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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接上一期财政改革(1)—价格双轨制的开始,本期介绍“利改税”的调整(共4152字,阅读需13分钟)。
01
利润包干与经济责任制
1981年前后我国经济出现了整体财政赤字问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急于推动国家发展,实施了一个超出国情的设备技术引进计划,导致过高的基本建设投资。
另一方面,企业放权主要由国家经委来抓,财政部也办演重要角色,双方在具体办法经常有争论。
财政部认为给企业留利就会减少财政收入,影响财政平衡。国家经委认为放权让利才能激发企业活力,创造更多收入。双方就长远不确定收益和眼前减少的收入,产生了分歧
最后折衷,为了保证国家财政,减少赤字,1981年后国营企业转向以“利润包干”为主的经济责任制。确保上交国家利润的情况下,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加企业和职工的利益。
但扩权让利改革在全国铺开后,也出现了企业多占、国家财政难以保证问题。1982年前后,扩权工作在经济调整大背景下,提出了企业经济责任制。
内蒙古宁城县在总结了岗位责任制、计件工资、百分计奖、扩权试点等经验基础上,自1981年在全县推行经济责任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81年1-9月,县办工业总产值实现2768万元,比1980年同期增长6.2%,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84.4万元,比1980年同期增长38.8%。
1981年,山东省济南、青岛两市在国营交通企业中普遍推行经济责任制,实行了利润盈亏包干。直接起因是由于财政压力,完成上缴任务困难。
就全国而言,全国工业交通会议明确提出,工业交通企业要像农村搞联产责任制那样,推行以利润盈亏包干为主的经济责任制。
据国家经委统计,从地区看,到1981年8月底,山东、北京、天津、辽宁等9省市推行面已超过80%,河北、内蒙古、山西等12个省份推行面已超过50%,上海准备从1982年开始。
8月底,全国工业交通工作座谈会上,认为实行经济责任制,是适合我国当时生产水平的一项重大改革,对于克服吃“大锅饭”,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有较好作用。
02
从“分灶吃饭”到“利改税”
1982年,实行两年多的“分灶吃饭”,按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促使地方增产节约,提高经济效益。但也暴露出一些缺陷。
国家财政收入,并未随企业利润的增长而增长,企业留存比例偏高,上缴国家过低。加剧了中央财政收支不平衡,中央不得不用发行国库券、向地方借款来缓解困难。
利润包干基数和分配比例难以合理核定,企业和财政部门要反复讨价还价,国家和企业间的分配关系不稳定,从而造成交易成本偏高。企业为了降低包干基数、提高分配比例,千方百计地压低国家计划基数,夸大生产中的不利因素,甚至隐瞒生产能力。
突出“利润”指标的作用,很容易助长单纯追求利润的倾向。利润高的产品大干、利润低的产品不干,产品质量下降,而行业之间和企业之间由于价格、税率、生产条件等客观因素不同,出现留利水平“苦乐不均”现象。
企业缺乏技术改造动力,拼耗设备的短期行为严重。
同时,由于缺乏预算约束力,投资冲动会盲目膨胀,过去的几年里,基础建设、计划外项目之所以会越来越大,到了难以控制的地步,主要因为没有人需要对投资后果负责,至于如何收摊子,那是“国家的事情”。这进一步助长了地方主义抬头,盲目生产、重复建设、地区封锁等弊病。
针对这些弊病,出现了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在国民经济计划整体改革没有全面展开,暂时不要进行大改,在“划分收支,分级包干”改为“总额分成”的基础上稳定几年,待时机成熟时推出大的改革措施。
第二种意见,明确划分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使中央财政能够获得比较稳定的收入。刚进行“分灶吃饭”改革时曾有人建议,把100多个大企业利润直接交给中央,但牵扯较多问题而没有被采纳,才造成了现在的被动。
第三种意见,利改税。应该把财政收入的重点,从主要依靠上交利润、逐步转移到依靠税收方面来。1980年以来,国家已经在18个省市的446个工业企业中,进行了“自主经营,以税代利,自负盈亏”的试点。
争论很热烈。
第一种意见的反对者认为:调整财政包干或分成比例,降低企业留利水平,对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不利,有悖搞活企业的改革初衷。同时靠地方、企业增加上缴,来解决中央财政赤字不是根本办法。
第二种意见的反对者提出了几个问题:大批大型企业划归中央,中央对众多直属企业如何管理?地方会不会又放手不管?同时会不会妨碍地方特别是城市对本地区企业的统一管理?
对第三种意见的不同看法则是:单纯依靠税收一种形式不可能完全解决财政问题,利改税不能彻底解决地区经济封锁、画地为牢的困境;在现实操作中也不可能把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截然分开。
在实行中央、地方分级管理的基础上,薛暮桥提出了“分税制”的办法。
他举例说,1981年国务院决定提高烟酒税率,原意在“寓禁于征”,结果各原料产地,争办小烟厂、小酒厂,增加税收,导致其他地方大工厂由于缺乏原料,被迫减产。
在“分灶吃饭”的情况下,产品税都归地方征收,重税产品能够使地方增加财政收入,结果中央原想通过征收重税限制生产的,反而变成了鼓励生产。
产品税对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有重要作用,需要发展的产业,产品应征轻税或免税;需要限制的产业,产品应征重税,而重税产品的产品税必须上缴中央,这样才能达到通过税收调节生产的目的。这种思想在以后税收制定过程中,产生了重要影响。
03
第一步“利改税”
198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第一步“利改税”。
“利改税”是把国家和企业之间分配关系,通过税收形式固定下来,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大锅饭”问题,税后利润一部分留归企业支配,扩大企业自主权。
改征所得税后,国家不再给企业拨款,也不增拨流动资金,各项贷款本息归还,都在企业留利中支付,亏损企业自负。
利改税第一步改革。是一种税利并存的模式,凡有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均根据实现的利润,按55%的税率上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如果超过合理留利水平,则再上交一部分利润。
到1983年年底,全国实行第一步“利改税”改革的工业企业累计达到28110户。“利改税”是国营企业向现代公司治理制度改革的第一个重要举措,客观上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部分地缓解了企业与主管部门的紧张关系。
第一步“利改税”在初步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均衡入库,企业增添了一定动力,是一次国家、企业之间利益分配的重大改革,但也是一种过渡性措施。
由于税种单一,税后利润的分配比较复杂,没有涉及企业亏损时、责任如何界定,且具有随意性等特点。难以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国营经济还是一个“大锅饭”。
同时,税后利润分配仍是按照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划分的,以1982年实际分配结果作为基数,来确定国家、企业分配比例,造成有些先进企业原来留利比例比较低,现在仍然低。“鞭打快牛”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许多企业产生抱怨。
也有单位把“利改税”、内部经营承包简单地对立起来,不搞衔接,不做换算,使政策失去了连续性,“大锅饭”局面又重新出现,影响了企业和职工积极性。
鉴于“利改税”的过渡性质和实施后的表现,各地的反应是要求尽快实施彻底的“利改税”,国家因此加快了实施第二步“利改税”的步伐。
04
第二步“利改税”
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决定从当年10月1日起试行第二步“利改税”。第二步“利改税”的要点如下。
利改税第二步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将国营企业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按十一个税种向国家交税,也就是由“税利并存”逐步过渡到完全“以税代利”,税后利润归企业自主安排使用。具体说来,概括为以下几点:
第一,将现行的“工商税”按照纳税对象,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盐税、营业税,不同企业按对应的税种纳税。以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生产和流通的杠杆作用。
第二,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按照55%的固定比例征税;盈利的国营小型企业,按新的八级超额累进税缴税。
第三,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后,还应按照核定的调节税税率,计算缴纳调节税。这样改变是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使企业在增产增收中能够得到更多的好处。
第四,城市恢复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以利于合理地、节约使用土地、房产,适当解决城市维护建设的资金来源。
第五,适当放宽小型企业的标准,使其自主经营、依法纳税,形成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适当减轻了小型企业的税收负担。
第六,对于微利和亏损国营企业继续实行盈亏包干办法,区分不同情况给予补贴、减税或免税。
第七,对某些采掘企业开征资源税,以调节由于自然资源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有效管理和利用国家资源。
第八,军工企业、邮电企业、民航企业、外贸企业、农牧企业、劳改企业,暂不按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
实行“利改税”的改革,既是企业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又是我国税制的改革,初步建立起一套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与其他各税相配合的复合税制。
在税制改革的同时,中央政府也开始做一些其他方面的调整和开放尝试。
从这一年起,凡是中央投资兴建的大中型企业收入,都归中央财政。中央与地方共同投资兴建的大中型企业,收入按比例分配。中小企业,由原来中央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改为中央与地方各负担一半。这种收入划分和“亏损下放”,主观上是中央政府“卸包袱”的做法,不过在客观上,为日后濒临亏损中小国营企业的创新与改制预留了空间。
05
价、财、税联动改革方案
每当改革步伐加大,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了指导性计划,市场调节的范围和比重就开始增加。随着经济改革深入,要不要一个全面改革的配套设计,形成争论。
有一种看法是:改革不可以设计,只能通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某些突出问题,从而带动全面改革。
另一种看法是:改革必须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性的市场体系,适合市场条件的宏观调节体系,配套进行调整。
最终形成“七五”前期以价格、税收、财政、金融、贸易为重点的配套改革方案。
价格改革“先调后放”,形成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市场;财税体制的改革则是要打破市场割据、流通阻滞,为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环境,将“分灶吃饭”体制改为“分税制”。
“价、财、税”联动的配套改革最终没能执行。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1986年下半年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开始实行“巩固、消化、补充、改善”的方针。
1987年通货膨胀压力进一步增大,国务院实行财政信贷双紧的方针,“价、财、税联动”改革方案,已丧失了所需的宽松经济环境。
预告:下一篇,1982-1986第七次波动,看财政改革3—拨改贷”“国债”“用工制度”改革试验。
郭瑞轩
从“进两家门”到“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从手写录入到网上申报、自动算税,从纸质发票到电子发票、全电发票……十年间,税收征管改革在一次次实践探索中不断优化深化,在一次次回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中不断提质增效,在一次次完善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体系中迭代升级。
近日,首家“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智慧办税中心”落户苏州吴江,该中心集智能办税、融合办税和智能存取为一体,为苏、沪、浙三地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跨区域融合云办税服务。孙军 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强调,要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并对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纲要都对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作出部署。
十年间,税收征管改革始终紧扣时代脉搏,始终坚持科学设计循序渐进,始终坚持与税收制度改革协同推进,书写税收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十年间,税收征管在合作、合并到合成的改革路上不断优化,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费征管体系,有力促进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十年间,税收征管改革在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中稳步向前,在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不断提升间奋勇前行。
合作合并合成 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税收征管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征管效能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征管改革始终以服务国家治理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不断发挥。
十年税收征管改革,合作、合并、合成是三个关键词。
合作——2023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加强国税、地税合作,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
这次改革,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至2023年,国税地税分设已20余年。长期以来,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征管体制充分调动了中央和地方组织税收收入的积极性,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等。方案针对这些“痛点”,有的放矢地作出了改革部署。
在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国税、地税全面加强合作,2023年底前圆满完成方案提出的6个方面96项改革任务。
合并——2023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省级及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是重要的改革内容。随后,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动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征管体系。
这场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改革,涉及“两个层面、三种体制、四级单位、几万机构、百万人员、十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24年后重新成为一家的国税地税开始了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的“四合院”建设,推动税收征管体制完成深刻变革。
图为“非税收入信息互联互通平台”上线首日,安福县南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税人员谭类思展示水利部门刚打出的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合成——2023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税收征管的第三次变革,通过执法、服务、监管系统优化,推进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融合升级。
《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十四五”时期税收现代化的总体规划。
至此,以中办、国办三次发文为重要里程碑的税收征管改革蓝图绘就。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税收征管改革遵循客观规律,紧贴税收实际,环环相扣,步步深入,在实践中不断优化理念、探索调整,在改革中始终服务于国家治理。
——服务组织收入更加有力
