立法的过程中整理相关文件,增加税法严肃性和减少争议。例如,草案第五条规定了四种情形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现行政策中还有纳税人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财政补贴收入、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和资产重组过程中符合条件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等都属于不征收增值税情形。

(作者单位:北京城建六建集团、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

【第9篇】中国税务网商品编码查询

【编码查询】上线啦,让您一键查询商品编码,从此开票不用愁!快随小编一起看看如何查询吧~

如果您还不清楚开票的时候商品名称属于哪个分类,要选哪个编码,不用再担心,百望税控目前已推出编码查询的功能,快速帮您解决此问题。

具体查询方法需要到百望税控中点击【编码查询】,输入对应要开具的商品名称,点击查询即可推荐相对应的商品编码,例如:搜索税控盘,显示对应商品编码、所属类别及开票名称,即编码推荐位置,对应税收分类编码简称,可参考选择是否使用。是不是太实用了,赶快去试试吧!

1、2023年,税务总局编写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并在新系统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税收分类编码。

2、2016.08.18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对《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中的分类编码做了调整,纳税人应将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v2.0.11),自2023年9月1日开始施行。

3、编码的选择和开具:选择编码有一定的步骤和要求,编码本身也有一定的律:“1”开头是货物、“2”开头是劳务、“3”开头是销售服务…。

4、①要按照实际业务准确选择;②要与发票票面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相匹配;③ 在进行细类划分时,无法清楚界定、归类的,货物类可以按照商品的材料或用途选择最近似的编码;劳务或服务类按照交易实质选择最近似编码;④ 附清单开具汇总发票的,清单所列项目也需按商品编码选择。

5、编码选择错误的情况:① 税率错误,比如商品编码为“2”开头的,一般适用税率为17%,如果出现其他税率,则很可能是开错税率发票。

6、再如商品编码为“3”开头的发票,税率为11%,6%,3%,几乎没有17%,所以如果出现了17%,也很可能也是开错税率。

7、② 税率虽然正确,但商品编码错误。

8、商品编码错误有两种可能,一是可能选错了编码;还有一种情况是写错了名称。

9、编码要细到什么程度:① 商品编码停留在大类,不够细,不可以。

10、再比如坚果,如果你卖的是“腰果”,就不能选大的这个“食用坚果”的分类,要选到下面的“腰果”,因为人家有这一细项。

11、② 大类下面没有更细的编码,那就写大类。

12、比如最细就是餐饮服务、所以直接开餐饮服务,不管你吃的是大闸蟹还是小龙虾,编码都选这个!怎么知道我开错了呢:因为现在是大数据时代,开的发票在系统中都有存储,而且可以比对,所以如果进销不一致,很容易就比对出来。

13、现在还会对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定期抽查,未带编码或编码选择错误的发票,是会被抽查出来的。

14、为什么一定要用编码开票:很多公司的财务人员由于不重视编码开票,编码乱选,导致大量发票会成为问题发票,给公司也造成很大不便。

15、为什么一定要用编码开票呢,因为现在税控系统很发达,进销数据全部在里面,抓取数据,处理数据,然后进行比对分析,完全智能化,随时可调取。

16、由于编码足够细,所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比对也更清楚,想要多列成本,少记收入的,也很困难了。

【第10篇】中国税务制度

小编今天学习了“税法”,

总结了一些最简洁的归类法,

现分享给大家,

了解层次浅懂“税”

我国现行税收,按其性质和作用分为六类

它们是:货物与劳务类资源税类所得税类特定目的税类财产和行为税类关税类

pa:1 // 商品劳务税制度

它们主要在生产、流通服务领域中发挥调解作用。

1..增值税

消费型/收入型/生产型

制造业:17%→16%;

交通运输、建筑等:11%→10%;

购进用于生产、加工:16%→12%;

无形资产:6%

增值税收入占全部税收的60%以上。

2..消费税

共:25个征税项目(21个实行比例税率;4个实行定额税率);

共:13个档次税率,最低3%,最高56%;

卷烟批发:5%→11%;

普通化妆品:0%;

高档化妆品:30%→15%

pa:2 // 资源税制度

它们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极差收入发挥调解作用。

1..资源税

164个税目,涵盖所有已开发的矿种和盐;

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

按月或季度申报。

2..城镇土地使用税

大城市:1.5~30元/㎡;

