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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建局下发通知,开展建筑业资质动态核查。
1、核查时间
8月26日至9月6日,企业自查自纠;
9月9日~30日,到各相关企业核查。
2、企业有多项资质的,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中级职称人员、技工人员的考核,主要以企业资质中最高值进行考核。
3、核查内容
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人员、注册执业人员、技工人员等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的要求;
办公场所和技术装备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企业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市场行为等其他方面的情况。
文件原文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8〕1742号),对照部门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等有关工作要求,为加强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局决定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后的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范围
本次核查的对象为我局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以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受检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核查时间
核查分两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时间:2023年8月26日至9月6日;
(二)第二阶段为主管部门核查阶段,时间:2023年9月9日~30日,到各相关企业核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区局通知辖区被抽查企业自查自纠,按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备查。
三、核查的主要内容
(一)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
(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人员、注册执业人员、技工人员等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的要求;
(三)办公场所和技术装备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四)企业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五)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市场行为等其他方面的情况。
四、被核查的企业应提供的材料
(一)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现场核查原件);
(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资格或职称证、学历或学位证(现场核查原件);
(三)注册人员执业资格证、身份证以及注册到企业网上查询截图(现场抽查原件);
(四)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职称证(现场抽查原件);
(五)技术工人身份证、资格证及网上查询截图(现场抽查原件);
(六)核查当月或者上一个月,公司所有员工的社保清单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或5s电子税务厅的查询截图等证明)(社保局打印,并加盖社保局公章的原件);
(七)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司财务部门印章);
(八)设备、办公场所等证明材料;
(九)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材料;
(十)市场行为等其他方面的材料。
五、核查的有关要求
(一)企业有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中级职称人员、技工人员的考核,主要以企业资质中最高值进行考核;
(二)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规定的。现场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企业及我局各留存一份;
(三)被核查企业应按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并积极配合核查人员工作,资料不齐或者无法提供原件的,应以予说明。被核查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不合格企业处理并在我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进行动态扣分;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按期整改,进一步提升企业整体水平;
(四)对动态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我局将不再受理其资质升级、增项、变更等业务的申请,对已受理的企业立即暂停后续审批;在下发《整改通知书》期满后,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企业名单
2.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后核查情况记录表
3.整改通知书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3日
附件1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企业名单
附件3: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整改通知书
编号: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我局于2023年 月 日对你单位资质许可后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查,你单位已取得的由我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存在以下问题需整改:
请你单位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至2023年 月 日。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于 2023年 月 日前报我局。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不达标,我局将依法撤回相应的资质证书。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小达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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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 记者倪玉洁 通讯员李伟轩 姚文迟摄影报道:刷身份证、视频连线办税人员、扫描资料……不到半个小时,佛山居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麦洁珍坐在一个半封闭的“柜台”内,就办理好了企业跨区变更登记。
全省首个“云交互”智能办税服务厅在这里揭牌,662项涉税业务可远程协同跨区办税。
这一幕发生在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行政服务中心,昨日(20日),全省首个“云交互”智能办税服务厅在这里揭牌,662项涉税业务可远程协同跨区办税。
走进智能办税服务厅,可以看到办税功能区域划分清晰明了,核心区域“智能办税区”设置了智能导税、智能受理、智能取号、智能柜台及智能存取等版块,另外还有新型24小时自助办税区。
智能办税厅无人值守,最大的亮点是可以实现跨区远程办税。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分局长李宇峰介绍,智能柜台是全国首创的综合性办税终端,它搭载的远程交互系统突破了传统办税的地域限制,纳税人进一个大厅,通过一个智能柜台,便能连通多方税务后台、流转共享涉税资料,即时办结需跨部门、跨岗位、跨区域办理的涉税业务。
“根据以前办理跨区变更登记业务的流程,我需要先去禅城迁出,再去南海迁入,也要提交两套资料,需要一两天的时间办好。现在,坐在这里半个小时就搞定了,不用两地跑,还节省了材料打印成本,方便多了。”麦洁珍办理完业务后感慨道。
作为一个无人值守的办税厅,智能办税厅在安全方面也做足了工作,除纳税人须刷身份证进行人脸识别进入外,厅内的票证类自助终端也嵌入到了墙内,保证增值税发票等票据安全。
“我们的理念就是让纳税人坐下来,让纳税服务跑起来。”李宇峰表示,各地的办税窗口一定程度上存在忙闲不均的现象,智能办税服务厅相当于一个智能前台,各地区的税务部门相当于后台支持,前台发起办理任务并自动选择最优后台提供在线服务,把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资源科学调配起来,“我们的后台有一个22人组成的电子税务团队,各区也都有团队。”
李宇峰透露,未来智能办税厅将逐步推广到佛山五区、镇街和纳税人集中的工业园区。同时,智能办税服务厅还将推出“纳税人画像”系统,通过收集系统各项数据,分析纳税人涉税情况、行为特征、潜在风险等,为纳税人提供“体检报告”,在提高纳税人的涉税遵从,降低税收风险的同时,实现快速定位、精准服务的智能办税效果。
编辑|张琴
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官网发布的2023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资讯,2023年是8月31日是年审申报截止时间。那关于残保金申报有哪些事是需要注意的,你难道不想了解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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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审申报单位
顺德区行政区域内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含中央、省属及境外驻顺德单位)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年审申报时间
2023年5月1日至8月31日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年审。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
计算公式: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四、年审申报流程
办理部门:
用人单位所在地镇(街)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申报残疾人年审,由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http://wsns.gddpf.org.cn/)进行办理。
(2)上门申报。
申报残疾人就业年审,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镇(街)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提交资料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原件;
(2)《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关部门核准成立的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等);
(4)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原件及复印件;
(5)上年度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可通过“佛山5s电子税务服务厅”中社保“申报缴款个人明细查询”模块或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
(6)上年度用人单位向残疾人职工按月发放工资的有效凭证(银行发放工资凭证或工资表签收表原件及复印件);
(7)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注:申报表及残疾人职工登记表可登录顺德区残疾人就业信息网(www.sdcjrjy.gov.cn)或龙江镇人力资源协会(www.ljob168.com)下载;用人单位报送的申报表、残疾人职工登记表和缴纳社保费证明原件,及其他提交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网上申报的需上传第(2)、(6)、(7)项资料原件。
申报审核
经审核,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向用人单位出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
整个申报过程走完以后,企业还得继续关注审核情况,随时查看审核结果,一旦没有审核过,企业是需要缴纳残保金,且一定按时缴纳,否则会产生5‰的滞纳金,词滞纳金是按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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