十年间,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已扣除出口退税)超过120万亿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在这背后,是我国税收征管能力的不断增强——从对纳税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到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模式,从金税三期上线,到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谋划并启动金税四期建设,我国税收征管现代化的水平持续提升,为科学组织收入提供支撑。
——服务市场主体更加有感
十年来,为应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成为稳经济的关键举措,让市场主体更加有感。数据显示,十年来,税务部门办理新增减税降费累计8.8万亿元,我国宏观税负从2023年的18.7%降至2023年的15.1%,特别是2023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当年宏观税负比2023年降低1个百分点。今年以来截至7月底,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万亿元。
这一组组数据,蕴含着党中央、国务院为企纾困的决心。从纸上到账上,不断优化的税收征管体制,为实现政策找人、精准推送、及时落地提供了制度基础,确保一项项带着温度的退税减税降费措施落实落细:税务部门建立涵盖9大类4219个税费政策的标签体系,仅今年以来已累计33批次向4.56亿户次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确保税收进一步发挥职能、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效
十年间,税务部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托税收征管能力的提升,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先后推出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20条、长江经济带发展20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6条等税收征管和服务一体化便利化措施,有力地推进区域优势互补、要素流动,推动区域间发展更加协调。
十年间,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社会保险费、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多项非税收入陆续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税收征管格局由“征税为主”向“税费皆重”转变,服务的纳税人和缴费人有十多亿,税务部门参与国家治理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扩展。
在此基础上,多地税务部门上线“非税收入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实现缴费人缴纳非税收入“一门、一站、一次”办理,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
——服务领导决策更加有为
十年间,税收大数据的作用日益凸显,各级税务部门成立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大数据风险管理部门,持续深挖税收大数据“金山银库”,打造税收分析拳头产品,每年形成万余篇税收分析报告,成为各地党政领导决策的好参谋。
“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发展过程中,无不体现着税收征管改革作为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始终遵循治理理念,采取循序渐进的攻坚方法,步步递进式地实现改革不断突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教授尹磊表示。
十年改革,步步递进。“这几年来,税收征管对税务部门自身监管、服务、技术、制度等环节的要求越来越高,实现不同部门、不同环节的要素高度融合,税收治理能力不断提升。”西南财经大学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教授汤继强如是评价。
优化高效统一 税费征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这十年,税务部门在推动税收征管体制三次大的变革中实现税收征管效能不断提升,建立起更适配于税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税费征管体系。
——十年间,税收征管体制在改革递进中逐步优化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省市县乡税务机构数量大幅减少,在此基础上,税务部门新成立税收分析、大数据和风险管理等部门,优化资源配置,建立起一个更具活力的征管体系,税收监管也更加精准。
最近,广东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朱先生登录电子税务局,收到了一份《纳税信用预警及动态分析报告》。这份报告包含了税务部门对企业集团总部和企业在广东省内其他地区成员企业的上年度纳税信用预评信息。
“我们集团在广东省内有31户成员企业,涉税业务和信用统一管理的难度较大。税务部门推出的‘集团信用预警’服务,帮助我们及时掌握成员企业的纳税评级情况和信用风险行为。”对于税务部门定期推送《纳税信用动态分析报告》的做法,朱先生十分认可。
这源于税务部门实施的风险管理。近几年来,税务部门积极部署推进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四个转变”,推动构建集约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方式。
——十年间,税收征管效能在便民利民中明显提升
从事财务工作已有25年的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邰红,对十年间办税变化最大的感受,是从办税服务厅的“常客”变成了“稀客”。
“现在一年去办税服务厅的次数和时间,还没有以前一个月多。如今都是数据‘跑路’,很多业务通过电子税务局就可以线上办理。”邰红说。
的确,十年间,从国税、地税在服务、征管、稽查等8个方面有序开展合作,“一厅通办”“一窗通办”逐步推开,到国地税机构合并,办税“合二为一”,再到2023年以来“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成为常态,税收征管正变得越来越高效。
目前,“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拓展至233项。这也意味着,除法律规定要求和需线下实物交付的以外,纳税人缴费人的主要办税缴费事项已全部纳入“非接触式”办理,社保费缴纳基本实现企业网上办、个人掌上办,纳税人缴费人在一次又一次提速中提升获得感。
图为广东税务干部通过“v-tax远程可视化自助办税系统”辅导纳税人远程办税。
——十年间,税收征管流程在实践探索中走向统一
如今,在上海,不用出门就能完成江苏的税务登记;在成都,可以办理公司在重庆业务的税款预缴申报;在河北,线上即可办好北京企业搬迁的涉税手续;在全国各地,自然人纳税人都可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2023年—2023年,税务总局先后部署各地税务机关实现至少7大类53个事项“同城通办”、4大类21个涉税事项“省内通办”、4大类15个事项“全国通办”。
一张不断扩容的服务清单,呈现了税务部门连续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效果,同样也折射了税收征管改革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持续推进。
早在2023年,《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就已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国税、地税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2023年,在合并的改革进程中,规范了机构设置,优化了职能职责,统一了征管方式。2023年6月,长三角三省两市税务局统一了19项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10月,京津冀区域内施行统一的《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9月1日起,东北区域三省一市也将实现7类55项税收违法行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一把尺”。
——十年间,税收征管格局在多方协同中迈向共治
十年来,税务部门持续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对税收征管改革都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后,各地均制定了本省的实施方案,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纳入本省“十四五”规划或重点工作,细化税收协同共治的具体措施,有力有序推进改革任务落地。
每年地方两会上,税收都是热议的关键词。2023年,“税收征管改革”更是写入了多地政府工作报告。例如,广东省提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税收共治”,河北省明确“抓好税收征管改革试点”,甘肃省要求“抓好税收征管改革”……
十年来,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税收共治格局进一步扩大:
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方面,2023年8月以来,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持续开展精准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虚开发票、骗取退税及税费优惠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此基础上,2023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入联合打击机制,六部门联合推进打击“三假”从集中打击向常态化持续打击转变。今年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以来,六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机制将打击骗取留抵退税作为重要内容,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形成打击骗取留抵退税的压倒性态势。
在推动诚信纳税方面,税务部门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a级纳税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等税务领域信用信息,并联合发改、金融、公安、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税务部门联合银保监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自2023年起推动将企业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7年来,金融机构累计运用纳税信用信息为守信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723.71万笔,贷款金额5.71万亿元;联合全国工商联连续两年开展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
在便利纳税人缴费人方面,联合邮政部门推出发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服务,打通了税费服务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联合市场监管、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提供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办税等套餐式集成服务,建立了“一窗受理、一次采集、一网通办、一日办结”的“一件事一次办”模式,截至目前,累计有1335万户次纳税人缴费人享受到“套餐式”服务。
…………
协同治税的新格局正在建立。
数字化智能化 税收信息化建设提升征管效能
税收征管水平的跃升,很重要的在于不断推进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为之插上了金色的翅膀。
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表示:“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是深化征管改革的重要路径。”十年来,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向前。
——金税工程为税收现代化插上金色翅膀
从金税三期上线、优化到金税四期启动,智慧税务建设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
2023年10月,金税三期工程在全国上线,建成了税收业务处理“大平台”,处理全部税收业务服务90%以上,着力打造大数据云平台,首次实现了税收征管数据的全国集中;
2023年,伴随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顺利推进,金税三期国税、地税并库上线工作分批顺利进行;
2023年3月,金税三期全国并库上线,为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奠定了坚实的信息化基础;
金税三期工程全面推广和优化升级,推动税收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伴随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落地,以金税四期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智慧税务建设正式启航,推动税收征管方式从“收税”到“报税”再到“算税”,税收征管流程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税收征管效能从“经验管税”到“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
图为企业代表在福州市仓山区办税服务厅现场体验“税务ukey自助发行”操作流程。陈莉/摄
——电子税务局为办税缴费便利化开启新篇章
如今,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特色业务”模块下的“集成申报”,即可完成各税费种申报、缴款、查询,实现纳税人全税费种“一屏集成”办理。
不仅如此,电子税务局开设的“川渝通办”模块里的通办业务已扩至52项,以前需要来回跑的业务只需在网上轻点鼠标便可办理。
四川省达州市兴源税务师事务所的会计段昌峰对此夸赞不已:“记得第一次承接重庆公司在达州的办税项目,要先去重庆开好《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再回达州报验登记。现在只要在电子税务局上就可以办理。”
便利的背后,是各地电子税务局的建立与逐步统一。2023年12月,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落地,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上线,开启了办税缴费的新时代。通过电子税务局,涉税事项可实现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
此后,电子税务局功能不断升级,服务不断优化。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95.72%的涉税市场主体注册使用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网上申报率持续稳定在99%以上。
——发票电子化改革为“以数治税”奠定基础
“从过去的‘票据手工开、税款上门收、发票人工审’,到办税服务厅‘一窗办理、一次办理、同城通办’,再到现在的‘不见面、网上办’,发票申领的方式越来越方便!”甘肃省白银市高新区税务局干部吴文毅说。
近几年来,作为商事活动信息载体的发票,走过一条由纸质到电子的路:2023年,税务部门探索发票无纸化试点,迈出发票电子化改革的关键一步。2023年,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陆续上线发票网上申领模块,实现足不出户申领、24小时办理。2023年,增值税发票管理2.0版正式推行。
2023年9月,宁波市税务局开出第一张增值税电子专票,开启了发票电子化改革的新篇章。2023年12月,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工作开始,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成。
发票申领越来越方便的背后,是发票电子化改革的逐步深入,也是税务部门迈向“以数治税”的坚实基础。
船到中流,更当奋楫。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攻坚年。在这个关键时点,全国税务系统将按照《意见》要求,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推动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为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8月30日a1、a2版。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杜伟 宋淑娟 (010)61930016
从2023年的12月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开始推进全电发票的试点工作,从最开始的广东省(不含深圳)、内蒙古自治区和上海市,逐渐扩围到其他省市,加速构建“以数治税”的新布局,强化智慧税务建设。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又有大动作,第二批全电发票试点扩围至9省市!从7月18日起,湖北、河南、安徽、河北、湖南、陕西、福建、重庆、江西省的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
-=【核心内容解读】=-
全电发票”究竟是什么?和现行发票有何区别?