中城市:1.2~24元/㎡;

小城市:0.9~18元/㎡;

县、镇:0.6~12元/㎡。

(根据繁荣程度)

pa:3 // 所得税制度

对所有已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1..企业所得税

税率25%;

符合条件的小微利:20%;

重点扶持高新技术:15%。

2..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3%~45%;

经营所得:5%~35%;

利息、股息、红利、租赁、转让、偶然所得:20%。

pa:4 // 特定目的税类制度

主要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解作用

1..城市维护建设税

市区:7%;

县城、镇:5%

更小的地方:1%

2..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超过扣出项目金额<50%:税率30%;

50%~100%:税率40%;

100%~200%:税率50%;

>200%:税率60%

3..车辆购置税

税率为10%,按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

4..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设)

人均耕地<1亩:10~15元/㎡;

1~2亩:8~40元/㎡;

2~3亩:6~30元/㎡;

>3亩:5~25元/㎡。

5..烟叶税

(收购烟叶的)税率20%。

pa:5 // 财产和行为税制度

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解作用

1..房产税

按房产余值:1.2%;

房产租金:12%;

个人按市场价出租:4%。

2..车船税

6大项目;

各税目的年税额度每辆36~5400元不等;

自重(净吨位)3~60元/吨;

游艇每米600~2000元。

3..印花税

购销合同:0.3‰;

加工承揽:0.5‰;

财产租赁:1‰;

借款合同:0.05‰

权利、许可每件5元。

4..契税

出让、出售、赠与、互换

3%~5%

pa:6 // 关税制度

国家对出进本国国境或关境的应税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1..从价计征

完税价格乘关税税率

2..从量计征

货物数量乘单位税额

end

【第11篇】中国税务肩章

改革开放4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40年,是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的40年,也是云浮税收事业不断走向现代化的40年。在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中,云浮税务人筚路蓝缕、砥砺前行,在改革中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水平,优化纳税服务,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值此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云浮税务通过不同人物视角回顾云浮税收事业发展史,追寻背后的感人故事,共同展望云浮税收美好的明天。

“小变化”见证大发展

自行车、大檐帽、老税服、老算盘、旧证件、旧电话、手电筒……这些在许多老税务人的记忆中,都是难以抹去的印象。在那个时代,每次下乡收完税回到单位,税务干部们都要一边看着登记簿上写的税额,一边打着算盘计算、核对,一切工作全靠“手操”去完成。

▲不同时期的税务登记证封面

▲旧税帽、旧税务肩章

▲90年代户外税收宣传

如今,随着科技手段的迅猛发展,税收征管技术也得到大幅度提升,金税三期、电子税务局、微信办税等现代技术手段与税收完美地结合在一起,预约办税、网上办税,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涉税业务,这些便捷高效的办税方式让纳税人感受到了切切实实的便利。

▲ai创新税收宣传

▲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

共成长,同圆“税务梦”

“税务干部”,这个名词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可能是一个公务员群体的称呼,但在许多税务干部自身眼中已不再仅仅是一份职业,更多的是一种对梦想的追逐和对税收事业的情结。

▲90年代税务干部

▲新时代税务干部

梁建中,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一名从事税收工作39年的“老税务”,1979年,他参加税务工作,先后经历了财税分家、国地税分设、国地税合并等阶段,见证了我国税收发展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三个重要时间节点,每当回想起自己的税务工作经历,他都很有感触。在他看来,“税”月带给他的不仅是容颜的变化,更多的是自己对税收事业的“深情厚谊”,即将退休的他,希望更多的税务人能够继承老税务人吃苦耐劳、任劳任怨、能征善战、战之必胜的优良品质,与税收事业共成长。

优服务,企业最有“获得感”

近年来,云浮市税务部门围绕便民办税推出了一系列的举措,推行“填报易”办税软件,办税时间节省50%以上;着力推行“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一厅通办”、“套餐式服务”等一系列办税便利措施;推出“便民利企促发展28条措施”,进一步降低纳税成本、提升服务质量,让纳税人有真切的获得感。

▲昔日的税法宣传点

▲新时代扫描二维码办税

与优质的纳税服务同行的,还有给力的减税降负措施,云浮税务部门通过严格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深化增值税“三项措施”,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等举措,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同时,通过“银税互动”,帮助守信的企业解决资金困难,助力企业发展。据统计,“银税互动”工作开展以来,到目前为止,共为符合条件的404户纳税人提供了6.3亿元贷款。

▲90年代进企业开展税法辅导

▲2023年石展会“税官”变身“翻译官”

“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既是税务部门的庄严承诺,也是我们的工作方向。接下来,云浮税务部门将以实实在在的作为,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程金勇表示。

税务干部感言

50后感言:

三十多年的春夏秋冬,作为税务的一员,一路走来,有无限的感概,每每回首这三十多年的点点滴滴,总有一种感情萦绕在我的心头,长期以来局领导对我工作的支持及鼓励,同事们的团结合作,一直是我前进的动力。回想起第一次工作时所犯的很简单的错误,再到我今天成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干部。虽然饱含了酸甜苦辣,但也苦中带笑。不再年轻的我依旧愿意努力工作,适应发展,投身改革,提升能力,为税收事业做一份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 李深怡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我参加税务工作已经36年载。无论是我曾经到过的各个税务所,还是县局各个股室,都给我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深刻的回忆。如今,我对所有的事物更多了一份成熟,一份理智,一份坦然,一份感恩。未来,我将继续牢记初心,不负使命,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国家税务总局郁南县税务局 程国华

60后感言:

从光碟光盘到移动u盘,是技术的变迁。从人工湖畔到南山脚下,是场所的变迁。从异乡外乡到第二故乡,是心态的变迁。

变迁是流淌的时间长河,是:廿二年前,蛰伏耕耘,奋笔办公似在回响。十四年前,执手教育,奖学桃李犹有余香。十三年前,携手党建,九年先进挂了满墙!一年多来,授命监察,监督执纪再度起航。二十三年分分合合,税月芳华,仍在路上。二十二年兢兢业业,牢记使命,直到打烊!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练友森

从税30多年,亲身经历了国税事业的发展壮大,作为一名税务人我深感自豪。人生有多少个30年,作为一名税务人我无悔今生的职业选择。

——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 谢丽源

70后感言:

步入税收殿堂,蓦然回首已是十六载春秋,我逐步褪去青涩和懵懂,抛弃彷徨和迟疑,收获坚韧和快乐。在这条路上,我带着初心且行且思考,且行且珍惜。遇到平顺坦途,我步伐轻盈,速度飞快;遇到曲折泥泞,我行走艰难,速度缓慢。但我坚持,自我提醒:勿忘初心,才能到达梦想的彼岸;不忘初心,方能守得云开见月明。人生尚未终结,路还长着,还没有到停下脚步怀念过去的时候。我要在这行走的路上,汲取营养,奋力前行,保持“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激情和豪迈。带着初心,带着希望,带着期盼,激荡心声,继续前进,永葆奋斗之情,永怀赤子之心。于是,我再次启程,带着初心。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黄维

从事税收信息化工作十多年,经历了手工开票、省软、ctais到金税三期,征管手段的变化让我深切体会到要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不断充实自己,提高信息化管税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 曾小强

80后感言:

时光荏苒,岁月如歌。无论在基层,还是在市局机关,不管大小事情,我把完成每一件事儿都看成是一次提升和锻炼自己的机会。因为我始终坚信: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和实践能力,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被需要的税务人”。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15年来,感谢组织的关怀,个人工作岗位由基层变动到机关,并有幸成为一名中层领导干部,工作平台的变化,让我得到了充分的锤炼。接下来,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撸起袖子加油干,全身心地将信念坚守到底,带着一路的感悟迈向新时代。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郑会锋

我始终觉得,若有一份职业将社会使命感和个人发展相结合,不失为一件幸事。在改革创新的税务系统,你的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她给你机会,对你包容,陪你成长。都说世间所有的相遇是因梦想而出发,我和许许多多的同事一样,蓝色的税务梦让我们相遇,更是梦想,让我们一起为幸福而奋斗。远别故里,以此为家,这是我们选择的城市和事业;择而终老,相携白首,这是我们的执着和诺言;当世事变迁,当风吹云淡,我们的青春奋斗铭记于此,不会老!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廖宁

90后感言:

时间如白驹过隙,入职那天的一幕幕还清晰在眼前,而如今已过去将近一年了。对工作的期许也一步步归于平实。在办公室工作的时光,我从一无所知到现在肩负绩效管理工作,我愈发觉得在广东税务的平台上能够施展空间。期望未来,跟随市局、省局发展战略,提升自我,展翅翱翔。不忘初心,铭记誓言,既已俯身许国事,甘洒热血书青春。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 黄茵怡

学生时代,“税”于我而言更多的是一个个数字;从税以后,对“税”的体会更多的是一种税务人特有的情节。“税”月历程里,参与了国地税合作,那时接触到的是若干个合作事项,收获的是一个个成效数据;如今,有幸见证并参与了国地税合并,感受到的是税务大家庭的深度融合,收获的是一份份感动。“愿有事业可回首,且以深情待未来”,在新机构的新征程里,我们将与税务一起成长,一起前行,拥抱更加美好的未来!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冷球先

云浮融媒中心

【第12篇】中国税务网络大学入口

2023年税务师考试报名在即!马上就要报名了,你知道报名流程吗?快来看看吧!

2020税务师报名时间及入口:

5月8日-7月8日;补报名时间7月28日至8月6日。

参加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进行报名。

报名步骤:

由于近期报名系统进行了改版以下为2023年报名流程请参考。

报名入口: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方式一: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www.cctaa.cn)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方式二:直接打开“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ecctaa.com)

第一步:登录报名系统;

首次注册人员先在“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填写信息;

非首次注册人员可直接使用证件号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第二步:登陆成功后,在弹出界面中选择报名;

第三步:填写报名信息;

第四步:选考试地区和考试科目,点击【提交】;

第五步:确认报名信息、交费,报名成功!

最底部点击“确认”

点击“立即交费',交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报名流程图:

2023年税务师考试学习课程你选择好了吗?中华会计网校2023年税务师预习课程已经开课啦!赶快加入我们一起学习啊!

【第13篇】中国税务网官网

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已经开始,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8:00至11月17日18:00。此次公开遴选,国家税务总局共设置26个职位,计划遴选公务员40人。为方便报考人员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下载、查阅《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报名前请详细了解税务总局公开遴选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栏、“备注”栏所明确的有关要求。如有疑问,可拨打职位表中“考生咨询电话”栏对应电话号码进行咨询。

二、报考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发布的《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和《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填报说明》要求,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填写相关信息,清晰、有效上传《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个人免冠证件照等相关材料。未按要求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影响资格审查的,审查将不予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一)报考人员要准确填写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信息,其中,职位要求的学历须为报考人员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并且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3年11月前取得;职位要求的专业为报考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二)报考人员学习经历须从大学阶段填起,并注明时间、院系、全日制或者在职学习、学历学位。例如:2023年9月—2023年7月,某大学法学系,全日制学习,本科,法学学士。上述信息均以报考人员所获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为准。

(三)报考人员各阶段工作,按工作单位、职务层次分段填写,填写应完整连贯。其中,机关工作经历应填写到处(科)室。借调工作经历以及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相关的工作经历应注明。例如:

2023年8月—2023年8月,北京市朝阳区某局某科,一级科员;

2023年8月至今,北京市朝阳区某局某科,四级主任科员。

2023年8月—2023年8月,北京市某局某处,借调工作。

(四)报考人员须在“年度考核情况”栏如实填写年度考核等次,主要包括3种情况:优秀、称职和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五)报考人员须在“家庭主要成员情况”栏如实填写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个体经营、务农或待业,请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注明。对于已经退休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退休)”;对于已经去世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去世)”。

(六)报考人员须在“本人承诺”栏,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签名承诺,因信息不实产生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签名务必由报考人员本人手写并填写落款日期。报考人员未签名承诺的,遴选机关将不予审核。

(七)“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意见”栏须由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在指定位置盖章并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落款日期。公章图案应工整清晰,联系人及电话须真实有效。未加盖公章、填写联系人信息的,遴选机关将不予审核。

(八)遴选职位对计算机等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职业资格条件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在“其他”栏注明本人相关情况。

(九)报考人员请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和固定电话号码,及时接收遴选机关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考时符合资格条件,报考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遴选机关将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关于报考专业,作如下说明:

(一)专业类别目录表(见附件)根据税务机关实际岗位需求编制,包含了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所需的相关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本表范围内的一般不接受报考。个别相近专业拟尝试报考的,请如实填写本人所学专业名称并在“其他”栏内完整填报所有学科名称及成绩,由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实际情况及遴选岗位需求,综合进行资格审查。