全电发票是以去介质、去版式、标签化、要素化、授信制、赋码制为基本特征,以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为运行模式的新型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电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不需申请领用、无须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
对纳税人来说,全电发票集众多优点于一身,便利触手可及。
●相较于传统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全电发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专用税控设备,通过网络可信身份等新技术手段,摆脱专用算法和特定硬件束缚,实现“认人不认盘”。
●发票使用满足个性化需求。基于“去版式”的特征,全电发票可选择以数据电文xml形式交付,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票样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降低发票使用成本,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同时,“赋码制”通过信息系统在发票开具时自动赋予每张发票唯一编码的赋码机制。
●依托动态“信用+风险”的体系,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开票和申报行为,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可开具发票总金额的信用额度并动态调整,实现“以系统授信为主,人工调整为辅”的授信制管理。
●全电发票开票用票更便捷,新办纳税人可实现“开业即可开票”。具体说来:使用全电发票无需领用ukey、无需做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发票,在通过可信身份体系认证的情况下可以实现不受地域、平台、时间限制即时开票,提升开票便捷度;电子发票以要素化数据电文承载交易信息,具备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电子化入账,有利于会计核算的全程无纸化,大幅降低纳税人用票成本。同时,推行全电发票节约大量纸质发票印制成本,减少了票种核定、票量审批等人工干预环节,大幅提升了发票管理效率。
●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便利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同时,依托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全电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使用更高效便捷。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数族科技制作了两页ppt,供大家掌握重点,如下:
由于目前全国纳税人持盘户(ukey、金税盘、税控盘)体量巨大,预计未来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系统”和“增值税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将长期并存,作为国家电子发票服务系统共同为纳税人提供服务,满足不同纳税人的开票需求。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本次试点工作自今日(12月1日)开始,在广州市、佛山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后扩展到全省)、上海市、呼和浩特市(后逐步扩展到全自治区)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发票试点,同时从两个大方向全面升级变革,完全颠覆以往电子发票的软件服务体系:
一、全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1. 全电发票平台是全新的,首次采用全国统一的云原生saas平台,可支撑全国亿万企业在线同时开具电票,完全脱离现有的税控专用设备(税盘、税务ukey将会被逐步替代,但预计过程会比较漫长)。对纳税人零设备限制,但有网络要求,未来是否会针对特定场景拓展离线开票的方式目前不明确,但联网开票大势所趋。
2. 全电发票平台仅需实名验证,零门槛更便捷。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介质),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审核),无需领用全电发票(无申领),新增纳税人可以“开业即开票”。
3. 全电发票平台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动态授信额度”,废除了税局传统的发票数量票种核定机制。
纳税人一个自然月有总的开票金额额度上限(不含税),注意这是纳税人开具所有增值税发票的额度,包含纸质增值税发票、电子增值税发票、全电发票在内共用。
开票金额额度上限是动态调整的,税局的依据是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纳税人在税局的评分将会对开票造成实际影响,进而影响到经营业务,这是金税四期对纳税人风险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
额度不够,纳税人可以申请调整。
4. 全电发票平台给纳税人建立了税务数字账户,可以自动归集发票数据,纳税人可以查询、下载、打印。这是官方建立企业票夹,开具的、收取的全电发票都存在这个企业票夹里,不必担心电票丢失、找不到等问题。中大型企业要考虑如何把官方企业票夹和自己的业务、财务、报销等系统关联、对接,以提高工作效率。小微企业直接免费使用即可,方便可靠。税务数字账户目前看仅仅是全电发票信息,未来企业的税务报表、纳税申报、特殊事项等内容都有可能在这里体现。
5. 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全电发票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这里的交付是将自己开具的电子发票源文件给到受票方,具体“给”的方式有三种:
开票方从自己的税务数字账户,直接选择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发送,电票从账户直接到账户
开票方从自己的税务数字账户,输入受票方的邮件地址,邮件传递
开票方从自己的税务数字账户,选择要交付的电票生成二维码下载地址,将二维码给到受票方
小微企业用上述方法可以满足需求,中大型企业则要考虑批量、自动交付发票,可能需要服务商对接相关环节。
6. 试点纳税人可通过全电发票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结合推广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财会〔2020〕6 号文可以看到,纳税人要加快推进财税软件与全电发票平台的对接,通过入账标识可以解决电票重复报销,同时解决电票开具红字发票问题(请看第7点)。
7. 试点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通过全电发票平台确认用途。试点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这是为了解决电票开具红字发票(负数发票)的问题,电票不能作废,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是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往往实际操作中很多开票方不按照规定回收发票或者通知受票方,直接操作开红票,从而给受票方带来很大困扰。
现在通过用途确认和入账标识解决这个问题:
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直接开;
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8. 全电发票平台暂不支持纸质发票,暂不支持成品油、稀土、机动车(含二手车)、卷烟、出口、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电发票。未来会支持,目前在老系统开具上述票种。
9. 全电发票平台全国统一,试点阶段分各地区入口,但是可以看到底层内核是一致的,这也符合金税四期以总局为主、省局为辅的大方向和思路。
二、全新发票管理方式
1. 增加了一个“新票种”——全电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2. 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发票会不断简并,笔者在此预测最终会分为三大类:
全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用
全电发票(普通发票)
会吸收现行的通用机打发票等地方发票,所有的普通发票(含增值税普通发票)都会并入这个大类
特种发票
相当一段时间内无法完全替代的,如机票、火车票、出租车发票、定额发票等。如果把时间长度再拉长到5年甚至10年,这部分特种发票也会被全电发票完全替代
3. 全电发票无联次之分,三联专票、五联普票、六联专票等将走入历史。
4. 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
废除沿用了20多年的发票代码机制,直接用全国统一的20位发票号码代替,取消特定发票号段申领,发票信息生成后,由统一平台实时(高并发)接受发票信息后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
5. 发票开具渠道更多元。纳税人现阶段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端开具全电发票,未来还可以通过客户端、移动端手机app随时、随地开具全电发票。
6. “去版式”化。全电发票可以选择以数据电文形式交付,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这是税局首次正式开放api,可能允许服务商或大型企业的erp和财务软件直连税局开票、交付。
-=【尾声】=-
经过数族科技的解读,各位小伙伴是否对本次试点更加清晰明了?
按照去年3月24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到2025年要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的电子化,可以预测未来在电子发票领域,国家进一步扶持政策和配套系统会不断出台,以确保2025年电子发票全国普及落地任务的完成!
对于新平台的更深探索,数族科技会持续跟进并与各位小伙伴同步,欢迎大家关注!