(二)专业学位硕士所学专业名称在表中的,可以按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例如:“会计硕士”可按“会计学”报考“工商管理类”职位。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同时属于不同专业类别的,相关专业类别均可报考。例如:“经济统计学”专业既可报考“经济学类”职位,也可报考“统计学类”职位。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附件:专业类别目录表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2023年11月8日

附件

专业类别目录表

序号

专业类别

目录表包含专业

1

哲学类

哲学,逻辑学,宗教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美学,科学技术哲学

2

经济学类

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商务经济学,能源经济,劳动经济学,经济工程,数字经济,理论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海洋经济学,环境经济,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3

财政学类

财政学,税收学,税务,国际税收

4

金融学类

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金融数学,信用管理,经济与金融,精算学,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

5

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文化贸易,国际贸易学,国际经济发展合作

6

法学类

法学,知识产权,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知识产权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法律,纪检监察

7

政治学类

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注:该专业名称为“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国际文化交流,欧洲事务与欧洲关系,东亚事务与东亚关系,国际事务,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济学

8

社会学类

社会学,社会工作,人类学,女性学,人口学,民俗学(含:中国民间文学)

9

民族学类

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10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历史,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11

公安学类

公安学,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边防指挥,消防指挥,警卫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技术侦查学,海警执法,公安政治工作,移民管理,出入境管理,警务,铁路警务

12

教育学类

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卫生教育,认知科学与技术,劳动教育

13

中国语言文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应用语言学,秘书学,中国语言文化,对外汉语,中国学,文秘教育,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语言与文化

14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传播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时尚传播,国际新闻与传播,会展,新媒体与信息网络,媒体创意,新闻与传播,出版,广播电视新闻学

15

历史学类

历史学,考古学,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文化遗产,科学史,世界历史,博物馆学,史学理论及史学史,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历史地理学,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史

16

数学类

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

17

物理学类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核物理,声学,量子信息科学,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光学工程,无线电物理,系统科学与工程

18

化学类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测量学与技术

19

地理科学类

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地理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20

海洋科学类

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军事海洋学,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

21

地球物理学类

地球物理学,空间科学与技术,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固体地球物理学,空间物理学,行星科学

22

地质学类

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

23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生态学,整合科学,神经科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资源科学,生物安全,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生物信息技术,医学信息学,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水生生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物理学

24

心理学类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儿童发展科学,犯罪心理学,航空航天心理学,计量心理学,临床认知神经科学,学校心理学,健康心理学

25

统计学类

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6

力学类

力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流体力学

27

机械类

机械,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工程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制造工程,体育装备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微机电系统工程,机电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智能制造工程,智能车辆工程,仿生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兵器工程,工业设计工程,智能制造技术,机器人工程,增材制造工程,智能交互设计,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

28

仪器类

测控技术与仪器,精密仪器,智能感知工程,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仪器科学与技术

29

材料类

材料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冶金工程,稀土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焊接技术与工程,功能材料,生物功能材料,纳米材料与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冶金物理化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成型工程,智能材料与结构,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

30

能源动力类

能源动力,能源与动力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能源工程及自动化,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能源与资源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风能与动力工程,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储能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核能工程,航空发动机工程,燃气轮机工程,航天动力工程,清洁能源技术,储能技术,能源服务工程,氢能科学与工程,可持续能源

31

电气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信息工程,电力工程与管理,电气技术教育,电机电器智能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气工程,电缆工程,能源互联网工程,智慧能源工程

32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真空电子技术,通信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微电子学,微电子制造工程,微电子材料与器件,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光电信息工程,光电子材料与器件,信息工程,信息科学技术,信息物理工程,广播电视工程,水声工程,电子封装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医学信息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波传播与天线,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信工程及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人工智能,海洋信息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柔性电子学,智能测控工程

33

自动化类

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控制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邮政工程,核电技术与控制工程,智能装备与系统,工业智能,控制工程,智能工程与创意设计

34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仿真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科技防卫,物联网工程,传感网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影视艺术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新媒体技术,电影制作,保密技术,服务科学与工程,区块链工程,计算机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密码科学与技术,虚拟现实技术

35

土木类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设施智能技术,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铁道工程,智能建造,土木、水利与海洋工程,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土木水利,农田水土工程,人工环境工程,城市水系统工程,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

36

水利类

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务工程,水利科学与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智慧水利

37

测绘类

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38

化工与制药类

化工与制药,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能源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工安全工程,涂料工程,精细化工

39

地质类

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智能地球探测,资源环境大数据工程

40

矿业类

采矿工程,石油工程,煤及煤层气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矿物资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智能采矿工程,碳储科学与工程

41

纺织类

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丝绸设计与工程

42

轻工类

轻化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化妆品技术与工程,制浆造纸工程,制糖工程,发酵工程,皮革化学与工程,生物质能源与材料

43

交通运输类

交通运输,交通工程,交通建设与装备,航海技术,轮机工程,飞行技术,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交通信息与控制工程,交通设备信息工程,救助与打捞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轨道交通电气与控制,邮轮工程与管理,轨道交通运输,道路交通运输,水路交通运输,航空交通运输,管道交通运输,智慧交通,智能运输工程

44

海洋工程类

海洋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海洋资源开发技术,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水声工程,海洋机器人,智慧海洋技术

45

航空航天类

航空航天工程,航空工程,航天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智能飞行器技术,空天智能电推进技术

46

农业工程类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土地整治工程,农业智能装备工程,农机装备工程

47

林业工程类

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家具设计与工程,木结构建筑与材料

48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科学,地球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环保设备工程,资源环境科学,资源科学与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资源与环境

49

生物医学工程类

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临床工程技术,康复工程,生物与医药

50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储运与加工教育,食品工艺教育,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乳品工程,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安全与检测,食品营养与健康,食用菌科学与工程,白酒酿造工程,食品工程,发酵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

51

建筑类

建筑学,城乡规划,城市规划,风景园林,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城市设计,智慧建筑与建造

52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灾害防治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职业卫生工程

53

生物工程类

生物工程,生物系统工程,轻工生物技术,生物制药,合成生物学,生物技术与工程

54

植物动物生产类

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茶学,烟草,应用生物科学,农艺教育,园艺教育,智慧农业,菌物科学与工程,农药化肥,动物科学,经济动物学,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果树学,蔬菜学,农业,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生物农药科学与工程,生物育种科学,饲料工程,智慧牧业科学与工程

55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农业资源与环境,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生物质科学与工程,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土地科学与技术,湿地保护与恢复

56

动物医学类

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实验动物学

57

林学草学水产类

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草业科学,草坪科学与工程,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士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业,风景园林,智慧林业,水产,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水族科学与技术,捕捞学,渔业资源

58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系统理论,系统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造价,保密管理,系统分析与集成,系统科学,邮政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程审计,计算金融,应急管理

59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商务策划管理,特许经营管理,商品学,连锁经营管理,食品经济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物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劳动关系,体育经济与管理,体育经济,体育产业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市场营销教育,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零售业管理,创业管理,海关稽查

60

财会审计类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

61

农业经济管理类

农业经济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农业经营管理教育,林业经济管理,农业管理,农村发展

62

公共管理类

公共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应急管理,高等教育管理,职业技术教育管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学,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海关管理,交通管理,航运管理,海事管理,公共关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海警后勤管理,医疗产品管理,养老服务管理,海关检验检疫安全,海外安全管理,自然资源登记与管理,慈善管理

63

社会保障类

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险

64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图书馆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情报学,图书情报

65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流工程与管理,采购管理,供应链管理

66

工业工程类

工业工程,总图设计与工业运输,标准化工程,质量管理工程,产品质量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

67

电子商务类

电子商务,网络经济学,电子商务及法律,跨境电子商务

68

旅游管理类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69

戏剧与影视学类

戏剧与影视学,表演,戏剧学,电影学,影视学,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学,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媒体创意,戏剧戏曲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曲艺,音乐剧

70

设计学类

设计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数字媒体艺术,数字游戏设计,艺术与科技,音乐科技与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设计艺术学,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艺术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

71

英语相关专业

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商务英语,英语语言文学,翻译[注:指所学语种为英语的“翻译”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注:指所学语种为英语的“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语言学[注:指所学语种为英语的“语言学”专业]

72

其他外语语种

[参照英语]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微信

【第14篇】中国税务会计师网

2023年税务师考试已经结束,

但是查分的心情越来越澎湃!