编者按: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是我国税务监管发展改革的目标。要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优化个人办税服务。《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23年—2023年)》(税总发〔2018〕199号)也提出要健全自然人税收监管系统。近期,多地税务机关已着手升级自然人税收管控系统,且在“金税四期”即将完工的背景之下,自然人如何做好税务合规,规避税务风险,本文即对此进行简要分析,以供读者参考。
自然人税收监管系统升级?健全监管是大势所趋
(一)多地招标自然人税收监管平台建设
2023年10月31日,某地税务局公示了“2023年自然人监控平台升级”采购合同,目标瞄准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的税收监管。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某市税务局在其官方网站上短暂地公布了一则招标公告。公告显示,该市以“健全以高收入高净值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为目的,需要对已有的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三期)进行升级建设。该公告一经发出,就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不过,目前我们也注意到该公告信息已经从该税务局官方网站上被删去。
实际上,该市的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三期)去年9月才中标开始建设,迄今刚过一年多。根据去年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三期)的招标文件显示,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主要功能集中在汇算清缴、专项扣除、退税疑点审核等方面,不难想见,自从新《个人所得会税》全面推开自然人个税年度汇算清缴以来,广大的自然人纳税人给税务机关也带来了不小的审核压力与成本。今年以来,深圳等多地也接连公布自然人未依法按时完成汇算清缴被追缴追款、滞纳金的案例。
此外,根据一些网络上披露的信息显示,此次“四期”建设将把重心放在个人股权转让的个税申报审核、线索核实等问题上。我们认为,相关信息不宜过度解读,在信息化、电子化、数据化告诉发展的今天,通过互联网、手机软件优化纳税申报,乃至全电子化申报、送达都是有可能的,所谓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更多是出于优化纳税申报等目的。
(二)健全“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的目标逐步实现
对于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的健全、完善,一直是我国税务改革的目标之一。这一目标由《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23年—2023年)》(税总发〔2018〕199号)文件提出。《工作方案》提出从服务方式和征管方式两方面下手逐步完善监管体系。
从服务方面来说,要建立“实名认证+办税提醒+信息推送+申诉咨询”的服务方式、体系。这也主要是解决过去税务机关在个人税务服务上有所欠缺的问题,随着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依托互联网和手机软件构建的信息化个人所得税办税平台、办税方式更便捷、更舒适,也有利于提高自然人的纳税意识。
从征管方面来说,要建立“一人式档案+风险共治+信用引导+分类分级管”的征管体系。这种一人式档案、分类分级的征管模式,在企业所得税监管的领域中已经屡见不鲜,只是在个人所得税领域适用和发展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尤其是由于广大自然人数量太多,除非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否则仅依靠税务工作人员压力太大。因此,可以展望“金税四期”在个税监管中的作用。
(三)个税监管逐步健全,偷漏税行为风险高
网络文娱、直播带货、拒不履行汇算清缴……去年以来,在个税领域公布了大量典型税案,表明了国家推动税收监管的健全和完善的决心。随着我国税收法定化的不断加强,“以税治税”步伐的不断加快,每一位纳税人都应当树立起依法纳税的意识,避免陷入到涉税风险之中。其中,部分高收入、高净值人群更应当做好自身的税务合规。
大数据治理税收监管加强,哪些人群需要特别重视税务合规?
(一)银行账户监管加强,零售行业个体户注重合规
今年以来,税务、银行的联动不在少数。主要基于预防电信诈骗、洗钱等原因,银行尤其加强了对个人一类账户的监管。个体工商户本身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运营,资金收付使用的是自己个人的银行账户。如果资金流水太多或者异常,就可能触发银行的监管预警,甚至可能冻结个人账户。典型的例如经营废旧物资回收,进行大批量的货物贸易、长途跑货运等业务。尤其是废旧物资回收与部分贸易行业,属于典型的“薄利多销”、“以量取胜”,短期内个人账户快进快出大笔资金,有的一个月内甚至可能走账500万元以上,就可能面临银行卡被冻结的风险。
随着税务和银行之间线索的共享、互通,这些巨量的资金流水也会给个人带来涉税风险。个体工商户因其不设置账簿,所以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但是核定征收通常只考虑个人的收入。那么,在资金快进快出,流水巨大,但是实际的利润又非常微薄的时候,只根据账户的收入核定收入,将远远超过应当承担的税负,这一点值得广大从事零售、贸易等行业的自然人纳税人提高注意。
(二)高收入人群注重税务合规,依法申报纳税
除了从事零售行业的个人,还有一些高收入群体,也是税务合规的重点人群。例如,企业高管、网络直播、明星等。随着个人收入的提高,其所得税的税率也在逐阶提高,因此,一些变换名目、拆分收入的行为就出现了。例如,随着“个税app”的推行,不少人发现自己莫名其妙成为了某些企业的员工,每个月居然还有工资。这种行为都会随着大数据、信息化的发展,被逐步治理。
此外,国家也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清理违规税收核定与财政返还政策,这使得过去一些利用税收洼地享受核定政策的条件不复存在,因此,及时完成自己的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合法合规纳税,才能避免卷入偷漏税的风险之中。
(三)股权投资确认收益,申报缴纳个税不能忘
随着各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利用合伙企业、公司、信托进行投资的现象已经非常常见。不过,在投资结束后拆除基金架构,需要注重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由于股权变动与工商登记有关,因此在拆除投资架构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是必不可少的。随着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的数据联动、信息共享,税务机关可以早发现、早介入到股权变更交易之中。今年以来,新闻就多次报道多地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平台发现股权变更的线索,提前介入交易确保税款完整入库。也可见大数据确能在发现、汇总涉税风险线索中起到关键作用。
(四)普通自然人也应做好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过去,我国针对自然人的税务监管还不太健全,广大个人的纳税意识比较淡薄,因此对于缴纳个税的问题,一来有一些抵触情绪,二来确实弄不懂、不清楚怎么做。为此,税务总局也多次推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行税收政策的普及。此外,总局还针对自然人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不及时等问题,制定了“首违不罚”等的政策。只要纳税人能够在税务机关的劝导下及时完税入库,就可以免去行政处罚,避免了一定的风险。
自然人如何远离涉税风险?提高合规意识是关键
(一)跟进税收政策,完成汇算清缴,享受税收优惠
经济生活日新月异,税收政策也日新月异。因此,及时学习与自身关系比较紧密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是非常必要的。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先前刚针对个人养老金、置换房出台了专门的税收政策;又例如对于一些特定事由可以享受专项扣除。这些政策都需要个人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或者由任职的扣缴义务人代为申报。
(二)杜绝阴阳合同,虚假申报风险高
“阴阳合同”即实际的交易是一种合同,但用于纳税申报的交易是另一份合同。用于纳税申报的合同约定的收益低乃至于没有,但私底下约定的收入很高。通过阴阳合同隐匿收入是广为人们所知的一种偷税方法,不过这种方法的风险很高。一方面,如果合同的两方因为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诉诸法院裁决,法院会宣告表面的“阳”合同无效,确认“阴”合同的效力。此时,判决一下,税务机关就可以拿着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上门追缴税款。另一方面,合同交易做不到“天衣无缝”,实践中有一些虚假申报的线索是举报人提供给税务机关的。
(三)隐匿收入“不申报”,不代表没有风险
一些大宗交易,无论如何隐藏都会存在痕迹和线索,例如股权交易、房地产买卖、账外经营私户收款等。一方面,只要涉及到完税的变更登记,例如股权、房产等,现在都需要完税证明。如果完税的价格偏低或者干脆亏本转让,那么很有可能触发税务机关的大数据监管系统,从而面临被稽查的风险。另一方面,现在银行、工信、税务、工商、海关等多部门已经形成了初步的信息共享机制,如果偷漏税的线索被其他行政机关掌握,也会推送给主管税务机关,可谓是“天网恢恢”。
(四)高管业务提成和奖金违规发放
实践中,多发企业以报销费用或者借款的方式,给高管或者业务骨干发放提成和奖金。实际上,这属于转变收入性质,风险很高。除了转变收入性质逃避纳税,实践还有通过虚开发票冲减收入的方法。虚开发票的风险较之偷税要更大,更重,刑事风险更高,因此应当警惕。
(五)股权转让强监管,及时代扣代缴
按照《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因此,受让方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应当意识到自己的扣缴义务。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如果扣缴义务没有履行扣缴义务,将会面临行政处罚;如果扣缴义务人已扣已收税款但是没有履行解缴义务的,将构成偷税。由于扣缴义务人不适用“首犯不刑”的政策,因此无论行政还是刑事的风险都很高。此外,在实践中涉及到股权转让的问题的风险操作,还有如通过阴阳合同隐瞒实际股权转让收入;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降低股权转让收入等做法,这些做法的税务风险极大。
(六)妥善应对爆发的稽查程序
无论是个人有意还是无意,都可能因少缴税款被税务机关检查。此时,纳税人不能惊慌,也不能抗拒检查,而是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如果确实有漏税等问题,及时补缴税款,可以规避行政处罚乃至后续的刑事风险。此外,如果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处理不适当,也应当积极行使自身的权利,及时申诉,或完税后提起复议、诉讼等救济措施。
小结
近些年以来,国家对自然人个人所得税的监管一直在逐步完善。不但完善了汇算清缴制度,明确了个税的扣除项目和标准,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二次分配的调节能力,而且对于部分自然人偷税、漏税的行为,也开始公示、披露,同时对于股权转让、股权投资、网络文娱等行业,予以专项监管,堵塞过去监管中的不足和漏洞,清理地方政府设立的财政返还或税收核定政策,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随着税务监管的不断健全,个人所得税合规建设也并不遥远,只有甩掉了税务风险的包袱,才能更好地开展自己的事业,享受人生的繁华。
本微讯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以来,嘉峪关市税务局把“夯四基”作为“强四精”的关键,多纬提档升级,为改革任务落细到基层、落准到基点、落实到基础这一“最后一公里”奠定了基石。
指导基层 定出坐标系
2023年是税收改革攻坚之年,又逢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任务交叉密集。如何攻坚,更好地指导基层,该局将落实改革任务与重点工作贯通起来,锚定《意见》落实任务精细布局,建立征管部门专攻,税政部门专线,法制、服务、风险等部门专责机制,拉出承接省局任务62项“大清单”,制定展示条线特色的16项“小台账”,打造改革落地的嘉峪关路径。
省局的好办法就是基层好做法。“导图是‘夯四基’的工具包,也是基层干部精确执法的参照集。”省局创编《税费要素“四精”导图》后,该局迅速编印成人手必备的实体手册,为基层干部“按图索骥”落实税费政策提供帮手。
沿着方案指引,《意见》落实办发挥“穿针引线”作用,统住统好基本任务,制发《意见》落实专项巡视任务单抓在经常,组织征文、推进会和培训凝聚共识。建立“下反馈—上反应”征管业务快反机制,按季组织征管业务小型研讨会,集中集智处理改革落实中的问题8个,各条线反馈的问题72项。
把准基点 加固承重桩
薄弱环节越多,基层执法风险就越大,改革推进就有不稳定因素。
该局把解决易发多发、屡查屡错、遗留积压的风险事项作为补强的基点。梳理《常见风险防范工作指引》,绘制服务风险“内控图”,建立常见业务“错题集”,编制《留抵退税缴回稽查处理规范指引》,严查内错,确保日常管理服务有章可循。
征管数据质量关涉以数治税。该局推行5c+5r双模型监控评价机制,对7个税务所征管质量评级画像,先后推送8批次15项数据排查任务,督促基层严格遵守征管业务流程。
针对欠税风险,在防止大规模清欠前提下,采取“灵活处理压缩陈欠、内外结合严防新欠”的思路,陈欠分段分项推进,新欠盯大户按月督,同时兼顾法理情,从为企业考虑的角度,讲清楚欠税形成滞纳金负担率及对企业纳税信用影响,让企业算清楚拖欠经济账,联合施策下累计清欠4300万元。
夯实基础 塑造精格局
征管质量既表征税收基础的厚薄与实虚,更展示税治力量的强弱与大小。该局从执法规范、服务便捷、监管精准入手,推进税费征管体系向更高形态迈进。
“在自查阶段通过讲政策,帮助我们纠正业务处理瑕疵”,某市政工程公司财务人员对税务稽查有了新看法。今年以来,稽查部门转变“违法推定”思维,借助电子底账、天眼查等对40多起案件线上取证,开展说理式执法,先后作出辅导纠错纳税人10户次。有精度不失温度的稽查推动经验执法向精确执法迈步。