有小伙伴直言:考完后思想压力一点没有放松,

估计是要等成绩出来了!

那么,何时可以查成绩呢?!▼

我们先来看看官方是怎么说的?!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通知:

考试结束后约30个工作日

可查询税务师成绩!

其实,关于“查成绩”,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已经发出通知!据《2023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考试结束后约30个工作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考试成绩查询公告,考生登录“网报系统”可查询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另行公告。

那么,往年查成绩时间是何时呢?一起来看下!

年份

成绩查询时间

公布成绩查询日期的时间

2017

2023年1月2日

2017-12-29

2018

2023年1月2日

2018-12-27

2019

2023年1月3日

2020-01-02

2020

2023年12月15日

2020-12-08

2021

约考后30个工作日

2023年税务师成绩将在约考后30个工作日公布,那我们有理由相信成绩可能会在12月下旬公布!

你觉得会在哪天出成绩呢?

文章来源:中华会计网校注册税务师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15篇】中国税务学会

7月15日,中国经济半年报出炉。今年上半年,中国经济的增速为2.5%。面对疫情冲击、俄乌冲突等超预期因素影响,中国经济这样一份成绩单确实来之不易。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各个市场主体,各方一直在齐心协力,共担风雨,推动国民经济企稳回升。

6月初的一天,江西的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收到了一笔650万元的留抵退税款项,这让销售淡季中正愁眉不展的企业负责人喜出望外。

江西某汽车销售企业财务经理 粟瑞霞:这笔税款是真金白银的税收优惠红包,对于企业来说就是一场“及时雨”。疫情防控期间销量也并不是特别好,在最严重的时候,我们基本上连房租都没有办法支付了,这笔税款到账以后,我们也及时归还了一些银行到期的贷款,公司也慢慢恢复到正常经营状况。

留抵退税,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提前全额退还,这是我国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头戏”。

截至6月25日,超过1.8万亿元退税款已经退到纳税人账户。这其中,小微企业是受益主体。而加上减税降费和缓税缓费等在内,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已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和增加现金流2.58万亿元。

帮助亿万市场主体减轻负担,轻装上阵的同时,面对疫情多发,物流不畅等问题,我国还陆续出台一系列举措,疏通物流堵点,去除政策卡点,以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各地也积极行动起来,北京“稳经济45条”、上海“重振经济50条”、吉林“稳经济43条”等纷纷出台,与中央形成合力,全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为缓解科技企业房租缴纳困难,上海各区政府鼓励引导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给予承租的小微企业6个月的房屋租金减免。在交大科技园的一家机器人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政策可以为公司省下近百万元。

江苏省推动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一家从事医疗电子设备生产的中小企业从海外获得了一笔大订单,但是由于公司流动资金不足,再加上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产能无法提高。徐州市工信部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最终,企业拿到了1000万元金融贷款,保住了这笔订单。

中央和地方积极行动的同时,市场主体也在努力自救。

在北京,因为疫情暂停餐饮堂食的时候,一些餐饮企业开始想办法做外卖。做烤肉店的冯永辉告诉记者,以前,他们这样的餐厅几乎不做外卖,因为要想保证烤肉的口感好,就必须使用专门的烤盘,而大部分家庭都没有。不过现在,只要购买一个烤肉套餐,商家就会赠送烤盘。

一些景区则创新旅游模式,推出沉浸式体验项目吸引消费者。端午期间,在重庆的这家公园里,游客们穿着古代服饰,玩投壶、编彩绳、包粽子,沉浸式体验了一把传统文化。

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董煜: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企业都想方设法创新服务业态,优化服务流程,降低运行成本。在这个过程中,也有很多企业因此适应了新的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适应了年轻人的消费方式转变,在某种程度上,也帮助一些企业实现了转型升级的过程。

面对内外部阶段性、突发性因素冲击,我国经济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企稳回升,展现强大韧性和巨大潜力。但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困难。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然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要实现全年5.5%左右的经济增长目标,需要付出艰苦努力。那么,下一步,我们应该在哪些方向重点发力?新基建、新型消费、全国统一大市场等等,这些近来很热的关键词能为中国经济带来些什么呢?