“税务人员辅导企业全程网办,非接触式服务让公司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红包5874万元。”在嘉峪关市优化营商大会上,嘉峪关索通公司总经理朱世发在发言时点赞税务有为。该局竭力打造“嘉快办 逾难关”服务品牌,涉税业务电子渠道办理率超98%,进厅办税时长缩减50%。“税费问题清单”变为“干部履职清单”和市场主体“满意清单”,这一做法得到了嘉峪关市委书记雷思维的点名表扬。
智慧管税是未来税务监管的蓝图。探索“信用+监管”新模式,构筑“信用标签+前置式提示提醒+纳税人自查自纠+递进执法保障”为主要形式的税务执法新方式,分四种模式匹配风险策略,“无感”监管与重拳打击税收违法犯罪的态势正在形成。
理顺基本 探路新打法
在不改变机构设置前提下,以流程优化、业务重塑、协同共治等打法促进征管向集约化、开放化迈进。
打法一:“事后返工”向“事前提醒”转变。找税源、盯税源、管税源是征管重要职责。该局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将870户未办税户纳入税务管理,借助市场监管窗口对新办市场主体发放《纳税服务告知书》,前置服务引导各类主体为后续经营认准门。
打法二:“固定管户”向“分类管事”转变。根据征管力量配备,将金融行业、教育行业、涉税中介等行业集中管辖、专门管理,税费服务专业职能一体整合正在悄然推进。
打法三:“单兵作战”向“内外协同”转变。依托政府条线力量破解征管壁垒,“税务+司法”解题拍卖、破产、民间借贷纠纷涉税问题;“税务+财政+银行”落实税惠政策16.99亿元,助力“税银互动”3.37亿元;“税务+公安”形成打虚打骗协同战;“税务+住建”实现“交房即发证”;“税务+科技”护航“专精特新”企业乘风破浪;“税务+发展”为嘉峪关“2+6+n”产业链提供陇税雷锋服务,税收与各方面纵深交互、精诚共治更加深入。
于细微、见局部、在循序、正集成,稳中求进中一个更具活力、更加稳固的税费征管体系正在稳步形成。
自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以来,我们发了不少关于留抵退税的相关文章。有的人很开心地给我们留言说:感谢留抵退税,解了他们公司现金流紧张的燃眉之急。也有的人吐槽:本来不想留抵退税,结果非让退,更郁闷的是,退了之后却因存在留抵退税风险,被税务局约谈了……
基于此,我们今天主要跟大家聊一下关于留抵退税的几个问题:为什么大家都不想退税?为什么退税了会被核查?如何能避免退税及相应风险发生?
一、为什么有的企业不想留抵退税?
毋庸置疑,留抵退税是一项非常好的税收政策。但对于有些企业而言,他们并不太想进行留抵退税。一方面是本身税额不高,可能就几万块钱,退回来的意义也不是很大;另一方面,大家更为在意的是退税后可能被核查、被稽查,无论自己的账目是否有问题,一提到税务检查,大家多少心里都会害怕。
按理说,我留抵税额不多,自己本身又不太想退,按照政策规定是可以不申请退税的(政策明文规定:纳税人自愿申请)。但是现实里,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强制进行(不解释……),所以才有了烦恼。
这个也基本无解,通过这样的事情对于纳税人而言也是一个提醒:一定事前做好涉税风险规避,实现税务合规经营才能走得安全和长远。
二、为什么留抵退税国家查得这么严厉?
最根本的原因:留抵退税太容易发生偷骗税了,不严查,国家税款会流失。
比如(假设)某商品,从出厂到超市,国家本应从中收取39元的增值税:
但超市这里,由于面对的都是个人消费者,很多不需要票。这个时候超市动了歪脑筋-隐匿收入:通过账外经营,将消费者给339元收入,不做纳税申报,全部揣到了自己口袋里。
这还不算完,超市一看国家出台了留抵退税政策,于是把手里积攒的26元进项税也全给退回来了。
诸如超市这种行为:销项不申报,进项全退回,会让国家一分钱的增值税都收不到了。国家能不查?
如果一个不严查,后续就有成千上万的偷骗税发生,国家的税收收入会受到严重影响。所以,对于大额的留抵退税为何一律核查,明白了吧?
三、如何能避免退税及相应风险发生?
企业怎样才能避免因留抵退税被稽查?最简单的方法是,不申请退税。但是如果地方上强制进行退税,那么就没什么好办法了。
不过,类似的税收风险防范,更多讲究的是事前管理。即:企业或会计应该在平常工作中,做好税务规划。
增值税法 增值税 增值税改革
增值税作为流转税,理论上最终的承担人是消费者。对于企业而言,增值税影响得更多的是现金流。比如,没有及时从下游收回增值税,就会造成增值税对自己企业资金的占用,并产生留抵退税。
如果平日里进项端及时催票,销项端及时催款,每个月增值税缴纳的比较均衡,申报表上没有留抵税额,那么税务局自然也不会让你退税了,进而不会发生因为退税被稽查的事情。
同时,如果是中小企业,我们还建议大家关注一下增值税税负情况(下方专栏里有详细介绍)。从长期来看,同一地区、同一行业税负情况应该是在同一个区间。如果你的税负率一直异常,就算不退税,也很容易出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胡立升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吹响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号角。湖北税务部门把思想破冰作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逻辑起点,激发改革动力,确保《意见》在湖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改革实际成效扎实推进新发展阶段湖北税收现代化。
在领会改革意义上解放思想,精于识变,始于共识
识形势之变,坚持将《意见》作为“十四五”税收发展的航向标。《意见》印发后,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围绕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行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有效实施税务监管、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着力强化税务组织保障6个方面,提出28项改革任务、56条具体改革措施,成为推动《意见》在湖北落实落地的“施工图”。湖北省税务局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统筹安排推进,迅速在全省上下形成思想统一、目标一致、步调一致的良好氛围。
识现状之变, 坚持将问题导向作为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着力点。湖北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意见》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上来,坚持从税情、省情实际出发,跳出税收看税收、站在高处看改革,把税收征管改革置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来思考、来研究、来谋划,以更大的格局、更宽的视野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识任务之变,坚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贯彻落实《意见》的出发点。湖北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坚持从实际出发,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办实事、解难事。精简涉税涉费资料、简化办税缴费流程,持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信任感、获得感和认同感。
在把握改革旨要上解放思想,善于应变,基于创新
突出数据赋能,推进技术创新。依托税务信息系统和湖北省大数据能力平台,推进涉税涉费数据内外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建立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的常态化机制,明确数据格式、共享方式、共享范围和共享频率,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做好税务统计标准与国家统计标准的有效衔接,构建湖北经济运行质量税收指标体系,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领域的深层次应用,更好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
突出精确执法,推进方式创新。以承担全国精确执法专项试点为契机,推动税务执法理念方式手段变革,不断提高税务执法精确度,为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北经验。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肃组织税费收入工作纪律,推广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推行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不断提高税务执法质量。坚持包容审慎原则,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健康发展。在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中部6省税收征管与税务执法深度协作的同时,深化武汉城市圈以及“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合作,促进税务执法区域协同。
突出精细服务,推进手段创新。打造“无申请退税费”服务品牌,并以此为切口推行退税费全流程电子化。依托电子税务局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网上办”、个人办税缴费“掌上办”。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行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一事联办”和自然人股权变更“一事联办”,实行不动产交易、纳税、缴费、登记“一网通办”。加大减负增效力度,推进税费征管资料电子化,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提供资料。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容缺办理事项配套制度,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加快红利直达速度,精简税费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资料,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提高税费服务温度,依托湖北纳税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打造集多元办税、远程咨询、在线辅导于一体的智慧办税服务厅。持续规范和优化线下服务,更好满足特殊人群、特殊事项的涉税服务需求。
突出精准监管,推进机制创新。健全以信用评价、监控预警、风险应对为核心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在全面推行实名办税缴费制度基础上,实行动态“信用+风险”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对税收风险高的纳税人实施重点监管,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适当提高随机抽查比例,对逃避税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增值税发票管理实施全链条监控,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实施“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成品油零售行业税收综合治理。依法从严查处曝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推进查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跨部门合作的制度化、机制化、常态化。
突出精诚共治,推进路径创新。持续加强部门协作。加强税务与银保监部门的协作,深化“税银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税务与财政、公安等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方面的协同措施;完善税务与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房地产交易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办税、环境保护等方面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合力做好地方税费征收管理。持续加强税收司法保障。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做实健全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推动税务与公安经侦合署办公;推进警税联合办案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运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建立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为破产清算、司法拍卖、强制执行等方面税费征收提供司法保障。持续加强国际税收服务与监管。落实稳外资、稳外贸相关税收政策,协同推进“一带一路”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直通服务;推动跨境涉税争议协商,维护“走出去”纳税人合法权益;实现非居民纳税人涉税事项套餐式、一站式服务,提高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便捷性。
在作风效能上解放思想,勇于求变,成于实干
扛起改革责任。全省各级税务局党委切实履行抓好《意见》落实工作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各级税务局党委书记所担负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落实好分管范围内的改革任务。各级领导干部既谋全局、抓大事,又推动工作精细化、行动精准化,当好干事创业“领头羊”、改革创新“开山斧”、为民解难“孺子牛”。
健全运行机制。把落实《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层级税务机关都建立《意见》落实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会议管理、请示报告、文件会签、调查研究、督查督办、日常联络等制度,确保上下工作步调一致、任务落实有序,特别是在任务落实上明确节点,在具体分工上责任到人,保证各项任务有部门承接、措施有人员实施。