5月20日,国道318康定市过境段公路通车运营,它是川藏南线进藏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7月6日,“东数西算”银川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基地启动大会在宁夏银川市举行。

今年以来,一个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速推进,基建投资成为我国经济稳增长的重要抓手。上半年,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7.1%。

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董煜:我们可以看到,上半年新型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是整个投资的一大亮点,这种投资的增长意味着中国经济向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快了,意味着在中西部地区部署类似于“东数西算”这样的新型基础设施步伐加快了。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5g基站建设、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领域。截至今年5月底,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网络基础设施,5g基站数达到170万个。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加速融入工业、医疗、交通等行业,拉动中国经济稳步、高质量发展。以“东数西算”为例,这一工程的开启,预计每年将带动社会投资超过4000亿元。

下半年,在政策支持、项目充足、资金充沛等有利条件支撑下,基建投资仍有较大的发力空间。

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董煜:如果我们去看下半年投资的话,首先它会跟“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发力点进一步吻合,在一些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需要在一些未来产业上面也加大投资力度,还有直接跟保障民生相关的基础性设施投入。

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消费也逐步回暖。6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降转升,同比增长3.1%。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上半年,虽然消费受到疫情冲击,但升级类消费却表现突出,比如说,像智能洗拖一体机这样的智能家电销售火热,露营火爆催热了旅游新业态,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同比增长了1.2倍,我国消费潜力足、韧性强的特点没有改变。那么下一步,如何更好地提升居民消费意愿,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复苏呢?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 张连起:新能源汽车是智能经济时代,我们弯道超车,特别是借道超车一个重要的点。它不仅仅是国内市场,以国内循环为主体,还能促进国际、国内双循环。现在出口新能源汽车也是一个大的比重。另外一方面要努力扩大新型消费,在夯实能消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掘敢消费的能力和创造敢消费的机制。

依托人们消费升级的需求,以及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深入应用,近年来新型消费发展迅速,特别是疫情出现以来,网络购物、直播带货、在线医疗、无接触式智慧超市等新型消费,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下半年,它也将为消费增长创造新的空间。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 张连起:新型消费是一个增量,比如数字经济、数字消费在农村的空间非常大,因为我们国家农村市场非常广大,冷链、物流要尽快传递到乡村最后一公里。

今年4月,我国提出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一方面,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消除人为障碍;一方面,统一规则制度和服务等。这将有效破除堵点卡点,为内需增长扫清障碍。

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董煜:比如说它对打破区域壁垒方面的一些举措会使物流更加通畅,也使不同地方的产品销售减少地方保护主义的阻碍,使更优质的产品能够更快到达人们的手里。与此同时,通过减少对市场的不正当干预,减少基层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也对稳定市场主体预期,进而带动整个面上的经济稳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外贸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更为凸显。去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跨越6万亿美元台阶,创下历史新高。今年上半年,疫情多点散发,物流运输受阻,各地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外贸企业的生产经营难题。

深圳一家数字化工厂的产品,原本需要通过卡车运到香港机场,再从那里运往全球各地。但受疫情影响,3月份开始,陆路运输遇到了困难。

某企业深圳工厂物流负责人 周健合:产品一度积压了满满5个仓库,多部门短时间内打通了从深圳蛇口港、大铲湾、盐田港等码头到香港的水路通道,新线路的开通让我们订单及时交付得到了有力保障。

各方努力之下,今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9.4%,体现了较强的韧性。下半年,如何更好地促进外贸发展,拉动经济增长呢?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 张连起:外部需求可能稍稍有所降低放缓,但是自身的能力提高了。原来是价廉物美,未来还是要提高科技创新的能力,赢得内在核心竞争力。

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董煜:我们要继续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针对不同的市场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产品;另外一方面,出口的窗口要建设得更快,让出口能够更快,更加便捷。既要让出口的产品质量越来越高,也要让为进出口所提供的营商环境的服务质量越来越高。

当前,摆在中国经济面前的确实是一张难度不小的“考卷”,但从各项主要指标来看,中国经济正在稳步恢复当中,经济发展有韧性、政策支持有力度,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也没有改变,这些都是我们的信心所在。下一阶段,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踏踏实实把各项稳增长举措落实到位,我们一定能战胜一系列困难挑战,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制片人丨黄洁

主编丨喻晓轩

编辑丨屠志娟

摄像丨张玉虎

配音丨姚宇军

责编丨温娜 时瑶

剪辑丨张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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