坚持系统集成。将系统集成理念融入改革实践,正确处理统与分、条与块的关系,将贯彻落实《意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巩固各项税收改革任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整体性集成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激发队伍活力。更加注重加强征管能力建设,持续加强税务干部的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进一步激发税务干部活力动力,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全力打造与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匹配的高素质专业化税务铁军,确保税收征管改革蹄疾步稳、行稳致远。
营造改革氛围。采取领导示范学、全员深入学、统筹结合学等方式,组织学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落实《意见》谋划发展的思路、推动落实的举措、解决问题的成效。依托网站、报刊、融媒体等宣传阵地,加强贯彻落实《意见》的宣传,深入解读《意见》促进税务执法监管公平公正公开、办税缴费服务便民利民惠民的举措,积极宣传改革经验做法和成效,引导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严格考核督查。加强对《意见》落实情况的考核督查,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严考严督,真考真督。聚焦《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和各项措施,制定路线图和任务书,挂图作战,对标推进,以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在湖北落地见效。通过考核督查,发挥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把蕴藏在基层和税务队伍中的创新活力激发出来,凝聚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智慧和力量。
来源:中国税务报
“随着时代发展,税收变得日益复杂,我们需要对税务机构等进行改革。我认为中国的国税局和地税局合并很有必要。这项改革可以提高效率,也能确保税法执行的统一,希望这项改革能够顺利推行下去。”
11月13日,在杭州举行的第48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sgatar)年会(下称年会)间隙,澳大利亚税务局局长克里斯·乔丹在接受包括第一财经在内的媒体采访时表示。
在这场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16个成员的税务局长齐聚的年会上,分设了20多年的中国国税局和地税局合并备受关注。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年会开幕式上介绍中国深化税收改革时,首先提及的也正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情况。
他介绍,今年3月中国政府着眼税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主要内容包括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管等。
“这项改革涵盖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关、几万个税务机构、一百多万税务人员和十多亿纳税人缴费人,力度规模之大、涉及范围之广、触及利益之深前所未有。在中国政府坚强领导下,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推进机制,目前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职责和人员全部到位,改革平稳顺利推进。”王军说。
参会的马来西亚代表团团长表示,这是一项很好的举措,中国税务机构改革以后,机构更加精简,更便于双方开展沟通合作交流。
“这项改革很全面,涉及到多个方面,也很复杂,成效很大。在这次会议期间,我们了解到多个成员在税收方面都有各种类型的改革,我觉得中国的税务机构改革是符合世界潮流的,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希望中国的改革取得成功。”印度尼西亚税务总署署长罗伯特·帕克帕罕说。
中国澳门代表团团长说,内地税务机构改革对澳门企业的帮助很大,因为只涉及到一个对口的税务部门,不需要不同的税种到不同地方交流,对我们也更为简单便利。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分设国税和地税,国税负责征收中央税收收入,地税则负责征收地方税收收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地税分设渐渐弊大于利。随着地方主体税种营业税被改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的增值税之后,增值税成为第一大主体税种,共享税成为税收主体,这也为国地税合并奠定基础。
在此背景下,今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称,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6月15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7月5日,全国各市级国税局、地税局合并,535个市级新税务局集中统一挂牌并对外履行职责。7月20日,全国县级国税局、地税局完成合并。10月底省市县乡级新税务机构“三定”(即确定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规定全面落实到位。
财税专家认为,此次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增强了纳税人的获得感,解决了以前纳税人办税“两头跑”、税收执法“两头查”等一系列问题。这次改革精简了机构数量,规范了机构设置,优化了机构职责,有利于提升税收征管服务质效,也符合国际潮流,初步构建了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税务部门服务国家治理的效能进一步增强。
持续推进税收征管基础提质进位、税费服务提效创优
9月14日,省税务局在太原召开全省“夯实征管基础优化纳税服务”专项行动总结会暨“强基提智”重点工程动员部署会,旨在进一步凝聚共识、集聚合力,持续推进我省税收征管基础提质进位、税费服务提效创优,确保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任务落稳落细。
据了解,去年10月,省税务局党委决定在全省税务系统开展为期9个月的“夯实征管基础优化纳税服务”专项行动,推出了优化服务管理职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强化税费日常管理、打造服务管理品牌5大类50项工作任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实现了征管基础提质进位、税费服务提效创优,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我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夯实了基础、筑牢了根基。
会议要求,下一阶段,全省税务系统要将“夯实征管基础优化纳税服务”专项行动升级为“强基提智”重点工程,以智慧税务建设为总牵引,坚持抓好基础不动摇,围绕高质量推进改革、高标准抓强基础、高效率促推合成、高水平创先争优、高要求狠抓落实5大方面开展工作,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全方位推动山西税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会议对“夯实征管基础优化纳税服务”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实习记者 李京益
2023年7月20日,全国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标志着全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分步合并和相应挂牌工作全部完成。2023年7月20日,全国县乡级新税务机构将迎来一周年纪念日。作为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基层税务机关,一年来,县乡级税务部门凝聚“四合”之力,增进办税便利,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展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民便民利民的新成效。
四川锦江:
践行“四合”目标 全力落实减税降费
2023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锦江区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锦江两支税务铁军合为一体,融为一家,携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启了新时代锦江税收事业发展新征程。转眼间,新机构即将迎来自己的1周岁生日,一年间,新生的锦江税务有了哪些新变化、新气象、新作为?
积极践行“四合”目标,让干部们责任感更加强烈
“合并后,我们的人才更多了,要学的知识也更广了,跟朋友也再不用解释国税地税的区别是啥子了。我觉得国税地税本来就是一家人,现在更要同爱这个家,这是我们得待30年的地方哪!”来自区局办公室的小刘说道。
走进一家门,成为一家人,一年来,锦江税务人在改革中相互融合、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的“四合院”逐步建成。为强化干部责任感和提升干部能力素质,锦江税务打造党建文化展示厅,积极组织“建功新时代、追梦新征程”主题活动和“减税降费”“税务人的初心和使命”大讨论等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凝聚发展共识。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让纳税人满意度更上层楼
一年来,锦江区税务局主动问计问需、推进疏堵保畅、增进办税便利、优化服务手段,区局召开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会,班子成员主动走访企业100余户次,深入了解企情、税情,倾情为企业排忧解难。整合办税服务资源,持续推出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容缺办理、预约办税、延时办税、“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一键咨询”等一系列服务举措,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推广网上电子税务局办税,天府e税app、12366纳税服务app移动办税,以及“蓉票儿”等,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全力落实减税降费,让老百姓获得感实实在在
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出台后,锦江税务多渠道多平台向企业推送答疑新政,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切切实实将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转化为真金白银,让纳税人缴费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喂,老公,永辉的海鲜又降价了,今晚我们吃海鲜大餐哈。”家住永辉超市旁边的吴女士惊喜地发现,最近超市的生鲜都或多或少“降价了”。
“感谢国家的政策和税务部门多次的上门宣传辅导,我们是实实在在获得了‘真金白银’,才有更多的资源可以让利消费者。”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张女士透露出了降价的原因,“现在我们已经有了75家大店、61家社区店,今年我们准备继续拓展销售渠道,新增业态社区店,争取到6月社区店开业100家。”
山东德城:
温馨改革事 暖心和合风
国家税务总局德州市德城区税务局度过了机构改革后的第一年,一个“合”字成了这个大家庭的关键词。事合力合,人心融合,于二三改革事间,展现一段温馨和合的税务风采。
情感融合:点滴之间现关怀
新年期间,新入职公务员李德华在朋友圈中晒出了自己在即墨老家的团圆照。照片中一封特别的“家书”,是他和家人在新春收到的最大惊喜。信纸上满满当当记录着他入职以来的工作成绩、单位的情况介绍,以及对新入职公务员父母的衷心感谢和节日祝福。李德华的母亲为此专门写了一封回信:“德华一个人在外地工作,前些日子总说工作忙顾不上给家里打电话,让我特别挂心。现在看到单位对他的认可和关怀,看到孩子已经成长为一个能独当一面的税务干部,我们很欣慰、很放心。”
像李德华一样,今年共有4位新入职人员收到单位精心准备的“家书”。德城区税务局积极弘扬中华传统“家文化”,致力于将单位打造成和谐、温馨的大家庭。
人心交合:共筑和谐大家庭
“祝贺您加入中国***30周年。值此之际,对您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希望您牢记入党誓词,践行党的宗旨,永葆公仆本色,廉洁勤政为民。”不久前,德城区税务局办公室的陈军与王功勋手机上同时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这是党组织为祝贺他们入党30周年“政治生日”,精心制作的电子贺卡。
“我们俩当初同一年分别进入国税、地税工作,机构改革后,又相聚在同一个单位同一科室,今天才发现连入党时间都是一样的。看到这张贺卡,一起回忆这些年工作的种种,我们感觉彼此的心灵是相通的。”
自机构改革以来,德城区税务局已为87名党员过了“政治生日”。这一举措在国税地税合并后发挥了巨大作用,让干部之间感到温暖亲近,拉近了心与心的距离。
业务整合:架起沟通新桥梁
“自从国税地税合并之后,我们办税越来越方便了。今天第一次体验了减税降费绿色通道,办得又快又好,听说还新推出了微信预约服务,下次我也试试直接微信排号。”
优护万家(北京)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张欣在前台办理完业务后,到等候区的办税信箱旁写下了自己的办税体验。这个信箱是办税人的老朋友,也是德城区税务局收集纳税人办税体验、促进业务整合交流的重要帮手。办税服务厅在每周晨会上汇总分析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升级服务,让纳税人的每一个建议都能看到实实在在的改变。
广西象山:
凝聚“四合”之力 焕发改革新风
2023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挂牌成立。一年来,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坚持以党建引领促“人合”、服务先行促“事合”、治队从严促“力合”、文化感召促“心合”,充分展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为民便民利民的新成效。
党建引领促“人合” 提升减税降费动能
“税务机构改革后,明显感觉企业办税更加方便快捷,办税效率明显提升,有效解决了重复管理、多次报送资料、多头跑等问题,企业办税成本大大降低,同时办税也更智能、更方便了!”全国人大代表、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致公党桂林市委会副主席陈东辉表示。
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全力打造“红色领航、税映象山”党建品牌,以党建交流促进税企融合,成立了桂林市第一个行政机关的人大代表之家,组建减税降费“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巾帼建功队”,广泛开展政策宣讲、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把减税降费政策进行“点对点”滴灌,让税务服务“心贴心”。
服务先行促“事合” 推动办税高效便捷
为确保改革为纳税人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牢固树立“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的服务理念,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自然人税收扣缴客户端等软件,实现“以网上办税厅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网络办税新模式。在广西率先启用“双目活体”税警联动实人认证系统,承接了“双认证”系统试点,实现了办税由“实名”向“实人”认证的跨越。坚持“一个服务标准”,推进各项综合业务“一窗通办”,实现了纳税人只需“排一次队、交一套资料”就能办理相关业务,将优质服务理念贯穿于管理服务全过程。
治队从严促“力合” 激发铁军奋进力量
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坚持从严治队,合出了新税务精气神。理顺“责任线”,做好岗位优化调整,确保分工合理、人岗相宜、运行顺畅。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关系,优化了部门协作和工作人员积极性。站好“监督岗”,进一步明确党委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执纪职责,深化纪检监察部门“三转”,聚焦监督执纪。加大纪律作风监督问责追究力度,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始终紧盯“四风”新动向,把从严管理挺起来。树好“先进榜”,发挥好领导的示范引领、中层的领头协作、党员的模范带头、青年的先锋创优、妇女的半边天、老干部的传帮带和先进典型的感召激励作用。
文化感召促“心合” 彰显税务赤子初心
坚持“务实重行、和谐发展”文化理念,对干部实行“重大事件、生病住院、思想波动”三必访,通过慰问谈心关心关爱干部,营造了深厚的“税务•家”氛围。通过开展“周五党日+”、党员志愿者服务等系列活动,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凝聚人心。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发掘树立典型,营造创先争优氛围,不断汇集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青海同仁:
让改革在北纬35°行稳致远
2023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同仁县税务局挂牌成立。一年来,同仁县税务局人合时顺势,融入大局,坚持“改革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实现了机构改革平稳落地、干部队伍深度融合、税费事业快速发展、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党建聚魂,彰显改革精气神
从去年7月16日两局召开第一次联合党委会议,9月20日委员会正式成立,10月25日机构改革第二场攻坚战圆满收官、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顺利划转,到“三个一”党建活动、“四个必谈”全覆盖……在党建引领下,改革的步伐正坚定有序地推进。
但见改革层层进,要闻无悔默默人。“正转副”干部不忘初心,不辱使命;“桑榆犹未晚,晚霞正当红”是对老同志投身机构改革的真实写照;“网上家教”“速瘦科长”“最是忙碌起风情”等先进典型人物涌现;征收管理股股长杜垚在座谈会谈到:“我们***员是要到机构改革和纳税人中做雪松,而不是坐在机关里当盆景。”他们仿佛一盏盏明灯,引导着全局干部职工在深化机构改革和推进税收事业发展的航程中扬帆破浪、奋勇前行。
“连心桥”助推“四合”加速
从人合事合,到心合力合,面对改革难题和任务挑战,岗位变化和业务学习,两支队伍在实际工作中磨合、互学、适应、历练、融合,实现了“1+1>2”的改革效果。
同仁县税务局以“融合、规范、落实”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改革期间的聚合带动和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高度统一,工作上同频共振。
减税降费,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
史上最大规模减税降费,是机构改革后同仁县税务局迎来的首场“大考”。同仁税务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的理念,成立减税降费宣传辅导骨干团队,结合实际案例通过“点对点”“面对面”“键对键”等形式开展“滴灌式”“浸润式”政策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准确理解和充分享受减免税政策优惠,实现100%全覆盖;积极引导行业协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小微企业政策辅导;设立减税降费藏汉“双语”咨询岗、小微企业藏汉“双语”咨询服务岗,确保减税降费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有成效。
全国人大代表夏吾卓玛表示:“从年初参加减税降费座谈会到如今政策效应初步显现,我切实感受到减税降费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
甘肃华池:
机构改革一周年,“四合”“四利”谋新篇
2023年7月20日,全国县级税务机关挂牌成立一周年。一年间,华池税务人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四合”“四利”从蓝图一步步变成了清晰可见的新变化、新成效。
一年间,青年干部有了新干劲
转眼一瞬,华池县税务局已正式运行了一周年。
这一年,青年干部赵沛从纪检监察岗调整到征收管理岗,并成为了新机构第一届团支部书记,带领支部青年团员干部学政治学业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青年干部已经成为各个战线的骨干力量;“90后”干部杜凯在“三定”后,从县局机关转岗到了基层分局,在新的岗位上,他迅速调整角色转变,团结干事共同进步,逐渐成长为县局业务全能“选手”。“新机构在业务融合方面才刚刚起步,作为党员干部,组织需要的时候,正是体现担当的时候。”说起转岗,年轻的***员始终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新时代、新机构、新形象、新服务,华池税务人正用一个个“小目标”的汇聚,一步一步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新梦想。
一年间,纳税人有了新体验
“以前办税需要两头跑,国地税合并之后,免去了资料重复报送,办税时间和工作量能减一半。见证了国地税分家,又经历了国地税合并,税务局的服务让我们越来越省心。”从业30年,华池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会计赵仲亮对税务系统征管体制改革深有感触。
中盛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华池分公司作为县上精准扶贫引进的重点项目,是新入驻华池县的企业。华池县税务局主动与企业对接,上门辅导办税流程和所需材料清单,“一个上午时间,就在税务局办好了所有手续。工作人员还耐心地辅导了申报操作和优惠政策,为公司注册了电子税务局,以后办事就不用来回跑了,办税越来越方便了。”袁华激动地说。
他们只是全县千余户民营企业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已经有246户像中盛这样的民营企业在华池县“落户”,民营经济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发展力量。
一年间,税收政策有了新变化
谈及个税改革,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华池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刘汀的幸福感油然而生:“个税起征点提高及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出台后,公司135名职工都能享受不同程度的减免,有的人都不用再缴个税了,大家荷包鼓了,工作更有干劲儿了!”
今年4月1日,庆阳延庆路桥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张维维顺利开出9%新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之前的10%税率,少缴税款2752元。“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增值税税率一降再降,为企业带来了真金白银,盘活了资金流。”延庆路桥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彦彪谈及公司的发展时信心十足。
新疆黄田:
机构改革一周年 “进疆第一所”有了新变化
哈密是新疆的东大门、进疆的第一站,黄田税务所是进疆后所见的第一个税务所,2023年税务机构合并后,黄田税务所更名为城东税务所,意味着这个被老黄田人冠名的“进疆第一所”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午餐座谈”促四合、提能力
“‘进疆第一所’已经不只是一个名号,在大家心里更是一种精神,作为纳税人进疆办税的第一站,我们决不能辜负的这个名号。”城东税务所负责人成博在新机构成立后的第一次科(所)务会上表态说。
合并之初,为了让原国税、地税税务干部尽快熟悉彼此,城东税务所办起了“午餐座谈会”,利用午餐时间聊家常、谈业务,既交流了感情,还提升了业务水平。“大家一起吃饭聊天特别幸福,就拿我这个‘新兵’来说吧,每天和玉兰姐一起,边吃边问边学习,三不误!”干部王璐感慨道。
不仅是持续至今的“饭桌文化”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提升了业务水平,该所为了能更好服务纳税人,每周通过理论夜校等方式,加速业务知识融合,让税务所的干部成为样样精通的业务多面手。
优质服务更便捷、暖人心
“税务局合并后真是太方便了,尤其是有了网厅,领票也不用去市里了!”哈密南岗建材有限公司的邢红敏会计每次来所里,都会感叹一番。
城东税务所长期只有7人在岗,管理着五乡、四镇、三个兵团农场、两个工业园区及一个开发区,共计3375户纳税人。因为辖区范围大、税源分散,为了服务好纳税人,该所积极推行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整合了qq、微信等新媒体,及时推送税收优惠政策、涉税提醒、税务公告等内容,并由税管员担任群管理,主动问需问计、答疑解惑,找准服务重点,强化征纳双方沟通交流。
税务干部们对辖区内采矿、风光电行业等大企业进行精准分类、精准服务,“一户一档”建档立卡,定期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联合问需、联合分析、联合响应,有针对性地对企业改善服务供给。
“所谓‘百闻不如一见’,只有实地看过才能真正了解管户情况,才能有的放矢地进行服务管理,做到滴灌式的精准服务。”干部王璐说。
政策落实减负担、添动能
刚刚参加完减税降费座谈会的新疆大明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柯育才得到了一个好消息,按照今年企业所得税研发费加计扣除最新政策,企业又可以节省部分税款,用于扩大再生产。
“座谈会结束后,我们第一时间做了测算,仅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一项政策,就直接减免企业所得税140多万元。”柯育才表示,现在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企业的获得感和自信心得到了大大的增强。
走出税务所,回望那刻着“进疆第一所”的奇石,已在风雨中屹立了二十余年,它见证了税务机构改革的历史性时刻,见证了一代代税务人倾注的热血和青春税月,见证了一批批纳税人满意的笑容和对新税务的美好期望。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2023年重点稽查领域
早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对2023年税务检查重点工作进行了明确。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的消息,明确2023年检查重点、检查方向和检查方式。
重磅内容,企业一定要重视
1、2023年起,8大行业将被重点监管
重点监管: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废旧物资收购利用、大宗商品(如煤炭、钢材、电解铜、黄金)购销、营利性教育机构、医疗美容、直播平台、中介机构、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等行业和领域
2、5种税务违法行为将被严查
重点查处:虚开(及接受虚开)发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利用“税收洼地”和关联交易恶意税收筹划以及利用新型经营模式逃避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3、重点领域将提高税务抽查比例,大数据实时监控
对于重点领域和重点违法行为,会针对性地提高抽查比例,加强大数据应用,聚合各方数据资源,搭建“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作战指挥平台以信息化指挥平台为依托,建立以“数据监测、数据研判、线索经营、合成打击”为核心的四部门联合办案新模式。
金税三期大数据稽查将引发行业危机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税务机关在税收风险管理的模式已经由传统依靠经验分析判断向大数据分析转变,税务部门将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实时取得纳税人全方位的涉税信息并开展风险分析筛查。在此背景下,某个企业的涉税风险一旦发生就将可能引发整个行业涉税风险的普遍爆发。而在“金税四期”即将到来的形势下,各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将更加通畅,此次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对8大重点领域的监管,强化税收大数据风险分析,意味着这些行业面临的涉税风险将更加严峻。
稽查风暴来临,企业应该怎么做?
1、强化数据风险意识,积极开展自查工作
企业进销不符、税负低于行业正常水平等数据异常都会被金税三期筛查到,因此,企业应建立进销存数据库,并进行反向自查,对发现的漏洞及时弥补、自查补税。
2、完善财税制度,保存完整证据链
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发票管理、费用报销、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全面审核进项发票、报销凭证的合法性,审核业务资料留存的完备性,实现业务资料完备齐全、与进销发票相匹配,报销凭证与报销内容要素相符并能追溯到责任人,实现业务流、资金流、合同流、发票流、数据流五流合一。
3、提升纳税意识,合法合规税筹
一切税收筹划的逻辑起点是合法、合规,脱离税法规制的筹划方案最终将给企业、个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企业、个人应提升纳税意识,并基于企业真实业务情况评估税筹方案的合法性,真正做到事前防范风险,安全合规节税。
今税咨询
相关文件中明确:今年年全国各地地方税务局、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海关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职能部门要充分运用六职能部门常态查处虚开增值税票偷逃税违法违纪管理机制,着重查处虚开增值税票、偷税、偷逃税、骗补等违法违纪行为。
一、“三假”企业
1、假企业
假企业通常是指,经营者为了更好地抽逃资产逃税,运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规模性申请注册“空壳公司”来虚开增值税票。
通常,空壳公司具有着下列基本特征:
1)开设在具有着税收优惠政策地区或是偏远地方税务局监管宽松的地区。
2)组织架构不完善,欠缺必要的相关工作人员。
3)并没有具体的办公场地,申请注册时的场所多为租借。
4)有财产,但并没有相应的财产记录。
5)并没有运营业务或是并没有真实的业务。
2、假出入口
假出入口通常是指,并没有具体出入口业务,利用假造进口报关单、购入企业增值税专票、向黑商购汇冒充出入口货款收汇等手段来骗取进出口退税。
通常假出入口业务具有着如下基本特征
1)公司申请出口退税的出口商品、出入口口岸皆为出入口偷逃税频频出现的敏感货物、敏感口岸。
2)企业出入口业务短时间内迅猛发展。
3)实地核查,企业销售人员、财会人员对出入口运营流程说不清楚。
4)出口退税资料整齐完备,过于“完美无瑕”。
3、假申报
假申报通常是指,利用申报资料作假等方式方法,违法获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尤其是运用疫情期间我国出台的一系列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
偷逃税
二、八大行业将着重监控
从各个迹象分析,2023年税务稽查聚集在下列行业:
1、电商行业
2、建筑行业
3、外贸行业
4、劳务派遣行业
5、医疗美容行业
6、直播、文娱行业
7、高新技术企业
8、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等行业和领域。
三、企业这9种行为,要小心了
1、虚开增值税票
2、对开、环开发票
对开、环开发票虽然属于闭环抵扣,未少缴税,也未给我国造成损失。但是,它是基于并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的发票,同样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3、三流不一致
三流一致就是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相统一,如果三流不一致,很可能被税务机关判定为“虚开增值税票”。
4、收入成本不实
企业自身的收入与费用严重不匹配;收入成本倒挂;隐匿收入、虚列成本;与同行业对比收入、费用出现异常等等。
5、库存账实不符
发票开具实行全票面上传,简单说就是发票开具不只是开票信息、金额,就连开具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都会被监管。只要企业发票出现异常,马上就会接到税务局电话,甚至会实地盘查,一旦有问题,就会涉嫌偷税。
6、申报出现异常
很多企业对小税种不重视,认为其金额小,不会被监管,这样想就自找麻烦了,小税种也会引发大风险。
7、所得税税负出现异常
所得税税负出现异常长期以来都是税务稽查的着重,如果企业平均所得税税负上下浮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
8、长年亏损
企业常亏屹立不倒,明眼人一看就有问题,针对这类企业,想让地方税务局不查都难。
9、公转私、私转私频繁转账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了吧》帮你找答案。我国自改革开放后,就把经济建设放在第一位上,只有让人民富裕起来,生活好起来才能更好地共同进步,国富民进,设立企业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盈利,企业在经营中,赚钱是应该的,纳税也是应该的,目前主要有三大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我们的税收制度也经历了多次改革,从金税工程,到金税三期,到马上就要上线的金税四期,都是一步一步的改进,那么金税四期有哪些不同呢?
金税四期工程这次主要做的就是从原本的“以票管税”转换为“以数治税”,由大数据来做为云底库,以后不管企业开不开发票,开多少发票,税务局都能够按照企业的数据来生成报表,以后财务会计做的事情会减少,而税局的监管人员也会减少,所有的由系统来预警,有什么问题直接在线上处理,大家也看到很多地方都是电子发票的,也是无纸化的过程。
金税四期最大的改变是在于信息共享,在接入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息系统后,让各部门的信息可以互联互通,社保,质监,安监,司法等部分的接入,要实现智能化,透明化,便捷化的目标,当然现在的技术也能够达成了,而且在有一些地方已经早在试行了,估计在明年会全面的推广运行。
如果在工商税务,银行等方面已经如此透明了,公司自身应该如何来做好节税筹划呢?
税收洼地园区的返税退税优惠;
即入驻到税收优惠园区内,使用园区内的公司去承接业务,把税收缴纳在园区内,地方园区会根据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返税退税,返还地方留存上增值税与所得税50%-80%,当月纳税,次月返还,及时稳定。
企业不改变原有的经营方式,不需要实体搬迁,不需要派遣人员,属于注册式招商引资即可享受到地方的税收优惠扶持,公司一年纳税100万,可以得到奖励扶持30万左右,返还的都是企业实实在在节省下来的。
老板们都应该知道,“私转私”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之一,通过私户发工资奖金的行为真的不要再有了,涉税风险不可控啊!
为什么会存在私发工资的行为呢?其实私户发工资被查的原因有很多,常见的包括非法收入、违规发放现金和信用卡、私自转账以及违反劳动法等。这些情况都会导致私户发工资被查。
各位老板知道如何避免被稽查吗?听我细细道来,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自己的纳税水平,这样就能够避免被税务局发现你是违规操作的纳税人了,其次要注意不要再向个人账户中进行收款,这样会增加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风险,如果发现自己遇到税务问题,应该及时咨询税务部门并尽快处理好。
如果你的私户发工资真的被查了,一定要记住以下几点操作!首先,确保自己的财务状况是正常的。一旦发现财务状况不符合规定要求,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账户并进行相应处理。其次,不要让他人知道你有一个私户的信用卡。为了防止他人通过信用卡窃取个人信息和资金,最好将其设置为自动付款功能或者锁定支付。最后,在网上也要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很多网站都会对用户资料进行加密处理,因此当有人试图获取隐私信息时,应该及时关闭网页或删除敏感内容。
2023年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标志着2023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系列举措进入落地实施环节。具体亮点有哪些?一张动图让你看明白↓
围绕深化增值税改革,3月21日税务总局陆续发布6个重磅文件,明确改革具体政策、如何执行等事项。这6个重磅文件包括1个政策文件、3个征管文件、1个服务文件和1个工作通知。下面来捋一捋这些文件主要说了啥↓
1个政策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这个文件主要告诉你:2023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具体政策规定。归纳起来主要讲了三件事:
一是明确增值税税率怎么降
从2023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此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同时,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二是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
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同时将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目前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此外,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三是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自2023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为与2023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3个征管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19b版的通知》(税总函〔2019〕82号)
这3个文件主要告诉你: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的具体执行口径和征管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主要告诉你:《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出台后,纳税人开具发票衔接、不动产一次性抵扣、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所需填报资料等问题。比如,2023年4月1日降低增值税税率政策实施后,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16%、10%适用税率补开。如果纳税人还存在2023年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相关规定,按照原17%、11%适用税率补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主要告诉你:配合改革政策,税务部门调整了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修订并重新发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二是废止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上述两张附表。
税总函〔2019〕82号主要告诉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有关退税率调整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19b版出口退税率文库,请各地税务部门按规定执行。
1个服务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34号)
这个文件主要告诉你:税务总局创新集成推出20项硬举措,以便利高效的纳税服务,促进纳税人更好享受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红利。
比如:简化流程资料。对纳税人办理事项实行资料清单化管理,清单之外资料一律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税务总局制发《纳税服务规范(3.0版)》,重点修改与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的报送资料、办理流程、纳税人注意事项等内容。
再比如: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意见。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纳税服务平台、税务网站等渠道,广泛收集纳税人对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落实、执法规范、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法律救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3个工作日内整理推送相关业务部门快速处理并反馈,及时响应合理诉求,形成闭环处理机制。
1个工作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第一阶段“开好票”相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81号)
这个文件主要告诉你: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四实四硬”的工作要求,确保完成深化增值税改革第一阶段“开好票”相关工作。
比如: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补丁下发后及时完成税务局端相关系统升级,提示提醒纳税人尽快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升级操作。对于无法通过互联网自动升级的纳税人,会同税控服务单位采取线下辅导、上门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完成升级操作。
再比如: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及时面向纳税人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宣传改革举措、普及政策知识。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子税务局、“两微一端”等渠道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做到政策咨询有人答、疑难问题有人解、系统操作有人教。
这么一看,是不是清晰多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易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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